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历史开讲啦】2025-2026学年高二历史同步课件(选择性必修1)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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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67 MB
发布时间 2025-06-04
更新时间 2025-06-04
作者 wff2526635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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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课程标准】 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统治阶级意志 统治工具 防范与惩处 具有强制约束力 社会治理的工具 教育与引导 强调道德感召与自律,是对法治的有效补充。 中华法系的特点:礼法结合 两者相辅相成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一)夏商周时期 夏朝 商朝 西周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禹刑》 《汤刑》 《九刑》 材料一: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材料二: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思考:为什么这一时期只有习惯法? 德(礼)治思想 法治思想 (1)增加统治的恐怖和神秘色彩, (2)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法律 教化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①时代特征:东周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 ②思想来源:诸侯国君纷纷寻求治国新思想,儒家德治思想与法家法治思想影响最大。 ③历史渊源:战国时期法家思想形成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1)背景: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2)第一次德法之争: 法治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叔向 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铸刑书”有何深远的历史影响? 贵族拥有解释法律的特权、免于刑罚的特权,不愿丧失贵族阶级生杀予夺的特权,认为公布刑法违反“礼治” 影响:①宣告中国成文法的诞生。 ②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③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④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 (3)第二次德法之争: 理论来源 主张 代表人物及观点 儒家 法家 孔子 孟子 商鞅 韩非 统治者要“为政以德”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提倡君主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 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人性善 人性恶 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民众,重视民生、民意,仁和礼的手段 法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和刑的手段 实质:思想领域的儒家与法家的思想之争,是国家治理手段之争,都是为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思考:谁的主张会被君主接纳?为什么? 法、术、势:是法家学派的术语。“法”,指法律、法令。“术”,是君主驾驭臣民,使之服从于统治的手段和策略。“势”即权势,主要指君主的统治权力。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1.秦汉时期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沿袭秦律,制《九章律》《二年律令》 秦汉:律令并行,都有法律效力 律令儒家化 秦 朝 汉 朝 魏晋时期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以经注律,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原因: 特点: 目的: 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律令儒家化:是指法规法律偏向于儒学,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 思考1:汉代的国家治理手段有什么特点?这种手段为何能够实现? 儒家和法家在强调社会等级差异性方面具有共同特征。 外儒内法(儒表法里) 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 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伊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案例中董仲舒判案的依据是什么? 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称“春秋决狱”或“引经决狱”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3.唐朝 (1)法律:编纂《唐律疏议》(唐高宗) 评价: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 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唐律疏议》 以《唐律疏议》为例,概括唐律的特点。 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3.唐朝 (2)教化: ①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特点: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 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 ②社会层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颜之推《颜氏家训》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 朝代 法律成果 教化成果 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秦 —— 汉 魏晋 南北朝 唐 法家思想治国, 推动了律的编纂 对立 沿袭秦律 制成《九章律》 尊崇儒术 以经注律 礼法开始结合 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律令儒家化 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唐律疏议》 《大唐开元礼》 重视家训 强化基层教化 唐律---礼法结合的典范 【归纳】 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 ②儒家知识分子主动参与法律解释,以经注律,推动律令儒家化。 ③统治者维护统治的需要,采取外儒内法的统治策略。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1.法治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963年《宋刑统》;《天圣令》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宋以后的法律实践有何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 律例合编:律指法律法规;例指条例、事例它是对正规法令条文的有益补充。律例合编是把法律规范和条例法例合编的一种立法方式,明清时期才开始出现的。 2.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1)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为理学。 乡约约束: 理学渗透: 乡约是指邻里乡人互相劝勉共同遵守规约。北宋学者吕大钧、吕大临等兄弟于北宋神宗熙宁九年(1076年)制定《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①社会层面:通过控制教育与科举,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 ②乡里层面:乡约、族规、家训成为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③家庭层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结合 2.教化 (2)明朝 (3)清朝 1.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2.明朝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不遵乡约的百姓受到处罚,甚至送官府治罪。 基本延续明朝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学思之窗】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说明了什么?有何作用? 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 形式上从民间自发建立到由地方官吏推动设立,具有一定强制性。 说明:乡约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也是礼法合流的表现。 是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的产物。 材料一 《吕氏乡约》主要包括“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四大条款,其中“德业相劝”包括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事长上、能救患难等内客,“过失相规”是“德业相劝”的反面,包括犯义之过6项,犯约之过4项和不修之过5项,依严重程度不同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礼俗相交”是关于婚丧、祭祀、交往等方面的礼节规定。 “患难相恤”包括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贫乏共7项,要求凡乡人患难,同约中人应根据事情的缓急,给予不同程度的救助。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吕氏乡约》的历史作用。 作用:①有利于教化民众,规范人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②有利于发展生产。 ③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④有利于协调人际关系,匡正民风,革除陋习。 ⑤有利于完善民间社会救助。 材料二 明朝正德十三年,南赣巡抚王阳明在江西地区颁行《南赣乡约》,将明太祖的“圣谕六言”与《吕氏乡约》的四规条结合在一起,开启了乡约以圣谕为原则的先河。隆庆元年,朝廷申令“郡邑各立乡约,率众讲演孝顺父母六谕”。万历十五年,明神宗令各地督学和地方官宣讲“圣谕六言”,推行乡约。 明朝后期,乡约除负责教化外,还承担了编造户册、维持治安、催缴赋税、接送官员等多种职能,如保长没有合适的人选,约正还要兼任保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朝乡约发展的主要特点。 特点:内容增加了宣讲圣谕;政府重视,国家强制推行(或由民办向官办发展);范围更广,乡约向全国推广;承担了更多的基层管理职能。 如何看待关于“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呢? 积极: 1、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消极: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也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 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先秦时期的治理 成文法的诞生 德治与法治(儒法之争) 秦汉的法律 魏晋的法律(律令儒家化) 隋唐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的法律 宋代的教化 乡约的发展 【课堂小结】 【当堂检测】 1.周人认为,商之所以灭亡是因为“敛怨以为德”,为上天所弃;为此,周奉行“惟德是依”“敬天保民”。这主要体现了周人(  ) A.能够借鉴历史经验B.推崇神权至上思想 C.沿袭前朝价值观念D.坚持礼法并重传统 【答案】A 【解析】本题素材选取自《诗经·大雅·荡》等史料,试题情境呈现了周朝建立之初,统治者鉴于商朝晚期尖锐的社会矛盾,通过总结反思,感悟到商朝统治者不恤民力,反而将民怨四起视作有德,致使军队倒戈,最终导致了灭亡。周人从商朝的灭亡中汲取了教训,提出了“惟德是依”“敬天保民”,充分体现了周初统治者的“殷鉴”意识,即反思历史、重新认识天命的思想,故选A项; 【当堂检测】 2.“判”是古时官员断决狱讼的文本,也是唐代铨选官吏的考试科目之一。唐代的《龙筋凤髓判》是我国完整传世的一部判例集,通过模拟判例的形式陈述案例缘由,给出判决意见,并进行解释,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这说明唐代(  ) A.以法为教,轻视了道德礼义 B.重视家训,教化渗透至基层 C.注重判例解读,提升官员司法素养 D.强调司法实践,开创律例合编体例 【答案】C 【解析】材料提及《龙筋凤髓判》通过模拟判例来陈述案例缘由并给出判决意见,为应试者提供了“判”的写作程式和方法,唐代重视判例解读,旨在提高应试者和官员的司法素养,故选C项; 【当堂检测】 3.清代,《三国演义》《西游记》等数十部小说被翻译成满语印行。另《大清律例》规定,对内容“秽恶”的小说“尽行销毁”,如再制作、售卖、阅读,加以刑处。这使(  ) A.通俗文化发展陷入停滞 B.法律体系完成了儒家化 C.君主专制统治趋于僵化 D.传统社会伦理得到维护 【答案】D 【解析】作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清朝统治者一方面十分注重对汉民族文化的借鉴和吸收,另一方面又不断通过法律等方式加强文化控制。《三国演义》《西游记》等小说因崇尚道义、忠诚等主题,符合儒家传统伦理道德,因而被翻译成满语传播, 一些内容被定义为“秽恶”的小说则在《大清律例》中被明确禁止。这种二分法,既充分发挥了小说等文化载体的教化、传承作用,又将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作品进行了禁止,维护了当时的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故D项为正确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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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历史开讲啦】2025-2026学年高二历史同步课件(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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