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典” 亮成长路
守护少年的你
—— 民法典与我们的生活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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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2
03
04
总结与倡议
认识民法典
案例分析与讨论
情景模拟
知识竞赛
认识民法典
01
请你来当小法官!
一名同学在班级群里发布其他同学的丑照,并配上嘲笑的文字。
答案:侵犯了同学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小朋友在公园玩耍时,不小心将另一个小朋友的滑板弄坏。
答案:涉及侵权责任。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小朋友的监护人需要对滑板的损失进行赔偿。
同学们,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法律的影子,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深入了解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就像我们生活的 “百科全书”,守护着我们的每一个成长瞬间。
《民法典遇上四大名著》从不一样的角度带您了解民法典
https://www.toutiao.com/article/6856959368961720844/
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制作的动画视频
这部动画从独特视角,借助四大名著中的情节来解读民法典。比如在 “斗求雨八戒无辜受难” 篇章,介绍了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的规定;“签合同提防黑心条款” 讲述合同编里格式条款的相关内容等。短片通过生动有趣的动画情节,将原本晦涩的法律条文与大众熟知的名著故事相结合,时长符合 3 - 5 分钟要求,能让学生在轻松氛围中了解民法典的基本框架及部分重要法律规定,帮助他们对民法典有初步的整体认识。
“斗求雨八戒无辜受难”
本篇介绍了第十章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中: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同学们,从你们出生那一刻起,民法典就开始保护你们啦!你们拥有了生命权、姓名权等各种权利。当你们到了一定年龄,还能独立实施一些符合自己年龄和智力的民事法律行为哦。”
(一)定义与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涵盖了人们从出生到死亡、从衣食住行到经济活动等方方面面的内容,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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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编纂历程
1954 年、1962 年、1979 年、2001 年先后四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取得预期结果。
2014 年 10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6 年 6 月,民法总则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 年 3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民法总则。
2018 年 8 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基本框架
民法典共 7 编、1260 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总则编:
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内容,相当于民法典的 “总纲”。
物权编
规范了物权的种类、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行为,明确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具体权利,保障公民的财产权利。
合同编:
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涵盖了买卖、借款、租赁、承揽等各种合同类型,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
人格权编:
首次独立成编,明确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内容和保护方式,加强了对公民人格尊严的维护。
婚姻家庭编:
调整婚姻家庭关系,规定了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等内容,强调了家庭的文明建设,保护夫妻、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继承编:
规范了继承的方式、遗产的范围、继承人的顺序和权利义务等,保障公民的遗产继承权利,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
侵权责任编:
规定了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等,明确了侵权人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四、对生活的影响
•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明确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标准,完善了监护制度,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在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保护。例如,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为未成年人维权提供了更充分的时间保障。
• 维护人格尊严: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保护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比如,禁止未经同意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明确了对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和方式。
• 规范经济活动:在合同、物权等方面的规定,为人们的买卖、借贷、租赁等经济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准则,保障交易安全和公平。
• 解决社会热点问题:针对高空抛物、网络侵权、物业服务等社会热点问题,民法典都作出了相应规定。如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情形发生。
案例分析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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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与讨论
小红在网上看到一篇非常喜欢的文章,未经作者同意就转发到自己的社交账号,并声称是自己写的。小红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案例二
小明在学校被同学小刚故意绊倒,导致膝盖受伤。小刚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什么权利?小明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一
13 岁的小李用自己的压岁钱在网上购买了一部价值 5000 元的手机,家长发现后要求退货。小李的购买行为有效吗?商家是否应该退货?
案例三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成小组,针对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案例中涉及的民法典知识,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每个小组推选一名代表进行发言。
在案例一中,小刚的行为侵犯了小明的健康权,小明可以要求小刚及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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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中,小红的行为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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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中,小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手机的行为超出了其年龄、智力范围,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的情况下,该行为无效,商家应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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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同时,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这个案例中,小李未经小张同意便在班级群(一定范围内公开的载体)发布小张的照片,且照片的传播引发了对小张的调侃,影响到小张的情绪,小李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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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法条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小美恶意散布关于小丽偷东西的谣言,这种诽谤行为严重损害了小丽在同学们心中的形象,降低了小丽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小丽的名誉权。小丽有权要求小美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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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法条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小王不是故意摔坏小赵的眼镜,但在教室里打闹本身存在过错,其行为导致小赵的财物(眼镜)受损,小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类侵权责任纠纷中,即使是过失行为,只要造成他人损害,也需依法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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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模拟
PART 03
情景剧表演:校园欺凌
剧本内容
第一幕:矛盾产生
时间:课间休息
地点:教室外走廊
(小林抱着书本从教室走出来,低头快步前行,不小心撞到了大强)
小林(慌张地):对…… 对不起!
大强(大声呵斥,用力推了小林一把):走路不长眼睛啊!
小林(踉跄几步,书本散落一地,声音颤抖):真的很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小胖(在一旁帮腔,嘲笑):瞧瞧这胆小鬼,撞了人就知道道歉!
大强(一脚踢开小林掉落的书本):下次再撞到我,有你好看的!
(大强和小胖大笑着离开,小林蹲在地上默默捡起书本,眼眶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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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内容
第二幕:欺凌升级
时间:放学后
地点:学校操场角落
(小林背着书包准备回家,路过操场角落时,被大强和小胖拦住)
大强(拦住小林的去路,一脸坏笑):哟,这不是早上那个冒失鬼吗?这么着急去哪儿啊?
小林(害怕地往后退):我…… 我要回家了,求你们让开……
小胖(冲上前抢走小林的书包):想走?没那么容易!先把零花钱交出来!
小林(急得快哭出来):我…… 我没有零花钱!
大强(一把揪住小林的衣领):还敢嘴硬!不给钱是吧,那就给我们当跑腿的,明天带包辣条来,不然有你好受的!
(大强和小胖对小林推搡了几下,然后大笑着离开,小林蹲在地上哭泣)
20
剧本内容
第三幕:寻求帮助
时间:第二天上午
地点:教室
(小美发现小林情绪低落,主动上前询问)
小美(关心地):小林,你怎么了?看起来不太开心。
小林(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声说):我…… 我被大强和小胖欺负了……
小美(气愤地):太过分了!这种事情不能忍,我们去找王老师!
(小美拉着小林来到王老师的办公室)
小美(向王老师说明情况):王老师,小林被大强和小胖欺负了,他们不仅推搡小林,还索要财物!
王老师(严肃地):同学们别担心,老师一定会严肃处理这件事!校园欺凌是不对的,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剧本内容
(王老师叫来大强和小胖)
王老师(严厉地):大强、小胖,听说你们欺负小林,还索要财物,这是真的吗?
大强(低着头,小声说):是……
王老师(语重心长地):你们知道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你们的行为侵犯了小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校园欺凌不仅伤害了同学,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小胖(害怕地):王老师,我们知道错了……
王老师(看着大强和小胖):现在,向小林道歉,并且保证以后不再欺负同学!
大强和小胖(齐声):小林,对不起,我们以后再也不会欺负你了!
王老师(对小林和小美说):同学们,如果以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一定要及时告诉老师或者家长,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小林(感激地):谢谢王老师!谢谢小美!
(众人露出开心的笑容,教室充满温暖)
知识竞赛
PART FOUR
知识竞赛(学生分成4个小组,进行民法典知识抢答竞赛)
D. 以上都不对
B.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小明今年 8 岁,他属于( )。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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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民法典,不满( )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D. 12
C. 10
B. 8
A. 6
B
3、小张在网上发布了诋毁同学的言论,侵犯了同学的( )。
A. 姓名权
C. 名誉权
D. 隐私权
B. 肖像权
CCCCCC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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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捡到他人遗失物,应当( )。
B. 卖掉换钱
C. 返还权利人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A. 自己留下
D. 送给朋友
CCCCCC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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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 )之日起计算。
D. 向法院起诉
04
C. 年满十八周岁
03
B. 年满十六周岁
02
A. 遭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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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与倡议
法典护航成长路,知法守规不迷糊
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很多民法典的知识,了解到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民法典就像一位默默守护我们的 “大朋友”,保护着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继续学习民法典,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全体学生起立,共同宣读《民法典学习与践行倡议书》
“我承诺,认真学习民法典知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宣传民法典,让法治之光照亮身边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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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
明法典,守底线,共筑法治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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