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江苏专用)(精选高频考题48题)-【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江苏专用)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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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精选高频考题48题 涉及考点 考点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考点0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考点0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考点0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考点 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自2020年2月至9月,周某将自己从网上收集、购买、交换得到的5万多条个人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卖给蒋某,获利36000元。2022年1月,周某因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被判赔偿36000元,并登报向社会赔礼道歉。对上述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A.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受到我国民法的优先保护 B.侵害他人隐私权必须承担侵权责任,赔礼道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C.案件判决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 D.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2.(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下列适合在“民法典宣传月”中选用的案例是(   ) ①小张借助技术手段,实施AI诈骗,数额巨大 ②长沙等地取消住房限购,引起市民热烈讨论 ③李女士做隆鼻手术,后发现整容变“毁容” ④小明开通某APP会员,缴费时默认自动续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某主办方举行绘画比赛,承诺给予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奖金。7岁小阳的绘画作品《晒太阳的兔子》获得比赛一等奖,同时,某玩偶公司看中了小阳的获奖作品,想以3万元价格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作为法定监护人,小阳父母对奖金具有保管和处分的权利 B.小阳无民事权利能力,主办方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奖励 C.小阳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其绘画作品享有著作权 D.玩偶公司欲购买小阳作品属于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4.(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某林场与秦某依法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秦某承包林场80亩土地,承包的土地必须种植玉米,秦某如需在承包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征得林场的同意,否则林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给秦某经营,秦某擅自在涉案土地上建设养殖场。下列选项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秦某经营,充分发挥了土地的交换价值 B.秦某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秦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平和绿色原则、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D.根据合同约定,林场主张解除承包合同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5.(23-24高二下·江苏南京江宁区·期末)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认识错误的是(   ) A.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B.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6.(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在A医院出生的新生儿李甲右臂存在异常,父母带至B医院就诊,被确诊为右上肢产瘫伤。李甲父母起诉A医院,认为A医院在接生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其右上肢产瘫伤,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2万余元。本案中(   ) ①李甲生命权受到侵害 ②李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B医院就诊记录是李甲维权的重要证据 ④A医院不论是否有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在母亲节前夕,17岁的学生王某到某快递公司为母亲邮寄价值68元的节日礼物,转交相关物品后,王某填写了快递单,付清了快递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寄送快递的行为需经父母同意 B.王某和快递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交付快递物品的行为 C.本案的法律关系主体是王某和快递公司,客体则是节日礼物 D.本案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王某和快递公司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23-24高二下·江苏苏州·期末)一张照片,一段声音,上百个定制文字,逝去的人就可以音容并茂,“开口”说话。有人利用AI技术“复活”了诸多已逝明星。对此,有的逝者家属称“不能接受,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这是在揭伤疤”。而有的人则认为“利用这个技术可以怀念亲人、抚慰生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既是相互对立也是相互联系的 B.创新是第一动力,应完善法律大力支持AI“复活”技术的应用 C.AI“复活”侵犯逝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D.创新过程中应寻求技术创新、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平衡考点 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9.(23-24高二下·江苏镇江八校·期末)2024年1月15日,上海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1个月前申报的《一种复合碳源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和《一种自动控制的污水脱氮除磷装置》均通过审查并授予专利权,成功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和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这两个专利(   ) ①其保护期自2024年1月15日获得专利起计算 ②都针对技术创新,但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 ③15年的保护期满以后,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获得国家在限定时间内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十年前,王某将自己位于某村的宅基地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外村人李某,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次年,李某在该宅基地上新建了房屋。2024年,王某后悔将宅基地卖给李某,并要求李某返还宅基地,遭到李某的拒绝,王某为要回宅基地将李某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你认为最符合案情发展走向的是(   ) A.法院支持王某的诉求,宅基地属于国家所有,王某无权将宅基地所有权转让给李某 B.法院支持王某的诉求,转让协议无效,王某返还宅基地转让费并补偿李某相关损失 C.法院不支持王某的诉求,双方自愿签订协议,王某的行为违背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D.法院不支持王某的诉求,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王某可以重新申请一处宅基地 11.(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徐某在研发出某种实用新型无人机技术方案后,于2022年5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于次年同日顺利获得了专利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申请专利可获得永久性强有力法律保护 ②该专利的有效期限为10年,到期可以续展 ③该专利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该技术获得专利保护,需要公开其发明内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李某从2021年起一直租住在王某的一套房屋中,租期为5年。2022年底,为了扩大公司规模,王某将此套房屋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李某得知此事后,害怕自己无法继续在该套房屋内居住。据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①若房屋被拍卖,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②王某的抵押行为需征得李某的同意 ③李某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处分权利 ④李某在承租期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应得到保障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3-24高二下·江苏南京江宁区·期末)王老师的儿子急需80万元购房首付款,可王老师手头只有100万元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还有三个月才到期,眼下无法赎回。正在着急之时,一个懂金融的朋友告诉王老师,可以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种贷款方式涉及(   ) ①抵押 ②质押 ③用益物权 ④担保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丰县民族中学·期末)林甲和谢丁共同创作完成了一个剧本,其中谢丁是主笔。作品完成后,谢丁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林甲。随后,林甲在网上发了该剧本作品的海报,署名作者为林甲,并将该剧本在网络商城公开售卖。但此前谢丁已以个人名义申请了版权登记,注明谢丁是该剧本的著作权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谢丁以个人名义申请版权登记,没有侵犯林甲的署名权 ②林甲在作品海报上没有署谢丁名,侵害了谢丁的署名权 ③林甲有权在网络商城售卖该作品,但应当删除宣传海报 ④谢丁将该剧本作品申请版权登记,侵害了林甲的发表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丰县民族中学·期末)某知名歌手在社交平台发布对于热映电影《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时,配图中出现了拍摄的银幕画面照片,引发关于“盗摄”的热议。对此,法律专家指出:“盗摄”不等于著作权侵权,但不构成合理使用的“盗摄”是侵权;同时,涉及观影礼仪的道德约束、“禁止屏摄”的格式条款及预防侵权的合理防御,“盗摄”也绝非个人自由。下列观点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③道德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需要以法治为支撑 ④格式条款由于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所以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3-24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李某使用AI生成涉案图片后发布于某网络平台:被告刘某发布文章配图使用了原告该AI生成的图片,原告遂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知(   ) A.AI生成图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B.刘某侵犯了李某发表权和署名权 C.李某享有该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 D.李某应去知识产权局进行作品登记来保护作品 17.(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王某向钱某借了1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随后,王某又向赵某借了2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半年后,钱某催促王某还钱多次被拒,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A.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B.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使用价值 C.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则实现了所有权变更 D.赵某享有该担保物的质权,可以依法优先受偿 18.(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依法保护电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繁荣电影创作。下列行为属于作品合理使用的是(   ) A.私自剪辑恶搞《飞驰人生2》的片段并在平台大量发布 B.某电视台宣传报道《红毯先生》时播放其中的精彩片段 C.《热辣滚烫》获得《百元之恋》制片方授权后进行翻拍 D.转载文章中使用《周处除三害》的演员剧照未标明出处 考点 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9.(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李某于2019年10月14日借给朋友王某现金5万元,并写下借条,但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2021年,李某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遂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还款,但王某不予理睬。本案中(   ) A.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因缺乏具体还款期限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自成立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C.李某应该自2019年10月14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D.李某和王某都是这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是5万元现金 20.(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某网店打出促销广告:中高考来临之际,本店特推出签字笔“买一赠一”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铺所有。小王在活动期间购买十支黑色签字笔,收到货物后发现商家赠送的是十支笔芯。小王对此表示不满,要求换送签字笔,遭到商家拒绝,强调这就是本店的“买一赠一”。对于该纠纷,正确的判断是(   ) A.该店的行为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 B.该店在本合同中没有作出任何承诺 C.该店的促销广告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D.本合同内容是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 21.(23-24高二下·江苏淮安·期末)2023年3月10日,李某与A公司签订面试培训合同,约定由A公司为李某提供面试培训辅导。李某于签订合同当日向该公司支付培训费,A公司作出“参加面试培训班,保证通过,未通过就全款退费”的口头承诺。后李某虽经培训但未通过面试,遂向A公司要求退费,并提交了相关退费资料。A公司一直未退费,李某遂诉至法院。以下情形正确的是(   ) A.A公司应就己方对合同的不当履行而承担全款退费责任 B.A公司的承诺不属于合同条款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C.空口无凭、立字为据,李某应要求A公司签订书面承诺 D.一诺千金、重在履行,A公司应停止侵害并赔偿李某损失 22.(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某烤鸭店用喇叭吆喝:本店开展优惠活动,烤鸭30元一只,凡在本店购满10只免费送1只,两个月内有效。小张在规定时间内购满10只后,商家却拒绝免费赠送1只。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烤鸭店的宣传行为不属于要约 B.烤鸭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C.该口头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D.小张最好的维权方式是向消协投诉 23.(23-24高二下·江苏南京江宁区·期末)张某在上班路上丢了一部手机,随后在朋友圈里发布悬赏声明,称若有人拾到该手机并归还,他将以1000元作为酬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是发出要约的一方 ②悬赏声明属于要约邀请 ③张某可随时撤销悬赏声明 ④悬赏声明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23-24高二下·江苏盐城·期末)A公司与B公司签订电脑笔记本买卖合同,约定两个月后B公司需将笔记本送至A公司仓库,A公司预交10万元定金,承诺依约收货后补足余款。后来,国际市场核心部件价格发生变化,B公司考虑到成本核算,便向A公司提出变更成交价格的请求,A公司不予同意,B公司没有按期交货,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B公司可以法定免责为由,主张免除其违约责任 B.A公司可依据定金罚则,主张B公司返还10万元 C.A公司否认变更价格请求,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D.B公司对于A公司的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 25.(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丰县民族中学·期末)某连锁超市App首页显示“本店现有53度飞天茅台酒出售,欢迎广大消费者前来选购”。不久,汪某进入该App购买了35瓶该款酒,并支付了全部货款。之后,汪某接到该连锁超市相关人员电话告知该款酒无货,交易随即终止,并退回全部货款。汪某一气之下,将该连锁超市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超市App的首页显示内容属于要约 ②汪某的购买行为已经完成,可视为合同生效 ③超市单方面取消订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④超市无主观过错且退回了货款,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点 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6.(23-24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关知识产权的使用,以下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是(   ) ①学生在作业中引用二十大报告中的一段话 ②中学语文教材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小说 ③从家里的摄像头下载视频资料到自己手机 ④快递驿站张某多次出售取件人员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7.(23-24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2022年1月,甲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借给朋友乙10万元。2023年1月,甲去世。2023年12月,甲的儿子小甲与乙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双方共同确认借款本息及还款方式。然而,乙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小甲催讨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该案例中(   ) A.甲给乙的转账记录可以视为物证 B.乙应以停止侵害的方式承担责任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还款行为 D.乙未按时还款,必须支付违约金 28.(23-24高二下·江苏镇江八校·期末)刘某为某互联网平台带货主播,与F公司签订《带货协议》。一日,张某通过该直播购买了一款冰箱,收货后发现冰箱通电后不久便无法正常工作。经售后工作人员检查,系冰箱主控板故障所致。张某遂通过平台联系刘某索要赔偿,刘某以该产品为A公司生产和销售,自己只是带货为由拒不赔偿。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公司可以以刘某拒不赔偿为由解除刘某与F公司的劳动关系 B.无论F公司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F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购买冰箱首先是受到刘某直播影响,刘某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29.(23-24高二下·江苏镇江八校·期末)2024年春节档期间,国产电影市场火爆,《热辣滚烫》《飞驰人生2》《第二十条》《熊出没之逆转时空》等电影深受观众欢迎。但在电影内外也有一些案例值得深思,下列事件中涉嫌侵权的有(   ) ①《热辣滚烫》授权改编自日本电影《百元之恋》 ②某观众拍《飞驰人生2》短视频上传社交媒体 ③某up主剪辑《第二十条》精彩片段做电影解说 ④某网报道《熊出没之逆转时空》时播放其片段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0.(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仪征精诚高级中学·期末)陈某家饲养了一只小狗,隔壁邻居小王(6周岁)放学后路过陈某家时,捡起石头向小狗扔去。小狗上前追咬,结果将另外一个小朋友小张(5周岁)咬伤。小张治疗期间花去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陈某是否存在过失直接影响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B.按过错推定原则,小王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C.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免除承担侵权责任 D.陈某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小王的监护人追偿 31.(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仪征精诚高级中学·期末)公交车行驶中,刘某与驾驶员发生口角,乘客史某规劝刘某勿要影响驾驶员,刘某不听劝阻,与史某产生争执。两人下车后,刘某仍纠缠拉扯史某,史某挣脱过程中刘某意外倒地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史某的劝阻行为是理性的、正当的,应得到肯定 ②刘某与驾驶员争吵,不构成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③刘某和史某下车后有拉扯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 ④史某没有违法行为,对刘某的意外受伤不用负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王某承包的种植基地用于生产绿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对面是一家牧业有限公司,常有大量的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料堆放在王某种植基地的相邻地界附近。养殖废料聚集了大量苍蝇、虫类,对周边农业环境造成污染。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绿色农产品品质下降系该公司养殖废料所致,请求赔偿。对本案的正确分析是(   ) A.相邻地界不等于相邻关系,牧业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王某无需提交权益受损的证据 C.牧业公司如能证明对损害的发生己方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牧业公司如能证明对方损害并非养殖废料所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3.(23-24高二下·江苏南通·期末)某小区某幢单元楼的业主李先生装修自家房屋时把阳台改成了厨房,安装了落地橱柜、煤气灶和抽油烟机等,擅自更改了水路并在阳台的一侧安装了水槽。此后,一到做饭时间,李先生家油烟四溢,排水噪声整栋楼都能听到。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李先生对自己房屋有使用的权利 C.相邻关系是对他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D.处理相邻关系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34.(23-24高二下·江苏南通·期末)章某与汤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章某承租汤某所有的房屋一栋,用于经营餐馆;租期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租金每月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后章某因餐馆经营不善,与汤某沟通提前退租事宜,但未协商一致。章某于2022年11月告知汤某已将房屋清空并搬离,此后章某也未再支付房租。本案中(   ) A.因章某已与汤某沟通提前退租事宜,故不构成违约 B.未经汤某同意,章某不能变更或者解除该租赁合同 C.章某提前退租属违约,汤某可主张双倍支付违约金 D.餐馆经营不善属于不可抗力,可免除章某违约责任 35.(23-24高二下·江苏泰州·期末)2024开年爆款电视剧《繁花》,除了有超强的演员阵容、电影级别的拍摄水准,剧中的配乐、插曲更是独具匠心,57首怀旧金曲都是原声音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下载插曲属于法定许可使用,无需付费 B.演员自己演唱金曲就不涉及侵犯著作权 C.制作方使用歌曲需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D.著作权在保护期届满后就可以随意使用 36.(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丰县民族中学·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某在某网站购物平台看上了某贸易公司旗舰店里的一款翡翠手镯,商品详情页面虽然有“本店所有翡翠均为缅甸天然A货翡翠假一赔十”的承诺,但是因为价格低廉,其还是向客服人员询问在售的某款天然缅甸老坑A货冰种翡翠手镯是否为正品,在客服回答该手镯为天然的翡翠A货后,刘某某在该店下单2件手镯,并支付货款706元。 刘某某收到快递来的2件手镯和附赠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后,当即进行开箱检查,却发现不仅商家提供的证书无法查询验证,而且该手镯在阳光下的颜色也不像纯天然的。刘某某当即产生怀疑,随即询问客服人员,客服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只是反复强调所售手镯是正品无误。为验证手镯真假,刘某某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检测中心对手镯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件手镯均为翡翠(处理)手镯。此后,在与店铺客服人员协商过程中,商家同意退货退款,但拒绝承担其他责任。为此,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商家退一赔十。 法院判决贸易公司向刘某某退还货款706元、赔偿7060元,合计7766元。宣判后,消费者和商家均未提出上诉,商家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1)结合材料,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上述判决给我们的启示。 37.(23-24高二下·江苏泰州·期末)当爱人逝去,为寄托哀思,了却遗愿,丧偶女性想通过胚胎移植的方式为亡夫延续血脉,情有可原,法能相容吗? 材料一  两年前,邹某和丈夫与某医院签订冷冻胚胎协议,制作4个胚胎保管等候移植孕育。其后,邹某丈夫意外身故,医院以不能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邹某遂将医院诉至法院,请求履行合同,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丧偶单身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已实施完胚胎培育的丧偶妇女与单身妇女有本质的区别。法院判决支持邹某的诉求。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支持原告诉求的理由。 38.(23-24高二下·江苏南京江宁区·期末)2024年初夏里,与气温一起回升的是澎湃的消费热情。 【司法优化消费环境】 2024年5月9日,杨女士在网上预定了张某经营某文化旅游公司的民宿。杨女士认为入住体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于是在网上根据实际体验对张某所经营的民宿打出了三星评价,后张某反复多次不分昼夜打电话与杨女士进行交涉,要求其更改评论,双方因此在电话里发生争执。杨女士认为遭受到了滋扰,遂将三星评价改为一星评价。之后,张某在大众点评等网站公布了杨女士的一些个人信息,用“恶意引导、为人不厚道”、“口出狂言、邀人恶性跟评,属于明目张胆胡作非为”等回复杨女士,双方沟通未果,杨女士将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向杨女士公开道歉,赔偿杨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驳回张某全部反诉请求。 (1)结合案情,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如此判决的理由。 39.(23-24高二下·江苏苏州·期末)2023年5月,向往田园生活的城市居民王某与某村村民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刘某将自家祖宅卖给王某,价格为25万元,并约定尾款5万元于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签订后,王某当场依约支付首付款20万元。6月,刘某突然去世,刘某的儿子刘二某将其继承的该房屋以2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本村村民赵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王某知道后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赵某关于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证,按自己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政策链接】《国家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王某提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 40.(23-24高二下·江苏盐城·期末)2023年10月2日,王某因所在的甲公司要求连续加班,突发脑溢血入住医院,经抢救,病情好转但仍未脱离危险。10月5日,甲公司擅自为王某办理出院手续,并委托救护站将王某转移到其家乡所在的医院。12月8日,王某再次出现脑出血,引发中枢性呼吸衰竭死亡。 经司法鉴定确认,王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再发脑出血,也与转院延迟治疗、病情加重有关。王某哥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与王某妻儿共同继承王某存款、房屋等遗产及工伤死亡赔偿金。甲公司则认为,原告未经仲裁,违反劳动纠纷解决程序,要求法院驳回起诉。 你认为法院将如何判决本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理由。 41.(23-24高二下·江苏南通·期末)汪某和宋某都是未成年人。2023年8月12日22时许,汪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乘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宋某行驶至某施工区域内,因躲避施工机械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笔录记载:事故现场道路无中央隔离设施,无路侧防护设施,路表湿潮,有夜间路灯照明。后经公安机关鉴定,宋某符合头部外伤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无法计算摩托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宋某父母将汪某、汪某父母及施工单位起诉至法院。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42.(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负面法律责任或后果的可能性。小王近期发现市场上房价略有上升,就准备瞒着妻子将一处共有房产出售。他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 结合材料,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帮助小王简要分析其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43.(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AI语音合成技术被广泛应用,声音被收集、合成、制作、模仿甚至篡改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保护声音权益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案情简述】 甲公司委托配音师殷某为其录制录音制品,并获得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在殷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中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该音频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转语音产品并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殷某偶然发现用其声音配音制作的作品在网络广泛流传,遂将甲乙公司诉至法院。【相关链接】 《民法典》第1023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该条规定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判决结果】 2024年4月23日,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一审宣判,甲、乙公司被判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5万元。此判例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l生成声音。【法外之声】 某校高二(2)班学生围绕本案例展开讨论。大家踊跃发言。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44.(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白先生被朋友告知在某短视频平台“走红”。原来是小王用“随手拍”软件即时发布了白先生与人发生口角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评论多达4000多条,其中包含侮辱白先生的言论。白先生认为,小王发布的视频未经其同意且未打码处理,致使自己的人格权益受到损害。在与小王和短视频平台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白先生将小王及短视频平台告上了法庭。 上述案例中,白先生的哪些人身权益可能受到了损害?他可以提出哪些方面的诉求? 45.(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仪征精诚高级中学·期末)胡某路过一栋住宅楼,发现一个正在掉落的花盆即将砸到坐在楼下的秦某。胡某推开秦某时被砸中肩部,跌倒在地,撞到头部,陷入昏迷。秦某见状大声呼救。张某闻声上前救助,对胡某紧急实施心肺复苏,不慎导致胡某两根肋骨断裂。随后胡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其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费用共计6.3万元。经查,该花盆系八楼住户冯某所有,因固定不牢掉落。大家对此事展开议论,黄某说:“根据民法典规定,如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则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冯某承担侵权责任,则推断他存在过错。”卢某反驳:“这说法不对,民法典还规定了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就胡某的损失分别分析冯某、秦某、张某的责任认定,并说明理由。 46.(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仪征精诚高级中学·期末)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以下案例系因安装使用人工智能摄像头,导致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引发的冲突纠纷。 材料一  甲与乙分别为某小区同栋同层02室和03室业主。甲在02室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03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在摄像头监控范围。乙认为该摄像头能够监控其个人隐私,影响其生活,乙即报警要求拆除。经公安机关、物业公司调解,双方协调未果,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拆除该摄像头。 法院审理后认为,可视门铃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乙日常进出信息,其信息内容与乙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所直接关联,应属个人隐私范畴,应当受法律保护。在安装摄像头所维护的财产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利益之间进行衡量,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因此,乙主张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材料二  司法三段论是指法官在作出判决时,将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归入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之下,从而得出判决结果的一种推理方法。结合上述案件,初学逻辑的几位同学尝试编写了几个司法三段论。 小华: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所以,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 小芳: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甲的行为是保护其财产权,所以,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小明: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__________,所以,____________________。 (1)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在处理财产权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权冲突时的考量。 47.(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开车门是司机上下车时必做的简单动作,但如果没有留意观察后方情况,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则会引发交通事故,酿成惨剧。 2022年8月19日,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道路上靠路边停车后,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正好遇有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经查,当时桑某驾驶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28公里)。汽车车门碰到了电动车右侧的车把手以及电动车的中部位置,造成电动车和桑某倒地,桑某被送往医院后因严重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去世。当地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吴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桑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相关知识,阐释当地人民法院为何作出上述判决。 48.(23-24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张某投资上百万开了家餐厅并开通线上外卖业务。开业不久一位顾客连续5天点同一份外卖并全部给了差评,给餐厅造成了不良影响。张某按点餐地址找过去,发现是竞争对手王某所为。王某得知张某来意后声称“你来找我删差评么?不好吃给差评是我的事,我是不会删的!”张某听后怼道“不好吃你还连续5天点餐?我开店还欠着几十万,谁的生活容易啊?”王某自觉理亏,改口说“你给我打电话,我就会删了呀”,张某怒斥道:“删?你刚才可不是这样说的,不要做缺德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价王某的言行。 试卷第1页,共3页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精选高频考题48题 涉及考点 考点0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考点0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考点0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考点0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考点 1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自2020年2月至9月,周某将自己从网上收集、购买、交换得到的5万多条个人姓名、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个人信息,通过微信、QQ等网络通信工具卖给蒋某,获利36000元。2022年1月,周某因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被判赔偿36000元,并登报向社会赔礼道歉。对上述案件的认识正确的是(   ) A.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受到我国民法的优先保护 B.侵害他人隐私权必须承担侵权责任,赔礼道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C.案件判决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 D.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 【答案】C 【详解】C:周某因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罪被判赔偿36000元,并登报向社会赔礼道歉,案件判决彰显司法保障个人信息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决心和力度,A符合题意。 A: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A说法错误。 B: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材料涉及的是个人信息,B不符合题意。 D: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个人信息,但材料并没有出现“误导、欺诈、胁迫”,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下列适合在“民法典宣传月”中选用的案例是(   ) ①小张借助技术手段,实施AI诈骗,数额巨大 ②长沙等地取消住房限购,引起市民热烈讨论 ③李女士做隆鼻手术,后发现整容变“毁容” ④小明开通某APP会员,缴费时默认自动续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小张借助技术手段,实施AI诈骗,数额巨大,属于刑事违法行为,不适合作为民法典宣传的案例,①不符合题意。 ②:长沙等地取消住房限购,引起市民热烈讨论,属于政府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描述的是一项政策调整,不是具体的法律案例,因此不适合作为民法典宣传的案例,②不符合题意。 ③:李女士做隆鼻手术,后发现整容变“毁容”描述的是一起医疗纠纷,这是民法典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适合作为民法典宣传的案例,③正确。 ④:小明开通某APP会员,缴费时默认自动续费,描述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涉及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也是民法典宣传的合适案例,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某主办方举行绘画比赛,承诺给予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奖金。7岁小阳的绘画作品《晒太阳的兔子》获得比赛一等奖,同时,某玩偶公司看中了小阳的获奖作品,想以3万元价格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作为法定监护人,小阳父母对奖金具有保管和处分的权利 B.小阳无民事权利能力,主办方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奖励 C.小阳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其绘画作品享有著作权 D.玩偶公司欲购买小阳作品属于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答案】C 【详解】C: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公民的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著作权是一项公民权利,不管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均可依法享有。小阳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其绘画作品享有著作权,C正确。 A: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保管并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其使用或处分该财产必须对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以随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更不可以将未成年人的财产赠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对未成年人不利的处分。A说法错误。 B: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7岁的小阳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主办方不能以小阳无民事权利能力为由拒绝支付奖励,B说法错误。 D:玩偶公司欲购买小阳作品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4.(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某林场与秦某依法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秦某承包林场80亩土地,承包的土地必须种植玉米,秦某如需在承包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征得林场的同意,否则林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签订后,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给秦某经营,秦某擅自在涉案土地上建设养殖场。下列选项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秦某经营,充分发挥了土地的交换价值 B.秦某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C.秦某的行为违背了公平和绿色原则、未能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D.根据合同约定,林场主张解除承包合同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D 【详解】A:错误,林场按约将土地交付秦某经营,充分发挥了土地的使用价值,A排除。 B: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秦某对承包的土地不享有占有权利,B排除。 C:错误,秦某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没有涉及违背公平原则,排除。 D:某林场与秦某依法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双方约定秦某如需在承包的土地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征得林场的同意,否则林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秦某擅自在涉案土地上建设养殖场违约,所以根据合同约定,林场主张解除承包合同完全符合法律的规定,D正确。 故本题选D。 5.(23-24高二下·江苏南京江宁区·期末)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它包含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下列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认识错误的是(   ) A.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B.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答案】B 【详解】本题是逆向选择题。 B: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错误但符合题意。 ACD:这三个选项是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的正确认识,AC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6.(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在A医院出生的新生儿李甲右臂存在异常,父母带至B医院就诊,被确诊为右上肢产瘫伤。李甲父母起诉A医院,认为A医院在接生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导致其右上肢产瘫伤,要求赔偿医疗费等相关损失2万余元。本案中(   ) ①李甲生命权受到侵害 ②李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B医院就诊记录是李甲维权的重要证据 ④A医院不论是否有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李甲的健康权受到侵害而不是生命权,①错误。 ④: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④错误。 ②③:新生儿李甲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带至B医院就诊,被确诊为右上肢产瘫伤,因此B医院就诊记录是李甲维权的重要证据,②③正确。 故本题选C。 7.(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在母亲节前夕,17岁的学生王某到某快递公司为母亲邮寄价值68元的节日礼物,转交相关物品后,王某填写了快递单,付清了快递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寄送快递的行为需经父母同意 B.王某和快递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客体是交付快递物品的行为 C.本案的法律关系主体是王某和快递公司,客体则是节日礼物 D.本案的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王某和快递公司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答案】B 【详解】A:王某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可以实行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寄快递的行为与其年龄和能力相适应,不需要经过其父母同意,A不选。 BCD:王某和快递公司互有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王某要付给快递公司快递费,快递公司负责把邮寄物安全及时投递到位,这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王某和快递公司,都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在该民事法律关系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寄送快递的行为,B入选,CD不选。 故本题选B。 8.(23-24高二下·江苏苏州·期末)一张照片,一段声音,上百个定制文字,逝去的人就可以音容并茂,“开口”说话。有人利用AI技术“复活”了诸多已逝明星。对此,有的逝者家属称“不能接受,他们未征求我们同意,这是在揭伤疤”。而有的人则认为“利用这个技术可以怀念亲人、抚慰生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既是相互对立也是相互联系的 B.创新是第一动力,应完善法律大力支持AI“复活”技术的应用 C.AI“复活”侵犯逝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D.创新过程中应寻求技术创新、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平衡 【答案】D 【详解】A:材料强调AI“复活”技术的应用要遵守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不体现权利与义务既相互对立也相互联系,故A不选。 B:有的逝者家属称“不能接受,这是在揭伤疤”,这表明应完善法律规范、合理使用AI“复活”技术的应用,而不是盲目的“大力支持”,故B不选。 C:未经逝者家属同意,AI“复活”侵犯逝者的肖像权,但材料不涉及侵犯隐私权,故C不选。 D:AI“复活”技术的应用,有可能对逝者家属造成伤害,若未经逝者家属同意会侵犯逝者的肖像权、触犯法律,这表明创新过程中应寻求技术创新、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之间的平衡,故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考点 2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9.(23-24高二下·江苏镇江八校·期末)2024年1月15日,上海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1个月前申报的《一种复合碳源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和《一种自动控制的污水脱氮除磷装置》均通过审查并授予专利权,成功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和一项实用新型专利。这两个专利(   ) ①其保护期自2024年1月15日获得专利起计算 ②都针对技术创新,但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 ③15年的保护期满以后,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获得国家在限定时间内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2024年1月15日,上海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1个与前申报的两项专利均通过审查,而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均自申请日开始计算,①错误。 ②④:该公司的两项专利权,一个获得发明专利,另一个获得的是实用新型专利,说明都针对技术创新,但对创造性的程度要求不同,都是以公开发明内容为条件,获得国家在限定时间内强有力的法律保护,②④应选。 ③:发明专利是20年的保护期,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而15年是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③不选。 故本题选C。 10.(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十年前,王某将自己位于某村的宅基地以1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外村人李某,双方签订转让协议。次年,李某在该宅基地上新建了房屋。2024年,王某后悔将宅基地卖给李某,并要求李某返还宅基地,遭到李某的拒绝,王某为要回宅基地将李某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你认为最符合案情发展走向的是(   ) A.法院支持王某的诉求,宅基地属于国家所有,王某无权将宅基地所有权转让给李某 B.法院支持王某的诉求,转让协议无效,王某返还宅基地转让费并补偿李某相关损失 C.法院不支持王某的诉求,双方自愿签订协议,王某的行为违背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D.法院不支持王某的诉求,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王某可以重新申请一处宅基地 【答案】B 【详解】A:根据我国相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买卖、转让。王某转让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所有权,A错误。 BC:由于李某并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对该区域内的宅基地不享有使用权,也不具备在该区域内购买的权利,法院支持王某的诉求,双方签订的转让协议系无效,李某为新建房屋等确实付出了真金白银,应给予李某适当补偿,B正确。C错误。 D:《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D错误。 故本题选B。 11.(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徐某在研发出某种实用新型无人机技术方案后,于2022年5月8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于次年同日顺利获得了专利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申请专利可获得永久性强有力法律保护 ②该专利的有效期限为10年,到期可以续展 ③该专利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该技术获得专利保护,需要公开其发明内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徐某申请的专利,在法定期限内可以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而不是永久保护,①不选。 ②③:该专利的有效期限为10年,到期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不能续展,②不选,③入选。 ④:徐某是申请的专利保护,该技术需要公开其发明内容,以换取法律强有力的保护,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2.(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李某从2021年起一直租住在王某的一套房屋中,租期为5年。2022年底,为了扩大公司规模,王某将此套房屋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李某得知此事后,害怕自己无法继续在该套房屋内居住。据此,以下分析合理的是(   ) ①若房屋被拍卖,银行有优先受偿权 ②王某的抵押行为需征得李某的同意 ③李某依法享有对该房屋的处分权利 ④李某在承租期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应得到保障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王某将此套房屋抵押给银行,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若房屋被拍卖,银行有优先受偿权,①正确。 ④:李某从2021年起一直租住在王某的一套房屋中,租期为5年。2022年底,为了扩大公司规模,王某将此套房屋抵押给银行,李某在承租期内对该房屋的使用权应得到保障,④正确。 ②:王某的抵押行为不需征得李某的同意,王某对房屋有所有权,②错误。 ③:李某没有房屋所有权,不享有对该房屋的处分权利,③错误。 故本题选B。 13.(23-24高二下·江苏南京江宁区·期末)王老师的儿子急需80万元购房首付款,可王老师手头只有100万元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还有三个月才到期,眼下无法赎回。正在着急之时,一个懂金融的朋友告诉王老师,可以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以解燃眉之急。这种贷款方式涉及(   ) ①抵押 ②质押 ③用益物权 ④担保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抵押实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用这100万元理财产品去银行担保贷款属于质押,不是抵押,①不符合题意。 ②:质押实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用这100万元银行理财凭证去银行担保贷款,属于质押,②符合题意。 ③:用益物权,是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材料中的贷款方式不属于用益物权,③不符合题意。 ④: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材料中的贷款方式属于担保物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4.(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丰县民族中学·期末)林甲和谢丁共同创作完成了一个剧本,其中谢丁是主笔。作品完成后,谢丁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林甲。随后,林甲在网上发了该剧本作品的海报,署名作者为林甲,并将该剧本在网络商城公开售卖。但此前谢丁已以个人名义申请了版权登记,注明谢丁是该剧本的著作权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谢丁以个人名义申请版权登记,没有侵犯林甲的署名权 ②林甲在作品海报上没有署谢丁名,侵害了谢丁的署名权 ③林甲有权在网络商城售卖该作品,但应当删除宣传海报 ④谢丁将该剧本作品申请版权登记,侵害了林甲的发表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该剧本作品系林甲和谢丁的共同作品,谢丁仅为共同作者之一,谢丁将自己登记为涉案作品唯一作者与著作权人,明显与事实不符,违反诚实信用,侵害其他共同作者即林甲的署名权,①说法错误。 ②:该剧本作品系林甲和谢丁的共同作品,林甲在海报上没有署谢丁名,侵害了谢丁的署名权,②说法正确。 ③:谢丁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林甲,林甲有权在网络商城售卖该作品,但林甲在海报上没有署谢丁名,侵害了谢丁的署名权,应当删除宣传海报,③说法正确。 ④:谢丁于林甲公开售卖作品之前,将作品登记并存档于登记机关内部,社会公众并不能轻易获取作品,不构成对作品的首次公开,故谢丁的行为不侵害林甲的发表权,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5.(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丰县民族中学·期末)某知名歌手在社交平台发布对于热映电影《飞驰人生2》的观后感时,配图中出现了拍摄的银幕画面照片,引发关于“盗摄”的热议。对此,法律专家指出:“盗摄”不等于著作权侵权,但不构成合理使用的“盗摄”是侵权;同时,涉及观影礼仪的道德约束、“禁止屏摄”的格式条款及预防侵权的合理防御,“盗摄”也绝非个人自由。下列观点你认为正确的是(   ) 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③道德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发挥道德的规范作用需要以法治为支撑 ④格式条款由于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所以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①说法正确。 ②: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②说法正确。 ③: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③说法错误。 ④: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6.(23-24高二下·江苏宿迁·期末)2023年11月27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针对人工智能生成图片(AI绘画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原告李某使用AI生成涉案图片后发布于某网络平台:被告刘某发布文章配图使用了原告该AI生成的图片,原告遂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知(   ) A.AI生成图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B.刘某侵犯了李某发表权和署名权 C.李某享有该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 D.李某应去知识产权局进行作品登记来保护作品 【答案】C 【详解】A: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保护,A错误。 B:刘某侵犯了李某就涉案图片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B错误。 C: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种类,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人们利用人工智能模型生成图片时,本质上仍是人利用工具进行创作,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李某享有该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C正确。 D: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D错误。 故本题选C。 17.(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王某向钱某借了1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随后,王某又向赵某借了2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半年后,钱某催促王某还钱多次被拒,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A.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B.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使用价值 C.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则实现了所有权变更 D.赵某享有该担保物的质权,可以依法优先受偿 【答案】D 【详解】A: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机动车,A表述错误。 B: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20万元,由此可知,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B表述错误。 C: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20万元,赵某获得了该机动车的质押权,而不是所有权,机动车的所有权没有变更,C表述错误。 D: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20万元,若王某偿还不了借款,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依法优先受偿,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8.(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依法保护电影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繁荣电影创作。下列行为属于作品合理使用的是(   ) A.私自剪辑恶搞《飞驰人生2》的片段并在平台大量发布 B.某电视台宣传报道《红毯先生》时播放其中的精彩片段 C.《热辣滚烫》获得《百元之恋》制片方授权后进行翻拍 D.转载文章中使用《周处除三害》的演员剧照未标明出处 【答案】B 【详解】A: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私自剪辑恶搞《飞驰人生2》的片段并在平台大量发布,侵犯了著作权,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A不符合题意。 B:为新闻报道,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某电视台宣传报道《红毯先生》时播放其中的精彩片段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B符合题意。 C:著作权人享有改编权,未经授权私自改编系侵权。《热辣滚烫》获得改编权进行翻拍,因此不构成侵权,但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C不符合题意。 D:在合理使用河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转载文章中使用《周处除三害》的演员剧照未标明出处,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考点 3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9.(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李某于2019年10月14日借给朋友王某现金5万元,并写下借条,但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2021年,李某因家中有事急需用钱,遂找到王某,要求王某还款,但王某不予理睬。本案中(   ) A.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因缺乏具体还款期限而无效 B.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自成立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 C.李某应该自2019年10月14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D.李某和王某都是这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是5万元现金 【答案】B 【详解】B:《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因此,李某和王某的借贷合同自成立起便具有法律约束力,B符合题意。 A: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影响借贷合同的效力,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法律效力,A说法错误。 C:没写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为三年,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法律效力,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3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因此李某应该自2021年李某要求王某还款之日起请求保护,C说法错误。 D:本案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债务关系,其客体是行为,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20.(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某网店打出促销广告:中高考来临之际,本店特推出签字笔“买一赠一”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铺所有。小王在活动期间购买十支黑色签字笔,收到货物后发现商家赠送的是十支笔芯。小王对此表示不满,要求换送签字笔,遭到商家拒绝,强调这就是本店的“买一赠一”。对于该纠纷,正确的判断是(   ) A.该店的行为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 B.该店在本合同中没有作出任何承诺 C.该店的促销广告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D.本合同内容是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 【答案】A 【详解】A:该网店的广告:中高考来临之际,本店特推出签字笔“买一赠一”活动,但实际中确是十支黑色签字笔,赠送的是十支笔芯,这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A入选。 B:网店广告“买一送一”,就数量上是具体明确的,具有法律效力,商家应该遵守其承诺,B不选。 C:该店的促销广告具体且明确,属于要约,C不选。 D:网店广告“买一送一”,就数量上是具体明确的,但送的物品不明确,所以其中部分内容可视为合同内容,但双方对“买一送一”的理解不同,并没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D不选。 故本题选A。 21.(23-24高二下·江苏淮安·期末)2023年3月10日,李某与A公司签订面试培训合同,约定由A公司为李某提供面试培训辅导。李某于签订合同当日向该公司支付培训费,A公司作出“参加面试培训班,保证通过,未通过就全款退费”的口头承诺。后李某虽经培训但未通过面试,遂向A公司要求退费,并提交了相关退费资料。A公司一直未退费,李某遂诉至法院。以下情形正确的是(   ) A.A公司应就己方对合同的不当履行而承担全款退费责任 B.A公司的承诺不属于合同条款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C.空口无凭、立字为据,李某应要求A公司签订书面承诺 D.一诺千金、重在履行,A公司应停止侵害并赔偿李某损失 【答案】A 【详解】A:材料中指出A公司作出“参加面试培训班,保证通过,未通过就全款退费”的口头承诺,虽未写入书面合同,但该承诺构成合同的一部分。李某虽经培训但未通过面试,A公司应就己方对合同的不当履行而承担全款退费责任,A入选。 BC:即便没有书面承诺,A公司的口头承诺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BC不选。 D:A公司未退费的行为不属于停止侵害,而应是承担违约责任,进行退款,D不选。 故本题选A。 22.(23-24高二下·江苏连云港·期末)某烤鸭店用喇叭吆喝:本店开展优惠活动,烤鸭30元一只,凡在本店购满10只免费送1只,两个月内有效。小张在规定时间内购满10只后,商家却拒绝免费赠送1只。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烤鸭店的宣传行为不属于要约 B.烤鸭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C.该口头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D.小张最好的维权方式是向消协投诉 【答案】B 【详解】A: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本题中“本店开展优惠活动,烤鸭30元一只,凡在本店购满10只免费送1只,两个月内有效”这一宣传行为属于要约,A排除。 B:商家拒绝免费赠送,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 C:口头买卖合同也具有法律约束力,C排除。 D:维权方式有多种,向消协投诉未必是最好的维权方式,D排除。 故本题选B。 23.(23-24高二下·江苏南京江宁区·期末)张某在上班路上丢了一部手机,随后在朋友圈里发布悬赏声明,称若有人拾到该手机并归还,他将以1000元作为酬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是发出要约的一方 ②悬赏声明属于要约邀请 ③张某可随时撤销悬赏声明 ④悬赏声明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张某发出的悬赏声明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张某是发出要约的一方,①④正确。 ②:张某在朋友圈里发布的悬赏声明内容具体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②错误。 ③: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③错误。 故本题选B。 24.(23-24高二下·江苏盐城·期末)A公司与B公司签订电脑笔记本买卖合同,约定两个月后B公司需将笔记本送至A公司仓库,A公司预交10万元定金,承诺依约收货后补足余款。后来,国际市场核心部件价格发生变化,B公司考虑到成本核算,便向A公司提出变更成交价格的请求,A公司不予同意,B公司没有按期交货,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B公司可以法定免责为由,主张免除其违约责任 B.A公司可依据定金罚则,主张B公司返还10万元 C.A公司否认变更价格请求,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D.B公司对于A公司的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 【答案】D 【详解】A:法定免责为不可抗力因素,“国际市场核心部件价格发生变化”不属于不可抗力,故A错误。 B:定金罚则中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A公司可依据定金罚则,主张B公司返还20万元,故B错误。 C:材料中国际市场核心部件价格发生变化,B公司考虑到成本核算,便向A公司提出变更成交价格的请求,A公司不予同意。A公司的行为符合按合同约定,没有违约,故不用承担违约责任,故C错误。 D:对于B公司的行为,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B公司对于A公司的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故D正确。 故本题选D。 25.(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丰县民族中学·期末)某连锁超市App首页显示“本店现有53度飞天茅台酒出售,欢迎广大消费者前来选购”。不久,汪某进入该App购买了35瓶该款酒,并支付了全部货款。之后,汪某接到该连锁超市相关人员电话告知该款酒无货,交易随即终止,并退回全部货款。汪某一气之下,将该连锁超市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超市App的首页显示内容属于要约 ②汪某的购买行为已经完成,可视为合同生效 ③超市单方面取消订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④超市无主观过错且退回了货款,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要约内容必须具体明确,具备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某连锁超市App首页显示内容并不具体,而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属于要约邀请,①错误。 ②:汪某购买行为已经完成,订单已经形成,可视为合同生效,②正确。 ③:当事人如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该连锁超市单方面取消订单,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该连锁超市单方面取消订单,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无主观过错也不是不用承担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④错误。 故本题选C。 考点 4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6.(23-24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关知识产权的使用,以下行为不构成侵权的是(   ) ①学生在作业中引用二十大报告中的一段话 ②中学语文教材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小说 ③从家里的摄像头下载视频资料到自己手机 ④快递驿站张某多次出售取件人员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学生在作业中引用二十大报告中的一段话,中学语文教材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小说,这些分别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不构成侵权,故①②符合题意。 ③④:从家里的摄像头下载视频资料到自己手机可能侵犯到家里人的合法权益,快递驿站张某多次出售取件人员个人信息,已经涉嫌侵犯到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权、隐私权等,故③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27.(23-24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2022年1月,甲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借给朋友乙10万元。2023年1月,甲去世。2023年12月,甲的儿子小甲与乙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双方共同确认借款本息及还款方式。然而,乙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小甲催讨借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该案例中(   ) A.甲给乙的转账记录可以视为物证 B.乙应以停止侵害的方式承担责任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还款行为 D.乙未按时还款,必须支付违约金 【答案】C 【详解】A:甲给乙的转账记录是电子数据证据,不是物证,故A表述错误。 B:停止侵害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该案例涉及的是违约责任,故B不符合题意。 C:债权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该案例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还款行为,故C符合题意。 D:还款协议书中未约定支付违约金,故D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C。 28.(23-24高二下·江苏镇江八校·期末)刘某为某互联网平台带货主播,与F公司签订《带货协议》。一日,张某通过该直播购买了一款冰箱,收货后发现冰箱通电后不久便无法正常工作。经售后工作人员检查,系冰箱主控板故障所致。张某遂通过平台联系刘某索要赔偿,刘某以该产品为A公司生产和销售,自己只是带货为由拒不赔偿。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公司可以以刘某拒不赔偿为由解除刘某与F公司的劳动关系 B.无论F公司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C.F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张某购买冰箱首先是受到刘某直播影响,刘某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答案】B 【详解】A:冰箱通电后不久便无法正常工作,这说明F公司销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该由F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刘某赔偿,故公司不能以刘某拒不赔偿为由解除刘某与F公司的劳动关系,A排除。 B:经售后工作人员检查,系冰箱主控板故障所致,为生产者产品责任,无论F公司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B正确。 C:F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C错误。 D:如果刘某在直播中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的行为,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没有不需承担责任,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29.(23-24高二下·江苏镇江八校·期末)2024年春节档期间,国产电影市场火爆,《热辣滚烫》《飞驰人生2》《第二十条》《熊出没之逆转时空》等电影深受观众欢迎。但在电影内外也有一些案例值得深思,下列事件中涉嫌侵权的有(   ) ①《热辣滚烫》授权改编自日本电影《百元之恋》 ②某观众拍《飞驰人生2》短视频上传社交媒体 ③某up主剪辑《第二十条》精彩片段做电影解说 ④某网报道《熊出没之逆转时空》时播放其片段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著作权人享有改编权,未经授权私自改编系侵权。《热辣滚烫》获得改编权进行翻拍,因此不构成侵权,①不选。 ②: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故某观众拍《飞驰人生2》短视频上传社交媒体涉嫌侵犯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符合题意。 ③:对于版权明确的影视作品,原创作者具有保持作品完整性权利,在征得版权人授权前,任何人不得非法剪辑,否则属于侵权行为。故某up主剪辑《第二十条》精彩片段做电影解说即涉嫌侵权,③符合题意。 ④:为新闻报道,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故某网报道《熊出没之逆转时空》时播放其片段不属于侵权,④不选。 故本题选C。 30.(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仪征精诚高级中学·期末)陈某家饲养了一只小狗,隔壁邻居小王(6周岁)放学后路过陈某家时,捡起石头向小狗扔去。小狗上前追咬,结果将另外一个小朋友小张(5周岁)咬伤。小张治疗期间花去医药费2000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陈某是否存在过失直接影响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B.按过错推定原则,小王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C.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免除承担侵权责任 D.陈某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小王的监护人追偿 【答案】D 【详解】A: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某作为小狗的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A错误。 B:小王6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小王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B错误。 C:小王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不能免除,应该由小王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C错误。 D: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某作为小狗的饲养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有权向第三人追偿,D正确。 故本题选D。 31.(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仪征精诚高级中学·期末)公交车行驶中,刘某与驾驶员发生口角,乘客史某规劝刘某勿要影响驾驶员,刘某不听劝阻,与史某产生争执。两人下车后,刘某仍纠缠拉扯史某,史某挣脱过程中刘某意外倒地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史某的劝阻行为是理性的、正当的,应得到肯定 ②刘某与驾驶员争吵,不构成妨碍公共安全的行为 ③刘某和史某下车后有拉扯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 ④史某没有违法行为,对刘某的意外受伤不用负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刘某与驾驶员发生口角,可能产生安全隐患,史某进行规劝,是理性的、正当的,应得到肯定,①正确。 ②:刘某与驾驶员争吵,危及公共安全,②错误。 ③:刘某和史某下车后,刘某继续拉扯史某,是刘某主观过错,③错误。 ④:史某全过程没有违法行为,对刘某的意外受伤不用负责,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2.(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王某承包的种植基地用于生产绿色农产品。种植基地对面是一家牧业有限公司,常有大量的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料堆放在王某种植基地的相邻地界附近。养殖废料聚集了大量苍蝇、虫类,对周边农业环境造成污染。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绿色农产品品质下降系该公司养殖废料所致,请求赔偿。对本案的正确分析是(   ) A.相邻地界不等于相邻关系,牧业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王某无需提交权益受损的证据 C.牧业公司如能证明对损害的发生己方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牧业公司如能证明对方损害并非养殖废料所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详解】A:法律规定,污染环境案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该牧业公司如不能证明对方损害并非养殖废料所致,则需承担赔偿责任,A排除。 B:本案属于环境污染,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但是不意味着王某不提供任何证据,B排除。 C:本案涉及环境污染,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适用一般侵权责任的规定,C排除。 D:法律规定,污染环境案例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该牧业公司如能证明对方损害并非养殖废料所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D正确。 故本题选D。 33.(23-24高二下·江苏南通·期末)某小区某幢单元楼的业主李先生装修自家房屋时把阳台改成了厨房,安装了落地橱柜、煤气灶和抽油烟机等,擅自更改了水路并在阳台的一侧安装了水槽。此后,一到做饭时间,李先生家油烟四溢,排水噪声整栋楼都能听到。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李先生对自己房屋有使用的权利 C.相邻关系是对他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D.处理相邻关系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答案】D 【详解】A: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材料涉及的是相邻关系和相邻权涉及的是对不动产的使用和相邻权的行使,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A错误; B:李先生对自己房屋有使用的权利,但不得侵害相邻方的利益,B不符合题意; C: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包括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等,C错误; D:李先生在装修时将阳台改为厨房,没有考虑到油烟排放和排水噪声对邻居的影响,所以处理相邻关系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D正确; 故本题选D。 34.(23-24高二下·江苏南通·期末)章某与汤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章某承租汤某所有的房屋一栋,用于经营餐馆;租期自2022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租金每月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后章某因餐馆经营不善,与汤某沟通提前退租事宜,但未协商一致。章某于2022年11月告知汤某已将房屋清空并搬离,此后章某也未再支付房租。本案中(   ) A.因章某已与汤某沟通提前退租事宜,故不构成违约 B.未经汤某同意,章某不能变更或者解除该租赁合同 C.章某提前退租属违约,汤某可主张双倍支付违约金 D.餐馆经营不善属于不可抗力,可免除章某违约责任 【答案】B 【详解】A:章某虽与汤某沟通提前退租事宜,但双方未达成合意,因此章某提前退租仍构成违约,A错误。 B: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故未经汤某同意,章某不能变更或者解除该租赁合同,B正确。 C:章某提前退租属违约,汤某可主张支付违约金,而不是双倍违约金,C错误。 D: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餐馆经营不善明显不属于不可抗力,D错误。 故本题选B。 35.(23-24高二下·江苏泰州·期末)2024开年爆款电视剧《繁花》,除了有超强的演员阵容、电影级别的拍摄水准,剧中的配乐、插曲更是独具匠心,57首怀旧金曲都是原声音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下载插曲属于法定许可使用,无需付费 B.演员自己演唱金曲就不涉及侵犯著作权 C.制作方使用歌曲需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D.著作权在保护期届满后就可以随意使用 【答案】C 【详解】A:若在正规渠道下载插曲供个人欣赏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且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下,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A错误。 B: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演员自己演唱金曲若不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也可能侵犯著作权,B错误。 C:电视剧制作方若想在电视剧中使用他人歌曲,需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C正确。 D: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D错误。 故本题选C。 36.(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丰县民族中学·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某在某网站购物平台看上了某贸易公司旗舰店里的一款翡翠手镯,商品详情页面虽然有“本店所有翡翠均为缅甸天然A货翡翠假一赔十”的承诺,但是因为价格低廉,其还是向客服人员询问在售的某款天然缅甸老坑A货冰种翡翠手镯是否为正品,在客服回答该手镯为天然的翡翠A货后,刘某某在该店下单2件手镯,并支付货款706元。 刘某某收到快递来的2件手镯和附赠的珠宝玉石鉴定证书后,当即进行开箱检查,却发现不仅商家提供的证书无法查询验证,而且该手镯在阳光下的颜色也不像纯天然的。刘某某当即产生怀疑,随即询问客服人员,客服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只是反复强调所售手镯是正品无误。为验证手镯真假,刘某某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检测中心对手镯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件手镯均为翡翠(处理)手镯。此后,在与店铺客服人员协商过程中,商家同意退货退款,但拒绝承担其他责任。为此,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商家退一赔十。 法院判决贸易公司向刘某某退还货款706元、赔偿7060元,合计7766元。宣判后,消费者和商家均未提出上诉,商家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1)结合材料,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上述判决给我们的启示。 【答案】(1)①刘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向商家购买商品并付款,贸易公司接受货款并通过快递给付商品,双方之间成立买卖合同。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③合同履行过程中,商家交付质量明显不符合约定的商品,致使刘某某购买翡翠手镯的目的不能实现,构成违约,刘某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其已支付的货款706元。④商家在宣传中承诺的“本店所有翡翠均为缅甸天然A货翡翠,假一赔十”属于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构成买卖合同的内容,对该公司具有约束力。商家销售给刘某某的手镯不是“缅甸天然A货翡翠”,其应当履行承诺,即赔偿刘某某十倍商品价款的损失7060元。 (2)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活动,应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也需要提高警惕,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注意保留证据,通过协商、投诉等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分析】背景素材:网站购物引发纠纷的案例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某通过网络平台向商家购买商品并付款,贸易公司接受货款并通过快递给付商品→可联系合同成立的条件。 关键词②:在客服回答该手镯为天然的翡翠A货后,刘某某在该店下单2件手镯,并支付货款706元;刘某某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检测中心对手镯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件手镯均为翡翠(处理)手镯。为此,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商家退一赔十→可联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说明合同履行过程中,商家交付质量明显不符合约定的商品,致使刘某某购买翡翠手镯的目的不能实现,构成违约,刘某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其已支付的货款706元 关键词③: 商家在宣传中承诺的“本店所有翡翠均为缅甸天然A货翡翠,假一赔十”→可联系该内容属于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构成买卖合同的内容,对该公司具有约束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阐述上述判决给我们的启示,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商品详情页面虽然有“本店所有翡翠均为缅甸天然A货翡翠假一赔十”的承诺;法院判决贸易公司向刘某某退还货款706元、赔偿7060元,合计7766元→可联系经营者从事网络经营活动,应当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关键词②:刘某某委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珠宝检测中心对手镯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2件手镯均为翡翠(处理)手镯→可联系应注意保留证据。 关键词③:在与店铺客服人员协商过程中,商家同意退货退款,但拒绝承担其他责任;刘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商家退一赔十→可联系通过协商、投诉等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7.(23-24高二下·江苏泰州·期末)当爱人逝去,为寄托哀思,了却遗愿,丧偶女性想通过胚胎移植的方式为亡夫延续血脉,情有可原,法能相容吗? 材料一  两年前,邹某和丈夫与某医院签订冷冻胚胎协议,制作4个胚胎保管等候移植孕育。其后,邹某丈夫意外身故,医院以不能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邹某遂将医院诉至法院,请求履行合同,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丧偶单身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已实施完胚胎培育的丧偶妇女与单身妇女有本质的区别。法院判决支持邹某的诉求。 (1)结合材料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支持原告诉求的理由。 【答案】(1)邹某和丈夫与医院签订的协议是有效合同,医院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坚持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按照公序良俗原则,邹某想通过胚胎移植的方式为亡夫延续血脉情有可原。邹某的主张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法院支持其诉求维护了人民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分析】背景素材:依法保障特殊群体生育权 考点考查:有效合同、民法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法院支持原告诉求的理由,属于分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有效合同、民法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平正义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关键信息进行具体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两年前,邹某和丈夫与某医院签订冷冻胚胎协议,制作4个胚胎保管等候移植孕育→可联系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以此说明邹某和丈夫与医院签订的协议是有效合同,医院应当按约履行义务。 关键词②:邹某遂将医院诉至法院,请求履行合同,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可联系民法中的公序良俗原则。以此说明按照公序良俗原则,邹某想通过胚胎移植的方式为亡夫延续血脉情有可原。 关键词③:法院判决支持邹某的诉求→可联系感受司法公正。以此说明法院支持其诉求维护了人民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38.(23-24高二下·江苏南京江宁区·期末)2024年初夏里,与气温一起回升的是澎湃的消费热情。 【司法优化消费环境】 2024年5月9日,杨女士在网上预定了张某经营某文化旅游公司的民宿。杨女士认为入住体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于是在网上根据实际体验对张某所经营的民宿打出了三星评价,后张某反复多次不分昼夜打电话与杨女士进行交涉,要求其更改评论,双方因此在电话里发生争执。杨女士认为遭受到了滋扰,遂将三星评价改为一星评价。之后,张某在大众点评等网站公布了杨女士的一些个人信息,用“恶意引导、为人不厚道”、“口出狂言、邀人恶性跟评,属于明目张胆胡作非为”等回复杨女士,双方沟通未果,杨女士将张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向杨女士公开道歉,赔偿杨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驳回张某全部反诉请求。 (1)结合案情,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如此判决的理由。 【答案】(1)①张某反复多次不分昼夜打电话与杨女士进行交涉严重干扰了杨女士的私人生活安宁,侵害了杨女士的隐私权。 ②杨女士作为消费者有对张某提供的服务进行消费后评价的权利,且杨女士根据实际情况评价,并无故意恶评行为。 ③张某在大众点评网等网站使用大量侮辱诽谤性语言对杨女士进行回复,侵犯了杨女士的名誉权。 ④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具有司法借鉴意义。 据此,法院判决张某向杨女士公开道歉,赔偿杨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 【分析】背景素材:消费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社会争议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就业与创业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杨女士认为入住体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于是在网上根据实际体验对张某所经营的民宿打出了三星评价,后张某反复多次不分昼夜打电话与杨女士进行交涉,要求其更改评论,双方因此在电话里发生争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本案中,张某反复多次不分昼夜打电话与杨女士进行交涉严重干扰了杨女士的私人生活安宁,侵害了杨女士的隐私权。杨女士作为消费者有对张某提供的服务进行消费后评价的权利,且杨女士根据实际情况评价,并无故意恶评行为。 关键词②:张某在大众点评等网站公布了杨女士的一些个人信息,用“恶意引导、为人不厚道”、“口出狂言、邀人恶性跟评,属于明目张胆胡作非为”等回复杨女士→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影响他人名誉的,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张某在大众点评网等网站使用大量侮辱诽谤性语言对杨女士进行回复,侵犯了杨女士的名誉权。 关键词③:法院判决张某向杨女士公开道歉,赔偿杨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驳回张某全部反诉请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中,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具有司法借鉴意义。据此,法院判决张某向杨女士公开道歉,赔偿杨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律师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诉讼是维权的最佳途径,孔某通过诉讼,一定能维权成功这一观点。从社会争议解决的角度进行评析。需要先解释正确部分,再解释错误部分。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不科学。 论据①:孔某认为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犯,遂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法院→可联系诉讼是维权的最后途径。以此证明观点中有合理的部分。 论据②:孔某发现,按照商家设置的扫码点餐流程,必须先关注商家的微信公众号,并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才能进行线上点餐,否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由此,孔某认为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犯→可联系不一定是最佳途径。因为诉讼与其他维权方式相比,时间和经济成本较高。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可以根据纠纷情况和自己的需要,选择调解、仲裁等成本较低的方式维权。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论据③:孔某认为自己的正当权益被侵犯,遂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法院→可联系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的关键砝码,如果孔某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就可能在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  ③另外,在诉讼中孔某还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为诉讼做好充足准备。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39.(23-24高二下·江苏苏州·期末)2023年5月,向往田园生活的城市居民王某与某村村民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刘某将自家祖宅卖给王某,价格为25万元,并约定尾款5万元于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支付。合同签订后,王某当场依约支付首付款20万元。6月,刘某突然去世,刘某的儿子刘二某将其继承的该房屋以2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本村村民赵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王某知道后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赵某关于涉案房屋的所有权证,按自己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政策链接】《国家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王某提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进行判断并说明理由。 【答案】 不能得到支持。 ①王某作为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其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②赵某是村集体成员,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刘二某通过继承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与赵某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③赵某已经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故房屋归赵某所有,王某的诉讼请求会因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不能履行而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调研模拟测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房屋买卖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与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王某提出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3年5月,向往田园生活的城市居民王某与某村村民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刘某将自家祖宅卖给王某,价格为25万元,并约定尾款5万元于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当日支付→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国家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本案中,王某作为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其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关键词②:6月,刘某突然去世,刘某的儿子刘二某将其继承的该房屋以25万元卖给不知情的本村村民赵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本案中,赵某是村集体成员,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刘二某通过继承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其与赵某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 关键词③: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赵某已经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故房屋归赵某所有,王某的诉讼请求会因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不能履行而无法获得法院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0.(23-24高二下·江苏盐城·期末)2023年10月2日,王某因所在的甲公司要求连续加班,突发脑溢血入住医院,经抢救,病情好转但仍未脱离危险。10月5日,甲公司擅自为王某办理出院手续,并委托救护站将王某转移到其家乡所在的医院。12月8日,王某再次出现脑出血,引发中枢性呼吸衰竭死亡。 经司法鉴定确认,王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再发脑出血,也与转院延迟治疗、病情加重有关。王某哥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与王某妻儿共同继承王某存款、房屋等遗产及工伤死亡赔偿金。甲公司则认为,原告未经仲裁,违反劳动纠纷解决程序,要求法院驳回起诉。 你认为法院将如何判决本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说明理由。 【答案】 ①甲公司要求员工连续加班,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又擅自为王某办理出院手续,延误治疗,加重病情,对王某死亡存在过错行为,应当按其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该请求法院应当支持。②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公司支付的工伤死亡赔偿金是王某死后其家属获得的财产,不属于其遗产。王某哥哥要求继承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请求法院不能支持。③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王某妻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存款和房屋,王某哥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法院对于该请求不予支持。④王某哥哥以甲公司转移医院,贻误治疗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由于甲公司处理不当,导致王某死亡的侵权责任案件,故无需经劳动仲裁程序,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甲公司驳回起诉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6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争议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就业与创业、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依据。运用就业与创业、家庭与婚姻、社会争议解决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因所在的甲公司要求连续加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休息权是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职工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我国还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本案中,甲公司要求员工连续加班,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 关键词②:突发脑溢血入住医院,经抢救,病情好转但仍未脱离危险。10月5日,甲公司擅自为王某办理出院手续,并委托救护站将王某转移到其家乡所在的医院。12月8日,王某再次出现脑出血,引发中枢性呼吸衰竭死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公司擅自为王某办理出院手续,延误治疗,加重病情,对王某死亡存在过错行为,应当按其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该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关键词③:经司法鉴定确认,王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再发脑出血,也与转院延迟治疗、病情加重有关。王某哥哥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王某哥哥以甲公司转移医院,贻误治疗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不属于劳动争议,而是由于甲公司处理不当,导致王某死亡的侵权责任案件,故无需经劳动仲裁程序,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对于甲公司驳回起诉的诉讼请求不应支持。 关键词④:王某哥哥要求与王某妻儿共同继承王某存款、房屋等遗产及工伤死亡赔偿金→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王某妻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存款和房屋,王某哥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法院对于该请求不予支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1.(23-24高二下·江苏南通·期末)汪某和宋某都是未成年人。2023年8月12日22时许,汪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乘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宋某行驶至某施工区域内,因躲避施工机械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笔录记载:事故现场道路无中央隔离设施,无路侧防护设施,路表湿潮,有夜间路灯照明。后经公安机关鉴定,宋某符合头部外伤致颅脑严重损伤死亡;无法计算摩托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事故发生后,因赔偿问题,宋某父母将汪某、汪某父母及施工单位起诉至法院。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答案】①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事故现场道路无中央隔离设施、无路侧防护设施,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作为汪某的监护人,对汪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如果汪某没有独立的财产来承担赔偿责任,汪某父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汪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违反了交通法规。由于其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宋某死亡,汪某应承担主要责任。(此题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父母对未成年人的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牙签哦就该案中各方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父母对未成年人的义务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汪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情况下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乘同样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宋某行驶至某施工区域内,因躲避施工机械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联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事故现场道路无中央隔离设施,无路侧防护设施,路表湿潮,有夜间路灯照明→可联系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汪某和宋某都是未成年人→可联系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2.(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法律风险是指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产生的负面法律责任或后果的可能性。小王近期发现市场上房价略有上升,就准备瞒着妻子将一处共有房产出售。他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 结合材料,请你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帮助小王简要分析其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答案】①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原则(夫或者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小王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房产构成侵权,若因此造成房屋交易合同不能正确履行则可能构成违约。 ②有效合同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阳合同”故意做高房价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③“阴阳合同”可能会涉嫌骗贷或逃税等违法行为,小王的行为缺少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会影响他的社会信誉。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6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房产阴阳合同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合同、夫妻关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王近期发现市场上房价略有上升,就准备瞒着妻子将一处共有房产出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夫或者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本案中,小王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房产构成侵权,若因此造成房屋交易合同不能正确履行则可能构成违约。 关键词②:小王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有效合同要求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本案中,“阳合同”故意做高房价是虚假的意思表示,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关键词③:小王在与小李的房屋交易过程中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报价较高的阳合同用于向银行申请贷款,一份报价较低的阴合同则用于内部实际交易。→可评价小王的行为及其影响。本案中,小王的行为缺少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不仅影响家庭和睦,更会影响他的社会信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43.(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AI语音合成技术被广泛应用,声音被收集、合成、制作、模仿甚至篡改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保护声音权益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案情简述】 甲公司委托配音师殷某为其录制录音制品,并获得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在殷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中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乙公司以该音频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转语音产品并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殷某偶然发现用其声音配音制作的作品在网络广泛流传,遂将甲乙公司诉至法院。【相关链接】 《民法典》第1023条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的保护。该条规定明确将声音权益作为特殊的人格利益予以保护。【判决结果】 2024年4月23日,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一审宣判,甲、乙公司被判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5万元。此判例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l生成声音。【法外之声】 某校高二(2)班学生围绕本案例展开讨论。大家踊跃发言。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根据材料殷某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归自己所有,甲公司不享有授权他人对殷某的声音进行商业性AI化使用的权利。 ②根据民法典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甲乙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 ③法院通过判罚为新业态、新技术划定应用边界,有利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AI语音合成技术应用引起的侵权案 考点考查:著作权、矛盾律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公司委托配音师殷某为其录制录音制品,并获得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可联系殷某拥有著作权,未经许可,其他人或者公司不得随意使用,否则构成侵权,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中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关键词②:乙公司以该音频作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生成转语音产品并在云服务平台对外出售→可联系民法保护公民的声音权益; 关键词③: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一审宣判,甲、乙公司被判赔偿原告损失共计25万元。此判例明确认定在具备可识别性的前提下,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可及于Al生成声音→可联系有利于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4.(23-24高二下·江苏徐州·期末)白先生被朋友告知在某短视频平台“走红”。原来是小王用“随手拍”软件即时发布了白先生与人发生口角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评论多达4000多条,其中包含侮辱白先生的言论。白先生认为,小王发布的视频未经其同意且未打码处理,致使自己的人格权益受到损害。在与小王和短视频平台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白先生将小王及短视频平台告上了法庭。 上述案例中,白先生的哪些人身权益可能受到了损害?他可以提出哪些方面的诉求? 【答案】①小王发布的视频未经其同意且未打码处理侵害了白先生的肖像权,小王用“随手拍”软件即时发布了白先生与人发生口角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评论多达4000多条,其中包含侮辱白先生的言论,白先生名誉权受到侵害。 ②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来源】江苏省徐州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6月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白先生人格权受侵犯案 考点考查:肖像权、名誉权、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主要考查人格权的知识,解答时,应结合材料中的信息,联系相关知识进行补充。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原来是小王用“随手拍”软件即时发布了白先生与人发生口角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评论多达4000多条,其中包含侮辱白先生的言论→可联系法律保护公民的名誉权,小王的行为侵害了白先生的名誉权。 关键词②:小王发布的视频未经其同意且未打码处理,致使自己的人格权益受到损害→可联系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小王的行为侵害了白先生的肖像权。 关键词③:在与小王和短视频平台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白先生将小王及短视频平台告上了法庭→可联系小王应该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5.(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仪征精诚高级中学·期末)胡某路过一栋住宅楼,发现一个正在掉落的花盆即将砸到坐在楼下的秦某。胡某推开秦某时被砸中肩部,跌倒在地,撞到头部,陷入昏迷。秦某见状大声呼救。张某闻声上前救助,对胡某紧急实施心肺复苏,不慎导致胡某两根肋骨断裂。随后胡某被送往医院救治,其医疗费及相关合理费用共计6.3万元。经查,该花盆系八楼住户冯某所有,因固定不牢掉落。大家对此事展开议论,黄某说:“根据民法典规定,如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则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冯某承担侵权责任,则推断他存在过错。”卢某反驳:“这说法不对,民法典还规定了无过错责任,行为人即使无过错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就胡某的损失分别分析冯某、秦某、张某的责任认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冯某家的花盆掉落砸伤胡某,侵犯了胡某的健康权,应对胡某承担侵权责任。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花盆即将砸到坐在楼下的秦某,胡某推开秦某时被砸中,受益人秦某可以给予胡某适当补偿。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张某不需要承担因实施心肺复苏而导致胡某肋骨断裂的民事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花盆掉落引起的纠纷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责任、复合判断的演绎推理方法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就胡某的损失分别分析冯某、秦某、张某的责任认定,并说明理由,为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责任等知识结合案例分别进行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冯某家的花盆掉落砸伤胡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此说明冯某侵犯了胡某的健康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花盆即将砸到坐在楼下的秦某,胡某推开秦某时被砸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以此说明受益人秦某可以给予胡某适当补偿。 关键词③:张某闻声上前救助,对胡某紧急实施心肺复苏,不慎导致胡某两根肋骨断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以此说明张某不需要承担因实施心肺复苏而导致胡某肋骨断裂的民事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材料中黄某的话存在的逻辑错误,属于分析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有关知识直接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根据民法典规定,如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则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冯某承担侵权责任,则推断他存在过错→可联系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有效结构。以此说明该推理结构错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46.(23-24高二下·江苏扬州仪征精诚高级中学·期末)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以下案例系因安装使用人工智能摄像头,导致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引发的冲突纠纷。 材料一  甲与乙分别为某小区同栋同层02室和03室业主。甲在02室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03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在摄像头监控范围。乙认为该摄像头能够监控其个人隐私,影响其生活,乙即报警要求拆除。经公安机关、物业公司调解,双方协调未果,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拆除该摄像头。 法院审理后认为,可视门铃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乙日常进出信息,其信息内容与乙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所直接关联,应属个人隐私范畴,应当受法律保护。在安装摄像头所维护的财产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利益之间进行衡量,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因此,乙主张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材料二  司法三段论是指法官在作出判决时,将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归入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范之下,从而得出判决结果的一种推理方法。结合上述案件,初学逻辑的几位同学尝试编写了几个司法三段论。 小华: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所以,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 小芳: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甲的行为是保护其财产权,所以,甲的行为没有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小明: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__________,所以,____________________。 (1)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在处理财产权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权冲突时的考量。 【答案】(1)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公民进出住宅信息及访客信息等,与家庭和财产安全、私人生活习惯高度关联,应视为具有隐私性质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 ②衡量“财产权益和隐私、个人信息保护”的权益序位,更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优先保护,以彰显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 ③甲的行为超出了合理限度,具有过错,构成对乙的侵权,因此,法院支持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法院为什么要支持拆除该可视门铃摄像头”,需要调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可视门铃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乙日常进出信息,其信息内容与乙私人习惯及其人身、财产安全所直接关联→可联系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关键词②:在安装摄像头所维护的财产权益和他人的隐私利益之间进行衡量,应强调对隐私、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可联系彰显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 关键词③:甲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03室人员进出入户门前的走道区域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可联系甲的行为超出了合理限度,构成对乙的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47.(23-24高二下·江苏常州正行中学·期末)开车门是司机上下车时必做的简单动作,但如果没有留意观察后方情况,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则会引发交通事故,酿成惨剧。 2022年8月19日,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道路上靠路边停车后,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正好遇有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经查,当时桑某驾驶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28公里)。汽车车门碰到了电动车右侧的车把手以及电动车的中部位置,造成电动车和桑某倒地,桑某被送往医院后因严重颅脑损伤抢救无效去世。当地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当事人吴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桑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运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相关知识,阐释当地人民法院为何作出上述判决。 【答案】①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造成损害,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吴某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正好遇有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汽车车门碰到了电动车右侧的车把手以及电动车的中部位置,造成电动车和桑某倒地,造成了损害,构成侵权,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责任。②权利行使,注意界限。桑某驾驶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28公里,远远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电动车时速的规定,张因此应承担一定责任,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界限。③法院依法确定双方责任,体现了社会公正,有助于平衡双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分析】背景素材: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权利的行使注意界限、规定侵权责任规则的意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分析人民法院上述判决的原因,注意作答主体为人民法院,需要调用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吴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某道路上靠路边停车后,在打开左侧驾驶室车门的时候正好遇有桑某驾驶二轮电动车从旁边经过汽车车门碰到了电动车右侧的车把手以及电动车的中部位置,造成电动车和桑某倒地→可联系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关键词②:经查,当时桑某驾驶的电动车车速达到了28公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可联系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8.(23-24高二下·江苏无锡·期末)张某投资上百万开了家餐厅并开通线上外卖业务。开业不久一位顾客连续5天点同一份外卖并全部给了差评,给餐厅造成了不良影响。张某按点餐地址找过去,发现是竞争对手王某所为。王某得知张某来意后声称“你来找我删差评么?不好吃给差评是我的事,我是不会删的!”张某听后怼道“不好吃你还连续5天点餐?我开店还欠着几十万,谁的生活容易啊?”王某自觉理亏,改口说“你给我打电话,我就会删了呀”,张某怒斥道:“删?你刚才可不是这样说的,不要做缺德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评价王某的言行。 【答案】消费者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王某有权根据自己的真实体验对自己接受的服务及购买的商品,进行评价监督。但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王某恶意给差评,其行为构成民事侵权,有义务删除差评停止侵权,且应当公开赔礼道歉。市场竞争讲公平,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王某通过实施商业诋毁损害张某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竞争,也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江苏省无锡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恶意差评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名誉权、权利的界限、自主创业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指向是评价王某的言行,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评价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得知张某来意后声称“你来找我删差评么?不好吃给差评是我的事,我是不会删的!”→可联系消费者的权利、权利的界限相关知识。 关键词②:王某得知张某来意后声称“你来找我删差评么?不好吃给差评是我的事,我是不会删的!”张某听后怼道“不好吃你还连续5天点餐?我开店还欠着几十万,谁的生活容易啊?”王某自觉理亏,改口说“你给我打电话,我就会删了呀”→可联系名誉权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相关知识。 关键词③:开业不久一位顾客连续5天点同一份外卖并全部给了差评,给餐厅造成了不良影响。张某按点餐地址找过去,发现是竞争对手王某所为。王某得知张某来意后声称“你来找我删差评么?不好吃给差评是我的事,我是不会删的!”张某听后怼道“不好吃你还连续5天点餐?我开店还欠着几十万,谁的生活容易啊?”王某自觉理亏,改口说“你给我打电话,我就会删了呀”→可联系公平竞争的法律规定和不正当竞争的表现等相关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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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江苏专用)(精选高频考题48题)-【好题汇编】备战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期末真题分类汇编(江苏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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