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13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Word教参)-【百汇大课堂】2026年高考政治总复习下册·第1轮(浙江专用)

2025-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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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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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类型 教案-讲义
知识点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浙江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1.65 MB
发布时间 2025-11-08
更新时间 2025-11-08
作者 山东接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百汇大课堂·高考总复习
审核时间 2025-07-25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3174055.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核心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对应学生用书P59] 1.育小职责大 父母的 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的 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敬老是义务 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 监护制度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法律禁止 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抚养、赡养与扶养 比较项 抚养 赡养 扶养 区 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也用于亲属之间 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考向一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典例1] 王某与妻子宋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10岁的女儿圆圆由宋某独自抚养,共同财产全部归她所有。两年后女儿起诉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王某以离婚时自己之所以放弃财产,就是因为妻子承诺自行抚养女儿,而且这些财产足够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为由替自己辩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该判决双方之间的离婚协议无效 B.王某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C.圆圆18周岁后父母不用支付抚养费 D.王某可以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B 解析:王某与妻子宋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是有效的,A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不能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不履行抚养义务。父母离婚,即使一方放弃自己应得的财产,也不能免除其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因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履行抚养义务是两个法律关系,所以王某不能免除支付抚养费的义务,B符合题意,D错误。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周岁后父母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则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C错误。 考向二 子女对父母应尽的义务 [典例2] (2020·浙江1月卷)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孙某与小明形成法律上的抚养关系,其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①错误。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而不是应当,②错误。 误认为仅具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才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提醒: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训练] 王大妈今年60岁,有3个儿子,最小的儿子小张1岁左右就被送养。王大妈家因其丈夫生病花光积蓄,两个儿子做生意失败而家庭拮据。王大妈生活困难,靠向亲戚借钱勉强度日。关于小张是否有义务赡养王大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无论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小张都没有义务赡养王大妈 B.小张必须赡养王大妈,因为他们之间存在血缘关系 C.小张对王大妈有赡养义务 D.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王大妈不存在赡养义务 D 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若小张与养父母之间有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他对生母王大妈不存在赡养义务,D正确,A、C错误。小张是否必须赡养王大妈,不是看他们是否具有血缘关系,而是看小张与他的养父母之间是否有合法的收养关系,B错误。 核心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对应学生用书P61] 1.继承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1)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法定继承有顺序 (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①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③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④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法定继承的原则 ①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得多,有人分得少”。  ②特殊情形的处理 a.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b.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 c.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继承 范围和 顺序 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有效 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遗嘱的种类 (1)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3)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项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考向一 法定继承 [典例1] (2022·浙江1月卷)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钱某与前妻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周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错误。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错误。 考向二 遗嘱继承 [典例2] (2023·浙江6月卷)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若张某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对其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遗产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④错误。 误认为法定继承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提醒: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训练1] 订立遗嘱是“生前讲明身后事”,可有效破解老龄化社会治理难题。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遗嘱人所立遗嘱前后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遗嘱无关,②不符合题意。 误认为遗嘱人订立遗嘱后不可以变更或撤销 [提醒:在遗嘱发生法律效力之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其所立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训练2] 甲有妻子、三个儿女以及许多曾经帮助过他的挚友,为了对其死后财产进行妥善处理,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23年12月28日,甲因心脏病突发去世。下列对甲遗产的处理,正确的是(  ) 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则以公证遗嘱为准 ③对于其遗嘱中没有涉及的个人合法财产,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④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②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错误。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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