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时梯级训练(3) 保障各类物权
1.(2024·天津高二期末)李某通过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因工作调动,急需处置该房产。2023年11月20日,王某与李某经过协商,签订购房协议。协议规定,王某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周内预交总房款的30%,即可取得钥匙入住该房屋,同时约定在王某入住后次日,双方到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登记并补齐余款。11月28日,李某在去房产登记处办理过户途中遭遇车祸,不幸离世。下列对该案例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故该房屋使用权仍归李某
②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故王某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他物权
④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用益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由材料可知,王某根据购房协议已预交总房款的30%,且于11月27日入住该房屋,房屋使用权归王某,①错误。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可获得所有权。因未完成过户登记,故王某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②正确。贷款未还清之前,银行具有该房屋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属于他物权,银行不涉及该房屋的用益物权,③正确,④错误。
2.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7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第二天甲以18万元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和丙,要求判令汽车归自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产生的损失。关于汽车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归丙所有,但甲应赔偿乙的损失
B.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C.归丙所有,但甲、丙均应赔偿乙的损失
D.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A 解析:材料中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甲的车,并完成了交付,办理了过户手续,所以该车的所有权属于丙,但甲未履行对乙的义务,故甲应赔偿乙的损失,丙不需要赔偿乙的损失,A正确,C错误。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进行依法交付,但机动车还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材料中该车并没有过户到乙名下,所以该车的所有权不归乙。甲未履行对乙的义务,故甲应赔偿乙的损失,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甲的车,不需要赔偿乙的损失,B、D错误。
3.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乙将红木交付与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红木已交付,甲取得所有权
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
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
D.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丙取得所有权
C 解析:物权法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甲和乙订立质权合同,乙交付质押财产,甲取得质权,而非所有权,A错误,C符合题意。物权法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乙和丙未订立质押合同,不存在质权关系,丙是依甲的委托占有质物。因此,丙并未取得质权,B错误。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质物,属于基于占有媒介关系完成的现实交付,D错误。
4.贾某将自己的一辆汽车卖给丁某并完成交付,但并未办理过户登记。当天,贾某以外出有事用车的名义向丁某借得该车,而后又将该车抵押给不知情的孙某,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隔天,因汽车零件损坏,贾某将汽车送往王某的修理厂进行修理,但并未支付修理费,于是王某将该汽车扣留。此时,该汽车的所有权归( )
A.丁某,因丁某买车并完成交付
B.孙某,因其为善意第三人
C.贾某,因该车仍登记在其名下
D.王某,因其实际占有该车
A 解析: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本案中,虽然该车仍登记在贾某名下,但是贾某把该车卖给丁某并完成交付,故丁某取得该车的所有权,贾某不再享有所有权,A正确,C错误。孙某作为善意第三人,与贾某办理了抵押登记,享有该车的抵押权,属于他物权,B不符合题意。王某因贾某不支付汽车修理费而将该汽车扣留,享有留置权,属于他物权,D错误。
5.小芳的父母向银行办理商业贷款,用所购的商品房做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约定一年后还款。同时,他们又将该房产抵押给甲获得款项10万元,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发生以下哪种情况时,银行可以将该处房屋进行拍卖( )
A.抵押到期时,小芳的父母不能清偿债务
B.抵押到期时,经甲同意才能将房屋拍卖
C.抵押到期前,小芳的父母不能清偿债务
D.抵押到期前,经甲同意才能将房屋拍卖
A 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需要办理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小芳的父母向银行办理抵押并登记,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并办理登记,因此,银行享有抵押权,抵押到期时,小芳的父母若不能清偿债务,银行可以将其房屋进行拍卖,A正确。银行将该处房屋进行拍卖时,因银行享有抵押权,甲无法对抗银行的抵押权,无须经过甲的同意,B排除。抵押到期前,银行不可以将该处房屋进行拍卖,C、D排除。
6.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
小红家在农村有一处住宅和四亩承包地。为了进城打工方便,她的父母买了一辆轿车。因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用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正好包括小红家的承包地。
结合“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的相关知识,思考在上述情形中小红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答案:小红家对购买的轿车及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宅享有所有权,对住宅下的宅基地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对承包的四亩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承包土地被征用,根据法律规定,还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7.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财产制度是决定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关系
②野地里的兔子人人抢占是因为没有确定所有权
③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
④集市上的兔子没人抢占是因为法律明确了兔子的所有权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C 解析:财产制度不是决定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关系,①错误。所有权有定分止争的特点,野地里的兔子人人抢占是因为没有确定所有权,集市上的兔子没人抢占是因为法律明确了兔子的所有权,②④正确。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标志,③错误。
8.(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之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正确。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②不符合题意。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严重影响乙的正常生活,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甲虽然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但也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④错误。
9.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下列行为中属于行使用益物权的有( )
①甲村村民张某承包了村里的集体土地用以种植玉米
②王某为获得周转资金将新买的一套商品房抵押给某银行以获得贷款
③房地产开发商陈某竞拍拿地后修建豪华商业街并将商铺全部出租
④苏某为获得周转资金将一批祖传古董交由刘某保管以获得所需借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据此可知,①③符合题意。②涉及的是抵押权,排除。④涉及的是质押权,排除。
10.村民李某外出创业需要资金,遂以自己的村内住宅为担保向村委会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李某在未还款前,村委会可将李某住宅作村医务室之用。三年后,李某返乡欲收回住宅,发现自己的住宅不复存在,宅基地被村公路所占,住宅内家具家电均低价处理给了同村村民王某。李某一怒之下将村委会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中涉及的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还款之前,村委会对李某住宅享有担保物权
②村委会未经李某同意,无权收回宅基地所有权
③王某对李某住宅内的家具家电适用善意取得,李某不得主张所有权
④村委会可以在适当位置为李某重新分配宅基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李某以自己的村内住宅为担保向村委会借款10万元,约定李某在未还款前,村委会可将李某住宅作村医务室之用。这说明李某未还款之前,村委会对李某住宅享有担保物权,①正确。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本身就属于集体,②错误。同村村民王某以低价获得李某住宅内的家具家电,不属于善意取得,③错误。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其住宅所处的宅基地被村公路所占,村委会将李某住宅内的家具家电以低价处理给同村村民王某。因此,村委会可以在适当位置为李某重新分配宅基地,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④正确。
11.林某多年前购买了同村村民唐某的房屋,后来林某及其子经公证分立户头,林某的儿子在唐某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住房并将其作为婚房。如今,唐某的儿子已长大成人,唐某欲回村居住,考虑到自己在村里并无居所,欲向镇政府再申请一处宅基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鉴于唐某在村里无居所,镇政府会同意唐某的请求
②唐某已出卖房屋,无法再申请宅基地
③林某的儿子获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④林某及其子违反了“一户一宅”的原则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故唐某在村里虽无居所,也无法再申请宅基地,①错误,②正确。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故林某的儿子获得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③正确。材料中,林某已合法取得了唐某的房屋的所有权及其房屋所处宅基地的使用权,且之后林某及其子分立户头,故林某及其子的行为并未违反“一户一宅”的原则,④排除。
1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贾老伯因感激保姆张某多年来对自己的精心照料,不顾其儿子小贾的反对,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并办理了公证,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不久,为阻止保姆张某获得房产,小贾从家中偷出相关证件,将该套房产以80万元的市场价卖给了不知情的李某,并协助他办理了过户手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贾老伯有无权利将此套房产赠与张某?请说明理由。
(2)请指出该房产所有权的最后归属,并说明理由。
答案:(1)贾老伯有权利将该套房产赠与张某。理由:①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②贾老伯拥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有权利依照自己的意愿对该房产作出处分,赠与张某。
(2)该房产所有权的最后归属为李某。理由:①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②李某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已依法办理了该套房产的过户手续,故该房产最终归李某所有。
解析:第(1)问,本题要求回答贾老伯有无权利将此套房产赠与张某并说明理由。需要结合材料进行说明,根据材料“贾老伯因感激保姆张某多年来对自己的精心照料,不顾其儿子小贾的反对,将自己拥有的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可联系贾老伯拥有该套房产的所有权,有权利依照自己的意愿对该房产作出处分,赠与张某。第(2)问,设问要求指出该房产所有权的最后归属,并说明理由。首先需明确: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保姆张某获得赠与该套房产时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故其并未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李某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已依法办理了该套房产的过户手续,故该房产最终归李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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