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研学议题 素养培育
03
知识必备 微观梳理
02
情境诱思 宏观导读
01
课堂检测 知能达成
04
课时作业 素养评价
05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情境诱思 宏观导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知识必备 微观梳理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研学议题 素养培育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课堂检测 知能达成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下一页
上一页
返回导航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 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情境导入
中学生小军的爸爸得了重病刚刚去世不久,妈妈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着将存款5万元留给在老家的伯父养老用。另外,还有两套房子、一辆小车、两本存折(共计存款90万元)。妈妈还发现了一个用红纸包好的纸包,里面有人民币3万元以及一张小纸条,原来这是某公司给爸爸的“好处费”。小军有两个姑姑也在本市生活,爸爸的丧事办完后,她们分别提出要继承部分遗产,理由是既然伯父都可以继承,那她们也应当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思考] (1)在父亲的遗物中,哪些是不受法律保护并且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
[提示] 某公司给爸爸的“好处费”,因为我国法律只保护合法财产的所有权,非法财产不受保护。
(2)父亲决定将5万元存款留给伯父,这是在行使什么权利?
[提示] 行使对个人私有财产的处分权。
(3)两个姑姑提出的理由你认为合理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提示] 不合理。理由一:伯父得到部分遗产是因为小军的爸爸留有遗嘱,指定伯父继承。在遗嘱继承中,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可以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理由二:在法定继承中,小军以及妈妈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两个姑姑则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她们无权继承。
思维导图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 合法财产 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作用: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 代际传承 的重要保障。
(3)内容: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 遗产 ;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 继承人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 继承权 。
(4)要求: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 共有财产 或者夫妻 共同财产 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 共有财产 或者夫妻 共同财产 中析出,析出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 遗产 ,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 债务 。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清偿责任 ,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1)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 法定继承 ,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4.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在被继承人 未立遗嘱 或者所立遗嘱 无效 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 配偶 、 子女 、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第一顺序 继承人。
5.继承人如何处理继承问题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 和睦团结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 。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1)遗嘱的含义: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 合法财产 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 单方 意思表示。
(2)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②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知识拓展] 遗赠和遗嘱的区别:①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国家,但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只能是法定继承人。②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③构成要件和效力不同。
2.遗嘱的类型
(1)遗嘱有 自书 遗嘱、 代书 遗嘱、打印遗嘱、 录音录像 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 代书 遗嘱、打印遗嘱、 录音录像 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 无利害 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 最后 的遗嘱为准。
3.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现实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合法财产日益增多。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 遗嘱人 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 继承人 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疑难记录]
问题1
问题2
问题3
[议题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探究·涵养]
马某夫妇生有一女马甲、一子马乙,均已结婚成家。其中马甲远嫁外地,马乙夫妇因无住房而和马某夫妇住在一起。2024年国庆期间,马某夫妇外出旅游,途中遭遇车祸不幸同时遇难。留下的遗产主要有三室一厅住房一套及存款4万元。丧事完毕后,马乙将住房及存款全部据为己有。马甲要求将其中的一半分给自己,马乙不同意,声称:“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你已出嫁,是别人家的人了,无权再继承父母的遗产。”双方为此争执不下,遂诉至人民法院。
(1)什么是法定继承?
提示: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马甲关于“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无权再继承父母的遗产”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提示:错误。因为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本案中,马甲虽然已经出嫁,但仍与马乙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另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而,马乙作为和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父母的遗产。
[归纳·释疑]
1.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继承法的出发点和依据。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在继承法上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以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出来,其原则、地位和作用一目了然;二是藏于总则中,不见其形,其精神实质贯穿于整个法律条文中,通过对继承法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可以概括出的基本原则。我国继承制度主要有以下几项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继承权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3)养老育幼、照顾病残的原则;(4)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比较
继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法定继承,另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虽然都是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方式,但是他们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例如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而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在继承财产的时候,现在很多都是通过遗嘱的。但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的。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是有很大的区别的。那么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1)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①概念不同
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来进行的;而遗嘱继承则是按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来继承的。
②继承份额不同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③继承范围不同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根据财产所有人的生前意愿,遗嘱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哪些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遗产,这要取决于遗嘱的内容。
④继承顺序不同
我国实行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
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①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个继承顺序中的继承中不存在有先后顺序之分,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应试·悟道]
甲(男)与乙(女)结婚,其子小明20周岁时,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子小亮8周岁,随后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年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寂寞,私下收养孤儿小光,视同己出,未到民政部登记。丙去世,其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 )
①小明 ②小亮 ③甲 ④小光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B [因为甲与丙结婚时,甲的儿子小明已成年,与丙没有抚养关系,①排除。甲与丙收养小光没有办理登记,并没有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因此并非法律上的养子,④排除。]
[议题二] 遗嘱继承应合法
[探究·涵养]
王某是某大学教授,早年丧妻,有一子一女,均已结婚,并都与王某住在一起。但儿子、儿媳总吵着要分家另过,王某无奈,只好给了儿子5 000元,让他们分了出去。此后王某生活一直由女儿照顾。在女儿、女婿出国进修期间,王某突发心脏病住院,但其儿子、儿媳却装作不知道,全由邻居肖某一家照顾。王某在病危期间,请来了两名医生作证,立下口头遗嘱:自己死亡,将其22 000元存款,赠给学校作奖学金15 000
元;赠给邻居肖某1 000元,留给女儿6 000元,并委托学校代为执行。王某去世后,学校按其遗嘱处理遗产时,却发现王某还有8 000元存款没有处理,就直接交给王某的女儿,但王某的儿子却表示坚决反对,认为儿子是法定继承人,王某的女儿已经得到6 000元了,剩下的8 000元该由他继承,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1)王某在订立遗嘱时为什么请两名医生作证?
提示: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2)学校在处理王某遗产时,首先根据遗嘱把赠给学校作奖学金的15 000元、赠给邻居肖某的1 000元、留给女儿的6 000元予以处理,这样是否合适?为什么?
提示:合适。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归纳·释疑]
1.全面把握遗嘱的形式
(1)公证遗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不同形式的遗嘱效力不同,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2.区分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性质
是遗产继承,通过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方式获得其部分或全部遗产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附条件的遗赠、是有偿的接受赠与
主体
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自然人、社会组织或者国家
法定继承人之外的其他主体
[应试·悟道]
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六种。其中,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的有( )
①自书遗嘱 ②口头遗嘱 ③代书遗嘱 ④公证遗嘱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B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③符合题意。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无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①④排除。故本题选B。]
1.下列关于财产继承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依照我国民法典,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B.法定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C.分配继承财产要遵循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等原则
D.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解析:D [遗嘱继承最大的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D错误。A、B、C说法正确,但不符合试题要求,排除。故本题选D。]
2.父母去世后,同胞弟弟以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遗产为由,将父母遗产独自占有,姐姐诉诸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姐弟俩共同继承父母遗产。法院判决的依据有( )
①第一、二顺序继承人可以一起继承遗产 ②自然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③法定继承人都能继承遗产 ④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③
解析:B [根据继承原则可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是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不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继承,①③错误。女儿和儿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教材知识可知,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而且这属于法定继承,也体现了自然人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②④正确。故本题选B。]
3.69岁的杭州老人叶某在临去世时留下遗嘱,将200万元的财产赠给常年照料他的保姆吴某。叶某的两个亲生女儿在叶某生前没有照顾她,现在却都要求分得遗产,并与吴某对簿公堂。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叶某的遗嘱有效。这一案例表明( )
A.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B.叶某立遗嘱将财产赠给保姆属于遗赠,符合继承法规定
C.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D.特殊情况下遗产可以不按继承顺序继承
解析:B [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故A错误。我国公民有处理自己合法财产的权利,题干中杭州老人叶某通过遗嘱方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保姆,是遗赠行为,受法律保护,故B正确。题干中并不体现特殊情况下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未涉及特殊情况下遗产可以不按继承顺序继承,故C、D不合题意。故本题选B。]
4.李某早年与妻子赵某离婚,一直与儿子及父母共同生活。2024年初,李某因交通事故去世。对于李某遗产的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留有有效遗嘱,须按遗嘱继承 ②若李某未留有效遗嘱,须按法定继承 ③李某是继承人,儿子、父母是被继承人 ④若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赵某、儿子和父母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解析:A [依据题意,若李某留有有效遗嘱,须按遗嘱继承,若李某未留有效遗嘱,须按法定继承,故①②入选。李某属于被继承人,儿子和父母属于继承人,故排除③。根据所学,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继承的前提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由被继承人的父母、子女和配偶继承,但是李某与妻子已经离婚,所以其前妻不享有继承权,故排除④。故本题选A。]
5.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个人的合法财产也日益增多。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好处有( )
①对遗嘱人意愿的一种尊重 ②可以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 ③体现互谅互让的传统美德 ④可以保证整个家庭的和睦
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③④
解析:C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故①②正确,排除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故④不选。故本题选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