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章 物态变化
第1节 温度
物理学中通常
讲授新课
温度
一
物体
用
物体
高
低
温度
温度
来表示
热
冷
的
的
程度。
温度
物体
的
冷
热
感受水的温度
活动 1
冷
温
热
讲授新课
温度
一
2. 将小瓶分别放入热水和冷水中,观察细管中水柱液面位置的变化。
1. 在小瓶里装满带颜色的水,给小瓶配一个橡皮塞,橡皮塞上插进一根玻璃管,使橡皮塞塞住瓶口。
冷水
⑵ 自制温度计是根据什么原理来测量温度的?
液体热胀冷缩
⑴ 通过演示实验,你观察到了什么现象?
⑶ 提高温度计灵敏度的方法?
①玻璃管越细越好
②玻璃瓶容量尽量大
③选择膨胀系数大的液体
(煤油>酒精>水>水银)
自制温度计
活动 2
热水
讲授新课
温度
一
讲授新课
温度计
二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90
0
100
100等份
1标准大气压下,冰水混合物的温度
1标准大气压下,
沸水的温度
实验室用温度计
体温计
寒暑表
1. 实验室温度计的结构
讲授新课
温度计
二
玻璃泡
毛细管
测温液体
玻璃管
水银、酒精、煤油
人体正常体温37℃
水银的凝固点-39℃
读作:37摄氏度
负39摄氏度
读作:零下39摄氏度
或
2. 温度计的读法
讲授新课
温度计
二
3. 温度及其估读
讲授新课
温度计
二
⑴ 健康成年人的体温是______;
⑵ 让人感觉温暖而舒适的室内温度是______;
⑶ 洗澡时淋浴的适宜水温是______;
⑷ 标准大气压下冰水混合物的温度是______;
⑸ 标准大气压下沸水的温度是______;
37 ℃
25 ℃
40 ℃
0 ℃
100℃
4. 温度计的使用方法
⑴ 估:
⑵ 选:
⑶ 放:
⑷ 读:
⑸ 记:
估计被测物体的温度
选择量程和分度值都符合要求的温度计
① 玻璃泡要全部浸入被测物质
② 玻璃泡不能碰到容器底或容器壁
温度计的使用方法
① 玻璃泡要继续留在被测物质中
② 要等示数稳定后再读数
③ 视线要与液柱上表面相平
记录数字和单位
三看
一不
四要
讲授新课
温度计
二
⑵ 用温度计测量温水的温度。
温水
⑴ 读出下列温度计的示数?
5. 使用温度计
讲授新课
温度计
二
量程:
分度值:
35℃ ~42℃
0.1℃
讲授新课
体温计
三
1. 体温计的结构
2. 体温计的使用特点:
⑵ 可以离开人体读数。
⑴ 使用前将水银甩回玻璃泡;
缩口
根据金属的热胀冷缩原理制成的。
讲授新课
温湿度计
四
1. 工作原理:
它是以双金属片做为感温元件,用来控制指针。双金属片通常是用铜片和铁片铆在一起,且铜片在左,铁片在右。由于铜的热胀冷缩效果要比铁明显的多,因此当温度升高时,铜片牵拉铁片向右弯曲,指针在双金属片的带动下就向右偏转(指向高温);反之,温度变低,指针就向左偏转(指向低温)。
课堂小结
导入新课
寒冬将至
温度及其估读
指针式温度计
典例解析
例 1
小明在做“用温度计测量水的温度”实验:
(1)如图甲所示,他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错误是 。
(2)在读数时,温度计 (选填“能”或“不能”)离开待测液体读数;如图乙所示,正确的读数方法是 (选填“a”“b”或“c”)。
(3)改正错误后,温度计的示数如图丙所示,则测得水的温度是 ℃。
例 2
某同学取出一支示数为39.6℃的体温计,没有将水银甩回玻璃泡而直接测量自己的体温。若他的实际体温是36.6℃,则测出来的体温是( )
A.36.6℃ B.39.6℃
C.37℃ D.76.2℃
典例解析
例 3
常用温度计是根据液体 的性质工作的。有一支温度计刻度均匀,但读数不准,在一个标准大气压下,将它放入沸水中,示数为95℃;放在冰水混合物中,示数为5℃。现把该温度计悬挂在教室墙上,其示数为32℃,教室内的实际气温是 。
随堂练习
变式训练 2
变式训练 1
如图是生活中常见的两种温度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温度计都是根据液体热胀冷缩的规律制成的
B.甲、乙温度计的液泡上蘸了酒精,在酒精蒸发过程中,甲、乙温度计示数都下降
C.甲、乙温度计都可以脱离被测物体进行读数
D.甲温度计的分度值比乙温度计的小
常用温度计是根据 的规律制成的;体温计 (选填“可以”或“不可以”)离开人体读数。一支医用温度计指示的温度是38.2℃,用其先后测两人的体温(都没有先用力往下甩),如果两人的实际体温分别是39.3℃和37.6℃,则这支温度计上先后显示的读数是 、 。
随堂练习
变式训练 3
有一支刻度均匀,但标示数值不准的温度计。在测标准大气压下的沸水温度时,示数为96℃,在测一杯热水的温度时,其示数与热水的真实温度50℃恰好相等。若用此温度计测量冰水混合物的温度,则示数是( )
A.0℃ B.2℃
C.4℃ D.6℃
Lavf53.24.0
Lavf57.83.100
Lavf57.62.100
Lavf57.62.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