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统编版七年级道德与法治第九课法律为我们护航课时练习
一、选择题
1.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 )
A. 未满14周岁的公民 B. 未满16周岁的公民 C. 未满18周岁的公民 D. 未满20周岁的公民
2.国家制定专门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 )
①身心发育尚不成熟 ②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③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 ④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A. ①②③④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③④
3.下列属于对未成年人实施学校保护的是( )
A.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B. 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
C. 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D. 父母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
4.网络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新领域。下列做法属于网络保护的是( )
A. 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通知,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时间
B. 学校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
C. 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
D. 父母对孩子进行上网教育
5.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 司法保护
6.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的,应当尊重已满八周岁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依法处理。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 家庭保护 B. 学校保护 C. 社会保护 D. 司法保护
7.下列做法中,体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的是( )
①学校门口设置“减速带”和“警示标志”
②网信办开展“护苗·网上行动”,净化网络环境
③博物馆、科技馆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
④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8.未成年人要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未成年人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下列属于自我保护意识的是( )
A. 小张独自在家时,不随便给陌生人开门
B. 小李到陌生的场所,留意安全出口
C. 小赵在遇到抢劫时,机智地与歹徒周旋
D. 以上都是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专门制定的法律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0.我国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是因为未成年人( )
①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②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
③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
④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①②③④
11.下列行为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是( )
A. 父母强迫读七年级的女儿辍学打工
B. 学校老师对经常违纪的学生进行体罚
C. 法院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
D. 营业性网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12.下列关于家庭保护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B.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C. 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让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D. 家庭保护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13.社会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方面。下列属于社会保护的是( )
A.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B. 博物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C. 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 父母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14.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增加了“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等内容。这些内容的增加( )
A. 表明未成年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B. 能确保未成年人免受一切侵害
C. 体现了国家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D. 意味着未成年人不需要自我保护
二、非选择题
15.请简要说明未成年人需要法律特殊保护的原因。
16.请分别列举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具体内容各一条。
17.面对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应该如何做?
答案
1.C 2. A 3. C 4. A 5. C 6. D 7. D 8. D 9. A 10. D 11. C 12. C 13. B 14. C
15.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②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16.家庭保护: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的家庭环境,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学校保护:学校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社会保护:公共场所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政府保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司法保护: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7.①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如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依法维权。②要尊重和维护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遵守法律法规,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③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巧,学会辨别是非善恶,抵制不良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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