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时政专题八 聚焦全球首个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
【背景材料】
2025年5月30日上午,《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签署仪式在香港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出席仪式,与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欧洲的近60个国家以及联合国等20个国际组织的高级别代表共同见证这一历史时刻。国际调解院作为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与荷兰海牙的联合国国际法院、常设仲裁法院,并列为全球三大国际争议解决机构。其总部落户香港,标志着香港首次承接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彰显国际社会对香港法治环境的认可。国际调解院的使命:填补全球治理赤字。《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白皮书提出:“多重矛盾风险盘根错节,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和平还是战争、繁荣还是衰退、团结还是对抗的关键抉择,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国际调解院是中国回应上述重大问题与多维赤字的重要制度方案,也是全球治理责任伦理的典型体现。司法与仲裁体系陷入信任困境:海牙国际法院因安理会机制削弱而效力受限;WTO上诉机构自2019年起因美国阻挠法官任命陷入瘫痪;国际投资仲裁被批缺乏透明度及西方中心主义倾向。对抗性机制的天然缺陷:传统诉讼与仲裁周期长(平均3-5年)、成本高昂(跨国商事纠纷平均费用超百万美元),且零和博弈模式易破坏国家间长期合作关系。在国际争议解决的三种主要形式即诉讼、仲裁、调解中,诉讼与仲裁的整体功能日益呈现局限性,调解则以成本低、程序灵活、非对抗性的优势,成为“制度蓝海”。调解院核心精神源于中国“以和为贵”传统法律文化。其去霸权化设计明确禁止单边制裁,调解员遴选注重法系平衡,打破英美法系垄断局面。正如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所言:“调解院是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的重要机制,回应了各国求和平、促稳定的共同关切。”
【考点链接】
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角度分析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秉持和平发展理念,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以调解促合作共赢;要依据国际法,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完善全球治理,提升发展中国家话语权,展现大国担当。
2.坚持改革开放。要在规则制定上对接国际通行标准,吸纳多元主体参与调解机制设计;在人才建设上引进国际法律专家,同时推动国内专业人才走向国际;在合作层面深化与国际组织联动,以开放姿态共享调解经验,通过制度创新提升全球治理参与度。
3.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立国际调解院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实践,能提升国际话语权,为复兴营造和平外部环境;通过提供调解公共产品,展现大国担当,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中国以更主动姿态实现民族复兴。
二、从《经济与社会》的角度分析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以维护各国人民共同利益作为出发点,调解机制设计聚焦民生相关纠纷;吸纳多元主体参与,保障不同群体诉求被听见;成果应用惠及普通民众,如通过纠纷解决促进贸易便利,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世界人民。
2.贯彻新发展理念。要以创新完善调解规则体系,用绿色理念引导环境争端解决,通过开放合作吸纳全球智慧,以协调思维平衡各方利益,最终以共享原则让调解成果惠及世界各国,在全球治理中彰显新发展理念的实践价值。
3.建设现代市场体系要坚持公平开放透明的原则。建立国际调解院为国际经贸争端提供公平透明调解平台,助力营造开放环境;坚持公平开放透明的原则为国际调解院运行提供良好市场秩序基础,二者共同推动全球经济公平、开放、有序发展。
三、从《哲学与文化》的角度分析
1.坚持从实际出发。要立足全球治理现实需求,聚焦热点争端领域设计调解机制;结合各国法律体系差异,制定包容性调解规则;依据自身发展阶段,分步骤推进机构建设与能力提升,确保调解实践契合国际社会实际诉求。
2.意识的能动作用。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认清国际争端解决现实需求,创新设计公平调解规则;前瞻预判矛盾风险,灵活运用文化智慧平衡各方利益;通过宣传增强国际认同,以理念引领调解实践与人才培养,提升全球治理效能。
3.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结合。要立足国际争端解决规律,尊重各国主权与国际法框架,在此基础上主动创新调解机制;依据全球治理趋势前瞻性布局,既遵循国际规则演进规律,又以能动实践推动调解规则完善,实现按规律办事与主动作为统一。
4.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因国际争端与经贸、政治等多领域关联,需统筹设计调解机制;全球治理体系中矛盾客观存在,调解院通过搭建制度平台,顺应国际社会合作需求,以务实举措链接各方利益,形成化解争端的有机系统,不依主观意志为转移。
5.树立整体观念和全局意识。要统筹全球治理各领域争端,将经济、政治、文化等矛盾纳入统一调解框架;协调各国利益诉求,平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切;整合国际组织、区域机制等资源,形成全球调解网络,以系统思维推动国际争端解决体系整体优化。
6.坚持系统优化的方法。要从整体出发,将国际调解院视为全球治理系统的重要部分,与现有争端解决机制协同;注重有序性,合理规划组织架构与调解流程;追求内部结构优化,平衡各方利益,整合资源,提升调解效率与公正性。
7.坚持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要认识到全球治理改革的前进性,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引领机制创新,突破单边主义阻碍;同时正视过程曲折性,在规则博弈中逐步完善调解体系,以务实合作化解分歧,在应对挑战中推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向更公平方向发展。
8.要重视量的积累。要从基础制度建设入手,先试点区域调解案例,逐步完善规则体系;分阶段吸纳成员国,从核心发起国到广泛国际参与,扩大影响力;积累调解实践经验,从简单经贸纠纷到复杂多边争端,提升解决能力,以量变推动全球治理效能质变。
四、从《当代国际政治与经济》的角度分析
1.和平与发展是当今时代主题。要调解化解国际争端,替代对抗,守护和平安全;为经贸、环境等合作清除障碍,创造稳定发展环境;要聚焦发展失衡等全球性问题,通过对话促进共同发展,契合各国求和平、谋发展的时代诉求。
2.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以“共商共建共享”理念设计调解机制,超越单边主义;聚焦气候、难民等全球性议题,通过合作化解分歧;推动各国在规则制定中平等参与,以调解成果惠及世界,彰显“天下一家”的治理情怀与责任担当。
3.顺应多极化发展趋势。要打破传统争端解决机制垄断,为新兴经济体等多元主体提供平等参与平台;调解规则制定要吸纳多文明智慧,平衡各方利益;通过处理多边争端削弱单边霸权影响,推动全球治理从“单极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型,契合多极化权力重构趋势。
4.中国坚持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要以国际法为基础构建调解框架,摒弃武力威慑;设置多阶段调解程序,从双边协商到多边斡旋,引导对话替代对抗;吸纳多元文明调解智慧,尊重不同文化争端解决逻辑,以制度设计保障和平解决争端的路径畅通。
5.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要以“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设计规则,打破少数国家对国际争端解决垄断;调解机制坚持主权平等,拒绝将单边制裁等霸凌手段纳入程序;通过吸纳发展中国家参与规则制定,平衡各方话语权,以制度创新削弱强权政治对国际秩序操控。
6.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要以“非对抗性”调解机制替代强权逻辑,将和平解决争端嵌入制度设计;通过调解分歧,为各国发展创造安全环境;主动承担全球治理责任,以合作共赢理念推动国际秩序向更公平方向演进,用实际行动诠释和平发展的道路选择。
7.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要为跨国贸易、投资争端提供中立调解平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调解规则对接多边经贸协定,减少单边保护主义干扰;助力解决供应链、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摩擦,增强全球经济治理韧性,以机制化手段维护全球化开放合作的本质属性。
8.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要以开放包容原则吸纳各国参与调解机制设计,规则制定兼顾不同经济体诉求;主动对接国际通行争端解决规则,保留发展中国家特殊需求空间;通过调解跨国合作分歧,为外资等要素跨境流动清除障碍,以制度型开放深化全球经济互联。
【跟踪试题】
国际调解院具体都调解什么?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当事方自愿,调解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据此回答1-2题:
1.国际调解院对国际关系的意义在于
①为国际争端提供制度化调解平台,减少冲突升级风险 ②削弱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主导地位,推动多极化进程 ③促进国家间对话协商,提升全球治理的效率与公平性 ④强制干预主权国家内政,维护国际秩序稳定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国际调解院对于联合国来说,意味着
①取代联合国安理会成为核心决策机构 ②成为联合国框架下的补充性争端解决机制 ③削弱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权威性 ④强化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协调功能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3.国际调解院要依据自身发展阶段,分步骤推进机构建设与能力提升,确保调解实践契合国际社会实际诉求。其哲学依据是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需重视量的积累 ②矛盾的特殊性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③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反作用 ④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4.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认清国际争端解决现实需求,创新设计公平调解规则;前瞻预判矛盾风险,灵活运用文化智慧平衡各方利益;通过宣传增强国际认同,以理念引领调解实践与人才培养,提升全球治理效能。上述材料蕴含的哲理是
①意识对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指导作用 ②矛盾的普遍性要求正视并解决矛盾 ③辩证否定是事物发展的根本途径 ④关键部分的功能决定整体发展方向
A.②③ B.③④ C.①② D①④
5.要立足国际争端解决规律,尊重各国主权与国际法框架,在此基础上主动创新调解机制;依据全球治理趋势前瞻性布局,既遵循国际规则演进规律,又以能动实践推动调解规则完善。上述要求给我们的哲学启示是
①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 ②矛盾的斗争性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③辩证否定是既肯定又否定的扬弃过程 ④社会存在的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变化
A.②③ B. ①④ C.②④ D.①③
6.全球治理体系中矛盾客观存在,调解院通过搭建制度平台,顺应国际社会合作需求,以务实举措链接各方利益,形成化解争端的有机系统。以下建议有利于调解院顺应国际社会合作需求的是
①仅吸纳发达国家参与规则制定以保证专业性 ②强制要求成员国放弃部分主权以强化调解执行力 ③与联合国及区域组织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 ④建立多国参与的调解专家库,提升跨文化争端解决能力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③④
7.要统筹全球治理各领域争端,将经济、政治、文化等矛盾纳入统一调解框架;协调各国利益诉求,平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切;整合国际组织、区域机制等资源,形成全球调解网络,以系统思维推动国际争端解决体系整体优化。上述要求蕴含的哲理是
①系统优化需要着眼于事物的整体性 ②关键部分的功能决定整体发展进程 ③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是不可分割的 ④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联合国宪章倡导通过对话与协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而调解不仅践行宪章宗旨原则,更为妥善处理分歧提供可行路径,中国对此高度认同。因此,“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相关部署正进入关键阶段。据此回答8-9题:
8.中国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经济意义是
①提升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综合服务功能 ②削弱其他亚太城市在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力 ③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 ④强制要求亚太国家采用中国法律体系解决争议
A.②④ B.②③ C.①③ D.①④
9.中国坚持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既符合联合国宪章,也与建立国际调解院高度契合。这表明
①中国的外交实践与联合国宗旨具有一致性 ②国际调解院是解决国际争端的唯一途径
③和平解决争端是中国外交政策的核心目标 ④中国推动全球治理机制的创新与完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对于国际调解院来说,要从基础制度建设入手,先试点区域调解案例,逐步完善规则体系;要分阶段吸纳成员国,从核心发起国到广泛国际参与,扩大影响力;要积累调解实践经验,从简单经贸纠纷到复杂多边争端,提升解决能力,推动全球治理效能不断提升。上述材料蕴含的辩证法道理是
①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 ②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③事物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④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要依靠人民群众
A.①③ B.①④ C. ②④ D.②③
11.阅读下列材料,并按要求回答问题。
材料一 2025年5月30日,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在中国香港举行。在85个国家和近20个国际组织高级别代表约400人的见证下,33个国家现场签署公约,成为创始成员国。公约生效后,香港成为国际调解院总部的所在地。国际调解院是全球首个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主要调解国家之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之间以及国际商事争议,为化解矛盾分歧提供中国智慧,践行《联合国宪章》中强调各国和睦相处、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宗旨和原则。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国际社会有必要加强对话与合作。香港作为全球国际仲裁枢纽,长期提供专业可靠的仲裁服务。可以预见的是,国际调解院作为调解领域的标杆机构,将吸引更多国际机构和当事人选择香港作为争议解决首选地,促进各类调解资源汇聚整合,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材料二 中国是五千年文明史的大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是奉行独立自主外交政策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际法维护者,是反霸权、第三世界运动与全球南方运动之理念与实践的重要推动者。中国秉持着对国际法原则的规范性遵守和维护,绝不像美西方国家对国际法进行肆意歪曲和选择性适用,这体现了中华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知行合一”的道德稳定性与制度美德。中国还积极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及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推动国际法秩序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逐步实现国际法秩序的“去西方中心化”,将国际法真正构建为人类共同的法,不同文明与民族互鉴的法,以及真正保障人类永久和平与共同发展的法。
(1)结合材料一,运用国际政治知识,分析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必要性。
(2)结合材料二,运用哲学知识,分析如何实现国际法秩序的“去西方中心化”。
【参考答案及解析】
1.B【解析】本题考查国际关系。国际调解院通过制度化平台化解争端,有利于避免冲突激化,从而减少冲突升级风险,①符合题意。调解院并非削弱联合国,而是补充,②错误。国际调解院以对话协商促进治理公平,有利于提升全球治理的效率,③符合题意。调解院遵循主权平等,不强制干预内政,④错误。故本题答案为B。
2.D【解析】本题考查国际组织的作用。调解院不具备取代安理会的职能,①错误。调解院作为联合国体系的补充,有利于完善争端解决机制,②符合题意。调解院旨在辅助联合国,而非削弱其权威,③错误。国际调解院通过促进协商,有利于强化联合国的协调作用,④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为D。
3.A【解析】本题考查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步骤推进表明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要求我们重视量的积累,①符合题意。确保调解实践契合国际社会实际诉求,表明矛盾具有特殊性,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②符合题意。材料并未涉及社会意识反作用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③④排除。故本题答案为A。
4.C【解析】本题考查意识作用和矛盾的普遍性。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引,引领调解实践与人才培养,体现了意识的指导作用,①符合题意。认清国际争端解决现实需求,前瞻预判矛盾风险,体现正视矛盾普遍性,②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辩证否定的发展途径,③排除。材料并未强调关键部分对整体的决定作用,④排除。故本题答案为C。
5.D【解析】本题考查尊重规律、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及辩证否定观。立足规律又主动创新,体现了尊重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统一,①符合题意。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才是事物发展动力,②错误。遵循规则又推动完善,体现辩证否定的扬弃,③符合题意。材料未体现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④排除。故本题答案为D。
6.D【解析】本题考查国际关系。仅吸纳发达国家会削弱国际调解院的代表性,不符合合作包容性,①错误。强制放弃主权违背国家主权原则,②错误。调解院与国际组织协作能增强调解体系兼容性,③符合题意。多国专家库可整合资源,适应跨文化合作需求,④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为D。
7.C【解析】本题考查系统优化方法以及矛盾的对立统一。统筹全球治理各领域争端,整合国际组织、区域机制等资源,体现了系统优化的整体性原则,①符合题意。材料强调整体优化,未体现关键部分决定作用,排除②。将经济、政治、文化等矛盾纳入统一调解框架,表明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是不可分割的,③符合题意。整体功能是否大于部分之和取决于系统结构,④说法过于绝对,排除。故本题答案为C。
8.C【解析】本题考查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中国支持香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能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配套功能,①符合题意。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目的是互补而非削弱其他城市竞争力,②错误。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有利于通过专业服务优化跨境交易环境,降低纠纷解决成本,③符合题意,服务中心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采用中国法律体系,④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
9.B【解析】本题考查国际关系和我国的外交政策。中国和平解决争端符合联合国宪章,体现与联合国宗旨的一致性,①符合题意。“唯一途径”说法绝对,国际争端解决方式具有多样性,②错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中国外交政策的核心目标,和平解决争端是途径之一,③错误。中国支持建立国际调解院,表明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创新,④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为B。
10.A【解析】本题考查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以及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先试点区域调解案例,逐步完善规则体系,体现了从特殊性入手,体现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①符合题意。材料未涉及矛盾主次方面,②排除。从基础到完善、从简单到复杂,体现发展的前进性,过程的逐步推进隐含曲折性。③符合题意。④属于历史唯物主义范畴,不属于辩证法道理,排除。故本题答案为A。
11.(1)①解决国际争端的新途径。当前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存在不足,国际调解院作为专门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能为国家间、国家与他国投资者间及国际商事争议提供新的有效解决途径。②践行联合国宗旨原则。其遵循《联合国宪章》中各国和睦相处、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宗旨和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③适应国际环境需求。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国际社会亟需加强对话与合作,国际调解院能为化解矛盾分歧提供中国智慧,推动国际合作。④发挥香港独特优势。香港作为全球国际仲裁枢纽,拥有专业可靠的仲裁服务,国际调解院总部设在香港,可吸引更多国际机构和当事人选择香港解决争议,促进调解资源整合,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2)①注重量的积累。认识到秩序变革是渐进过程,通过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持续推动,逐步解构西方话语霸权,在动态平衡中实现国际法秩序的创造性发展,最终指向人类永久和平与共同发展的目标。②立足实践第一性。以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等实践为基点,通过国家间平等合作的新实践,打破西方“规则垄断”,让国际法在多元文明互鉴中回归“人类共同法”本质。③遵循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承认各国文明与发展道路的特殊性,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提炼共性价值,推动国际法从“西方中心”的特殊规则,向包容多元文明的普遍秩序转化。④坚持辩证否定观。对西方主导的国际法秩序既批判又继承,摒弃霸权主义、选择性适用等弊端,保留合理规则内核,为新秩序奠定逻辑基础。
【解析】本题以国际调解院公约签署仪式为背景,以建立国际调解院和实现国际法秩序的“去西方中心化”为素材,从国际政治和哲学的角度切入,主要考查联合国宗旨原则、国际关系、实践的观点、辩证否定观等。其中,第(1)问主要考查联合国宗旨原则、国际关系等,属于归因型政治主观题,解答时,应着重从解决国际争端的新途径、践行联合国宗旨原则、适应国际环境需求、发挥香港独特优势等角度进行分析。第(2)问主要考查实践的观点、辩证否定观等,属于措施型哲学主观题。解答时,应着重从注重量的积累、立足实践第一性、遵循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坚持辩证否定观等角度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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