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含教学设计)-【聿见思政】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二议题式精品课件教案全集(统编版2019)

202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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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20.70 MB
发布时间 2025-08-14
更新时间 2025-08-14
作者 聿见思政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8-14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3458415.html
价格 25.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学习目标】 1.以小刘的高中到大学为时间线,通过小刘身边发生的和民事权利有关的事情,明确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懂得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通过引述小刘同学一些不当的行为和想法,讨论分析侵害人身权利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法治意识,懂得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增强公共参与能力。 【知识梳理】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一)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原因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 和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 。 (二)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分类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 、 、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 、 和 。 (三)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重要性 、 和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是自然人最高的人生权利,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 。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一)姓名权 1、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 民法中有关姓名权的规定: (1)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 或者 ,但是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 加以保护。 (二)肖像权 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2、民法中有关肖像权的规定: 自然人有权依法 、 、 或者 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三、名誉权不可侵 (一)名誉权 1、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 、 、 、 等的社会评价。 2、民法中有关名誉权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 ,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二)隐私权 1、含义: 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民法中有关隐私权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侵扰、 、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 受法律保护、 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3、个人信息的保护 (1)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 、储存、 、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 、 、 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2)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教学过程】 议学情景:高二在读的小刘,暑假期间报了一个跆拳道训练班,因和教练产生口角被教练关起来不允许走动,并辱骂打伤后,被辅导机构送进医院,而跆拳道辅导班拒绝支付费用,认为这是小刘和教练的个人恩怨。《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请从民法的角度,分析教练侵犯了小刘的哪些权利,并给小刘普及相关知识。 2. 假如你是律师,请阐述教练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应该追究机构的法律责任吗?原因是什么? 议学情景:一年后小刘顺利考上了北京大学,该辅导机构为了提高知名度,未经小刘的同意,把小刘的姓名和照片私自发在了抖音上。当小刘再次找辅导班理论,说必须经过小刘的允许才可以使用自己的照片和姓名。辅导班却声称这是机构内部事务,小刘无权干涉。 1.该辅导机构侵犯了小刘的哪些权利? 2.作为小刘的律师,你将如何与该辅导机构交涉? 议学情景一: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小刘所在的社团在第八个烈士纪念日当天举行向英雄致敬献花活动,舍友小李打算蹭一下烈士的热度,在抖音发了有关烈士们有违事实的视频吸引粉丝,舍友认为烈士这种荣誉并没有那么重要,可以被随意剥夺,舍友的这种想法是否合法。 1. 结合教材知识,作为律师你该如何向小刘解释。 议学情景二:小刘和小李一起去听某网红教授的课时,小李突然又有了新的赚钱之道,他告诉小刘打算跟踪这位教授,搜集他的相关信息,开直播给网友聊一聊这位教授家庭生活、个人状况,小刘却觉得这样会干扰这位老师正常生活,个人隐私问题不能随意作为直播的话题。 2.同学们你们赞同谁的观点,理由是什么? 【课后习题】 1.自然人最基本的人身权是 A.自由权 B.姓名权 C.名誉权 D.生命健康权 2.甲出于妒忌散布乙有生活作风问题,致使乙未评上先进工作者,甲侵犯了乙的(  ) A.荣誉权 B.隐私权 C.名誉权 D.生命权、健康权 3.对于名誉权,民法通则规定( ) ①只有公民有名誉权,法人没有 ②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③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 ④法人有名誉权,但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其不是自然人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4.张某通过其微博发文,毫无根据地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在社会上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侵犯了 A.烈士和其子女的名誉权 B.烈士子女的隐私权 C.烈士的名誉权 D.烈士子女的名誉 5.双11过后,杨女士接到多个推销商品的电话和短信,原来是某快递公司的收派员和仓库管理员小张利用职务便利,从快递单中嗅出商机,将大量快递单直接出售,或以拍照的方式出售给他人,共计获利9.08万元。小张的行为侵犯了杨女士的 A.隐私权 B.姓名权 C.名誉权 D.肖像权 1.2参考答案: 1.D【解析】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是公民首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D项正确且符合题意;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A项排除;姓名权和名誉权属于价格尊严权,BC项不符合题意;正确选项为D。 2.C【详解】C:甲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了乙的名誉并造成损失,因此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故选C项。ABD:选项ABD均与题意不符,不选。故本题选C。 3.B【详解】②③:公民和法人都依法享有名誉权,而且民法通则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②③正确。①④:公民和法人都有名誉权,都受法律保护,①④错误。故本题选B。 4.C【详解】题目中,因张某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质疑和否定某知名抗战烈士的英雄事迹,损害烈士形象,为此,烈士子女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烈士的名誉权。故C入选。其他选项与题意不符。答案选C。 5.A【详解】本题考查公民权利。A:公民的电话号码属于个人隐私,收派员和仓库管理员小张利用职务便利,从快递单中嗅出商机,将大量快递单直接出售,或以拍照的方式出售给他人,这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A正确。BCD:材料中快递公司的收派员和仓库管理员小张的行为并未侵犯杨女士的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BC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A。 ( 1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学习目标 1. 以小刘的高中到大学为时间线,通过小刘身边发生的和民事权利有关的事情,明确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懂得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 通过引述小刘同学一些不当的行为和想法,讨论分析侵害人身权利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法治意识,懂得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增强公共参与能力 重点:各种人身权利的内容与法律保护 难点: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CONTENT 01 从教练欺凌观生命健康权 总议题:护人身权做守法人 02 从机构宣传看姓名肖像权 03 从舍友行为明名誉隐私权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从教练欺凌观生命健康权 PART 01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高二在读的小刘,暑假期间报了一个跆拳道训练班,因和教练产生口角被教练关起来不允许走动,并辱骂打伤后,被辅导机构送进医院,而跆拳道辅导班拒绝支付费用,认为这是小刘和教练的个人恩怨。《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议学思考: 1.请从民法的角度,分析教练侵犯了小刘的哪些权利,并给小刘普及相关知识。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一)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1. 法律依据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2)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 类型(内容)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 人身权利的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提示: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我为小刘维权:高二在读的小刘,暑假期间报了一个跆拳道训练班,因和教练产生口角被教练关起来不允许走动,并辱骂打伤后,被辅导机构送进医院,而跆拳道辅导班拒绝支付费用,认为这是小刘和教练的个人恩怨。《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议学思考: 2. 假如你是律师,请阐述教练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应该追究机构的法律责任吗?原因是什么?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二)人最基础的权利 (1)内容: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原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3)措施: ①生命健康俱可贵,要积极维护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②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P8相关链接) 依据《民法典》规定,小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辅导机构受到人身伤害,是因辅导机构管理疏忽造成的,所以辅导机构和教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从机构宣传看姓名肖像权 PART 02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一年后小刘顺利考上了北京大学,该辅导机构为了提高知名度,未经小刘的同意,把小刘的姓名和照片私自发在了抖音作为宣传。当小刘再次找辅导班理论,说必须经过小刘的允许才可以使用自己的照片和姓名。辅导班却声称这是机构内部事务,小刘无权干涉。 议学思考: 1.该辅导机构侵犯了小刘的哪些权利? 2.作为小刘的律师,你将如何与该辅导机构交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人人对自己的姓名和肖像有依法使用的权利。民法典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不受侵犯。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一)姓名权 (1)内容: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特点: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3)要求: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4)表现 ①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 ②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小刘的困惑:人生不能总是事事如意,考上理想大学的小刘父母就离婚了,因为要跟着自己的母亲,母亲想给小刘改姓名随妈妈姓,为了让小刘在大学让多的人知道,妈妈给小刘名字改为钟南山,小刘却不想改名字了。小刘能决定自己的姓名吗?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本课件和配套教案为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资源网 www.yjsz2020.cn 版权所有,已授权 发布,侵权必究 本课件教案可以用于日常教学,参考借鉴 未经本站授权,请勿转载发布分享传播 严禁直接用于投稿比赛,切勿二次销售 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聿见思政维权成果公告链接(全屏点击可浏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客服号 欢迎提供原创优质课件,可获聿见思政新教材教学网下载权限。课件请发邮箱5724868@qq.com,有配套视频和教学设计等请一并发送,并注明微信号。 如果有原创课件私人订制需要,也可以扫码微信客服号与我们联系。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二) 肖像权 (1)内容: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2)要求: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从舍友行为明名誉隐私权 PART 03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情景一: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小刘所在的社团在第八个烈士纪念日当天举行向英雄致敬献花活动,舍友小李打算蹭一下烈士的热度,在抖音发了有关烈士们有违事实的视频吸引粉丝,舍友认为烈士这种荣誉并没有那么重要,可以被随意剥夺,舍友的这种想法是否合法。 议学思考: 结合教材知识,作为律师你该如何向小刘解释。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一)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含义:名誉权和荣誉权 (2)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①公民、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的品德、情操、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及法人信誉、形象等各方面形成的综合评价。 ②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③荣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 【误区提醒】区别名誉权与荣誉权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情景二:小刘和小李一起去听某网红教授的课时,小李突然又有了新的赚钱之道,他告诉小刘打算跟踪这位教授,搜集他的相关信息,开直播给网友聊一聊这位教授家庭生活、个人状况,小刘却觉得这样会干扰这位老师正常生活,个人隐私问题不能随意作为直播的话题。 议学思考: 同学们你们赞同谁的观点,理由是什么?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4)个人信息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②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二)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意义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课堂小结 生命 健康 俱可贵 姓名 肖像 受保护 名誉 隐私 不可侵 积极 维护 人身 权利 (一)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二)人最基础的权利 (一)姓名权 (二)肖像权 (一)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隐私权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情感升华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学会维护自身人身权利,尊重他人人身权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社会主义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良好的保障。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感谢您的聆听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聿见思政统编新教材教学网 www.yjsz2020.cn 原创作品 144985.92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教学设计 一、教学目标 1.以小刘的高中到大学为时间线,通过小刘身边发生的和民事权利有关的事情,明确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主要内容。懂得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2.通过引述小刘同学一些不当的行为和想法,讨论分析侵害人身权利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法治意识,懂得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不断增强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增强公共参与能力。 二、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2.科学精神: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3.法治意识: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公共参与: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三、教材分析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的第二框,这是第一框《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中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主体权利的具体表现。主要阐述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即依法维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本框主要通过提供小刘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让学生识别我国公民的一些具体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深入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尊重生命、自由和人格尊严,增强法治意识。 4、 教学重难点 1. 教学重点:各种人身权利的内容与法律保护 2. 教学难点: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五、教学过程 教学过程:视频导入:民法典的出台让我们对校园暴力不再束手无策,民法典不仅在保护着我们的生命权,还在保护着我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身权利。本节课让我们跟随小刘的脚步,看一看他身边的人身权利。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呢?让我们一起学习本课。 总议题:护人身权 做守法人 分议题1:从教练欺凌观生命健康权 分议题2:从机构宣传看生命健康权 分议题3:从舍友行为明名誉隐私权 过渡:作为未成年人的小刘也发生了视频中类似的欺凌事件,但却不是在学校。 议学情景:高二在读的小刘,暑假期间报了一个跆拳道训练班,因和教练产生口角被教练关起来不允许走动,并辱骂打伤后,被辅导机构送进医院,而跆拳道辅导班拒绝支付费用,认为这是小刘和教练的个人恩怨。《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学生活动:1.请从民法的角度,分析教练侵犯了小刘的哪些权利,并给小刘普及相关知识。 教师总结:小刘被教练关起来不允许走动,并辱骂打伤,侵犯了小刘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权涉及精神层面,人身自由权涉及物质即身体本身层面。造谣中伤、辱骂等,违反了人格尊严权;非法绑架,违反了人身自由权。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其类型(内容)有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人身权利的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学生活动:假如你是律师,请阐述教练应该承担哪些责任,应该追究机构的法律责任吗?原因是什么? 教师总结:小刘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辅导机构受到人身伤害,是因辅导机构管理疏忽造成的,所以辅导机构和教练,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其中人最基础的权利: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生命健康俱可贵,要积极维护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P8相关链接) 过渡:生活总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统一。经过前面的曲折,一年后小刘顺利考上了北京大学,但是又遇到了新的问题。 议学情景:一年后小刘顺利考上了北京大学,该辅导机构为了提高知名度,未经小刘的同意,把小刘的姓名和照片私自发在了抖音上。当小刘再次找辅导班理论,说必须经过小刘的允许才可以使用自己的照片和姓名。辅导班却声称这是机构内部事务,小刘无权干涉。 学生活动:1.该辅导机构侵犯了小刘的哪些权利? 2.作为小刘的律师,你将如何与该辅导机构交涉? 教师总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人人对自己的姓名和肖像有依法使用的权利。民法典保护自然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不受侵犯。因此辅导机构未经小刘允许私自用姓名是违法的。小刘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注意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辅导机构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同样小刘的母亲也没有权利决定小刘的姓名,因为小刘已经成年。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小刘母亲想用钟南山院士的姓名会造成一定影响,也是不符合民法要求。 辅导机构滥用小刘照片,有违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要求:小刘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过渡: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同样也是存在许多困惑。 议学情景:情景一:大学的生活丰富多彩,小刘所在的社团在第八个烈士纪念日当天举行向英雄致敬献花活动,舍友小李打算蹭一下烈士的热度,在抖音发了有关烈士们有违事实的视频吸引粉丝,舍友认为烈士这种荣誉并没有那么重要,可以被随意剥夺,舍友的这种想法是否合法。 学生活动:结合教材知识,作为律师你该如何向小刘解释。 教师总结:小李做法是有违背名誉权和荣誉权的要求。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值得注意的是,誉称号表明了国家和社会对荣誉获得者的高度评价,因而与名誉有联系。如果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使公民的名誉也受到损害的,同时构成侵害荣誉权和名誉权。舍友认为烈士这种荣誉并没有那么重要,可以被随意剥夺,如果也损害烈士的名誉,这种想法是会侵犯烈士的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议学情景:情景二:小刘和小李一起去听某网红教授的课时,小李突然又有了新的赚钱之道,他告诉小刘打算跟踪这位教授,搜集他的相关信息,开直播给网友聊一聊这位教授家庭生活、个人状况,小刘却觉得这样会干扰这位老师正常生活,个人隐私问题不能随意作为直播的话题。 学生活动:同学们你们赞同谁的观点,理由是什么? 教师总结:小李这种做法搜集信息、公布网红教授个人隐私,会影响教授正常生活,侵犯教授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教授的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结:本节课我们学习了生命健康俱可贵,明白了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有哪些,人最基础的权利是什么;姓名肖像受保护,要依法维护:姓名权、肖像权;名誉隐私不可侵:学会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隐私权。我们要学会维护自身的人身权利,更不能侵犯其他人的人身权。 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学会维护自身人身权利,尊重他人人身权利,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社会主义环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良好的保障。 ( 1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拒绝校园欺凌,民法典这样规定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听到孩子在校园受欺负的事情,有时候家长也会束手无策,那主播给大家讲讲校园欺凌有哪些表现形式,怎么样去应对,民法典有哪些法律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一、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一、叫受害者侮辱性绰号,指责受害者无用,粗言秽语吞慢。2、对受害者的重复的物理攻击、身体或物件拳打脚踢,长官拍打、推撞、绊倒、拉扯头发。3、干涉受害者的个人财产、教科书、衣裳等损坏或通过他们嘲笑受害者。4、欺凌者明显的比受害者强,而欺凌是在受害者未能保护自己的情况下发生。五传播关于受害者的消极谣言和闲话。6、恐吓、威迫受害者做他或他不想要做的,威胁受害者跟随命令。七让受害者遭遇麻烦或令受害者招致处分。八中伤,讥讽、贬抑、评论受害者的举报、性取向、宗教、收入水平、国籍、家人或其他。9、分派结党,孤立黑哥或排挤受害者。10、敲诈,强索金钱或物品。11、化无乳化。12、网上欺凌,即在网络或论坛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分的言论。2、校园欺凌者要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法典第991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民法典第995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喜欢的可以给主播点点关注,记得双击,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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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辑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件(含教学设计)-【聿见思政】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二议题式精品课件教案全集(统编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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