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课件-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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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44.25 MB
发布时间 2025-08-22
更新时间 2025-09-13
作者 栀子花开的政治小铺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8-22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3570813.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涵盖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承担方式、构成要件及特殊侵权类型,通过思维导图梳理知识框架,结合探究案例导入课堂,帮助学生在情境分析中连接前后知识点,搭建清晰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采用案例教学(如电梯吸烟劝阻案、狗咬驴致豪车受损案)和知识拓展表格,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结合高考真题链接提升应用能力。学生能在情理法辨析中深化理解,教师可借助易错易混总结和自主学习问题优化教学,提高课堂效率。

内容正文:

说说狗咬人的责任划分问题。好,昨天刷到了这个新闻,一名女子去痘栓在路边的狗,结果狗突然发怒撕咬了这名女子,造成其脸部受伤。这件事儿我看了一下评论区,争议还蛮大的。有人觉得狗一般是不咬人的,视一边纯粹是女子自己有问题,比如打着伞给狗带来的压力,也有人觉得主动去逗路边的狗,被咬纯属活该。当然了也有人觉得不管是什么原因,只要狗咬人了,狗主人就要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到底是什么情况呢?简单讲一下这个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是觉得这件事儿其实争议不算大。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所以这里面主要看的就是两点,对于狗主人来说,就是是否有违反相关的管理规定,有没有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对于被侵权人来说,就是是否存在故意行为。先来看第一点,也就是狗主人这里的情况。我看到评论区里面有人说咬人的狗属于松狮犬,是烈性犬,不允许饲养。我本人对于宠物狗并不是很了解,于是就去查了一下相关的地方性规定。事情是发生在盐城,在网上查到了一个盐城市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虽然是一个征求意见稿,但是目前也没有查到更细化的规定,但是以这个为准在这里面附带的名录当中,可以看出松狮犬并不在禁止饲养的范畴当中,所以这部分是没什么问题的。但是从视频画面当中,可以看到,这只狗是在公共场所,并且没有牵狗绳。事情发生之后,狗主人好像也没有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制止,这些都是比较明显的问题,所以承担侵权责任是没什么问题的。那么下面就是到底承担全部责任还是部分责任的问题了。这一点就取决于被侵权人是否存在过错,这也是网上面争议比较大的部分。上前逗狗的女子本身是否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就我个人的意见来看,女子未经允许直接就上去摸狗,作为成年人应当预知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应当属于一定的过失。但是但是还记得刚才说的民法典第1246条吗?在狗主人本身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的前提之下,只有被侵权人故意才能减轻责任。这里的故意一般是指主动殴打伤害或者有故意激怒狗的行为。显然视频里面女子的行为是达不到这样的程度的,所以应当还是由狗主人承担全部的责任,比较符合法律规定。这里可能有人会比较疑惑了,是不是觉得跟之前看过的一些案例的结果并不一样这个也顺带说一下,民法典第1245条确实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但是这里的前提是狗主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简单来说就是如果饲养的狗给牵狗绳了,该做的措施都做了,有人上前逗逗小狗,结果还是被弄伤了,那么逗弄小狗的人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而如果没有牵狗绳,没就把该做的措施都做了,那么即便别人主动逗弄小狗受伤,狗主人这边也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除非对方是直接就上来伤害或者故意激怒小狗的,这样能理解了吧?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特殊的赔偿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惩罚侵权人,并加大对被侵权人的救济,从而提高侵权行为的成本,遏制侵权行为的发生。在我国的民事法律领域,惩罚性赔偿原则上不是常规的赔偿方式。但在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找到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规则。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惩罚性赔偿是如何适用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如果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不足500元的则为500元。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在销售商商品时故意提供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受到了损失,根据惩罚性赔偿原则,消费者可以要求获得实际损失的三倍的赔偿,以惩罚该公司的欺诈行为。另外我们来看看知识产权领域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1185条的规定,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这一规定适用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传统类型的知识产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举个例子,如果某公司故意仿冒另一家公司的商标且情节严重,侵权行为被判定为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根据惩罚性赔偿原则,法院可以决定赔偿金额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且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此外,惩罚性赔偿在食品安全领域也得到了适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经营明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例如,如果一家食品生产商明知其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仍然销售给消费者,并导致消费者遭受严重的健康损害,根据据惩罚性赔偿原则,消费者可以要求获得其损失的三倍的赔偿金,以惩罚该生产商的违法行为。在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中,一些惩罚性赔偿具有明确的数额标准,例如消费者权、权益保护法中的三倍赔偿和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中的1倍至5倍赔偿。这样的规定清晰明了,便于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理解和适用。然而,也有一些规定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而是由法官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这就需要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例如,民法典1207条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中就没有明确具体的赔赔偿数额,而是要求法官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来判决惩罚性赔偿的数额。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不仅限于上述法律领域,在其他领域中也有类似的规定。例如,在环境保护领域,如果企业故意污染环境,导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决相应的惩罚性赔偿金额,以迫使企业改善环境管理并承担更大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成罚性赔偿的适用必须遵循合理、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不能滥用。法官在裁决惩罚性赔偿时,应当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侵权行为的严重性、被侵权人的损失程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以及社会影响等,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总而言之,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通过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惩罚性赔偿旨在维护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并起到警示和威慑侵权人的作用。这种制度的存在,有助于构建建一个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四课思维导图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法律依据 (为什么)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侵权责任的类型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目: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目标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2.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课程标准 01 03 02 要求:浏览课本P32—34,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04 05 自主学习 为什么要承担侵权责任(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特殊侵权责任(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 案例 分析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系责任?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在学生管理上存在疏漏,故学校也许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探究与分享1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违约责任 ≠ 侵权责任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合同约定 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观看视频:惩罚性赔偿: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正在发生(进行中或延续)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前提:财产还在。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前提:受损物还在,且有恢复的可能性;恢复原状有必要。 赔偿损失 最常见,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方式: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的,依照其规定。 赔礼道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的情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知识拓展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特点 责任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注意: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 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VS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知识拓展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不告不理)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民不告,官不究 一般诉讼时效:3年 特殊诉讼时效:4年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注意: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诉讼时效 1、侵权责任的类型: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构成 要件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 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分为: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有损害事实 有主观过错 有因果关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法官为什么不支持袁某的请求?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死亡结果。方某猝死是因其患有心脏疾病且未能控制自身情绪。 此案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探究与分享2 过错推定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推定你有错,无错需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在诊疗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特殊: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⑨地下设施(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管理人具有过错。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3、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的口诀: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 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医院/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自己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①【监护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②【用人】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③【劳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④【产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⑤【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⑥【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责任; ⑦【高危作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⑧【饲养动物】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⑨【不动产倒塌】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4、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口诀: 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 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 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 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最高法新规: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2024年2月5日) 相关链接34页 以案说法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 社会角度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①情: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理: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③法: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法)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情)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理)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提示:①老李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担。 ②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探究与分享3 ④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20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赔礼道歉是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纠正: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纠正: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纠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纠正: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易错易混 5.承担民事责任已经获得物质补偿的就不能够要求获得精神补偿。 纠正: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既获得物质补偿又获得精神赔偿。 6.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行为人必须有主观故意。 纠正: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7.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纠正: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纠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 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9.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 是过错推定责任 易错易混 (2025 重庆高考)驾驶人在使用驾驶自动化系统时,确实避免了一些车祸的发生,但也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如交通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关于汽车生产厂商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A.只有生产汽车时有过错,厂商才承担责任 B.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 C.如能证明生产汽车时没有过错,厂商就无须承担责任 D.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 链接高考 B (2025 安徽高考)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链接高考 (2025 湖北高考)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链接高考 (2025高考 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链接高考 (2025 江苏高考)2021年4月9日,某旅行社为吸引游客,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冯某曾发表的风景照,且未注明作者及出处。2024年5月20日,冯某发现上述事实,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旅行社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案例中: A.冯某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至死后五十年 B.冯某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 C.该旅行社的不当行为侵犯冯某的姓名权 D.该旅行社的行为并未侵犯冯某的发表权 链接高考 D (2025.黑吉辽高考)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链接高考 A 稿定PPT 稿定PPT,海量素材持续更新,上千款模板选择总有一款适合你 02 (2024高考·浙江)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链接高考 (2023·河北高考)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链接高考 (2024·广东·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链接高考 参考答案: ①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 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 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链接高考 Lavf58.29.100 #[1280x720][30.00fps][840k][0k][C][tv=94c3_atlas-5.9.8] Lavf58.20.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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