内容正文:
[对应知能达标训练P18]
一、选择题
1.(2025·湖南张家界期末)法家认为天子最为尊贵,权力最重,然天下非天子之私产家产;把法与人(包括君主及其亲属)之私情、私欲、私恩、私利对立起来,秉公任法,不得将私家置于国法之上。这一思想( )
A.冲击了血缘宗法观念
B.否定了贵族等级制
C.体现了法律至上原则
D.表达了下层平民的要求
解析 据材料可知,法家认为君主应“秉公任法,不得将私家置于国法之上”,强调法律的权威,体现了法律至上原则,故选C项;“冲击了血缘宗法观念”不符合题意,与材料强调法律的权威相悖,排除A项;“否定了”不符合史实,法家主张加强君主的权威,排除B项;“下层平民”不符合史实,法家代表的是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排除D项。
答案 C
2.(2025·广东惠州模拟)春秋后期,齐国管仲学派提出“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又认为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这说明管仲学派( )
A.主张刑主德辅
B.强调严刑峻法
C.倡导礼法并用
D.认同礼法合一
解析 据材料“生法者……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可知,管仲学派强调了法治对治国的重要性,而又认为礼义廉耻是“国之四维”强调了礼治的重要性,这说明管仲学派既注重法治也注重礼治,倡导礼法并用,故选C项;“刑主德辅”是法家思想的具体体现,与材料既重法治又重礼治不符,排除A项;“严刑峻法”是注重法治而忽略礼治,与材料信息不符,排除B项;“礼法合一”指儒家思想渗透到法律当中,开始于汉武帝时期,与“春秋后期”不符,排除D项。
答案 C
3.(2025·江苏无锡检测)下表是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秦律十八种》的记载。这些记载反映了( )
《秦律十八种·厩苑律》
(耕牛评比)最,赐田啬夫壶酉(酒)東脯……殿者……罚冗皂者二月……牛减絜(衡量,这里引申为腰围),治(笞)主者寸十
《秦律十八种·仓律》
县遗麦以为种(种子)用者,殽禾以藏之
《秦律十八种·仓律》
稻后禾熟(稻在谷子之后成熟),计(统计)稻后年……到十月牒书数,上内史
A.官员考课制日趋严密
B.政府保护促进农业发展
C.农耕社会的发展需要
D.法律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解析 据材料可知,《秦律十八种》重视对农业的管理,这些法律涉及耕牛、农作物留种以及粮食统计等方面,国家对农业发展的重视源于农耕社会的发展需要,故选C项;材料中的留种并未与官员考核联系在一起,排除A项;材料涉及政府鼓励耕牛发展,规定留种和统计稻谷,应为政府重视农业发展,排除B项;材料讲述的是法律对农业方面的规定,并未提及产生的影响如何,排除D项。
答案 C
4.(2025·吉林白城月考)汉代奉行“春秋决狱”来审判案件,其基本原则是“论心定罪,依据犯罪者的主观动机定罪量刑,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据此可知,汉代的“春秋决狱”( )
A.呈现出司法儒家化特征
B.体现出法律与儒家伦理的冲突
C.强化了法律刑罚的威严
D.促进了道德与法律地位的平衡
解析 据材料“论心定罪”“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等信息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春秋决狱”体现了汉代儒学对司法审判的影响,是司法儒家化的反映,故选A项;材料中汉代量刑加入了犯罪者主观动机,这与汉代儒学成为正统思想相关联,反映了儒家伦理和法律的联系,而非冲突,排除B项;汉代以后,儒家思想逐渐融入法典,较之前的刑法更具弹性,排除C项;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渐融入法典,但礼法结合并不意味着道德与法律地位的平衡,排除D项。
答案 A
5.(2025·河北沧州模拟)魏晋法律规定:祖父母、父母等用凶器杀害儿子或孙子的,处以五年刑期;殴打致死的处以四年刑期,如果是怀恨在心故意杀人的,则罪加一等。但是如果子女杀害、伤害或者殴打父母的,则要被判处枭首、骂詈、弃市;谋杀公公婆婆的也要弃市。魏晋法律的上述规定( )
A.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B.助推家庭伦理秩序的稳定
C.深受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
D.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优抚
解析 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魏晋时期,儒家思想仍然是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强调尊卑有序、父慈子孝的家庭伦理。法律条文中对子女伤害父母行为的严厉处罚,以及对父母伤害子女行为相对较轻的处罚,正是儒家伦理观念在法律上的体现。这种差异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和法律制定者对这些价值观的认同,故选C项;法律确实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但仅凭这几条关于家庭内部伤害的法律规定,并不能断定它们就“实现了”对基层社会的全面控制。基层社会的控制涉及多个方面和多个层次,不能简单地归结为这几条法律条文,排除A项;法律条文本身更多地是在规定处罚,而非直接促进伦理秩序的稳定。此外,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对于子女伤害父母的行为,处罚要远重于父母伤害子女的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家庭内部的紧张关系,而非促进稳定,排除B项;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对于子女伤害父母的行为,法律给予了更为严厉的处罚,这并不能体现对弱势群体的优抚。相反,它更多地是在维护家庭伦理秩序和社会稳定,排除D项。
答案 C
6.(2025·河南驻马店月考)唐律规定,皇亲国戚、皇帝故旧、高级官僚贵族等八类人犯罪时,处罚“轻重不在刑书”。唐律还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且近亲中又无成年男丁者,须奏报裁决。材料主要反映唐代的法律制度( )
A.体现封建等级
B.要求规范执法
C.彰显礼法并用
D.服务国家治理
解析 “轻重不在刑书”是对中国古代贵族阶层在法律上享有特权的一种概括性表述,它反映了古代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等级和特权方面的特点;“诸犯死罪非十恶,而祖父母、父母老疾应侍”则体现了家里有老人需要照顾,可以酌情宽容的原则。因此唐代的法律制度既体现封建等级制度,也要求规范执法,同时还体现礼、法结合,这主要反映了唐代的法律制度服务国家治理,故选D项;“轻重不在刑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贵族阶层的特权和地位,体现了封建等级,但其与材料其他部分无关,对材料信息表述不全,排除A项;“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体现了规范执法,但其与“轻重不在刑书”等无关,对材料信息表述不全,排除B项;“诸犯死罪非十恶……奏报裁决”彰显礼法并用,但其与“轻重不在刑书”等信息无关,对材料信息表述不全,排除C项。
答案 D
7.(2025·河北衡水联考)肇始于宋代的乡约是一种在乡村地区开展的道德教化形式,宋明时期是乡约发展的鼎盛时期,乡约的著述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 )
A.体现了士大夫的社会教化理想
B.维护了基层秩序稳定
C.反映了当时社会阶级矛盾尖锐
D.阻滞了国家权力渗透
解析 据所学知识可知,乡约作为一种道德教化形式,在乡村地区的推广和实施,有助于提升村民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从而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和秩序。题目描述中提到的乡约在宋明时期的鼎盛发展和著述的涌现,可以推断出乡约在当时的乡村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保障基层秩序的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故选B项;题目描述主要强调的是乡约在宋明时期的鼎盛发展和著述的涌现,而并未直接提及士大夫的社会教化理想,排除A项;乡约作为一种道德教化形式,更多的是关注提升村民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而非直接反映社会阶级矛盾,排除C项;乡约作为一种地方性的道德教化形式,与国家权力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冲突或阻滞关系。相反,乡约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从而有助于国家权力的有效渗透和基层社会的稳定,排除D项。
答案 B
8.(2024·湖南衡阳二模)孔子认为“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孟子认为“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据此可知,他们倡导( )
A.施行仁政
B.教化民众
C.隆礼重法
D.敬天保民
解析 孔子认为统治者应该用道德来教导民众,用礼教来约束民众,民众不但有廉耻之心,而且会纠正自己的错误;孟子认为良好的政令不如良好的教育那样能获得民心,良好的政令使百姓畏服;良好的教育受到百姓喜爱,由此可知,二者都倡导教化民众,故选B项;“仁政”是孟子的思想主张,与孔子不符,排除A项;“隆礼重法”是荀子的思想主张,排除C项;敬天保民是指敬畏天命,保护百姓,是西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治国方针,材料并未体现“敬天保民”思想,排除D项。
答案 B
9.(2025·新疆吐鲁番模拟)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在位期间,法制“一依本朝旧制”。金熙宗完颜亶即位后,“所用刑法皆从律文”,同时,“以本朝旧制,兼采隋、唐之制,参辽、宋之法,类以成书”制定新律《皇统制》,颁行中外。以上变化说明金朝( )
A.全面摒弃传统的政治体制
B.逐步认同中原治理模式
C.社会发展与宋朝渐趋一致
D.法治建设达到先进水平
解析 据材料“金熙宗……‘以本朝……宋之法,类以成书’制定新律《皇统制》”可知,金太祖时期,法制“一依本朝旧制”,即完全依照金朝的传统制度。而金熙宗即位后,他不仅采用了金朝的旧制,还兼采了隋、唐的制度,参考了辽、宋的法律,制定了新的法律《皇统制》,并颁行全国。这种变化表明金朝在保留传统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其他朝代的法律治理模式,故选B项;题干主要反映金朝在保留传统的基础上,吸收和借鉴了中原地区的法律制度,“全面摒弃传统的政治体制”的说法不符合史实,排除A项;金熙宗参考了宋朝的法律,但并不能说明金朝的社会发展与宋朝渐趋一致,因为法律仅是社会发展一个重要方面,社会发展是一个多维度、多方面的综合进程,排除C项;金熙宗制定了《皇统制》,但这并不能说明金朝的法治建设就达到了先进水平,因为这个评价需要更多的证据来支持,排除D项。
答案 B
10.(2025·江苏南京月考)在元朝,《元典章》的制定直接影响了《大明会典》的制定,使民事诉讼程序化,开创了民刑分立的先河;在清朝,《蒙古律例》《西宁青海蕃夷成例》《西藏通则》《回疆则例》等,它们是中国封建法制史上突出的成就。由此可以看出( )
A.中华法系是民族交融的产物
B.历代对少数民族地区因俗而治
C.中国法律体系发展相当完善
D.明代法律的制定借鉴了元律令
解析 据材料“在元朝……《大明会典》的制定”“在清朝,《蒙古律例》……法制史上突出的成就”可知,元朝的法律影响了明朝的《大明律》,清朝少数民族地区的法律成为封建法制史上的突出成就,这说明不同民族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相互影响、相互借鉴,共同构成了中华法系丰富多彩的内容,故选A项;题干主旨并非强调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排除B项;题干强调明清时期少数民族对于中国法制建设的贡献,而非中国法制建设发展历程相当完善,排除C项;题干强调明清两朝少数民族在中国封建法制史上突出的成就,D项只涉及明朝的史实,片面解读材料,排除。
答案 A
11.(2024·河南安阳月考)明朝初期,律、例、令三者并行,律为“常经”,例为一时权宜,令是太祖随时发布的诏令。诏令往往因事立法,其法律效力常在律、例之上,有时甚至法外施刑。这反映出当时( )
A.律例体系缺乏实用性
B.法律建设形成完备体系
C.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D.司法尚未取得独立地位
解析 据材料“明朝初期……有时甚至法外施刑”可知,明朝初期,律、例、令三者并行,发布的诏令法律效应常在律、例之上,这种设计体现了君主专制的强化,法律的实施受到政治因素和人为干扰的影响,尚未有独立地位,故选D项;明朝的主要法典《大明律》在总结历代法律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律例体系尽管存在政治因素的干扰,但其法律编纂和实施方式,因事和因时立法适应了当时的社会需求,体现了法律的实用价值,排除A项;题干反映的是诏令在明朝法律体系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常常在律、例之上,无法得出“法律建设形成完备体系”的结论,排除B项;明朝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例”,并数次重修《问刑条例》采取了“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题干未涉及“律例合编”的相关史实,排除C项。
答案 D
12.(2025·江苏无锡检测)乾隆五年编成的《大清律例》,历时近100年,考核了历代的得失,律例的内容颇为详备,“凡律所不备,必藉有例,以权其大小轻重之衡,使之纤悉比附归于至当”。据此可知,《大清律例》( )
A.旨在强化中枢机构的权力
B.力图强化对思想文化的控制
C.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D.注重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解析 据题干“乾隆五年编成的《大清律例》,考核了历代的得失”“凡律所不备,必藉有例……使之纤悉比附归于至当”可知,材料反映了清朝《大清律例》在编纂时既考核了历代的得失,又结合了现实的经验,说明《大清律例》在制定的过程中注重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故选D项;据所学知识可知,《大清律例》的编纂目的是维护清朝统治秩序,材料体现的是《大清律例》在编纂上兼顾了历代得失和现实经验,并未体现中枢机构权力的强化,排除A项;清朝时期通过大兴“文字狱”等手段强化对思想文化的控制,而《大清律例》体现的是通过法治维护统治,排除B项;据所学知识可知,《大明律》修订时采取了“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排除C项。
答案 D
二、非选择题
13.(2025·河南信阳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刘邦一入关中就宣布废除秦朝苛政,与民约法三章。惠帝四年,“省法令妨吏民者”,除《挟书令》。高后五年,“弛商贾之律”。文帝五年,“除盗铸钱令”,十三年,“除肉刑法”“除田之租赋”。
汉初萧何在秦律的基础上增删修订成《九章律》。另外汉朝的法律有律、令、科、比等各种形式,律是已经成文的东西,如《九章律》以及汉武帝时期的《汉律六十篇》等。而令则主要是皇帝的诏令,它的法律效力高于律。汉宣帝时,廷尉杜周办案,“不循三尺法,专以人主意旨为狱”。别人指责他时,他理直气壮地回答:“三尺安出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之是,何古之法乎?”
——摘编自车佐贤《从出土简牍看秦汉法律制度的继承和发展》
材料二 朱元璋惩元末法制松弛之弊,对立法十分重视。《大明律》分名例、吏律、户律、礼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在对待谋反、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十恶”的行刑上,以及秘密宗教活动的处治,比以前严厉而且残酷。《大明律》增设“奸党”一条:“凡除授官员须从朝廷选用,若大臣专擅选用者斩。”明律专列“钞法”,保障货币秩序,并且还增订了《市廛》《田宅》《钱债》《邮驿》《营造》等编。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初统治阶级的法律思想。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大明律》的主要特点。
解析 (1)据材料一“刘邦一入关中就宣布废除秦朝苛政……‘除田之租赋’”可得,约法省刑(减轻刑罚);与民休息;据材料一“另外汉朝的法律有律、令……而令则主要是皇帝的诏令,它的法律效力高于律”可得,法令由一统(强化君主权威);因时而治(令高于律)。
(2)据材料二“《大明律》分名例、吏律、户律、礼律、刑律、工律七部分”可得,条例繁杂,内容广泛;据材料二“在对待谋反、大不敬……比以前严厉而且残酷”可得,儒法结合;严刑峻法;据材料二“明律专列‘钞法’,保障货币秩序……等编”可得,重视经济立法。
答案 (1)思想:法令由一统(强化君主权威);约法省刑(减轻刑罚);与民休息;因时而治(令高于律)。
(2)特点:条例繁杂,内容广泛;儒法结合;严刑峻法;重视经济立法。
14.(2025·广东广州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在中国传统法制中,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救化的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法治主义的轻视和怀疑,也为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但在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针对材料的任意一点或者整体,围绕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中的法律与道德提出一个论点,并予以阐述。(要求:论点不能照抄材料,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解析 据材料“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包容的,法律受道德的内在支持,道德几乎成为法律的化身”可知,材料强调法制与德治具有互补性,在国家治理体系中通过相互作用来强化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据材料“刑罚实施的目的是实现道德救化的要求”“法律领域中人治主义倾向提供了可能”可知,材料认为刑罚与德治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教化,而且单纯依靠法治很容易导致暴政,需要德治作为补充,正如秦朝在推崇法家治国的基础上因暴政导致灭亡,汉朝初年吸取教训,将儒、法和道相结合,通过律令儒家化来推进国家的治理;据材料“也体现了人们对诚实与正直、善良与正义、安全与和谐以及社会福祉理想的追求”可知,材料认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可以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体现人们对社会治理的要求,正如春秋战国时期,儒家的德治无法满足诸侯争霸的需要,但是诸侯通过以法治为基础的变革成功实现了富国强兵,后来还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答案 示例
论点:礼与法、德与刑在中国古代国家治理中相辅相成。
阐述:礼法合治思想是中国古代在长期的实践中经过反复检验而形成的治国理念,并对当时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学派主张通过道德礼仪教化百姓,但在兼并战争激烈的时代,其思想没有落到实处,而法家思想在当时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其指导下,秦灭六国,建立起第一个中央集权国家,但其极端重刑主义统治导致社会矛盾激化,造成秦朝短暂而亡。西汉时期,董仲舒提倡“德主刑辅”促使汉武帝开始用儒家思想解释政令。此后,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唐朝礼法结合、明清时期乡约教化和法律合流,无不体现礼与法、德与刑相结合的国家治理特征,这对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重大作用。
综上所述,在中国古代,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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