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2 家庭与婚姻(精选高频选择+主观题38题)(山东专用)-【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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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精选高频考题38题·选择+主观题 一、单选题 1.(23-24高二下·山东菏泽·期末)陈某婚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向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婚后,陈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之后,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轿车归张某所有,两个人的工资分别归各自所有。为了重新装修市区的房屋,陈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而妻子张某对此债务并不知情。本案中(   ) ①轿车是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②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③房子是陈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④抵押房产需转移房产的占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3-24高二下·山东菏泽·期末)王爷爷丧偶多年,儿子王大常年在外地工作,只有春节假期才能回家探望王爷爷。王爷爷的侄子王小某经常照顾其生活。后来,王爷爷生病住院,在主治医生李某和一名护士孙某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称自己名下的存款和房屋归王小某所有。几天后,王爷爷去世。王大知道后,要求分割王爷爷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王小某根据口头遗嘱,可以继承王爷爷的遗产 ③王大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④口头遗嘱有效,王大不能按法定继承获得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3-24高二下·山东滨州·期末)老王的多个子女都拒绝照顾老王。老王遂与邻居小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老王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张作为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老王的子女表示反对。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老王可以与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老王的子女反对无效,老王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③老王与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在老王失能时,由小张履行监护职责 ④书面协议合法有效,老王若对小张立有遗嘱,小张可通过该遗嘱继承老王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3-24高二下·山东滨州·期末)陈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前,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两人结婚5年后离婚,该房产时价为200万元,陈某认为该房产系其父母出全款购买,与赵某没有关系。赵某则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房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法院最终判决该房产归陈某所有,同时陈某须支付赵某房屋分割价款7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房为陈某与赵某二人结婚前陈某父母出资购置的,应该视为陈某的个人财产 ②父母出资购置的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法院最终的判决说明法院肯定了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需进行分割 ④法院最终的判决说明法院肯定了该房屋属于陈某个人财产,出于道义给予赵某适当补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23-24高二下·山东聊城·期末)李某兰与李某瑞系姐弟关系,其父在S省J市李家庄有房屋一处,李某兰婚后将户口迁出李家庄。父亲去世前写下遗嘱:该房屋由李某兰、李某瑞等5人继承。父亲去世后,李某瑞依据遗嘱内容向J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利人变更为李某瑞个人,并变更成功。得知消息后,李某兰以J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被告、李某瑞为第三人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局为李某瑞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人民法院裁决:撤销案涉土地使用证。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    ) ①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作出的上述裁决符合事实,维护了公平正义 ②李某兰系遗产合法继承人,与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行为存在利害关系 ③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变更案涉土地使用权的权限属于人民法院 ④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归属5人共有,J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作变更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3-24高二下·山东聊城·期末)2024年春节前,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3月份,甲为其创办的公司购买所需经营设备向丙先生借款100万元,并且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甲名下的该套住房抵押给丙先生,甲丙双方以传真文件的方式对抵押行为予以确认。乙知道后,要求丙先生撤销该抵押。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②该传真文件属于书面合同,甲和丙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 ③丙先生有权针对抵押的住房和甲公司所购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使用 ④若甲先生的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属于甲先生和乙女士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刘某丙终身未娶且无子女,晚年身患癌症,与外甥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确定由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此后只有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在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丙的哥哥刘某乙称自己是刘某丙的法定继承人,应该享有继承权。对此,下列认识错误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等级高于法定继承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③刘某乙有扶养身患癌症的刘某丙的义务 ④刘某丙应当为刘某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钱大爷患有轻度精神残疾,与前妻育有一女小钱,在小钱两岁的时候,钱大爷与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小钱跟钱大爷没有任何来往。钱大爷与赵大娘再婚后,长期由赵大娘照顾,没有再生育子女。20年后,钱大爷因病死亡,赵大娘想继承钱大爷的所有遗产,但遭到了小钱的反对并要求分得自己应得的份额,赵大娘遂将小钱诉至法院。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大娘对钱大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遗产时可以多分 ②小钱和赵大娘都是法定继承人,应当均分赵大爷的遗产 ③小钱未尽到赡养亲生父亲的义务,分遗产应少分或不分 ④小钱和钱大爷的继承关系因钱大爷与前妻已离婚而消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小马和女友小陈相恋多年,2010年登记结婚。小马一直收入殷实,2009年就以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姻存续期间,小陈购买了一辆汽车,小马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两人还因开店需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后因双方感情破裂,小陈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小马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所有权因二人结婚而发生改变,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陈婚后购买的汽车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③银行贷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④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为小马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小马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3-24高二下·山东临沂·期末)近日,一家长在高考结束后把放在儿子房间六年的监控拆了下来,并发文称“感谢监控陪了儿子六年”,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窒息感满满”;也有网友称“不监管真的影响孩子的前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让渡部分隐私权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控职责促其健康成长 ③营造温馨幸福的家庭,需要家庭成员增强法治意识 ④父母要平衡好监护职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3-24高二下·山东临沂·期末)孙某与李某2005年5月登记结婚,2020年1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了财产分割,并明确无存款和债务。事实上,2010年至2019年,李某共向王某借款人民币132万元。王某多次讨要借款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却未按协议履行。王某遂向法院诉请孙某对李某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明知存在债务却未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并分割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②若事后孙某对借款拒绝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则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③若能够证明借款被用于孙某与李某的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李某无须履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3-24高二下·山东临沂·期末)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照看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寿终后,其现有动产和不动产移交居委会。此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其四个兄弟姐妹却要求继承遗产。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兄弟姐妹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居委会按协议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曹某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其遗产 ③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法院对居委会的起诉应不予受理 ④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本案中的协议是居委会主张权利的重要凭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3-24高二下·山东威海·期末)近年来,“高额彩礼”“天价彩礼”引起社会关注,也引发诸多婚姻纠纷。2024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这一规定(   ) ①防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维护婚姻自由平等 ②有利于引导人们摒弃高额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 ③界定了彩礼是夫妻的婚前财产,属于给付方所有 ④说明只要双方形成婚姻关系,乃礼不需要返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3-24高二下·山东泰安·期末)2024年1月1日,“十年磨一剑”的行政法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作为家长,要依法带娃,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于父母与子女在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与义务,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其人身安全和健康 ③父母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可以让未成年子女弃学务工 ④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只有父母才能成为子女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3-24高二下·山东泰安·期末)丧偶多年的李某,名下有两套房产。某日,体弱多病的李某将老友吴某和女儿李乙叫来立下口头遗嘱,由李乙继承其中一套房产,另一套房产由儿子李甲和女儿李乙共同继承。后李某去世,李甲不承认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认为李乙已出嫁,无权继承,两套房产均由自己继承。下列对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李乙可获得1.5套房产 ②法院应坚持公平原则判令李甲李乙均分房产 ③李某的口头遗嘱有效,李甲的主张不成立 ④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②③ B.①② C.①③ D.②④ 16.(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李泯与蒋梅系再婚,婚后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登记在蒋梅名下。双方子女均已成家,两位老人一直由蒋梅的小女儿照顾。蒋梅去世前留有遗嘱,其中载明该房产全部由她的小女儿继承。两位老人离世后,蒋梅的小女儿变卖该房产,并获得了全部房款。李泯子女、蒋梅大女儿对房产处置不服,将蒋梅小女儿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作为继子女,李泯子女有权要求对蒋梅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继承 ②蒋梅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导致其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 ③蒋梅小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继承属于李泯的部分遗产份额 ④即使蒋梅小女儿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7.(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在妻子、独子(未婚未育)相继去世后,80多岁的马某独自居住,水果摊主刘某对他颇为照顾。2017年,马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只有刘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才能在马某离世后获得其房产、存款等财产。马某去世后,其姐姐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为由阻拦刘某获得其财产,刘某遂诉至法院。下列选项理解正确的是(   ) ①刘某应在马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其履行监护职责 ②若刘某未对马某尽到生养死葬的义务,虽协议有效,但不能获得其财产 ③只有马某姐姐证明了签订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才能继承其财产 ④如马某姐姐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在应聘某化妆品公司行政文员一职时,已婚张女士留意到人事部门对其婚育情况特别关注,于是在“婚姻状况”一栏中填写了“未婚”。入职后,张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入职需提供真实简历,如发现存在虚假陈述,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后公司发现张女士隐瞒婚姻状况,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女士虽然隐瞒婚姻状况,但公司不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②合同约定违背了特殊劳动保护原则,侵犯了张女士平等就业权 ③因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是张女士维权的必经途径 ④如果最终通过诉讼解决,张女士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9.(23-24高二下·山东潍坊·期末)杨大爷育有3个子女,其中56岁的杨某系其长女。近年来,杨大爷年事已高,身患残疾。经人调解,杨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好好照顾、看望父亲,但其未认真履行保证书内容。杨大爷遂将女儿杨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与自己签订的保证书,保证在生活中看望并照顾自己。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杨某应全面履行赡养义务,“常回家看看” ②经调解后,杨某写下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③杨大爷应在申请仲裁不成的情况下,再提起诉讼 ④法院应支持杨大爷主张,引领行孝尽孝的道德风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3-24高二下·山东潍坊·期末)罗某、蔡某系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生育子女,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屋。罗甲、罗乙、罗丙是罗某与前妻的子女,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罗甲、罗乙、罗丙均已成年并成家。2004年9月10日,罗某因病去世后,蔡某被送至托老中心居住生活,托管费用从蔡某养老金中支付。2017年1月5日,蔡某去世。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邱甲、邱乙与蔡某有事实收养关系,可以继承房屋份额的62.5% ②因罗某生前未立遗嘱,其法定继承房屋的份额可由蔡某做出安排 ③邱甲、邱乙与罗某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不享有对罗某遗产的继承权 ④罗甲、罗乙、罗丙因是蔡某的继子女,不能成为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3-24高二下·山东潍坊·期末)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照看曹某,为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其寿终后,产权移交至居委会。此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该居委会产生争议。该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子女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居委会作为意定监护人,具有继承权 ②居委会优先于曹某的四个子女取得其遗产 ③居委会在签订协议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曹某寿终,其房产完成产权移交仍需登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23-24高二下·山东烟台·期末)胡老太生前独自生活,由于行动日渐不便,子女们约定轮流照顾母亲。可是,大儿子董某光拒绝赡养母亲,原因是房产继承问题。早些年,胡老太翻盖新屋,因其他子女都已成家且二儿子董某林常年居住外地,只有董某光一个人出钱又出力,但胡老太立了一份遗嘱,因董某光独生女已出嫁,百年之后房屋留给董某林的儿子。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董某光无权以房屋纠纷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②胡老太以遗嘱形式将房屋遗赠给董某林的儿子 ③董某光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房产继承的问题 ④继承权男女平等,董某光独生女有权继承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3.(23-24高二下·山东烟台·期末)满某与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23年11月10日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工伤获赔58000元,同一时期,满某向任某借款270000元,王某对借款并不知情,还款时限到期后,任某多次催要,满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只要满某与王某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 ②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属夫妻共同债务 ③王某获得的工伤赔偿属于个人财产,满某无权要求分割 ④任某若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王某应共同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23-24高二下·山东东营·期末)雷某某(其时8岁)在父亲的带领下前往某农业科技公司在某商场开设的亲子乐园进行喂食鹦鹉项目消费。之后,雷某某头部开始出现局部红肿和头皮屑脱落,4个月后雷某某被确诊为瘢痕性脱发,毛发不可再生。医生诊断感染主要源于动物,建议待头颅发育完全后再行毛囊移植手术。雷父认为其子头部感染致病菌系喂食鹦鹉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农业科技公司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负有主要侵权责任 ②雷某某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其父已履行监护责任 ③某商场若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雷某某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可要求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5.(23-24高二下·山东东营·期末)黄某明和方某贞为夫妻,育有黄某智、黄某杰等三名子女。两人共同订立一份遗嘱,约定两人均去世后,涉案房产归黄某杰夫妇所有,该遗嘱在任一遗嘱人去世后均生效,但只能生效去世者遗产部分。该遗嘱系打印件,在两位律师的见证下作出,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在该遗嘱上签名、确认时间。此后黄某明去世。方某贞又订立公证遗嘱,称去世后将其涉案房产名下的份额归黄某杰夫妇所有,后以公证声明的方式撤销该遗嘱。黄某杰与黄某智因涉案房产权属发生争议,黄某杰夫妇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打印遗嘱形式合法内容有效 ②黄某杰夫妇可继承涉案房产中的1/2产权 ③方某贞撤销公证遗嘱,涉案房产黄某明名下的产权实行法定继承 ④若胜诉,黄某杰可凭法院判决书取得涉案房产的部分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23-24高二下·山东东营·期末)张女士和老公为了孩子能在天津考大学,决定临时办离婚以后再复婚。张女士老公在离婚协议书中将他们共同的一处房产确认给刘女士,而对他另外两处天津的婚前房产没有涉及。两人高高兴兴办理离婚登记后,张女士老公又想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所有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并倾向于男方,协议未果。之后刘女士老公并不同意复婚。自觉被骗的刘女士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证,而法院认为,颁发离婚证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关于该案例,以下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无论离婚与否,三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刘女士都可以参与分割 ②夫妻双方应该坚持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的处事原则 ③守法是公民义务,两份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违背了诚信原则 ④刘女士与丈夫的离婚系双方自愿,符合法定程序,离婚证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7.(23-24高二下·山东枣庄·期末)刘某甲与刘某乙系亲姐弟, 其父刘某丙与赵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 登记在赵某名下, 弟弟刘某甲婚后常年在外地工作, 对赵某不闻不问。刘某丙去世后, 刘某乙一直照顾赵某, 赵某遂立下一份遗嘱, 遗嘱中赵某表示其名下的房产由刘某乙继承。两年后, 赵某因病去世, 刘某甲前来争夺房产, 后因上述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据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应由刘某乙取得 B.该遗嘱为无效遗嘱,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C.刘某甲对赵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D.刘某甲和刘某乙可通过仲裁解决遗产继承纠纷问题 28.(23-24高二下·山东枣庄·期末)2020年王某和钱某登记结婚,2021年,钱某继承了其父亲留下的价值 100万的房产。2023年,钱某为扩大生意筹集资金向银行贷款200万元, 获得经营收入40万元。而后钱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王某为由, 要求王某在家做“全职太太”,遭到王某拒绝。后来, 王某和钱某感情破裂, 准备协议离婚。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③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40万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夫妻双方人格独立, 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徙木立信” 孝公既用卫鞅, 鞅欲变法, 恐天下议己。令既具, 未布, 恐民之不信, 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 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欻。卒下令。 “曾子杀彘”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等待)反为汝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 待父母而学者也, 听父母之教, 今子欺之, 是教子欺也。母欺子, 子而不信其母, 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古往今来, 诚信的力量从来都不容忽视。根据下列材料, 回答下列小题。 29.(23-24高二下·山东枣庄·期末)结合所学知识, 对以上两则故事分析合理的是(   ) ①“能徙者予五十金”属于要约, 具有法律效力 ②赏给徙木者五十金意味着合同成立且真实有效 ③“曾子杀彘”意在告诫父母教育子女时要遵循诚信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讲信守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0.(23-24高二下·山东枣庄·期末)2024 年“3·15” 晚会以“共筑诚信·共享安全”为主题, 曝光了作为预制菜“顶流”的梅菜扣肉, 个别商家竟然使用“淋巴肉”冒充制作;一瓶 5.86 万元天价, 并宣称具有神乎其神的保健功能的听花酒其实就是普通白酒……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听花酒”的实际商品与宣传不相符合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商家应遵循诚信、公平的原则, 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 ③消费者可以依次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勇担责任,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31.(23-24高二下·山东淄博·期末)钱某与妻子孙某婚后育有一女钱小甲。2023年8月,钱某与孙某离婚,12月,钱某向刘某借款100万元。2024年3月,钱某突然病逝,刘某后来打听到钱某去世时留下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刘某起诉孙某及钱小甲还钱。本案中(   ) ①孙某作为钱某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偿还责任 ②借款为钱某个人债务,孙某不应承担偿还责任 ③若钱小甲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④若钱小甲选择继承遗产,则须偿还100万欠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23-24高二下·山东济南·期末)老人孙某有子女王甲、王乙,孙某一直与王甲共同居住生活,且存折一直由王甲管理,王乙定期看望老人。孙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甲、王乙都力争做老人的监护人,申请由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综合各种情况,判定王甲担任孙某监护人,令其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对于该案件,以下观点最恰当的是(    ) A.实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人孙某的合法权益 B.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C.孙某可以与王甲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王甲承担相应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D.法院确定监护人定期公示的创新模式,让失能老人的监护归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 二、主观题 33.(23-24高二下·山东滨州·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这部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民有所呼 法有所应 未成年人使用网络“随心所欲”、“难以自拔”,怎么办? 第十三条 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关于暴力言论等不健康内容,未成年人“唾手可得”,怎么办? 第二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未成年人在网络中成为网暴施暴者和受害者,怎么办? 第二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下有的孩子沉迷网络,部分父母甚至以暴力没收孩子电子产品,引发亲子冲突。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假如你是父母会如何引导孩子健康利用网络。 34.(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近日,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的案件。 袁某与张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家庭幸福和睦。孩子出生后,在一次常规检查中发现小脑发育迟缓,智力低下。后两人因孩子康复治疗和家庭琐事,导致矛盾不断增加,走向了诉讼离婚的道路。 案件审理中,双方虽都表示同意离婚,但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均认为自身不具备抚养一个患有重大疾病孩子的能力,某县法院组织多次诉前、庭中、庭后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后,某县法院从保护残疾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有人认为,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该法院的判决违背了这一原则。请你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 35.(23-24高二下·山东泰安·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一个典型司法案例,蕴含着法治道理,传递着公平正义正能量。 【案情陈述】 2023年2月,四川某县一小区,老人肖某某接孙子放学回家,爷孙俩刚走到小区三栋楼下时,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岁男孩杨某某从顶楼扔下。小区物业公司虽在顶楼围栏上设置有“严禁攀爬”等字样,但对于案涉楼顶带有钉子的木块未发现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从而形成安全隐患,导致本案后果的发生。事后,经社区和街道办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县人民法院。 【诉源治理】 2023年9月,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法院审理,依法确定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被告父母杨某、张某应当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被告物业公司应当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1)请结合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予以阐释。 (2)说明正确判决该案件的典型意义。 36.(23-24高二下·山东潍坊·期末)某校学习小组围绕“依法保护财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议题开展探究学习,搜集整理的案情事实如下。 案情事实一  为促进樟树港辣椒的增值和品牌效应,S辣椒产业协会申请并注册了“樟树港辣椒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1类的辣椒(植物)。2023年3月,S辣椒产业协会发现某蔬菜经营部于樟树港辣椒的休市期内,以普通辣椒假冒樟树港辣椒进行销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此案后,该蔬菜经营部辩称其店铺售卖的辣椒不是樟树港辣椒,对于樟树港辣椒是否处于休市期也不知情,同时列举数家其他网络平台以樟树港辣椒命名进行销售的行为。 案情事实二  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 案情事实三  近日,某市陈阿姨向法律援助处咨询,称老伴张大爷多年前经申请和审批获得一处宅基地,并在此地自建了一栋房屋,这栋房屋是张大爷和陈阿姨多年的心血。自张大爷去世后,陈阿姨与在农村务农的独生子一直在该房屋共同生活。陈阿姨想要知道,张大爷的宅基地能否作为遗产让儿子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案情事实一中,该蔬菜经营部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 (2)有人认为,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债务。结合案情事实二,对此加以评析。 (3)结合案情事实三,假如你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请为陈阿姨解答疑惑。 (4)综合上述案情事实,说明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现实意义。 37.(23-24高二下·山东淄博·期末)张某育有一子张甲、两个女儿张乙和张丙,父母及老伴先后去世。张某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字画若干、存款20万。张甲与王某结婚后育有一女张丁,后张甲去世。张某与王某、张丁共同生活,张乙和张丙大学毕业后到外市工作定居,很少探望张某,儿媳王某一直尽心尽责照顾张某直至张某去世。张某临终前在两位邻居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商品房留给王某,汽车留给张乙,字画留给张丙。张乙和张丙认为哥哥张甲已经去世,遗产应由她们两人平分,王某认为自己理应分得张某遗产,三人争执不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1)如果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张某遗产应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 (2)“当今社会,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38.(23-24高二下·山东济南·期末)2023年12月,李某与妻子张某离婚,李某的亲属只有年迈的母亲和已成年的儿子小李。2024年2月,李某向孙某借款108万元,一分未还就突然病逝,孙某随即向张某、李某的母亲和儿子小李要求还钱,并将三人诉至法院。法庭上,张某表示自己无义务偿还李某所欠债务,李某的母亲、李某的儿子小李当场写下放弃继承李某遗产的声明,同时小李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父亲生前未偿还的债务,小李的行为获得媒体的广泛赞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判断张某、李某的母亲和儿子小李是否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小李的行为获得媒体的广泛赞誉”谈谈你的看法。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专题02 家庭与婚姻 精选高频考题38题·选择+主观题 一、单选题 1.(23-24高二下·山东菏泽·期末)陈某婚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向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婚后,陈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之后,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轿车归张某所有,两个人的工资分别归各自所有。为了重新装修市区的房屋,陈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而妻子张某对此债务并不知情。本案中(   ) ①轿车是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②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③房子是陈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④抵押房产需转移房产的占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来源】山东省菏泽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婚后,陈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轿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轿车归张某所有,所以轿车是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贷款用于重新装修夫妻共有的房子,所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②正确。 ③:陈某婚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③排除。 ④:用房产做抵押,债务人不需转移房产的占有,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23-24高二下·山东菏泽·期末)王爷爷丧偶多年,儿子王大常年在外地工作,只有春节假期才能回家探望王爷爷。王爷爷的侄子王小某经常照顾其生活。后来,王爷爷生病住院,在主治医生李某和一名护士孙某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称自己名下的存款和房屋归王小某所有。几天后,王爷爷去世。王大知道后,要求分割王爷爷的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王小某根据口头遗嘱,可以继承王爷爷的遗产 ③王大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并没有丧失继承权 ④口头遗嘱有效,王大不能按法定继承获得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来源】山东省菏泽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②: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侄子王小某不是法定继承人,王爷爷的口头遗嘱属于遗赠,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②错误。 ③: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这一内容,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丧失继承权,③正确。 ④: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王爷爷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和房屋归王小某所有,口头遗嘱有效,王大不能按法定继承获得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23-24高二下·山东滨州·期末)老王的多个子女都拒绝照顾老王。老王遂与邻居小张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老王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张作为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财产,老王的子女表示反对。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老王可以与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老王的子女反对无效,老王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③老王与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在老王失能时,由小张履行监护职责 ④书面协议合法有效,老王若对小张立有遗嘱,小张可通过该遗嘱继承老王的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③:民法典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材料中老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与小张达成意定监护协议是老王的真实意思表示,老王与邻居小张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在老王失能时,由小张履行监护职责,①③正确。 ②:材料反映的是意定监护,不涉及遗赠扶养协议,②排除。 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小张不是老王的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遗嘱继承取得老王的遗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B。 4.(23-24高二下·山东滨州·期末)陈某(男)与赵某(女)结婚前,陈某父母出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两人结婚5年后离婚,该房产时价为200万元,陈某认为该房产系其父母出全款购买,与赵某没有关系。赵某则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该房产应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法院最终判决该房产归陈某所有,同时陈某须支付赵某房屋分割价款78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房为陈某与赵某二人结婚前陈某父母出资购置的,应该视为陈某的个人财产 ②父母出资购置的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法院最终的判决说明法院肯定了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需进行分割 ④法院最终的判决说明法院肯定了该房屋属于陈某个人财产,出于道义给予赵某适当补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②:婚房为陈某与赵某二人结婚前陈某父母出资购置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排除,②正确。 ③④:法院最终判决该房产归陈某所有,同时陈某须支付赵某房屋分割价款78万元。这说明法院肯定了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陈某个人财产,所以夫妻离婚时需进行分割,③正确,④排除。 故本题选C。 5.(23-24高二下·山东聊城·期末)李某兰与李某瑞系姐弟关系,其父在S省J市李家庄有房屋一处,李某兰婚后将户口迁出李家庄。父亲去世前写下遗嘱:该房屋由李某兰、李某瑞等5人继承。父亲去世后,李某瑞依据遗嘱内容向J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利人变更为李某瑞个人,并变更成功。得知消息后,李某兰以J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被告、李某瑞为第三人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局为李某瑞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人民法院裁决:撤销案涉土地使用证。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是(    ) ①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作出的上述裁决符合事实,维护了公平正义 ②李某兰系遗产合法继承人,与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行为存在利害关系 ③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变更案涉土地使用权的权限属于人民法院 ④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归属5人共有,J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作变更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来源】山东省聊城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该案以J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被告,请求依法撤销该局为李某瑞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属于行政诉讼,不是民事诉讼,①错误。 ②:本案中,虽然李某兰并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系其父的合法继承人,与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变更行为存在利害关系,②正确。 ③: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变更案涉土地使用权的权限属于政府相关部门,而不是属于人民法院,③错误。 ④:父亲去世前写下遗嘱:该房屋由李某兰、李某瑞等5人继承,因此案涉宅基地使用权归属5人共有,J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作变更无效,④正确。 故本题选C。 6.(23-24高二下·山东聊城·期末)2024年春节前,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3月份,甲为其创办的公司购买所需经营设备向丙先生借款100万元,并且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甲名下的该套住房抵押给丙先生,甲丙双方以传真文件的方式对抵押行为予以确认。乙知道后,要求丙先生撤销该抵押。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②该传真文件属于书面合同,甲和丙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 ③丙先生有权针对抵押的住房和甲公司所购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使用 ④若甲先生的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属于甲先生和乙女士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来源】山东省聊城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本案中,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①正确。 ②:甲将其名下的该套住房抵押给丙先生,甲丙双方以传真文件的方式对抵押行为予以确认,该传真文件属于书面合同,甲和丙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②正确。 ③:甲将其名下的该套住房抵押给丙先生,丙先生是抵押权人,有权针对抵押的住房优先受偿,而不包括甲公司所购设备,③错误。 ④:《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若甲先生的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属于甲先生和乙女士的共同债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A。 7.(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刘某丙终身未娶且无子女,晚年身患癌症,与外甥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确定由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此后只有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在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丙的哥哥刘某乙称自己是刘某丙的法定继承人,应该享有继承权。对此,下列认识错误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等级高于法定继承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 ③刘某乙有扶养身患癌症的刘某丙的义务 ④刘某丙应当为刘某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统考政治试题 【详解】本题为逆向选择题。 ①: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据此分析可知,其效力等级高于法定继承,①正确,故不选。 ②: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②错误,故当选。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材料中刘某丙终身未娶且无子女,晚年身患癌症,其哥哥刘某乙在这种情况下,有扶养身患癌症的刘某丙的义务,③说法正确,故不选。 ④:刘某乙并未尽到扶养义务,且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刘某丙没必要为刘某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④说法错误,故当选。 故本题选D。 8.(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钱大爷患有轻度精神残疾,与前妻育有一女小钱,在小钱两岁的时候,钱大爷与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小钱跟钱大爷没有任何来往。钱大爷与赵大娘再婚后,长期由赵大娘照顾,没有再生育子女。20年后,钱大爷因病死亡,赵大娘想继承钱大爷的所有遗产,但遭到了小钱的反对并要求分得自己应得的份额,赵大娘遂将小钱诉至法院。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大娘对钱大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遗产时可以多分 ②小钱和赵大娘都是法定继承人,应当均分赵大爷的遗产 ③小钱未尽到赡养亲生父亲的义务,分遗产应少分或不分 ④小钱和钱大爷的继承关系因钱大爷与前妻已离婚而消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统考政治试题 【详解】①: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赵大娘对钱大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分遗产时可以多分,①正确。 ②③:根据法律,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在这个案例中,大妈作为配偶,小钱作为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法律也规定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抚养能力的继承人,如果不履行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不选,③入选。 ④: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双方离婚而消除,④错误。 故本题选A。 9.(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小马和女友小陈相恋多年,2010年登记结婚。小马一直收入殷实,2009年就以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姻存续期间,小陈购买了一辆汽车,小马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两人还因开店需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后因双方感情破裂,小陈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小马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所有权因二人结婚而发生改变,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陈婚后购买的汽车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③银行贷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④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为小马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小马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统考政治试题 【详解】①:小马2009年就以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0年结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产权不会因结婚而发生改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①错误。 ②:婚姻存续期间,小陈购买了一辆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婚姻存续期间,两人还因开店需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③正确。 ④:婚后小马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0.(23-24高二下·山东临沂·期末)近日,一家长在高考结束后把放在儿子房间六年的监控拆了下来,并发文称“感谢监控陪了儿子六年”,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窒息感满满”;也有网友称“不监管真的影响孩子的前途”。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成年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让渡部分隐私权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控职责促其健康成长 ③营造温馨幸福的家庭,需要家庭成员增强法治意识 ④父母要平衡好监护职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未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①不选。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教育和抚养的职责,而不是监控职责,②不选。 ③④:该家长的做法,侵犯了其子女的隐私权,父母要平衡好监护职责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营造温馨幸福的家庭,需要家庭成员增强法治意识,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1.(23-24高二下·山东临沂·期末)孙某与李某2005年5月登记结婚,2020年1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了财产分割,并明确无存款和债务。事实上,2010年至2019年,李某共向王某借款人民币132万元。王某多次讨要借款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却未按协议履行。王某遂向法院诉请孙某对李某所欠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明知存在债务却未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并分割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②若事后孙某对借款拒绝作出共同意思表示,则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 ③若能够证明借款被用于孙某与李某的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李某无须履行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孙某与李某2005年5月登记结婚,2020年1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了财产分割,并明确无存款和债务,但2010年至2019年,李某共向王某借款人民币132万元,这说明李某明知存在债务却未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并分割财产,这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①符合题意。 ②:借款在孙某和李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能够证明借款被用于孙某与李某的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尽管事后孙某对借款拒绝作出共同意思表示,但需要承担清偿责任,②排除。 ③: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王某若能够证明该借款被用于孙某与李某的家庭日常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符合题意。 ④: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见,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李某需要履行,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2.(23-24高二下·山东临沂·期末)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照看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寿终后,其现有动产和不动产移交居委会。此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其四个兄弟姐妹却要求继承遗产。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兄弟姐妹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居委会按协议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曹某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其遗产 ③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法院对居委会的起诉应不予受理 ④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本案中的协议是居委会主张权利的重要凭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居委会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照看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寿终后,其现有动产和不动产移交居委会,居委会按协议履行了生养死葬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正确。 ②: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曹某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照看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寿终后,其现有动产和不动产移交居委会,曹某的兄弟姐妹不可以继承其遗产,②错误。 ③: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 ④: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本案中的协议是居委会主张权利的重要凭证,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23-24高二下·山东威海·期末)近年来,“高额彩礼”“天价彩礼”引起社会关注,也引发诸多婚姻纠纷。2024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这一规定(   ) ①防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维护婚姻自由平等 ②有利于引导人们摒弃高额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 ③界定了彩礼是夫妻的婚前财产,属于给付方所有 ④说明只要双方形成婚姻关系,乃礼不需要返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来源】山东省威海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②: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彩礼数额等多方面事实,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这一规定防止以彩礼为名索取财物,维护婚姻自由平等,有利于引导人们摒弃高额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①②正确。 ③:这一规定界定了如何处理彩礼返还问题,并没有界定彩礼是夫妻的婚前财产,也没有界定属于给付方所有,③错误。 ④:这一规定说明即使双方形成婚姻关系,彩礼可能仍需要返还,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4.(23-24高二下·山东泰安·期末)2024年1月1日,“十年磨一剑”的行政法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作为家长,要依法带娃,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对于父母与子女在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与义务,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其人身安全和健康 ③父母要尊重未成年人的意愿,可以让未成年子女弃学务工 ④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只有父母才能成为子女的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来源】山东省泰安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其人身安全和健康,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①②正确。 ③: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有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可以让未成年子女弃学务工,③表述错误。 ④: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5.(23-24高二下·山东泰安·期末)丧偶多年的李某,名下有两套房产。某日,体弱多病的李某将老友吴某和女儿李乙叫来立下口头遗嘱,由李乙继承其中一套房产,另一套房产由儿子李甲和女儿李乙共同继承。后李某去世,李甲不承认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认为李乙已出嫁,无权继承,两套房产均由自己继承。下列对该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李乙可获得1.5套房产 ②法院应坚持公平原则判令李甲李乙均分房产 ③李某的口头遗嘱有效,李甲的主张不成立 ④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A.②③ B.①② C.①③ D.②④ 【答案】D 【来源】山东省泰安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某的口头遗嘱只有一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遗嘱无效,李乙不能按照遗嘱获得1.5套房产,①不选。 ②④:李某的口头遗嘱无效,李乙和李甲都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故法院应坚持公平原则判令李甲李乙均分房产,同时继承人应互谅互让、和睦团结,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②④符合题意。 ③:李某的口头遗嘱无效,但这不是李甲主张不成立的理由,李乙和李甲都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李乙不因出嫁丧失继承权,故李甲的主张不成立,③不选。 故本题选D。 16.(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李泯与蒋梅系再婚,婚后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登记在蒋梅名下。双方子女均已成家,两位老人一直由蒋梅的小女儿照顾。蒋梅去世前留有遗嘱,其中载明该房产全部由她的小女儿继承。两位老人离世后,蒋梅的小女儿变卖该房产,并获得了全部房款。李泯子女、蒋梅大女儿对房产处置不服,将蒋梅小女儿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作为继子女,李泯子女有权要求对蒋梅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继承 ②蒋梅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导致其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 ③蒋梅小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继承属于李泯的部分遗产份额 ④即使蒋梅小女儿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李泯和蒋梅再婚时,各自的子女均已成年,李泯夫妇对各自的继子女均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只是亲属称谓上的父母子女姻亲关系,彼此之间不当然享有法定继承权,李泯子女无权要求对蒋梅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继承,①错误。 ②:涉案房产购买于李泯与蒋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应属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各享有一半的产权,蒋梅自书遗嘱中处分李泯财产部分的内容无效,其仅能处分自己享有的产权份额。蒋梅死亡时,其享有的房产份额属于遗产,按照遗嘱由她的子女继承。李泯死亡后涉案房产的一半产权份额属于其遗产,他的子女是合法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其遗产,②错误。 ③:据蒋梅自书遗嘱的内容及法院走访情况可知,两位老人一直由蒋梅的小女儿照顾,蒋梅的小女儿虽不是李泯所留遗产的继承人,但长期自觉自愿在生活中向其提供照料帮助、给予关心照顾,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依法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③正确。 ④:继承权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或被继承人生前遗嘱所产生的权利,法定继承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既存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及抚育、扶养、赡养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法院在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时,将依照法定程序审核继承人的范围及资格。即使蒋梅小女儿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法院审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7.(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在妻子、独子(未婚未育)相继去世后,80多岁的马某独自居住,水果摊主刘某对他颇为照顾。2017年,马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只有刘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才能在马某离世后获得其房产、存款等财产。马某去世后,其姐姐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为由阻拦刘某获得其财产,刘某遂诉至法院。下列选项理解正确的是(   ) ①刘某应在马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其履行监护职责 ②若刘某未对马某尽到生养死葬的义务,虽协议有效,但不能获得其财产 ③只有马某姐姐证明了签订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才能继承其财产 ④如马某姐姐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马某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生效,刘某应该立刻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在马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其履行监护职责,①说法错误。 ②:若刘某未对马某尽到生养死葬的义务,则说明刘某违约,不能按照协议规定获得其财产,②符合题意。 ③:按照法律规定,马某的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了,马某姐姐享有继承权。马某姐姐证明了签订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只能说明协议无效,不能说“才能继承其财产”,③排除。 ④: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马某姐姐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8.(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在应聘某化妆品公司行政文员一职时,已婚张女士留意到人事部门对其婚育情况特别关注,于是在“婚姻状况”一栏中填写了“未婚”。入职后,张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入职需提供真实简历,如发现存在虚假陈述,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后公司发现张女士隐瞒婚姻状况,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女士虽然隐瞒婚姻状况,但公司不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②合同约定违背了特殊劳动保护原则,侵犯了张女士平等就业权 ③因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申请劳动仲裁是张女士维权的必经途径 ④如果最终通过诉讼解决,张女士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来源】山东省济宁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张女士的婚姻状况并非其工作的实质性要件,亦非公司进行正常营运的合理需要,更非其应聘所需的基本职业资格,因此作为个人隐私的婚姻状况与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无直接相关性,公司不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①正确。 ②: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合同约定“员工入职需提供真实简历,如发现存在虚假陈述,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没有侵犯张女士平等就业权,②排除。 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申请劳动仲裁不是张女士维权的必经途径,③错误。 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最终通过诉讼解决,张女士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出示证据,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9.(23-24高二下·山东潍坊·期末)杨大爷育有3个子女,其中56岁的杨某系其长女。近年来,杨大爷年事已高,身患残疾。经人调解,杨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好好照顾、看望父亲,但其未认真履行保证书内容。杨大爷遂将女儿杨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与自己签订的保证书,保证在生活中看望并照顾自己。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杨某应全面履行赡养义务,“常回家看看” ②经调解后,杨某写下的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③杨大爷应在申请仲裁不成的情况下,再提起诉讼 ④法院应支持杨大爷主张,引领行孝尽孝的道德风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卷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的主要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以确保父母在物质和精神上得到必要的支持和关怀。杨大爷年事已高,身患残疾,但杨某作为杨大爷的长女,却未认真履行保证书内容(保证今后好好照顾),这告诉我们杨某应全面履行赡养义务,“常回家看看”,①正确。 ④: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杨大爷年事已高,身患残疾。经人调解,杨某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好好照顾、看望父亲,但其未认真履行保证书内容。杨大爷遂将女儿杨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与自己签订的保证书,保证在生活中看望并照顾自己。因此,作为法院应支持杨大爷主张,以引领行孝尽孝的道德风尚,④符合题意。 ②:材料中经人调解(而不是人民调解),杨某写下保证书,此保证书通常是一种单方对特定事项做出的承诺,不具有法律效力,②说法错误。 ③: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本案中杨大爷不能申请仲裁,③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20.(23-24高二下·山东潍坊·期末)罗某、蔡某系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未生育子女,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屋。罗甲、罗乙、罗丙是罗某与前妻的子女,邱甲、邱乙是蔡某与前夫的养子女。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罗甲、罗乙、罗丙均已成年并成家。2004年9月10日,罗某因病去世后,蔡某被送至托老中心居住生活,托管费用从蔡某养老金中支付。2017年1月5日,蔡某去世。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邱甲、邱乙与蔡某有事实收养关系,可以继承房屋份额的62.5% ②因罗某生前未立遗嘱,其法定继承房屋的份额可由蔡某做出安排 ③邱甲、邱乙与罗某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不享有对罗某遗产的继承权 ④罗甲、罗乙、罗丙因是蔡某的继子女,不能成为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卷 【详解】①:房屋为罗某、蔡某的夫妻共同财产,罗某因病去世后,由于未立遗嘱,则对罗某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首先,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因此对该套房屋罗某和蔡某各占50%份额,然后,罗甲、罗乙、罗丙、蔡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属于罗某的50%的份额,各自分得12.5%的份额。据此蔡某共占有房屋62.5%的份额,在蔡某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程序,邱甲、邱乙与蔡某有事实收养关系,可以继承房屋份额份的62.5%,①正确。 ②:罗某生前未立遗嘱,其所有的房屋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及规则进行分配,而不是由蔡某做出安排,②错误。 ③:罗某与蔡某登记结婚时,邱甲、邱乙均已成年并成家,邱甲、邱乙与罗某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不享有对罗某遗产的继承权,③正确。 ④:法律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罗甲、罗乙、罗丙与蔡某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不享有对蔡某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由于是继子女而不能成为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④错误。 故本题选B。 21.(23-24高二下·山东潍坊·期末)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照看曹某,为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其寿终后,产权移交至居委会。此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该居委会产生争议。该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子女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居委会作为意定监护人,具有继承权 ②居委会优先于曹某的四个子女取得其遗产 ③居委会在签订协议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曹某寿终,其房产完成产权移交仍需登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卷 【详解】①: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居委会作为意定监护人,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具有继承权,①说法错误。 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本案中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照看曹某,为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其寿终后,产权移交至居委会。此后,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因此居委会优先于曹某的四个子女取得其遗产,②符合题意。 ③: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居委会要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后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不是签订协议后,③说法错误。 ④: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曹某寿终,其房产完成产权移交仍需登记,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C。 22.(23-24高二下·山东烟台·期末)胡老太生前独自生活,由于行动日渐不便,子女们约定轮流照顾母亲。可是,大儿子董某光拒绝赡养母亲,原因是房产继承问题。早些年,胡老太翻盖新屋,因其他子女都已成家且二儿子董某林常年居住外地,只有董某光一个人出钱又出力,但胡老太立了一份遗嘱,因董某光独生女已出嫁,百年之后房屋留给董某林的儿子。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董某光无权以房屋纠纷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②胡老太以遗嘱形式将房屋遗赠给董某林的儿子 ③董某光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房产继承的问题 ④继承权男女平等,董某光独生女有权继承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董某光无权以房屋纠纷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①正确。 ②: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胡老太立了一份遗嘱,因董某光独生女已出嫁,百年之后房屋留给董某林的儿子。胡老太以遗嘱形式将房屋遗赠给董某林的儿子,②正确。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董某光不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房产继承的问题,③错误。 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胡老太立了一份遗嘱,因董某光独生女已出嫁,百年之后房屋留给董某林的儿子,董某光独生女无权继承该房屋,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3.(23-24高二下·山东烟台·期末)满某与王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23年11月10日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工伤获赔58000元,同一时期,满某向任某借款270000元,王某对借款并不知情,还款时限到期后,任某多次催要,满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只要满某与王某夫妻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就应当判决离婚 ②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属夫妻共同债务 ③王某获得的工伤赔偿属于个人财产,满某无权要求分割 ④任某若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王某应共同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法规,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无需双方都同意。①错误。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满某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王某无义务还,若满某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有义务还,②错误。 ③:民法典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王某获得的工伤赔偿属于个人财产,满某无权要求分割,③正确。 ④: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任某若能证明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王某应共同还款。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4.(23-24高二下·山东东营·期末)雷某某(其时8岁)在父亲的带领下前往某农业科技公司在某商场开设的亲子乐园进行喂食鹦鹉项目消费。之后,雷某某头部开始出现局部红肿和头皮屑脱落,4个月后雷某某被确诊为瘢痕性脱发,毛发不可再生。医生诊断感染主要源于动物,建议待头颅发育完全后再行毛囊移植手术。雷父认为其子头部感染致病菌系喂食鹦鹉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农业科技公司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负有主要侵权责任 ②雷某某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其父已履行监护责任 ③某商场若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 ④雷某某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可要求消除危险、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来源】山东省东营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雷某某头部因喂食鹦鹉项目消费开始出现局部红肿和头皮屑脱落,4个月后雷某某被确诊为瘢痕性脱发,毛发不可再生,因此,某农业科技公司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负有主要侵权责任,①正确。 ③:医生诊断感染主要源于动物,雷父认为其子头部感染致病菌系喂食鹦鹉所致,该商场若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需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 ②:雷某某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因喂食鹦鹉导致确诊为瘢痕性脱发,其父并没有完全尽到监护责任,②不选。 ④:致使雷某某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可要求赔偿损失,但不适用于消除危险,消除危险主要适用于危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等人格权益的情形,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5.(23-24高二下·山东东营·期末)黄某明和方某贞为夫妻,育有黄某智、黄某杰等三名子女。两人共同订立一份遗嘱,约定两人均去世后,涉案房产归黄某杰夫妇所有,该遗嘱在任一遗嘱人去世后均生效,但只能生效去世者遗产部分。该遗嘱系打印件,在两位律师的见证下作出,遗嘱人和见证人均在该遗嘱上签名、确认时间。此后黄某明去世。方某贞又订立公证遗嘱,称去世后将其涉案房产名下的份额归黄某杰夫妇所有,后以公证声明的方式撤销该遗嘱。黄某杰与黄某智因涉案房产权属发生争议,黄某杰夫妇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打印遗嘱形式合法内容有效 ②黄某杰夫妇可继承涉案房产中的1/2产权 ③方某贞撤销公证遗嘱,涉案房产黄某明名下的产权实行法定继承 ④若胜诉,黄某杰可凭法院判决书取得涉案房产的部分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来源】山东省东营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打印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①正确。 ②:黄某明和方某贞系夫妻,名下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黄某明去世后其遗产为房产的1/2,黄某杰夫妇中的“妇”不是法定继承人,黄某杰可以继承,黄某杰夫妇不能用“继承”二字,②排除。 ③: 两遗嘱人对共有的涉案房产所做的处分并无相互制约、互为条件的意思,方某贞的撤回行为不影响黄某明遗嘱效力,③排除。 ④:打印遗嘱有效,黄某明去世后个人遗产为房产的一半,后面方某贞立公证遗嘱但又撤销,不会影响到之前的打印遗嘱的效力,所以若胜诉,黄某杰可凭法院判决书取得涉案房产的部分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6.(23-24高二下·山东东营·期末)张女士和老公为了孩子能在天津考大学,决定临时办离婚以后再复婚。张女士老公在离婚协议书中将他们共同的一处房产确认给刘女士,而对他另外两处天津的婚前房产没有涉及。两人高高兴兴办理离婚登记后,张女士老公又想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所有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并倾向于男方,协议未果。之后刘女士老公并不同意复婚。自觉被骗的刘女士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证,而法院认为,颁发离婚证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关于该案例,以下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无论离婚与否,三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刘女士都可以参与分割 ②夫妻双方应该坚持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的处事原则 ③守法是公民义务,两份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违背了诚信原则 ④刘女士与丈夫的离婚系双方自愿,符合法定程序,离婚证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来源】山东省东营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两处天津的婚前房产属于张女士老公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故①表述错误。 ②: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应该坚持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的处事原则,故②符合题意。 ③:双方同意第一份协议,该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故③表述错误。 ④:刘女士与丈夫的离婚系双方自愿,符合法定程序,离婚证有效,不可撤销,故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7.(23-24高二下·山东枣庄·期末)刘某甲与刘某乙系亲姐弟, 其父刘某丙与赵某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 登记在赵某名下, 弟弟刘某甲婚后常年在外地工作, 对赵某不闻不问。刘某丙去世后, 刘某乙一直照顾赵某, 赵某遂立下一份遗嘱, 遗嘱中赵某表示其名下的房产由刘某乙继承。两年后, 赵某因病去世, 刘某甲前来争夺房产, 后因上述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据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应由刘某乙取得 B.该遗嘱为无效遗嘱,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C.刘某甲对赵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D.刘某甲和刘某乙可通过仲裁解决遗产继承纠纷问题 【答案】C 【来源】山东省枣庄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题中在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时, 扶养主体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而刘某乙是赵某的法定继承人,该遗嘱不是遗赠扶养协议,A错误。   B:李某丙的遗嘱部分无效,房产中不属于李某的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B错误。   C:材料中刘某甲作为赵某的孩子,但对赵某未尽到赡养义务,赵某立下一份遗嘱,遗嘱中赵某表示其名下的房产由刘某乙继承,因此这可能导致刘某甲丧失属于赵某财产的继承权,C正确。   D:遗产继承纠纷问题不适用仲裁,D错误。 故本题选C。 28.(23-24高二下·山东枣庄·期末)2020年王某和钱某登记结婚,2021年,钱某继承了其父亲留下的价值 100万的房产。2023年,钱某为扩大生意筹集资金向银行贷款200万元, 获得经营收入40万元。而后钱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王某为由, 要求王某在家做“全职太太”,遭到王某拒绝。后来, 王某和钱某感情破裂, 准备协议离婚。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③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40万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夫妻双方人格独立, 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来源】山东省枣庄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详解】①:“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①错误。 ②:《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②错误。 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40万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④正确。 故本题选D。 “徙木立信” 孝公既用卫鞅, 鞅欲变法, 恐天下议己。令既具, 未布, 恐民之不信, 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 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 莫敢徙。复曰: “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欻。卒下令。 “曾子杀彘”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等待)反为汝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知也, 待父母而学者也, 听父母之教, 今子欺之, 是教子欺也。母欺子, 子而不信其母, 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 古往今来, 诚信的力量从来都不容忽视。根据下列材料, 回答下列小题。 29.(23-24高二下·山东枣庄·期末)结合所学知识, 对以上两则故事分析合理的是(   ) ①“能徙者予五十金”属于要约, 具有法律效力 ②赏给徙木者五十金意味着合同成立且真实有效 ③“曾子杀彘”意在告诫父母教育子女时要遵循诚信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讲信守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0.(23-24高二下·山东枣庄·期末)2024 年“3·15” 晚会以“共筑诚信·共享安全”为主题, 曝光了作为预制菜“顶流”的梅菜扣肉, 个别商家竟然使用“淋巴肉”冒充制作;一瓶 5.86 万元天价, 并宣称具有神乎其神的保健功能的听花酒其实就是普通白酒……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听花酒”的实际商品与宣传不相符合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商家应遵循诚信、公平的原则, 尊重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 ③消费者可以依次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勇担责任,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29.B 30.D 【来源】山东省枣庄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教学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解析】29.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能徙者予五十 金”意思表达真实明确,是有效要约,①正确。 ②:有人答应搬走木头就意味着合同成立了,赏给徙木者五十金意味着合同得到了全面履行,而不是成立,②错误。 ③:曾子杀彘主要强调了家庭成员之间也要信守承诺,并不涉及到合同的履行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问题,③错误。 ④:从题干中的故事可以看出,中国古人就非常注重诚信,讲信守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符合社会公序良俗,这与我们今天所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一致的地方,有利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④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B。 30.②④:“3.15”晚会上曝光的商家,或者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或者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违背了公平、诚信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这启示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勇担责任, 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②④符合题意。 ①:“实际商品与宣传不相符合”是违约行为,不是混淆行为,①错误。 ③:消费者可以依法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并不是必须依次按照顺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③错误。 故本题答案选D。 31.(23-24高二下·山东淄博·期末)钱某与妻子孙某婚后育有一女钱小甲。2023年8月,钱某与孙某离婚,12月,钱某向刘某借款100万元。2024年3月,钱某突然病逝,刘某后来打听到钱某去世时留下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刘某起诉孙某及钱小甲还钱。本案中(   ) ①孙某作为钱某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偿还责任 ②借款为钱某个人债务,孙某不应承担偿还责任 ③若钱小甲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④若钱小甲选择继承遗产,则须偿还100万欠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详解】①:钱某去世时,孙某与钱某已经离婚,故孙某不是钱某的法定继承人,也不应承担偿还责任,①不选。 ②:在钱某与孙某离婚后,钱某向刘某借款100万元,故借款为钱某个人债务,孙某不应承担偿还责任,②正确。 ③: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钱小甲是钱某的法定继承人,若继承钱某的遗产,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若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承担偿还责任,③正确。 ④:若钱小甲选择继承遗产,则须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而不是偿还100万欠款,④不选。 故本题选C。 32.(23-24高二下·山东济南·期末)老人孙某有子女王甲、王乙,孙某一直与王甲共同居住生活,且存折一直由王甲管理,王乙定期看望老人。孙某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甲、王乙都力争做老人的监护人,申请由法院指定监护人。人民法院综合各种情况,判定王甲担任孙某监护人,令其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对于该案件,以下观点最恰当的是(    ) A.实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老人孙某的合法权益 B.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C.孙某可以与王甲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王甲承担相应义务并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D.法院确定监护人定期公示的创新模式,让失能老人的监护归于家庭成员共同参与 【答案】D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学习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详解】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才能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人孙某已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不适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A说法错误。 B: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而非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B说法错误。 C:遗赠抚养协议是在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之间签订,王甲是孙某的法定继承人,双方不能签订遗赠抚养协议,也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C说法错误。 D:人民法院判令王甲每月向王乙公示上一月度孙某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这能够让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失能老人的监护工作,更好维护被监护人的权益,D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二、主观题 33.(23-24高二下·山东滨州·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这部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民有所呼 法有所应 未成年人使用网络“随心所欲”、“难以自拔”,怎么办? 第十三条 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改善未成年人上网条件。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关于暴力言论等不健康内容,未成年人“唾手可得”,怎么办? 第二十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未成年人在网络中成为网暴施暴者和受害者,怎么办? 第二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给未成年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下有的孩子沉迷网络,部分父母甚至以暴力没收孩子电子产品,引发亲子冲突。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假如你是父母会如何引导孩子健康利用网络。 【答案】 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孩子合法权益;对孩子不当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指导其文明健康上网;尊重孩子,平等交流,以理服人,避免暴力;以身作则,营造健康上网的良好家风。 【来源】山东省滨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考点考查: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育小职责大等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 【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假如你是父母会如何引导孩子健康利用网络。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未成年人在网络中成为受害者,收到不良影响和侵害时作为家长应该→可联系教材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维护孩子合法权益。 关键词②:未成年人在网络中成为网暴施暴者,作为家长应该→可联系教材要对孩子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关键词③:部分父母以暴力没收孩子电子产品,引发亲子冲突→可联系家长要尊重孩子,平等交流。 关键词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可联系家长要以身作则,营造良好家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4.(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近日,某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纠纷的案件。 袁某与张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家庭幸福和睦。孩子出生后,在一次常规检查中发现小脑发育迟缓,智力低下。后两人因孩子康复治疗和家庭琐事,导致矛盾不断增加,走向了诉讼离婚的道路。 案件审理中,双方虽都表示同意离婚,但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均认为自身不具备抚养一个患有重大疾病孩子的能力,某县法院组织多次诉前、庭中、庭后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最后,某县法院从保护残疾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判决两人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二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有人认为,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该法院的判决违背了这一原则。请你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对此观点加以评析。 【答案】 袁某与张某有登记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但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和法律规定。 抚养、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夫妻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离婚后,父母仍应对孩子未来成长提供有利的生活条件。 由此可见,法院正是在遵循婚姻自由原则的前提下,基于保护残疾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多次调解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而作出的合理判决。 【来源】山东省德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统考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离婚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该法院的判决违背了这一原则这一观点。从家庭与婚姻的角度进行评析。需要先解释正确部分,再解释错误部分。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论据:双方虽都表示同意离婚,但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均认为自身不具备抚养一个患有重大疾病孩子的能力,某县法院组织多次诉前、庭中、庭后调解,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可联系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来规避。夫妻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法律保障夫妻离婚的自由,同时要求夫妻不能以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提出解除婚姻关系,逃避作为父母履行抚养未成年孩子的法定义务。以此证明观点中不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35.(23-24高二下·山东泰安·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一个典型司法案例,蕴含着法治道理,传递着公平正义正能量。 【案情陈述】 2023年2月,四川某县一小区,老人肖某某接孙子放学回家,爷孙俩刚走到小区三栋楼下时,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岁男孩杨某某从顶楼扔下。小区物业公司虽在顶楼围栏上设置有“严禁攀爬”等字样,但对于案涉楼顶带有钉子的木块未发现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从而形成安全隐患,导致本案后果的发生。事后,经社区和街道办多次协商未果,死者家属将物业公司和肇事男孩及其父母一同起诉至县人民法院。 【诉源治理】 2023年9月,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法院审理,依法确定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被告父母杨某、张某应当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被告物业公司应当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 (1)请结合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予以阐释。 (2)说明正确判决该案件的典型意义。 【答案】(1)①被告肇事方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男孩杨某某将木块从案涉楼栋的楼顶推下,是造成肖某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杨某某年满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父母杨某、张某作为杨某某的法定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②被告物业方,作为案涉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未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导致本案后果的发生。因此,物业方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本案的次要责任。 (2)①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②对于规范未成年人行为、加强子女教育具有积极意义。③对高空抛物行为和小区物业管理具有警示作用。 【来源】山东省泰安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行使于法有据、育小责任大、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予以阐释,考生可以调用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肖某某被从天而降的木块砸中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警方调查,木块系一名8岁男孩杨某某从顶楼扔下→可联系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如果未尽到监护职责,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说明被告肇事方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关键词②:小区物业公司虽在顶楼围栏上设置有“严禁攀爬”等字样,但对于案涉楼顶带有钉子的木块未发现并进行及时清理处置,从而形成安全隐患→可联系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楼栋的物业服务区域负有管理、安全保障等义务,说明物业方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本案的次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正确判决该案件的典型意义,考生可以调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育小责任大、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经法院审理,依法确定肇事男孩方和物业均被判担责赔偿→可联系教材知识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关键词②:法院判定肇事方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被告父母杨某、张某应当担责70%,赔偿58万余元→可联系对于规范未成年人行为、加强子女教育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③:被告物业公司应当担责30%,赔偿24万余元→可联系对高空抛物行为和小区物业管理具有警示作用。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36.(23-24高二下·山东潍坊·期末)某校学习小组围绕“依法保护财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议题开展探究学习,搜集整理的案情事实如下。 案情事实一  为促进樟树港辣椒的增值和品牌效应,S辣椒产业协会申请并注册了“樟树港辣椒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1类的辣椒(植物)。2023年3月,S辣椒产业协会发现某蔬菜经营部于樟树港辣椒的休市期内,以普通辣椒假冒樟树港辣椒进行销售,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此案后,该蔬菜经营部辩称其店铺售卖的辣椒不是樟树港辣椒,对于樟树港辣椒是否处于休市期也不知情,同时列举数家其他网络平台以樟树港辣椒命名进行销售的行为。 案情事实二  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 案情事实三  近日,某市陈阿姨向法律援助处咨询,称老伴张大爷多年前经申请和审批获得一处宅基地,并在此地自建了一栋房屋,这栋房屋是张大爷和陈阿姨多年的心血。自张大爷去世后,陈阿姨与在农村务农的独生子一直在该房屋共同生活。陈阿姨想要知道,张大爷的宅基地能否作为遗产让儿子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案情事实一中,该蔬菜经营部是否构成侵权,并说明理由。 (2)有人认为,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债务。结合案情事实二,对此加以评析。 (3)结合案情事实三,假如你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请为陈阿姨解答疑惑。 (4)综合上述案情事实,说明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现实意义。 【答案】(1)构成侵权。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该蔬菜经营部以普通辣椒假冒樟树港辣椒进行销售,损害了S辣椒产业协会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小陈和小张约定由单方偿还,也不能损害债权人的权益,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债务。 (3)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张大爷的儿子不能继承。张大爷享有宅基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张大爷的遗产,其儿子可以继承。同时,张大爷和陈阿姨对其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的房屋和及其附属设施拥有所有权,其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部分继承。 (4)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守法、诚信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坚持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增强公民的财富安全感。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卷 【分析】背景素材:围绕“依法保护财产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探究学习 考点考查: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夫妻地位平等、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该蔬菜经营部是否构成侵权及理由,考生可以调用尊重知识产权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某蔬菜经营部于樟树港辣椒的休市期内,以普通辣椒假冒樟树港辣椒进行销售→可联系教材知识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故该蔬菜经营部构成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无权要求小陈偿还债务”加以评析,考生可以调用夫妻地位平等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可联系教材知识该借款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小陈和小张的约定不能损害债权人的权益,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债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身份为陈阿姨解答疑惑,考生可以调用保障各类物权、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老伴张大爷多年前经申请和审批获得一处宅基地→可联系教材知识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张大爷的儿子不能继承。但张大爷享有宅基地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的使用权作为张大爷的遗产,其儿子可以继承。 关键词②:张大爷在申请和审批获得的宅基地上自建了一栋房屋→可联系教材知识张大爷和陈阿姨对其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的房屋和及其附属设施拥有所有权,其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部分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4)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说明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现实意义,考生可以调用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案例一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可联系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新创业动力。 关键词②:案例二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可联系遵循守法、诚信原则,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③:案例三保护各类物权→可联系教坚持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的原则,增强公民的财富安全感。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37.(23-24高二下·山东淄博·期末)张某育有一子张甲、两个女儿张乙和张丙,父母及老伴先后去世。张某有汽车1辆、商品房1套、字画若干、存款20万。张甲与王某结婚后育有一女张丁,后张甲去世。张某与王某、张丁共同生活,张乙和张丙大学毕业后到外市工作定居,很少探望张某,儿媳王某一直尽心尽责照顾张某直至张某去世。张某临终前在两位邻居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商品房留给王某,汽车留给张乙,字画留给张丙。张乙和张丙认为哥哥张甲已经去世,遗产应由她们两人平分,王某认为自己理应分得张某遗产,三人争执不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1)如果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张某遗产应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 (2)“当今社会,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答案】(1) 分配:商品房留给王某,汽车留给张乙,字画留给张丙(或按遗嘱分配),存款由王某、张乙、张丙、张丁四人均分。 理由: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张某所立口头遗嘱有效。(或口头遗嘱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见证),应按照遗嘱继承要求分割遗产。②遗嘱未涉及的20万存款,应按法定继承分配。张甲、张乙和张丙作为张某子女,系第一顺序继承人,张甲先于张某死亡,其女儿张丁代位继承张甲应继承份额;王某作为丧偶儿媳,在张某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 ①调解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②有利于节约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矛盾化解效率;③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或以和为贵、不伤和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社会和谐)。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以和为贵选调解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指出张某遗产应如何分配并说明理由,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有关知识,结合案例对财产进行合理分配,进行有理有据的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临终前在两位邻居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商品房留给王某,汽车留给张乙,字画留给张丙→可联系口头遗嘱的效力,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以此说明应按照张某所立口头遗嘱分割遗产。 关键词②:张某有存款20万;张某育有一子张甲、两个女儿张乙和张丙,父母及老伴先后去世;张某与王某、张丁共同生活,张乙和张丙大学毕业后到外市工作定居,很少探望张某,儿媳王某一直尽心尽责照顾张某直至张某去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可联系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丧偶儿媳的继承权。以此说明20万元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王某、张乙、张丙、张丁四人均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谈谈对“当今社会,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这句话的理解,属于分析理解类主观题,需要运用以和为贵选调解的有关知识展开叙述。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当今社会,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可联系调解的前提,调解协议的效力,选择调解的优势,调解弘扬以和为贵的价值理念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38.(23-24高二下·山东济南·期末)2023年12月,李某与妻子张某离婚,李某的亲属只有年迈的母亲和已成年的儿子小李。2024年2月,李某向孙某借款108万元,一分未还就突然病逝,孙某随即向张某、李某的母亲和儿子小李要求还钱,并将三人诉至法院。法庭上,张某表示自己无义务偿还李某所欠债务,李某的母亲、李某的儿子小李当场写下放弃继承李某遗产的声明,同时小李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父亲生前未偿还的债务,小李的行为获得媒体的广泛赞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别判断张某、李某的母亲和儿子小李是否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并说明理由。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小李的行为获得媒体的广泛赞誉”谈谈你的看法。 【答案】(1)①张某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李某借款行为发生在与张某离婚后,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前妻张某不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 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除外,因此李某年迈母亲和小李也不需要承担债务。 (2)①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遗产时,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或“继承人在接受继承时,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或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②李某儿子主动承担其父生前所欠债务,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优秀品质,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或“符合公序良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7月期末学习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夫妻共同债务、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财产范围、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别判断张某、李某的母亲和儿子小李是否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并说明理由,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夫妻共同债务、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财产范围等有关知识,结合案例关键信息进行具体释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3年12月,李某与妻子张某离婚,2024年2月,李某向孙某借款108万元,一分未还就突然病逝→可联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以此说明本案债务行为未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关键词②:李某的母亲、李某的儿子小李当场写下放弃继承李某遗产的声明→可联系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以此说明李某的母亲、李某的儿子小李放弃继承遗产,也不需要承担债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对“小李的行为获得媒体的广泛赞誉”谈谈看法,属于理解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法定继承财产范围、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等有关知识,对小李行为的正确性进行恰当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李某的儿子小李当场写下放弃继承李某遗产的声明,同时小李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父亲生前未偿还的债务→可联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以此说明小李在无需承担债务的情况下主动承担父亲的债务,展示了优秀品质,契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传统美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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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2 家庭与婚姻(精选高频选择+主观题38题)(山东专用)-【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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