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一上学期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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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
年级 高一
章节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4-2025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3.80 MB
发布时间 2025-05-30
更新时间 2025-05-30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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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第二单元】 新课导入 秦汉 大一统郡县制国家的产生和发展 宋 隋唐 制度更新奠定了后世政治制度格局 晚清 面对外界压力进行了社会变革 中国古代的四次制度革新 夏商周 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宗法分封成就“家国一体” 某一制度之创立,绝不是凭空忽然的创立,它必有渊源,早在此项制度创立之先,已有此项制度之前身,渐渐地在创立。某一制度之消失,也绝不是无端忽然的消失了,它必有流变,早在此项制度消失之前,已有此项制度之后影,渐渐在变质。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第二单元】 目 录 CONTENT 一、选官之变·选才有法 ——九品中正制到科举制 二、中枢之变·驭才有术 ——三省六部制到政事堂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租庸调制到两税法 主旨:制度革新 【课标要求】 【重点难点】 通过了解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 此页“赋税之变”来自“掌上历史课堂” ,在此感谢专家引领,致敬! 2 特点 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特权 提升军事 实力 孝廉成为士大夫做官的主要途径 一、选官之变·选才有法 【第 7 课】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思考 从西周时期到隋唐,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选官标准是什么? 选官制度 时间 西周 战国→秦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1905 选官标准 世卿世禄制 九品中正制 察举制 科举制 军功爵制 德行 门第 才学 军功 血缘 材料1 教材40页“历史纵横” 材料2 晋代到南北朝都采用九品中正制,不能加以更新,这样毛病就出了。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思考 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归纳九品中正制产生的背景及其“毛病”的来源。 1.背景 ①汉末动荡,察举乡里清议失去基础 ②地方大族大族操纵和干扰人才选拔 2.创立 曹魏创立九品中正制 3.方式 基本流程 1.设中正官,州设大中正官,郡设小中正官; 2.品评人物,以家世、品行及才能为品评标准,并最终为人物定品; 3.司徒府复核,吏部将复核结果作为选官标准,中正评定的品级为乡品,其官品必须与之相适应。 4.标准 家世、道德、才能(初创) →家世门第(西晋) 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朝廷依此授官 5.评价 九品中正制有何创新之处? 选拔权力: 中央掌握→世家大族控制 选拔依据: 家世道德才能并重→家世 一、选官之变·选才有法 【第 7 课】 (二)九品中正制(曹魏开始) 思考 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归纳九品中正制产生的背景及其“毛病”的来源。 汉末动荡 察举弊端 集权中央 一、选官之变·选才有法 【第 7 课】 (二)九品中正制(曹魏开始) 标准重建 继承传统 集权中央 方式进步 标准唯一 阶级固化 垄断封闭 特权膨胀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九品中正制度……在其初创之时,犹能“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选拔出有用人才,但后来逐渐被门阀世族所把控,以至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 ——《秦汉以来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进研究》 丧失了社会阶层的流动性,向贵族政治退化! 维护士族特权, 威胁专制皇权 5 1.背景 ①汉末动荡,察举乡里清议失去基础 ②地方大族大族操纵和干扰人才选拔 2.创立 曹魏创立九品中正制 3.方式 4.标准 家世、道德、才能(初创) →家世门第(西晋) 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朝廷依此授官 5.评价 一、选官之变·选才有法 【第 7 课】 (二)九品中正制(曹魏开始) 前期:为曹魏政权选拔了大量的人才; 评议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后期:逐渐沦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封闭化、特权化) 针对这些弊端,统治者做了哪些调整? 启用寒门士子,增加文化考试 科举考试 6 材料:随着南北朝以来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与富裕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他们要求打破门阀士族的限制,在政治上得到发展。这一要求与隋朝打击豪强地主,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是相符合的。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①门阀世族的衰落,寒门庶族地主势力崛起,要求打破门阀政治; ②统治者要求巩固权力,加强中央集权; ③九品中正制的弊端。 一、选官之变·选才有法 【第 7 课】 (三)科举制(隋唐→1905) 1.背景 思考 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科举制创立的背景及发展历程? 2.历程 一、选官之变·选才有法 【第 7 课】 (三)科举制(隋唐→1905) 思考 有学者认为:科举制是中国的第五大发明。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材料一 科举考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 。……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 “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 。 ——邹一南《浅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材料二 课本39页《学思之窗》。 学法指导: ①一分为二的观点,辩证地评价历史事物; ②从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发展趋势的视角; ③把历史事物置于特定的时空环境中进行评价。 答题思路: ①赞同观点,从科举制历史进步性角度思考; ②反对观点,从科举制的局限性角度思考; ③总结环节:一分为二看待科举制度的影响。 3.评价 8 选官制度 世卿世禄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时间 西周 战国→秦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1905 选官标准 血缘 军功 品行 门第 才能 选官方式 选官权力 选才范围 1.选官标准:趋科学、客观; 2.选官方式:渐趋严密、公平、公开; 3.选官权力:从地方逐渐收归中央(中央集权强化) 4.选官范围:日益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 5.选拔形式:形制越来越规范,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系化。 一、选官之变·选才有法 【第 7 课】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自下而上举荐 中正官评定授官 分科考试 任免 世袭 地方 地方 中央 中央 地方 较窄(门生故吏) 较窄(士族为主) 较广(不限士族) 扩大 很窄 思考 与九品中正制相比,科举制有何创新? 创新 科学性 公正性 集权性 开放性 思考 以上选官制度的变化历程,折射了中国古代选官制的哪些演变趋势? 9 二、中枢之变·驭才有术 【第 7 课】 (一)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时间 秦 两汉 魏晋南北朝 隋文帝 唐 中央官制 三公九卿 中朝、外朝 尚书令-尚书台 材料:东汉名臣李固曰:今陛下之有尚书,犹天之有北斗也。斗为天喉舌,尚书亦为陛下喉舌。……尚书出纳王命,赋政四海,权尊势重,责之所归。 ——《后汉书》 尚书台权势过重,不利于加强皇权 三省制形成 三省制正式确立 三省制完善 唐太宗时,常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二、中枢之变·驭才有术 【第 7 课】 (二)三省六部制 (1)初步形成:魏晋南北朝时期 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 它们共同执掌辅助决策和执行等权力。 1.历程 (2)确立完善:①隋文帝时正式确立 ②唐朝发展完善 唐太宗时,常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2.运行机制 政事堂(议政) 节制君权 相互牵制、避免 相互牵制 避免失误 分工明确 提高效率 相互牵制、避免 三分相权, 加强皇权 二、中枢之变·驭才有术 【第 7 课】 (二)三省六部制 思考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以及影响? 政事堂 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初设在门下省,后迁到中书省,723年改称中书门下。 “寓分权于分工” 12 新在哪? ③集体宰相制 ①相权三分 ②职权分明 分割相权 相互制约 作用① : 防范宰相擅权 加强君主专制 集体负责 相互补充 作用②: 减少决策失误 保证政令畅通 作用③: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程产生了影响深远 3.评价 材料:这种职权分割能够起到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作用,避免权臣将各种权力集于一身,同时这种集体负责又能发挥众多官员的共同智慧,减少决策失误,保证政令畅通。 ——谢俊美、田玉洪:《中国古代官制》 唐代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政府的最高机构,则在政事堂。凡皇帝命令,在“敕”字下,须加盖中枢、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认为是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所承认。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二、中枢之变·驭才有术 【第 7 课】 (二)三省六部制 理性:权力运行制度化对皇帝产生了道德压力! 13 二、中枢之变·驭才有术 【第 7 课】 (一)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时期 政权组织 权力分配 趋势 西汉 武帝前 三公九卿制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宰相实位转向虚位 宰相权力不断分化 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制度化 合法化 武帝后 中外朝制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东汉 三公和尚书台 三公荣誉,尚书台掌决策和行政 魏晋南北朝 尚书、中书、门下形成三省 三省共同辅助决策 隋唐 三省六部制 中书起草诏令、门下封驳审议、尚书执行 中央官制的演变历程——君权与相权的博弈 国家 人民 -财政支出:养兵、赈灾、工程、官吏工资··· +财政收入:赋税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即田税 以成年男子为基础的徭役和兵役 以户为基础的财产税,即户税(调) 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保国安民是政府应尽的职责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春秋至唐初赋税制度的变革 朝代 赋税制度 特征 春秋末 初税亩 履亩而税 两汉 编户齐民 租税轻,丁税重 魏晋、北魏 租调制 定额租调、徭役 隋-唐初 租庸调制 只问丁身,不问财产 唐中后期 两税法 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15 调(人头税):帛或布 租(田亩税):粮食 实施基础: 主要内容——以户为单位,进行征收 租 调 ——纳粟 ——纳绢或布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二)租调制(魏晋) 材料一: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曹操创立租调制 【均田制】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封疆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 16 朝代 赋税制度 征税标准 魏晋 魏晋 (孝文帝) 租调制 材料二:(北魏孝文帝改革)“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亩,妇人二十亩……老及身没则还田。……男夫给二十亩,课种桑五十株;桑田皆为世业,身终不还。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调帛(或布)一匹、粟二石。民十五以上未娶者,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奴婢八人,耕牛20头,亦出一夫一妇之调。 ——《魏书·食货志》 北魏孝文帝改革 以均田制为基础 多了成年男子负担徭役 按户征收粮(租)和绢帛(调) 租调制 租调定额 新在哪?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二)租调制(魏晋) 17 朝代 赋税制度 征税标准 魏晋 孝文帝 租调制 多出成年男子服役 唐前期 租调制 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材料三: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男丁随乡土所产,绫、绢、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庸,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 租庸调制 调(人头税):帛或布 租(田亩税):粮食 庸:用帛或布代徭役 按人丁纳税,可以庸代役 影响: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有田则有租, 有家则有调, 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新在哪?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三)租庸调制(唐前期) 18 2.征收对象: 3.征税类目: 21—59岁的成年男子 (1)租——谷物 (2)庸——不去服役的纳绢/布代役 (3)调——绢/布 4.特点: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贵族官僚享有免交租庸调的特权; 可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作用:以庸代役保证了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1.征收基础:均田制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三)租庸调制(唐前期) 19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cù)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资治通鉴》卷226 赋税制度 征税原则 征税标准 征税对象 征税项目/形式 征税次数 变化原因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创新 意义 人丁为主 财产为主 受田农民 不分主客 租庸调及杂税杂役 户税(货币)、地税 旬输月送 夏秋两季 标准公平 扩大对象 简化名目/概以钱计 固定时间 量入为出 量出制入 保证财政 ①户籍失实,土地兼并,均田制破坏; ②官吏盘剥,税收不公,农民逃亡; ③租庸调制无法维持,财政锐降。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cù)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资治通鉴》卷226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资治通鉴》卷226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资治通鉴》卷226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四)两税法(唐中期·780年) 扩大了收税对象 利于增加财政收入 放松了人身控制,利于人口增值体现了公平公正 简化了税收名目 利于减轻人民负担 缓和社会矛盾 以钱纳税促进了商品经济发展 明确收税时间,利于减轻人民负担 利于保证政府财政收入 *统计数据来自《历史地图册·中外历史纲要(上)》 结合地图和相关史实,说说从“租庸调”到“两税法”,唐朝赋税制度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唐中后期,土地兼并严重,政府直接控制土地减少;贫富差距拉大;依附地方豪强的逃户变多;人口帐籍造册马虎,政府授田难以维存。 20 两税法的局限 材料: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沒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 —《白居易集》卷2《重赋》 材料:臣出使经行,力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需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 ——陆贽 材料: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输其一,今过于二。 —陆贽 统一税额取消、人口流动不受限制,各地税负轻重不均 政府若加征杂税,百姓负担更重 以货币征税,商人易随意指定物价 结果:土地兼并、贫富差距扩大,两税法名存实亡,不能从根本上挽救唐朝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四)两税法(唐中期·780年)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四)两税法(唐中期·780年) 3.评价 (1)进步性: ①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利于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 ③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④推动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发展。 (2)局限性: ①其承认土地兼并,后期有着一定的隐患。 ②户税资产难以核实,未能真正贯彻执行。 ③配赋不公加税不断,百姓负担更加沉重。 ④以货币征税,商人易随意指定物价 1.背景: ①户籍失实,土地兼并,均田制破坏; ②官吏盘剥,税收不公,农民逃亡; ③租庸调制无法维持,财政锐降。 2.内容: ①中央政府先定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②不分主户和客户,以现居住地编户交税。 ③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 ④一年分夏秋两季两次征税。 22 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人丁与财产的流变 时间 赋税制度 标准 趋势 魏晋 唐初 唐中期 明代 清初 租调制 按户征粮纳绢 租庸调制 两税法 一条鞭法 摊丁入亩 可以庸代役 按土地和财产收税 取消人头税 按亩征收银两 ①人丁为主→土地财产为主 ②人身控制逐渐松驰 ③税收种类减少 ④实物地租→货币地租 ⑤不定时→基本定时 三、赋税之变·取财有道 【第 7 课】 (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3 隋唐的制度建设 科举制:开放相宜政权 三省制:职权共享互制 两税法:松弛人身限制 皇权专制下的合理让渡!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第二单元】 课堂小结 ...可以说:唐代是中国历史上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一个最大的转捩中枢。 ...汉以后有唐,唐以后却再也没有像汉唐那样有声色,那样值得我们崇重欣羡的朝代或时期了,那也是值得我们警惕注意的。 ——钱穆 联系明清,须知:制度要变化与创新! 适时推翻制度迁就现实, 而非推翻现实迁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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