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单元选择题限时10分钟小练)-2026版高中政治选必2《法律与生活》同步及复习备考资源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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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版 - 高中政治· 单元选择题限时10分钟小练 】 选必2 《法律与生活》 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A组 8个选择题 选自2025模拟题 限时10分钟 ---- 学 生 版 ---- 1.(2025广东深圳高三一模)小学生小明(7岁)在老师的引导下跟随同学们有序下楼时,在楼梯处不慎摔倒,牙齿磕到了墙面。带队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家长并陪同送医。小明父亲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学校认为,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强调“上下楼梯,按序行走”等内容,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  ) ①小明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小明父亲依法维护其身体权 ②家长应该厘清责任边界,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带队老师举证学校已经消除隐患 ④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贵州贵阳高三一模)小齐(15岁)在某电脑城花费46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经营者未给小齐开发票及收据。小齐妈妈知道后找到经营者协商,希望其退款,经营者拒不退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未给小齐开发票及收据,该购买合同未成立 ②小齐妈妈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看管职责,负有一定的责任 ③经营者可以以“不知道小齐是未成年人”为理由拒绝退款 ④小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5江苏扬州高三模拟)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读博的吴女士,靠着自己的打拼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再婚,继父也有一个孩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吴女士找到了上海第二服务中心,打算立一份遗嘱,为母亲留下一份保障。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吴女士可以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 B.吴女士订立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C.继承要体现扶老育幼的基本功能,应为继父的孩子保留必要份额 D.其母亲在再婚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2025江苏南通高三模拟)李小姐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李小姐13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李小姐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李小姐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小贾。2018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2022年6月18日,李小姐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 B.小贾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部分财产 C.因与老李已离婚,故王女士无法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任何遗产 D.贾先生不在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获得老李的任何遗产 5.(2025湖北高三二模)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甲和女儿王乙。二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A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2023年王某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其继承人未对房屋进行分割。2024年,王甲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至王甲名下。女儿王乙以母亲无权处置此房屋为由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A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等手续,归王甲所有 ②A房屋系家庭共同财产,李某无权单独处分 ③王甲善意取得A房屋,王乙可主张李某赔偿 ④买卖合同因侵害其他继承人合法权益而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2025宁夏陕西高三模拟)丧偶多年的黄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认定其单独所有的房屋归独生女小黄继承。第二年,黄某因病去世,而黄某年满93周岁的母亲徐某仍在世。徐某无养老保险、名下无自有住房,由其他子女轮流照看。小黄诉请法院判决其父遗嘱合法,但法院并未支持她的诉求。其原因是(  ) ①徐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 ②黄某所订立的自书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 ④限制黄某遗嘱自由有利于维护徐某基本生存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025山西高三模拟)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发生的纠纷。该案中,婚后男方父母出全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将该房产赠与自己的母亲,并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男方母亲办理了转移登记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女方主张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确认赠与无效。男方认为该房屋是个人财产,赠与有效。本案中(  ) ①由于该房产赠与处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以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 ②该房屋在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后,男方的母亲就取得了所有权 ③由于该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所以该房屋是个人财产,赠与有效 ④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5河北高三模拟)林某向张某借款40万元,承诺2年后还款。到期后,当张某向林某催要欠款时,林某明确表示不能还款。张某得知,林某原有的房产及商铺都早已登记在其妻子杨某名下,张某将林某及其妻子杨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40万元欠款是林某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杨某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②若林某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林某需要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③若张某能够证明该欠款是林某夫妻共同债务,杨某则有还款义务 ④杨某若能证明该欠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 2026版 - 高中政治· 单元选择题限时10分钟小练 】 选必2 《法律与生活》 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B组 8个选择题 选自2025模拟题 限时10分钟 ---- 学 生 版 ---- 1.(2025河南周口高三模拟)王某(男)与李某(女)婚后共同购置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夫妻两人有一个18岁的养女王小某。2024年李某病逝,未立遗嘱。王某欲将房产赠与其弟,李某父母主张继承权。后来王某与张某再婚,张某与前夫有一子黄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子在王某名下,王某有权单方处置全部房产 ②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父母可继承部分份额 ③养子女与王某、李某虽没有血缘关系,但有继承权 ④王某去世后黄某一定有权继承该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5广东肇庆高三二模)赵某梅与赵某强系姐弟关系,其父母赵某和吴某分别于2000年和2019年离世。位于某市某区的三号房屋和四号房屋两套房屋均登记在吴某名下。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吴某去世后,姐弟二人就房屋遗产分配问题协商无果。赵某梅提出诉讼请求:两处房产由姐弟二人共有,各占50%份额。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当事人通过遗嘱处分财产,增加了继承人之间的分歧和家庭矛盾 ②人民法院应该坚持民法的公平原则,支持赵某梅的诉讼请求 ③赵某强可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获得上述两处房产的遗产份额 ④若吴某的遗嘱真实有效,人民法院不支持赵某梅对四号房屋的权利主张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5山东高三模拟)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王某一起生活。后来吴女士的母亲王某与李某再婚,李某也有一个8岁的孩子李小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现在王某想为其个人财产订立一份遗嘱。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订立遗嘱时,需要为继子李小某保留必要的份额 B.王某可以将房产优先继承权留给吴女士,并保留李某和李小某的居住权 C.如果是立自书遗嘱,该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见证才有效 D.王某订立遗嘱必须将她名下的财产分给吴女士、李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 4.(2025湖北武汉高三一模)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严甲、严乙两名子女。其中,严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严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柳结婚时严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应由继子女均摊 ③严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5贵州贵阳高三模拟)陈某自2013年3月起一直在沈女士经营的农资店中赊购化肥、种子等,约定待粮食出售后支付欠款。截至2023年5月,双方经核算,陈某还欠沈女士的相关费用5万元。两个月后,陈某因病死亡。沈女士向其子出具了欠条,要求陈某儿子偿还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陈某未立遗嘱,则陈某儿子可继承陈某遗产 ②陈某儿子无论有无继承陈某遗产,均应承担陈某债务 ③陈某与沈女士之间的赊购行为构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④若陈某儿子继承陈某遗产,则必须全额偿还所欠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5河北高三模拟)2023年,刘先生借给赵先生50万元,赵先生给刘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3年后连本带息偿还。2024年10月,赵先生因故突然去世,赵先生的父母、妻子和儿子4人均称不知晓该借款事实,而且赵先生的遗产只有20万元,他们都放弃继承。无奈之下,刘先生将4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50万元借款是赵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其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 ②赵先生的父母和儿子明确放弃继承权,对赵先生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③刘先生起诉后,被告即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④无论是谁继承了赵先生的遗产,都应该依法连本带息偿还50万元及利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025浙江高三二模)小芳与阿强育有一子亮亮(8岁),儿子出生后不久,夫妻经常吵架,感情不和,已分居近5年,2024年8月,小芳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阿强觉得自己双目失明,没有劳动能力,未来生活没有保障(事实:阿强每月有补贴900元),故其不同意离婚。本案中(  ) A.小芳与阿强双方感情破裂且分居多年,法院可以直接裁判离婚 B.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后小芳应给阿强一定的经济帮助 C.对亮亮的抚养教育义务不会因小芳与阿强的关系的改变而改变 D.阿强每月有补贴900元,离婚后小芳无需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8.(2025河北石家庄高三一模)“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参考答案 A组】 1.C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明7岁具备民事权利能力,①错误。在本案中,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家长应理性分析,厘清责任边界,不能盲目认为学校要承担责任,应该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②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且应由学校举证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而不是带队老师,③错误。学校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说明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④正确。 2.D 合同订立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过程,承诺一经达到,合同即订立成功,未开发票及收据并不影响合同成立,①错误。小齐(15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电脑城花费46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其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但小齐妈妈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看管职责,也负有一定的责任,②④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经营者不能以“不知道小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退款,③错误。 3.A 房产是吴女士的个人财产,她有权自主决定自己名下财产如何处置。因此,她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将房产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A入选。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只要符合这些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B错误。吴女士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无特殊情况不存在必须为继父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C错误。其母亲再婚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赠与合同等具体情况而定,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排除。 4.A ‌继母在抚养子女期间与父亲离婚后,仍然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后,这种关系不会因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解除‌。因此,继母仍然享有对继子女的法定继承权‌。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A正确。小贾是老李的外孙,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B排除。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通常没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夫妻关系在离婚后终止,因此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再享有继承权‌。但王女士可以继承李小姐的部分遗产,C排除。如果岳父在遗嘱中明确指定财产有女婿份,女婿可以依据遗嘱获得部分遗产(遗赠),D排除。 5.D A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包括王乙)对房屋享有继承权,李某无权单独处分,②正确。李某与王甲在明知王乙系法定继承人情况下,仍通过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处分A房屋,侵害了王乙对房屋的合法继承权益,买卖合同无效,④正确,房屋虽然已经过户,但李某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人之一,无权单独处分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不能归王甲所有,①错误。王甲明知王乙有该房屋的共有权还单独从李某手上购买,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③错误。 6.B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徐某无养老保险、名下无自有住房,靠其他子女轮流照看,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所以黄某的遗嘱不能完全按其意愿执行,①正确。题干中表明黄某订立的是自书遗嘱,认定房屋归独生女小黄继承,并没有体现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②不选。题干重点在于要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权益,而非强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的问题,③不选。因为徐某这种情况,限制黄某遗嘱自由,为其保留必要份额,有利于维护徐某基本生存权利,④正确。 7.D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在此种情形下往往会被视为父母对该子女所做出的赠与行为,故而相应的房产将一般被确认为是出资方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属于夫妻共同拥有,①错误,③正确。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是15日,④正确。 8.D 40万元欠款虽然是林某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但如果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某也有偿还义务,①不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②不选。若债权人(张某)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借款、事后追认),即使以个人名义借款,也属于共同债务,杨某需承担还款义务,③正确。若杨某能证明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张某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债务属于林某个人债务,杨某无需承担,④正确。 【参考答案 B组】 1.C 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去世后,其享有的50%份额按法定继承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王某)、子女(养女王小某)和李某父母,三方均分李某的份额,因此李某父母有权继承部分房产,②正确。根据《民法典》,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法律地位平等,王小某作为养女享有继承权,可继承李某的遗产,③正确。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仅能处置自己的一半及继承的份额,无权单方处理属于李某父母和养女的份额,①错误。黄某作为继子,需与王某形成抚养关系才享有继承权。题目未明确双方是否共同生活或形成抚养关系,因此“一定有权”不成立,④错误。 2.D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①错误。本案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赵某梅提出诉讼请求:两处房产由姐弟二人共有,各占50%份额。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人民法院不完全支持赵某梅的诉讼请求,②不选。赵某梅与赵某强都是赵某和吴某的法定继承人,三号房屋和四号房屋两套房屋均登记在吴某名下,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若吴某的遗嘱真实有效,由于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赵某强可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获得上述两处房产的遗产份额,人民法院不支持赵某梅对四号房屋的权利主张,③④入选。 3.B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题干中仅表明李小某是王某的继子,现在王女士想定立遗嘱,并未说明其是否已经成年,也没有提及李小某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所以王某订立遗嘱时,无法断定必须为继子李小某保留必要的份额,A错误。王某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处分权,她可以通过遗嘱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吴女士,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遗嘱中保留李某和李小某的居住权,这是对自己财产处分的一种合理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B正确。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即有效,C错误。王某订立遗嘱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她可以选择将财产全部或部分留给吴女士、李某、李小某中的一人或多人,也可以选择留给其他人或进行慈善捐赠等,并非必须将她名下的财产分给吴女士、李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D错误。 4.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具体的赡养方式和费用应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决定。因此,严甲可以根据其经济状况决定如何履行赡养义务,③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在判决赡养费时,确实需要考虑赡养人的经济状况,以确保判决的合理性和可行性,④正确。严甲在1985年柳某与严某结婚时已满17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严甲已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因此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具体的赡养方式和费用分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决定,并非必须均摊,②错误。 5.B 若陈某未立遗嘱,陈某儿子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①入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陈某没有继承其父的遗产,则无须对其债务负责,如果继承了遗产,也只是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债务,②④不选。陈某自2013年3月起一直在沈女士经营的农资店中赊购化肥、种子等,约定待粮食出售后支付欠款,这是二者在自愿基础上做出的,是合法有效的,③入选。 6.C 根据民法典,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②正确。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提交答辩状,但即使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民法院仍可继续审理案件,③正确。虽然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这并不能直接推断出赵先生的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排除①。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无须承担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排除④。 7.C 虽然小芳与阿强感情破裂且分居多年,但离婚诉讼中,法院在审理时要遵循法定程序,不能直接裁判离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调解等流程,A错误。夫妻相互扶养义务仅存续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后,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经济帮助(《民法典》第1090条),但选项将“经济帮助”与“扶养义务”混淆,表述不严谨,B排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并不会因父母关系的改变(比如离婚)而改变,C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阿强虽有每月900元补贴,但若无劳动能力且补贴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小芳仍需依《民法典》第1090条给予适当帮助,不能直接免除经济帮助义务,D错误。 8.C “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所有权归孩子;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需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②③正确。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仅有权代为保管,①排除。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④排除。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2026版 - 高中政治· 单元选择题限时10分钟小练 】 选必2 《法律与生活》 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A组 8个选择题 选自2025模拟题 限时10分钟 ---- 教 师 版 ---- 1.(2025广东深圳高三一模)小学生小明(7岁)在老师的引导下跟随同学们有序下楼时,在楼梯处不慎摔倒,牙齿磕到了墙面。带队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家长并陪同送医。小明父亲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学校认为,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强调“上下楼梯,按序行走”等内容,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  ) ①小明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小明父亲依法维护其身体权 ②家长应该厘清责任边界,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带队老师举证学校已经消除隐患 ④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C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明7岁具备民事权利能力,①错误。在本案中,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家长应理性分析,厘清责任边界,不能盲目认为学校要承担责任,应该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②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且应由学校举证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而不是带队老师,③错误。学校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说明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④正确。 2.(2025贵州贵阳高三一模)小齐(15岁)在某电脑城花费46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经营者未给小齐开发票及收据。小齐妈妈知道后找到经营者协商,希望其退款,经营者拒不退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未给小齐开发票及收据,该购买合同未成立 ②小齐妈妈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看管职责,负有一定的责任 ③经营者可以以“不知道小齐是未成年人”为理由拒绝退款 ④小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D 合同订立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过程,承诺一经达到,合同即订立成功,未开发票及收据并不影响合同成立,①错误。小齐(15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电脑城花费4600元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其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但小齐妈妈没有尽到监护人的看管职责,也负有一定的责任,②④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购买行为因家长不追认而无效,经营者不能以“不知道小齐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退款,③错误。 3.(2025江苏扬州高三模拟)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读博的吴女士,靠着自己的打拼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再婚,继父也有一个孩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吴女士找到了上海第二服务中心,打算立一份遗嘱,为母亲留下一份保障。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吴女士可以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 B.吴女士订立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C.继承要体现扶老育幼的基本功能,应为继父的孩子保留必要份额 D.其母亲在再婚存续期间,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A 房产是吴女士的个人财产,她有权自主决定自己名下财产如何处置。因此,她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将房产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A入选。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只要符合这些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B错误。吴女士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无特殊情况不存在必须为继父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C错误。其母亲再婚后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赠与合同等具体情况而定,不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排除。 4.(2025江苏南通高三模拟)李小姐年幼丧母,父亲老李在李小姐13岁时与王女士登记结婚,李小姐遂由生父老李与继母王女士共同抚养至独立生活,成年后的李小姐与贾先生结婚并生育儿子小贾。2018年,老李与王女士协议离婚。2022年6月18日,李小姐与父亲老李不幸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关于遗产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 B.小贾可以法定继承人身份分别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部分财产 C.因与老李已离婚,故王女士无法继承李小姐和老李的任何遗产 D.贾先生不在老李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不能获得老李的任何遗产 4.A ‌继母在抚养子女期间与父亲离婚后,仍然享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后,这种关系不会因继母与生父离婚而解除‌。因此,继母仍然享有对继子女的法定继承权‌。王女士对李小姐尽了抚养义务,可继承其部分遗产,A正确。小贾是老李的外孙,不是老李的法定继承人,B排除。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通常没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夫妻关系在离婚后终止,因此离婚后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再享有继承权‌。但王女士可以继承李小姐的部分遗产,C排除。如果岳父在遗嘱中明确指定财产有女婿份,女婿可以依据遗嘱获得部分遗产(遗赠),D排除。 5.(2025湖北高三二模)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儿子王甲和女儿王乙。二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A房屋登记在李某名下。2023年王某去世,生前未立遗嘱,其继承人未对房屋进行分割。2024年,王甲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至王甲名下。女儿王乙以母亲无权处置此房屋为由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A房屋已完成过户登记等手续,归王甲所有 ②A房屋系家庭共同财产,李某无权单独处分 ③王甲善意取得A房屋,王乙可主张李某赔偿 ④买卖合同因侵害其他继承人合法权益而无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D A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去世后,其继承人(包括王乙)对房屋享有继承权,李某无权单独处分,②正确。李某与王甲在明知王乙系法定继承人情况下,仍通过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处分A房屋,侵害了王乙对房屋的合法继承权益,买卖合同无效,④正确,房屋虽然已经过户,但李某作为共同财产的所有人之一,无权单独处分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不能归王甲所有,①错误。王甲明知王乙有该房屋的共有权还单独从李某手上购买,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③错误。 6.(2025宁夏陕西高三模拟)丧偶多年的黄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认定其单独所有的房屋归独生女小黄继承。第二年,黄某因病去世,而黄某年满93周岁的母亲徐某仍在世。徐某无养老保险、名下无自有住房,由其他子女轮流照看。小黄诉请法院判决其父遗嘱合法,但法院并未支持她的诉求。其原因是(  ) ①徐某作为法定继承人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 ②黄某所订立的自书遗嘱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 ④限制黄某遗嘱自由有利于维护徐某基本生存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B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徐某无养老保险、名下无自有住房,靠其他子女轮流照看,属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所以黄某的遗嘱不能完全按其意愿执行,①正确。题干中表明黄某订立的是自书遗嘱,认定房屋归独生女小黄继承,并没有体现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②不选。题干重点在于要保障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权益,而非强调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的问题,③不选。因为徐某这种情况,限制黄某遗嘱自由,为其保留必要份额,有利于维护徐某基本生存权利,④正确。 7.(2025山西高三模拟)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发生的纠纷。该案中,婚后男方父母出全资购房,并将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诉讼期间男方将该房产赠与自己的母亲,并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男方母亲办理了转移登记并取得了不动产权证。女方主张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确认赠与无效。男方认为该房屋是个人财产,赠与有效。本案中(  ) ①由于该房产赠与处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以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无效 ②该房屋在签订了《不动产赠与合同》后,男方的母亲就取得了所有权 ③由于该房产由男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男方名下,所以该房屋是个人财产,赠与有效 ④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判决可在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D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若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将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则在此种情形下往往会被视为父母对该子女所做出的赠与行为,故而相应的房产将一般被确认为是出资方子女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属于夫妻共同拥有,①错误,③正确。对于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是15日,④正确。 8.(2025河北高三模拟)林某向张某借款40万元,承诺2年后还款。到期后,当张某向林某催要欠款时,林某明确表示不能还款。张某得知,林某原有的房产及商铺都早已登记在其妻子杨某名下,张某将林某及其妻子杨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40万元欠款是林某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杨某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②若林某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林某需要用个人财产清偿债务 ③若张某能够证明该欠款是林某夫妻共同债务,杨某则有还款义务 ④杨某若能证明该欠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不用承担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D 40万元欠款虽然是林某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但如果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杨某也有偿还义务,①不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②不选。若债权人(张某)能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如共同借款、事后追认),即使以个人名义借款,也属于共同债务,杨某需承担还款义务,③正确。若杨某能证明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张某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则该债务属于林某个人债务,杨某无需承担,④正确。 【 2026版 - 高中政治· 单元选择题限时10分钟小练 】 选必2 《法律与生活》 2.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B组 8个选择题 选自2025模拟题 限时10分钟 ---- 教 师 版 ---- 1.(2025河南周口高三模拟)王某(男)与李某(女)婚后共同购置房产,登记在王某名下。夫妻两人有一个18岁的养女王小某。2024年李某病逝,未立遗嘱。王某欲将房产赠与其弟,李某父母主张继承权。后来王某与张某再婚,张某与前夫有一子黄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子在王某名下,王某有权单方处置全部房产 ②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父母可继承部分份额 ③养子女与王某、李某虽没有血缘关系,但有继承权 ④王某去世后黄某一定有权继承该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C 婚后购置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去世后,其享有的50%份额按法定继承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王某)、子女(养女王小某)和李某父母,三方均分李某的份额,因此李某父母有权继承部分房产,②正确。根据《民法典》,养子女与亲生子女法律地位平等,王小某作为养女享有继承权,可继承李某的遗产,③正确。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某仅能处置自己的一半及继承的份额,无权单方处理属于李某父母和养女的份额,①错误。黄某作为继子,需与王某形成抚养关系才享有继承权。题目未明确双方是否共同生活或形成抚养关系,因此“一定有权”不成立,④错误。 2.(2025广东肇庆高三二模)赵某梅与赵某强系姐弟关系,其父母赵某和吴某分别于2000年和2019年离世。位于某市某区的三号房屋和四号房屋两套房屋均登记在吴某名下。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吴某去世后,姐弟二人就房屋遗产分配问题协商无果。赵某梅提出诉讼请求:两处房产由姐弟二人共有,各占50%份额。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当事人通过遗嘱处分财产,增加了继承人之间的分歧和家庭矛盾 ②人民法院应该坚持民法的公平原则,支持赵某梅的诉讼请求 ③赵某强可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获得上述两处房产的遗产份额 ④若吴某的遗嘱真实有效,人民法院不支持赵某梅对四号房屋的权利主张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D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①错误。本案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赵某梅提出诉讼请求:两处房产由姐弟二人共有,各占50%份额。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人民法院不完全支持赵某梅的诉讼请求,②不选。赵某梅与赵某强都是赵某和吴某的法定继承人,三号房屋和四号房屋两套房屋均登记在吴某名下,吴某生前立下遗嘱,四号房屋由儿子赵某强继承,若吴某的遗嘱真实有效,由于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赵某强可通过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获得上述两处房产的遗产份额,人民法院不支持赵某梅对四号房屋的权利主张,③④入选。 3.(2025山东高三模拟)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王某一起生活。后来吴女士的母亲王某与李某再婚,李某也有一个8岁的孩子李小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现在王某想为其个人财产订立一份遗嘱。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订立遗嘱时,需要为继子李小某保留必要的份额 B.王某可以将房产优先继承权留给吴女士,并保留李某和李小某的居住权 C.如果是立自书遗嘱,该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的见证才有效 D.王某订立遗嘱必须将她名下的财产分给吴女士、李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 3.B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题干中仅表明李小某是王某的继子,现在王女士想定立遗嘱,并未说明其是否已经成年,也没有提及李小某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所以王某订立遗嘱时,无法断定必须为继子李小某保留必要的份额,A错误。王某对自己的个人财产有处分权,她可以通过遗嘱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吴女士,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遗嘱中保留李某和李小某的居住权,这是对自己财产处分的一种合理方式,不违反法律规定,B正确。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见证即有效,C错误。王某订立遗嘱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她可以选择将财产全部或部分留给吴女士、李某、李小某中的一人或多人,也可以选择留给其他人或进行慈善捐赠等,并非必须将她名下的财产分给吴女士、李某和李小某共同继承,D错误。 4.(2025湖北武汉高三一模)柳某与严某于1985年登记结婚,严某为再婚,与前夫育有严甲、严乙两名子女。其中,严甲已满17周岁,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严乙年幼,由柳某、严某共同抚养。2024年,严某去世。柳某年近八旬,缺乏劳动能力,在养老问题上与两名继子女产生矛盾,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继子女给付生活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柳结婚时严甲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给付柳某的生活费应由继子女均摊 ③严甲可按其经济状况决定是否扶养柳某 ④法院的判令需要考虑赡养人经济状况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具体的赡养方式和费用应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决定。因此,严甲可以根据其经济状况决定如何履行赡养义务,③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在判决赡养费时,确实需要考虑赡养人的经济状况,以确保判决的合理性和可行性,④正确。严甲在1985年柳某与严某结婚时已满17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严甲已外出务工并独立生活,因此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但具体的赡养方式和费用分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各自的经济能力来决定,并非必须均摊,②错误。 5.(2025贵州贵阳高三模拟)陈某自2013年3月起一直在沈女士经营的农资店中赊购化肥、种子等,约定待粮食出售后支付欠款。截至2023年5月,双方经核算,陈某还欠沈女士的相关费用5万元。两个月后,陈某因病死亡。沈女士向其子出具了欠条,要求陈某儿子偿还债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陈某未立遗嘱,则陈某儿子可继承陈某遗产 ②陈某儿子无论有无继承陈某遗产,均应承担陈某债务 ③陈某与沈女士之间的赊购行为构成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④若陈某儿子继承陈某遗产,则必须全额偿还所欠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B 若陈某未立遗嘱,陈某儿子可以依据法定继承,继承其遗产,①入选。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陈某没有继承其父的遗产,则无须对其债务负责,如果继承了遗产,也只是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债务,②④不选。陈某自2013年3月起一直在沈女士经营的农资店中赊购化肥、种子等,约定待粮食出售后支付欠款,这是二者在自愿基础上做出的,是合法有效的,③入选。 6.(2025河北高三模拟)2023年,刘先生借给赵先生50万元,赵先生给刘先生出具了一张欠条,约定3年后连本带息偿还。2024年10月,赵先生因故突然去世,赵先生的父母、妻子和儿子4人均称不知晓该借款事实,而且赵先生的遗产只有20万元,他们都放弃继承。无奈之下,刘先生将4人告上法庭。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50万元借款是赵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其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 ②赵先生的父母和儿子明确放弃继承权,对赵先生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③刘先生起诉后,被告即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案件审理 ④无论是谁继承了赵先生的遗产,都应该依法连本带息偿还50万元及利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C 根据民法典,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②正确。在民事诉讼中,被告有权提交答辩状,但即使被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民法院仍可继续审理案件,③正确。虽然借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这并不能直接推断出赵先生的妻子需承担清偿责任,除非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排除①。继承人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无须承担超出遗产价值的债务,排除④。 7.(2025浙江高三二模)小芳与阿强育有一子亮亮(8岁),儿子出生后不久,夫妻经常吵架,感情不和,已分居近5年,2024年8月,小芳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阿强觉得自己双目失明,没有劳动能力,未来生活没有保障(事实:阿强每月有补贴900元),故其不同意离婚。本案中(  ) A.小芳与阿强双方感情破裂且分居多年,法院可以直接裁判离婚 B.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离婚后小芳应给阿强一定的经济帮助 C.对亮亮的抚养教育义务不会因小芳与阿强的关系的改变而改变 D.阿强每月有补贴900元,离婚后小芳无需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 7.C 虽然小芳与阿强感情破裂且分居多年,但离婚诉讼中,法院在审理时要遵循法定程序,不能直接裁判离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调解等流程,A错误。夫妻相互扶养义务仅存续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后,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经济帮助(《民法典》第1090条),但选项将“经济帮助”与“扶养义务”混淆,表述不严谨,B排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并不会因父母关系的改变(比如离婚)而改变,C正确。根据《民法典》第1090条的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阿强虽有每月900元补贴,但若无劳动能力且补贴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小芳仍需依《民法典》第1090条给予适当帮助,不能直接免除经济帮助义务,D错误。 8.(2025河北石家庄高三一模)“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C “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所有权归孩子;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需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②③正确。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仅有权代为保管,①排除。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④排除。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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