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精选高频考题44题·选择题
涉及考点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
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3-24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李某与杜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2020年,两人育有一子小李。2022年,小李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小李由杜某带回娘家抚养,在此期间,杜某拒绝让李某探视小李。李某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小李的抚养费。杜某多次催要抚养费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法院应支持杜某的诉讼请求
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李某因被拒绝探视小李,有权拒付抚养费
③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杜某无权拒绝李某探视儿子小李
④李某未履行对小李的教育和保护义务,违背了民法守法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姚某和妻子王某离婚,女儿芳芳随母亲生活,芳芳考入大学后每年学费及住宿费需5600元,要求父亲姚某支付,但姚某认为芳芳已满18周岁而拒绝支付,为此,王某提出要芳芳改为姓王。本案中( )
①姚某不再具有支付芳芳大学费用的法定义务
②是否改姓应由芳芳自己决定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部分消除
④姚某未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刘甲独生女刘女嫁给王某,刘甲与女儿女婿共同生活。刘女因车祸死亡,刘甲悲伤过度患了重病。王某再婚后,仍与刘甲生活在一起,请医送药,料理日常起居。刘甲去世,王某又为他送了终。刘乙以刘甲亲弟弟的名义要求继承刘甲的遗产。下列对信息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刘乙是刘甲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②刘乙没有给刘甲养老送终,故无继承权
③王某作为继承人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
④王某可作为刘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甲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有一个侄子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养子乙应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B.甲的弟弟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如果甲曾经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甲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长期靠甲的照顾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财产。
5.(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独居的王大爷退休没几年,便搬进养老院,几年前,写下亲笔遗嘱,表明自己一栋房产和50万元存款分别由定居国外的两个儿子继承。随后没多久,王大爷便因病住院,期间其生活均由养老院派护工照料,且院领导多次前来探望。出院后,王大爷与养老院签订养老协议,由养老院负责其生养死葬,去世后,自己财产赠与养老院。不久,王大爷在养老院的悉心照顾下安然离世,养老院为其办理了后事。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养老院凭养老协议可获赠王大爷的遗产
②遗赠抚养协议相互附有条件,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③王大爷的两个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④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成年意定监护,能够保障王大爷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3-24高二下·辽宁营口部分高中·期末)张某一生未婚且无儿无女,60岁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村委会照看张某基本生活,养老至寿终,张某去世全部遗产移交村委会。此后,村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张某去世后,张某的三个兄弟要求继承遗产,并与村委会产生争议。本案中( )
①张某的兄弟作为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会继承张某的遗产
②该协议属遗赠扶养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
③根据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村委会能继承张某遗产
④村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3-24高二下·辽宁营口部分高中·期末)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有监护子女财产的职责,子女过年的压岁钱父母可以自行支配
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应该平等继承遗产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也可以不赡养父母
④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8.(23-24高二下·辽宁大连·期末)张先生有两个姐姐,母亲早亡,父亲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父亲去世后,张先生赡养继母,其继母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下,通过遗嘱将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给予张先生。继母去世后,张先生共计可以继承这套房产的份额是( )
A.四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四分之三 D.全部
9.(23-24高二下·辽宁·期末)杨老先生和老伴育有一子,儿子一家常年在国外居住,二老有一套婚后房产和60万元存款。老伴去世后,杨老先生和居住较近的侄女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留给侄女,60万元留给儿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儿子常年不在杨老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其财产
②杨老先生的儿子对这套房产也有继承权,该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③成年意定监护应选择无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老人侄女无权担任
④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3-24高二下·辽宁·期末)王某与妻子徐某父母均已过世,育有一子王甲。婚后,王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19年,徐某去世。王甲远在国外工作,王某由临近的侄子王乙照顾。王某于2020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王乙。2023年6月,王某去世。王甲、王乙就王某的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甲和王乙都可获得该房产的部分份额
②基于遗赠抚养协议,王乙可获得该房产
③王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王某的遗产
④在徐某去世时王甲获得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11.(23-24高二下·辽宁·期末)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
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联合体·期末)周某(13周岁)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父亲的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李某经营的网络游戏,一周内购买充值道具、游戏币等累计花费1万余元。周某父亲一直忙于生意,无暇照顾周某,直到发现其充值多次后才加以制止。此后,周某父亲作为周某监护人多次向该网站申诉,要求退还充值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②因周某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其账号充值行为有效
③账号连续充值行为系周某自愿,网站无需返还周某充值的费用
④账号充值行为未经周某父亲同意或追认,周某的民事行为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联合体·期末)方某、赵某再婚后,一起将赵某的儿子小赵抚养成人。赵某去世后,小赵与方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只要方某不改嫁,小赵承担方某晚年一切生活用度。几年后,方某另嫁他人,但由于年老多病,生活困顿,遂要求小赵支付赡养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方某虽已改嫁,但她与小赵之间仍存在扶养关系
②该协议是对方某婚姻自由的限制,没有法律效力
③小赵赡养方某虽于法无据,但符合公序良俗
④方某若有其他赡养人,则小赵无需赡养方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珍惜婚姻关系
14.(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联合体·期末)甲男和乙女于2023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对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关于甲乙一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3-24高二下·辽宁葫芦岛第五高级中学·期末)小海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初一的小海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海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继子女的权利视同婚生子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23-24高二下·辽宁葫芦岛第五高级中学·期末)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中国人十分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在对子女的教育上,有些父母采用棍榉教育,强调“棒打出孝子,娇养忤逆儿”。这一观点( )
①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看到了合理惩戒对子女教育的必要性
③是错误认识,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
④没有认识到出格的惩戒可能导致虐待子女现象的发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7.(23-24高二下·辽宁抚顺六校协作体·期末)甲、乙登记结婚,婚后购有一套商品房,但房产证上只有甲的名字,丙是甲与乙的独生子。甲在生病期间留下遗嘱。遗嘱表示,房产全部留给丙,20万元家庭存款一半留给老伴乙,一半留给丙。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甲与乙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若20万元家庭存款是甲的工资,则该遗嘱有效
③甲应该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
④甲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对该房产享有完全处置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1923年,芮老太与朱老伯结婚,婚后生有两子朱大、朱二。1974年朱老伯去世后,两个儿子对其母亲态度恶劣粗暴,朱大把床铺扔出不让住,朱二将母亲赶出家门。后芮老太被陈老伯收留并于1989年二人登记结婚,当时陈老伯有一13岁的儿子小陈。婚后,芮老太与陈老伯共同建造和购买房产两套。陈老伯去世后,小陈为芮老太养老送终。芮老太去世后,没有其他更多遗产。朱大、朱二就这两套房产的继承问题与小陈产生纠纷,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此案中( )
①对于芮老太的遗产法院可以判决朱大朱二没有继承份额
②两套房屋作为芮老太遗产小陈可以以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③芮老太生前可以立遗嘱规定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小陈继承
④双方也可以就该纠纷在达成仲裁协议的基础上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23-24高二下·辽宁五校联考·期末)陈某与李某育有两女(李甲、李乙)和一子(李丙)。陈某去世后,李某独自居住在夫妻共同房产内。因李乙经常照顾李某,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帮忙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继承。李某去世后,李甲和李丙将李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平分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为家庭和睦,该纠纷可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李乙有权依据遗嘱继承房产
③李乙对陈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
④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3-24高二下·辽宁五校联考·期末)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一制度( )
①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
②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
④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3-24高二下·吉林通化梅河口第五中学·期末)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 月去世。在该事例中( )
①赵小华享有继承江某全部遗产的权利
②小赵放弃继承权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
③江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④供养协议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条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3-24高二下·吉林吉林友好学校·期末)下列对漫画中所涉及的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①继子女只有履行赡养义务才能有继承权
②根据亲疏关系,继子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④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23-24高二下·吉林普通高中G6教考联盟·期末)张某与女儿秦某签订赠与合同,同时约定保留自己有生之年在此房屋内永久性居住的权利、秦某对张某尽赡养义务。二人于同日将房屋过户,但未办理居住权登记。办理过户后不久,秦某又与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知晓后向法院起诉,主张秦某未履行赡养义务且将涉案房屋出售,要求撤销赠与。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涉案房屋已过户登记,张某主张不予支持
②秦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赠与合同可撤销
③秦某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可以自由转让
④该房屋涉产权纠纷,朱某无法取得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4.(23-24高二下·吉林普通高中G6教考联盟·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16年登记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3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8万元赔偿金,收得亲友慰问金4万元。因伤势过重,甲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见证下留下打印遗嘱将婚前房产留给乙,之后甲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日期。后甲医治无效死亡。甲父母健在且与乙有一女,夫妻有80万元存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30万元
②乙可继承部分房产和15万元遗产
③赔偿金、慰问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乙可继承一套房产和15.5万元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23-24高二下·吉林白山盟校·期末)赵某有一儿一女,中年丧妻,女儿远嫁。2018年。赵某进城到儿子家养老,当年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产由儿子继承。因儿媳不孝,赵某于2020年回老家居住,请侄子照顾自己。2022年,赵某认为侄子照顾自己细心尽力,又自书一份合法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房产归侄子所有,全部存款由儿女平分。赵某去世后,其子与侄子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侄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B.应以自书遗嘱为准,侄子应该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C.依据自书遗嘱内容,侄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
D.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赵某的存款和房产应由其子继承
26.(23-24高二下·吉林梅河口第五中学·期末)李老夫妇曾立下公证遗嘱,其名下房产由次子李二继承,老两口后来被李二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两位老人与大儿媳妇顾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顾某照料二老生活并负责料理后事。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顾某作为儿媳负有赡养老人义务,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②儿媳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双方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③协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有遗赠扶养协议不一定能接受遗产
④抚养协议比公证遗嘱更有法律效力,李二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27.(23-24高二下·吉林通化三区九校·期末)曹大爷生前是独居老人,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居委会负责曹大爷生活、养老至寿终,曹大爷的动产及不动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在被居委会照料16年后,曹大爷寿终正寝。四名曹大爷的子女,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曹大爷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②居委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遗产纠纷
③居委会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居委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老人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8.(23-24高二下·黑龙江大庆大庆中学·期末)老张和妻子刘某有一个在读初二的女儿,老张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认为女儿迟早要嫁人,便不再支付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而要求女儿打工挣钱。后来老张和刘某关系交恶,担心自己患病后受到妻子虐待,希望由自己多年好友谢某担任自己的监护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老张重男轻女,女儿成年后不必为老张养老送终
②老张应对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
③谢某要成为老张意定监护人,需要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
④谢某某若成为老张的意定监护人,可以自主处置老张的财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9.(23-24高二下·黑龙江佳木斯三校联考·期末)杨某只有儿子一位亲人,儿子多年未与杨某来往且未尽孝。邻居张某夫妇二人给予了杨某很多照顾,来往较多。此后,杨某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口头表示将房屋遗赠给张某的儿子,张某夫妇及几位医护人员在场见证。杨某去世后,杨某儿子与张某儿子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儿子和杨某虽无血缘关系,但可以拥有其房产
②应尊重杨某的意愿,因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③此口头遗嘱无效,杨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④杨某儿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除房屋外其他财产可由杨某儿子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0.(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三中学校·期末)老赵与老宋结婚已有40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甲和女儿乙。2020年,甲和丙结婚后育有一子丁。2022年3月,老赵家的旧房(夫妻共同所有)在城中村改造中置换到6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登记在户主老赵的名下。2023年女儿乙出嫁,与同城戊结婚。2024年6月,老赵突发疾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在老赵过世后,老宋和儿子、儿媳共同生活。老宋和家人们为房产的继承问题产生争论,你认为下列表述合理的是( )
①甲、乙、丙、丁、戊,他们都是法定继承人
②老宋、甲、乙是法定继承人,他们各继承1套回迁房
③老宋可以得到4套回迁房
④老宋和丁可多继承,民法典规定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31.(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冈实验中学校·期末)老刘共育有两个儿子,老伴过世后,老刘一直由小儿子照顾,而大儿子很少照顾老刘。老刘打算将名下的财产留给小儿子,便找了邻居代书写下遗嘱,邻居和小儿子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按印。老刘过世后,两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遗嘱无效,小儿子不能作为见证人
②该遗嘱有效,代书遗嘱有邻居作为见证人
③两个儿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小儿子可多分遗产
④应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分配财产,两个儿子均等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四中学校·期末)个体户甲因经营不善,欠贷款7000元,病逝后,留下一些杂货,价值约5000元。甲有一个儿子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不承担偿还贷款7000元的义务
②乙可以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偿还贷款7000元的义务
③乙应当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并偿还贷款7000元
④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但应偿还贷款5000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③
33.(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四中学校·期末)甲、乙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父)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子(两套房子的权属人原登记为乙,共有(用)人为丙,产权双方各占50%)。一年后,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下列对材料解读正确的是( )
①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
②乙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③房屋不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其产权不涉及甲
④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4.(23-24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于某与高某婚后生育一子高某某(未成年)。因感情不和,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付清全部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某所有。后于某向法院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改为由法院依法分割房产,高某则坚决表示反对。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于某撤销赠与行为有违民法典诚信原则 ②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重新分割
③于某与高某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于某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5.(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居住在一起的王某和李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蒋某和王某在离婚诉讼期间王某父亲去世,王某继承的遗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蒋某在婚前的银行存款,其产生的利息在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④蒋某和王某离婚后需将其共同拥有的汽车,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切割成一人一半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36.(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郊联体·期末)李先生是一位作家,张女士是事业单位员工。2018年6月,李先生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张女士获得外祖父母遗赠的住房一套。2021年3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口头约定万一婚姻关系破裂商品房归男方李先生所有。2023年12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一方提出离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法院裁判离婚,需要在三十日后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②张女士通过遗赠获得的住房和双方购买的商品房均属于李先生和张女士共同财产
③通过遗赠获得的住房属于张女士所有,双方约定的商品房归李先生所有
④李先生2018年2月创作发表作品,2018年7月取得的稿酬归李先生和张女士共同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7.(23-24高二下·辽宁大连·期末)婚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 )
①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②享有相同权利,履行对等义务
③平均分摊家务劳动与各类支出
④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38.(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末)刘某老伴去世的早,膝下有两个子女,女儿因车祸丧失生活能力,远在国外的儿子聘请保姆照顾刘某,保姆十几年尽心尽力。刘某清醒时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注明了年月日。遗嘱写明自己郊区的一套房子由保姆继承,市区的一套房子和50万元由儿子继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刘某儿子需要依法登记才能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B.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保姆能获得郊区的房子
C.刘某所立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D.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9.(23-24高二下·辽宁葫芦岛第五高级中学·期末)网传“一对初中生办婚宴”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网传视频中两人均未成年,两人于2023年9月相识,2024年3月,经双方家长私下商议,按照农村风俗组织两家共同就餐,即举办了所谓的“仪式”。对该事件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双方遵循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②双方关系是无效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构解除夫妻关系
③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登记程序
④双方监护人应增强法治观念,履行好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0.(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联合体·期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 )
①从结婚时起婚姻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同居期间的收入不形成共有财产
③当事人所生子女只能随父姓
④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1.(23-24高二下·辽宁鞍山·期末)彩礼源于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作为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近年来,高额彩礼问题频上热搜,引起广泛关注。对此,看法正确的是( )
①彩礼的金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纯属个人自由
②以给付高额彩礼为结婚先决条件,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
③遏制高额彩礼需要通过移风易俗,慢慢扭转人们的观念
④高额彩礼体现男方对女方的态度,蕴含对婚姻的良好祝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23-24高二下·吉林梅河口第五中学·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0年6月,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2020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甲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慰问金1万多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因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④甲受伤后获得的礼金是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3.(23-24高二下·吉林通化三区九校·期末)2022年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居住在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住房里,婚后小孩出生办宴席收取礼金5万元,王先生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小孩满月时李父将一套别墅赠与李女士,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别墅只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不接受此项条款而引发家庭矛盾,并在小孩6个月时提出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共同居住的住房属于王先生个人财产
②王先生提出离婚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③股票投资7万元收入属于王先生个人财产
④办宴席收取的礼金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4.(23-24高二下·黑龙江佳木斯三校联考·期末)阿国(男)与阿香(女)于2007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21年9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届满,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一套自建楼房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婚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2022年7月,阿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案涉楼房系婚前所建,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是其在离婚时赠与阿香的,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将楼房确定归其所有。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国的要求若得到阿香同意,阿国可以获取房屋所有权
②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具有约束力,阿国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法院不应再受理阿国的起诉
④涉案楼房为婚前所建,不因约定而改变房子的属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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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精选高频考题44题·选择题
涉及考点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
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3-24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李某与杜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2020年,两人育有一子小李。2022年,小李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小李由杜某带回娘家抚养,在此期间,杜某拒绝让李某探视小李。李某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小李的抚养费。杜某多次催要抚养费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法院应支持杜某的诉讼请求
②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李某因被拒绝探视小李,有权拒付抚养费
③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杜某无权拒绝李某探视儿子小李
④李某未履行对小李的教育和保护义务,违背了民法守法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李某拒绝支付小李的抚养费的做法违反法律要求,法院应支持杜某催要抚养费的诉讼请求,①正确。
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李某不能因被拒绝探视就拒付抚养费,②不选。
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李某与小李的父子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杜某无权拒绝李某探视儿子小李,③正确。
④:题干中李某拒绝支付小李的抚养费,而不是未履行对小李的教育和保护义务,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姚某和妻子王某离婚,女儿芳芳随母亲生活,芳芳考入大学后每年学费及住宿费需5600元,要求父亲姚某支付,但姚某认为芳芳已满18周岁而拒绝支付,为此,王某提出要芳芳改为姓王。本案中( )
①姚某不再具有支付芳芳大学费用的法定义务
②是否改姓应由芳芳自己决定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因父母离婚而部分消除
④姚某未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芳芳考入大学后要求父亲姚某支付学费及住宿费,但此时芳芳已满18周岁,且高中已经毕业,本案中姚某不再具有支付芳芳大学费用的法定义务,当然,出于中国的传统习惯,姚某具有支付大学费用的道德义务,①符合题意。
②:公民享有姓名权,可以依照法律变更自己的姓名,是否改姓应由芳芳自己决定,②符合题意。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③表述错误。
④: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对未成年子女,题干中芳芳已满18周岁,是成年人,且题干中不能体现姚某对未成年的芳芳是否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④不合题意。
故本题选A。
3.(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刘甲独生女刘女嫁给王某,刘甲与女儿女婿共同生活。刘女因车祸死亡,刘甲悲伤过度患了重病。王某再婚后,仍与刘甲生活在一起,请医送药,料理日常起居。刘甲去世,王某又为他送了终。刘乙以刘甲亲弟弟的名义要求继承刘甲的遗产。下列对信息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刘乙是刘甲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
②刘乙没有给刘甲养老送终,故无继承权
③王某作为继承人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
④王某可作为刘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材料中王某是刘甲的女婿,在刘女意外死亡后,王某仍对刘甲尽到了赡养义务,养老送终,可以作为刘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将王某作为继承人也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③④符合题意。
①②:刘乙作为刘甲的弟弟,是遗产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且没有给刘甲养老送终不是有无继承权的原因,①②观点错误。
故本题选D。
4.(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甲膝下无子女,后将乙收为养子。甲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有一个侄子因下肢瘫痪长期由其照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养子乙应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B.甲的弟弟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C.如果甲曾经贩卖毒品有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D.甲的侄子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长期靠甲的照顾生活,可以分给其适当的财产。
【答案】D
【详解】A: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养子女同生子女具有同样的地位,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表述错误。
B:甲的弟弟应为第二顺序继承人,B表述错误。
C:能够作为遗产继承的必须是合法的财产,贩毒收益属于非法所得不得继承,C表述错误。
D: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D表述正确。
故本题选D。
5.(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独居的王大爷退休没几年,便搬进养老院,几年前,写下亲笔遗嘱,表明自己一栋房产和50万元存款分别由定居国外的两个儿子继承。随后没多久,王大爷便因病住院,期间其生活均由养老院派护工照料,且院领导多次前来探望。出院后,王大爷与养老院签订养老协议,由养老院负责其生养死葬,去世后,自己财产赠与养老院。不久,王大爷在养老院的悉心照顾下安然离世,养老院为其办理了后事。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养老院凭养老协议可获赠王大爷的遗产
②遗赠抚养协议相互附有条件,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
③王大爷的两个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④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成年意定监护,能够保障王大爷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该协议双方自愿订立,且养老院守约履行,故养老院凭养老协议可获赠王大爷的遗产,①正确。
②:遗赠抚养协议相互附有条件,体现了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②正确。
③:在没有遗嘱情况下按法定继承两个儿子拥有继承权,但王大爷与养老院签订养老协议,由养老院负责其生养死葬,去世后,自己财产赠与养老院,应满足王大爷意愿,遗赠扶养效力优先,③错误。
④: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23-24高二下·辽宁营口部分高中·期末)张某一生未婚且无儿无女,60岁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村委会照看张某基本生活,养老至寿终,张某去世全部遗产移交村委会。此后,村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张某去世后,张某的三个兄弟要求继承遗产,并与村委会产生争议。本案中( )
①张某的兄弟作为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会继承张某的遗产
②该协议属遗赠扶养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
③根据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村委会能继承张某遗产
④村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本案中张某与村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其中约定张某去世全部遗产移交村委会,此后,村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因此张某的财产归村委会,张某的兄弟无法继承张某的遗产,①不符合题意。
②④: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本案中张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有效,村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②④符合题意。
③:根据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村委会接受遗赠,而不是继承张某遗产,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7.(23-24高二下·辽宁营口部分高中·期末)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有监护子女财产的职责,子女过年的压岁钱父母可以自行支配
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应该平等继承遗产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也可以不赡养父母
④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父母有监护子女财产的职责,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子女过年的压岁钱父母不可以自行支配,①错误。
②④:父母和子女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之间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行使继承权时,男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地位是平等的。②④正确。
③: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必须履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不可以不赡养父母,③错误。
故本题选C。
8.(23-24高二下·辽宁大连·期末)张先生有两个姐姐,母亲早亡,父亲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父亲去世后,张先生赡养继母,其继母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下,通过遗嘱将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给予张先生。继母去世后,张先生共计可以继承这套房产的份额是( )
A.四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四分之三 D.全部
【答案】C
【详解】ABCD: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一半的产权归张先生的父亲。父亲去世后,兄妹3人与继母每人继承1/8的产权,继母拥有5/8的产权,根据继母的遗嘱,继母去世后其全部产权归张先生,且遗嘱合法有效,因此,张先生继承的这套房产的份额为3/4,C符合题意,AB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9.(23-24高二下·辽宁·期末)杨老先生和老伴育有一子,儿子一家常年在国外居住,二老有一套婚后房产和60万元存款。老伴去世后,杨老先生和居住较近的侄女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留给侄女,60万元留给儿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儿子常年不在杨老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其财产
②杨老先生的儿子对这套房产也有继承权,该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③成年意定监护应选择无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老人侄女无权担任
④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其财产,①错误。
②:婚后的房产和存款有部分属于老伴,老伴去世后杨老先生和儿子均有权继承老伴所属的财产,因此杨老先生的儿子对这套房产也有继承权,该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②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的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所以老人侄女有权担任,③错误。
④:监护协议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0.(23-24高二下·辽宁·期末)王某与妻子徐某父母均已过世,育有一子王甲。婚后,王某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自己名下。2019年,徐某去世。王甲远在国外工作,王某由临近的侄子王乙照顾。王某于2020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王乙。2023年6月,王某去世。王甲、王乙就王某的房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甲和王乙都可获得该房产的部分份额
②基于遗赠抚养协议,王乙可获得该房产
③王乙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获得王某的遗产
④在徐某去世时王甲获得房屋四分之一的份额
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②④:婚后,王某购买一套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登记在自己名下但有徐某的一半。徐某去世属于她的那部分房产应分给王某及王甲,故王某拥有房产的四分之三,王甲拥有房产的四分一之一。王某于2020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王乙,只能是赠与属于王某的那部分财产,故王甲和王乙都可获得该房产的部分份额,①④符合题意,②不符合题意。
③:王乙虽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王某于2020年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名下房产赠与王乙,属于遗赠具有法律效力,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1.(23-24高二下·辽宁·期末)李某与张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不久李某外出打工,张某独自在家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李某在打工期间认识了孤儿王某,两人共同经营一家文具店,日久生情并生下龙凤胎小米和小花。2021年1月两人遭遇车祸,王某当场死亡,李某在重症监护室5个月后离世,留下文具店经营所得20万元与老家房子一套,两人生前均未写遗嘱。本案( )
①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
②张某能继承2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③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构成遗弃
④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和王某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此王某的遗产分割无需保留李某的份额,①说法正确。
②:张某和李某于2017年结婚登记,文具店经营所得的20万元是属于李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李某死亡后,李某可分得十万元,又因李某王某未写遗嘱,因此李某和妻子各得五万,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此外,李某老家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但张某照顾李某年迈的父母尽到了赡养义务,可参与房屋分配,张某能继承1万元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遗弃罪是指夫妻双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张某与小米小花之间不存在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张某若对小米小花不管不问不构成遗弃,③说法错误。
④:小米作为李某的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包括5万元文具店经营所得和部分房产,李某的遗产五万元需要李某妻子、李某父母和龙凤胎小米和小花共同继承,每人分得1万元,王某的遗产10万元,小米和小花各得5万元,因此,小米能继承6万元遗产及房屋的部分,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B。
12.(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联合体·期末)周某(13周岁)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父亲的手机号码注册并登录李某经营的网络游戏,一周内购买充值道具、游戏币等累计花费1万余元。周某父亲一直忙于生意,无暇照顾周某,直到发现其充值多次后才加以制止。此后,周某父亲作为周某监护人多次向该网站申诉,要求退还充值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应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
②因周某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其账号充值行为有效
③账号连续充值行为系周某自愿,网站无需返还周某充值的费用
④账号充值行为未经周某父亲同意或追认,周某的民事行为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周某父亲一直忙于生意,无暇照顾周某,表明父母应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①说法正确。
②:周某(13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较大金额的充值民事行为需要其监护人同意或追认,因此周某充值购买游戏币的民事行为无效,其账号充值行为有效说法错误,②排除。
③:周某(13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购买游戏币的民事行为无效,网站需返还周某充值的费用,③说法错误。
④:周某(13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较大金额的充值民事行为需要其监护人同意或追认,因此周某充值购买游戏币的民事行为无效,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3.(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联合体·期末)方某、赵某再婚后,一起将赵某的儿子小赵抚养成人。赵某去世后,小赵与方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只要方某不改嫁,小赵承担方某晚年一切生活用度。几年后,方某另嫁他人,但由于年老多病,生活困顿,遂要求小赵支付赡养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方某虽已改嫁,但她与小赵之间仍存在扶养关系
②该协议是对方某婚姻自由的限制,没有法律效力
③小赵赡养方某虽于法无据,但符合公序良俗
④方某若有其他赡养人,则小赵无需赡养方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小赵由其继母方某抚养长大,二人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这种关系不因继父母的婚姻关系的变更而解除。按照法律要求,小赵应对方某承担赡养义务,①正确。
②:我国公民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婚姻自由。小赵与方某签订的协议书是对方某婚姻自由的干涉和限制,与法律规定相抵触,因此是无效的,②正确。
③:小赵赡养方某既符合公序良俗,也是法律要求的,不能说“于法无据”,③排除。
④:方某若有其他赡养人,小赵也要承担对方某的赡养义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A。考点
2
珍惜婚姻关系
14.(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联合体·期末)甲男和乙女于2023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对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关于甲乙一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投资属于共同财产,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共同财产,②错误。
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③错误。
④:婚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并且未声明只归一方所有,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5.(23-24高二下·辽宁葫芦岛第五高级中学·期末)小海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初一的小海退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海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③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继子女的权利视同婚生子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初一属于义务教育阶段。我国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要让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继子女的权利视同婚生子女。因此,小海继父让小海退学是违法行为,①④符合题意。
②:题干没有涉及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问题,②不符合题意。
③:题干没有涉及遗弃未成年子女的问题,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6.(23-24高二下·辽宁葫芦岛第五高级中学·期末)古人云:“养不教,父之过。”中国人十分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在对子女的教育上,有些父母采用棍榉教育,强调“棒打出孝子,娇养忤逆儿”。这一观点( )
①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看到了合理惩戒对子女教育的必要性
③是错误认识,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
④没有认识到出格的惩戒可能导致虐待子女现象的发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合理的棍榉教育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①错误。
②④:强调“棒打出孝子,娇养忤逆儿”,这一观点看到了合理惩戒对子女教育的必要性,但没有认识到出格的惩戒可能导致虐待子女现象的发生,②④符合题意。
③:强调“棒打出孝子,娇养忤逆儿”,这一观点看到了合理惩戒对子女教育的必要性,有一定的合理性,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7.(23-24高二下·辽宁抚顺六校协作体·期末)甲、乙登记结婚,婚后购有一套商品房,但房产证上只有甲的名字,丙是甲与乙的独生子。甲在生病期间留下遗嘱。遗嘱表示,房产全部留给丙,20万元家庭存款一半留给老伴乙,一半留给丙。根据我国法律,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甲与乙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若20万元家庭存款是甲的工资,则该遗嘱有效
③甲应该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
④甲是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对该房产享有完全处置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甲与乙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是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若20万元家庭存款是甲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20万元家庭存款一半留给老伴乙,一半留给丙”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②错误。
③: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甲应该将其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③正确。
④: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甲对该房产没有完全处置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8.1923年,芮老太与朱老伯结婚,婚后生有两子朱大、朱二。1974年朱老伯去世后,两个儿子对其母亲态度恶劣粗暴,朱大把床铺扔出不让住,朱二将母亲赶出家门。后芮老太被陈老伯收留并于1989年二人登记结婚,当时陈老伯有一13岁的儿子小陈。婚后,芮老太与陈老伯共同建造和购买房产两套。陈老伯去世后,小陈为芮老太养老送终。芮老太去世后,没有其他更多遗产。朱大、朱二就这两套房产的继承问题与小陈产生纠纷,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此案中( )
①对于芮老太的遗产法院可以判决朱大朱二没有继承份额
②两套房屋作为芮老太遗产小陈可以以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③芮老太生前可以立遗嘱规定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小陈继承
④双方也可以就该纠纷在达成仲裁协议的基础上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芮老太的两名亲生儿子,对其母亲态度恶劣粗暴,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均未履行赡养义务,依法应当不分财产,①符合题意。
②:两套房屋为芮老太与陈老伯的夫妻共同财产,并非都是芮老太的遗产,②说法错误。
③:小陈为芮老太的继子,对芮老太尽了最主要的赡养义务,芮老太生前可以立遗嘱规定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小陈继承,③符合题意。
④: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9.(23-24高二下·辽宁五校联考·期末)陈某与李某育有两女(李甲、李乙)和一子(李丙)。陈某去世后,李某独自居住在夫妻共同房产内。因李乙经常照顾李某,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帮忙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继承。李某去世后,李甲和李丙将李乙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平分房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为家庭和睦,该纠纷可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
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李乙有权依据遗嘱继承房产
③李乙对陈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
④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①错误。
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帮忙代书的遗嘱无效,②错误。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乙对陈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多分遗产,③正确。
④: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上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0.(23-24高二下·辽宁五校联考·期末)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这一制度( )
①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
②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③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
④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导致对老年人自主决定权的限制,但可以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保障,①③说法正确。
②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以书面形式确立自己的监护人,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②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21.(23-24高二下·吉林通化梅河口第五中学·期末)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 月去世。在该事例中( )
①赵小华享有继承江某全部遗产的权利
②小赵放弃继承权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
③江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
④供养协议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条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依据供养协议约定,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获得,且赵小华不是江某的法定继承人,不能以继承的方式获得其遗产,可以获得遗赠,①错误。
②:小赵放弃继承权的约定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②错误。
③④: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中约定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这份协议中有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条款,使江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保障,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2.(23-24高二下·吉林吉林友好学校·期末)下列对漫画中所涉及的现象认识正确的是( )
①继子女只有履行赡养义务才能有继承权
②根据亲疏关系,继子女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③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④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是否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而非履行赡养义务,①排除。
②: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②说法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有利于家庭的安宁幸福,③正确。
④:漫画中,平时都是继子照顾继父,可以认定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3.(23-24高二下·吉林普通高中G6教考联盟·期末)张某与女儿秦某签订赠与合同,同时约定保留自己有生之年在此房屋内永久性居住的权利、秦某对张某尽赡养义务。二人于同日将房屋过户,但未办理居住权登记。办理过户后不久,秦某又与朱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知晓后向法院起诉,主张秦某未履行赡养义务且将涉案房屋出售,要求撤销赠与。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涉案房屋已过户登记,张某主张不予支持
②秦某未尽赡养义务,因此赠与合同可撤销
③秦某已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可以自由转让
④该房屋涉产权纠纷,朱某无法取得所有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即使房屋过户登记,张某也有权根据合同约定主张权利,①排除。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②正确。
③:虽然秦某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由于赠与合同中约定了张某有生之年在此房屋内永久性居住的权利、秦某对张某尽赡养义务,这是合同的一部分,秦某在转让房屋时需要考虑到这一约定,不能自由转让,③排除。
④:由于张某主张撤销赠与,这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在产权纠纷未解决之前,朱某无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任何转让行为都可能受到赠与合同中约定的限制,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4.(23-24高二下·吉林普通高中G6教考联盟·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16年登记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3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8万元赔偿金,收得亲友慰问金4万元。因伤势过重,甲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见证下留下打印遗嘱将婚前房产留给乙,之后甲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日期。后甲医治无效死亡。甲父母健在且与乙有一女,夫妻有80万元存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30万元
②乙可继承部分房产和15万元遗产
③赔偿金、慰问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乙可继承一套房产和15.5万元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材料中80万元与4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18万及婚前购置的房屋是甲的个人财产,所以甲的现金遗产60万元,由父、母、女儿、乙作为第 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是:60万元分成4份=15*2=30万元,①正确。
②:乙根据法定继承可得15万元现金遗产,根据甲的打印遗嘱,可获得甲婚前购置的房屋,②正确。
③:赔偿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慰问金属于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乙可继承遗嘱中的房产和15万元遗产。如果有其他房产,乙也可继承一部分,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5.(23-24高二下·吉林白山盟校·期末)赵某有一儿一女,中年丧妻,女儿远嫁。2018年。赵某进城到儿子家养老,当年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产由儿子继承。因儿媳不孝,赵某于2020年回老家居住,请侄子照顾自己。2022年,赵某认为侄子照顾自己细心尽力,又自书一份合法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房产归侄子所有,全部存款由儿女平分。赵某去世后,其子与侄子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侄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B.应以自书遗嘱为准,侄子应该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C.依据自书遗嘱内容,侄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
D.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赵某的存款和房产应由其子继承
【答案】C
【详解】A: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A说法错误。
BC: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而是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B说法错误,C说法正确。
D: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2022年的自书遗嘱是最后遗嘱,应以自书遗嘱为准,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6.(23-24高二下·吉林梅河口第五中学·期末)李老夫妇曾立下公证遗嘱,其名下房产由次子李二继承,老两口后来被李二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两位老人与大儿媳妇顾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顾某照料二老生活并负责料理后事。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顾某作为儿媳负有赡养老人义务,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②儿媳不属于公婆的法定继承人,双方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③协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有遗赠扶养协议不一定能接受遗产
④抚养协议比公证遗嘱更有法律效力,李二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顾某是李老夫妇的儿媳,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遗赠抚养协议有效,①错误。
②:我国法定继承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不包括儿媳,但是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②正确。
③:因为协议约定了权利和义务,该组织或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否则不能接受遗产,③正确。
④:李老夫妇立下的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该遗嘱继承与遗赠扶养协议不冲突,都具有法律效力,李二仍有继承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7.(23-24高二下·吉林通化三区九校·期末)曹大爷生前是独居老人,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居委会负责曹大爷生活、养老至寿终,曹大爷的动产及不动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在被居委会照料16年后,曹大爷寿终正寝。四名曹大爷的子女,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曹大爷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②居委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遗产纠纷
③居委会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居委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老人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曹大爷子女不应当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
②:居委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遗产纠纷,②正确。
③:被居委会照料16年后,曹大爷去世,居委会尽到了照料曹大爷日常生活并为其养老送终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③正确。
④: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居委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老人的遗产,居委会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8.(23-24高二下·黑龙江大庆大庆中学·期末)老张和妻子刘某有一个在读初二的女儿,老张重男轻女思想严重,认为女儿迟早要嫁人,便不再支付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而要求女儿打工挣钱。后来老张和刘某关系交恶,担心自己患病后受到妻子虐待,希望由自己多年好友谢某担任自己的监护人。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由于老张重男轻女,女儿成年后不必为老张养老送终
②老张应对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
③谢某要成为老张意定监护人,需要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
④谢某某若成为老张的意定监护人,可以自主处置老张的财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成年后不必为老张养老送终”的说法错误,故①排除。
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扶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认为女儿迟早要嫁人,便不再支付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这说明老张应对自己未成年的女儿履行抚养教育的义务,故②符合题意。
③: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如果谢某要成为老张意定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故③符合题意。
④:我国法律规定,监护人没有权利分配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谢某某若成为老张的意定监护人,也不拥有对老张财物的所有权,不可以自主处置,故④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C。
29.(23-24高二下·黑龙江佳木斯三校联考·期末)杨某只有儿子一位亲人,儿子多年未与杨某来往且未尽孝。邻居张某夫妇二人给予了杨某很多照顾,来往较多。此后,杨某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口头表示将房屋遗赠给张某的儿子,张某夫妇及几位医护人员在场见证。杨某去世后,杨某儿子与张某儿子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儿子和杨某虽无血缘关系,但可以拥有其房产
②应尊重杨某的意愿,因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③此口头遗嘱无效,杨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④杨某儿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除房屋外其他财产可由杨某儿子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杨某的口头遗嘱有几位医护人员在场见证,因而有效,张某儿子可以拥有其房产,①正确,③错误。
②:本案中,杨某口头表示将房屋遗赠给张某的儿子,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②不选。
④:杨某只有儿子一位亲人,因而杨某儿子是唯一合法继承人;杨某口头表示将房屋遗赠给张某的儿子,且合法有效,因此,除房屋外其他财产可由杨某儿子继承。综上,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0.(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三中学校·期末)老赵与老宋结婚已有40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甲和女儿乙。2020年,甲和丙结婚后育有一子丁。2022年3月,老赵家的旧房(夫妻共同所有)在城中村改造中置换到6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登记在户主老赵的名下。2023年女儿乙出嫁,与同城戊结婚。2024年6月,老赵突发疾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在老赵过世后,老宋和儿子、儿媳共同生活。老宋和家人们为房产的继承问题产生争论,你认为下列表述合理的是( )
①甲、乙、丙、丁、戊,他们都是法定继承人
②老宋、甲、乙是法定继承人,他们各继承1套回迁房
③老宋可以得到4套回迁房
④老宋和丁可多继承,民法典规定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C
【详解】①:老宋作为老赵的配偶,甲、乙作为老赵的子女,都是老赵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丙、丁、戊不是法定继承人,①排除。
②③:6套回迁房是老赵与老宋夫妻共同所有旧房在城中村改造中置换的,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赵与老宋各得3套,老赵过世,老宋、甲、乙作为法定继承人,他们各继承1套回迁房,老宋一共可以得到4套回迁房,②③符合题意。
④:丁作为老赵的孙子,依据法律规定,丁不是老赵的法定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31.(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冈实验中学校·期末)老刘共育有两个儿子,老伴过世后,老刘一直由小儿子照顾,而大儿子很少照顾老刘。老刘打算将名下的财产留给小儿子,便找了邻居代书写下遗嘱,邻居和小儿子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字按印。老刘过世后,两个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遗嘱无效,小儿子不能作为见证人
②该遗嘱有效,代书遗嘱有邻居作为见证人
③两个儿子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小儿子可多分遗产
④应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分配财产,两个儿子均等继承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才能生效,小儿子与老刘存在利害关系,不能作为见证人,①正确。
②: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才能生效,该遗嘱相当于只有邻居一个见证人,故该遗嘱无效,②错误。
③:老伴过世后,老刘一直由小儿子照顾,当存在未尽到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时,可以不均等分配,故小儿子可多分遗产,③正确。
④:老伴过世后,老刘一直由小儿子照顾,当存在未尽到扶养义务的继承人时,可以不均等分配,故小儿子可多分遗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A 。
32.(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四中学校·期末)个体户甲因经营不善,欠贷款7000元,病逝后,留下一些杂货,价值约5000元。甲有一个儿子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不承担偿还贷款7000元的义务
②乙可以放弃继承权,不承担偿还贷款7000元的义务
③乙应当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并偿还贷款7000元
④乙有权继承甲的遗产5000元,但应偿还贷款5000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②③
【答案】B
【详解】①③: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接受遗产继承,应当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遗产债务。①③错误。
②④:依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也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如果放弃继承,可以不承担遗产债务;如果接受继承,则应当在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遗产债务。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3.(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四中学校·期末)甲、乙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父)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子(两套房子的权属人原登记为乙,共有(用)人为丙,产权双方各占50%)。一年后,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下列对材料解读正确的是( )
①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
②乙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③房屋不涉及夫妻共有财产,其产权不涉及甲
④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③④:甲、乙系夫妻,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乙用家庭存款与丙(乙父)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房子,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因为乙的购房款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乙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应该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乙无权擅自处置共有产权房的产权,②④符合题意,③排除。
①: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合同,而乙与母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将自己名下房屋的50%的产权以1元的价格转让给母亲,两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不属于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且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是法定的,而不是将房屋产权赠予母亲表明子女有赡养义务,①不选。
故本题选C。
34.(23-24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于某与高某婚后生育一子高某某(未成年)。因感情不和,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付清全部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某所有。后于某向法院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改为由法院依法分割房产,高某则坚决表示反对。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于某撤销赠与行为有违民法典诚信原则 ②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重新分割
③于某与高某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于某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双方基于离婚进行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于某撤销赠与行为有违诚信原则,①③正确。
②:房产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此时双方已经离婚,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无正当理由,不能再重新分割,②不选。
④:于某和高某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于某无正当理由,不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协议,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5.(23-24高二下·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民族中学·期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居住在一起的王某和李某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蒋某和王某在离婚诉讼期间王某父亲去世,王某继承的遗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蒋某在婚前的银行存款,其产生的利息在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
④蒋某和王某离婚后需将其共同拥有的汽车,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切割成一人一半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答案】B
【详解】①:按照当地风俗生活在一起,属于同居关系,其财产属于个人财产,①错误。
②: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特别指定的除外,②正确。
③:婚前存款的利息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破坏财产本身价值及完整性,④不正确。
故本题选B。
36.(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郊联体·期末)李先生是一位作家,张女士是事业单位员工。2018年6月,李先生与张女士登记结婚。婚后,张女士获得外祖父母遗赠的住房一套。2021年3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商品房一套,口头约定万一婚姻关系破裂商品房归男方李先生所有。2023年12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一方提出离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法院裁判离婚,需要在三十日后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②张女士通过遗赠获得的住房和双方购买的商品房均属于李先生和张女士共同财产
③通过遗赠获得的住房属于张女士所有,双方约定的商品房归李先生所有
④李先生2018年2月创作发表作品,2018年7月取得的稿酬归李先生和张女士共同所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协议离婚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申请发给离婚证,而法院裁判离婚,不需要办理离婚证,只需持有离婚判决书,①错误。
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材料并未指出张女士通过遗赠获得的住房只归某一方所有,故该住房属于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果没有书面证据,口头约定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认可,所以二人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也属于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婚前创作发表的作品在婚后取得的稿费属于共同财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C。
37.(23-24高二下·辽宁大连·期末)婚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 )
①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②享有相同权利,履行对等义务
③平均分摊家务劳动与各类支出
④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④:根据民法典,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地行使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①④符合题意。
②: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②错误。
③: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③错误。
故本题选C。
38.(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期末)刘某老伴去世的早,膝下有两个子女,女儿因车祸丧失生活能力,远在国外的儿子聘请保姆照顾刘某,保姆十几年尽心尽力。刘某清醒时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注明了年月日。遗嘱写明自己郊区的一套房子由保姆继承,市区的一套房子和50万元由儿子继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刘某儿子需要依法登记才能取得所继承房屋的所有权
B.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所以保姆能获得郊区的房子
C.刘某所立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D.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答案】D
【详解】A: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A错误。
B: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本案中,刘某的遗嘱遗漏了因车祸丧失生活能力的女儿,违反了民法典关于“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规定,因此,在遗产份额重新分配的情况下,保姆不一定能获得郊区的房子,B错误。
C:刘某清醒时亲笔书写了一份遗嘱并签名,注明了年月日,这份遗嘱属于自书遗嘱,无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就能生效,C不选。
D:刘某女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因车祸丧失生活能力,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故D正确。
故本题选D。
39.(23-24高二下·辽宁葫芦岛第五高级中学·期末)网传“一对初中生办婚宴”的视频,引发网民关注。网传视频中两人均未成年,两人于2023年9月相识,2024年3月,经双方家长私下商议,按照农村风俗组织两家共同就餐,即举办了所谓的“仪式”。对该事件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双方遵循了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②双方关系是无效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构解除夫妻关系
③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登记程序
④双方监护人应增强法治观念,履行好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④:两人均未成年,未达到法定婚龄,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登记程序,该事件反映了双方监护人法律意识淡薄,③④符合题意。
①:双方的做法是错误的,违背了法律,①排除。
②:虽然双方关系是无效的,但由于双方没有登记结婚,因此不需要到婚姻登记机构解除夫妻关系,②排除。
故本题选D。
40.(23-24高二下·辽宁沈阳联合体·期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是( )
①从结婚时起婚姻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同居期间的收入不形成共有财产
③当事人所生子女只能随父姓
④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按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婚姻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①正确。
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因此无效婚姻期间的收入是否共有财产需具体分析,②错误。
③: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③错误。
④:按婚姻法规定,无效婚姻当事人之间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1.(23-24高二下·辽宁鞍山·期末)彩礼源于古代婚姻习俗中的“六礼”,作为婚嫁领域的传统习俗,有着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蕴含着两个家庭对“宜其室家”的美好愿望。但近年来,高额彩礼问题频上热搜,引起广泛关注。对此,看法正确的是( )
①彩礼的金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纯属个人自由
②以给付高额彩礼为结婚先决条件,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
③遏制高额彩礼需要通过移风易俗,慢慢扭转人们的观念
④高额彩礼体现男方对女方的态度,蕴含对婚姻的良好祝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彩礼的金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但不是“纯属个人自由”,①不选。
②: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不仅背离了彩礼的初衷,使给付方家庭因彩礼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以给付高额彩礼为结婚先决条件,是对婚姻自由的干涉,③正确。
③:国家倡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反对借婚姻索取高额财物,所以遏制高额彩礼需要通过移风易俗,慢慢扭转人们的观念,③说法正确。
④:不能盲目将彩礼多少视为衡量爱情的标准,高额彩礼并不是保障家庭幸福的秘笈,反而可能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④不选。
故本题选C。
42.(23-24高二下·吉林梅河口第五中学·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0年6月,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2020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甲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慰问金1万多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甲因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④甲受伤后获得的礼金是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甲男与乙女于2020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甲婚前的房屋属于甲的个人财产,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正确。
②: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乙婚后继承的房屋是乙的个人财产,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②说法错误。
③:甲在一次车祸中,造成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这属于甲的个人财产,③说法正确。
④:甲受伤后获得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43.(23-24高二下·吉林通化三区九校·期末)2022年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居住在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住房里,婚后小孩出生办宴席收取礼金5万元,王先生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小孩满月时李父将一套别墅赠与李女士,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别墅只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不接受此项条款而引发家庭矛盾,并在小孩6个月时提出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共同居住的住房属于王先生个人财产
②王先生提出离婚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③股票投资7万元收入属于王先生个人财产
④办宴席收取的礼金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双方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故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可知,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案中,王先生在孩子6个月时提出的离婚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②错误。
③:王先生婚后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办宴席时收到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4.(23-24高二下·黑龙江佳木斯三校联考·期末)阿国(男)与阿香(女)于2007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二人于2021年9月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届满,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约定一套自建楼房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婚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2022年7月,阿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案涉楼房系婚前所建,属于个人婚前财产,是其在离婚时赠与阿香的,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将楼房确定归其所有。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阿国的要求若得到阿香同意,阿国可以获取房屋所有权
②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具有约束力,阿国违背了诚信原则
③双方已经协议离婚,法院不应再受理阿国的起诉
④涉案楼房为婚前所建,不因约定而改变房子的属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变更或撤销;离婚协议是双方对自己财产的约定,双方应当遵守,阿国的行为违背了双方的约定,违背了诚信原则,①②符合题意。
③:《婚姻法》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阿国起诉符合规定,法院应当受理,③说法错误。
④: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婚前财产可以因为双方的约定而改变属性,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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