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分析题20题)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期中真题汇编)高二历史上学期统编版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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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精选20题·材料分析题 3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考点02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考点03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1.(24-25高二上·山东昌邑·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氏兄弟为父复仇案 唐开元年间,东都洛阳发生了一桩震惊朝野的大案:原嵩州都督府都督张审素的两个儿子为报父仇将监察御史杨汪杀死。 ◆案发原因 清廉正直的张审素被诬奏“冒战级、私佣兵”,玄宗派监察御史杨汪去调查。张审素部下董堂礼胁迫杨汪为张审素雪冤,脱身后心怀仇恨的杨汪奏称张审素谋反。依《唐律》,张审素被处斩,两个儿子因未成年,流徙岭南。几年后,两人逃回洛阳,砍死了杨汪。 ◆各方反应 依《唐律》,死刑重案,须报朝廷,由中书省、门下省五品以上官员及尚书省“九卿”集议,以决定是否执行死刑。中书令张九龄称其“孝烈”,应宽恕;而侍中裴耀卿与李林甫坚持认为“国法不可纵报仇”。 玄宗下敕:“国家设法,期于止杀。各伸为子之志,谁非徇孝之人?展转相仇,何有限极!……宜付河南府杖杀。”并在临刑前赐予酒食。 张氏兄弟死后,士庶皆伤愍之,为他们写作哀诔,张贴于衢路。市人集资敛钱,于死所造义井,并葬张氏兄弟于北邙山,朝廷对此未加干预。 ——摘编自郑连根《一宗复仇案引发的礼法之争》 (1)该案的处理体现了国家治理的哪些特点? (2)谈谈你对“张氏兄弟为父复仇案”引发的各方反应的认识。 【答案】(1)特点:礼法结合;法自君出,中央集权;民间意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认识:张九龄一方:认为张氏兄弟为父报仇的行为体现了孝道的极致,主张宽恕张氏兄弟,这体现了传统儒家思想中对孝道的尊崇对官员判断案件的影响。 李林甫一方:坚持“国法不可纵报仇”,认为国家法律的尊严必须得到保障,这反映了当时部分官员法治意识较强,注重维护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玄宗:一方面他要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防止因复仇之风盛行而破坏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他在临刑前赐予酒食,也体现出他对张氏兄弟孝道行为的一种认可,只是在国法面前不能网开一面,这反映了玄宗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在法律、社会秩序和社会伦理之间进行平衡。 民众:对张氏兄弟表示同情和对其孝道的尊崇,体现了民间社会的伦理观念,这种观念与官方的法律和部分官员的看法存在差异,表明在唐朝社会,官方和民间在价值观上存在一定的互动。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唐朝的中国。根据材料“中书令张九龄称其‘孝烈’,应宽恕”可知,张九龄的主张体现儒家伦理影响司法,体现礼法结合;根据张氏兄弟为父复仇案按照皇帝唐玄宗的意见裁决,可得出法自君出,中央集权;根据材料“市人集资敛钱,于死所造义井,并葬张氏兄弟于北邙山,朝廷对此未加干预。”可知,政府一定程度上顺应民意和社会舆论,民间意志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2)本题是影响题。时空是唐朝的中国。本题应从涉及案件审判的各方的角度分析。张九龄一方,根据材料“中书令张九龄称其‘孝烈’,应宽恕”结合所学知识可,认为张氏兄弟为父报仇的行为体现了孝道的极致,主张宽恕张氏兄弟;再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这体现了传统儒家思想中对孝道的尊崇对官员判断案件的影响。 从李林甫的角度分析,根据材料“李林甫坚持认为‘国法不可纵报仇’。”可知,坚持“国法不可纵报仇”,认为国家法律的尊严必须得到保障;再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这反映了当时部分官员法治意识较强,注重维护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 从玄宗角度分析,根据材料“各伸为子之志,谁非徇孝之人?展转相仇,何有限极”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一方面他要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性,防止因复仇之风盛行而破坏社会秩序;根据材料“并在临刑前赐予酒食”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另一方面,他在临刑前赐予酒食,也体现出他对张氏兄弟孝道行为的一种认可,这是在顺应儒家伦理和民间意志,只是在国法面前不能网开一面;综上可见,这反映了玄宗在处理案件时需要在法律、社会秩序和社会伦理之间进行平衡。 从民众角度分析,根据材料“张氏兄弟死后,士庶皆伤愍之”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对张氏兄弟表示同情和对其孝道的尊崇,体现了民间社会的伦理观念;根据材料“并在临刑前赐予酒食”“朝廷对此未加干预”结合所学知识可知,这种观念虽然与官方的法律和部分官员的看法存在差异,但政府一定程度上顺应民意和社会舆论,官方和民间在价值观上存在一定的互动。 2.(24-25高二上·广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外国语学校、铁一中学等三校·期中)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承秦制,建立了由御史太夫、御史中丞、丞相司直、监御史、绣衣使者、司隶校尉、部刺史等组成的多维监察网。汉惠帝三年(前192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首个专门的区域监察法——《监御史九条》,其实施范围虽然仅限于京畿,但其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专门监察法,对推动后续监察法规的独立化、完备化具有重要意义。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加强中央集权、打击地方豪强势力,划全国为十三部州,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州郡的监察,并制定《六条问事》颁行全国。《六条问事》作为首部全国性的地方监察法,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魏晋的《六条察吏》、隋唐的《巡查六条》等均以此为模本,一脉相承。 ——摘编自齐继伟《秦汉监察法规的产生发展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汉代建立多维监察网所采取的措施。 材料二  明清时期恢复隋唐“三法司”制度,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主管司法事务,但三者的分工已经发生变化,改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命天下诸司刑狱,皆属刑部,都察院详议平允,又送大理寺审复,然后决之”。以后,刑部成为主要的司法机关,大理寺则是复核机关。由于刑部总管司法而事重,所以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刑部按省区划分增设12属部,后定为13清吏司,分管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刑名案件。清代增刑部下属为17清吏司,并规定外省刑案一律由刑部复核,非特旨允许,大理寺和都察院不必过问,三法司会审也要由刑部主稿。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简析明清时期中央司法行政制度加重刑部事权的原因。 【答案】(1)措施:颁布专门监察法律;设十三州刺史;制定全国性的地方监察法。(答出2点即可) (2)原因:刑部成为主要的司法机关;刑部总管司法而事重;防止司法机关互相推诿;提高司法效率。(答对4点)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汉代(中国)。据材料一“汉惠帝…… 颁布了中国历史上首个专门的区域监察法——《监御史九条》“可得出颁布专门监察法律;据材料一“汉武帝……划全国为十三部州,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州郡的监察”可得出设十三州刺史;据材料一“制定《六条问事》颁行全国。《六条问事》作为首部全国性的地方监察法,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可得出制定全国性的地方监察法。 (2)本题是原因题。时空是明清时期(中国)。据材料二“刑部受天下刑名”“以后,刑部成为主要的司法机关,大理寺则是复核机关”等信息可得出刑部成为主要的司法机关;据材料二“命天下诸司刑狱,皆属刑部”“由于刑部总管司法而事重”可得出刑部总管司法而事重;据材料二“刑部按省区划分增设12属部,后定为13清吏司,分管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刑名案件”信息可得出防止司法机关互相推诿;提高司法效率。 3.(24-25高二上·黑龙江伊春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朝时期,在对犯罪人员进行审判时,会先对他们进行教育。同时,在处理案件时也要“以礼为先”。在审判时还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的结合在宋朝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惯例。此外,宋代法律制度还规定了商品经济和市场交易中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摘编自王文涛《宋例与宋代法律体系研究》 材料二  唐宋时期,帝王与士大夫非常重视子女训诫,唐朝诗歌家训别具一格,宋朝家训除诗歌、铭、短文外,还出现了大量专著。唐宋家训首重忠君报国,次则重修身守礼。士大夫家训无不要求子弟苦读以求取功名,读书做官论充斥其中。宋朝文人家庭重视女子的文化知识教育,对女子德行的规范已经带上封建纲常的烙印。 ——摘编自陈志勇《唐宋家训研究》 材料三  明清时期,中国传统家训文化空前繁荣,甚至商贾之家都有家训。明太祖颁布“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的《教民六谕》,成为明朝家训的指导原则。清朝统治者对明太祖的“六谕”稍作修改,要求乡约每月宣讲。明清家训重视贞烈观,以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妇孺皆知,女子家训、家法惩戒、婚丧嫁娶规范等内容愈见增多。 ——摘编自徐少锦《中国家训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清时期家训文化的变化,并简析其变化的背景。 【答案】(1)特点:重视以礼为先,礼法并用;形成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惯例;强化法律对商品经济和市场交易的规定。 (2)变化:扩展到社会各阶层;朝廷直接指导民间家训;强化封建礼教;教化内容增多。 背景:统治者加强思想控制;商品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社会矛盾复杂化;程朱理学受到推崇。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宋朝时期(中国)。根据“在对犯罪人员进行审判时,会先对他们进行教育。同时,在处理案件时也要‘以礼为先’”得出重视以礼为先,礼法并用;根据“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的结合在宋朝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惯例”得出形成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的惯例;根据“宋代法律制度还规定了商品经济和市场交易中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得出强化法律对商品经济和市场交易的规定。 (2)本题是背景题、对比题。时空是明清时期(中国)。变化:根据材料“中国传统家训文化空前繁荣,甚至商贾之家都有家训”可归纳出扩展到社会各阶层;根据材料“明太祖颁布‘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的《教民六谕》,成为明朝家训的指导原则”可归纳出朝廷直接指导民间家训;根据材料“明清家训重视贞烈观”可归纳出强化封建礼教;根据材料“女子家训、家法惩戒、婚丧嫁娶规范等内容愈见增多”可归纳出教化内容增多。背景: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分别从当时的商品经济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理学的影响及统治者加强思想控制等角度进行分析即可。 4.(24-25高二上·湖北鄂东南示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联盟学校·期中)【中国古代乡约】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乡约是宋代地主阶级士大夫在社会变迁面前提出的挽救社会危机的基本建制,其途径就是通过士大夫自觉地义务地在乡村建立起开展思想教化的组织或机构,向全体民众宣传传统政治统治的合理性。陕西蓝田的吕大临、吕大防兄弟于神宗熙宁九年(1076)首先创立了吕氏乡约。该乡约规定:“在地方上推举年高德劭者一人为都约正,另外推举两位有学行者为约副。每月另选一人为直月。”年高有德、堪身体力行之人是可能被推举为乡约正副的基本条件,即声望和学识是乡约凝聚力之形成的基本要求,其主要任务是扬善惩恶,对乡里社会实行教化,在乡里社会提倡互敬互爱、患难与共的淳朴社会风气。这本是过去历朝乡里制度所一贯坚持的宗旨,汉代至唐代的三老教化属于官方控制,但到了宋代,这一任务却日渐转由吕氏乡约这样的民间组织加以执行。 ——摘编自王日根《论明清乡约属性与职能的变迁》 材料二  到了明清,朝廷大力提倡和推广乡约。明洪武年间,解缁建议,“仿蓝田吕氏乡约及浦江郑氏家范,率先于世族以端轨”,以正风俗。至成祖时期,又表章家礼及《蓝田吕氏乡约》,列于性理成书,“颁降天下,使诵行焉”,除了朝廷提倡,也有很多地方官推行乡约。王阳明在1518年颁布的《南赣乡约》影响最大。嘉靖时期,朝廷推广王阳明的办法,“嘉靖间,部檄天下,举行乡约,大抵增损王文成公之教。” ——摘编自牛铭实《从封建、郡县到自治:中国地方制度的演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乡约制度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趋势,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 【答案】(1)原因:士大夫的积极推动(士大夫阶层社会责任感和主体意识的增强);挽救社会危机,加强基层管理的需要;理学的形成;小农经济的封闭性和脆弱性;宗法性社会结构的影响。(任答3点) (2)趋势:由士绅倡导到政府推广(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由乡民自治到政府管理;由地方践行到全国仿效;由侧重道德教化到以宣讲“圣谕”为主;由强调互勉到强调顺从;逐渐与法律合流,更具有约束力。(任答2点) 积极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巩固封建统治;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任答2点) 【解析】(1)本题是影响类材料题。时空是宋朝的中国。根据材料一“乡约是宋代地主阶级士大夫在社会变迁面前提出的挽救社会危机的基本建制”可以得出士大夫的积极推动以及挽救社会危机,加强基层管理的需要;根据材料一“其主要任务是扬善惩恶,对乡里社会实行教化,在乡里社会提倡互敬互爱、患难与共的淳朴社会风气”可知,理学的形成;根据材料一“在地方上推举年高德劭者一人为都约正,另外推举两位有学行者为约副。每月另选一人为直月”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宗法性社会结构的影响;再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小农经济的封闭性和脆弱性。 (2)本题是对比类与影响类材料题。时空是宋朝的中国。第一小问趋势,根据材料一“陕西蓝田的吕大临、吕大防兄弟于神宗熙宁九年(1076)首先创立了吕氏乡约”与材料二“到了明清,朝廷大力提倡和推广乡约”可知,由士绅倡导到政府推广(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根据材料二“至成祖时期,又表章家礼及《蓝田吕氏乡约》,列于性理成书,‘颁降天下,使诵行焉’,除了朝廷提倡,也有很多地方官推行乡约。”结合所学知识可知,由乡民自治到政府管理以及由地方践行到全国仿效;根据材料二“仿蓝田吕氏乡约及浦江郑氏家范,率先于世族以端轨”结合所学知识可知,由侧重道德教化到以宣讲“圣谕”为主以及由强调互勉到强调顺从;再结合所学知识可知,逐渐与法律合流,更具有约束力。 第二小问积极作用,根据材料二“其主要任务是扬善惩恶,对乡里社会实行教化,在乡里社会提倡互敬互爱、患难与共的淳朴社会风气”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巩固封建统治;根据材料二“嘉靖间,部檄天下,举行乡约,大抵增损王文成公之教。”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再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有利于发展生产。 5.(24-25高二上·河南百师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叶孝信主编《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公法是以保护、调整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强调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与古代中国侧重公法不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的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的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罗马分别侧重于公法与私法的原因。 【答案】(1)特点:起源较早,源远流长;注重继承前代成果;重视“例”的作用(律例结合);重视儒家思想的教化作用。 (2)原因:古代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不断加强;小农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及重农抑商政策,商品经济水平落后;受儒家伦理道德的约束,个人权利观念不强。   古罗马帝国:疆域不断扩大,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商业贸易发达,商业纠纷不断增多;人文主义影响深远,个人权利意识较强;公民法重视私法的传统。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为古代(中国)。由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可得出,起源早,源远流长;据材料一“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可知,注重继承前代成果;据材料一“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可得出,重视例的作用(律例结合);据材料一“礼法立教,出礼入刑”等信息,结合所学可知,重视儒家思想的教化作用。 (2)本题是背景题。时空为古代(中国)、古代罗马。古代中国方面,从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思考。政治方面,结合所学知识可得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不断加强;经济方面,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小农经济长期占统治地位及重农抑商政策,商品经济水平落后;思想方面,据材料一“《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并结合所学知识可得出受儒家伦理道德的约束,个人权利观念不强。 古罗马帝国方面,从政治、经济、思想等方面思考。政治方面,据材料二“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的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可得出疆域不断扩大,社会矛盾日益复杂;经济方面,据材料二“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可得出商业贸易发达,商业纠纷不断增多;思想方面,结合所学知识可知,人文主义影响深远,个人权利意识较强;据材料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可得出公民法重视私法的传统。 6.(24-25高二上·河南郑州外国语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清廷入主中原后迅速汉化,法律制度上毅然仿效汉族王朝,遵循礼法合并的原则,顺治四年(1647年),以明律为蓝本,制定了《大清律》。后该律经过多次重修,将现行则例附入。这些例在法律上占有优先地位,起经常作用,皇帝谕旨、内外条奏,均可定为条例。在刑罚上,凡是被统治者认为是“十恶”的,包括谋反、谋大逆等,一律处以极刑。在《大清律》中,奴婢、雇工犯罪不能“以良人论”,旗人犯罪可做特殊处理,而且有“换刑”的权利。《大清律》基本上是刑法典,以违法犯罪为重要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行政法与少量民法。 ——摘编自宁欣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国籍条例》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牾而流于具文。他还亲自编译教材,创设法律学堂,造就司法人才。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前中期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法律的变化,并说明晚清法律近代化的时代背景。 【答案】(1)特点:礼法合并(以礼入法);借鉴前代立法经验;条例占有优先地位;以维护专制统治为目的;严格的身份等级色彩;以刑法为主,诸法合体。(任答四点即可) (2)变化:把修法与图强相结合(修法与维护国家主权相结合);引进西方现代法律,增加民法、商法等私法内容建立近代法律体系。 原因:列强入侵,国家丧失治外法权;清末新政的推动;传统法律受到西方法律思想和制度文明的冲击影响;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清前中期时期的中国。据材料一“遵循礼法合并的原则”可得出礼法合并(以礼入法);据材料一“顺治四年(1647年),以明律为蓝本,制定了《大清律》”可得出借鉴前代立法经验;据材料一“这些例在法律上占有优先地位,起经常作用,皇帝谕旨、内外条奏,均可定为条例”可得出条例占有优先地位;据材料一“凡是被统治者认为是‘十恶’的,包括谋反、谋大逆等,一律处以极刑”可得出以维护专制统治为目的;据材料一“在《大清律》中,奴婢、雇工犯罪不能‘以良人论’,旗人犯罪可做特殊处理,而且有‘换刑’的权利”可得出严格的身份等级色彩;据材料一“《大清律》基本上是刑法典,以违法犯罪为重要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行政法与少量民法”可得出以刑法为主,诸法合体。 (2)本题是对比题、背景题。时空是晚清时期的中国。第一小问变化,据材料二“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可得出把修法与图强相结合(修法与维护国家主权相结合);据材料二“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国籍条例》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可得出引进西方现代法律,增加民法、商法等私法内容建立近代法律体系。 第二小问背景,从内外因方面思考。外因方面,据材料二“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并结合所学知识可得出列强入侵,国家丧失治外法权;据材料二“参考古今,博稽中外”“《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牾而流于具文”可得出传统法律受到西方法律思想和制度文明的冲击影响。内因方面从政治、经济等角度思考,政治方面,据材料二“1902年”“晚清政治改良”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清末新政的推动;经济方面,结合所学知识可得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7.(24-25高二上·广西玉林博白县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政府派员分赴各地调查民商事习惯,并强调:“中国幅员广远,各省地大物博,习尚不同,使非人情风俗洞激无遗,恐创定法规,必多窒碍。”至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共分五编,前三编主要是以日本公布的民法为蓝本,同时对德国、瑞士的民法有所参考,采纳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案应予赔偿等近代民法基本原则。后两编(亲属和继承)虽也采纳了一些西方新制,但更注重的是中国固有的礼教民俗。 ——摘编自李启成《中国法律史讲义》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海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1)根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编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影响近代西方法律建设历程的主要因素。 【答案】(1)特点:借鉴西方法律;重视结合国情,实地调查;强调礼教民俗。 (2)因素: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法律制度和文化;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近代思想解放潮流;资本主义发展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清朝中国。特点:据材料“参酌外国法律”得出借鉴西方法律;据材料“政府派员分赴各地调查民商事习惯”得出重视结合国情,实地调查;据材料“更注重的是中国固有的礼教民俗”得出强调礼教民俗。 (2)本题是背景题。时空是近代西方。因素:据材料“英国通过《大宪章》”“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得出古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法律制度和文化;结合所学得出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等近代思想解放运动宣扬平等、民主、法治,对近代西方法律建设历程产生了重要影响;据材料“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得出资本主义发展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据材料“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构成了‘英美法系’”“形成了‘大陆法系’”得出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 8.(24-25高二上·重庆万州第二高级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早在周初,周公旦鉴于商朝失德亡国,提出了“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明德慎罚等主张,强调“明德”“敬德”“成德”作为施政的理论基础和以德化民的具体措施。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为德主刑辅法制原则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并将这种本用关系提升到与自然现象“昏晓阳秋”一样永恒而不变。明太祖在《大明律》成时,特别宣誓臣民“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摘编自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  1902年2月,清廷发布修律上谕,“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此后几年时间,在沈家本等人的主持下,制定了体现资产阶级色彩的大清新刑律,将“十恶”废除,按照大陆法系起草了民律、商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晚清修律虽然大部分没有施行,但它标志着中国的法律开始和世界先进的法律接轨,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化的开端》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的法律传统,并结合所学简析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概括晚清法律的变化,并说明晚清法律近代化的时代背景。 【答案】(1)法律传统:重视以德化民,强调德主刑辅。 积极作用:德主刑辅减少推行法律的阻力,缓和社会矛盾;德礼入律增加了法律的可行性;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有利于维护和巩固统治;形成了中华法系的特色,对中国后世法律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2)变化:由封建法律变为具有资产阶级色彩的法律;由诸法合一到多种实体法并存。 时代背景:清末新政;民族危机加深;西方法律思想的传播;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解析】(1)本题是特点类、影响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古代中国。法律传统:据材料“明德”“敬德”“成德”以及“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得出中国古代重视以德化民,强调德主刑辅。积极作用: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可从推进法律实施的角度得出德主刑辅减少推行法律的阻力;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可从法律也有教化百姓的角度分析得出德礼入律增加了法律的可行性;结合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分析得出德主刑辅法律传统有利于调控封建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可从法律对后世的影响的角度分析得出德主刑辅法律传统形成了中华法系的特色,对中国后世法律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2)本题是对比类、背景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晚清(中国)。变化:据材料“在沈家本等人的主持下,制定了体现资产阶级色彩的大清新刑律”并结合所学可知,由封建法律变为具有资产阶级色彩的法”;据材料“按照大陆法系起草了民律、商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并结合所学可知,由诸法合一到多种实体法并存。时代背景:据材料时间并结合所学可知,清末新政;民族危机加深;据材料“按照大陆法系起草了民律、商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可知,西方法律思想的传播;据材料“在沈家本等人的主持下,制定了体现资产阶级色彩的大清新刑律”并结合所学可知,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9.(24-25高二上·云南昆明官渡区钟英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于1931年公布施行。该条例共7章,章名分别是原则、结婚、离婚、离婚后小孩的抚养、离婚后男女财产的处理、未经结婚登记所生小孩的抚养、附则。条例在原则中明确规定,即:“确定男女双方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条例还规定:“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具有前瞻性和革命性,它及此时期其他婚姻法律共同构成了中国婚姻制度大革命的开端。 ——摘编自中国国家博物馆编著《文物中的红色基因》 材料二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对宣传、贯彻婚姻法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到1955年,全国符合婚姻法登记的已占申请结婚人数的95%。全国出现许多互敬互爱、民主团结的家庭,成为新社会的基本细胞。 ——摘编自中国历史研究院主编《中国通史纲要》 (1)根据材料,指出婚姻条例与婚姻法内容上的共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婚姻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答案】(1)共同之处:都反对封建的婚姻制度,如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都倡导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都强调男女婚姻自由和平等;都禁止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 (2)历史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具有继承性和开放性;肃清封建婚姻制度流毒,移风易俗,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保护了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解析】(1)本题是对比题。时空是国共十年对峙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期。共同之处:据材料“确定男女双方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及材料“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婚姻制度”并结合所学可知,材料反映的是婚姻条例与婚姻法在内容上都反对封建的婚姻制度,如包办强迫、男尊女卑等;都倡导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都强调男女婚姻自由和平等;据材料“废除一切封建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及材料“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并结合所学可知,材料反映的是二者都禁止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 (2)本题是影响题。时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历史意义:据材料“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结合所学可知,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据材料“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并结合所学可知,材料反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继承了1931年公布施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的一些内容,具有继承性和开放性;据材料“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对宣传、贯彻婚姻法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结合所学可知,材料反映的是“婚姻法”的颁布,有利于肃清封建婚姻制度流毒,移风易俗,推动社会文明的发展;据材料“到1955年,全国符合婚姻法登记的已占申请结婚人数的95%。全国出现许多互敬互爱、民主团结的家庭,成为新社会的基本细胞”并结合所学可知,材料反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有利于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保护了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10.(24-25高二上·内蒙古普通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士实际上自秦汉以来,士农工商之中为四民之首,即与后来所谓“士绅”相类,一直受到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的倚重,在传统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乡村社会以小农经济为主体,分散、自主与脆弱是小农的基本特征。皇权缺乏以高成本的方式对“一盘散沙”形态的小农进行直接治理的自主性,于是士绅成为皇权维护与乡村秩序建构之间的中介。张东荪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士能发挥其使命的,则比较上以宋朝为最。有吕氏(吕大钧)的乡约,范氏(范仲淹)的义庄,有朱子(朱熹)的社仓。凡此都不是借着官力而办的,乃真是士之所自办。不仅有关于教化,并且有助于组织。” ——摘编自夏春涛主编《中国历代治理体系研究》 材料二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出来。同时,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紧密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996年10月10日) (1)根据材料一概括士绅在传统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阐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答案】(1)作用:士绅成为皇权维护与乡村秩序建构之间的中介;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组织社会救济,维护社会稳定。 (2)必要性: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场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价值取向: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解析】(1)本题是影响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古代(中国)。作用:据材料一“土绅成为皇权维护与乡村秩序建构之间的中介”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士绅成为皇权维护与乡村秩序建构之间的中介;据材料一“不仅有关于教化”可得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传播儒家伦理道德与文化价值观;据材料一“并且有助于组织”并结合提到的“吕氏乡约”“范氏义庄”“朱子社仓”等,可得出士绅在民间慈善救济方面的贡献,即组织社会救济,维护社会稳定。 (2)本题是原因类、特点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现代(中国)。必要性:据材料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出来。”“同时,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可得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场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根据材料二“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紧密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并结合所学可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结合所学可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 价值取向:结合所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是“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这四个词反映了现代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追求的理想状态,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也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 11.(24-25高二上·四川射洪中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同时,党和政府特别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各级政府果断禁绝赌、毒等社会痼疾,迅速涤荡了旧社会留下的污泥浊水。与此同时,党领导开展了广泛的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运动,大力推动教育科学文化事业除旧布新,开展了大规模扫盲和扫除封建迷信、改革陈规陋习等移风易俗活动,得到亿万群众的热烈拥护。 ——摘编自胡昌勇《中国共产党精神文明建设的百年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优势。 材料二  8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贫困问题的有效缓解以及农村思想环境的根本好转,使党的乡风文明建设得以顺利开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乡风文明”一词,使乡风文明建设发展更加深入。这一阶段,党切实开展了许多相关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二是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三是开展文明村镇与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四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五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六是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2010年,国家工前总局、中央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发文指出,要通过创建农村文明集市活动引领农村健康和谐的仁会风尚,向集市的商户宣传科学技术、食品安全等与经商致富相关的内容,引导农村除旧布新。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刘欢等《中国共产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百年历程、经验与展望》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八十年代以来乡风文明建设的意义。 【答案】(1)优势:民族独立,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人民当家作主)经过建国初三年的调整,经济基本上得到恢复;党和政府特别重视,组织了系列思想理论学习、思想改造运动,以及系列除旧布新的移风易俗活动。 (2)意义:有利于形成农村社会新风尚,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农村现代化;丰富发展了党的理论,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优势:根据材料及所学可知,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独立,国家统一、社会安定等都为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经过建国初三年的调整,经济基本上得到恢复;根据材料“党领导开展了广泛的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运动,大力推动教育科学文化事业除旧布新,开展了大规模扫盲和扫除封建迷信、改革陈规陋习等移风易俗活动,得到亿万群众的热烈拥护”可得出,党和政府特别重视,组织了系列思想理论学习、思想改造运动,以及系列除旧布新的移风易俗活动;群众的支持拥护。 (2)本题是影响题。时空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意义:根据材料“农村经济贫困问题的有效缓解以及农村思想环境的根本好转,使党的乡风文明建设得以顺利开展”得出,改善了农村思想环境,提升了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有利于形成农村社会新风尚,为乡村振兴提供精神动力;推动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根据材料“要通过创建农村文明集市活动引领农村健康和谐的社会风尚,向集市的商户宣传科学技术、食品安全等与经商致富相关的内容,引导农村除旧布新”得出,有助于破除农村的陈旧观念和习俗,树立文明新风尚;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加强了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农村现代化;丰富发展了党的理论,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2.(24-25高二上·四川资阳中学·期中)法律与教化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工具,不断变化发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成文法产生和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摘编自王元天《重新审视沈家本的领衔修律与司法改革》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结合所学分析其产生的时代因素。 材料三  乡约制度在古代中国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宋代《吕氏乡约》由陕西蓝田“吕氏四贤”吕氏兄弟制定,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吕氏乡约》以“教化人才,变化风俗”为己任,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宗旨。乡约并非官方的行政命令“若约有不便之事,共议更易。”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改编自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宋到清,乡约制度的变化。分析乡约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材料四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1979年,第三次民法编纂工作启动,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4)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简述21世纪初中国加速民法典编撰的原因。 【答案】(1)成文法产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法系确立标志:《唐律疏议》特点:起源早,源远流长,自成一体;注重传承,继承中发展;律例结合,重视判例的作用;礼法结合,重视儒家思想的教化作用。 (2)基本特征:继承传统法律思想,融合启蒙思想;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并相互制衡;注重保障个人权利,坚持程序公正,实行律师辩护制度;保护私有财产,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因素: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代议制度确立;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促进了公民权利观念的发展。 (3)变化:宋代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圣谕”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乡约组织由民间设立到官府主导。作用:①政治: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②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发展。③思想:利于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观念的传播④社会:匡正民风,协调人际关系。 (4)原因:中国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适应了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深入发展的推动;国际人权保障新理念的影响。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古代的中国。成文法产生:结合所学可知,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把法律条文浇铸在金属器皿上,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法系确立标志:结合所学可知,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是《唐律疏议》‌。特点:根据材料“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可知,起源早,源远流长,自成一体;根据材料“ 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可知,注重传承,继承中发展;根据材料“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可知,律例结合,重视判例的作用;根据材料“ 礼法立教,出礼入刑”可知,礼法结合,重视儒家思想的教化作用。 (2)本题是特点题、原因题。时空是近代的西方。基本特征:根据材料“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可知,继承传统法律思想,融合启蒙思想;根据材料“ 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可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并相互制衡;根据材料“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可知,注重保障个人权利,坚持程序公正,实行律师辩护制度;根据材料“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可知,保护私有财产,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因素:根据材料“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和所学可知,可从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及思想解放运动的影响等角度进行分析。 (3)本题是对比题、影响题。时空是宋到清的中国。变化:根据材料“教化人才,变化风俗”可知,宋代以道德教化为主;根据材料“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可知,明清增加“圣谕”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乡约组织由民间设立到官府主导。作用:根据材料“乡约制度在古代中国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和所学可知,关于乡约的作用可从维护社会制度、加强地方治理、发展生产、传播儒家思想及协调人际关系等角度进行分析。 (4)本题是原因题。时空是21世纪初的中国。原因:根据材料“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和所学可知,可从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及国际人权保障新理念的影响等角度进行分析。 13.(24-25高二上·四川仁寿县铧强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共和时期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进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公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宋刑统》的律文,除新增“折杖法”外,基本上承袭《唐律》,并于律之后附录了敕令,在宋朝立法史上就出现了“敕律并行”乃至“以敕代律”的情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宋朝把促进开展对外贸易之各项规定,发敕著律。……据《宋文鉴》载:宋朝对于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的人“皆肢解脔割,截断手足。” ——潘德深《宋律的编纂及其特点和作用》 材料三  作为人类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主要体现在实体法之中,贯彻于司法裁判的结论上面,构成一种对法官的实体性道德限制。而程序正义的法律价值体现于法律程序的设计以及司法裁判的过程之中,具有明确、具体且可操作的道德标准,属于“看得见的正义”。 ——摘编自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的名称及制定的原因,并概括这一时期罗马政体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概括宋律的主要特点。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请选择阐述:①学者认为“民法在实体法中最能体现内容的传承性和体系性”,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例,说明其内容的传承性和体系性;②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司法“程序正义”上做过有益探索,请指出相关的制度和原则。 【答案】(1)名称:《十二铜表法》。背景:贵族垄断法律的解释权;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尖锐。特征:贵族寡头。 (2)特点:继承性(承袭《唐律》);创新性(敕律并行);重视促进对外贸易;维护封建统治;带有残酷性。 (3)选择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统整合了建国以来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法规;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选择②:制度:律师制度;陪审团制度。原则:无罪推定原则。 【解析】(1)本题是背景题、特点题。时空是古代罗马。名称:根据材料“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可概括出是《十二铜表法》。背景:根据材料“共和时期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进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可概括出贵族垄断法律的解释权;平民与贵族的矛盾尖锐。特征:结合所学可知,这一时期罗马政体的主要特征是贵族寡头。 (2)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宋代(中国)。特点:根据材料“基本上承袭《唐律》”可概括出继承性(承袭《唐律》);根据材料“并于律之后附录了敕令,在宋朝立法史上就出现了‘敕律并行’乃至‘以敕代律’的情况”可概括出创新性(敕律并行);根据材料“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宋朝把促进开展对外贸易之各项规定,发敕著律”可概括出重视促进对外贸易;根据材料“宋朝对于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的人‘皆肢解脔割,截断手足’”可概括出维护封建统治、带有残酷性。 (3)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近现代(中国和西方)。根据题意要求,如选择①“民法在实体法中最能体现内容的传承性和体系性”,结合所学可知,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统整合了建国以来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法规;汲取了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的有益成果等方面分析;如选择②,结合所学可知,在制度方面:西方各国在司法“程序正义”上做过的有益探索主要有律师制度、陪审团制度等等;在原则方面:西方各国在司法“程序正义”上坚持无罪推定原则等等。 14.(24-25高二上·安徽A10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1世纪末,正当粗陋的日尔曼习惯法和严厉、苛刻的教会法规统治着欧洲的时候,随着罗马法的集成《国法大全》真本在意大利的发现,以及城市再一次崛起和商业的迅速发展对法律规则、知识的需求,欧洲掀起了一场学习、讲授、研究和传播罗马法的运动。这场复兴罗马法的运动,发源于意大利的波伦那大学出现的讲授和研究罗马法的热潮,然后迅速传遍整个欧洲。 材料二  正是这一场席卷欧洲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在再一次恢复和提升罗马法崇高威望的时候,也再一次恢复和提升了凝聚在罗马法中的法治观念,从而使已经炮灭了好几个世纪的古典法治思想的火炬在这里又被重新点燃。……这些法的观念的恢复和重建,不能不使我们联想到它与近代法治思想产生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便是:近代西方一批主张法治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就是在这些观念的熏陶之下成长起来的,法治观念早就深深地扎根在他们的脑海里。 ——材料一、二均摘编自汪太贤《论罗马法复兴对近代西方法治理念的奠定》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意大利兴起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影响。 【答案】(1)背景:日耳曼习惯法和教会法的弊端显现;罗马法真本的发现;商品经济发展;城市和大学兴起;王权强化。(任答4点即可) (2)影响:弘扬了罗马法;恢复和重建了人们的法治观念;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为近代法治思想的产生奠定基础。(4点) 【解析】(1)本题是背景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中世纪的欧洲。根据材料一“正当粗陋的日尔曼习惯法和严厉、苛刻的教会法规统治着欧洲的时候”可知,日耳曼习惯法和教会法的弊端显现;根据材料一“随着罗马法的集成《国法大全》真本在意大利的发现”可知,罗马法真本的发现;根据材料一“以及城市再一次崛起和商业的迅速发展对法律规则、知识的需求”与“这场复兴罗马法的运动,发源于意大利的波伦那大学出现的讲授和研究罗马法的热潮”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商品经济发展以及城市和大学兴起;再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欧洲中世纪晚期王权强化。 (2)本题是影响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中世纪的欧洲。根据材料二“正是这一场席卷欧洲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在再一次恢复和提升罗马法崇高威望的时候,也再一次恢复和提升了凝聚在罗马法中的法治观念”可知,弘扬了罗马法以及恢复和重建了人们的法治观念;根据材料二“近代西方一批主张法治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就是在这些观念的熏陶之下成长起来的,法治观念早就深深地扎根在他们的脑海里。”结合所学知识可知,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以及为近代法治思想的产生奠定基础。 15.(24-25高二上·安徽蚌埠A层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近代以来,西方启蒙思想家大力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孟德斯鸠发表的《论法的精神》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而人由于存在着一种根本理性,“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卢梭的法哲学虽与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有所不同,但政府必须受法律约束这一点是相同的。卢梭认为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必须按照公意的指示(法律)办事。 ——摘编自张明《西方思想史》 材料二  中国传统所谓的法治,实质上是用法或法令来统一制度、控制臣民,以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在古代中国,个人在政治上、法律上、伦理上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和人格,也没有什么权利意识。法律的价值目标就是用否定和压抑人的个性发展和正当权利的方式来实现社会统治秩序。西方法治意识理念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的,强调的是维护和保障个人的权利。国家与政府的作用,就是维护并保障个人的自由,而不是限制或者剥夺个人的自由。可以说,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精髓的宪政制度,就是建立在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的。 ——摘编自柯卫《中西方法治意识的差异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提倡的法治观念。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西方传统法治意识的差异。 【答案】(1)观念:法律地位至高无上;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倡导以法律制约政府权力;法律是人民公意的体现;以实现民主政治为目标。 (2)古代中国:法律是专制统治者意志的体现,是治理国家、控制民众的工具;强调集体利益至上,忽略个性和个体利益。西方:强调自由,维护个人权利;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 【解析】(1)本题是特点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近代(西方)。观念:据材料一“西方启蒙思想家大力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得出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据材料一“政府必须受法律约束”可得出倡导以法律制约政府权力;据材料一“它必须按照公意的指示(法律)办事”可得出法律是人民公意的体现;据材料“卢梭认为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必须按照公意的指示(法律)办事。”可知,法律地位至高无上;据所学知识可知,启蒙思想家的主张为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建立做了理论准备,可知,以实现民主政治为目标。 (2)本题是对比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古代的中国和近代的西方。古代中国:据材料二“用法或法令来统一制度、控制臣民”可得出法律是专制统治者意志的体现,是治理国家、控制民众的工具;据材料二“在古代中国,个人在政治上、法律上、伦理上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和人格,也没有什么权利意识。法律的价值目标就是用否定和压抑人的个性发展和正当权利的方式来实现社会统治秩序。”可得出强调集体利益至上,忽略个性和个体利益。西方:据材料二“西方法治意识理念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的,强调的是维护和保障个人的权利”可得出强调自由,维护个人权利;据材料二“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精髓的宪政制度,就是建立在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的”可得出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 16.(24-25高二上·广东部分重点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马丁·路德自始至终坚持《圣经》是信仰与生活的最高准则。由此他提出“国家”应该分为两类,一类是“上帝的国”,另一类被称为“世界的国”(区别于“上帝的国”)。“世界的国”的组成人员就是所有的非基督徒(非发自内心信仰基督教的人),世俗的君主或国王是他们的统治者;管理他们的被称为“俗世的政府”。略德认为上帝设立世俗政府的目的在于:维护秩序,惩罚邪恶。那些不信上帝话语的人,或说不是真正基督徒的人必须接受世俗政权的统治:并要受到刀剑的支配,从而实现对自然之律(法律)的维护。 ——摘编自黄金斌《管窥马丁·路德“两个国度”思想之主要内容及相互关系》 材料二  宗教改革和世俗权力的结合使欧洲陷入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动荡。宗教战争不仅包括战场上的军事武装冲突,还包括破坏圣像,迫害民众、发动暴乱等各种形式的暴力。 1531年到1556年,(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与支持路德新教的德意志诸侯们发生拉锯战,直到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签署才使得德意志地区的局势相对缓和。1562—1629年,法国共发生了9场宗教战争⋯⋯1618年开始的三十年战争,其惨绝人寰的程度超过了中世纪的任何一次战争。三十年战争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下简称“和约”)的签署中终结,这场战争在历史阶段划分上结束了宗教改革运动。有不少人认为和约意味着现代主权国家体系的确立,而德意志的民族历史学家倾向于从帝国“分裂”的角度对其作负面的评价。 ——摘编自叶盛《现代世纪的开场——纪念宗教改革运动500周年》 材料三  “教随国定”原则,最早见于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教随国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意味着德国诸侯有权决定其臣民的宗教信仰;诸侯(国的君主)信什么,其臣民也就跟着信什么。《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使“教随国定”成为国际关系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一项条款,在国家观念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摘编自徐坚《权利政治——国际政治的现代性转变》 (1)根据材料一、概括马丁·路德提出的“世界的国”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6—17世纪西欧宗教战争频发的原因,并运用唯物史观指出当时宗教战争的实质。 (3)综合以上材料,总结宗教改革与西欧政局演变的关系。 【答案】(1)主要特征:以信仰划界;王权至上;强调用武力手段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蕴含一定的理性精神。(答出两点即可) (2)原因: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迅速,但区域发展不平衡;专制王权崛起,罗马教廷势力被削弱;新教产生、传播并形成不同教派;宗教改革家和宗教狂热分子的煽动;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答出两点即可)实质:西欧新兴资产阶级和世俗王权的政治同盟与传统封建势力的政治较量。 (3)关系:宗教改革将文艺复兴时期对人文精神的提倡和对教会的批判推向政治领域,推动了西欧民族国家的兴起,沉重打击了教会的封建统治,为欧洲近代政局的变化奠定了重要基础;西欧政局的演变主要是通过战争手段实现的,这使各国人民逐渐认识到宗教狂热的危害,随着“教随国定”等民族主义原则的确立,宗教改革的热情逐渐衰退。(须从二者相互作用的角度作答.其他答案言之有理亦可) 【解析】(1)本题是特点题。时空是16世纪的德意志。主要特征:据材料“‘世界的国’的组成人员就是所有的非基督徒(非发自内心信仰基督教的人),世俗的君主或国王是他们的统酒青”可知,“世界的国”的组成人员就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即以信仰划界;王权至上;据材料“那些不信上帝话语的人,或说不是真正基督徒的人必须接受世俗政权的统治:并要受到刀剑的支配,从而实现对自然之律(法律)的维护”可知,路德对不信仰基督教的人,强调用武力手段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蕴含一定的理性精神。(答出两点即可) (2)本题是背景题、特点题。时空是16—17世纪的西欧。原因:据材料“宗教改革和世俗权力的结合使欧洲陷入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动荡”并结合所学可知,宗教改革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欧洲封建社会内部生长和发展起来。但是,天主教会的压榨,严重束缚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宗教改革中强调“王权高于教权”,加强了专制王权,削弱了罗马教会的权威;在宗教改革中形成了路德派、加尔文派、英国圣公会等新教派;据材料“宗教战争不仅包括战场上的军事武装冲突,还包括破坏圣像,迫害民众、发动暴乱等各种形式的暴力”并结合所学可知,宗教战争是在宗教改革家和宗教狂热分子的煽动下进行的,形式多样,不仅包括军事武装冲突,还包括破坏圣像,迫害民众、发动暴乱等各种形式的暴力;据材料“《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使‘教随国定’成为国际关系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一项条款,在国家观念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并结合所学可知,材料强调的是在这场宗教战争中,王权得到加强,反映了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答出两点即可) 实质:据材料“宗教改革和世俗权力的结合使欧洲陷入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动荡”并结合所学可知,宗教改革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欧洲封建社会内部生长和发展起来。但是,天主教会的压榨,严重束缚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因此宗教战争的实质是西欧新兴资产阶级和世俗王权的政治同盟与传统封建势力的政治较量。 (3)本题是影响题。时空是近代欧洲。关系:据材料“宗教改革和世俗权力的结合使欧洲陷入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动荡”并结合所学可知,宗教改革将文艺复兴时期对人文精神的提倡和对教会的批判推向政治领域,即宗教改革既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也是一次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统治的政治运动,强调建立“民族教会”,推动了西欧民族国家的兴起,沉重打击了教会的封建统治,为欧洲近代政局的变化奠定了重要基础;据材料“三十年战争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签署中终结,这场战争在历史阶段划分上结束了宗教改革运动。有不少人认为和约意味着现代主权国家体系的确立,而德意志的民族历史学家倾向于从帝国‘分裂’的角度对其作负面的评价”并结合所学可知,西欧政局的演变主要是通过战争手段实现的,这使各国人民逐渐认识到宗教狂热的危害;据材料“《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使‘教随国定’成为国际关系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一项条款,在国家观念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并结合所学可知,随着“教随国定”等民族主义原则的确立,宗教改革的热情逐渐衰退。(须从二者相互作用的角度作答.其他答案言之有理亦可) 17.(24-25高二上·湖北鄂东南示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联盟学校·期中)【近代欧洲法律体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二  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与中华法系一样,属于世俗法系。为什么这两个法系至近代不仅没有消亡,反而愈来愈兴盛呢?学术界对此讨论了几十年,大体观点认为,英美法系的基础虽然是封建社会的法律,但其通过持续的、不间断的、渐进式的改革,使原来封建社会的法律,逐步和平演变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律,并在英国资本主义向全世界扩张过程当中,被推向世界各地。而大陆法系的基础罗马法,虽然是古代社会的法律,但它是希腊罗马商品经济社会之上的法律,与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相通的,因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之后,可以发展成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并推广到全世界。 ——摘编自何勤华、王静《中华法系盛衰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欧洲法律体系推广至全世界的原因。 【答案】(1)基本特征:强调法律至上;形成不同的法律体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原则。(任答3点) (2)欧洲法律有深厚的历史基础;欧洲法律体系本身不断改良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的侵略扩张,传播到世界各地;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相适应;通过资产阶级革命确立起统治地位;许多地区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学习。(任答4点) 【解析】(1)本题是特点类材料题。时空是近代的欧洲。依据材料一“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得出欧洲法律体系特别强调法律至上;依据材料一“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得出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法律体系;依据材料一“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得出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原则;根据材料一“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根据材料一“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结合所学知识可知,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2)本题是影响类材料题。时空是近代的欧洲。根据材料二“而大陆法系的基础罗马法,虽然是古代社会的法律,但它是希腊罗马商品经济社会之上的法律”可知,欧洲法律有深厚的历史基础;根据材料二“但其通过持续的、不间断的、渐进式的改革,使原来封建社会的法律,逐步和平演变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律”可知,欧洲法律体系本身不断改良发展;根据材料二“并在英国资本主义向全世界扩张过程当中,被推向世界各地”结合所学知识可知,随着资本主义的侵略扩张,传播到世界各地以及许多地区由被动接受到主动学习;根据材料二“因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之后,可以发展成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并推广到全世界。”结合所学知识可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确立起统治地位以及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相适应。 18.(24-25高二上·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期中)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材料一  诺曼征服(1066年)前,英国的法律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的日耳曼习惯法。诺曼征服后,在英格兰创建了封建制的统一王国,强大的中央王权将统治延伸到地方,为普通法的形成提供了政治土壤。威廉一世(诺曼王朝的首位英格兰国王)将教会的司法管辖权从世俗管辖权中分离出来。1164年,亨利二世颁布《克拉伦敦法典》,明确世俗和宗教司法管辖权的界限。此后,巡回法官们前往全国各地实施王室法庭的司法权,大量案件涌入威斯敏斯特的中央法庭,派往各郡的巡回法庭,普通法院迅速成为所有重要的世俗案件的常规法院。伴随着英国司法的中央化,英国法律的主体逐渐由地方习惯法转化为普遍适用的普通法。 ——摘编自程汉大主编《英国法制史》 材料二  1896年,《德国民法典》以法学实证主义为指导思想,逻辑严谨,体系完整,是符合当时德意志民族生活的伟大法典,现在仍然有效。《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相比,迟出一百年,它在一百年来法典编纂与学术发展所积累的经验与成就的基础上开展了长达20余年的立法工作,《德国民法典》公布后,相继公布并同时施行了一些必要的附属法律。《德国民法典》直接要求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善良风俗,《民事婚姻》是以基督教的宗教风俗观念为基础而制定的,而且这一条一直保留到现在。《德国民法典》运用适度概括的方法,为以后法官运用留下可以发展的余地,通过判例以补充、发展甚至纠正、修正民法典的事例,已屡见不鲜。 ——摘编自邓慧《<德国民法典>编纂思想的历史考察——法学实证主义的典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英国普通法形成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德国民法典》得以长久延续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西方近代法律制定和发展的启示。 【答案】(1)背景:统一的封建制国家建立;世俗司法管辖权和宗教司法管辖权分离;王室法庭和巡回法庭司法活动的推动;法学家对法学理论进行创新;法官们在司法实践中开创判例制度;罗马法复兴运动兴起和发展。(答出三点即可) (2)原因:法典的制定体现现实主义精神(或答“适应德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汲取法国立法的经验教训;立足于对原有法律的改造;与本国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体系完整、内容充实,且不断补充、修正;通过法官的判例弥补法律的漏洞。(答出两点即可) (3)启示:法律要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加强法律理论及思想的研究和创新;法制建设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法律要符合民族伦理道德;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法制建设的成就。(答出两点即可) 【解析】(1)本题是材料题之概括分析题。时空是中世纪英国。背景:据材料“诺曼征服后,在英格兰创建了封建制的统一王国”得出统一的封建制国家建立;据材料“威廉一世(诺曼王朝的首位英格兰国王)将教会的司法管辖权从世俗管辖权中分离出来。1164年,亨利二世颁布《克拉伦敦法典》,明确世俗和宗教司法管辖权的界限”得出世俗司法管辖权和宗教司法管辖权分离;据材料“巡回法官们前往全国各地实施王室法庭的司法权”得出王室法庭和巡回法庭司法活动的推动;结合所学,法学理论的发展、判例的积累也是推动法律发展的重要原因,故可得出法学家对法学理论进行创新,法官们在司法实践中开创判例制度;结合所学,中世纪欧洲国家的法律都受到罗马法的影响,特别是中世纪中后期兴起研究罗马法的热潮,故可得出罗马法复兴运动兴起和发展。 (2)本题是材料题之概括分析题。时空是19-20世纪德国。原因:据材料“《德国民法典》以法学实证主义为指导思想……是符合当时德意志民族生活的伟大法典”得出法典的制定体现现实主义精神,适应德国社会发展的需要;据材料“《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相比,迟出一百年,它在一百年来……所积累的经验与成就的基础上开展……立法工作”得出汲取法国立法的经验教训;据材料“要求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善良风俗”“以基督教的宗教风俗观念为基础而制定”得出与本国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据材料“逻辑严谨,体系完整”得出体系完整、内容充实;据材料“相继公布并同时施行了一些必要的附属法律”得出对原有法律不断补充、修正、改造;据材料“通过判例以补充、发展甚至纠正、修正民法典”得出通过法官的判例弥补法律的漏洞。 (3)本题是材料题之概括分析题。启示:根据英国普通法和《德国民法典》不断发展完善,可得出法律要适应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法制建设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根据《德国民法典》内容适应德国社会风俗和宗教观念,可得出法律要符合民族伦理道德;《德国民法典》以法学实证主义为指导思想,启示我们要加强法律理论及思想的研究和创新;英国普通法受到罗马法影响,《德国民法典》借鉴《法国民法典》,启示我们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法制建设的成就。 19.(24-25高二上·辽宁七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法国民法典》是第一部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代表的是自由资本主义,自1804年颁布实施以来,距今已逾两百年发展历史,是当今世界上施行时间最长的一部民法典,开创了近代民法历史;《德国民法典》则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时代产物,自19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距今也超过了一百年的发展历史。两国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鲜明的体现着大陆法系的立法特点和主要原则。 ——摘编自杨昕燃《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比较》 材料二  1902年,清廷下令修订现行律例,要求“按照(与列强)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此后七八年间,颁行了《公司律》《破产律》《奖给商勋章程》,编成了《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等。1906年,清廷改革官制,仿西方“三权分立”之意,明确大理院“专掌审判”。1907年,命在京师和各省设高等审判厅,在省会及商埠等地分设地方审判厅和初等审判厅,于各审判厅内增设相应的检察机构。清政府力图在形式上模仿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司法组织,名曰“司法独立”,实际上审判大权仍操之于皇帝和地方大员手中。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的不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运用近代化视角分析清末司法改革的影响。 【答案】(1)不同点:法国民法典是在大革命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因而是较为彻底的反封建革命的产物,德国民法典的建立未经历大革命的洗礼,乃为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法国民法典代表自由资本主义,德国民法典代表的是垄断资本主义;法国民法典施行时间更长。 (2)影响:推动了中国司法近代化;适应了民族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中国经济工业化;实质依然是维护清政府专制统治,不利于中国政治民主化。 【解析】(1)本题是对比类题。时空是19世纪至20世纪初的欧洲。据材料一“《法国民法典》是第一部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代表的是自由资本主义……是当今世界上施行时间最长的一部民法典,开创了近代民法历史”可得出,法国民法典是在法国大革命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因而是较为彻底的反封建革命的产物,据材料一“《德国民法典》则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时代产物”可得出,德国民法典的建立未经历大革命的洗礼,乃为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妥协的产物;据材料一“代表的是自由资本主义”可得出,法国民法典代表自由资本主义,据材料一“自19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时代产物”可得出,德国民法典代表的是垄断资本主义;据材料一“自1804年颁布实施以来,距今已逾两百年发展历史”可得出,法国民法典施行时间更长,据材料一“自19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距今也超过了一百年的发展历史”可得出,德国民法典虽然也有较长的历史,但不及法国民法典。 (2)本题是影响类题。时空是清末(1902年至1911年)中国。据材料二“此后七八年间,颁行了《公司律》《破产律》《奖给商勋章程》,编成了《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等”可得出,这些法律的制定和颁行标志着中国开始引入现代法律体系,促进了司法制度的近代化; 据材料二“要求‘按照(与列强)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以及“颁行了《公司律》《破产律》《奖给商勋章程》”结合所学知识可得出,新的法律法规适应了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求,有助于推动中国经济向工业化方向转变;据材料二“清政府力图在形式上模仿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司法组织,名曰‘司法独立’,实际上审判大权仍操之于皇帝和地方大员手中”可得出,尽管进行了司法改革,但实际上权力仍然集中于皇室和官僚阶层,这不利于真正意义上的政治民主化进程。 20.(24-25高二上·湖北宜昌部分示范高中·期中)【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材料一 《圣经》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同时,也彰显出丰富的社会规范思想。基督教要求人们立足于世俗社会来追求理想的天国,要求人们应当遵守世俗社会的法律。《创世纪》认为上帝创造了人,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圣经》孕育了基督教法治传统的萌芽,在教会里,主教和信徒极力提倡法律的权威,主张法律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国王应服从于法律,形成了教权与王权“双峰对峙”的局面。宗教改革后,教会影响力逐渐削弱,但在西方的个人价值、尊重人格的理念及婚姻、财产、继承、犯罪与刑罚等方面,教会法都一定程度地融入了近代法律条款中。 ——靳浩辉《中西文化对勘视阈中的礼法之辩》 材料二 近代西方国家在面对公共安全时,除了政府的积极引导外,民众个人表现出了极为突出的个体自律、自我约束和个人的主动参与。西方文化建立在科学和法律两大基础之上,这种行为文化可追溯到犹太教“摩西十诫”两千多年来对西方人的主流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的影响力。它表现为对安全规章和安全制度遵守的自觉性和自律性。人们普遍关心的是,自己是否处在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中,其心态可以描述为是一种主动的“我要安全”。日本家庭每年都进行紧急逃生演练,日本人每到一处新的环境,首先观察默记紧急出口位置。美国和日本的行人与司机已经形成一种自觉,哪怕在没有车辆行人和交警的情况下,行人与司机也遵守交通灯的指挥。 ——摘编自王兆善《中西方生命价值认识与安全文化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从中世纪至近代基督教对社会教化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西方在面对公共安全问题时的特点及其原因。 【答案】(1)影响:引导了人们的价值判断;促进了社会规则、规范意识的普及;影响了近代法律的内容(援引教会法律);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2)特点:重视个体自律与自我约束和制度遵守;强调政府引导和社会个人与群体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原因:西方资本主义和基督教思想、行为模式的长期影响,自我安全意识强烈;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为安全避险活动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的民主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近代西方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的增强。 【解析】(1)本题是影响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从中世纪至近代(西方)。影响:据材料一“基督教要求人们立足于世俗社会来追求理想的天国,要求人们应当遵守世俗社会的法律”可得出,基督教引导了人们的价值判断,促进了社会规则、规范意识的普及,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据材料一“《圣经》孕育了基督教法治传统的萌芽,在教会里,主教和信徒极力提倡法律的权威,主张法律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国王应服从于法律”可得出,基督教影响了近代法律的内容(援引教会法律)。 (2)本题是特点类、背景类材料分析题,时空是近代(西方)。 第一小问特点:据材料二“近代西方国家在面对公共安全时,除了政府的积极引导外,民众个人表现出了极为突出的个体自律、自我约束和个人的主动参与”可得出,近代西方在面对公共安全问题时重视个体自律与自我约束和制度遵守,强调政府引导和社会个人与群体的主动参与相结合。 第二小问原因:结合特点分析原因,首先西方资本主义和基督教思想、行为模式的长期影响,使得西方人具有自我安全意识强烈的特点;从经济的角度分析,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为安全避险活动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的民主法制建设的日益完善,也为人们遵守规则和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从思想的角度分析,近代西方契约精神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也促进了人们对规则和制度的遵守和尊重。 28 / 28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精选20题·材料分析题 3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考点02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考点03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1.(24-25高二上·山东昌邑·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氏兄弟为父复仇案 唐开元年间,东都洛阳发生了一桩震惊朝野的大案:原嵩州都督府都督张审素的两个儿子为报父仇将监察御史杨汪杀死。 ◆案发原因 清廉正直的张审素被诬奏“冒战级、私佣兵”,玄宗派监察御史杨汪去调查。张审素部下董堂礼胁迫杨汪为张审素雪冤,脱身后心怀仇恨的杨汪奏称张审素谋反。依《唐律》,张审素被处斩,两个儿子因未成年,流徙岭南。几年后,两人逃回洛阳,砍死了杨汪。 ◆各方反应 依《唐律》,死刑重案,须报朝廷,由中书省、门下省五品以上官员及尚书省“九卿”集议,以决定是否执行死刑。中书令张九龄称其“孝烈”,应宽恕;而侍中裴耀卿与李林甫坚持认为“国法不可纵报仇”。 玄宗下敕:“国家设法,期于止杀。各伸为子之志,谁非徇孝之人?展转相仇,何有限极!……宜付河南府杖杀。”并在临刑前赐予酒食。 张氏兄弟死后,士庶皆伤愍之,为他们写作哀诔,张贴于衢路。市人集资敛钱,于死所造义井,并葬张氏兄弟于北邙山,朝廷对此未加干预。 ——摘编自郑连根《一宗复仇案引发的礼法之争》 (1)该案的处理体现了国家治理的哪些特点? (2)谈谈你对“张氏兄弟为父复仇案”引发的各方反应的认识。 2.(24-25高二上·广东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外国语学校、铁一中学等三校·期中)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承秦制,建立了由御史太夫、御史中丞、丞相司直、监御史、绣衣使者、司隶校尉、部刺史等组成的多维监察网。汉惠帝三年(前192年),颁布了中国历史上首个专门的区域监察法——《监御史九条》,其实施范围虽然仅限于京畿,但其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专门监察法,对推动后续监察法规的独立化、完备化具有重要意义。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为加强中央集权、打击地方豪强势力,划全国为十三部州,每部设刺史一人,负责州郡的监察,并制定《六条问事》颁行全国。《六条问事》作为首部全国性的地方监察法,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魏晋的《六条察吏》、隋唐的《巡查六条》等均以此为模本,一脉相承。 ——摘编自齐继伟《秦汉监察法规的产生发展及其历史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汉代建立多维监察网所采取的措施。 材料二  明清时期恢复隋唐“三法司”制度,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主管司法事务,但三者的分工已经发生变化,改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命天下诸司刑狱,皆属刑部,都察院详议平允,又送大理寺审复,然后决之”。以后,刑部成为主要的司法机关,大理寺则是复核机关。由于刑部总管司法而事重,所以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刑部按省区划分增设12属部,后定为13清吏司,分管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刑名案件。清代增刑部下属为17清吏司,并规定外省刑案一律由刑部复核,非特旨允许,大理寺和都察院不必过问,三法司会审也要由刑部主稿。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简析明清时期中央司法行政制度加重刑部事权的原因。 3.(24-25高二上·黑龙江伊春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宋朝时期,在对犯罪人员进行审判时,会先对他们进行教育。同时,在处理案件时也要“以礼为先”。在审判时还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法律制度与伦理道德的结合在宋朝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惯例。此外,宋代法律制度还规定了商品经济和市场交易中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 ——摘编自王文涛《宋例与宋代法律体系研究》 材料二  唐宋时期,帝王与士大夫非常重视子女训诫,唐朝诗歌家训别具一格,宋朝家训除诗歌、铭、短文外,还出现了大量专著。唐宋家训首重忠君报国,次则重修身守礼。士大夫家训无不要求子弟苦读以求取功名,读书做官论充斥其中。宋朝文人家庭重视女子的文化知识教育,对女子德行的规范已经带上封建纲常的烙印。 ——摘编自陈志勇《唐宋家训研究》 材料三  明清时期,中国传统家训文化空前繁荣,甚至商贾之家都有家训。明太祖颁布“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的《教民六谕》,成为明朝家训的指导原则。清朝统治者对明太祖的“六谕”稍作修改,要求乡约每月宣讲。明清家训重视贞烈观,以致“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妇孺皆知,女子家训、家法惩戒、婚丧嫁娶规范等内容愈见增多。 ——摘编自徐少锦《中国家训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宋代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清时期家训文化的变化,并简析其变化的背景。 4.(24-25高二上·湖北鄂东南示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联盟学校·期中)【中国古代乡约】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乡约是宋代地主阶级士大夫在社会变迁面前提出的挽救社会危机的基本建制,其途径就是通过士大夫自觉地义务地在乡村建立起开展思想教化的组织或机构,向全体民众宣传传统政治统治的合理性。陕西蓝田的吕大临、吕大防兄弟于神宗熙宁九年(1076)首先创立了吕氏乡约。该乡约规定:“在地方上推举年高德劭者一人为都约正,另外推举两位有学行者为约副。每月另选一人为直月。”年高有德、堪身体力行之人是可能被推举为乡约正副的基本条件,即声望和学识是乡约凝聚力之形成的基本要求,其主要任务是扬善惩恶,对乡里社会实行教化,在乡里社会提倡互敬互爱、患难与共的淳朴社会风气。这本是过去历朝乡里制度所一贯坚持的宗旨,汉代至唐代的三老教化属于官方控制,但到了宋代,这一任务却日渐转由吕氏乡约这样的民间组织加以执行。 ——摘编自王日根《论明清乡约属性与职能的变迁》 材料二  到了明清,朝廷大力提倡和推广乡约。明洪武年间,解缁建议,“仿蓝田吕氏乡约及浦江郑氏家范,率先于世族以端轨”,以正风俗。至成祖时期,又表章家礼及《蓝田吕氏乡约》,列于性理成书,“颁降天下,使诵行焉”,除了朝廷提倡,也有很多地方官推行乡约。王阳明在1518年颁布的《南赣乡约》影响最大。嘉靖时期,朝廷推广王阳明的办法,“嘉靖间,部檄天下,举行乡约,大抵增损王文成公之教。” ——摘编自牛铭实《从封建、郡县到自治:中国地方制度的演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宋代乡约制度形成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宋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趋势,并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 5.(24-25高二上·河南百师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叶孝信主编《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公法是以保护、调整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私法是以强调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与古代中国侧重公法不同,罗马帝国时期立法以私法为主。罗马法广泛借鉴外邦人的法规,着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适应了帝国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3世纪以后形成了著名的《查士丁尼法典》,内容包括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人与人的关系、财产关系和诉讼等方面的规定,不同时期法学家对罗马法提出的各种学说和解释。它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完备阶段,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律基础制定本国法律制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与古罗马分别侧重于公法与私法的原因。 6.(24-25高二上·河南郑州外国语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清廷入主中原后迅速汉化,法律制度上毅然仿效汉族王朝,遵循礼法合并的原则,顺治四年(1647年),以明律为蓝本,制定了《大清律》。后该律经过多次重修,将现行则例附入。这些例在法律上占有优先地位,起经常作用,皇帝谕旨、内外条奏,均可定为条例。在刑罚上,凡是被统治者认为是“十恶”的,包括谋反、谋大逆等,一律处以极刑。在《大清律》中,奴婢、雇工犯罪不能“以良人论”,旗人犯罪可做特殊处理,而且有“换刑”的权利。《大清律》基本上是刑法典,以违法犯罪为重要内容,除此之外还包括行政法与少量民法。 ——摘编自宁欣主编《中国古代史》 材料二  1902年沈家本被清廷任命为修订法律大臣,他力主“变法图强”,近可以收回治外法权,远可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他确定了以“参考古今,博稽中外”为修律指导思想,起草新式法律《刑事民事诉讼法》、《大清商律草案》、《国籍条例》等,基本建立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由他制定的《破产律》完全抄自日本破产法,但与当时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严重抵牾而流于具文。他还亲自编译教材,创设法律学堂,造就司法人才。晚清政治改良的最终失败,使修律与司法改革未能达到预期结果,但却推动了近代法律的转型发展。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法律转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前中期法律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晚清法律的变化,并说明晚清法律近代化的时代背景。 7.(24-25高二上·广西玉林博白县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政府派员分赴各地调查民商事习惯,并强调:“中国幅员广远,各省地大物博,习尚不同,使非人情风俗洞激无遗,恐创定法规,必多窒碍。”至1910年,《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共分五编,前三编主要是以日本公布的民法为蓝本,同时对德国、瑞士的民法有所参考,采纳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案应予赔偿等近代民法基本原则。后两编(亲属和继承)虽也采纳了一些西方新制,但更注重的是中国固有的礼教民俗。 ——摘编自李启成《中国法律史讲义》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海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1)根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编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影响近代西方法律建设历程的主要因素。 8.(24-25高二上·重庆万州第二高级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早在周初,周公旦鉴于商朝失德亡国,提出了“皇天无亲,唯德是辅”,明德慎罚等主张,强调“明德”“敬德”“成德”作为施政的理论基础和以德化民的具体措施。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为德主刑辅法制原则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并将这种本用关系提升到与自然现象“昏晓阳秋”一样永恒而不变。明太祖在《大明律》成时,特别宣誓臣民“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 ——摘编自张晋藩《中华民族的法律传统与史鉴价值》 材料二  1902年2月,清廷发布修律上谕,“将一切现行律例按照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此后几年时间,在沈家本等人的主持下,制定了体现资产阶级色彩的大清新刑律,将“十恶”废除,按照大陆法系起草了民律、商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院编制法。晚清修律虽然大部分没有施行,但它标志着中国的法律开始和世界先进的法律接轨,是中国法律近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化的开端》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的法律传统,并结合所学简析中国古代法律传统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概括晚清法律的变化,并说明晚清法律近代化的时代背景。 9.(24-25高二上·云南昆明官渡区钟英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于1931年公布施行。该条例共7章,章名分别是原则、结婚、离婚、离婚后小孩的抚养、离婚后男女财产的处理、未经结婚登记所生小孩的抚养、附则。条例在原则中明确规定,即:“确定男女双方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条例还规定:“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具有前瞻性和革命性,它及此时期其他婚姻法律共同构成了中国婚姻制度大革命的开端。 ——摘编自中国国家博物馆编著《文物中的红色基因》 材料二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该法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对宣传、贯彻婚姻法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到1955年,全国符合婚姻法登记的已占申请结婚人数的95%。全国出现许多互敬互爱、民主团结的家庭,成为新社会的基本细胞。 ——摘编自中国历史研究院主编《中国通史纲要》 (1)根据材料,指出婚姻条例与婚姻法内容上的共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婚姻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10.(24-25高二上·内蒙古普通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士实际上自秦汉以来,士农工商之中为四民之首,即与后来所谓“士绅”相类,一直受到历代封建王朝统治者的倚重,在传统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乡村社会以小农经济为主体,分散、自主与脆弱是小农的基本特征。皇权缺乏以高成本的方式对“一盘散沙”形态的小农进行直接治理的自主性,于是士绅成为皇权维护与乡村秩序建构之间的中介。张东荪认为:“在中国历史上,士能发挥其使命的,则比较上以宋朝为最。有吕氏(吕大钧)的乡约,范氏(范仲淹)的义庄,有朱子(朱熹)的社仓。凡此都不是借着官力而办的,乃真是士之所自办。不仅有关于教化,并且有助于组织。” ——摘编自夏春涛主编《中国历代治理体系研究》 材料二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出来。同时,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紧密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996年10月10日) (1)根据材料一概括士绅在传统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阐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 11.(24-25高二上·四川射洪中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同时,党和政府特别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各级政府果断禁绝赌、毒等社会痼疾,迅速涤荡了旧社会留下的污泥浊水。与此同时,党领导开展了广泛的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改造运动,大力推动教育科学文化事业除旧布新,开展了大规模扫盲和扫除封建迷信、改革陈规陋习等移风易俗活动,得到亿万群众的热烈拥护。 ——摘编自胡昌勇《中国共产党精神文明建设的百年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优势。 材料二  80年代以来,农村经济贫困问题的有效缓解以及农村思想环境的根本好转,使党的乡风文明建设得以顺利开展。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乡风文明”一词,使乡风文明建设发展更加深入。这一阶段,党切实开展了许多相关实践活动。一是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二是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三是开展文明村镇与和谐村镇创建活动。四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五是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六是开展创建文明集市活动。2010年,国家工前总局、中央文明办等相关部门发文指出,要通过创建农村文明集市活动引领农村健康和谐的仁会风尚,向集市的商户宣传科学技术、食品安全等与经商致富相关的内容,引导农村除旧布新。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刘欢等《中国共产党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的百年历程、经验与展望》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八十年代以来乡风文明建设的意义。 12.(24-25高二上·四川资阳中学·期中)法律与教化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工具,不断变化发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成文法产生和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材料二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启蒙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在法律内容上,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独立、专业的律师为被审判者提供辩护,可以减少法官对法律的误读;从普通民众中产生陪审团,参与案件审理和判决,使民众能够直接参与法律事务。西方法律制度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摘编自王元天《重新审视沈家本的领衔修律与司法改革》 (2)根据材料二、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结合所学分析其产生的时代因素。 材料三  乡约制度在古代中国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功能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宋代《吕氏乡约》由陕西蓝田“吕氏四贤”吕氏兄弟制定,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吕氏乡约》以“教化人才,变化风俗”为己任,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宗旨。乡约并非官方的行政命令“若约有不便之事,共议更易。”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改编自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从宋到清,乡约制度的变化。分析乡约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材料四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1979年,第三次民法编纂工作启动,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4)依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简述21世纪初中国加速民法典编撰的原因。 13.(24-25高二上·四川仁寿县铧强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共和时期使用习惯法,司法权又操纵于贵族,任其解释,进行司法专横,引起平民不满。罗马元老院被迫承认公民大会制定法典的决议。于公元前451年制定法律十表公布于罗马广场,次年又制定法律两表,作为对前者的补充。这是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宋刑统》的律文,除新增“折杖法”外,基本上承袭《唐律》,并于律之后附录了敕令,在宋朝立法史上就出现了“敕律并行”乃至“以敕代律”的情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宋朝把促进开展对外贸易之各项规定,发敕著律。……据《宋文鉴》载:宋朝对于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的人“皆肢解脔割,截断手足。” ——潘德深《宋律的编纂及其特点和作用》 材料三  作为人类法律制度的基本价值,正义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即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实体正义主要体现在实体法之中,贯彻于司法裁判的结论上面,构成一种对法官的实体性道德限制。而程序正义的法律价值体现于法律程序的设计以及司法裁判的过程之中,具有明确、具体且可操作的道德标准,属于“看得见的正义”。 ——摘编自陈瑞华《看得见的正义》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古代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的名称及制定的原因,并概括这一时期罗马政体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概括宋律的主要特点。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请选择阐述:①学者认为“民法在实体法中最能体现内容的传承性和体系性”,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例,说明其内容的传承性和体系性;②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司法“程序正义”上做过有益探索,请指出相关的制度和原则。 14.(24-25高二上·安徽A10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1世纪末,正当粗陋的日尔曼习惯法和严厉、苛刻的教会法规统治着欧洲的时候,随着罗马法的集成《国法大全》真本在意大利的发现,以及城市再一次崛起和商业的迅速发展对法律规则、知识的需求,欧洲掀起了一场学习、讲授、研究和传播罗马法的运动。这场复兴罗马法的运动,发源于意大利的波伦那大学出现的讲授和研究罗马法的热潮,然后迅速传遍整个欧洲。 材料二  正是这一场席卷欧洲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在再一次恢复和提升罗马法崇高威望的时候,也再一次恢复和提升了凝聚在罗马法中的法治观念,从而使已经炮灭了好几个世纪的古典法治思想的火炬在这里又被重新点燃。……这些法的观念的恢复和重建,不能不使我们联想到它与近代法治思想产生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便是:近代西方一批主张法治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就是在这些观念的熏陶之下成长起来的,法治观念早就深深地扎根在他们的脑海里。 ——材料一、二均摘编自汪太贤《论罗马法复兴对近代西方法治理念的奠定》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意大利兴起罗马法复兴运动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复兴运动的影响。 15.(24-25高二上·安徽蚌埠A层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近代以来,西方启蒙思想家大力宣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孟德斯鸠发表的《论法的精神》指出:“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而人由于存在着一种根本理性,“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卢梭的法哲学虽与洛克和孟德斯鸠的有所不同,但政府必须受法律约束这一点是相同的。卢梭认为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它必须按照公意的指示(法律)办事。 ——摘编自张明《西方思想史》 材料二  中国传统所谓的法治,实质上是用法或法令来统一制度、控制臣民,以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在古代中国,个人在政治上、法律上、伦理上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和人格,也没有什么权利意识。法律的价值目标就是用否定和压抑人的个性发展和正当权利的方式来实现社会统治秩序。西方法治意识理念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基础上的,强调的是维护和保障个人的权利。国家与政府的作用,就是维护并保障个人的自由,而不是限制或者剥夺个人的自由。可以说,作为西方法治文明精髓的宪政制度,就是建立在防止国家权力侵犯个人自由的理念之上的。 ——摘编自柯卫《中西方法治意识的差异及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提倡的法治观念。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西方传统法治意识的差异。 16.(24-25高二上·广东部分重点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马丁·路德自始至终坚持《圣经》是信仰与生活的最高准则。由此他提出“国家”应该分为两类,一类是“上帝的国”,另一类被称为“世界的国”(区别于“上帝的国”)。“世界的国”的组成人员就是所有的非基督徒(非发自内心信仰基督教的人),世俗的君主或国王是他们的统治者;管理他们的被称为“俗世的政府”。略德认为上帝设立世俗政府的目的在于:维护秩序,惩罚邪恶。那些不信上帝话语的人,或说不是真正基督徒的人必须接受世俗政权的统治:并要受到刀剑的支配,从而实现对自然之律(法律)的维护。 ——摘编自黄金斌《管窥马丁·路德“两个国度”思想之主要内容及相互关系》 材料二  宗教改革和世俗权力的结合使欧洲陷入了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动荡。宗教战争不仅包括战场上的军事武装冲突,还包括破坏圣像,迫害民众、发动暴乱等各种形式的暴力。 1531年到1556年,(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与支持路德新教的德意志诸侯们发生拉锯战,直到1555年《奥格斯堡宗教和约》的签署才使得德意志地区的局势相对缓和。1562—1629年,法国共发生了9场宗教战争⋯⋯1618年开始的三十年战争,其惨绝人寰的程度超过了中世纪的任何一次战争。三十年战争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下简称“和约”)的签署中终结,这场战争在历史阶段划分上结束了宗教改革运动。有不少人认为和约意味着现代主权国家体系的确立,而德意志的民族历史学家倾向于从帝国“分裂”的角度对其作负面的评价。 ——摘编自叶盛《现代世纪的开场——纪念宗教改革运动500周年》 材料三  “教随国定”原则,最早见于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教随国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意味着德国诸侯有权决定其臣民的宗教信仰;诸侯(国的君主)信什么,其臣民也就跟着信什么。《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使“教随国定”成为国际关系中具有普遍意义的一项条款,在国家观念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摘编自徐坚《权利政治——国际政治的现代性转变》 (1)根据材料一、概括马丁·路德提出的“世界的国”的主要特征。 (2)根据材料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6—17世纪西欧宗教战争频发的原因,并运用唯物史观指出当时宗教战争的实质。 (3)综合以上材料,总结宗教改革与西欧政局演变的关系。 17.(24-25高二上·湖北鄂东南示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联盟学校·期中)【近代欧洲法律体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材料二  而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与中华法系一样,属于世俗法系。为什么这两个法系至近代不仅没有消亡,反而愈来愈兴盛呢?学术界对此讨论了几十年,大体观点认为,英美法系的基础虽然是封建社会的法律,但其通过持续的、不间断的、渐进式的改革,使原来封建社会的法律,逐步和平演变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法律,并在英国资本主义向全世界扩张过程当中,被推向世界各地。而大陆法系的基础罗马法,虽然是古代社会的法律,但它是希腊罗马商品经济社会之上的法律,与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是相通的,因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之后,可以发展成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并推广到全世界。 ——摘编自何勤华、王静《中华法系盛衰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近代欧洲法律体系的基本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欧洲法律体系推广至全世界的原因。 18.(24-25高二上·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期中)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 材料一  诺曼征服(1066年)前,英国的法律主要是盎格鲁-撒克逊人带来的日耳曼习惯法。诺曼征服后,在英格兰创建了封建制的统一王国,强大的中央王权将统治延伸到地方,为普通法的形成提供了政治土壤。威廉一世(诺曼王朝的首位英格兰国王)将教会的司法管辖权从世俗管辖权中分离出来。1164年,亨利二世颁布《克拉伦敦法典》,明确世俗和宗教司法管辖权的界限。此后,巡回法官们前往全国各地实施王室法庭的司法权,大量案件涌入威斯敏斯特的中央法庭,派往各郡的巡回法庭,普通法院迅速成为所有重要的世俗案件的常规法院。伴随着英国司法的中央化,英国法律的主体逐渐由地方习惯法转化为普遍适用的普通法。 ——摘编自程汉大主编《英国法制史》 材料二  1896年,《德国民法典》以法学实证主义为指导思想,逻辑严谨,体系完整,是符合当时德意志民族生活的伟大法典,现在仍然有效。《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相比,迟出一百年,它在一百年来法典编纂与学术发展所积累的经验与成就的基础上开展了长达20余年的立法工作,《德国民法典》公布后,相继公布并同时施行了一些必要的附属法律。《德国民法典》直接要求法律行为不得违反善良风俗,《民事婚姻》是以基督教的宗教风俗观念为基础而制定的,而且这一条一直保留到现在。《德国民法典》运用适度概括的方法,为以后法官运用留下可以发展的余地,通过判例以补充、发展甚至纠正、修正民法典的事例,已屡见不鲜。 ——摘编自邓慧《<德国民法典>编纂思想的历史考察——法学实证主义的典范》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英国普通法形成的背景。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德国民法典》得以长久延续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西方近代法律制定和发展的启示。 19.(24-25高二上·辽宁七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法国民法典》是第一部以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为基础的民法典,代表的是自由资本主义,自1804年颁布实施以来,距今已逾两百年发展历史,是当今世界上施行时间最长的一部民法典,开创了近代民法历史;《德国民法典》则是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走向垄断的时代产物,自19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距今也超过了一百年的发展历史。两国民法典作为大陆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鲜明的体现着大陆法系的立法特点和主要原则。 ——摘编自杨昕燃《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比较》 材料二  1902年,清廷下令修订现行律例,要求“按照(与列强)交涉情形,参酌各国法律,悉心考订,妥为拟议,务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此后七八年间,颁行了《公司律》《破产律》《奖给商勋章程》,编成了《刑事诉讼律草案》和《民事诉讼律草案》等。1906年,清廷改革官制,仿西方“三权分立”之意,明确大理院“专掌审判”。1907年,命在京师和各省设高等审判厅,在省会及商埠等地分设地方审判厅和初等审判厅,于各审判厅内增设相应的检察机构。清政府力图在形式上模仿西方资产阶级国家司法组织,名曰“司法独立”,实际上审判大权仍操之于皇帝和地方大员手中。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的不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运用近代化视角分析清末司法改革的影响。 20.(24-25高二上·湖北宜昌部分示范高中·期中)【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材料一 《圣经》具有浓厚宗教色彩的同时,也彰显出丰富的社会规范思想。基督教要求人们立足于世俗社会来追求理想的天国,要求人们应当遵守世俗社会的法律。《创世纪》认为上帝创造了人,在上帝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圣经》孕育了基督教法治传统的萌芽,在教会里,主教和信徒极力提倡法律的权威,主张法律权威高于国王的权威,国王应服从于法律,形成了教权与王权“双峰对峙”的局面。宗教改革后,教会影响力逐渐削弱,但在西方的个人价值、尊重人格的理念及婚姻、财产、继承、犯罪与刑罚等方面,教会法都一定程度地融入了近代法律条款中。 ——靳浩辉《中西文化对勘视阈中的礼法之辩》 材料二 近代西方国家在面对公共安全时,除了政府的积极引导外,民众个人表现出了极为突出的个体自律、自我约束和个人的主动参与。西方文化建立在科学和法律两大基础之上,这种行为文化可追溯到犹太教“摩西十诫”两千多年来对西方人的主流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的影响力。它表现为对安全规章和安全制度遵守的自觉性和自律性。人们普遍关心的是,自己是否处在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中,其心态可以描述为是一种主动的“我要安全”。日本家庭每年都进行紧急逃生演练,日本人每到一处新的环境,首先观察默记紧急出口位置。美国和日本的行人与司机已经形成一种自觉,哪怕在没有车辆行人和交警的情况下,行人与司机也遵守交通灯的指挥。 ——摘编自王兆善《中西方生命价值认识与安全文化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从中世纪至近代基督教对社会教化产生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近代西方在面对公共安全问题时的特点及其原因。 28 / 28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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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20题)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期中真题汇编)高二历史上学期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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