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时梯级训练(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颁布新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均避开了“见义勇为”的字眼,改成了“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护自救”。这一修订表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________的重视和保护。( )
A.隐私权 B.名誉权
C.生命健康权 D.受教育权
C 解析:避开“见义勇为”的字眼,取而代之以“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护自救”,这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重视和保护,C符合题意。材料不涉及隐私权、名誉权、受教育权,A、B、D排除。
2.胡某受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在女儿达到法定上学年龄时,不仅不让女儿上学,还经常殴打女儿。事件披露后,警方对胡某实施刑拘,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本案中,胡某主要侵害了女儿的( )
①生存权 ②受教育的权利 ③人身自由权 ④身体权、健康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D 解析:胡某不仅不让女儿上学,还经常殴打女儿,侵犯了女儿受教育的权利和女儿的身体权、健康权,②④符合题意。生存权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和历史条件下,人们应当享有的维持正常生活所必需的基本条件的权利,材料未体现胡某侵犯了女儿的生存权,①不符合题意。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材料未体现胡某侵害了女儿的人身自由权,③不符合题意。
3.周树人一生所用的笔名多达一百多个,其中以“鲁迅”最为著名。从法律角度看,取笔名体现了( )
A.公民可以任意变换姓名
B.公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改变自己的姓名
C.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D.公民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C 解析: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但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且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能任意变换姓名,A错误。笔名不等于姓名,材料不能说明“公民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改变自己的姓名”,B排除。周树人一生所用的笔名多达一百多个,这体现了公民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C符合题意。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姓名不等于笔名,D排除。
4.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偶然偷拍到的乙与异性朋友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名誉权 B.财产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A 解析: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甲的这种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A正确。题中案例说的是对人身权的侵害,不涉及财产权,B排除。材料未涉及姓名权与隐私权,C、D不符合题意。
5.小丽和王明是同桌,有一天,王明偷偷翻看了小丽的日记本,发现小丽的父母已经离婚了。于是王明在班级里大肆宣扬。小丽不堪压力,只能转学。王明的行为( )
A.是正确的,发现别人的隐私就该及时揭露
B.是正确的,有秘密就应当与大家共享
C.是错误的,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D.是错误的,有的秘密能说,有的秘密不能说
C 解析:王明偷看别人的日记并在班级里大肆宣扬,其行为是错误的,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C符合题意。A、B、D均错误。
6.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张某与王某存在债务纠纷,人民法院已就双方债务关系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向王某偿还债务,并明确张某前妻不承担张某债务的还款责任。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未通过法律程序主张权利,而是多次跟踪张某前妻到单位、围堵厂区门口,大声喊“老赖”“欠债还钱”,严重影响了办公秩序,也对张某前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同时,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还到张某孩子学校,在放学时威胁、恐吓孩子;更有甚者,王某到张某前妻和孩子居住的房屋进行骚扰,并损坏家门口的门铃可视摄像头。张某前妻以人格权受到侵害为由,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侵害了自己及家人的名誉,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困扰,要求王某停止侵权并赔偿精神损失。王某认为自己找张某前妻和孩子也只是为了联系张某,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不存在侵权行为,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张某前妻的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张某前妻的主张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理由:①公民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公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②王某在公共场合散布不实言论,导致张某前妻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其名誉权。③王某到张某前妻居住地进行骚扰,侵犯了其隐私权。④威胁、恐吓孩子,侵犯了孩子的生命健康权。
7.原告赵某诉称,2024年1月8日,被告刘某驾车操作不当,将前方同向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的自己撞倒,致使自己受伤和自行车损坏,自己住院治疗了19天。交警作出责任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在本案中( )
①被告刘某应承担对原告赵某的赔偿责任
②原告赵某最基础的个人权利受到侵害
③原告赵某的人身自由权受到侵害
④被告刘某因违约须承担主要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被告刘某驾车操作不当撞伤赵某,应承担对原告赵某的赔偿责任,①正确。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本案中赵某被刘某驾车撞伤,其最基础的权利被侵犯,②正确。该题体现的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与人身自由权无关,③错误。本题中刘某因违法须承担主要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④错误。
8.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小周负责摄影,之后,小周未经同学小张同意,擅自将小张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并配上一些低级趣味的文字,经同学群转发流入社会,导致多人在网络上对小张加以嘲讽、挖苦,严重影响了小张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本案中,小周侵犯了小张的( )
①姓名权 ②隐私权 ③肖像权 ④名誉权
A.②④ B.①③ C.③④ D.①②
C 解析:小周将小张的照片制作成表情包并配上低级趣味的文字,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和名誉权,未涉及姓名权和隐私权,①②不符合题意,③④正确。
9.某儿童游乐园经常给前来游玩的儿童拍照,在未经家长同意的情况下,选择一些效果较好的照片制作游乐园宣传广告。有些孩子的家长发现后,随即向游乐园方提出停止此侵权行为。在该民事法律关系中,游乐园方( )
①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
②侵犯了孩子人格权中的姓名权
③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客体
④侵犯了孩子人格权中的肖像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该民事法律关系中,游乐园方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主体,①正确,③错误。该游乐园未经儿童家长同意,私自把孩子照片用于广告宣传,侵犯了孩子们的肖像权,而不是姓名权,②错误,④正确。
10.某小区业委会被4位小区业主起诉,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后,小区业委会将该份民事起诉状原封不动地发到了业委会的公众号上,起诉状上的个人信息包括4位业主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电话号码等,均未予以遮挡处理。该业委会的做法侵害了业主的( )
A.名誉权 B.姓名权
C.名称权 D.隐私权
D 解析:民事起诉状中记载的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信息,与当事人个人生活安宁相关联,一旦被泄露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属于个人私密信息,因此该业委会的做法侵害了业主的隐私权,D正确。材料主要体现了该业委会侵害了业主的隐私权,而未涉及业主的名誉权、姓名权,A、B不符合题意。名称权的主体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而材料中的业主属于自然人,C错误。
11.某小区业主吴某与该小区宠物店老板赵某因服务问题发生几次争执后,多次在小区业主聊天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某,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并用赵某的照片作配图。这对赵某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吴某在聊天群中发表的言论含有真实成分,则并无不当
②吴某在聊天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了赵某的名誉权
③吴某使用照片作配图的行为侵犯了赵某的姓名权
④赵某有权要求吴某在小区范围内消除给其带来的不良影响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D 解析:材料中,吴某发表的言论对赵某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侵犯了赵某的人身权,即使吴某在聊天群中发表的言论含有真实成分,其做法也不妥当,①错误。吴某多次在小区业主聊天群中发布信息指责赵某,使用“欺骗客户”“装疯卖傻”“人格分裂”等言辞,对赵某及宠物店经营造成了诸多负面影响。吴某侵犯了赵某的名誉权,应该承担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②④正确。吴某用赵某的照片作配图,侵犯了赵某的肖像权,而不是姓名权,③错误。
12.当前人脸识别技术广泛应用于安保、移动支付、公司管理等领域,但“人脸”属于个人敏感信息,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下列符合这一规定的是( )
①某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看房者个人信息用于售楼宣传
②某地公安机关在演唱会上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抓捕通缉逃犯
③某市野生动物世界拒绝无加录人脸识别信息的原年卡用户入园参观
④某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不得强制业主通过人脸识别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某售楼处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收集看房者个人信息用于售楼宣传,未经过本人同意,用于商业目的,是违法的,①错误。某地公安机关在演唱会上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抓捕通缉逃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②正确。某市野生动物世界拒绝无加录人脸识别信息的原年卡用户入园参观属于强制行为,是违法的,③错误。某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不得强制业主通过人脸识别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尊重了业主的意愿,有利于保护个人敏感信息,④正确。
13.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张某请求搭同事李某的私家车回家,李某欣然应允。行驶过程中,郑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李某的车相撞,造成张某腰部受伤。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郑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张某受伤后住院治疗19天,支出医疗费4万余元,张某要求李某支付全部医疗费。李某则表示,搭自己的车是张某提出来的,自己完全是一片好心,交通事故主要责任不在自己,不同意支付张某的医疗费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针对李某的言行,给出你的分析。
答案:①李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张某的受伤与李某的驾驶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李某应承担侵权责任。②这样处理有利于督促机动车驾驶人履行注意义务和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了对同乘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等的维护。③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李某的赔偿责任,这有利于保护好意人的合法利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传递了以司法手段维护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同时也鼓励了绿色出行,体现了民法典的绿色原则。
解析:本题应调用侵权责任、民法典的原则、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关键词①:行驶过程中,郑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与李某的车相撞,造成张某腰部受伤。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郑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可联系张某的受伤与李某的驾驶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李某应承担侵权责任,体现了对同乘人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等的维护。关键词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可联系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减轻李某的赔偿责任,这有利于保护好意人的合法利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传递了以司法手段维护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导向。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