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第五单元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名师导航】2026-2027学年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同步讲义(统编版)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程标准 | 子目逻辑 | 关键导览 |
了解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在中国的产生和实行 | 本课包括两个子目。第一子目是“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第二子目是“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两个子目之间大体为时间先后关系。第一子目叙述的是从秦汉到明清中国赋役制度的演进历程;第二子目叙述了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和演变过程,虽追溯关税起源,但基本讲的是近现代中国关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第二子目充分考虑到近现代中国的时代特点,所以在内容选择和侧重点上与古代不同 | 1.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一个目的: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2)两次变革:从租赋制到租庸调制、从两税法 到“摊丁入亩”;(3)四个阶段:秦汉时期、隋唐时期、宋元时期、明清时期 2.关税与个人所得税 (1)一个特点:与国家主权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2)三个阶段:晚清丧失关税自主权、民国时期争取关税自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收回关税自主权 |
任务一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1.秦汉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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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赋 | ①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 ②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汉景帝改为三十税一 |
人头税 | ①秦朝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 ②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规定不分男女,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 |
③汉朝征收财产税,例如,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等 | |
徭役 | ①思考:秦汉时期徭役中的更卒是如何规定的 提示: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②正卒: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③戍卒: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
2.隋唐时期
(1)隋朝: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征派力役。
(2)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
①基础:均田制。
②思考:隋唐时期租庸调制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提示:针对21—59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征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
(3)唐朝中期以后:实行两税法。
①原因: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
②内容: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户等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3.宋元时期
(1)宋朝
①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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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除征收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扰民严重。
③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2)元朝
①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北方征丁税、地税,在南方征夏税、秋粮。
②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4.明清时期
明朝前期 | ①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②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
明朝后期 | ①背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推行一条鞭法 ②思考:明朝时期一条鞭法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提示: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 ③意义: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
清朝前期 | ①内容:康熙帝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 ②意义: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 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
均田制并未从根本上触动地主阶级利益
(1)均田制属于封建土地国有制。在均田制下,政府只是将手中掌握的大量无主荒地和部分官田进行分配,其推行有利于荒地的开垦和农业的恢复发展,且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土地兼并。
(2)地主阶级的土地并不属于均田范围,即这一制度并未从根本上触动地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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