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
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全书逻辑
欠钱不还
遛狗不拴绳
邻里纠纷
拖欠工资
婚姻家事
医患矛盾
生活中总会出现一些纠纷,比如合同纠纷、邻里吵架等,该如何解决呢?
选择性必修 2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1)以和为贵选调解
(2)便捷经济选仲裁
要求:浏览课本P82—86,找出下列问题并作出标识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多元解决纠纷方式?
2.调解的含义及类型?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含义及地位?
2.仲裁的种类?
3.商事仲裁的制度要求?
4.商事仲裁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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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以和为贵选调解
01
♦思考:该案例是用哪种方式解决纠纷的? 有何优点?
以案说法
提示:用的是调解的方式。
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避免了人力、精力、财力成本的过度消耗与司法资源的浪费。
小冯租住小贾房屋期间,双方因破裂水管的维修、赔偿问题发生争执,互不相让。小冯欲根据租房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贾修好水管、支付维修费用并赔偿因水管破裂而造成的财产损失。邻居王大妈觉得为这点小事就去诉讼耗时费力,便耐心开导说服二人,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协议约定由小贾在三天内请人修好水管并支付维修费用,小冯则不再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各退一步,以和为贵!
1、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多元方式:
①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②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③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相关链接)
(2)优先选择:
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最佳选择
原因:省时、省力、省钱
2、调解: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含义:
(2)分类: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注意:调解是通过第三方达成的。和解是当事人双方。
调解
诉讼调解
非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人民法院
人民调解委员会
国家行政机关
仲裁机构
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
注意:1.在诉讼过程中可随时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诉讼程序终止。
2.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争议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力)
2、调解: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人民调解
①含义: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②原则: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③性质: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④效力:
A.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B.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调解的典型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是人民调解方式的典型代表,它追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在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新发展,形成了党领导下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方法,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保障发展,有利于基层治理体条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关链接】
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老”“和稀泥”,这种观点对吗?
人民调解是我国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节,尊重当事人的权利,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那种认为人民调解就是当“和事老”“和稀泥”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思考】
12
2、调解: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行政调解
①含义:
②适用范围:
行政调解又称为“政府调解”,是指由我国行政机关(如基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等)主持,对于行政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调解制度。
主要适用于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中的纠纷。主要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国家行政机关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纠纷 )不适用于行政调解。
行政调解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具有强制执行能力。
注意:行政纠纷不适用于行政调解。用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如轻微交通事故
如情节较轻的打架斗殴
2、调解: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仲裁调解
①含义:
②适用范围:
仲裁调解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仲裁当事人在自愿协商、互谅互让基础上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制度。
主要适用于已经进入仲裁程序的民商事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纠纷如甲追尾乙车,乙要求赔偿;商事纠纷如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仲裁法》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时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调解: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也称法院调解、司法调解,是由人民法院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要适合于诉讼过程中的民事纠纷和特定行政争议。
调解的类型 主持调解的主体 适用纠纷类型 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诉讼
调解 人民法院
民事纠纷、
行政赔偿、补偿、
自由裁量权行政争议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
讼
外
调
解 人民
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民间纠纷(如婚姻、继承、赡养、邻里关系、小额债务、轻微侵权等) ①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行政调解 行政机关 民事纠纷
或轻微刑事案件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商事纠纷
劳动纠纷 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各种形式的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02
♦思考:以上哪些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为什么?
以案说法
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商品房纠纷
小郭和小慧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发生争执。
孩子抚养权归属纠纷
某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
发明专利纠纷
小郭与小慧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人身权纠纷
小何与开发商的纠纷是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
属于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纠纷
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不可以仲裁解决,但可协商、调解、诉讼
不可以仲裁,但可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仲裁的含义和地位
(1)含义:
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2)地位: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2、仲裁的种类
仲裁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对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劳动争议仲裁。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不能仲裁的纠纷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与人身权相关)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非平等主体)
【相关链接】
特别提醒: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属于行政争议,行政争议不可以申请仲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3、商事仲裁制度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或裁或审制度: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一方单独申请仲裁或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3)不公开审理制度: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这是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的显著区别之一)
(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商事仲裁特点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自愿性: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
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2)灵活性:仲裁程序比较灵活。
(3)保密性: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4)便捷性: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经济性:体现在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等方面。
仲裁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实行一裁终局,与诉讼两审终审制相比,有利于缩短纠纷解决时间、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仲裁协议
【相关链接】
仲裁协议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例如,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xx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适用范围
与诉讼的关系
申请
效力
解决的是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
解决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
在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诉讼不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诉讼)
申请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需要双方都同意)
当事人双方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不需双方都同意)
一裁终局,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但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还可以提起诉讼,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者对一裁终局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用人单位不能。
【区分】商事仲裁与劳动争议仲裁
24
课堂小结
认识调解与仲裁
便捷经济选仲裁
以和为贵选调解
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
含义
分类
仲裁的含义和地位
仲裁的种类
多元方式
优先选择:调解
诉讼调解
非诉讼调解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仲裁调解
商事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
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商事仲裁制度
商事仲裁的特点
或裁或审;协议仲裁
不公开审理;一裁终局
链接高考
1、(2024河北,14,3分)Z公司搜索到了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电话信息,一个月内用不同座机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李某认为Z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Z公司否认侵权,因而引发纠纷。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Z公司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
②电话信息已被李某公开,不是李某的隐私
③若李某与Z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若Z公司主张自己因无侵权故意而不承担责任,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Z公司多次拨打电话推广业务,在李某多次明确拒绝并要求停止后仍进行业务推广,侵犯了李某的生活安宁权益,故①正确。
②:电话信息是李某公开留存在互联网上的,不再属于其个人隐私,故②正确。
③: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故③错误。
④: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没有故意并不是免除责任的理由,Z公司的主张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故④错误。
26
链接高考
2、(2024江西)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家具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烧毁其货物,可全部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①说法错误。
②: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
③: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
④: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27
链接高考
3、(2024北京)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维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
③: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
④:行政诉讼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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