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权更迭与民族交融
|历|史|时|空|定|位|
|整|体|印|象|感|知|
三国两晋南北朝(220—589年)是封建社会的曲折发展时期。从纵向来看,这段历史大体经历了从分裂走向统一的过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各政权的制度建设、民族交融、经济发展和思想文化成就均为隋唐时期大一统的盛世局面奠定了基础。从横向来看,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及思想文化新成就是这一时段突出的时代特色。
|细|化|阶|段|特|征|
政治上
经济上
思想上
民族关系上
国家分裂与门阀士族崛起。由于武将专权、地方割据和民族政权并立,国家陷入分裂。门阀士族由东汉豪强地主发展而来,影响深远
江南经济获得开发。这一时期,南方相对安定,北方人口南迁,带去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南方少数民族与汉族交融,加速了当地经济发展
道教广为传播,佛教盛行,儒学也有了新发展,文学艺术成就突出
民族政权并立与民族交融。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出现了民族交融局面,尤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汉化政策。多民族交融成为魏晋时期的重要历史特征
第一讲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制度创新与民族交融
理纲要
记要点
1.东汉灭亡后出现三国鼎立局面,随后西晋短暂统一。
2.从十六国到北朝,北方政权在民族交融的基础上逐渐壮大,为统一全国准备了条件。
3.北魏孝文帝改革加快了北方各族人民的交融,缓和了民族矛盾,缩小了南北差距,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整合教材——融通必修与选必修
一、从三国到两晋
(一)三国两晋的政权更迭
1.三国鼎立局面的形成
魏国
220年,曹丕称帝,定都 ,国号魏
蜀国
221年,刘备称帝,定都成都,国号汉,史称蜀汉
吴国
229年,孙权称帝,定都建业,国号吴
2.西晋的建立与统一
背景
263年,曹魏权臣司马昭发兵灭蜀
建立
266年,司马炎代魏称帝,国号晋,史称西晋
统一
280年,西晋灭吴,完成统一
3.西晋的灭亡
(1)原因
①少数民族内迁,东汉以来,西、北边陲的匈奴、羌、鲜卑等少数民族不断内迁,给西晋带来巨大压力。
②八王之乱,晋武帝死后,宗室诸王展开对中央权力的争夺,演变为内战,内迁少数民族卷入其中并占主导。
(2)结果:316年,西晋被内迁匈奴贵族所灭。
(3)影响:中国历史进入一个比较长的政权分立时期,起初是东晋十六国的割据,后来演变为南北朝的对峙。
4.东晋的统治
东晋建立
317年, 在建康重建晋朝,史称东晋
政权特点
一些声名显赫的士大夫家族世代把持官位,享受政治、经济等方面特权,士族阶层形成,成为东晋政权的主要支柱
(二)三国两晋的制度创新
1.行政体制
中央
三省: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 ,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地方
实行州、郡、县三级制
2.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 【选择性必修1·P30】
背景
东汉末年政治与社会秩序大乱,豪强大族控制地方选人权
创立
曹魏时期,中正官根据 、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特点
初创时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后来只看重家世
评价
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但后来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3.法律制度(律令儒家化) 【选择性必修1·P47】
推动
因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时期,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
评价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 为量刑原则之一,目的在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4.户籍制度 【选择性必修1·P100】
黄籍与白籍
东晋政府对南方土著居民以黄籍进行登记,对从北方南渡而来侨居的州、郡、县人口以“白籍”进行登记,不向白籍人口征发赋役
“土断”
东晋后期和南朝,政府为增加赋役,不时将侨居户口编入所居郡县户籍,称作“土断”,使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担赋役
二、十六国与南北朝
1.十六国
政权更迭
西晋末年到东晋时期,北方先后出现了一批割据政权,最主要的有15个,加上西南地区的成汉,合称“十六国”
民族交融
十六国大部分由内迁少数民族建立,学习汉族的典章制度;在长期混战中,原有民族布局被打乱,各族之间频繁接触,差异慢慢缩小
淝水之战
4世纪下半叶, 建立的前秦统一北方,大举进攻东晋,被击败于淝水
2.南朝:420年,刘裕夺取皇位,改国号宋。南方先后经历了宋、齐、梁、陈四个王朝,合称 。
3.北朝
(1)政权更迭:4世纪末到6世纪,北方先后存在的北魏、东魏和西魏、北齐和北周五个王朝,合称北朝。
(2)北魏孝文帝改革
背景
①社会矛盾:北魏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激化,社会动荡不安。
②有利条件:安定社会环境的创造,社会生产的发展,为民族交融创造了有利条件。
③个人作用:冯太后和孝文帝深受汉文化的影响
措施
①迁都 ,改籍贯。
②服饰:以汉族服饰取代鲜卑服饰。
③语言:朝中禁鲜卑语,统一说 。
④姓氏:改鲜卑姓为汉姓。
⑤通婚:鼓励鲜卑贵族与汉族高门士族通婚
意义
改革措施顺应了北方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趋势,大大缓解了民族矛盾,促进了北魏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为以后北方统一南方以及隋唐盛世的出现打下了基础
拓展教材——丰富历史的理解和储备
|概|念|阐|释|
1.门阀士族:门阀士族指的是以宗族为纽带所形成的贵族化的特权集团。它兴于曹魏、西晋,鼎盛于东晋,东晋末至南朝逐渐衰落,唐中后期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士族在政治上,按门第高低分享特权,世代担任重要官职,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在经济上,士族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力,建立起自给自足、实力雄厚的庄园经济;在社会生活上,不与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在文化上,崇尚清谈。皇权与士族势力的某种平衡,是中国古代皇权政治在特定条件(偏安南方,士族壮大)下的变态。
2.民族交融:民族交融和民族融合是有本质区别的。民族融合强调的是结果,要经过漫长时间才能实现,强调的是完成时。民族交融强调的是过程,强调的是进行时。民族融合包含着民族差异消失、某些民族特征消亡的意思;民族交融则包含着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意思。
|群|英|图|谱|
司马炎是晋宣帝司马懿之孙、晋景帝司马师之侄、晋文帝司马昭嫡长子、晋元帝司马睿从父。咸熙二年,司马炎袭父爵封晋王,数月后逼迫魏元帝曹奂将帝位禅让给自己,建立西晋,建都洛阳,改元泰始。咸宁五年,司马炎命杜预等人分兵伐吴,于次年灭吴,统一全国。建国后,司马炎采取一系列经济措施以发展生产,并颁行户调式。太康年间,在司马炎的治理下,西晋出现一片繁荣景象,史称“太康之治”。灭吴国后,司马炎逐渐“怠于政术,耽于游宴”。太熙元年,司马炎病逝,谥号武皇帝,庙号世祖,史称晋武帝,葬峻阳陵。
|名|家|史|论|
东汉世家地主是其前身,以庄园经济为基础,累世经学,世代高官,“门生故吏遍天下”。门阀制度形成的标志是九品中正制的实行。士族把持大权,却不愿涉身实务,在优容奢侈中腐朽衰落。
——据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
|辩|证|看|待|
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副作用”
孝文帝改革在北魏后期大约进行了30年,是北方少数民族汉化的高潮,但是过分汉化削弱了鲜卑族的民族特色,激化了鲜卑族的内部矛盾;学习士族制度使鲜卑上层出现一个特权阶层,他们重文轻武,迅速腐败僵化,而鲜卑一大批军功贵族被排除在一等高门之外;孝文帝将鲜卑贵族分出高低等级,把东晋南朝已经腐朽的门阀制度移植到北魏,冲淡了鲜卑族质朴勇武的特点,造成了鲜卑族的分裂。
主题(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制度创新
[史料探究]
1.从选官制度看
材料一 九品中正之制……各州郡皆置中正(注:中正由中央任职的官员担任),品评其本地的人物……九品中正……最大的弊病就是中正都是本地方人……于是所选举的,总不外乎这一阶级里的人,就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这种制度,与两晋南北朝的门阀阶级,是很有关系的。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探究1 根据材料一,分析九品中正制的主观目的与客观效果。
2.从法律制度看
材料二 北魏经过孝文帝太和年间的汉化改革,重新修订法律时,贯彻了礼教思想,其修法指导思想是“齐之以法,示之以礼”,将汉以来所开始的法律儒家化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留养事亲”先例最早见于东晋,但当时没有形成制度,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此制,当始于孝文帝太和十二年所颁布的诏书。北魏宣武帝正始元年常景等撰成《北魏律》时,将存留养亲制度规定于《法例律》中:“诸犯死罪,若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不在原赦之例。”北齐承继北魏而制律,确立“重罪十条”,这是法律儒家化的重要标志。其将危及封建国家根本利益的十条严重罪名,集中置于律首。其每条都贯穿“三纲”的伦理原则,是封建刑法打击的重点,《北齐律》首次将其列入律文,是为隋唐法律中“十恶”的前身。
——摘编自宋洁《魏晋南北朝法律的儒家化》
探究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北魏法律儒家化的原因和历史意义。
[史论形成]
1.九品中正制的内容及影响
(1)内容: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九品中正制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九品中正制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九品中正制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中正就是品评人才的官职名称。大、小中正负责将人才分为九等,朝廷依此进行官吏的升迁与罢黜。九品中正制初期选官尊重地方群众舆论和大众意见,保留了汉代乡举里选的遗意。
(2)影响:九品中正制建立之初,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的作用,其选拔标准家世、品德、才能并重;同时九品中正制的推行也剥夺了州郡长官自辟僚属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力。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选拔标准开始发生变化,仅仅重视门第出身,这就使得九品中正制失去了选拔人才的意义。首先,选拔人才的中正官多由二品官吏担任,而被选拔的人也多出自世家大族,同时他们也往往出任高级官吏。久而久之,官吏的选拔权就被世家大族所垄断,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情形。
2.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特点
以刑为主,
诸法合一
中国封建时代的法律始终以刑法为主,民法、诉讼法、行政法诸法合一,民刑不分
德主刑辅,
以礼入刑
儒家思想对古代法律影响深刻,礼法并用
法有等级,
法外特权
封建帝王享受法外特权,统治集团的成员在不危害皇权的前提下,也在一定程度上享受法外特权
以法治吏,
维护统治
专制制度下,中国古代社会所说的人治其实就是官治。为了发挥官治的作用,就需要治官,控制官吏的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其目的是维护封建统治
主题(二)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族交融
[史料探究]
1.从文明汉化的视角看
材料一 319年,石勒建立后赵,采取“胡汉分治”的政策,实行“讳胡之律”以提高少数民族贵族的尊荣。在社会生活习俗方面,他对兄死妻嫂这一胡族的普遍风习加以禁止,以适应汉人习惯。在职官设置方面,大体依照晋制而有增设。农业方面,设置劝课农大夫、典农使者等职务,“核定户籍”并“劝课农桑”,减轻每户所课租调。石勒还很注重教育,并在襄国和地方设立学校。
关于对石勒的评价,史学大家范文澜说:“石勒比起西晋和东晋的腐朽统治来,显得有些新气象。”
——摘编自张秀平《关于石勒的再评价问题》
探究1 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论证范文澜关于石勒统治“新气象”的观点。
2.从国家认同的视角看
材料二 十六国北朝时期,匈奴、鲜卑、氐、羌等少数民族在中原建立政权后,不同程度上都面临着如何处理族群关系的考验。天兴元年(398年),鲜卑贵族拓跋珪正式建立北魏王朝,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同年“用崔宏议,自谓黄帝之后,以土德王”。孝文帝迁都洛阳后,积极推进改革,改鲜卑姓氏为汉姓,并将随魏南迁的鲜卑人改为洛阳户籍。太和十六年(492年),孝文帝“诏祀唐尧于平阳,虞舜于广宁,夏禹于安邑,周文于洛阳”。
——摘编自马溢澳《拓跋鲜卑的“中国”认同》
探究2 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魏统治者强化“中国认同”的措施,并从“中华民族发展”的角度,分析其历史意义。
3.从民族交融的特点看
材料三 北魏孝文帝改革,总结和肯定了以前民族交融的成果,又促进了这一交融进程的迅速发展。这一时期的民族交融,从方式上看,既有各族人民在友好交往中的相互影响,又有统治者的主动政策,还有在血与火的民族斗争中的附带同化。在内容上,汉族影响少数民族是主流,但少数民族在与汉族交融的同时,也带来了它们的优秀思想文化,如胡乐、胡舞、胡饼、尊重妇女的意识、胡汉之别观念的淡化等,给汉族文化输入了新鲜血液。
——摘编自朱绍侯等《中国古代史》
探究3 根据材料三,指出北魏孝文帝改革在推动民族交融方面的特点。
[史论形成]
1.魏晋时期民族交融的五大途径
民族迁徙
匈奴、鲜卑、羯、氐、羌等族大批内迁,与汉族人民杂居相处
联合斗争
统治者的剥削和连年战乱,迫使各族人民联合起来,共同斗争
友好往来
各民族人民频繁交往,使民族交融进程进一步加快
民族征战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打破了各族原有的部落组织,有利于民族交融
统治者的改革
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汉化政策
2.中国古代民族交融的实质
(1)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看,民族交融实质上是少数民族学习汉族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
(2)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民族交融实质上是封建生产方式向边疆地区的扩展。
(3)从经济形态的角度看,民族交融的实质是游牧向农耕的转化。
(4)从生活方式的角度看,民族交融实质上是少数民族的汉化。
“1.4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大一统的发展”课标要求
通过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领域的新成就。知道魏晋时期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题组(一) 魏晋南北朝的政权更迭与民族交融
1.(2024·浙江1月选考)据《通典》记载,西汉末人口约6 000万,历经700余年之发展,至唐中期鼎盛的天宝年间,人口约5 300万,才大体接近西汉末的数字。关于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生产工具、技术长期停滞不前 B.政局长期动荡、战乱频繁
C.疆域变化不定、人口不断外迁 D.土地兼并、南北经济衰退
2.(2024·湖南高考)下表为史籍所载东汉至南朝时期官府掌握的湖南地区户口数和人口数。其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 )
时间
户口数(万)
人口数(万)
东汉永和五年(140)
64.98
281.32
西晋太康初年(280—289)
14.23
85.39
南朝宋昇明三年(479)
4.19
33.48
A.大规模的瘟疫流行 B.战乱异常频繁
C.豪强大族势力膨胀 D.官府组织移民
题组(二)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制度创新与法律教化
3.(2024·新课标卷)三国魏代汉、西晋代魏,都通过“禅让”实现:权臣在切实掌握军政权力后,皇帝下诏表彰其功业、德行,表示尊重天意、民心,主动让位;公卿大臣则群起劝进,权臣再三谦退,“不得已”建立新政权。“禅让”反复出现 ( )
A.保障了政治和平稳定 B.放弃了血缘世袭传统
C.维护了特权阶层利益 D.巩固了儒学忠孝伦理
4.(2024·重庆高考)北魏均田令规定,奴婢按编户民标准授田,但要求“奴从耕,婢从织”。北齐均田令规定“奴婢限外不课田者皆不输”。隋承齐制,大业元年(605)又规定“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依附民)之课”。这意味着 ( )
A.均田制逐渐遭到破坏 B.北齐奴婢不再授田
C.承担赋役是授田前提 D.隋代废除定额租调
[价值发掘]
1.拓展发掘:第1、2两题均以人口数量创设情境命题,用人口数量的变化反映时代特征。第1题,由“西汉末人口约6 000万”可以推知,国家统一、经济繁荣是人口增长的最主要因素;由“历经700余年之发展,至唐中期鼎盛的天宝年间,人口约5 300万”可知,历史上人口的记载未必完全可信,我们必须辩证认识“历史数据”。第2题,人口断崖式的下降显然不是正常人口数,根源于豪强地主对人口的隐瞒。
2.拓展发掘:“禅让”加引号说明“禅让”是现象,而特权阶层夺权是本质。在“禅让”的过程中,新政权的开国功臣,超越政权更迭世代把持官位,这成为士这一社会特殊的阶层在“战乱频仍”时代长期维护家族利益的政治因素。
3.易错提醒:第4题中“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依附民)之课 ”是废除妇女、奴婢等群体的赋税,而不能理解成废除定额租调从而误选D项。
(2023·福建高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
材料 校勘,是指校正、审定古籍记载的正误真伪。其基本做法是利用史料对古籍记载进行相互核对,条列异同,形成校勘记。下表是今人围绕《建康实录》的校勘事例。
事例
《建康实录》
史料
校勘记
(1)爵位
徐孝嗣,年八岁,袭爵枝江县侯。
《南齐书》“(徐孝嗣)八岁,袭爵枝江县公”。
《宋书》“枝江侯相”。
据《宋书》,《建康实录》“县侯”记载无误;而《南齐书》“县公”当为“县侯”之误。
(2)籍贯
刘延孙,彭城吕梁人也。
《宋书》“刘延孙,彭城吕人”。
《南史》“刘氏之居彭城者,分为三里”;“延孙所居吕县”。
(3)任职地
南昌太守孱陵侯吕蒙卒。
《三国志》“遂到南郡,士仁、麋芳皆降”;“以蒙为南郡太守,封孱陵侯”。
《建康实录》“南昌”当为“南郡”之误,因《三国志》的相关记述更为完整。
请仿照事例(1),撰写(2)的校勘记;并据以上三则事例,指出校勘古籍时所利用的文献史料应具备的特点。
[审答指导]
一、审题要“准”
二、析题要“透”
1.该题的立意是让学生学会研究历史的一般方法,掌握运用史料的基本原则,落实“史料实证”的核心素养。
2.在撰写校勘记时,要依据二重证据法,用多个史料中的“同类项”来得出尽可能接近历史真实的结论。
三、答题要“范”(请在答题区内答题,拍照上传答案,课堂互动批阅)
课下作业:请完成“课时跟踪检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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