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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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栀子花开的政治小铺
进店逛逛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保障各类物权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河南省
地区(市) 开封市
地区(区县) 杞县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3.55 MB
发布时间 2025-08-13
更新时间 2025-08-13
作者 栀子花开的政治小铺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8-13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3456258.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身体、健康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荣誉、隐私权 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可转让、继承、放弃 不能转让、继承、放弃 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是 和 人身权 财产权 继承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第二课 第一课 知识产权 财产制度 著作权 (保护创作) 商标权 (点石成金) 专利权 (激励创新) 法律保护 财产权 物权 基本原则 物权 所有权 (定分止争) 他物权 (物尽其用)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含义、类型 取得方式:动产法律规定即交付、 不动产法律规定登记 共有财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筑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不转移财产占有) 质押权(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用益物权 (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 (交换价值)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 著作财产权(可转让) 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商标及要求 注册商标及要求(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第二课思维导图 典型案例 虚拟财产权的归属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第一目:定分止争——所有权 第二目:物尽其用——他物权 4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目标 1.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 2.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政治认同】认识财产制度的重要作用,理解财产制度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性,增强对我国财产制度的认同,提升制度自信。 【科学精神】明确物权的客体、内容和物权基本原则,理解物权基本原则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法治意识】理解用益物权的含义和主要种类,知道担保物权的分类及其区别,提升财产权意识和法治意识。 【公共参与】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自身的财产权。 课程标准 01 03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及规定? (P12-13) 所有权的含义、类型和取得方式?(P13-14) 02 财产权的类型、物权的含义、类型和基本原则?(P13) 阅读教材P12-17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04 他物权的含义、类型和目的?(P16) 05 担保物权的含义和类型?(P16-17) 自主学习 共有财产的含义、形式(P15) 06 用益物权的法律规定和类型(P16) 07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定分止争 自然之物 有主之物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探究与分享1 1、财产制度 P12一段 (1) 地位 (2) 意义 P12一段 (3) 法律对财产权的保护 P13一段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 赔偿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1)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法律规定: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②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赔偿 租金 利息 入股分红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财产权 01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房子、树木。 不动产 02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钢琴、汽车 动产 物 物权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3、物权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物权的 基本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0 含义 内容 类型 取得方式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水流、矿藏、森林、城市的土地等 集体所有:如农村土地、宅基地等 私人所有:如私人合法所有的房子、车子、收入等 共有关系:如家庭共有、夫妻共有、合伙人共有等,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不动产: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有例外,如继承取得不动产;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 动产: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有例外,部分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需要登记)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他人的财产转让与第三人,若第三人取得该财产系出于善意,则确定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回的法律制度。 4、所有权(自物权)——定分止争 【注意】①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②占有权≠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一般来说,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动产——交付 不动产——登记 特殊情况: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财产不能受有效保护,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合法交易(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买方)返还财产的制度(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等;被查封财产、须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拓展提升 例如:甲替乙保管一部刚买一个星期的价值10000元的品牌手机(限量款),丙以为是甲所有,跟甲说:我很喜欢你这部手机,你能不能卖给我?我出原价。甲为了10000元,将手机卖给了丙。由于手机是乙所有,甲无权处分,但是丙不知情,且支付合理价格,故丙为善意取得。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 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知识拓展 13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1)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的名下,所以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小丁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王某 丁某 刘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过户登记 后出售 探究与分享2 14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思考: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探究与分享3 15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他物权 探究与分享4 16 1.他物权: 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①含义: ①含义: 用益物权 ②类型: 担保物权 ②类型: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1)含义: (3)目的: (2)类型: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他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P16二段 ①地位和 意义 ②权利客体 ③法律保障 ④经营权 的流转 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30年并可延长)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 例: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即“三权分置”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 用益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P16末段 ①地位 ②权利客体 ③权利内容 ④法律保障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使用期限由房子寿命决定,房子在使用权在) 误区:农村宅基地归农民所有( ) ×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P16相关链接2) 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 用益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P17一段 ①含义 ②权利客体 ③权利内容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 这项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宅基地是农村的土地,建设用地可以是城填或农村的土地。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 用益物权 3、 担保物权 (1)含义: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物的交换价值】 (2)分类: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典当获取资金)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仅限动产 转移财产占有 P17 名词点击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1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担保物是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必须是动产或权利 转移财产占有 P17 名词点击 思考: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对债务人 对债权人 抵押 ≠ 抵押权 质押 ≠ 质权 注意: 抵押物常需登记 (否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股权、知识产权作质押需登记 不是“所有” 22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总则规定的特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区别与联系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因债权的产生而产生,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拓展提升: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本课小结: (2025 湖北卷).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需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链接高考 (2025 陕西卷)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链接高考 D (2024,湖南T14)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链接高考 (2024,广东T14)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链接高考 (2023·海南·高考真题)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链接高考 (2024,山东,T18)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案情事实】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 【法条链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释法析理】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链接高考 (2024,山东T18)【答案】(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田的用途是违法行为,既然内容违法,则合同当然无效。 易错易混 1.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就是指私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解析】物权平等保护原则要求,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 【解析】在现实买卖中交易,买方付了钱就不一定能够取得物的所有权。例如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3.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保护物权不受侵犯。(×) 【解析】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4.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指抵押。(×) 【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是指质押。 5.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对合法的私有财产无能为力。(×) 【解析】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Lavf58.20.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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