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情景导课】
杨妞花起诉余华英的过程
1993年起,余华英及其同伙一起拐卖多名儿童。
2022年7月,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罪,被刑事拘3留。
2024年10月11日,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
2024年10月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4年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裁定,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余华英不能再次上诉。
2025年2月28日,余华英被执行死刑。
思考:
请阅读教材P88—89回答:
(1)为什么要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2)作为被告人余华英依法享有哪些基本诉讼权利?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全书逻辑
选择性必修 2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诉讼权利面面观
(2)寻求法律援助
要求:浏览课本P88—91,找出下列问题并作出标识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2.当事人(公民)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3.上诉的时效是多久?
二、寻求法律援助
3.我国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因?
4.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5.法律援助的申请/适用情形
6.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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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诉讼权利面面观
01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注意】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相关链接】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判断: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2、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①原因(适用情况)
②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性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经济法中的经营权,商事法中的股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等。
程序性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想一想
律师在诉讼时的称谓是否相同?
注意: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代理人、辩护人一般是律师。
【相关链接】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含义
②回避制度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
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诉讼中哪些人员适用回避?
【相关链接】回避制度
在民事诉讼中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检人(三员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思考:“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请结合案例,谈谈你对这则法律谚语的理解。
以案说法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然而本案中因为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并不符合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思考:如果法庭上孙某的表哥是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原告赵某能否申请孙某表哥回避?
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诉讼中,回避对象是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2、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两审终审制: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上诉自由: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有权自由处分上诉权)。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一审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在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思考:
【相关链接】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注意: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上诉期限
判决(实体) 裁定(程序)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知识拓展】:
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注意】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思考】他们在干什么?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如何行使诉讼权利?
寻求法律援助
02
1、我国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依据:
二、寻求法律援助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未到法定年龄、受教育程度较低、身体存在缺陷等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刑期的残疾人等
【注意】法律援助制度≠司法救助制度
法律援助是政府相关机构负责,司法是由人民法院负责。
【知识拓展】: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于2003年9月1日开始施行。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该法的出台,提升了法律援助制度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强化了人权的司法保障。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法律援助的申请/适用情形
二、寻求法律援助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需申请)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穷人)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好人)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申请或指定)
①对于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穷人)
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体现了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P91链接(主动提供)
(3)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未成年人)
【知识整合】: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1、《刑事诉讼法》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思考:许律师的法律援助对刘某有何意义?
以案说法
是国家保护和促进人权的表现:
①有利于及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减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犯罪后的心理恐慌和对抗情绪。
②有利于及时开导、教育涉案未成年人,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三观,给失足青少年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③有利于及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挽救,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4、法律援助的程序和要求
二、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1)程序:
(2)要求: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课堂小结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寻求法律援助
诉讼权利面面观
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公民享有的诉讼权利
我国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因
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有上诉的权利
法律援助的申请/适用情形
法律援助的程序和要求
易错易混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2.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诉讼。
3.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任何公民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4.公民只要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就必须提供援助。
×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 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链接高考
1、(2024湖南)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①: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
②④:妥善处理租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鸿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
③: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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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高考
2、(2024·浙江)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解析】①项,"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但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①项正确。②项,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因此,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故②项正确。
③项,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更何况,案例中,保安劝阻郭某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故③项错误。
④项,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刑事自诉案件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是自诉人,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故④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①②,故A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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