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订立合同学问大课件-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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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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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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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订立合同学问大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河南省 |
| 地区(市) | 开封市 |
| 地区(区县) | 杞县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39.27 MB |
| 发布时间 | 2025-08-19 |
| 更新时间 | 2025-09-13 |
| 作者 | 栀子花开的政治小铺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5-08-19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3525280.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订立合同”核心知识,涵盖合同含义、种类、订立原则、要约承诺程序及合同效力与形式,通过生活实例(如乘车、购物)导入,结合自主学习梳理概念,以案说法和探究活动深化理解,检测与高考题巩固,构建“生活感知-理论学习-实践应用”的学习支架。
其特色是立足生活案例(如买麻辣烫、租房短信记录)和以案说法(张三保险合同案),结合易混易错辨析与高考链接,培养法治观念和诚信的道德修养,助学生将法律知识生活化,提升应用能力,也为教师提供系统教学资源,提高教学效率。
内容正文:
兄弟,你们公司把我的快递给弄丢了,里边是一批汽车配件,价值4万元。你说说这事儿现在该怎么解决?知道,你的快递是我们揽收的,没错,但是现在你没到,你等两天,我们也不确定现在是丢了,还是正在途中。我都找了你多少次了,我等了快一个月了,我已经不想再等了。今天这事你必须给我解决。那好,那我告诉你,如果一审丢失,我们公司照价赔偿。我们当时收了你200,我们最多赔你200。当时我们签了合同了,你回去自己看。你们太缺德了,仗着自己是大公司,合同是你们提供的。当时我没仔细看就签了。再说了,就算看了也不让我改,你们要这样,我就去找律师告你们去。姜先生。我是张扬律师,受王先生的委托,过来跟你协商丢失货物赔偿的问题。没完了,该说的我们也说了,该做的我们也做了,我们愿意按照合同给他赔偿,他自己不要。你听好了,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的规定,你们公司为了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格式条款,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对,听不懂。那我简单的跟你说,你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载明货物丢失只能按运输费用赔偿。因没有向王先生重点提示,所以王先生不受这个合同条款的约束。你们公司依然得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凭什么,那你等法院通知。现实中大企业为了重复使用利用自己优势地位单方制作的合同,这类合同多不允许对方修改或调整。据此法律规定,这是格式合同,提供方必须对重大事项有特别提示义务,否则该条款内容不成立。兄弟,我都接到法院电话了,你别告了撤诉。钱的事儿咱们自己私下商量。哼,这可不行,还是按照张律说的来吧。就这样。我赔你4万还不行吗?那可不够,还有诉讼费和律师费,你们得承担。好好,我承担,我承担行吗?好好。记得点赞关注哦。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第一目:生活离不开合同
第二目:要约承诺订合同
第三目:立字有据更可靠
1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目标
1.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
2.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
3.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
4.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政治认同:认同合同订立规则,增强契约意识。
科学精神:理解有效合同, 学习订立合同的技巧,在协商的过程中合理确定双方利益。
法治意识: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各类合同纠纷,善于用法律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公共参与:增强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 依法诚信参与社会生活。
课程标准
01
03
02
要求:浏览课本P22—28,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04
05
自主学习
1. 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原则、意义、国家的态度
2. 要约的含义、要求、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3. 承诺的含义、要求、生效时间、转化
4.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规定
5. 合同的产生及形式
6.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含义、优缺点、适用情况
06
合同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租赁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
中介合同
赠与合同
运输合同
买卖合同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种类:
【特别提醒】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合同法中的合同不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权利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义务人。
注意:合同的实质: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设立: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变更: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
终止: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等
《民法典》中的几种典型合同
买卖合同:商场、超市购买家具、家电、服装、文具、蔬菜水果食品等;买房、买车等;网购、订外卖等。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交水电气费、暖气费等;
赠与合同:赠与房产、捐赠物资、捐款等。
借款合同:借款还款的约定等。
租赁合同:租房、租车、租用柜台等。
建设工程合同:比如建房、装修房屋等;建设道路、桥梁等。
运输合同:包括客运合同,如乘坐飞机、火车、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
货运合同,如发快递、搬家、托运等。
保管合同:在超市、车站、机场、餐厅、文体活动场所等寄存行李物品。
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保洁、绿化、维修等服务等。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例子:
焦某在楼下买了一碗麻辣烫→
贾某在街边施舍给流浪汉5元钱→
郝某向贾某借钱10000元→
王某将自己房子以每月1000元出租给赵某→
张某购买教育机构的课程→
李某乘坐公交车上下学→
劳务公司给王某介绍一份工作,王某支付中介费200元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服务合同
运输合同
中介合同
当堂检测
一
(1)自愿原则 (最基本的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2)平等协商原则: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
名词点击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任何合同的订立都建立在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即只有各方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了共识,才有订立合同的可能。)
注意:
1.意思表示≠意思(客套的情谊表达)
2.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愿表达于外。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3.意思表示的形式: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
(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3.订立合同的原则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4.订立合同的意义
(1)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3)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5.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1)保护和鼓励: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2)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格式条款)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格式条款(保护弱势地位一方)
目的:保护谈判能力与地位处于弱势的一方
优点:降低交易成本,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缺点:限制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应对:格式条款订立方要遵循公平原则,并采取合理方法提示对方,并对利害条款作出说明
常见格式条款:保险合同、航空或旅客运输合同、供电、供水、供热合同和邮政电信服务合同等
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应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但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甚至不知合同为何物,更不知如何拟定合同条款),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的一方。
×霸王条款
√
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的?为什么?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
张三和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投保合同时,张三拿到了一份打印好的密密麻麻小字的保险合同,张三也没有细看,立刻签名,几个月后,张三的车出了事故,为打官司张三只诉讼费一项就花了9000元。在理赔时张三才注意到合同里有这么一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不承担诉讼或仲裁费用。双方对这一条款发生分歧,张三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思考:你觉得张三能胜诉吗?
解析:保险合同因其特殊性而广泛采用格式条款,这是中国保险业的惯例,也是国际惯例。相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于专业知识方面的劣势,合同双方的地位明显不平等,对于合同中许多条款因细微差别或理解上的误差可能导致的后果显然是认识不够的。
本案中,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显然没有尽到提醒张三注意的义务,没有向张三说明,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张三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该条款的约定因显失公平,内容完全取决于被告的意志,不应成为合同内容而无效。
以案说法
1.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与承诺
定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当事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约束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1)要约 (第一个阶段)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以和对方订立合同为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不作任何增加、变更;(数量、质量、价格等)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④要约须到达受要约人。
受要约人
要约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易混易错: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广告一:
广告二:
/件
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哪件商品、到底多少钱?所以其广告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广告二:是要约。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全场9.9元/件,因内容具体确定,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 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例子
内容
对象
效力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2.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与承诺
定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应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生效时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2)合同订立的第二个阶段——承诺
【知识拓展】有效承诺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必须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作出。
指要约人
常见的承诺有:
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容+超时),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P25相关链接2: 什么是实质性变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3.“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形成新要约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张三:我这里有新鲜的榴莲,快来买啊!
李四:我要买,多少钱一斤?
张三:25元一斤。
李四:有点贵,20元行不行?
张三:可以!
请你判断下列是:要约、要约邀请、新要约、承诺?
内容不明确,要约邀请
内容不明确,要约邀请
内容明确,要约
内容变更,新要约
承诺
B
核心归纳——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讨价还价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材料一:2024年3月 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材料二: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材料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探究与分享1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材料一: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未送达,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处在讨价还价反复协商阶段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要约
承诺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材料二: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的附近取一磅肉”……
思考:在现实生活中,像“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虽然双方形成共识,但是相关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此类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探究与分享2
4.合同效力
(1)无效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待定)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注意: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并不都是无效合同。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是无效合同。若损害的不是国家利益,则是可撤销合同。若被欺诈、胁迫的当事人不主张撤销,那合同就继续生效。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2)有效合同(★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
①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适格)
与年龄、心智相符合。如:成年后的小明
去购买一台8000块的电脑
②意思表示真实
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如:隐瞒“凶宅”事实买卖房屋、强买强卖
③内容合法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如:赌债、高利贷、代孕合同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4.合同效力
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
♦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
小张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虚假内容,因此,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企业解聘小张并不违法、是合理合法的。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想一想]: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提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以案说法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
5.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无 效
无 效
可追认
可撤销
无 效
6.甲与某网店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收到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
合同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情况下签订的。网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有效
当堂检测
26
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思考: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为什么王某能在诉讼中胜诉?说明什么问题?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探究与分享3
一
1.合同的形式与意义
(1)合同的成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确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购买二手房时,不少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由于是别人赠送、不好意思让房东写成文书,但是在后期交接房屋时,房东却全部或部分搬走的情况比比皆是。究其原因,一是签约前房东随口答应,并没有合同约定,结果事后反悔了;二是有合同有约定,但是没有写清家具、家电的品牌和数量,在交易中双方发生了摩擦或不愉快,房东更换了原有物品。
♦⑴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否属于合同?其性质与形式是什么?
⑵如果你是购房者,你准备怎样避免房东反悔的情况发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法
(1)房东随口说将家具、家电赠送给购房者是要约,购房者不反对合同即成立。此合同的形式为口头合同,其内容为赠与合同。
(2)签订书面合同,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详细约定,写清楚物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并约定“不可移动的配套,如门、窗等应保留”。用相机拍下来作为附件,以便房东反悔时有证可依。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别 含义
适用
对象
优点
缺点
结论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
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
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商店中的零售、熟人间的小额借贷)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
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
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短信、微信、转账记录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
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
②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
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但不要笼统地认为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更好!)
2.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是什么)
要约承诺订合同
(过程、效力)
立字有据更可靠
(形式)
1.含义
2.类型
3.订立原则(意思表示)
4.意义
5.法律的态度
要约
承诺
1.合同订立的阶段
2.“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3.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1.合同的产生、形式
2.口头合同
3.书面合同
树立合同意识
知识小结
1.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约就是要约邀请。
矫正: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意义。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矫正:合同订立的过程可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但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则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可见,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易混易错
3.订立合同就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
矫正: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4.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矫正: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其能力范围内的合同。
5.法律采用鼓励交易原则,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矫正:法律采用鼓励交易原则,从严认定无效合同,当合同效力发生争议时,尽量解释为有效。
易混易错
(2025 黑吉辽高考).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链接高考
C
(2025 陕晋宁青高考)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
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会: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链接高考
(2024·湖南)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链接高考
(2024高考·江苏)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链接高考
(2024·湖北)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好意同乘)《民法典》1127条
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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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高考真题)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
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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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1)
①无效。理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赵某与甲公司约定将承包地用于建造仓库,改变了土地用途且违法,所以合同无效。
②能支持。理由: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柏马村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所以法院应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
(2)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关于土地使用、商标保护、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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