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新局与变制”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程标准
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
1
思考:政治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人才
政权
经济
军事
法律
……
“体”
“基”
“用”
时间 夏商周 战国 汉朝 魏晋南北朝
制度 世袭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
标准
特点 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特权 提升军事实力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回顾:结合所学,概述隋唐以前选官制度的变迁。
血缘
军功
品行
九品中正制
?
一、新局之基——选官制度之变
(一)九品中正制
思考:结合教材P40历史纵横,归纳九品中正制产生的背景。
(1)隋统一后,士族制度极端腐朽,士人衰落;
(2)庶族地主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政治力量,参与政权。
1.背景
2.内容
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3.影响
对于解决东汉末期察举制滥选的流弊有很大的作用;
且由于中正官为中央派出,将选举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
在实际操作确跑偏了
一、新局之基——选官制度之变
(一)九品中正制
咏史(左思)
郁郁涧底松,离离山上苗。以彼径寸茎,荫此百尺条。
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
金张藉旧业,七叶珥汉貂。冯公岂不伟,白首不见招。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3.影响
对于解决东汉末期察举制滥选的流弊有很大的作用;
且由于中正官为中央派出,将选举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
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晋南北朝选官体制是以九品中正制为考核、品评机制,即在州郡设置中正、小中正,专司品评人才,向朝廷推荐。由于中正官均由本州郡的世家大族、贵族官僚担任,九品中正制遂成了门阀士族把持选举的工具。
中正评定人才,越来越依据士人的家世,父祖为高官者,在选举上占了越来越大的便宜。久而久之,门第高者品级就高,门第低者品级就低,朝廷任命中正官时,往往要征求本地出身的高官们的意见,连中正本身的公正性也逐渐丧失。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的局面。
世家子弟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时间 夏商周 战国 汉朝 魏晋南北朝
制度 世袭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
标准
特点 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特权 提升军事实力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血缘
军功
品行
?
九品中正制
门第
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一、新局之基——选官制度之变
(二)科举制
思考1:隋唐时期的开创了什么选拔体制,有何特点?
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而举选不由馆、学者,谓之乡贡,皆怀牒自列于州县。
——《新唐书·选举志上》
时间 夏商周 战国 汉朝 魏晋南北朝 隋唐至明清
制度 世袭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标准 血缘 军功 品行 门第
特点 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特权 提升军事
实力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才学
分科考试
科举制
思考:隋唐统治者在科举制的发展上做出了哪些贡献?
时期 隋文帝 隋炀帝 唐太宗 武则天 唐玄宗
举措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
形成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一、新局之基——选官制度之变
(二)科举制
1.过程及内容
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院试是县级别的考试,考中后称“秀才”。乡试是地方和上省级别的考试,及格者称“举人”。会试是全国级别的考试,在乡试的基础上开展的,考中后称“贡士”。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
在明朝和清朝,殿试分录取考生为三等称三甲。一甲三人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
3.意义
①打破了世家大族对选拔人才的垄断,推动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扩大了统治基础,加强中央集权。
神童诗·(汪洙)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别人怀宝剑,我有笔如刀。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君看为宰相,必用读书人。
②将教育制度与选官制度相结合,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为行政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③促进古代教育的发展,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气。
根据教材P41页“学思之窗”及材料
思考科举制对中国历代王朝统治有什么影响?
一、新局之基——选官制度之变
(二)科举制
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
选拔和任命官员的权利集中到中央
①考试科目及内容以儒学经义为范畴,到了封建社会后期发展成八股取士,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②忽视实用性学问,阻碍了科学技术的新发展。
时间 夏商周 战国 汉朝 魏晋南北朝 隋唐至明清
制度 世袭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标准 血缘 军功 品行 门第
特点 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特权 提升军事
实力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演变趋势
才学
分科考试
科举制
思考:请归纳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标准越来越科学客观;方式越来越公平、公开形制越来越规范;
中央集权强化
一、新局之基——选官制度之变
(二)科举制
时间 秦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隋文帝 唐
制度 三公九卿 中朝、外朝
尚书令-尚书台
1.形成
三省制形成
三省制正式确立
三省制完善
二、新局之体——中央官制之变
(一)三省六部制
二、新局之体——中央官制之变
(一)三省六部制
2.职权
唐代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唐制遇下诏敕,便先由门下省和中书省举行联席会议,会议场所称为“政事堂”。……政府的最高机构,则在政事堂。凡皇帝命令,在“敕”字下,须加盖中枢、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认为是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特点
意义
分割相权,加强皇权。
分工明确,提高行政效率
减少皇帝独断造成的决策失误。
三分相权
节制君权
职责分明,彼此制约
二、新局之体——中央官制之变
(一)三省六部制
3.特点和意义
时间 秦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
制度 三公九卿 中朝、外朝
尚书令-尚书台 三省制 三省六部制
相权 丞相集权(决策、行政、任免、审议和司法) 西汉:相权被削弱;
东汉“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三省共同
辅助决策
三分相权,
分工明确
演变趋势
思考3:请归纳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演变趋势。
削弱相权加强皇权;中央官制的制度化、合法化
演变趋势
二、新局之体——中央官制之变
纳税
相互依存
百 姓
国 家
赋税
时间 两汉 魏晋南北朝 北魏孝文帝改革 唐初
制度 田租、口赋、
力役、兵役、更赋
情况 种类繁多。
(一)赋税制度演变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请同学们自主阅读材料并思考,从魏晋到唐代,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征税标准是什么?
材料一: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材料二:(北魏孝文帝改革)“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老及身没则还田。……男夫给二十亩,课种桑五十株;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调帛(或布)一匹、粟二石。民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婢八人,耕牛20头,亦出一夫一妇之调。
——《魏书·食货志》
材料三: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
时间 两汉 魏晋南北朝 北魏孝文帝改革 唐初
制度 田租、人口税、
力役、兵役、更赋 租调制
(按户征收) 均田令
情况 种类繁多。 租:“田赋”即收粮。
调:“户调”即征绢帛。
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租庸调制
基础:均田制
征收对象:
实施办法:
21-59岁的成年男子
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一)赋税制度演变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唐代租庸调制,最要用意在“为民制产”,务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国家完粮。耕种田地的自然是壮丁,便可抽出余暇,为国家义务服役。……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此制度的最高用意,在使有身者同时必有田有家,于是对政府征收此轻微的税额,将会觉得易于负担,不感痛苦。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思考:根据材料分析唐代租庸调制相比于前代的进步意义?
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生产积极性提高;
政府的赋税收入有所保障;
汉代 唐代
租额 三十税一 四十税一
庸役 每人每年三十天 每人每年二十天
调 只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
(二)租庸调制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土地买卖兼并盛行
均田制无法推行
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政府财政收入下降
二傻,把你家地都卖给我吧!
壕
照这样下去,地都不在我手上了。
二傻,把你家地都卖给我吧!
二傻,把你家地都卖给我吧!
快跑,朝廷又来收税啦!
呜呜,都收不到税了!
土地兼并
逃税、避税
如果你是唐朝的统治者,会采取怎样的措施来挽救危局呢?
(二)租庸调制-----两税法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材料 炎因奏对,恳言其弊,乃请作两税法,以一其名,曰:“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
——刘昫等撰《旧唐书》
请大家阅读材料,概括两税法的内容
①量出制入
②按人丁和财产收税
③行商也要纳税
④分夏秋两次纳税
⑤取消租庸调、杂徭
⑥按田亩缴纳地税
(三)两税法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利
以土地、财产为主
征收钱币为主
不分主户和客户,一律就地落籍纳税
扩大了收税对象
增加了财政收入
放松了人身控制,体现了公平公正
简化了税收名目
减轻了人民负担
缓和社会矛盾
推动商品经济发展
项目 内容
征税依据
征收名目
征收形式
征税对象
结合教材探究与拓展,讨论两税法的利弊?
弊
户税(财产)、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没有规定全国统一税额,各州之间税赋轻重不均;
政府加征杂税,负担沉重;
土地兼并严重;
以货币征税,币值不稳,负担加重
人口流动不受限制,征收对象不稳定
(三)两税法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①“量出以制入”:中央政府先定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②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不分主户和客户,以现居住地编户交税;
③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④一年分夏秋两次征收
思考:结合所学,两税法改革的积极作用。
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
简化税收名目,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明确收税时间,减轻人民负担。
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明确各阶层税率,体现了社会公平。
(三)两税法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思考:结合“问题探究”分析两税法的弊端?
无统一税额,各地税负不均
政府加征杂税,负担加重
以货币征税,币值不稳,负担加重
结果:
土地兼并严重,
贫富差距扩大,
两税法名存实亡
土地买卖合法化,土地兼并严重
人口流动不受限制,收税对象不稳定
(三)两税法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时间 两汉 魏晋南北朝 北魏孝文帝改革 唐初 唐中期
制度 田租、人口税、
力役、兵役、更赋 租调制
(按户征收) 均田令 租庸调制
两税法
情况 种类繁多。 租:“田赋”即收粮。
调:“户调”即征绢帛。 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以庸代役
按土地和财产收税
趋势
以人丁为主到以土地财产为主
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逐渐松驰
从不定时收税到夏秋两税
三、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任何一项制度,绝不是孤立存在的。各项制度间,必然是互相配合,形成一整套。
——钱穆
《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选官制度
政权组织
赋税制度
“体”
“基”
“用”
时间 秦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隋文帝 唐
制度 三公九卿 中朝、外朝
尚书令-尚书台
(一)形成
二、新局之体——中央官制之变
三省制形成
三省制正式确立
三省制完善
(二)职权
(草拟诏令)
(审议/驳回)
皇 帝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决策系统
行政系统
思考1:六部分别处理什么事物?
官
钱
文教
军
法
建设
(执 行 )
政事堂
(三省的一体化)
思考:结合“史料阅读”分析两税法实行的背景、内容。
玄宗之末,版籍(户口册)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 cù ] 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司马光《资治通鉴》
背景:土地兼并破坏均田制,租庸调制无法维持,政府的财政收入锐降。
①“量出以制入”:中央政府先定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②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不分主户和客户,以现居住地编户交税;
③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④一年分夏秋两次征收
(二)两税法
二、新局之用——赋税制度之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