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知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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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一:你还了解法律规定劳动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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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7.1 立足职场有法宝
第七课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1.国家是如何保障公民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
2.什么是劳动者,劳动法的作用?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4.劳动合同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5.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哪些?★★
6.签订劳动合同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7.劳动合同的有效及无效情形?★★
自读提纲
1、法律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1)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2)法律保障:
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这些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 法律守护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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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劳动法律、法规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
核心
基础
辅助
劳动法律体系
(3)制定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有什么意义?
①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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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法
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1)调整主要对象:劳动关系
区别民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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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具有从属性,具有长期性、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平等主体关系,劳动关系不适用于民法调整。
劳务关系: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双方地位平等,不具有人身隶属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且二者关系往往呈“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知识拓展:劳动关系VS劳务关系
兼职:是指劳动者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事务,一般不属于劳动关系,兼职人员工作时间灵活、报酬不固定,与用人单位的经济从属性、人身从属性较弱。但是,若兼职人员实际上与全职人员一样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受用人单位工作制度的规范,则也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1.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关系的主体则可以同时都是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也可以单方是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也就是说,劳务关系的主体没有劳动关系主体那样的限制条件。
2.主体的性质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劳动者除了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制定的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劳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彼此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劳务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客体不同。劳动关系的客体是劳动力,劳务关系的客体是劳务。
除此之外:主体的待遇不同;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雇主的义务不同;内容的任意性和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法律调整不同;法律责任不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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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劳动法
①含义: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2)劳动者:
有劳动能力≠劳动者(劳动(能力)+收入)
②要求: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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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女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烹饪学校文案职位时,烹饪学校以“仅招男性”的招聘条件拒绝她面试。邱某以平等就业权受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烹饪学校文案职位不属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劳动范围,烹饪学校未对邱某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审查,而仅以职位仅招男性为由拒绝对其进行面试,这种行为属于就业性别歧视,侵犯了邱某的平等就业权,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应贴偿精神据害抚慰2000元。
探究与分享:
企业违背了劳动法的什么原则?
结合材料,谈谈你是怎样看待平等就业的?
违背了劳动法的平等竞争的原则
①劳动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劳动法律中的体现。
②在应聘某一职位时,任何公民都需平等地参与竞争,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也不得对任何人予以歧视。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材料中的烹饪学校拒绝对邱某进行面试,属于劳动就业歧视,违背了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侵犯了邱某平等就业的权利,应予以纠正;劳动者可以诉诸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P61最后三段
(1)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原则);
(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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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首要原则)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内涵: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意义: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劳动法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倾斜保护----偏重保护、优先保护】用人单位掌握了劳动力的支配权,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劳动法对劳动者权利给与适当倾斜保护,才能实现实质平等。
教材61页相关链接:劳动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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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内涵: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②要求:
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2)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注意】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强度,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性别进行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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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现: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3)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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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1【相关链接3】
法律对特殊劳动者的保护
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劳动;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高强度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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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某公司在国庆节假日期间,强令员工小张继续工作,而且还不额外给小张加班费。劳动仲裁部门判定该公司侵犯了劳动者休息和休假的权利,也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案例2: 应届女大学生邱某在应聘某公司文案职位时,该公司以“仅招男性”为由拒绝她面试,邱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支持了邱某的诉求,认为文案职位不属于法定的女性禁忌劳动范围,该公司侵犯了邱某的平等就业权,责令该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案例3:因父亲早逝,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小王和残疾母亲相依为命,他们被某民营煤矿录取,从事井下劳动。相关部门发通告,告知煤矿负责人,“国家禁止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等高强度工作”,勒令该煤矿为母子二人重新安排合适的工作。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判断:下列案例的判决体现了劳动法的哪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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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指导:
用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案例或违背了劳动法的什么原则或如何看待违背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案例的分析思路
1、定性:是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劳动法基本原则是对劳动者进行特殊保护原则,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个原则,根据材料调动,涉及到了哪个调动哪个)
3、分析事实:分析材料中用人单位的行为违背了上述的哪个原则,是违法行为;
劳动法施行后,我国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但是一些企业仍然存在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当被问及为什么不签订劳动合同时,这些企业的员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观点1:劳动合同是干什么用的?我们公司小,不用签劳动合同。
观点2:现在工作这么难找,能找到一份工作就不错了,公司不提签合同的事,我哪儿敢提呀!
观点3:劳动合同没什么用,签了合同也不上保险,签与不签无所谓。
观点4:签了合同,想走也走不了啦。
思考:⑴请对上述观点进行评析。
⑵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有什么影响?
探究与分享:教材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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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1)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公司大小无关。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离职,合同期经双方协商依然可以离职。
(2)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时,容易发生劳动纠纷。
1、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注意: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
确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
二)、 劳动也要签合同
(1)含义:
1、劳动合同
(2)作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补充】
①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和重要保证。
②劳动者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为前提的。其中,履行义务是劳动者获得权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链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确立
2、劳动合同的内容(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
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相关链接63页
可备条款
必备条款
注意:欠缺法定必备条款并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而是部分内容未形成合意,属于应改正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必备条款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对缔约过失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书
甲方:某某公司
乙方:李某某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乙方被甲方录用后,需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遵纪守法,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保守商业机密。
二、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甲方依章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乙方在工作中发生一切工伤事故一概由乙方本人负责。
三、工资薪酬:每月2000元,每天工作9小时,月休6天。
四、福利待遇:享受社保、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特定节日福利礼品(如春节、端午、中秋、员工生日)
五、三年之内不准结婚。
六、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订。如乙方违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给予甲方赔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思考:如果你是求职者,你会签订这份劳动合同吗?
3、签订劳动合同应该遵循的原则:
合法:
平等自愿:
公平:
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
劳动合同的原则
合法 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举例:①年满16周岁;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举例:①“工伤概不负责”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岗位的80%,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平等自愿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举例:①无条件服从岗位调动;②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索要担保金、财物
协商一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必备条款】
举例:隐瞒自己的年龄、学历、伪造证件
4、劳动合同的效力
(1)有效合同: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有效要件:
①合同主体适格,②意思表示真实,③合同内容合法,④合同形式合法,⑤程序合法。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注意: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相关链接】: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对于已经履行的无效合同,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恢复到订立合同前的状态
劳动合同的生效: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3)劳动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者
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
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履行
1. “工伤概不负责”“三年内不许结婚”能写入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违反了合法、公平的原则。
2.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不认同,可以跟用人单位商量吗?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反了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3.找工作时使用了伪造的学历证明会怎么样?
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小试牛刀
判断下列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什么原则?
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签字认可,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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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指导:
用订立劳动合同的知识分析法律案例
考向一:关于是否应该订立合同的评析
1、定性:劳动者应该订立合同;或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是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公司大小无关。公司或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反劳动法的。
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分析事实:结合材料分析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是违法的;或劳动者应该有法律意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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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订立劳动合同的知识分析法律案例
考向2:用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的知识分析某个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1、定性: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2、法律依据:劳动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分析事实:结合材料分析订立的合同违背了什么原则;
4、结论:合同不合法,是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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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订立劳动合同的知识分析法律案例
考向三:分析劳动合同的效力
1、定性,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适用)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分析事实:结合材料分析,订立的合同是符合了无效合同的哪个条件。
4、法律责任: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本框小结
法律守护劳动者
劳动合同也要签
法律和国家对劳动者权利与义务的保障
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
特殊劳动保护原则
劳动合同的含义、意义
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合法
公平
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
诚实信用
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者和劳动法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立足职场有法宝
1.劳动法对每一个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是相同的。
(×:劳动法平等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特殊劳动者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2.劳动者平等竞争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进行特殊劳动保护违背了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
(×:劳动法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这样做并未违背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而是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4.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双方你情我愿即可。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5.劳动合同一旦订立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一旦有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易混易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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