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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高中历史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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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维护国家统治的一种手段,也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主要功能在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与引导。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社会治理的良好发展。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新中国成立后,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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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发展也有自己的路径,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在法律制度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强调司法独立,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在伦理教化上,新教反对教皇权威,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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