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考考前主观题集训选必2《法律与生活》20题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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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三
章节 -
类型 题集-专项训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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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212 KB
发布时间 2025-04-16
更新时间 2025-04-16
作者 绵竹市万卷书城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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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2025-高考政治-考前主观题集训 每册20题 + 综合2O题 6.选必2《法律与生活》20题 ---- 学 生 版 ---- 1.(2025陕西渭南高三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运用“AI”有界限,见证绘画第一案】 李某是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绘画作品的资深爱好者。李某使用StableDiffusion模型,通过在模型上输入数十个提示词,设置相关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以及随机数种子等,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并发布在某社交平台上。 刘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时,未经许可将李某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将图片水印截去。李某将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刘某辩称,不确定原告是否享有涉案AI文生图片的权利,被告所发布文章的主要内容为原创诗文,而非涉案图片,且没有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由于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引发普遍关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北京互联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2.(2025安徽高三二模)2023年7月13日上午8:40左右,廖某到宝兴县灵关镇参加亲戚的葬礼,此前一天,当地就发布了极端天气预警且不断投送轮播广告。在送葬过程中,因受暴风雨恶劣天气的影响,山坡上的一棵大树突然被连根拔起,随即倾倒压断一旁的电线杆,断裂的电线杆和倾倒的大树击中廖某等5人,随即被送往医院。其中,廖某被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额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等多处受伤,后经鉴定:廖某为十级伤残。 事发后,廖某认为引发事故的电线杆所有人和管理人某县供电分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起诉该县供电分公司及其所属的上级某市电力公司,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91701.41元。 该县供电分公司和该市电力公司均认为,发生此次事故系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不应承担责任。经调查,该县供电分公司的架设符合相关规范,但大树的树根在倾倒前已经裸露非常多,存在危及案涉电线、电线杆的可能且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定各方的责任。 3.(2025宁夏陕西高三模拟)小周在某城市应聘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为了工作生活便利,他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小型的民宅并和房主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小周添置了部分家具,在房东许可的情况下安装了一台空调。空调外机被安装在楼下住户卧室窗户的正上方,空调启动时,嘈杂的“嗡嗡”声不绝于耳。楼下住户以空调外机噪声太大,严重影响自己休息为由,要求小周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小周表示这房子是自己租的,自己只拥有用益物权,空调外机安装在租赁房屋的外墙上,楼下邻居无权要求自己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小周的观点。 4.(2025四川雅安高三二模)15岁的初中生小杰报名参加了某研学机构组织的暑期户外探险夏令营。在入营前,主办方要求所有学员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其中写明“活动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第三天攀岩训练中,小杰在攀爬时不慎摔落,导致右臂骨折。小杰父母要求研学机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机构以已签署免责声明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判定《安全责任承诺书》中相关条款无效,研学机构赔偿小杰各项损失共计218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5.(2025福建高三模拟)某市高中生王某在使用某“智能学习”APP时,发现注册协议中存在“默认同意共享用户信息”的条款。王某未仔细阅读便完成注册。此后,该APP不仅自动收集王某的姓名、学校、年级、手机号等信息,还通过后台获取其通讯录联系人数据。一个月内,王某及其家人频繁收到教育机构、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甚至有人冒充老师要求转账。王某联系APP客服要求删除信息、公开道歉,但对方以“用户已同意协议”为由拒绝。王某遂向当地消协投诉,并保存了APP页面截图、通话记录等证据。经媒体曝光后,该APP被网信部门约谈,但其仍拒绝公开道歉、删除信息。王某决定将其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并说明理由。 6.(2025浙江台州高三二模)某日晚20时许,13岁男孩小彬与父亲一起去滨江道骑行。由于道路较窄,与父亲并行的小彬位于逆行车道上,不慎与迎面而来的宋先生相撞。两人均受伤,宋先生的高价自行车也因此受损。以下是双方观点: 宋先生:滨江道灯光较暗,小彬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由于小彬逆行才导致事故发生,应由小彬这方承担主要责任。 小彬及父母:宋先生骑行速度很快,且车前亮着灯,小彬眼睛被晃才一时不知如何避让。与未成年人相比,成年人宋先生应尽到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应由宋先生承担主要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的主要责任承担方,并结合侵权责任要件说明理由。 (2)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角度,指出小彬父亲的过错。 7.(2025河北沧州高三一模)曾师傅生前没有结婚,无儿无女,父母早已过世。他有三个兄弟姐妹,平日里素有往来。十几年前,曾师傅认识了同样单身且没有儿女的费阿姨,互生好感。双方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在日常生活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在几年前补办了酒席,邀请了亲朋好友。 2020年,曾师傅不幸得了癌症,费阿姨尽心尽力照顾,但曾师傅仍于2024年去世,去世时留下了82万余元的遗产。费阿姨在曾师傅去世前,将曾师傅银行账户的存款全部转入了自己的账户。但曾师傅的兄弟姐妹认为,费阿姨与曾师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不应该获得遗产。他们兄弟姐妹三人平日时常照顾曾师傅,有权获得他的全部遗产。因此,三人将费阿姨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费阿姨归还曾师傅的遗产。 最终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费阿姨获得曾师傅33万余元的遗产,曾师傅的三个兄弟姐妹获得49万余元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做出上述调解的理由。 8.(2025湖南高三三模)近年来,因未成年人参加具有竞技性课外活动受伤引发的赔偿案件备受社会关注。 【案件事实】 吴小某(9岁)系某体育俱乐部学员,在教练指导下与张小某(11岁)进行跆拳道对打训练时,未佩戴防护器材,不慎被张小某摔伤导致左肱骨骨折。吴小某监护人吴某曾多次在学员群里要求俱乐部赔偿损失。俱乐部对其提出的赔偿要求不予回应,双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吴某要求俱乐部和直接侵权人张小某承担赔偿责任。 俱乐部则认为,吴小某经其监护人同意自愿报名参加有一定风险的跆拳道训练,受伤后应自行承担损失;吴某在学员群里发表的言论造成众多学员要求退费,影响后续招生,严重侵害了俱乐部的名誉权,应赔偿俱乐部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张小某监护人张某认为,依据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如果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张小某对吴小某受伤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完成下列任务: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是否认同该俱乐部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9.(2025辽宁高三三模)“人死债消”还是“父债子偿”?2025年2月,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借款人去世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王小花的父亲王三生前因生活开支需要,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不久后王三因意外事故去世。该银行将王三的唯一继承人王小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小花偿还其父亲生前所借的10万元及利息。庭审时,该银行提供了王三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贷款发放记录,证明银行已经发放了借款;并陈述王三生前系某中学教师,其公积金账户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有余额,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上述账户信息。庭审后,该人民法院依原告申请,分别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及社保部门调取了王三的账户信息及余额变动信息,显示王小花在父亲去世后领取了父亲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账户余额,合计达15万余元。 针对本案,有人认为是“人死债消”,也有人认为应该“父债子偿”。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的看法。 10.(2025江西南昌高三模拟)身处数字时代,线上签约为职场按下“快捷键”,可劳动关系中的隐患也悄然滋生。 2024年4月,劳动者王某至某公司从事装修监工工作,王某和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确认用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王某担任公司改造工程监工,工作时间从协议签订日至工程项目完工;协议另约定了王某的劳动报酬为按月支付及相关劳动纪律、协议解除等条款。合同履行7个月后,公司负责人口头解除了和王某的劳动关系。 王某就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提出仲裁申请并最终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1.(2025浙江金华高三三模)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刘某在A餐饮公司从事拌黄瓜等普通冷菜制作,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刘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相似业务。刘某离职半年后到B公司也从事冷菜制作。A公司以刘某违反在职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为由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协议无效。 杨某得知此事后,为A公司提供有偿线上“拉踩”服务,编造、传播大量针对B公司的虚假负面信息,导致B公司声誉大跌。后经查明,杨某长期利用其自有平台和招募的“网络水军”,在未核实发布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拉踩”等业务共24万余条,其中包括对几十家民营企业的“拉踩”,涉案金额达915万元。2024年,杨某被法院判令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劳动合同的角度,说明A公司与刘某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理由。 (2)假如你是杨某案的审判法官,会如何阐述该案的民事裁判依据和价值。 12.(2025浙江绍兴高三三模)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材料一 近期有一名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声称在某商超购买的内衣褪色并导致严重过敏,质疑产品质量。相关视频在网络疯传,播放量超百万次。后经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无褪色或致敏问题。事件反转后,网友深扒该网红过往,发现其曾多次以过敏为由索赔,被质疑炒作。该商超认为其涉嫌“碰瓷”,遂启动法律程序,追责索赔不低于100万元,目前,双方进入法律博弈阶段。 材料二 大数据时代已经浸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来,人们的各种生活形态也在逐渐被数字化。通过各种APP应用和大数据相结合分析,可以勾勒出人们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状态,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了随时泄露的风险。 平台利用各种途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基于对用户的个人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等状况进行技术分析和处理,向用户推送个性化广告。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跟朋友手机聊天,说到一些想吃想买的东西后,打开一些购物APP,首页推荐里正是你刚刚提到的那些东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一,你认为该网红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2)结合材料二,谈谈你对“手机窃听”这一现象的看法。 13.(2025河北保定高三一模)车某居住的1203房与朱某居住的1103房为同一建筑内上下相邻的房屋。原告车某以朱某改变厨房位置,排放油烟导致车某熏呛在内的众多损害为由,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其遭受油烟熏呛的情况进行现场勘验。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验,在1103房现有厨房现场炒辣椒并打开油烟机。片刻之后,在1203房对应1103房厨房的房间内可以闻到炒辣椒的油烟味。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被告朱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1103房的厨房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做出该民事判决的理由。 14.(2025浙江杭州高三三模)健身博主小辉与某运动品牌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代言合同。合同约定,小辉需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每月至少发布1条宣传该品牌产品的优质原创视频,品牌公司则每月支付代言费5万元。合作半年后,小辉发现竞争对手小宇擅自挪用了自己发布的一条热门视频,在去掉品牌标识后在网络上大量传播,这严重影响了他与该品牌公司的合作。对此,小宇声称该视频是合理使用,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问题。与此同时,因小辉上个月发布的视频数量未达标,该品牌公司拒绝支付该月代言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请选择一个主体(小宇或品牌公司),分析其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2)如果小辉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品牌公司的纠纷,他该怎么做? 15.(2025四川南充高三三模)李某使用AI绘图软件,通过精心设置提示词、模型以及各项参数,经过反复调试创作了一张人物图片,发布在某社交平台上,配文“春风送来了温柔”,并向有需要的网友免费提供原图。博主刘某在网络上发布文章时擅自使用了该图片并截去了署名水印。李某认为,刘某侵犯其著作权,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刘某则辩称,AI软件功能强大,李某在创作中的投入不值一提,不应该对图片享有著作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侵犯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法院判决的合理性加以评析。 16.(2025河南郑州高三二模)退役残疾军人林某在A市乘坐公交车时,认为其可以凭借《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但遭到公交车司机拒绝,林某遂支付了一元车费。随后,林某向A市交通运输局邮寄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A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保障残疾军人可以直接凭借《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并退还违规收取的一元车费。A市交通运输局做出《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称:残疾军人可以在A市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但需提前办理免费乘车卡。林某对交通运输局的回复不服,遂向A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确认A市交通运输局做出《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违法。 军人、残疾军人凭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该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17.(2025江西萍乡高三模拟)郑女士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缴费120元(含保险费)报名参加了D公司组织的户外登山活动。登山前,领队告知了队员安全事项及存在风险。郑女士及部分队员并未完全遵守团队规定,走在领队前,郑女士经过一处水洼地时,不慎扭伤右脚,当地人民医院诊断为胫腓骨下端骨折,经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其所受损伤构成10级伤残。郑女士遂将D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3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本案中D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18.(2025安徽池州高三二模)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电商直播迅速崭露头角,成为推动消费增长、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可电商直播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2024年中秋节前夕,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间宣传售卖“香港高端月饼”。后被曝产地在广东,且并未在香港售卖。不少消费者向直播平台申请退货却遭到拒绝。 据调查,因部分电商平台一味追求低价,致使大量产业被迫陷入了产品质量下降、知识产权违规、技术创新乏力的境地,破坏了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阻碍了品牌的创新发展。 2024年9月,《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这一规定旨在规范电商行业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材料对电商经营者的启示。 19.(2025山东济南高三一模)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2021年,郑某在涉案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遭遇减产,认为是苏某侵占了郑某家田地的0.21亩土地,且苏某在其西侧的田地种植树木吸收了自家田地的养分,导致自家农作物减产。两家多次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郑某与苏某二人的父辈时,两家就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两家的矛盾得以平息。再次产生矛盾后,双方的关系进入了冰点。鉴于双方的同村邻里关系,法官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基础上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11月22日,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测量确认土地的四至划分界限,苏某及时移除两家界限之间的树木。郑某与苏某共同签署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自此,两家的矛盾得以根除,重新回归于久违的安宁。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 (2)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20.(2025四川成都高三二模)A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学类产品经销,刘某是其销售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义务。2023年12月,刘某多次代表A公司到客户M公司处洽谈合作。此后,刘某将A公司与M公司的合同意向透露给Z公司。最终,M公司未与A公司签订合同,而是向Z公司购买了这批化学产品。2024年5月,A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Z公司停止侵权,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103280元及合理开支6000元。案件审理中,刘某和Z公司提交了一份由M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本公司经由业内朋友介绍,知悉Z公司在经营本公司需求的原料,故由本公司采购部与Z公司联系了解相关供货状况,之后自愿与其开展业务。”但是,M公司负责人经法庭传唤未出庭作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刘某和Z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 6.选必2《法律与生活》20题 【参考答案】 1.【答案】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受法律保护。李某使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的绘画作品具有独创性,李某对其享有著作权 。刘某未经许可使用李某的作品并截去水印,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创新和发展 。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北京互联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从著作权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是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绘画作品的资深爱好者。李某使用StableDiffusion模型,通过在模型上输入数十个提示词,设置相关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以及随机数种子等,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并发布在某社交平台上。刘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时,未经许可将李某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将图片水印截去→可联系著作权分析说明刘某未经李某许可擅自使用李某创作的作品,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关键词②: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由于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引发普遍关注→可联系知识产权的保护角度分析法院的判决对权利人、社会、创新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答案】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谨慎行事,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地有极端天气提前预警,且事发时风雨较大,廖某自愿出行,应对出行安全负有注意义务,故对其受伤的结果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若考生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廖某自愿出行,应对自己的安全负有注意义务;承担部分责任”即可对应得分)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供电公司未尽到对案涉电线、电线杆的维护责任,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地有极端天气提前预警,供电公司应对辖区内的电线、电线杆进行检查加固,因此供电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排除自己的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的三个要件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当地发布了极端天气预警且不断投送轮播广告,廖某在送葬过程中因恶劣天气受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本案中,当地有极端天气提前预警,且事发时风雨较大,廖某自愿出行,应对出行安全负有注意义务,故对其受伤的结果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有效信息②:大树的树根在倾倒前已经裸露非常多,存在危及案涉电线、电线杆的可能且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当地有极端天气提前预警,供电公司应对辖区内的电线、电线杆进行检查加固,因此供电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排除自己的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答案】小周的观点错误。①小周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而非用益物权。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小周与楼下住户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小周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楼下住户的合法权益。小周将空调外机安装在租赁房屋的外墙上,空调外机发出的噪声影响了楼下住户休息,楼下住户有权要求小周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小周应依据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债权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小周表示这房子是自己租的,自己只拥有用益物权→可从债权角度分析小周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而非用益物权。关键词②:空调外机安装在租赁房屋的外墙上,楼下邻居无权要求自己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可从相邻关系处理原则角度阐述小周与楼下住户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小周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楼下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答案】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监护人同意、追认。小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有证据证明小杰签订上述免责条款时取得了监护人的同意。②订立合同应坚持公平原则。该免责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研学机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因此,该《安全责任承诺书》中相关条款无效。③《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研学机构侵害了小杰的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订立原则、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15岁的初中生小杰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说明本案中,小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有证据证明小杰签订免责条款时取得了监护人的同意。有效信息②:《安全责任承诺书》写明“活动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订立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说明本案中,该免责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研学机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有效信息③:小杰在攀岩训练中摔落导致右臂骨折,研学机构拒绝赔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说明本案中,研学机构侵害了小杰的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5.【答案】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智能学习”APP侵犯王某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智能学习”APP应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侵权责任。 理由: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APP默认勾选协议、超范围收集通讯录数据,未履行告知义务,泄露信息导致王某及家人被骚扰,侵害王某生活安宁。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考生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并说明理由。应调用民法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该APP不仅自动收集王某的姓名、学校、年级、手机号等信息,还通过后台获取其通讯录联系人数据→可调用法理依据: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预测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智能学习”APP侵犯王某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关键词②:注册协议中存在“默认同意共享用户信息”的条款;一个月内,王某及其家人频繁收到教育机构、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甚至有人冒充老师要求转账。王某联系APP客服要求删除信息、公开道歉,但对方以“用户已同意协议”为由拒绝→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预测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智能学习”APP应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答案】(1)应由小彬方承担主要责任。 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宋先生因事故受伤且高价自行车受损。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小彬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有辨识基本交通规则的能力,主观上应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正是因为小彬的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于阴暗道路上逆向行驶,才致使宋先生未能及时避让,发生事故。 (2)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小彬父亲在看到小彬逆行时,并未及时出言纠正,且允许小彬在夜间骑行未安装反光标识及照明装置的车辆,未能对小彬的人身安全做到有效保护。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宋先生和小彬,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观点判断:应由小彬方承担主要责任。有效信息①:两人均受伤,宋先生的高价自行车也因此受损→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从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角度,说明宋先生因事故受伤且高价自行车受损。有效信息②:滨江道灯光较暗,小彬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由于小彬逆行才导致事故发生→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的角度,说明小彬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有效信息③:滨江道灯光较暗,小彬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由于小彬逆行才导致事故发生→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角度,说明正是因为小彬的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逆向行驶,才导致发生事故。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小彬父亲,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13岁男孩小彬与父亲一起去滨江道骑行。由于道路较窄,与父亲并行的小彬位于逆行车道上,不慎与迎面而来的宋先生相撞→可从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角度,说明小彬父亲未能对小彬的人身安全做到有效保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7.【答案】①《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曾师傅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有权继承遗产。②《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费阿姨虽未与曾师傅登记结婚,但尽到扶养义务,符合“扶养较多”的法定情形,属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酌情分得适当遗产。③法院的调解结果既保障了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也肯定了费阿姨的扶养贡献,体现了公平原则。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继承权、民法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曾师傅没有结婚,无儿无女,有三个兄弟姐妹,素有往来且时常照顾曾师傅→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且本案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费阿姨未与曾师傅登记结婚,但在曾师傅癌症期间尽心照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案中,费阿姨尽到扶养义务,符合法定情形,可酌情分得遗产。关键词③:最终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费阿姨获得33万余元遗产,三个兄弟姐妹获得49万余元遗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本案中,法院的调解结果既保障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也肯定了费阿姨的扶养贡献,体现了公平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答案】不认同。①俱乐部作为活动组织者,对场内学员的人身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提醒吴小某佩戴防护器材,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应承担侵权责任。②父母必修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吴某作为监护人对于跆拳道训练的危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害应当有所认知和预见,故对于吴小某所遭受的损害应承担相应责任。③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吴某所述内容是对事实的真实客观描述,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是否认同该俱乐部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可运用教材名誉权与荣誉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吴小某在教练指导下与11岁的张小某进行跆拳道对练时,因未佩戴护具被摔致左肱骨骨折→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若因俱乐部管理疏忽(如未要求佩戴防护器材)的过失行为与吴小某骨折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俱乐部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键词②:俱乐部主张吴小某监护人同意其自愿参加有风险的跆拳道训练,受伤应自担损失→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的知识,说明吴某作为监护人对于跆拳道训练的危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害应当有所认知和预见,故对于吴小某所遭受的损害应承担相应责任。关键词③:吴某在学员群的言论导致大量退费及招生困难,严重侵害俱乐部名誉权,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可联系名誉权的知识,说明吴某言论属正当维权,未构成名誉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9.【答案】本案应坚持“父债子偿”(或“王小花应承担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王三向该银行借款10万元,情况属实,该借款系王三去世时留下的债务,应当以其遗产进行清偿。王小花作为王三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其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因王小花继承遗产数额大于应偿还债务,故其应当向该银行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认识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王小花在父亲去世后领取了父亲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账户余额,合计达15万余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王三去世时留下的债务,应当以其遗产进行清偿。王小花作为王三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其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因王小花继承遗产数额大于应偿还债务,故其应当向该银行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0.【答案】双方微信确认的用工合同协议书具备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双方之间已订立了劳动合同,王某再行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口头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未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合理性的依据、解除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应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民事权利与义务、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2024年4月,劳动者王某至某公司从事装修监工工作,王某和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确认用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王某担任公司改造工程监工→可从劳动合同的签订角度,说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且有效,法院不会支持二倍工资差额的诉求。有效信息②:合同履行7个月后,公司负责人口头解除了和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就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提出仲裁申请并最终诉至人民法院→可从解除劳动合同角度,法院会支持王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答案】(1)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刘某从事普通冷菜制作,离职前后都未涉及A公司的菜品制作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A公司将刘某纳入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当限制了刘某的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协议应属无效。 (2)①民事主体(或企业)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依法惩处网络“黑嘴”伤企行为,加强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对于增强企业信心、稳定企业预期具有重要意义。②杨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操纵网络水军进行“转评赞”“拉踩”等活动,属于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打击这类行为,有利于维护包括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网络舆论环境、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也有利于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试题,考查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刘某在A餐饮公司从事拌黄瓜等普通冷菜制作,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刘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相似业务。刘某离职半年后到B公司也从事冷菜制作。A公司以刘某违反在职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为由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协议无效→可联系无效劳动合同的知识,分析说明A公司不当限制了刘某的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协议应属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考查名誉权、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相关知识,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杨某为A公司提供有偿线上“拉踩”服务,编造、传播大量针对B公司的虚假负面信息,导致B公司声誉大跌→可联系名誉权、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知识,说明杨某的行为侵犯了B公司的名誉权,属于商业诋毁,依法惩处网络“黑嘴”伤企行为,加强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对于增强企业信心、稳定企业预期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②:杨某长期利用其自有平台和招募的“网络水军”,在未核实发布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拉踩”等业务→可联系消费者权益的知识,说明杨某的行为属于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打击这类行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2.【答案】(1)构成侵权。我国法律规定,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本案中,该网红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公众,导致该商超社会评价受损,侵害了商超的名誉权。 (2)①自然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手机窃听”是违法行为。(只讲违法,不讲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②国家大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个人隐私提供法律保障;公民个人也逐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依法维权;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做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运用民事权利有限制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后经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无褪色或致敏问题。事件反转后,网友深扒该网红过往,发现其曾多次以过敏为由索赔,被质疑炒作→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025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本案中,该网红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公众,导致该商超社会评价受损,侵害了商超的名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做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谈谈你对“手机窃听”这一现象的看法,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通过各种APP应用和大数据相结合分析,可以勾勒出人们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状态,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了随时泄露的风险→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032-1039条:明确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监听、窃取他人私密信息。本案中,个人信息被泄露是违法行为。关键词②:通过各种APP应用和大数据相结合分析,可以勾勒出人们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状态,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了随时泄露的风险→可从国家、公民个人、企业的角度,运用国家大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公民个人增强法律意识;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的知识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3.【答案】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朱某改变厨房位置虽然方便了自己,但是应当以不影响相邻方生活为前提。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现场勘验证实朱某改变厨房位置后确实对车某造成了油烟熏呛的损害,该民事判决保护了车某的合法权益。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法院现场勘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促进邻里和谐,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若从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等角度作答可酌情给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民事权利与义务、社会争议的解决”,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车某居住的1203房与朱某居住的1103房为同一建筑内上下相邻的房屋。原告车某以朱某改变厨房位置,排放油烟导致车某熏呛在内的众多损害为由,提起诉讼→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说明本案中,朱某改变厨房位置虽然方便了自己,但是应当以不影响相邻方生活为前提。有效信息②:原告提起诉讼,申请对其遭受油烟熏呛的情况进行现场勘验。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验,在1203房对应1103房厨房的房间内可以闻到炒辣椒的油烟味→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说明本案中,现场勘验证实朱某改变厨房位置后确实对车某造成了油烟熏呛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有效信息③: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被告朱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1103房的厨房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可联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说明本案中,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促进邻里和谐,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4.【答案】(1)角度一:小宇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小宇直接挪用小辉的视频并去掉品牌标识在网络传播,不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侵犯了小辉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角度二:该公司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小辉与品牌公司订立了有效的代言合同,小辉未完成视频发布任务,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品牌公司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2)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本案中小辉需要与品牌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该纠纷。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选择一个主体(小宇或品牌公司),分析其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合作半年后,小辉发现竞争对手小宇擅自挪用了自己发布的一条热门视频,在去掉品牌标识后在网络上大量传播,这严重影响了他与该品牌公司的合作→可联系著作权的知识,说明小宇的行为未经权利人许可,且未标明作者及作品出处构成侵权。关键词②:合同约定,小辉需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每月至少发布1条宣传该品牌产品的优质原创视频,品牌公司则每月支付代言费5万元;与此同时,因小辉上个月发布的视频数量未达标,该品牌公司拒绝支付该月代言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可联系合同分析说明小辉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小辉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公司不支付代言费的行为不违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要求分析小辉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品牌公司的纠纷,他该怎么做?从措施的角度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小辉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品牌公司的纠纷→可联系仲裁分析说明小辉需要与品牌公司协商一致,需要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才能进行仲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5.【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李某通过个人创造性劳动,利用AI软件创作的图片,是该图片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刘某未经许可使用并修改图片,构成侵权。法院的判决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对法院判决的合理性加以评析,设问指向是运用尊重知识产权、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博主刘某在网络上发布文章时擅自使用了该图片并截去了署名水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李某通过个人创造性劳动,利用AI软件创作的图片,是该图片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刘某未经许可使用并修改图片,构成侵权。有效信息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侵犯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本案中,法院的判决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6.【答案】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因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故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做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举证自己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A市交通运输局应举证自己的回复行为是否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原告仍然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林某要对自己凭借《退役军人证》免费乘坐公交车被拒并支付一元车费、交通运输局回复的事实进行举证。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该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需要运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知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退役残疾军人林某在A市乘坐公交车时,认为其可以凭借《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但遭到公交车司机拒绝,林某遂支付了一元车费;林某对交通运输局的回复不服,遂向A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确认A市交通运输局做出《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违法→可联系行政诉讼的知识,说明本案为行政诉讼,基于公平原则,举证责任倒置,交通局需要对其行为是否合法做出举证;但林某也需要对其缴纳1元交通费进行举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7.【答案】要承担责任。①郑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自愿参加户外活动,自身疏忽大意是造成损害结果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②合同订立后,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D公司作为组织者,从中营利,郑女士缴费后便与D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公司在合理范围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活动中领队虽告知了安全事项,但对郑女士的未完全遵守规定的行为无及时纠正,故仍需承担一定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本案中D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郑女士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缴费120元(含保险费)报名参加了D公司组织的户外登山活动→可联系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关键词②:领队告知了队员安全事项及存在风险。郑女士及部分队员并未完全遵守团队规定,走在领队前,郑女士经过一处水洼地时,不慎扭伤右脚→可联系郑女士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疏忽大意造成损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公司并未及时纠正,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答案】①企业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坚持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②企业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③企业经营者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主体是电商经营者,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间宣传售卖“香港高端月饼”,后被曝产地在广东,且并未在香港售卖→可从市场竞争讲公平的角度,说明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有效信息②:不少消费者向直播平台申请退货却遭到拒绝→可从消费者权利的角度,说明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的合法权益。有效信息③:破坏了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阻碍了品牌的创新发展→可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说明经营者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9.【答案】(1)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用益物权”、或“财产权”),即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民可以自主决定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依法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诉讼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诉讼需要严格依法进行(或“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和终局性”),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自主选择恰当的解决方式。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需要调用用益物权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两家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可联系教材用益物权的知识,说明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这一观点进行评析,需要调用社会争议的解决的有关知识,辩证的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可联系调解的知识,说明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观点具有合理性。关键词②: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可联系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说明观点片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答案】①刘某作为 A 公司销售人员,与 A 公司签订了保密义务的劳动合同。却将 A 公司与 M 公司的合同意向透露给 Z 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种泄露商业信息的行为侵犯了 A 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对 A 公司的侵权。②Z 公司获取并利用刘某泄露的 A 公司商业信息,与 M 公司达成交易,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Z 公司明知该信息可能涉及他人商业秘密仍加以利用,损害了 A 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样构成侵权。③刘某和 Z 公司提交的由 M 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因 M 公司负责人经法庭传唤未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效力,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支持刘某和 Z 公司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刘某和 Z 公司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 A 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命题,要求对刘某和Z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需要调用劳动法及其基本原则、侵权与侵权责任,不正当竞争、依法手机证据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别对刘某和Z公司的行为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刘某是A公司销售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义务。刘某将A公司与M公司的合同意向透露给Z公司→可联系劳动法及其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的知识,说明刘某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 A 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对 A 公司的侵权。关键词②:Z 公司获取并利用刘某泄露的 A 公司商业信息,最终,M公司未与A公司签订合同,而是向Z公司购买了这批化学产品→可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Z 公司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 A 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样构成侵权。关键词②:刘某和Z公司提交了一份由M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但是,M公司负责人经法庭传唤未出庭作证→可联系依法收集证据、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这份情况说明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支持刘某和 Z 公司的主张。刘某和 Z 公司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 A 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3 / 13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s 2025-高考政治-考前主观题集训 每册20题 + 综合2O题 6.选必2《法律与生活》20题 ---- 教 师 版 ---- 1.(2025陕西渭南高三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运用“AI”有界限,见证绘画第一案】 李某是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绘画作品的资深爱好者。李某使用StableDiffusion模型,通过在模型上输入数十个提示词,设置相关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以及随机数种子等,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并发布在某社交平台上。 刘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时,未经许可将李某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将图片水印截去。李某将刘某起诉至人民法院。刘某辩称,不确定原告是否享有涉案AI文生图片的权利,被告所发布文章的主要内容为原创诗文,而非涉案图片,且没有商业用途,不具有侵权故意。 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由于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引发普遍关注。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北京互联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 1.【答案】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受法律保护。李某使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的绘画作品具有独创性,李某对其享有著作权 。刘某未经许可使用李某的作品并截去水印,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李某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创新和发展 。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北京互联网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从著作权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是用人工智能软件创作绘画作品的资深爱好者。李某使用StableDiffusion模型,通过在模型上输入数十个提示词,设置相关迭代步数、图片高度、提示词引导系数以及随机数种子等,生成了数张人像图片,并发布在某社交平台上。刘某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文章时,未经许可将李某用AI软件创作的人物图片作为文章配图,并将图片水印截去→可联系著作权分析说明刘某未经李某许可擅自使用李某创作的作品,侵犯了李某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关键词②: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向原告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由于该案是我国首例涉及“AI文生图”著作权的案件,引发普遍关注→可联系知识产权的保护角度分析法院的判决对权利人、社会、创新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2025安徽高三二模)2023年7月13日上午8:40左右,廖某到宝兴县灵关镇参加亲戚的葬礼,此前一天,当地就发布了极端天气预警且不断投送轮播广告。在送葬过程中,因受暴风雨恶劣天气的影响,山坡上的一棵大树突然被连根拔起,随即倾倒压断一旁的电线杆,断裂的电线杆和倾倒的大树击中廖某等5人,随即被送往医院。其中,廖某被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额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等多处受伤,后经鉴定:廖某为十级伤残。 事发后,廖某认为引发事故的电线杆所有人和管理人某县供电分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起诉该县供电分公司及其所属的上级某市电力公司,要求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291701.41元。 该县供电分公司和该市电力公司均认为,发生此次事故系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不应承担责任。经调查,该县供电分公司的架设符合相关规范,但大树的树根在倾倒前已经裸露非常多,存在危及案涉电线、电线杆的可能且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定各方的责任。 2.【答案】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谨慎行事,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地有极端天气提前预警,且事发时风雨较大,廖某自愿出行,应对出行安全负有注意义务,故对其受伤的结果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若考生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廖某自愿出行,应对自己的安全负有注意义务;承担部分责任”即可对应得分)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供电公司未尽到对案涉电线、电线杆的维护责任,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地有极端天气提前预警,供电公司应对辖区内的电线、电线杆进行检查加固,因此供电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排除自己的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的三个要件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当地发布了极端天气预警且不断投送轮播广告,廖某在送葬过程中因恶劣天气受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能力理解自己的行为后果,并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本案中,当地有极端天气提前预警,且事发时风雨较大,廖某自愿出行,应对出行安全负有注意义务,故对其受伤的结果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有效信息②:大树的树根在倾倒前已经裸露非常多,存在危及案涉电线、电线杆的可能且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当地有极端天气提前预警,供电公司应对辖区内的电线、电线杆进行检查加固,因此供电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排除自己的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3.(2025宁夏陕西高三模拟)小周在某城市应聘了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为了工作生活便利,他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套小型的民宅并和房主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小周添置了部分家具,在房东许可的情况下安装了一台空调。空调外机被安装在楼下住户卧室窗户的正上方,空调启动时,嘈杂的“嗡嗡”声不绝于耳。楼下住户以空调外机噪声太大,严重影响自己休息为由,要求小周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小周表示这房子是自己租的,自己只拥有用益物权,空调外机安装在租赁房屋的外墙上,楼下邻居无权要求自己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小周的观点。 3.【答案】小周的观点错误。①小周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而非用益物权。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小周与楼下住户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小周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楼下住户的合法权益。小周将空调外机安装在租赁房屋的外墙上,空调外机发出的噪声影响了楼下住户休息,楼下住户有权要求小周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小周应依据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债权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小周表示这房子是自己租的,自己只拥有用益物权→可从债权角度分析小周对房屋的使用权是基于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而非用益物权。关键词②:空调外机安装在租赁房屋的外墙上,楼下邻居无权要求自己更换空调外机的安装位置→可从相邻关系处理原则角度阐述小周与楼下住户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小周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楼下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2025四川雅安高三二模)15岁的初中生小杰报名参加了某研学机构组织的暑期户外探险夏令营。在入营前,主办方要求所有学员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其中写明“活动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第三天攀岩训练中,小杰在攀爬时不慎摔落,导致右臂骨折。小杰父母要求研学机构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机构以已签署免责声明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判定《安全责任承诺书》中相关条款无效,研学机构赔偿小杰各项损失共计218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做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4.【答案】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监护人同意、追认。小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有证据证明小杰签订上述免责条款时取得了监护人的同意。②订立合同应坚持公平原则。该免责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研学机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因此,该《安全责任承诺书》中相关条款无效。③《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研学机构侵害了小杰的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订立原则、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15岁的初中生小杰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说明本案中,小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有证据证明小杰签订免责条款时取得了监护人的同意。有效信息②:《安全责任承诺书》写明“活动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订立合同应遵循公平原则。说明本案中,该免责条款不合理地免除了研学机构责任,违背了公平原则。有效信息③:小杰在攀岩训练中摔落导致右臂骨折,研学机构拒绝赔偿→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说明本案中,研学机构侵害了小杰的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5.(2025福建高三模拟)某市高中生王某在使用某“智能学习”APP时,发现注册协议中存在“默认同意共享用户信息”的条款。王某未仔细阅读便完成注册。此后,该APP不仅自动收集王某的姓名、学校、年级、手机号等信息,还通过后台获取其通讯录联系人数据。一个月内,王某及其家人频繁收到教育机构、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甚至有人冒充老师要求转账。王某联系APP客服要求删除信息、公开道歉,但对方以“用户已同意协议”为由拒绝。王某遂向当地消协投诉,并保存了APP页面截图、通话记录等证据。经媒体曝光后,该APP被网信部门约谈,但其仍拒绝公开道歉、删除信息。王某决定将其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并说明理由。 5.【答案】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智能学习”APP侵犯王某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智能学习”APP应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侵权责任。 理由: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该APP默认勾选协议、超范围收集通讯录数据,未履行告知义务,泄露信息导致王某及家人被骚扰,侵害王某生活安宁。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考生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并说明理由。应调用民法原则、积极维护人身权利、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该APP不仅自动收集王某的姓名、学校、年级、手机号等信息,还通过后台获取其通讯录联系人数据→可调用法理依据: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预测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智能学习”APP侵犯王某的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关键词②:注册协议中存在“默认同意共享用户信息”的条款;一个月内,王某及其家人频繁收到教育机构、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甚至有人冒充老师要求转账。王某联系APP客服要求删除信息、公开道歉,但对方以“用户已同意协议”为由拒绝→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预测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智能学习”APP应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2025浙江台州高三二模)某日晚20时许,13岁男孩小彬与父亲一起去滨江道骑行。由于道路较窄,与父亲并行的小彬位于逆行车道上,不慎与迎面而来的宋先生相撞。两人均受伤,宋先生的高价自行车也因此受损。以下是双方观点: 宋先生:滨江道灯光较暗,小彬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由于小彬逆行才导致事故发生,应由小彬这方承担主要责任。 小彬及父母:宋先生骑行速度很快,且车前亮着灯,小彬眼睛被晃才一时不知如何避让。与未成年人相比,成年人宋先生应尽到更高的安全注意义务,应由宋先生承担主要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本案的主要责任承担方,并结合侵权责任要件说明理由。 (2)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角度,指出小彬父亲的过错。 6.【答案】(1)应由小彬方承担主要责任。 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宋先生因事故受伤且高价自行车受损。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小彬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有辨识基本交通规则的能力,主观上应能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正是因为小彬的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于阴暗道路上逆向行驶,才致使宋先生未能及时避让,发生事故。 (2)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小彬父亲在看到小彬逆行时,并未及时出言纠正,且允许小彬在夜间骑行未安装反光标识及照明装置的车辆,未能对小彬的人身安全做到有效保护。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主体是宋先生和小彬,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侵权责任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观点判断:应由小彬方承担主要责任。有效信息①:两人均受伤,宋先生的高价自行车也因此受损→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从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角度,说明宋先生因事故受伤且高价自行车受损。有效信息②:滨江道灯光较暗,小彬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由于小彬逆行才导致事故发生→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的角度,说明小彬没有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险性。有效信息③:滨江道灯光较暗,小彬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由于小彬逆行才导致事故发生→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知识,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角度,说明正是因为小彬的车辆未安装反光标志和车灯且逆向行驶,才导致发生事故。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小彬父亲,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义务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13岁男孩小彬与父亲一起去滨江道骑行。由于道路较窄,与父亲并行的小彬位于逆行车道上,不慎与迎面而来的宋先生相撞→可从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的角度,说明小彬父亲未能对小彬的人身安全做到有效保护。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7.(2025河北沧州高三一模)曾师傅生前没有结婚,无儿无女,父母早已过世。他有三个兄弟姐妹,平日里素有往来。十几年前,曾师傅认识了同样单身且没有儿女的费阿姨,互生好感。双方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在日常生活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在几年前补办了酒席,邀请了亲朋好友。 2020年,曾师傅不幸得了癌症,费阿姨尽心尽力照顾,但曾师傅仍于2024年去世,去世时留下了82万余元的遗产。费阿姨在曾师傅去世前,将曾师傅银行账户的存款全部转入了自己的账户。但曾师傅的兄弟姐妹认为,费阿姨与曾师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不应该获得遗产。他们兄弟姐妹三人平日时常照顾曾师傅,有权获得他的全部遗产。因此,三人将费阿姨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费阿姨归还曾师傅的遗产。 最终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费阿姨获得曾师傅33万余元的遗产,曾师傅的三个兄弟姐妹获得49万余元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做出上述调解的理由。 7.【答案】①《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曾师傅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有权继承遗产。②《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费阿姨虽未与曾师傅登记结婚,但尽到扶养义务,符合“扶养较多”的法定情形,属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酌情分得适当遗产。③法院的调解结果既保障了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也肯定了费阿姨的扶养贡献,体现了公平原则。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继承权、民法基本原则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曾师傅没有结婚,无儿无女,有三个兄弟姐妹,素有往来且时常照顾曾师傅→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且本案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费阿姨未与曾师傅登记结婚,但在曾师傅癌症期间尽心照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本案中,费阿姨尽到扶养义务,符合法定情形,可酌情分得遗产。关键词③:最终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费阿姨获得33万余元遗产,三个兄弟姐妹获得49万余元遗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规定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本案中,法院的调解结果既保障法定继承人的权利,也肯定了费阿姨的扶养贡献,体现了公平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8.(2025湖南高三三模)近年来,因未成年人参加具有竞技性课外活动受伤引发的赔偿案件备受社会关注。 【案件事实】 吴小某(9岁)系某体育俱乐部学员,在教练指导下与张小某(11岁)进行跆拳道对打训练时,未佩戴防护器材,不慎被张小某摔伤导致左肱骨骨折。吴小某监护人吴某曾多次在学员群里要求俱乐部赔偿损失。俱乐部对其提出的赔偿要求不予回应,双方因赔偿问题诉至法院,吴某要求俱乐部和直接侵权人张小某承担赔偿责任。 俱乐部则认为,吴小某经其监护人同意自愿报名参加有一定风险的跆拳道训练,受伤后应自行承担损失;吴某在学员群里发表的言论造成众多学员要求退费,影响后续招生,严重侵害了俱乐部的名誉权,应赔偿俱乐部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张小某监护人张某认为,依据法律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如果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张小某对吴小某受伤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因此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完成下列任务: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是否认同该俱乐部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8.【答案】不认同。①俱乐部作为活动组织者,对场内学员的人身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及时提醒吴小某佩戴防护器材,存在管理上的漏洞,应承担侵权责任。②父母必修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吴某作为监护人对于跆拳道训练的危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害应当有所认知和预见,故对于吴小某所遭受的损害应承担相应责任。③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吴某所述内容是对事实的真实客观描述,不构成侵犯名誉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是否认同该俱乐部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可运用教材名誉权与荣誉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吴小某在教练指导下与11岁的张小某进行跆拳道对练时,因未佩戴护具被摔致左肱骨骨折→可联系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若因俱乐部管理疏忽(如未要求佩戴防护器材)的过失行为与吴小某骨折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俱乐部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关键词②:俱乐部主张吴小某监护人同意其自愿参加有风险的跆拳道训练,受伤应自担损失→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的知识,说明吴某作为监护人对于跆拳道训练的危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害应当有所认知和预见,故对于吴小某所遭受的损害应承担相应责任。关键词③:吴某在学员群的言论导致大量退费及招生困难,严重侵害俱乐部名誉权,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可联系名誉权的知识,说明吴某言论属正当维权,未构成名誉侵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9.(2025辽宁高三三模)“人死债消”还是“父债子偿”?2025年2月,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借款人去世引发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王小花的父亲王三生前因生活开支需要,向某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不久后王三因意外事故去世。该银行将王三的唯一继承人王小花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王小花偿还其父亲生前所借的10万元及利息。庭审时,该银行提供了王三签订的借款合同及贷款发放记录,证明银行已经发放了借款;并陈述王三生前系某中学教师,其公积金账户及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有余额,申请人民法院调取上述账户信息。庭审后,该人民法院依原告申请,分别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及社保部门调取了王三的账户信息及余额变动信息,显示王小花在父亲去世后领取了父亲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账户余额,合计达15万余元。 针对本案,有人认为是“人死债消”,也有人认为应该“父债子偿”。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的看法。 9.【答案】本案应坚持“父债子偿”(或“王小花应承担还款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王三向该银行借款10万元,情况属实,该借款系王三去世时留下的债务,应当以其遗产进行清偿。王小花作为王三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其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因王小花继承遗产数额大于应偿还债务,故其应当向该银行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认识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王小花在父亲去世后领取了父亲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账户余额,合计达15万余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遗产的,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本案中,王三去世时留下的债务,应当以其遗产进行清偿。王小花作为王三的唯一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其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因王小花继承遗产数额大于应偿还债务,故其应当向该银行偿还10万元借款及利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0.(2025江西南昌高三模拟)身处数字时代,线上签约为职场按下“快捷键”,可劳动关系中的隐患也悄然滋生。 2024年4月,劳动者王某至某公司从事装修监工工作,王某和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确认用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王某担任公司改造工程监工,工作时间从协议签订日至工程项目完工;协议另约定了王某的劳动报酬为按月支付及相关劳动纪律、协议解除等条款。合同履行7个月后,公司负责人口头解除了和王某的劳动关系。 王某就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提出仲裁申请并最终诉至人民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0.【答案】双方微信确认的用工合同协议书具备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双方之间已订立了劳动合同,王某再行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口头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未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合理性的依据、解除程序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应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民事权利与义务、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2024年4月,劳动者王某至某公司从事装修监工工作,王某和公司负责人通过微信确认用工合同协议书,约定王某担任公司改造工程监工→可从劳动合同的签订角度,说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且有效,法院不会支持二倍工资差额的诉求。有效信息②:合同履行7个月后,公司负责人口头解除了和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就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提出仲裁申请并最终诉至人民法院→可从解除劳动合同角度,法院会支持王某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的诉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1.(2025浙江金华高三三模)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刘某在A餐饮公司从事拌黄瓜等普通冷菜制作,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刘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相似业务。刘某离职半年后到B公司也从事冷菜制作。A公司以刘某违反在职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为由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协议无效。 杨某得知此事后,为A公司提供有偿线上“拉踩”服务,编造、传播大量针对B公司的虚假负面信息,导致B公司声誉大跌。后经查明,杨某长期利用其自有平台和招募的“网络水军”,在未核实发布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拉踩”等业务共24万余条,其中包括对几十家民营企业的“拉踩”,涉案金额达915万元。2024年,杨某被法院判令依法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劳动合同的角度,说明A公司与刘某的竞业限制协议无效的理由。 (2)假如你是杨某案的审判法官,会如何阐述该案的民事裁判依据和价值。 11.【答案】(1)用人单位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刘某从事普通冷菜制作,离职前后都未涉及A公司的菜品制作技术秘密等保密信息。A公司将刘某纳入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当限制了刘某的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协议应属无效。 (2)①民事主体(或企业)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经营者应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依法惩处网络“黑嘴”伤企行为,加强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对于增强企业信心、稳定企业预期具有重要意义。②杨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操纵网络水军进行“转评赞”“拉踩”等活动,属于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打击这类行为,有利于维护包括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网络舆论环境、互联网信用管理秩序,也有利于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试题,考查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刘某在A餐饮公司从事拌黄瓜等普通冷菜制作,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刘某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离职两年内不得从事相似业务。刘某离职半年后到B公司也从事冷菜制作。A公司以刘某违反在职时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为由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协议无效→可联系无效劳动合同的知识,分析说明A公司不当限制了刘某的权利,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协议应属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考查名誉权、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相关知识,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杨某为A公司提供有偿线上“拉踩”服务,编造、传播大量针对B公司的虚假负面信息,导致B公司声誉大跌→可联系名誉权、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知识,说明杨某的行为侵犯了B公司的名誉权,属于商业诋毁,依法惩处网络“黑嘴”伤企行为,加强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对于增强企业信心、稳定企业预期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②:杨某长期利用其自有平台和招募的“网络水军”,在未核实发布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开展有偿“转评赞”“拉踩”等业务→可联系消费者权益的知识,说明杨某的行为属于利用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打击这类行为,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相关行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2.(2025浙江绍兴高三三模)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材料一 近期有一名有百万粉丝的网红声称在某商超购买的内衣褪色并导致严重过敏,质疑产品质量。相关视频在网络疯传,播放量超百万次。后经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无褪色或致敏问题。事件反转后,网友深扒该网红过往,发现其曾多次以过敏为由索赔,被质疑炒作。该商超认为其涉嫌“碰瓷”,遂启动法律程序,追责索赔不低于100万元,目前,双方进入法律博弈阶段。 材料二 大数据时代已经浸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来,人们的各种生活形态也在逐渐被数字化。通过各种APP应用和大数据相结合分析,可以勾勒出人们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状态,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了随时泄露的风险。 平台利用各种途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基于对用户的个人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等状况进行技术分析和处理,向用户推送个性化广告。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跟朋友手机聊天,说到一些想吃想买的东西后,打开一些购物APP,首页推荐里正是你刚刚提到的那些东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材料一,你认为该网红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2)结合材料二,谈谈你对“手机窃听”这一现象的看法。 12.【答案】(1)构成侵权。我国法律规定,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本案中,该网红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公众,导致该商超社会评价受损,侵害了商超的名誉权。 (2)①自然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手机窃听”是违法行为。(只讲违法,不讲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②国家大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个人隐私提供法律保障;公民个人也逐步增强了法律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依法维权;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做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运用民事权利有限制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后经国家权威机构检测,该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无褪色或致敏问题。事件反转后,网友深扒该网红过往,发现其曾多次以过敏为由索赔,被质疑炒作→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025条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本案中,该网红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公众,导致该商超社会评价受损,侵害了商超的名誉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做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谈谈你对“手机窃听”这一现象的看法,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通过各种APP应用和大数据相结合分析,可以勾勒出人们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状态,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了随时泄露的风险→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032-1039条:明确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监听、窃取他人私密信息。本案中,个人信息被泄露是违法行为。关键词②:通过各种APP应用和大数据相结合分析,可以勾勒出人们线上线下的各种生活状态,为我们提供了更便捷优质的服务,但是我们的个人信息也有了随时泄露的风险→可从国家、公民个人、企业的角度,运用国家大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公民个人增强法律意识;企业要依法诚信经营的知识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3.(2025河北保定高三一模)车某居住的1203房与朱某居住的1103房为同一建筑内上下相邻的房屋。原告车某以朱某改变厨房位置,排放油烟导致车某熏呛在内的众多损害为由,提起诉讼,并申请对其遭受油烟熏呛的情况进行现场勘验。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验,在1103房现有厨房现场炒辣椒并打开油烟机。片刻之后,在1203房对应1103房厨房的房间内可以闻到炒辣椒的油烟味。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被告朱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1103房的厨房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做出该民事判决的理由。 13.【答案】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朱某改变厨房位置虽然方便了自己,但是应当以不影响相邻方生活为前提。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现场勘验证实朱某改变厨房位置后确实对车某造成了油烟熏呛的损害,该民事判决保护了车某的合法权益。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法院现场勘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促进邻里和谐,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若从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等角度作答可酌情给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民事权利与义务、社会争议的解决”,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车某居住的1203房与朱某居住的1103房为同一建筑内上下相邻的房屋。原告车某以朱某改变厨房位置,排放油烟导致车某熏呛在内的众多损害为由,提起诉讼→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说明本案中,朱某改变厨房位置虽然方便了自己,但是应当以不影响相邻方生活为前提。有效信息②:原告提起诉讼,申请对其遭受油烟熏呛的情况进行现场勘验。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勘验,在1203房对应1103房厨房的房间内可以闻到炒辣椒的油烟味→可调用法理依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说明本案中,现场勘验证实朱某改变厨房位置后确实对车某造成了油烟熏呛的损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有效信息③:法院做出民事判决:被告朱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1103房的厨房恢复到原来的位置→可联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说明本案中,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合法,促进邻里和谐,让人民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4.(2025浙江杭州高三三模)健身博主小辉与某运动品牌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代言合同。合同约定,小辉需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每月至少发布1条宣传该品牌产品的优质原创视频,品牌公司则每月支付代言费5万元。合作半年后,小辉发现竞争对手小宇擅自挪用了自己发布的一条热门视频,在去掉品牌标识后在网络上大量传播,这严重影响了他与该品牌公司的合作。对此,小宇声称该视频是合理使用,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有问题。与此同时,因小辉上个月发布的视频数量未达标,该品牌公司拒绝支付该月代言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请选择一个主体(小宇或品牌公司),分析其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2)如果小辉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品牌公司的纠纷,他该怎么做? 14.【答案】(1)角度一:小宇的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小宇直接挪用小辉的视频并去掉品牌标识在网络传播,不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侵犯了小辉作品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角度二:该公司的行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小辉与品牌公司订立了有效的代言合同,小辉未完成视频发布任务,违背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品牌公司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2)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本案中小辉需要与品牌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该纠纷。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要求选择一个主体(小宇或品牌公司),分析其行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合作半年后,小辉发现竞争对手小宇擅自挪用了自己发布的一条热门视频,在去掉品牌标识后在网络上大量传播,这严重影响了他与该品牌公司的合作→可联系著作权的知识,说明小宇的行为未经权利人许可,且未标明作者及作品出处构成侵权。关键词②:合同约定,小辉需在其社交媒体账号上每月至少发布1条宣传该品牌产品的优质原创视频,品牌公司则每月支付代言费5万元;与此同时,因小辉上个月发布的视频数量未达标,该品牌公司拒绝支付该月代言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可联系合同分析说明小辉与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小辉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公司不支付代言费的行为不违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要求分析小辉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品牌公司的纠纷,他该怎么做?从措施的角度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小辉希望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与品牌公司的纠纷→可联系仲裁分析说明小辉需要与品牌公司协商一致,需要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才能进行仲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5.(2025四川南充高三三模)李某使用AI绘图软件,通过精心设置提示词、模型以及各项参数,经过反复调试创作了一张人物图片,发布在某社交平台上,配文“春风送来了温柔”,并向有需要的网友免费提供原图。博主刘某在网络上发布文章时擅自使用了该图片并截去了署名水印。李某认为,刘某侵犯其著作权,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刘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刘某则辩称,AI软件功能强大,李某在创作中的投入不值一提,不应该对图片享有著作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侵犯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法院判决的合理性加以评析。 15.【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李某通过个人创造性劳动,利用AI软件创作的图片,是该图片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刘某未经许可使用并修改图片,构成侵权。法院的判决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对法院判决的合理性加以评析,设问指向是运用尊重知识产权、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博主刘某在网络上发布文章时擅自使用了该图片并截去了署名水印→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本案中,李某通过个人创造性劳动,利用AI软件创作的图片,是该图片的创作者,享有著作权,刘某未经许可使用并修改图片,构成侵权。有效信息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某侵犯李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向李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本案中,法院的判决坚持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6.(2025河南郑州高三二模)退役残疾军人林某在A市乘坐公交车时,认为其可以凭借《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但遭到公交车司机拒绝,林某遂支付了一元车费。随后,林某向A市交通运输局邮寄了《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要求A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保障残疾军人可以直接凭借《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并退还违规收取的一元车费。A市交通运输局做出《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称:残疾军人可以在A市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但需提前办理免费乘车卡。林某对交通运输局的回复不服,遂向A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确认A市交通运输局做出《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违法。 军人、残疾军人凭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和轨道交通工具。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明该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16.【答案】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因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故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做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举证自己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A市交通运输局应举证自己的回复行为是否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原告仍然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林某要对自己凭借《退役军人证》免费乘坐公交车被拒并支付一元车费、交通运输局回复的事实进行举证。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该诉讼中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需要运用举证责任倒置的知识。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退役残疾军人林某在A市乘坐公交车时,认为其可以凭借《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但遭到公交车司机拒绝,林某遂支付了一元车费;林某对交通运输局的回复不服,遂向A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确认A市交通运输局做出《关于〈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的回复》违法→可联系行政诉讼的知识,说明本案为行政诉讼,基于公平原则,举证责任倒置,交通局需要对其行为是否合法做出举证;但林某也需要对其缴纳1元交通费进行举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7.(2025江西萍乡高三模拟)郑女士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缴费120元(含保险费)报名参加了D公司组织的户外登山活动。登山前,领队告知了队员安全事项及存在风险。郑女士及部分队员并未完全遵守团队规定,走在领队前,郑女士经过一处水洼地时,不慎扭伤右脚,当地人民医院诊断为胫腓骨下端骨折,经某司法鉴定所鉴定其所受损伤构成10级伤残。郑女士遂将D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3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本案中D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17.【答案】要承担责任。①郑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自愿参加户外活动,自身疏忽大意是造成损害结果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②合同订立后,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D公司作为组织者,从中营利,郑女士缴费后便与D公司存在合同关系,公司在合理范围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活动中领队虽告知了安全事项,但对郑女士的未完全遵守规定的行为无及时纠正,故仍需承担一定责任。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本案中D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请说明理由。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郑女士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缴费120元(含保险费)报名参加了D公司组织的户外登山活动→可联系双方签订的合同有效;关键词②:领队告知了队员安全事项及存在风险。郑女士及部分队员并未完全遵守团队规定,走在领队前,郑女士经过一处水洼地时,不慎扭伤右脚→可联系郑女士未完全按照合同约定,疏忽大意造成损伤,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公司并未及时纠正,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2025安徽池州高三二模)随着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电商直播迅速崭露头角,成为推动消费增长、促进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可电商直播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系列的挑战。 2024年中秋节前夕,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间宣传售卖“香港高端月饼”。后被曝产地在广东,且并未在香港售卖。不少消费者向直播平台申请退货却遭到拒绝。 据调查,因部分电商平台一味追求低价,致使大量产业被迫陷入了产品质量下降、知识产权违规、技术创新乏力的境地,破坏了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阻碍了品牌的创新发展。 2024年9月,《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实施。这一规定旨在规范电商行业竞争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该材料对电商经营者的启示。 18.【答案】①企业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坚持正当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②企业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和知情权。③企业经营者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提高创新能力和品牌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启示类主观题,主体是电商经营者,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直播间宣传售卖“香港高端月饼”,后被曝产地在广东,且并未在香港售卖→可从市场竞争讲公平的角度,说明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有效信息②:不少消费者向直播平台申请退货却遭到拒绝→可从消费者权利的角度,说明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保障的合法权益。有效信息③:破坏了我国的产业转型升级,阻碍了品牌的创新发展→可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说明经营者应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9.(2025山东济南高三一模)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2021年,郑某在涉案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遭遇减产,认为是苏某侵占了郑某家田地的0.21亩土地,且苏某在其西侧的田地种植树木吸收了自家田地的养分,导致自家农作物减产。两家多次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郑某与苏某二人的父辈时,两家就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两家的矛盾得以平息。再次产生矛盾后,双方的关系进入了冰点。鉴于双方的同村邻里关系,法官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基础上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11月22日,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测量确认土地的四至划分界限,苏某及时移除两家界限之间的树木。郑某与苏某共同签署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自此,两家的矛盾得以根除,重新回归于久违的安宁。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 (2)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19.【答案】(1)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用益物权”、或“财产权”),即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民可以自主决定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依法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诉讼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诉讼需要严格依法进行(或“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和终局性”),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自主选择恰当的解决方式。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需要调用用益物权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两家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可联系教材用益物权的知识,说明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这一观点进行评析,需要调用社会争议的解决的有关知识,辩证的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可联系调解的知识,说明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观点具有合理性。关键词②: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可联系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说明观点片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2025四川成都高三二模)A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学类产品经销,刘某是其销售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义务。2023年12月,刘某多次代表A公司到客户M公司处洽谈合作。此后,刘某将A公司与M公司的合同意向透露给Z公司。最终,M公司未与A公司签订合同,而是向Z公司购买了这批化学产品。2024年5月,A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Z公司停止侵权,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103280元及合理开支6000元。案件审理中,刘某和Z公司提交了一份由M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本公司经由业内朋友介绍,知悉Z公司在经营本公司需求的原料,故由本公司采购部与Z公司联系了解相关供货状况,之后自愿与其开展业务。”但是,M公司负责人经法庭传唤未出庭作证。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结合材料并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刘某和Z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 20.【答案】①刘某作为 A 公司销售人员,与 A 公司签订了保密义务的劳动合同。却将 A 公司与 M 公司的合同意向透露给 Z 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这种泄露商业信息的行为侵犯了 A 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对 A 公司的侵权。②Z 公司获取并利用刘某泄露的 A 公司商业信息,与 M 公司达成交易,该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Z 公司明知该信息可能涉及他人商业秘密仍加以利用,损害了 A 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样构成侵权。③刘某和 Z 公司提交的由 M 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因 M 公司负责人经法庭传唤未出庭作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难以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效力,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支持刘某和 Z 公司的主张。根据法律规定,刘某和 Z 公司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 A 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命题,要求对刘某和Z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需要调用劳动法及其基本原则、侵权与侵权责任,不正当竞争、依法手机证据等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别对刘某和Z公司的行为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刘某是A公司销售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保密义务。刘某将A公司与M公司的合同意向透露给Z公司→可联系劳动法及其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履行的知识,说明刘某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也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 A 公司的商业利益,构成对 A 公司的侵权。关键词②:Z 公司获取并利用刘某泄露的 A 公司商业信息,最终,M公司未与A公司签订合同,而是向Z公司购买了这批化学产品→可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Z 公司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 A 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样构成侵权。关键词②:刘某和Z公司提交了一份由M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但是,M公司负责人经法庭传唤未出庭作证→可联系依法收集证据、侵权责任的知识,说明这份情况说明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支持刘某和 Z 公司的主张。刘某和 Z 公司应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 A 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3 / 13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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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高考考前主观题集训选必2《法律与生活》2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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