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精选高频考题40题·选择题
涉及考点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
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3-24高二下·天津和平区·期末)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后与堂弟赵小华和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江某生前由赵小华照顾,死后遗产全部归赵小华。江某去世后,因其原住房被征收,赵小华获得补偿款。小赵得知后,提起诉讼。你认为最合理的判决是( )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补偿款
C.小赵可依法定继承获取补偿款 D.小赵作为继子无权继承江某遗产
2.(22-23高三上·北京大兴区·期末)某法院公开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在其子女年幼时,与妻子离婚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居住养老院,故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并在判决中额外写道:“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原告虽未对被告尽过抚养义务, 但被告现仍自愿承担赡养义务,使被赡养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的体现,亦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③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一切权益
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3-24高二下·河北部分名校·期末)曹某与H居委会依法签订协议,约定由H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负责曹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等事宜;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在曹某寿终后,将移交H居委会。此后,H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对曹某的照看。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其遗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曹某的四个子女丧失了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
②曹某与H居委会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
③曹某的四个子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④H居委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23-24高二下·青海部分学校·期末)初二学生小甲感到十分烦恼,原因是他的母亲时常私下翻看他的日记本。为此,他希望老师能规劝自己的母亲不要翻看他的日记本,假如你是老师,会如何劝说小甲的母亲( )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父母不能侵害子女的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子女的个人信息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要以法律为准则
④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小甲允许翻看其日记属于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3-24高二下·河北优质高中·期末)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立下遗崛并进行公证,这样就可以使子女的继承少一些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子女没尽赡养义务,就失去继承权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④根据遗嘱获得财产一定是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小雨刚上小学,其父母经常吵架,二人于2023年8月离婚,小雨跟着母亲生活,小雨父亲想探望小雨,但小雨母亲以各种理由拒绝其探望。小雨母亲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小雨父亲则以不让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于小雨父母的做法,分析合理的是( )
①离婚后小雨父亲可以探望孩子,但必须征得小雨母亲的同意
②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因离婚而消除,小雨父亲应支付抚养费
③小雨母亲应为小雨父亲探望孩子提供便利,不应该无故阻止探望
④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年过七旬的老赵患病住院期间曾立下口头遗嘱,将老家的老宅留给妻子王某,位于县城的商品房留给儿子小赵。老赵立遗嘱时,除小赵和王某外,还有两位前来探望的老邻居在场。不久后,老赵康复出院,考虑到住院期间妻子王某悉心照料,相反儿子却不闻不问,老赵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老宅和商品房都归妻子王某所有。一年后,老赵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有效
②自书遗嘱有效,两套房产所有权均归王某所有
③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两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两份遗嘱均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确定房产所有权归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3-24高二下·广东深圳·期末)谢某夫妇育有谢甲和谢乙兄弟二人。兄弟二人成家后,约定两位老人的赡养费用由两兄弟平均分担。近日,谢某夫妇因赡养问题与两兄弟产生矛盾,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安排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 )
①向两兄弟讲明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②可建议当事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
③若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无偿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在妻子、独子(未婚未育)相继去世后,80多岁的马某独自居住,水果摊主刘某对他颇为照顾。2017年,马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只有刘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才能在马某离世后获得其房产、存款等财产。马某去世后,其姐姐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为由阻拦刘某获得其财产,刘某遂诉至法院。下列选项理解正确的是( )
①刘某应在马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其履行监护职责
②若刘某未对马某尽到生养死葬的义务,虽协议有效,但不能获得其财产
③只有马某姐姐证明了签订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才能继承其财产
④如马某姐姐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李泯与蒋梅系再婚,婚后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登记在蒋梅名下。双方子女均已成家,两位老人一直由蒋梅的小女儿照顾。蒋梅去世前留有遗嘱,其中载明该房产全部由她的小女儿继承。两位老人离世后,蒋梅的小女儿变卖该房产,并获得了全部房款。李泯子女、蒋梅大女儿对房产处置不服,将蒋梅小女儿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作为继子女,李泯子女有权要求对蒋梅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继承
②蒋梅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导致其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
③蒋梅小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继承属于李泯的部分遗产份额
④即使蒋梅小女儿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3-24高二下·广东四校(华附实广雅深中)·期末)陈某与李某育有两女(李甲、李乙)和一子(李丙)。陈某去世后,李某独自居住在夫妻共同房产内。因李乙经常照顾李某,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帮忙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继承。李某去世后,李甲和李丙将李乙起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产要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再执行代书遗嘱
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李乙可继承属于李某的房产
③李乙对李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④李某所立代书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置其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3-24高二下·辽宁大连·期末)张先生有两个姐姐,母亲早亡,父亲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父亲去世后,张先生赡养继母,其继母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下,通过遗嘱将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给予张先生。继母去世后,张先生共计可以继承这套房产的份额是( )
A.四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四分之三 D.全部
13.(23-24高二下·福建福州联盟校·期末)周某与张某在生下次子邱乙半年后将其送养给金某和李某(完成了收养登记)。2020年,周某、张某因其他子女去世,与邱乙重新“认亲”(不具法律效力),并为邱乙代支购房款等50万元。之后双方因琐事常发生纠纷,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邱乙支付赡养费。本案中( )
①若金某和李某亡故,邱乙并非法定继承人
②基于周某享有身份权,邱乙应支付赡养费
③邱乙对周某可以仅承担道义上的亲情责任
④邱乙对周某和张某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3-24高二下·福建福州联盟校·期末)黄某花15元购买门票让5岁女儿悦悦进入李某经营的M儿童充气城堡内游玩,自己则坐于充气堡外等候。悦悦玩耍时从滑梯上滑下导致骨折,最终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一万余元。黄某与李某就医疗费等赔偿进行协商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李某对悦悦构成侵权,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②黄某并非侵权人,但仍可能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③作为充气堡生产者,李某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李某若不想承担侵权责任,需举证尽到管理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王大爷名下有两套房产,生前立下遗嘱,将其中一套给无房的二儿子,另外一套给大儿子和三儿子,并进行了公证。三儿子对此不满,对老人不管不问。王大爷生气后重新设立自书遗嘱,将两套房子留给大儿子和二儿子各一套。一年后王大爷因病逝世,三儿子要求继承王大爷的房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遗嘱继承真实合法,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应在一定范围内少分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第一份遗嘱经过公证,三儿子可继承其中一套的一半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3-24高二下·辽宁营口部分高中·期末)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有监护子女财产的职责,子女过年的压岁钱父母可以自行支配
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应该平等继承遗产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也可以不赡养父母
④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17.(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三中学校·期末)老赵与老宋结婚已有40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甲和女儿乙。2020年,甲和丙结婚后育有一子丁。2022年3月,老赵家的旧房(夫妻共同所有)在城中村改造中置换到6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登记在户主老赵的名下。2023年女儿乙出嫁,与同城戊结婚。2024年6月,老赵突发疾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在老赵过世后,老宋和儿子、儿媳共同生活。老宋和家人们为房产的继承问题产生争论,你认为下列表述合理的是( )
①甲、乙、丙、丁、戊,他们都是法定继承人
②老宋、甲、乙是法定继承人,他们各继承1套回迁房
③老宋可以得到4套回迁房
④老宋和丁可多继承,民法典规定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18.(23-24高二下·吉林白山盟校·期末)赵某有一儿一女,中年丧妻,女儿远嫁。2018年。赵某进城到儿子家养老,当年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产由儿子继承。因儿媳不孝,赵某于2020年回老家居住,请侄子照顾自己。2022年,赵某认为侄子照顾自己细心尽力,又自书一份合法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房产归侄子所有,全部存款由儿女平分。赵某去世后,其子与侄子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侄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B.应以自书遗嘱为准,侄子应该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C.依据自书遗嘱内容,侄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
D.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赵某的存款和房产应由其子继承
19.(23-24高二下·吉林普通高中G6教考联盟·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16年登记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3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8万元赔偿金,收得亲友慰问金4万元。因伤势过重,甲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见证下留下打印遗嘱将婚前房产留给乙,之后甲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日期。后甲医治无效死亡。甲父母健在且与乙有一女,夫妻有80万元存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30万元
②乙可继承部分房产和15万元遗产
③赔偿金、慰问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乙可继承一套房产和15.5万元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六校·期末)小雄自幼体弱多病,父母去世后便随姑姑赵女士生活,赵女士不仅照顾其生活起居,还陪伴小雄四处就医。为小雄日后成家考虑,赵女士购买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小雄名下。然而,小雄在30岁时突然因病离世,并没有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某区民政局系小雄的遗产管理人,赵女士故将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小雄名下房屋的全部份额。本案中( )
①小雄因没有法定继承人,其房产应全部归其遗产管理人所有
②小雄生前未立遗嘱,赵女士并不能获得涉案房屋的全部份额
③赵女士对小雄尽到较多抚养义务,其分得遗产符合法律规定
④赵女士自愿扶助失去亲人的侄子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值得肯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珍惜婚姻关系
21.2023年2月,浙江某地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男子中彩票瞒着妻子转移奖金引发纠纷的案件。男子小周(化名)彩票中奖,税后到手843万元。他未将此事告知妻子,而是偷偷转给了姐姐200万元,并为前妻支付购房款70余万元。妻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该笔奖金。下列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小周转账支付行为无效,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周转账支付行为有效,其奖金属于个人财产
③法院应当驳回妻子的要求并撤销转账支付的诉讼请求
④小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妻子享有知情权和财产处置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袁某与妻子尚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130万元的商品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3年,嗜赌如命的袁某欠下很多赌债,后袁某瞒着妻子,将该房产以9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尚某得知后,将袁某与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本案中( )
①袁某未经妻子尚某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②由于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李某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③袁某与李某在自愿平等原则基础上交易,合理合法
④妻子尚某可以对抗李某,追回该商品房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3.(23-24高二下·福建福州联盟校·期末)2019年,方某以个人名义从Z公司贷款8万并向其丈夫杨某转账6万用于家庭开销。3年后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双方共同偿还剩余本金6万元。方某因担心会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遂于2023年主动归还剩余借款。后方某要求杨某履行还款义务,被无视。据此可知( )
①方某从Z公司获得的8万元都属于方某与杨某的共同债务
②方某向杨某转账的6万元一定属于方某与杨某的共同债务
③尽管方某主动归还了剩余借款,但杨某仍需履行偿债责任
④若方某与杨某达成了仲裁协议,二人纠纷仍不可诉诸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4.(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三中学校·期末)吴某(男)与石某(女)为某村村民,2017年年底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之后,石某一直在男方家居住,先后生育两个女儿。2024年,双方感情破裂,因子女抚养问题和结婚时给付的7万元彩礼返还问题,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大女儿由男方抚养,二女儿由女方抚养,7万元彩礼无需返还。人民法院的判断理由是( )
【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的规定,应当限于未共同生活的情形。已经共同生活的双方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时,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
①我国民法典确立了平等、公平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是我国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吴某要求返还彩礼不予支持,有利于保护石某合法权益
④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育有子女的,视为法定夫妻关系
A.①④ B.①② C.②③ D.①③
25.(23-24高二下·云南红河州、文山州·期末)2024年1月,王某在文山市购买了一套房子;3月,王某与刘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4月,刘某在蒙自市购买一套房子;5月,王某发表小说并获得稿酬3万元;6月,刘某的父亲赠送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给她,声明归刘某所有。关于王某夫妻财产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文山市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刘某在蒙自市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发表小说获得稿酬3万元归自己所有
④刘某父亲赠送给刘某的轿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6.(23-24高二下·西藏拉萨高中·期末)林某与李某于2024年3月举办婚礼,由于工作繁忙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某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李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一直说要离婚。2024年7月,林某与同事金某相识相爱,并领了结婚证。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
②林某与李某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已经建立
③林某与李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
④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7.(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六校·期末)2024年5月张某与李某离婚。在财产分割上,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张李二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某所有。婚前张某用10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李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8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8万元。2021年10月张某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4年6月收到稿费2万元。
①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升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②婚前房产婚后出租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个人
④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按约定决定归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8.(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张三与王美丽于2024年2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第二天,为表达爱意和诚意,张三和王美丽二人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将张三婚前的全部存款50万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3月,二人一起出资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张三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6月张三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张三未立遗嘱,张三父母与王美丽因存款和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张三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王美丽参与继承张三遗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王美丽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0万为张三的婚前存款,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
②张三与王美丽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
③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析产,王美丽占有商铺价值的一半
④王美丽、张三的父母以及张三姐姐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9.(23-24高二下·广东广州天河区·期末)刘某和妻子李某婚后购买房产一套,育有一子小刘。2023年初,刘某以口头方式把他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均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年末,刘某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公司给他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0万元。李某与儿子小刘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本案中( )
①刘某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不属于个人遗产
②刘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③李某与儿子小刘各自继承二分之一的房产
④小刘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更多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0.(23-24高二下·贵州安顺·期末)2023年12月,林某在A市购买一处房产。2024年2月,林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4年3月,王某获得父母赠与其的小车一辆。2024年4月,王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6万元,林某在B市购买一处房产。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稿酬6万和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两套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
B.稿酬6万归王某个人所有,小车和两套房产归二人共同所有
C.稿酬6万元和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A市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B市房产为二人共同所有
D.稿酬6万元和小车、两套房产均为二人共同所有
31.(23-24高二下·云南昭通第一中学教研联盟·期末)结婚时小徐向妻子小邵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套婚前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小邵要求孩子姓邵,小徐坚决反对。小徐要求小邵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妈妈照顾孩子,但遭到了小邵的拒绝。后来,小徐偷偷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小邵侵犯了丈夫小徐的姓名权
②变卖前的房产为小徐的个人财产
③小徐用房款投资获得的收益为小徐的个人财产
④小徐的要求违背了夫妻关系的核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23-24高二下·河北张家口·期末)马某和朱某结婚一年后,丈夫朱某到外地一家公司工作,工作期间迷恋上了赌博,输光了个人的全部工资,还累计欠下50万元债务。马某了解到该情况之后,与朱某多次争吵,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因丈夫赌博而提出离婚,人民法院无须调解可以直接准予离婚
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50万元债务,离婚后马某应承担一半
③起诉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人民法院判离生效后随即解除夫妻关系
④朱某存在赌博恶习,马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朱某探望女儿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3.(23-24高二下·山东聊城·期末)2024年春节前,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3月份,甲为其创办的公司购买所需经营设备向丙先生借款100万元,并且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甲名下的该套住房抵押给丙先生,甲丙双方以传真文件的方式对抵押行为予以确认。乙知道后,要求丙先生撤销该抵押。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②该传真文件属于书面合同,甲和丙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
③丙先生有权针对抵押的住房和甲公司所购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使用
④若甲先生的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属于甲先生和乙女士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4.(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小马和女友小陈相恋多年,2010年登记结婚。小马一直收入殷实,2009年就以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姻存续期间,小陈购买了一辆汽车,小马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两人还因开店需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后因双方感情破裂,小陈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小马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所有权因二人结婚而发生改变,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陈婚后购买的汽车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③银行贷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④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为小马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小马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5.(23-24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于某与高某婚后生育一子高某某(未成年)。因感情不和,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付清全部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某所有。后于某向法院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改为由法院依法分割房产,高某则坚决表示反对。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于某撤销赠与行为有违民法典诚信原则 ②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重新分割
③于某与高某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于某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6.(23-24高二下·安徽亳州部分学校·期末)李某、刘某再婚后,一起将刘某的儿子小刘抚养成人。李某去世后,小刘与李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只要李某不改嫁,小刘承担李某晚年一切生活用度。几年后,李某另嫁他人,但由于年老多病,生活困顿,遂要求小刘支付赡养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某要求小刘赡养虽于法无据,但符合公序良俗
②李某与小刘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仍可要求其赡养
③二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属于有效合同
④小刘干涉李某婚姻自由侵犯了李某的婚姻自主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7.(23-24高二下·安徽亳州部分学校·期末)甲与乙结婚并生育两子女丙和丁,婚内购得房产一套登记在乙的名下。甲突发疾病去世后,由于两个子女均在外地工作、从未赡养过乙某。乙经过公证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居委会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处置其名下房产等遗产。乙在居委会照料下安度晚年后去世。丙、丁得知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女丙、丁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分得原属甲的部分遗产
B.丙和丁从未尽到赡养乙的义务,从而丧失对甲乙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C.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乙名下房产全部由居委会取得
D.该房产作为遗产无论谁取得都只能经不动产登记才可获得该房产所有权
38.(23-24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期末)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伴随人的一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婚姻自动生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39.(23-24高二下·贵州六盘水·期末)2019年4月28日,李某与刘某登记结婚。2020年8月,李某发现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婚后未治愈,同时刘某从婚前一直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不让李某知情。2020年11月,李某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本案,结合上述法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缔结婚姻关系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结婚与离婚都要由婚姻登记机关判决
③李某与刘某的婚姻被撤销因而自始无效④李某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0.(23-24高二下·山东菏泽·期末)陈某婚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向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婚后,陈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之后,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轿车归张某所有,两个人的工资分别归各自所有。为了重新装修市区的房屋,陈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而妻子张某对此债务并不知情。本案中( )
①轿车是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②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③房子是陈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④抵押房产需转移房产的占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精选高频考题40题·选择题
涉及考点
考点0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02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
1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23-24高二下·天津和平区·期末)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后与堂弟赵小华和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江某生前由赵小华照顾,死后遗产全部归赵小华。江某去世后,因其原住房被征收,赵小华获得补偿款。小赵得知后,提起诉讼。你认为最合理的判决是( )
A.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B.应按照遗嘱继承处理补偿款
C.小赵可依法定继承获取补偿款 D.小赵作为继子无权继承江某遗产
【答案】A
【详解】A:小赵与堂弟赵小华和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约定江某生前由赵小华照顾,死后遗产全部归赵小华,该遗赠扶养协议有效,A正确。
BC: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应当按遗赠扶养协议划分财产,而不是按按照遗嘱继承处理补偿款,小赵也不能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补偿款,BC错误。
D:小赵作为继子有权继承江某遗产,只不过堂弟赵小华和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小赵无法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D错误。
故本题选A。
2.(22-23高三上·北京大兴区·期末)某法院公开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在其子女年幼时,与妻子离婚后并未尽到抚养义务,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长期居住养老院,故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用。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并在判决中额外写道:“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原告虽未对被告尽过抚养义务, 但被告现仍自愿承担赡养义务,使被赡养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的体现,亦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
②这起案件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不应该公开审理
③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一切权益
④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④:材料中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原告虽未对被告尽过抚养义务,但被告现仍自愿承担赡养义务,使被赡养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传统的体现,亦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成年子女的义务,①④正确。
②:这起案件并不涉及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应该公开审理,②排除。
③:法院的判决保护了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但不是一切权益,③排除。
故本题选B。
3.(23-24高二下·河北部分名校·期末)曹某与H居委会依法签订协议,约定由H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负责曹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等事宜;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在曹某寿终后,将移交H居委会。此后,H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对曹某的照看。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其遗产。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曹某的四个子女丧失了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
②曹某与H居委会签订的协议是遗赠扶养协议
③曹某的四个子女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决纠纷
④H居委会履行了约定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曹某的四个子女未丧失对曹某遗产的继承权,但遗赠抚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曹某与居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照看曹某,养老至寿终,曹某寿终后,其现有动产和不动产移交居委会,曹某的四个子女不可以继承其遗产,①错误。
②:曹大爷与居委会是根据各自的真实意思签订的协议,故其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②正确。
③: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错误。
④:被居委会照料多年后,曹大爷去世,居委会尽到了照料曹大爷日常生活并为其养老送终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23-24高二下·青海部分学校·期末)初二学生小甲感到十分烦恼,原因是他的母亲时常私下翻看他的日记本。为此,他希望老师能规劝自己的母亲不要翻看他的日记本,假如你是老师,会如何劝说小甲的母亲( )
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父母不能侵害子女的隐私权
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子女的个人信息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要以法律为准则
④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小甲允许翻看其日记属于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但是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要以法律为准则,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母亲时常私下翻看小甲的日记本,侵犯了其隐私权,①③正确。
②:小甲的母亲并没有非法收集小甲的个人信息,②排除。
④:母亲时常私下翻看小甲的日记本,侵犯了其隐私权,而不是著作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B。
5.(23-24高二下·河北优质高中·期末)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立下遗崛并进行公证,这样就可以使子女的继承少一些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子女没尽赡养义务,就失去继承权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④根据遗嘱获得财产一定是遗嘱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依据相关知识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按照遗嘱执行,①正确。
②: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属于自动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其子女因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②错误。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③正确。
④:有遗嘱不一定就是遗嘱继承,还可能是遗赠,④错误。
故本题选B。
6.小雨刚上小学,其父母经常吵架,二人于2023年8月离婚,小雨跟着母亲生活,小雨父亲想探望小雨,但小雨母亲以各种理由拒绝其探望。小雨母亲要求孩子父亲支付抚养费,小雨父亲则以不让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对于小雨父母的做法,分析合理的是( )
①离婚后小雨父亲可以探望孩子,但必须征得小雨母亲的同意
②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因离婚而消除,小雨父亲应支付抚养费
③小雨母亲应为小雨父亲探望孩子提供便利,不应该无故阻止探望
④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离婚后小雨父亲探望孩子,无需征得小雨母亲的同意,①错误。
②③:民法典规定,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不因离婚而消除,因而小雨父亲应支付抚养费,小雨母亲应为小雨父亲探望孩子提供便利,不应该无故阻止探望,②③正确。
④:材料强调的是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望和抚养费问题,不涉及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④错误。
故本题选C。
7.年过七旬的老赵患病住院期间曾立下口头遗嘱,将老家的老宅留给妻子王某,位于县城的商品房留给儿子小赵。老赵立遗嘱时,除小赵和王某外,还有两位前来探望的老邻居在场。不久后,老赵康复出院,考虑到住院期间妻子王某悉心照料,相反儿子却不闻不问,老赵又立了一份自书遗嘱,表示老宅和商品房都归妻子王某所有。一年后,老赵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口头遗嘱有效
②自书遗嘱有效,两套房产所有权均归王某所有
③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两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两份遗嘱均无效,应按法定继承确定房产所有权归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④: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本案例中的口头遗嘱虽然程序有效,但最终因自书遗嘱有效而自动丧失法律效力,因此应该按照自书遗嘱进行继承,①④排除。
②③: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遗嘱有效,两套房产所有权均归王某所有,②③正确。
故本题选C。
8.(23-24高二下·广东深圳·期末)谢某夫妇育有谢甲和谢乙兄弟二人。兄弟二人成家后,约定两位老人的赡养费用由两兄弟平均分担。近日,谢某夫妇因赡养问题与两兄弟产生矛盾,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安排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 )
①向两兄弟讲明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②可建议当事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
③若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即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无偿为解决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谢某夫妇因赡养问题与两兄弟产生矛盾,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员应该向两兄弟讲明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①正确。
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因此人民调解员可建议当事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其合法权益,②正确。
③: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④: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材料并没有涉及法律援助,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在妻子、独子(未婚未育)相继去世后,80多岁的马某独自居住,水果摊主刘某对他颇为照顾。2017年,马某与刘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只有刘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才能在马某离世后获得其房产、存款等财产。马某去世后,其姐姐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为由阻拦刘某获得其财产,刘某遂诉至法院。下列选项理解正确的是( )
①刘某应在马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其履行监护职责
②若刘某未对马某尽到生养死葬的义务,虽协议有效,但不能获得其财产
③只有马某姐姐证明了签订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才能继承其财产
④如马某姐姐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马某与刘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生效,刘某应该立刻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在马某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其履行监护职责,①说法错误。
②:若刘某未对马某尽到生养死葬的义务,则说明刘某违约,不能按照协议规定获得其财产,②符合题意。
③:按照法律规定,马某的姐姐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在了,马某姐姐享有继承权。马某姐姐证明了签订协议时马某患有重度老年痴呆,只能说明协议无效,不能说“才能继承其财产”,③排除。
④: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马某姐姐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0.(23-24高二下·山东济宁·期末)李泯与蒋梅系再婚,婚后共同购置的一套房产登记在蒋梅名下。双方子女均已成家,两位老人一直由蒋梅的小女儿照顾。蒋梅去世前留有遗嘱,其中载明该房产全部由她的小女儿继承。两位老人离世后,蒋梅的小女儿变卖该房产,并获得了全部房款。李泯子女、蒋梅大女儿对房产处置不服,将蒋梅小女儿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作为继子女,李泯子女有权要求对蒋梅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继承
②蒋梅擅自处置共同财产导致其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分割房产
③蒋梅小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继承属于李泯的部分遗产份额
④即使蒋梅小女儿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李泯和蒋梅再婚时,各自的子女均已成年,李泯夫妇对各自的继子女均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只是亲属称谓上的父母子女姻亲关系,彼此之间不当然享有法定继承权,李泯子女无权要求对蒋梅的房产份额进行分割继承,①错误。
②:涉案房产购买于李泯与蒋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应属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各享有一半的产权,蒋梅自书遗嘱中处分李泯财产部分的内容无效,其仅能处分自己享有的产权份额。蒋梅死亡时,其享有的房产份额属于遗产,按照遗嘱由她的子女继承。李泯死亡后涉案房产的一半产权份额属于其遗产,他的子女是合法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其遗产,②错误。
③:据蒋梅自书遗嘱的内容及法院走访情况可知,两位老人一直由蒋梅的小女儿照顾,蒋梅的小女儿虽不是李泯所留遗产的继承人,但长期自觉自愿在生活中向其提供照料帮助、给予关心照顾,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依法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③正确。
④:继承权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或被继承人生前遗嘱所产生的权利,法定继承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既存的婚姻关系、血缘关系及抚育、扶养、赡养等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法院在审理继承纠纷案件时,将依照法定程序审核继承人的范围及资格。即使蒋梅小女儿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法院审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23-24高二下·广东四校(华附实广雅深中)·期末)陈某与李某育有两女(李甲、李乙)和一子(李丙)。陈某去世后,李某独自居住在夫妻共同房产内。因李乙经常照顾李某,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帮忙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继承。李某去世后,李甲和李丙将李乙起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产要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再执行代书遗嘱
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李乙可继承属于李某的房产
③李乙对李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④李某所立代书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置其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③: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先析产,后继承。李某代书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为无效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置其遗产,李乙对李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①说法错误,③符合题意。
②:因李某代书遗嘱无效,李乙不能继承属于李某的全部房产,②不选。
④: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故材料中李某代书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置其遗产,④符合题意。
选本题选D。
12.(23-24高二下·辽宁大连·期末)张先生有两个姐姐,母亲早亡,父亲再婚后购买了一套房屋。父亲去世后,张先生赡养继母,其继母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下,通过遗嘱将属于自己的产权份额给予张先生。继母去世后,张先生共计可以继承这套房产的份额是( )
A.四分之一 B.二分之一 C.四分之三 D.全部
【答案】C
【详解】ABCD: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一半的产权归张先生的父亲。父亲去世后,兄妹3人与继母每人继承1/8的产权,继母拥有5/8的产权,根据继母的遗嘱,继母去世后其全部产权归张先生,且遗嘱合法有效,因此,张先生继承的这套房产的份额为3/4,C符合题意,AB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3.(23-24高二下·福建福州联盟校·期末)周某与张某在生下次子邱乙半年后将其送养给金某和李某(完成了收养登记)。2020年,周某、张某因其他子女去世,与邱乙重新“认亲”(不具法律效力),并为邱乙代支购房款等50万元。之后双方因琐事常发生纠纷,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邱乙支付赡养费。本案中( )
①若金某和李某亡故,邱乙并非法定继承人
②基于周某享有身份权,邱乙应支付赡养费
③邱乙对周某可以仅承担道义上的亲情责任
④邱乙对周某和张某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②③④:由于金某和李某对邱乙已经完成了收养登记,形成了法律上的父母和子女关系,邱乙与亲生父母周某与张某之间的关系即告终结,因此,尽管周某与张某与邱乙重新“认亲”(这种“认亲”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重新确立父母子女间的关系),但法律上邱乙只需赡养金某和李某,无需赡养周某与张某,邱乙可只承担道义上的亲情责任,可以不支付抚养费,故③④符合题意,①②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D。
14.(23-24高二下·福建福州联盟校·期末)黄某花15元购买门票让5岁女儿悦悦进入李某经营的M儿童充气城堡内游玩,自己则坐于充气堡外等候。悦悦玩耍时从滑梯上滑下导致骨折,最终住院7天,花去医疗费一万余元。黄某与李某就医疗费等赔偿进行协商未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李某对悦悦构成侵权,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②黄某并非侵权人,但仍可能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③作为充气堡生产者,李某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李某若不想承担侵权责任,需举证尽到管理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如果李某能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则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或减轻责任,故①错误。
②④:黄某虽然并非侵权人,但如果李某能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则黄某作为悦悦的监护人,对悦悦的受伤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故②④符合题意。
③:李某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③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C。
15.王大爷名下有两套房产,生前立下遗嘱,将其中一套给无房的二儿子,另外一套给大儿子和三儿子,并进行了公证。三儿子对此不满,对老人不管不问。王大爷生气后重新设立自书遗嘱,将两套房子留给大儿子和二儿子各一套。一年后王大爷因病逝世,三儿子要求继承王大爷的房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遗嘱继承真实合法,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②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应在一定范围内少分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第一份遗嘱经过公证,三儿子可继承其中一套的一半房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因此,若遗嘱继承真实合法,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①正确。
②: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根据王大爷的自书遗嘱(属于有效遗嘱),三儿子不能分得房产,且其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三儿子不能分到房产,②错误。
③: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被继承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时,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③正确。
④: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当被继承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数份遗嘱时,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因此,本案中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三儿子不能继承房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6.(23-24高二下·辽宁营口部分高中·期末)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既有权利又有义务。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有监护子女财产的职责,子女过年的压岁钱父母可以自行支配
②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婚生与非婚生子女应该平等继承遗产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也可以不赡养父母
④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父母有监护子女财产的职责,父母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子女过年的压岁钱父母不可以自行支配,①错误。
②④:父母和子女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父母与非婚生子女之间都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行使继承权时,男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地位是平等的。②④正确。
③: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必须履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成年后不可以不赡养父母,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7.(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三中学校·期末)老赵与老宋结婚已有40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甲和女儿乙。2020年,甲和丙结婚后育有一子丁。2022年3月,老赵家的旧房(夫妻共同所有)在城中村改造中置换到6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登记在户主老赵的名下。2023年女儿乙出嫁,与同城戊结婚。2024年6月,老赵突发疾病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在老赵过世后,老宋和儿子、儿媳共同生活。老宋和家人们为房产的继承问题产生争论,你认为下列表述合理的是( )
①甲、乙、丙、丁、戊,他们都是法定继承人
②老宋、甲、乙是法定继承人,他们各继承1套回迁房
③老宋可以得到4套回迁房
④老宋和丁可多继承,民法典规定对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
A.①③ B.②④ C.②③ D.①④
【答案】C
【详解】①:老宋作为老赵的配偶,甲、乙作为老赵的子女,都是老赵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丙、丁、戊不是法定继承人,①排除。
②③:6套回迁房是老赵与老宋夫妻共同所有旧房在城中村改造中置换的,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赵与老宋各得3套,老赵过世,老宋、甲、乙作为法定继承人,他们各继承1套回迁房,老宋一共可以得到4套回迁房,②③符合题意。
④:丁作为老赵的孙子,依据法律规定,丁不是老赵的法定继承人,④排除。
故本题选C。
18.(23-24高二下·吉林白山盟校·期末)赵某有一儿一女,中年丧妻,女儿远嫁。2018年。赵某进城到儿子家养老,当年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写明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产由儿子继承。因儿媳不孝,赵某于2020年回老家居住,请侄子照顾自己。2022年,赵某认为侄子照顾自己细心尽力,又自书一份合法遗嘱,明确自己去世后房产归侄子所有,全部存款由儿女平分。赵某去世后,其子与侄子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侄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B.应以自书遗嘱为准,侄子应该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
C.依据自书遗嘱内容,侄子可以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
D.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赵某的存款和房产应由其子继承
【答案】C
【详解】A: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A说法错误。
BC: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不能以遗嘱继承方式继承房产,而是通过遗赠方式取得该房产,B说法错误,C说法正确。
D: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2022年的自书遗嘱是最后遗嘱,应以自书遗嘱为准,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19.(23-24高二下·吉林普通高中G6教考联盟·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16年登记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3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8万元赔偿金,收得亲友慰问金4万元。因伤势过重,甲在两名无利害关系的医生的见证下留下打印遗嘱将婚前房产留给乙,之后甲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日期。后甲医治无效死亡。甲父母健在且与乙有一女,夫妻有80万元存款。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30万元
②乙可继承部分房产和15万元遗产
③赔偿金、慰问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④乙可继承一套房产和15.5万元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材料中80万元与4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18万及婚前购置的房屋是甲的个人财产,所以甲的现金遗产60万元,由父、母、女儿、乙作为第 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①:甲的父母可分得现金遗产是:60万元分成4份=15*2=30万元,①正确。
②:乙根据法定继承可得15万元现金遗产,根据甲的打印遗嘱,可获得甲婚前购置的房屋,②正确。
③:赔偿金属于甲的个人财产,慰问金属于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乙可继承遗嘱中的房产和15万元遗产。如果有其他房产,乙也可继承一部分,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0.(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六校·期末)小雄自幼体弱多病,父母去世后便随姑姑赵女士生活,赵女士不仅照顾其生活起居,还陪伴小雄四处就医。为小雄日后成家考虑,赵女士购买一套房屋并登记在小雄名下。然而,小雄在30岁时突然因病离世,并没有法定继承人。根据《民法典》,某区民政局系小雄的遗产管理人,赵女士故将民政局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小雄名下房屋的全部份额。本案中( )
①小雄因没有法定继承人,其房产应全部归其遗产管理人所有
②小雄生前未立遗嘱,赵女士并不能获得涉案房屋的全部份额
③赵女士对小雄尽到较多抚养义务,其分得遗产符合法律规定
④赵女士自愿扶助失去亲人的侄子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值得肯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本案中赵女士对小雄尽了抚养义务,同时该房屋为赵女士为其购买的,根据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赵女士有权要求分配小雄的遗产,①不符合题意。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小雄生前未立遗嘱,但一直由赵女士抚养,并不排除具体情形下酌情给予抚养人全部遗产,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赵女士对小雄尽到较多抚养义务,其自愿扶助失去亲人的侄子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值得肯定,分得遗产也符合法律规定,③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考点
2
珍惜婚姻关系
21.2023年2月,浙江某地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男子中彩票瞒着妻子转移奖金引发纠纷的案件。男子小周(化名)彩票中奖,税后到手843万元。他未将此事告知妻子,而是偷偷转给了姐姐200万元,并为前妻支付购房款70余万元。妻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离婚,主张分割该笔奖金。下列对此案解读正确的是( )
①小周转账支付行为无效,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周转账支付行为有效,其奖金属于个人财产
③法院应当驳回妻子的要求并撤销转账支付的诉讼请求
④小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妻子享有知情权和财产处置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共同管理、共同处分。小周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其妻子享有知情权和财产处置权,因此小周转账支付行为无效,①④正确。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因此该案中小周的转账行为无效,②排除。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因此法院应当支持妻子的诉讼请求,③排除。
故本题选B。
22.袁某与妻子尚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130万元的商品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23年,嗜赌如命的袁某欠下很多赌债,后袁某瞒着妻子,将该房产以90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尚某得知后,将袁某与李某告上法庭,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本案中( )
①袁某未经妻子尚某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②由于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李某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③袁某与李某在自愿平等原则基础上交易,合理合法
④妻子尚某可以对抗李某,追回该商品房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材料中提到“袁某与妻子尚某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130万元的商品房”,这是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因而袁某未经妻子尚某同意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虽然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但李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并非合法取得,故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②错误。
③:房产是袁某与妻子尚某的共同财产,袁某无单独处置权,且李某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该房产,因此并不是合理合法的交易,③错误。
④:因房子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因而在未经妻子许可下袁某擅自卖给李某的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妻子尚某可以对抗李某,追回该商品房所有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3.(23-24高二下·福建福州联盟校·期末)2019年,方某以个人名义从Z公司贷款8万并向其丈夫杨某转账6万用于家庭开销。3年后双方离婚,法院判决双方共同偿还剩余本金6万元。方某因担心会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遂于2023年主动归还剩余借款。后方某要求杨某履行还款义务,被无视。据此可知( )
①方某从Z公司获得的8万元都属于方某与杨某的共同债务
②方某向杨某转账的6万元一定属于方某与杨某的共同债务
③尽管方某主动归还了剩余借款,但杨某仍需履行偿债责任
④若方某与杨某达成了仲裁协议,二人纠纷仍不可诉诸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②:本案中,方某以个人名义借到的8万元,由于6万元是用于家庭开销,故这6万元一定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而剩下2万元如果不能证明是用于双方家庭开销,则属于方某的个人债务,②符合题意,①与题意不符。
③:由于方某代杨某主动归还了剩余借款,故杨某的债权人由Z公司变更为方某,杨某仍需履行偿债责任,③符合题意。
④:由于还款纠纷发生于两人离婚后,两人纠纷已不属于家庭纠纷,而属于债权纠纷,故二人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4.(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第三中学校·期末)吴某(男)与石某(女)为某村村民,2017年年底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按当地风俗举行结婚仪式。之后,石某一直在男方家居住,先后生育两个女儿。2024年,双方感情破裂,因子女抚养问题和结婚时给付的7万元彩礼返还问题,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大女儿由男方抚养,二女儿由女方抚养,7万元彩礼无需返还。人民法院的判断理由是( )
【法律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的规定,应当限于未共同生活的情形。已经共同生活的双方因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审理彩礼返还纠纷时,不应当忽略共同生活的“夫妻之实”。
①我国民法典确立了平等、公平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②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是我国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
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吴某要求返还彩礼不予支持,有利于保护石某合法权益
④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育有子女的,视为法定夫妻关系
A.①④ B.①② C.②③ D.①③
【答案】D
【详解】①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吴某与石某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双方共同生活了七年,并育有两女,实质上已具备“夫妻关系”。石某为吴某生育和养育两名子女付出较多,法院对男方要求返还礼金不予支持,体现了民法典平等、公平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有利于妥善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弘扬家庭美德,保护石某合法权益。①③正确。
②: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②错误。
④: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④错误。
故本题选D。
25.(23-24高二下·云南红河州、文山州·期末)2024年1月,王某在文山市购买了一套房子;3月,王某与刘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4月,刘某在蒙自市购买一套房子;5月,王某发表小说并获得稿酬3万元;6月,刘某的父亲赠送一辆价值10万元的轿车给她,声明归刘某所有。关于王某夫妻财产归属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文山市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刘某在蒙自市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发表小说获得稿酬3万元归自己所有
④刘某父亲赠送给刘某的轿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王某在文山市购买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①错误;
②:刘某在蒙自市购买的房子是婚后购买的,且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刘某在蒙自市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故②正确;
③:王某与刘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王某发表小说获得稿酬3万元应归自己所有,故③正确;
④:王某与刘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刘某父亲赠送给刘某的轿车,且声明归刘某所有,赠送给刘某的轿车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C。
26.(23-24高二下·西藏拉萨高中·期末)林某与李某于2024年3月举办婚礼,由于工作繁忙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某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李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一直说要离婚。2024年7月,林某与同事金某相识相爱,并领了结婚证。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
②林某与李某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已经建立
③林某与李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
④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林某与金某领了结婚证,属于有效婚姻,①正确。
③:林某与李某未进行结婚登记,并没有建立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③正确。
②: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林某与李某举办了婚礼,但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建立婚姻关系,②错误。
④:林某与金某进行了婚姻登记,是有效婚姻,李某无权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7.(23-24高二下·黑龙江哈尔滨六校·期末)2024年5月张某与李某离婚。在财产分割上,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张李二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张某所有。婚前张某用10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李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8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8万元。2021年10月张某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4年6月收到稿费2万元。
①婚前财产的婚后自然升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②婚前房产婚后出租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个人
④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按约定决定归属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张某用10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李某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80万元,其中80万元属于自然增值,属于张某个人财产;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获得的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②符合题意。
③: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都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④: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都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约定财产归属,应采用书面形式,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8.(23-24高二下·湖北武汉重点中学5G联合体·期末)张三与王美丽于2024年2月2日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第二天,为表达爱意和诚意,张三和王美丽二人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将张三婚前的全部存款50万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双方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3月,二人一起出资购买一处商铺,并登记在张三名下。二人计划于9月1日举办婚礼,但6月张三因飞机失事意外去世,由于张三未立遗嘱,张三父母与王美丽因存款和商铺的继承分割问题产生矛盾。张三的父母认为二人没有举办婚礼,不同意王美丽参与继承张三遗产,双方产生严重纠纷。王美丽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维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50万为张三的婚前存款,属于张三的个人财产
②张三与王美丽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
③该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析产,王美丽占有商铺价值的一半
④王美丽、张三的父母以及张三姐姐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张三的50万存款虽然是张三的婚前存款,但夫妻二人有书面约定,所以50万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
②: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程序。张三与王美丽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②说法正确。
③:张三与王美丽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的商铺,虽然登记在张三名下,但仍为夫妻共同财产,遗产分割前先析产,王美丽占有该商铺财产总额的一半,③说法正确。
④:张三与王美丽已经进行了结婚登记,确立了夫妻关系,根据法律,王美丽与张三的父母都是张三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姐姐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姐姐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9.(23-24高二下·广东广州天河区·期末)刘某和妻子李某婚后购买房产一套,育有一子小刘。2023年初,刘某以口头方式把他婚前的个人所有财产均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年末,刘某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公司给他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0万元。李某与儿子小刘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本案中( )
①刘某的一次性死亡抚恤金不属于个人遗产
②刘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没有法律效力
③李某与儿子小刘各自继承二分之一的房产
④小刘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更多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死亡抚恤金依法应属于死者近亲属和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不能作为遗产继承,①正确。
②: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刘某与李某的约定是口头约定,当属无效,②正确。
③:房产是刘某和妻子李某婚后购买,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定继承中,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因此小刘可继承四分之一房产,李某原有的二分之一房产加上继承的四分之一房产共得四分之三房产,③排除。
④:在我国,配偶、子女和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0.(23-24高二下·贵州安顺·期末)2023年12月,林某在A市购买一处房产。2024年2月,林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4年3月,王某获得父母赠与其的小车一辆。2024年4月,王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6万元,林某在B市购买一处房产。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稿酬6万和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两套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
B.稿酬6万归王某个人所有,小车和两套房产归二人共同所有
C.稿酬6万元和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A市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B市房产为二人共同所有
D.稿酬6万元和小车、两套房产均为二人共同所有
【答案】C
【详解】C:2023年12月,林某在A市购买一处房产。2024年2月,林某与王某结婚,因此,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所有。2024年2月,林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6万元归王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B市房产为二人共同所有,C正确。
A: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所有;B市房产,应归林某、王某二人共同所有,A错误。
B: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所有,B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二人共同所有,B错误。
D: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所有,B市房产为二人共同所有,D错误。
故本题选C。
31.(23-24高二下·云南昭通第一中学教研联盟·期末)结婚时小徐向妻子小邵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套婚前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小邵要求孩子姓邵,小徐坚决反对。小徐要求小邵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妈妈照顾孩子,但遭到了小邵的拒绝。后来,小徐偷偷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小邵侵犯了丈夫小徐的姓名权
②变卖前的房产为小徐的个人财产
③小徐用房款投资获得的收益为小徐的个人财产
④小徐的要求违背了夫妻关系的核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双方要协商决定,“小邵要求孩子姓邵”没有侵犯丈夫小徐的姓名权,①说法错误。
②:夫妻约定财产应采用书面形式,结婚时小徐向妻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这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无法律效应,该婚前房产仍属于小徐的个人财产,②符合题意。
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该房屋变卖后经商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③说法错误。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小徐要求小邵在家做全职妈妈,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自由权,违背了夫妻关系的核心,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2.(23-24高二下·河北张家口·期末)马某和朱某结婚一年后,丈夫朱某到外地一家公司工作,工作期间迷恋上了赌博,输光了个人的全部工资,还累计欠下50万元债务。马某了解到该情况之后,与朱某多次争吵,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马某因丈夫赌博而提出离婚,人民法院无须调解可以直接准予离婚
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50万元债务,离婚后马某应承担一半
③起诉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人民法院判离生效后随即解除夫妻关系
④朱某存在赌博恶习,马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朱某探望女儿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诉讼离婚的,应该先进行诉讼调解,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①不选。
②:朱某到外地一家公司工作,工作期间迷恋上了赌博,输光了个人的全部工资,还累计欠下50万元债务,这50万元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马某不需要偿还,②不选。
③④:根据法律规定,起诉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人民法院判离生效后随即解除夫妻关系,朱某存在赌博恶习,可能会对女儿造成不良影响,因此马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中止朱某探望女儿的权利,等朱某的这种不良行为没有后,可以进行探视,③④入选。
故本题选D。
33.(23-24高二下·山东聊城·期末)2024年春节前,甲先生和乙女士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共同生活在甲出资购买并登记于甲名下的一套住房里。3月份,甲为其创办的公司购买所需经营设备向丙先生借款100万元,并且在未告知乙的情况下,将甲名下的该套住房抵押给丙先生,甲丙双方以传真文件的方式对抵押行为予以确认。乙知道后,要求丙先生撤销该抵押。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②该传真文件属于书面合同,甲和丙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
③丙先生有权针对抵押的住房和甲公司所购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使用
④若甲先生的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属于甲先生和乙女士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结婚必须履行结婚登记程序,本案中,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乙不能以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①正确。
②:甲将其名下的该套住房抵押给丙先生,甲丙双方以传真文件的方式对抵押行为予以确认,该传真文件属于书面合同,甲和丙完成了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合同已成立,②正确。
③:甲将其名下的该套住房抵押给丙先生,丙先生是抵押权人,有权针对抵押的住房优先受偿,而不包括甲公司所购设备,③错误。
④:《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甲乙未办理结婚登记,夫妻关系不成立,若甲先生的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属于甲先生和乙女士的共同债务,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4.(23-24高二下·山东德州·期末)小马和女友小陈相恋多年,2010年登记结婚。小马一直收入殷实,2009年就以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姻存续期间,小陈购买了一辆汽车,小马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两人还因开店需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后因双方感情破裂,小陈向法院起诉要求和小马离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屋所有权因二人结婚而发生改变,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陈婚后购买的汽车应当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③银行贷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
④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为小马个人财产,离婚时应归小马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小马2009年就以个人积蓄全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2010年结婚,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产权不会因结婚而发生改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①错误。
②:婚姻存续期间,小陈购买了一辆汽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婚姻存续期间,两人还因开店需要向银行贷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两人共同偿还,③正确。
④:婚后小马购买了价值5万元的黄金理财产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5.(23-24高二下·内蒙古巴彦淖尔·期末)于某与高某婚后生育一子高某某(未成年)。因感情不和,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对共同共有的房产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高某付清全部贷款后归双方之子高某某所有。后于某向法院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改为由法院依法分割房产,高某则坚决表示反对。对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于某撤销赠与行为有违民法典诚信原则 ②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重新分割
③于某与高某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于某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③:双方基于离婚进行的财产分割协议合法有效,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于某撤销赠与行为有违诚信原则,①③正确。
②:房产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此时双方已经离婚,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无正当理由,不能再重新分割,②不选。
④:于某和高某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于某无正当理由,不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协议,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6.(23-24高二下·安徽亳州部分学校·期末)李某、刘某再婚后,一起将刘某的儿子小刘抚养成人。李某去世后,小刘与李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只要李某不改嫁,小刘承担李某晚年一切生活用度。几年后,李某另嫁他人,但由于年老多病,生活困顿,遂要求小刘支付赡养费。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某要求小刘赡养虽于法无据,但符合公序良俗
②李某与小刘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仍可要求其赡养
③二人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属于有效合同
④小刘干涉李某婚姻自由侵犯了李某的婚姻自主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要求小刘赡养于法有据,也符合公序良俗,①错误。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李某与小刘之间存在抚养关系,仍可要求其赡养,②正确。
③: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二人协议虽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但内容非法,不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④: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小刘干涉李某婚姻自由侵犯了李某的婚姻自主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7.(23-24高二下·安徽亳州部分学校·期末)甲与乙结婚并生育两子女丙和丁,婚内购得房产一套登记在乙的名下。甲突发疾病去世后,由于两个子女均在外地工作、从未赡养过乙某。乙经过公证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居委会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处置其名下房产等遗产。乙在居委会照料下安度晚年后去世。丙、丁得知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子女丙、丁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分得原属甲的部分遗产
B.丙和丁从未尽到赡养乙的义务,从而丧失对甲乙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C.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乙名下房产全部由居委会取得
D.该房产作为遗产无论谁取得都只能经不动产登记才可获得该房产所有权
【答案】A
【详解】A:甲与乙结婚并生育两子女丙和丁,婚内购得房产一套登记在乙的名下。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丙、丁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分得原属甲的部分遗产,A正确。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丙和丁虽从未尽到赡养乙的义务,但没有丧失对甲乙遗产的法定继承权,B错误。
C:遗产处理还可以采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乙名下房产属于婚内购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乙名下房产的并不是全部由居委会取得,C错误。
D: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D错误。
故本题选A。
38.(23-24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期末)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伴随人的一生。婚姻家庭法律制度,是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一审判决准予离婚,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③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两年后婚姻自动生效
④张某的外祖母和苏某的祖父是亲兄妹,张某与苏某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王某在家人的胁迫下与李某登记结婚,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①排除。
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在上诉期间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只有离婚判决过了上诉期间,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否则上诉期间内,一方又与第三人结婚,便构成重婚行为,因此丁某在上诉期内与刘某另行登记结婚,构成重婚,属于无效婚姻,②正确。
③:当事人在结婚登记时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齐全,21周岁的小罗(男)伪造证件与同龄的小英登记结婚,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因此该婚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可见,两年后婚姻也不能自动生效,③排除。
④:张某与苏某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9.(23-24高二下·贵州六盘水·期末)2019年4月28日,李某与刘某登记结婚。2020年8月,李某发现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婚后未治愈,同时刘某从婚前一直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不让李某知情。2020年11月,李某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二人的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关于本案,结合上述法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缔结婚姻关系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结婚与离婚都要由婚姻登记机关判决
③李某与刘某的婚姻被撤销因而自始无效④李某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解除婚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首先需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彼此相互了解信任。故①正确。
②: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判决,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书,②错误。
③:刘某婚前患有精神分裂症,隐瞒结婚,且婚后未治愈,二人的婚姻关系因李某诉请人民法院而被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因为当事人申请撤销而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该段婚姻自始无效。故③正确。
④: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40.(23-24高二下·山东菏泽·期末)陈某婚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向银行办理了抵押手续。婚后,陈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价值20万元的轿车。之后,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轿车归张某所有,两个人的工资分别归各自所有。为了重新装修市区的房屋,陈某向银行贷款10万元,而妻子张某对此债务并不知情。本案中( )
①轿车是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②债务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③房子是陈某一方的个人财产 ④抵押房产需转移房产的占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婚后,陈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轿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轿车归张某所有,所以轿车是张某一方的个人财产,①正确。
②: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贷款用于重新装修夫妻共有的房子,所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②正确。
③:陈某婚前在市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婚后陈某与妻子张某通过书面形式约定房子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③排除。
④:用房产做抵押,债务人不需转移房产的占有,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
1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