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主题3
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1.君主专制:古代中国的政体。指一个人或者少数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地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2.朝议:又称廷议,是秦汉时期大臣们集体议政的一种方式,主要功能是为皇帝提供决策咨询。这一制度有利于集思广益,一定程度上减少决策的失误;但在君权至上的专制体制下,作用是有限的。
核心概念
3.“汉承秦制,有所损益”:汉朝基本上沿袭秦朝制度,但对秦制又有所损益。汉朝基本承袭了秦朝创立的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但又在地方推行封国制。汉朝承袭了秦朝的法律制度,在秦律的基础上进行了删减。汉朝承袭了秦朝的赋税、徭役、兵役制度,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发展。
4.中朝与外朝:汉武帝从侍从近臣、贤良文学中加以选拔,授予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让他们参与处理国家大事,逐渐形成中朝。中朝在宫内办公,以尚书令为首,实际上是决策机构。外朝由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在宫外办公,成为执行机关。这样有效分割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5.宋朝枢密使:是与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一起共同执掌军国大事的实权人物,是协助皇帝管理军队与部属军事行动的最高级官员。宋朝用枢密使分割了宰相的军权,宰相主政,枢密主兵。
6.内阁:明朝开始设立的秘书性质的机构,不是法定中央机构,没有法定职权,也没有下属机关,不能指挥六部。内阁大臣职权完全依附于皇权,其权力大小因皇帝好恶或权威大小而变化。内阁是明朝君主专制强化的表现。
7.军机处:是清朝时期的中枢权力机关,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同时,它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
1.廷议是中国古代中央决策的重要方式,廷议制度有利于集思广益和提高国家决策的合理性,为皇帝裁决提供依据,并未体现民主精神。
2.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核心是皇权至上,但历史上多次出现宦官专权和外戚干政的现象。不过,这些现象反映的不是皇权的削弱,而是皇权的强化,因为宦官和外戚的权力皆来源于皇帝。
3.汉武帝起用一些亲信侍从组成宫中的决策班子,称为“中朝”。汉武帝设置“中朝”是为了分割宰相的决策权,从而加强皇权。
4.隋唐中枢机构的运行机制发生了质变,相权由个人独揽变为集体众治;高宗时,打破宰相任用资历限制,允许四品以下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名义行使相权。这都有效地加强了皇权。
易错点拨
5.两宋时期,设官分职体制体现理性化精神,官、职、差遣的分离,在缓和矛盾、着眼效率的同时,确立了职级与事类的分立体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事权的明确与权力的集中。
6.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到明朝后期,很多时候内阁大臣都在履行宰相职权。此外,内阁对皇权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对皇帝不合理的诏旨,可以拒绝草拟,封还执奏。
7.明朝废宰相、设内阁,清朝增设军机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强化,这严重阻碍了新经济、新思想的出现和发展,意味着封建制度正在走向衰落。
1.秦始皇首创皇帝制度,建立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中央主要官职分工严密,各司其职,但都围绕着皇权这一中心来设置和运转,充分体现出“家天下”的特点。
2.汉武帝统治时期,从政治、经济、思想、民族和对外关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措施,形成了封建国家大一统的强盛局面。
3.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4.隋唐时期,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学科术语
5.北宋通过分割、限制地方和宰相的权力,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不断加强,但却埋下了积贫积弱的隐患。
6.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成祖时,设立秘书咨询机构——内阁,明宣宗时,内阁拥有“票拟”权;明英宗时,票拟制度化,成为阁臣的一项专职。
7.清代专制制度强化的措施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监察、司法、思想文化和暴力手段等各个方面。
8.明清时期,君主专制逐渐达到顶峰,并且走向反动,反映了我国封建专制制度渐趋衰落的时代特征,它表明封建制度仅靠正常的统治措施已无法维持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只得靠皇权的绝对化、特务统治等加强对人民的镇压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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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3 中国古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1.君主专制:古代中国的政体。指一个人或者少数人独裁的政权组织形式,体现在地位终身制和皇位世袭制上,其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的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政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2.朝议:又称廷议,是秦汉时期大臣们集体议政的一种方式,主要功能是为皇帝提供决策咨询。这一制度有利于集思广益,一定程度上减少决策的失误;但在君权至上的专制体制下,作用是有限的。
3.“汉承秦制,有所损益”:汉朝基本上沿袭秦朝制度,但对秦制又有所损益。汉朝基本承袭了秦朝创立的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但又在地方推行封国制。汉朝承袭了秦朝的法律制度,在秦律的基础上进行了删减。汉朝承袭了秦朝的赋税、徭役、兵役制度,在此基础上又有所发展。
4.中朝与外朝:汉武帝从侍从近臣、贤良文学中加以选拔,授予侍中、给事中、常侍等头衔,让他们参与处理国家大事,逐渐形成中朝。中朝在宫内办公,以尚书令为首,实际上是决策机构。外朝由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在宫外办公,成为执行机关。这样有效分割了相权,加强了皇权。
5.宋朝枢密使:是与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一起共同执掌军国大事的实权人物,是协助皇帝管理军队与部属军事行动的最高级官员。宋朝用枢密使分割了宰相的军权,宰相主政,枢密主兵。
6.内阁:明朝开始设立的秘书性质的机构,不是法定中央机构,没有法定职权,也没有下属机关,不能指挥六部。内阁大臣职权完全依附于皇权,其权力大小因皇帝好恶或权威大小而变化。内阁是明朝君主专制强化的表现。
7.军机处:是清朝时期的中枢权力机关,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同时,它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
1.廷议是中国古代中央决策的重要方式,廷议制度有利于集思广益和提高国家决策的合理性,为皇帝裁决提供依据,并未体现民主精神。
2.中国古代君主专制制度的核心是皇权至上,但历史上多次出现宦官专权和外戚干政的现象。不过,这些现象反映的不是皇权的削弱,而是皇权的强化,因为宦官和外戚的权力皆来源于皇帝。
3.汉武帝起用一些亲信侍从组成宫中的决策班子,称为“中朝”。汉武帝设置“中朝”是为了分割宰相的决策权,从而加强皇权。
4.隋唐中枢机构的运行机制发生了质变,相权由个人独揽变为集体众治;高宗时,打破宰相任用资历限制,允许四品以下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名义行使相权。这都有效地加强了皇权。
5.两宋时期,设官分职体制体现理性化精神,官、职、差遣的分离,在缓和矛盾、着眼效率的同时,确立了职级与事类的分立体系,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事权的明确与权力的集中。
6.明朝内阁始终不是法定的中央一级的行政机构或决策机构,只是为皇帝提供顾问的内侍机构。到明朝后期,很多时候内阁大臣都在履行宰相职权。此外,内阁对皇权有一定的制约作用,对皇帝不合理的诏旨,可以拒绝草拟,封还执奏。
7.明朝废宰相、设内阁,清朝增设军机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强化,这严重阻碍了新经济、新思想的出现和发展,意味着封建制度正在走向衰落。
1.秦始皇首创皇帝制度,建立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行政体制;中央主要官职分工严密,各司其职,但都围绕着皇权这一中心来设置和运转,充分体现出“家天下”的特点。
2.汉武帝统治时期,从政治、经济、思想、民族和对外关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巩固统治的措施,形成了封建国家大一统的强盛局面。
3.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4.隋唐时期,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上沿袭这种制度。
5.北宋通过分割、限制地方和宰相的权力,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不断加强,但却埋下了积贫积弱的隐患。
6.明太祖废除宰相制度,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明成祖时,设立秘书咨询机构——内阁,明宣宗时,内阁拥有“票拟”权;明英宗时,票拟制度化,成为阁臣的一项专职。
7.清代专制制度强化的措施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监察、司法、思想文化和暴力手段等各个方面。
8.明清时期,君主专制逐渐达到顶峰,并且走向反动,反映了我国封建专制制度渐趋衰落的时代特征,它表明封建制度仅靠正常的统治措施已无法维持地主阶级的统治秩序,只得靠皇权的绝对化、特务统治等加强对人民的镇压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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