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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5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精选高频考题47题·非选择题
1.(23-24高二下·河南郑州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儿子周某甲和女儿周某乙,一家人生活在周某父母去世时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中,存款90万元。周某对周某乙宠爱有加,在好友于某和周某乙2人的见证下曾立下代书遗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周某乙。周某素来爱买彩票,没想到是,周某真的中了奖,税后到手300万元。次日,周某突发心脏病去世。周某甲和周某乙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诉至法院。周某乙主张按代书遗嘱继承其父所有财产,周某甲主张自己、林某和周某乙均分房屋、存款90万元和中奖所得30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甲和周某乙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2.(23-24高二下·贵州学校卓越联盟发展计划项目·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近日,家住徐州市某小区的梁某夫妻因不满物业公司对小区垃圾站的设置,直接将垃圾丢放在单元门口原有垃圾桶的空地上。同小区业主李某看到后劝阻未果,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李某之子李某华得知后,在该楼栋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老人发现该单元邻居在单元门口乱扔垃圾,上前劝阻未果,邻居态度变横辱骂老人,并丢弃垃圾后回家”的文字内容,梁某夫妻因此与李某华在微信群内发生争执。后梁某夫妻以李某华侵害名誉权诉至法院,要求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材料二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个女儿玲玲。玲玲6岁那年,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获得赔偿款80万元。甲在弥留之际,当着医院急救中心5名医护人员的面留下了一句话:“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继承开始时,玲玲的爷爷奶奶怕儿媳带着孙女玲玲改嫁,到时候人财两空,对儿子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玲玲的爷爷奶奶将儿媳乙告上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甲的遗产。法庭查明:甲乙婚后购买7万房产一套、家用轿车一辆、存款60万元;参与抢救的5名医护小组成员中有一人是甲的高中同学;玲玲的爷爷奶奶只有甲一个儿子,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在庭审中玲玲的爷爷奶奶要求玲玲归自己抚养,解除玲玲妈妈的监护权,理由是乙日后一定会带着玲玲改嫁,对玲玲的成长不利。
(1)结合材料,根据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法院是否应支持梁某夫妻的主张。
(2)甲在弥留之际的“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这句话是否有效?你的理由是?
3.(23-24高二下·河南郑州新郑双语高级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社区是我国经济社会的“神经末梢”。在这个小单元里,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事关每家每户、每位公民的幸福生活。
案例一 刘某某(原告)由于不堪楼上邻居郭某(被告)家空调外机噪声困扰,且郭某对于空调维修要求一再推诿,刘某某将郭某告上法庭,要求郭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因其空调外机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声,杜绝噪声扰民,公开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刘某某家人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5000元。刘某某称,郭某家空调外机一直不正常运转,产生巨大噪声犹如拖拉机发动声音,尤其夜间严重干扰其家人的居住和休息。经其本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多方多次电话沟通、上门沟通调解均无果。长达一个多月的噪声影响,导致其小孩、老人睡眠质量下降,老人还去医院看过,因此事也产生了交通、误工费等费用。由于被告的不处理,刘某某称没办法甚至还去外地休养过一段时间。
案例二 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系三兄弟。刘某甲、刘某乙均有一子,刘某丙终身未娶且无子女。2023年3月,刘某丙确诊身患癌症,便与两个哥哥、两个侄子商议,最终确定由刘某甲的儿子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在刘某甲和刘某乙的见证下,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签字画押。此后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可在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乙却与侄子刘小某产生了冲突。刘某乙认为,刘某丙无儿无女,他是其亲哥,是刘某丙的法定继承人,应该享有继承权。刘小某则认为,他和刘某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其名下财产应由他一人继承。叔侄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
结合上述两例案例,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请说明理由。
4.(23-24高二下·福建泉州科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女士与赵先生结婚后生育一女赵小某。七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两人协议离婚,并约定赵小某由王女士抚养,由赵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
离婚一年后,赵先生并未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其女儿赵小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赵先生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按月向其婚生女儿赵小某支付抚养费。
法院判决生效七年后,赵小某升入了初中,学业加重的同时,其生活费用的负担亦日益加大,赵先生之前给付的抚养费标准已无法满足赵小某的实际成长需求,故赵小某再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赵先生增加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法院经过审理后,在赵先生的能力范围内判决赵小某的抚养费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了500元。
相关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5.(23-24高二下·四川什邡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有三个子女,长子李甲、次子李乙、女儿李丁。今年以来,丧偶多年的李某重病不起,自觉寿命不长。某日,李某将老友吴某和二儿子李乙叫来立遗嘱,由李某口述,内容为将其一套房屋由李乙继承。李乙写好后将这份遗嘱打印出来,经李某确认内容无误后,在场三人均在遗嘱上逐页签字、注明日期并按下了手印。之后不久李某去世。由于不是父亲亲笔写的遗嘱,女儿李丁不承认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提出这套房屋以及父亲名下的其他财产应由三名子女平分。大儿子李甲则拿出一份没有签名和日期的手写遗嘱,遗嘱写明,在李某丧偶后,多年来都是和李甲共同生活、由李甲照顾,因此指定李甲一人继承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李甲要求按手写遗嘱的内容由自己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
(1)李甲与李乙给出的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给出李某遗产合理的继承方案并说明理由。
6.(23-24高二下·山东名校考试联盟·期中)年过四十的刘某系独生子,一直未婚未育,其父母老李、老刘分别于2013年、2015年去世,老李、老刘的父母亦早已过世。刘某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屋,平时由刘某独自居住。2022年2月,刘某突发疾病在家中晕倒,被其表姐小梅、表弟小波发现后,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在刘某住院期间,小梅、小波为刘某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2022年3月,刘某因病情恶化去世。刘某去世后,小梅、小波共同为刘某处理了丧葬事宜。
资料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小梅、小波认为,因刘某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未留有遗嘱,二人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有权分得遗产,遂起诉刘某遗产的指定管理人冮北区民政局,请求法院判令其继承刘某的遗产,即刘某生前居住的房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二人诉求并说明理由。
7.(23-24高二下·江苏宿迁·期中)以案说法,以法说理,有助于增强法治意识。
◆7岁的小军偷偷用妈妈的手机注册了某游戏直播平台,并多次向直播平台转账充值购买虚拟币,“打赏”平台主播。小军的行为被其母亲甲发现,甲要求平台返还钱款。
◆乙与李某为上下层邻居关系,乙住在李某楼下。李某每天晚上十点左右跟着网红直播间跳操减肥,声响很大,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因此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晚上十点跳操行为。
◆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由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丙父去世以后,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甲、乙、丙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请说明理由。
8.(23-24高二下·安徽蚌埠皖北私立联考·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李和老伴育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老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的继承关系。
9.(23-24高二下·安徽蚌埠皖北私立联考·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校园安全的一大隐患。
材料一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初中生黎某,与同学方某因小事产生矛盾,便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抹黑方某和她的家人,并且公布方某的私人信息,实施“人肉”和网络暴力。
材料二 小学生张某今年10岁,是一名农村留守少年,父母几年前到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平时张某由奶奶照管。由于奶奶疏于管教,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万某花去医药费1768元。于是,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万某的父母将张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药费。
(1)结合材料一,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分析黎某的行为。
(2)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对材料二中的医疗费用问题作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0.(23-24高二下·湖南长铁一中、地质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男)与吴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二子二女。196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王某从A省返回J省工作生活,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独身,虽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离远,照顾不便,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王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王某的四个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11.(23-24高二下·湖南邵东创新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和李某为夫妻,二人婚后一直未有子女,但因喜欢孩子,就认了朋友家的小孩小华为干儿子。经过多年相处,王某、李某和小华的感情愈加深厚。王某、李某决定设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小华。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小华是否是法定继承人?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遗嘱是否合法?
12.(23-24高二下·陕西富平县蓝光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爷爷是一位九十高龄的老人,有一处四合院,老伴去世得早,几个子女也早已成家立业。多年来,张爷爷与孙子张小帅相伴相依,一起居住在张爷爷的四合院里,张爷爷想把四合院留给孙子张小帅继承,其他财产则由儿女们平均继承。2021年2月,张爷爷到公证处立下遗嘱并进行了公证,遗嘱中明确表明张爷爷去世后,这套四合院由张小帅继承,张小帅知晓后一直未作任何表示。2023年9月,张爷爷去世,此时张小帅正在留学,得知爷爷去世的他悲痛欲绝,连忙赶回来料理爷爷的丧事,然后又匆匆赶回去上课。2024年1月,张小帅回国,他拿出公证后的遗嘱,希望按照老人家的遗愿,继承爷爷留下的这套四合院,但遭到了张爷爷儿女的反对,并因此产生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齐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张小帅能否凭借遗嘱继承张爷爷留下的这套四合院,并说明理由。
13.(23-24高二下·河北唐山十县一中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春节期间,结合本市实际,T市决定在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小花和小美是该市某小学一年级的同学,除夕夜二人未经家长同意就约定到共同居住的小区广场燃放爆竹,该小区物业保安在现场但并未制止。燃放爆竹巨大的声响惊吓到了同小区赵某的宠物狗,宠物狗将小花和小美咬伤,幸亏路过的大学生及时救起才没有酿成更大的伤害。
T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节选)五、违反本通告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对此事件,有人认为:“两位同学受伤就是赵某家狗造成的,和别人没有关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14.(23-24高二下·福建宁德多校联考·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而人也应有尽孝之念,莫等到欲尽孝而亲不在,终留下人生遗憾。有人曾说:“不孝的人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人”。
自16岁父亲去世、家道中落后,鲁迅就开始分担家中生活重担,尽量为母亲分忧;终其一生,始终母亲极为孝敬恭顺。在北京工作时,鲁迅把母亲接到北京,让母亲每天能看到他,让老人家住最大的房间,自己则住在一个简陋的小房间里;在生活上,他尽量使母亲过得舒适、安乐一些,每天晚饭后都要到房间与她聊天;每天出去工作时,他会像小时候一样给母亲打招呼说:“阿娘,我出去哉!”回来时也一定会跟母亲说声:“阿娘,我回来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鲁迅是如何赡养母亲的。
15.(23-24高二下·黑龙江铁力第一中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到来之际,司法机关推送了一起案例,令人反思
王老太在婚前全额付款购买一套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文夫有有一双儿女,文夫去世后,因为生活压力加大,上初中的女儿就主动退学打工谋生,一家人的心思和钱财都用在儿子身上。儿子大学毕业后前往南方做生意,一直忙于生计很少回家,偶而给母亲寄些生活费和药费。整整32年,都是女儿在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年迈的母亲。后来老太太病情加重,儿子才回到家乡,见到母亲最后一面,当拿到母亲遗嘱的那一刻,儿于惊呆了,母亲立下遗嘱,把唯一的住房留给了女儿,剩下10万没有立下任何遗嘱。儿子很是因惑,同样是法定继承人,为什么房子没有我的份,于是诉至法院。
(1)结合材料,请从继承角度来说明,此案中王老太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2)常说,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此案给我们做儿女的启示。
要求:①主题鲜明,观点正确;②逻辑清嘶,表达准确;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150字左右。
16.(23-24高二下·黑龙江绥化绥棱县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月1日,“十年磨一剑”的一部行政法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其中专门强调了监护人的责任。“父母者,人之本也。”作为家长,更要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结合材料,运用“育小职责大”的知识,谈谈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17.(23-24高二下·广东深圳光明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杜某先系王某平的生母,独自居住在某村。2020年2月19日,杜某先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下肢骨折,因无人送其就医,某村民委员会将杜某先送至某县人民医院救治,出院后某村民委员会又将杜某先送至某老年公寓。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某村民委员会为杜某先垫付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41700元。某村民委员会认为其垫付的费用应由杜某先子女承担,但其子女拒绝支付。某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平支付其垫付的41700元费用。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某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上述案例中法院支持该村民委员会诉讼请求的合理之处。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3年4月28日,冯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一女冯某甲、冯某乙,冯某某、刘某系冯某的父母。2012年3月13日,冯某夫妻共同出资认缴某化妆品有限公司90%的股份。2019年6月22日,冯某通过《股份协议》将婚前认缴某药业有限公司的70%股份和收益归张某所有。该协议经鉴定和公证,合法有效。2021年12月26日,冯某因病去世。
在继承方面,冯某父母冯某某、刘某认为其应该继承冯某一半的财产,于是诉至法院。根据本案事实,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冯某通过《股份协议》将婚前认缴某药业有限公司的70%股份和收益归张某所有。冯某认缴的某化妆品有限公司45%的股份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由冯某妻子、子女和父母5人均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阐明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理由。
19.(23-24高二下·四川内江第二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教育及其支持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2022年1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1)结合材料,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
(2)试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写出两个反映正确家庭教育观念的句子。
20.(23-24高二下·浙江浙东北(ZDB)联盟·期中)甲和乙有两个女儿。2020年二老生了一场大病,于是和两个女儿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内容:父母二人在生活和治疗期间,均由两个女儿照顾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两位老人将名下的房产遗赠给两个女儿,二人均分;若两个女儿不赡养父母,则其不得接收此次遗赠。小女儿一家一直与甲、乙同住,并悉心照顾父母,大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但基本不探望。2023年,甲、乙二人在无旁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他们的房产留给小女儿。直到甲去世后,大女儿才得知此事,便与小女儿及乙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对甲的房产会如何分割?
21.(23-24高二下·四川凉山州西昌·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同学收集到如下案例:
王先生有两儿一女,老伴早年去世,王先生退休后就一直跟小儿子一起生活,2016年的时候王先生写了一份遗嘱决定将属于自己的财产在去世后都由小儿子继承,后因各种原因小儿媳妇经常给王先生脸色看,小儿子也对王先生不管不问,2017年底,王先生由女儿接回其家中照顾,王先生感觉女儿对他照顾尤为细心,便在2018年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内容是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子由大儿子继承。
2023年初王先生病重住院女儿全心照顾,可是大儿子很少去探望,小儿子干脆不管王先生死活。在弥留之际,他当着三位护士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将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子都留给自己女儿继承,王先生去世后,儿女在继承财产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而经过法院查明审理,王先生订立的三份遗嘱都有效,兄妹两人也对这三份遗嘱均认可其真实性。
同学们就王先生的财产分配有不同的看法。
小张:王先生的遗产应该由小儿子继承,因为这是第一份遗嘱。
小赵:王先生的遗产应该由女儿继承,因为她一直在照顾王先生。
小刘:王先生的大儿子应该继承房子,女儿应该继承存款,因为这份遗嘱进行了公正。
小何:王先生的女儿不该继承遗产,因为这只是口头遗嘱。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也表达你的观点,并阐述理由。
22.(23-24高二下·甘肃兰州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一名13岁初中男孩遭同学杀害,其遗体在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案发后,警方确认3名犯罪嫌疑人均不满14周岁,都是被害人的同班同学。4月8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校园欺凌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的形式大致可分为行为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四种。恃强凌弱、索要钱财、拳打脚踢、拉扯头发、扒衣服等行为是“行为欺凌”;歧视、讥讽、评论他人的体貌、起侮辱性外号、嘲笑、谩骂他人等行为是“语言欺凌”;拉帮结派、孤立、排挤他人等行为是“社交欺凌”;借助网络传播他人谣言、人肉搜索、传播他人隐私、丑照等行为是“网络欺凌”。
(1)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欺凌者的行为可能侵犯了被欺凌者的哪些权利,并论证欺凌者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应该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2)结合材料,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知识,谈谈校园欺凌案件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有什么启示?
23.(23-24高二下·湖南雅礼教育集团·期中) 据《澎湃新闻》2024年4月6日《老人生前留遗嘱把所有遗产给女儿,11岁孙女起诉要求分割》的报道称:余老伯生前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在余老伯去世后,孙女小余将姑姑、叔叔等人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遗产,理由是爷爷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4年3月,余老伯亡故。葬礼上,其女儿出示了父亲的遗嘱。原来,余老伯曾于2018年1月立下自书遗嘱,写明:“本人已年老体衰,在世的时间不会太长了,一个儿子已走在我前头,现在老年生活主要由女儿照顾,因此决定将我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女儿继承。”该遗嘱由余老伯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并由主治医生在场作证。其老伴王阿婆也认可遗嘱的真实性。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自己的女儿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大儿媳认为,小余年仅11岁,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劳动能力,符合该条法律规定,而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应当无效。于是,由小余将姑姑等人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假如你是法官,对小余的财产诉求,你认为该如何分割。
24.(23-24高二下·安徽宿州、示范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王因结婚购买婚房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5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王因身体不好需要住院治疗,要求小王还款并支付医疗费。小王以父母有义务帮助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和支付医疗费,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王生病期间和年老后的生活。对此,老王非常伤心难过,不知该如何是好。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用法理帮老王说服小王。
25.(23-24高二下·浙江钱塘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90岁高龄的张爷爷,老伴去世的早,五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多年来与孙子张小帅一起居住在北京的四合院里,祖孙俩相伴相依,感情很深。2021年,张爷爷到公证处立下遗嘱:自己名下的一套四合院,由孙子张小帅继承。张爷爷还有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以及借给老友赵某的35万元。不久张爷爷过世。一年后,张小帅在四合院内养了很多鸽子,到处乱飞的鸽子和鸽粪给邻居老王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张小帅认为在家里养鸽子是自己的权利,老王无权干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张小帅和张爷爷的儿子们分别以什么方式获得遗产?指出遗产分别对应的财产权类型。
(2)你认同张小帅的说法吗?请说明理由。
26.(23-24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普高联谊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谁来赡养“空巢”老人
【基本案情】杜某先系王某平的生母,独自居住在某村。2020年2月19日,杜某先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下肢骨折,因无人送其就医,某村民委员会将杜某先送至某县人民医院救治,出院后某村民委员会又将杜某先送至某老年公寓。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某村民委员会为杜某先垫付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41700元。某村民委员会认为其垫付的费用应由杜某先子女承担。但其子女拒绝支付。某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平支付其垫付的41700元费用。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某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上述案例中法院支持该村民委员会诉讼请求的合理之处。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此案例对现实生活中“空巢”老人赡养方面的教育价值。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00字左右。
27.(23-24高二下·四川成都蓉城名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孝”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包括家庭伦理和国家政治伦理两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宁、促进人际关系和代际关系的和谐有积极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更加尊重个人独立人格、更趋向于事业认同,家庭本位让位于个人本位,使得“孝”的意识慢慢淡化,甚至出现“弃老”“虐老”等现象。面对这种“孝道式微”,人们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百善孝为先,应当尊古训,常伴父母左右,照顾他们。
有人认为,年轻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必须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付出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势必影响其学业和事业,尽孝方式不应苛求。
有人认为,应当为孝道立法,通过法律手段对“不孝”加以防范和惩罚。
有人认为,不能“法律万能”,“孝”属于道德伦理的范畴,需要从亲情、习惯、风俗、舆论等角度加以培养与约束,不适合运用刚性的法律进行强制规范。
(1)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上述观点的认识。
(2)为更好宣扬“孝”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请你为宣扬“孝”文化拟定两条宣传标语。
28.(23-24高二下·山东淄博高青县第一中学·期中)中学生明明在父母授意下用99元买了3张动物园的票。周末,一家人前往动物园游玩,在观赏美洲狮时,明明不听动物园工作人员的劝阻,无视铁丝网上禁止投喂的标语,通过网上孔洞将生肉投喂圈养的美洲狮。投喂时右手食指不慎被咬伤。经医院诊断,明明右手食指中节骨折,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后司法鉴定意见评定其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明明父母将动物园告上法庭,认为动物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0万余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明明与动物园之间是否形成有效的合同,并说明理由。
(2)指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明明父母全部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29.(23-24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案件详情】
周家一共三兄妹,周大哥、周二哥及周某,在2018年到2023年间,周二哥、周大哥及妻子李某相继去世,周大哥与妻子李某未生育子女。周大哥生前在银行存有2万元的定期存款,2023年的一天,周某手持一张定期存折去银行取款,银行却拒绝支付该笔存款。原来,周某并非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周二哥虽已经先于周大哥死亡,但周二哥育有三个子女。根据法律规定,这三个子女可以代为继承该笔存款,虽然这三人出具了书面声明,表示自愿放弃该笔存款继承权。但在继承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之下,银行坚持要求需具备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支取该笔存款。周某遂一纸诉状,将银行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某银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某支付周大哥生前在被告银行存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官说法】……
假如你是本案的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作出上述判决结果的理由。
3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有三个子女,长子李甲、次子李乙、女儿李丁。今年以来,丧偶多年的李某重病不起,自觉寿命不长。某日,李某将老友吴某和二儿子李乙叫来立遗嘱,由李某口述,内容为将其一套房屋由李乙继承。李乙写好后将这份遗嘱打印出来,经李某确认内容无误后,在场三人均在遗嘱上逐页签字、注明日期并按下了手印。之后不久李某去世。由于不是父亲亲笔写的遗嘱,女儿李丁不承认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提出这套房屋以及父亲名下的其他财产应由三名子女平分。大儿子李甲则拿出一份没有签名和日期的手写遗嘱,遗嘱写明,在李某丧偶后,多年来都是和李甲共同生活、由李甲照顾,因此指定李甲一人继承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李甲要求按手写遗嘱的内容由自己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给出李某遗产合理的继承方案并说明理由。
31.(23-24高二下·山西汾阳中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4月,家住南京的李女士(化姓)去世,留下位于广州路上的一处房屋及存款等遗产。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家人发现李女士生前在不同时间段内订立了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内容也相互冲突。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女士的父母早已过世,家中仅有一个弟弟、一个长期定居国外的妹妹和一个养女,但养女早就离开家庭,30多年来不曾与李女士有过联系,也从未尽过赡养义务。反倒是侄女小晴(化名)自小就和李女士亲近,与李女士一起生活并照料其日常起居,直至李女士去世。2018年,80岁的李女士自书并公证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一切财产归妹妹所有,养女无权接受任何遗产。2021年4月4日,因为侄女小晴的精心照料,李女士重新打印了遗嘱,决定将名下的房屋赠给侄女小晴,遗嘱的签名处,李女士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见证人两个邻居刘某及耿某也签了名,并标注了年、月、日。3日后,李女士又在多位银行工作人员的在场见证下,口头表示名下的外币存款归其侄女小晴所有。当天下午,李女士去世。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判决理由。
32.(23-24高二下·浙江北斗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一天,王某在球场打球时踩到小李长期喂养的狗,被狗咬伤。小李见狗被踩就捡起树棍殴打王某,致使王某伤情加重(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于是王某将小李告上法院。小李辨称“是你自己不好,不慎踩到狗才被咬伤,与我无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小李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2)假如小李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指出小李的父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33.(23-24高二下·山东聊城·期中)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已有30余年,婚后有一儿一女,分别是长子甲和次女乙。2020年长子甲和小红结婚后育有一子小甲。次女乙也,嫁到了外地。2021年,他们家的旧房赶上拆迁,置换到4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另外补助了8万元的现金。房子都登记在户主王某的名下。2022年6月,长子甲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儿媳小红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的生活。2023年8月,丈夫王某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一下本案中财产该如何合理分配?
34.(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区·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是一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律师提示设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是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开始的。该制度能够保障老年人在没有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时,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协议选定自己中意的监护人,体现老年人自己选定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以实现老年人突然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回放上海85 岁老太周某是国内首例成年监护制度受益者。周老太晚年意识逐渐糊涂,她在自己清醒的时候,和孙女张某签署了意定监护的法律文件,选定孙女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假如有朝一日昏迷、糊涂、失去意识,她不能把自己交到小儿子手里,因为小儿子脾气秉性不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
35.(23-24高二下·河北邢台五岳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月22日,8周岁的小星拿到了奶奶孙某的手机并下载了某游戏软件,在玩游戏过程中小星多次点击充值处,孙某的手机绑定了社保卡,而该游戏的充值服务无需人脸识别或输入密码,只需依照要求发送验证码就能从社保卡中支付充值款。小星使用孙某的手机为游戏充值共计18次,累计充值花费2.9万余元。2023年3月初,孙某发现自己社保卡中的钱款不翼而飞,并前往银行查询钱款去向,经过银行查询,发现所有钱款都流向了某游戏公司。3月12日,孙某前往派出所报警,经民警调查核实,系小星在玩游戏时点击充值处造成的。孙某及其家人向该游戏公司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并要求全额退款,但遭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该游戏公司答辩称:“充值的金额已全部被消费,造成了游戏公司的损失(经查属实),不同意退款”。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应该如何判决此案。
(2)未成年人容易沉迷于网络游戏。近年来,未成年人因巨额游戏充值引发的纠纷增多。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就减少未成年人因巨额游戏充值引发的纠纷提出三条合理化建议。
36.(23-24高二下·广西靖西靖西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曲某未婚无子女,2020年曲某与远房侄子曲A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曲A照料曲某日常生活,并且每月给付100元生活费,曲某去世后,曲A主持发丧,承担全部丧葬费用,曲某名下一处房产在曲某去世后归曲A所有。协议签订后,曲A搬进曲某房屋中照料曲某与其一起生活,并预先支付了一年的生活费1200元。此后三年曲A一直与曲某共同生活,并按时给付生活费。2023年曲某去世,曲A为曲某办理全部丧葬事宜。曲某去世一个月后,曲某的弟弟曲B、妹妹曲C主张,因父母早逝,曲某又未婚无子女,所以曲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二人作为曲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曲某的房屋。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中的曲B和曲C是否可以继承曲某的财产,并阐明理由。
(2)本案中,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以房养老的新型模式。请你以“以房赠送来换得扶助、长寿与善终”为主题写三点经验总结。
37.(23-24高二下·山西部分名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继承人王某某与陆某某系夫妻,有一女王某,高某系王某之女。王某某的父母和陆某某均早于王某某死亡。2001年8月15日,A房屋登记为王某某、高某共同共有。2009年4月7日王某某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遗嘱内容明确指出,A房屋所有权中属于王某某的份额归一直照顾他的外甥女周某某一人所有。周某某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之后,周某某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王某某于2020年1月19日死亡。周某某于2020年2月12日即向王某、高某以及其他亲属出示遗嘱公证书,要求继承房产份额。经持续多次协商沟通无果,故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A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王某某所有的份额归周某某所有。被告王某、高某辩称:不同意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备注】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分析法院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38.(23-24高二下·河南洛阳·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2.(23-24高二下·河南洛阳·期中)确认N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2.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N居委会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你认为法院会支持N居委会的诉讼请求吗?并说明理由。
39.(23-24高二下·湖北黄冈黄梅县育才高级中学·期中)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校园安全的一大隐患。
小学生张某今年10岁,是一名农村留守少年,父母几年前到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平时张某由奶奶照管。由于奶奶疏于管教,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万某花去医药费1768元。于是,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万某的父母将张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药费。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对医疗费用问题作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40.(23-24高二下·湖北孝感重点高中教科研协作体·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凌大爷、凌二爷(凌先生之父)和凌老太系姐弟关系。凌大爷自幼智力残疾,经鉴定智力仅相当于8岁儿童,在其父母去世后,由凌二爷接至家中照顾12年之久。凌二爷去世后,2018年2月凌老太向法院申请宣告凌大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当年5月法院判决后,凌老太作为监护人随即将凌大爷接走送至养老院,并与凌大爷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凌大爷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凌老太。合同签订当日,房屋就被过户至凌老太名下。2022年凌大爷去世后,其侄子凌先生才知道房屋赠与和过户事宜,认为凌老太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凌老太诉至法庭。
相关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结合材料,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的知识,分析凌老太与凌大爷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处理这起财产纠纷,并说明理由。
41.(23-24高二下·河南杞县新世纪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牛是某校高二年级学生,2023年12月31日在学校组织的元旦晚会演出候场时,他的大提琴因同班同学小李和小张(二人均为16岁)在打闹玩耍时碰倒摔坏。后小牛父母修理大提琴共花费人民币一万余元,小牛向小李和小张提出索赔诉求,协商未果。小牛父母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例中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及相应责任,并说明理由。
42.(23-24高二下·山西长治·期中)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民法典》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明确纳入法律条款。
2024年春节期间,中学生小王在父母陪同下用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一台电脑,父母与小王协商,共同制定了“眼睛与屏幕距离30厘米以上、每次使用不超过45分钟、每天游戏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等家庭成员共同遵守的电子设备使用规则。小王在父母的支持下,利用电脑学习了自己感兴趣的AI技术等课程,也养成了良好的电子设备使用习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案例中民事主体的权利及《民法典》重视家庭建设的意义。
43.(23-24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使用互联网。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互联网在拓展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亟待通过立法加以制度性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2023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1)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请简要分析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及法律依据。
(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除了家庭,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协同社会各方面形成“共治合力”。结合材料,请以“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共治空间”为主题撰写一篇短评。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50字左右。
44.(23-24高二下·内蒙古名校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单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已生病去世,女儿嫁到外地,与单某基本不联系。单某生前与儿媳及孙子、孙女共同生活。单某在经公证的自书遗嘱上表示:“自住的501号房产由儿媳和孙子、孙女继承,5万元现金由女儿继承。这是我的真实意愿表达。”单某还拥有价值3400万元的股票没有写入遗嘱。也没有交代怎么处理。儿媳以单某的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多年来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为由,认为单某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单某的女儿以儿媳是外人为由,认为儿媳没有继承权,房产及现金应由自己和单某的孙子、孙女继承。
(1)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简要分析材料中体现了哪些继承方式。
(2)结合材料,简要说明尽到赡养义务的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意义。
45.(23-24高二下·新疆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鸿德实验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老益是个企业家,年轻的时候一场车祸,妻子孩子都丧命黄泉,而老益的父亲早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悲痛之余老益开始做生意,在商场里闯荡几十年后做出了一番事业,但是因为患有癌症不幸撒手人寰,因为死前老益没有立遗嘱,和老益感情很好的大哥站出来,召集两个弟弟和老母亲商量把老益财产分四份,他们几个继承人一人一份。
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老益的大哥做法合法吗?
46.(23-24高二下·河南南阳·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哥和张弟均为某县甲村村民。2021年10月,张哥和张弟在同村长辈的见证下签订赡养协议,约定张哥照顾父亲,张弟照顾母亲,均负责为其养老送终,且哥弟俩每月支付父母各300元。2022年2月张父过世后,张弟找张哥协商轮流照看母亲,张哥以“根据协议,我的赡养义务已经完成,母亲归你赡养”为由拒绝,也不再支付母亲赡养费。2023年3月,张母将张哥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022年2月以来的赡养费共计3900元。法院最后判决张哥一次性向张母支付赡养费3900元,并自2023年3月起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至母亲终老。一审判决后,张哥表示服从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价张哥“根据协议,我的赡养义务已经完成,母亲归你赡养”的说法。
47.(23-24高二下·湖北鄂东南级示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联盟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故意推人入坑、用脚绊倒他人、用手捂人眼睛,现实中,熊孩子的“恶作剧”不乏其例。广州市某校虽一再通过各种方式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却依然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案情回顾】
思思与小杰(12周岁)系就读于该中学初一年级的同班同学。2023年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起身离开,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后倒地不起。事故发生后,摔倒的思思第一时间被同学和值班巡逻的老师送去了学校医务室并通知了家长。之后数日内,思思前往多家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先后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
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审判结果】
审理法院最终依法判定学校无责,小杰父母向思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
根据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述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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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5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精选高频考题47题·非选择题
1.(23-24高二下·河南郑州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周某与林某系夫妻,育有儿子周某甲和女儿周某乙,一家人生活在周某父母去世时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中,存款90万元。周某对周某乙宠爱有加,在好友于某和周某乙2人的见证下曾立下代书遗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周某乙。周某素来爱买彩票,没想到是,周某真的中了奖,税后到手300万元。次日,周某突发心脏病去世。周某甲和周某乙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诉至法院。周某乙主张按代书遗嘱继承其父所有财产,周某甲主张自己、林某和周某乙均分房屋、存款90万元和中奖所得30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甲和周某乙的主张?请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不会支持周某乙的主张。代书遗嘱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周某的代书遗嘱虽然有两人作证,但周某乙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周某乙不能按遗嘱取得其父所有财产。
法院不会完全支持周某甲的主张。
①由于代书遗嘱无效,本案适用法定继承。
②本案中林某、周某甲、周某乙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④但是继承开始时需要先进行析产,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周某婚后存款90万元,中奖所得300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本案中,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系个人合法财产,应由林某、周某甲、周某乙进行均分。
【来源】河南省郑州市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周某甲和周某乙的主张并说明理由。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周某在好友于某和周某乙2人的见证下曾立下代书遗嘱,去世后将所有财产留给周某乙→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 年、月、日。本案中周某乙不能作为见证人。因此,周某的代书遗嘱无效,周某乙不能按遗嘱取得其父所有财产。
关键词②:周某与林某系夫妻,一家人生活在周某父母去世时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中,存款90万元。周某真的中了奖,税后到手30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本案中周某婚后存款90万元,中奖所得300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因此个人合法遗产为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
关键词③:个人合法遗产为周某父母通过遗嘱明确赠与其个人的房屋、婚后存款45万元、中奖所得15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本案中林某、周某甲、周某乙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均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23-24高二下·贵州学校卓越联盟发展计划项目·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近日,家住徐州市某小区的梁某夫妻因不满物业公司对小区垃圾站的设置,直接将垃圾丢放在单元门口原有垃圾桶的空地上。同小区业主李某看到后劝阻未果,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李某之子李某华得知后,在该楼栋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老人发现该单元邻居在单元门口乱扔垃圾,上前劝阻未果,邻居态度变横辱骂老人,并丢弃垃圾后回家”的文字内容,梁某夫妻因此与李某华在微信群内发生争执。后梁某夫妻以李某华侵害名誉权诉至法院,要求其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
材料二甲乙夫妇二人育有一个女儿玲玲。玲玲6岁那年,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获得赔偿款80万元。甲在弥留之际,当着医院急救中心5名医护人员的面留下了一句话:“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继承开始时,玲玲的爷爷奶奶怕儿媳带着孙女玲玲改嫁,到时候人财两空,对儿子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玲玲的爷爷奶奶将儿媳乙告上法庭,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甲的遗产。法庭查明:甲乙婚后购买7万房产一套、家用轿车一辆、存款60万元;参与抢救的5名医护小组成员中有一人是甲的高中同学;玲玲的爷爷奶奶只有甲一个儿子,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在庭审中玲玲的爷爷奶奶要求玲玲归自己抚养,解除玲玲妈妈的监护权,理由是乙日后一定会带着玲玲改嫁,对玲玲的成长不利。
(1)结合材料,根据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析法院是否应支持梁某夫妻的主张。
(2)甲在弥留之际的“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这句话是否有效?你的理由是?
【答案】(1)法院不应支持梁某夫妻的主张。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③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李某华在微信群发布的内容,没有故意扭曲客观事实,也没有贬损梁某夫妻人格、破坏名誉的主观故意,没有造成梁某夫妻社会评价显著降低。因此,未侵犯梁某夫妻的名誉权。
(2)单就遗嘱本身而言,甲在弥留之际的“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这句话是有效的。原因是这句话虽然属于口头遗嘱,但根据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的法律规定,现场抢救的5名医护人员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且人数在两人以上,因此说明甲的遗嘱有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必须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必要的份额,本案中玲玲的爷爷奶奶年老体弱,又没有生活来源,甲立遗嘱时没有考虑父母的实际情况,违反了这一规定,因此应先按法定继承保留玲玲的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后按口头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来源】贵州省学校卓越联盟发展计划项目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邻居关系侵权、遗产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权利保障于法有据、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梁某夫妻因不满物业公司对小区垃圾站的设置,直接将垃圾丢放在单元门口原有垃圾桶的空地上。同小区业主李某看到后劝阻未果,双方因此发生口角。李某之子李某华得知后,在该楼栋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老人发现该单元邻居在单元门口乱扔垃圾,上前劝阻未果,邻居态度变横辱骂老人,并丢弃垃圾后回家”的文字内容。→联系教材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说明李某华未侵犯梁某夫妻的名誉权,法院不应支持梁某夫妻的主张。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在弥留之际,当着医院急救中心5名医护人员的面留下了一句话:“我的全部财产归女儿玲玲”。→可调用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说明甲的遗嘱有效。
关键词②:玲玲的爷爷奶奶只有甲一个儿子,年老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可调用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说明本案中玲玲的爷爷奶奶年老体弱,又没有生活来源,甲立遗嘱时没有考虑父母的实际情况,违反了这一规定,因此应先按法定继承保留玲玲的爷爷奶奶的遗产份额,后按口头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23-24高二下·河南郑州新郑双语高级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社区是我国经济社会的“神经末梢”。在这个小单元里,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事关每家每户、每位公民的幸福生活。
案例一 刘某某(原告)由于不堪楼上邻居郭某(被告)家空调外机噪声困扰,且郭某对于空调维修要求一再推诿,刘某某将郭某告上法庭,要求郭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因其空调外机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声,杜绝噪声扰民,公开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刘某某家人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5000元。刘某某称,郭某家空调外机一直不正常运转,产生巨大噪声犹如拖拉机发动声音,尤其夜间严重干扰其家人的居住和休息。经其本人、小区物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多方多次电话沟通、上门沟通调解均无果。长达一个多月的噪声影响,导致其小孩、老人睡眠质量下降,老人还去医院看过,因此事也产生了交通、误工费等费用。由于被告的不处理,刘某某称没办法甚至还去外地休养过一段时间。
案例二 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系三兄弟。刘某甲、刘某乙均有一子,刘某丙终身未娶且无子女。2023年3月,刘某丙确诊身患癌症,便与两个哥哥、两个侄子商议,最终确定由刘某甲的儿子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在刘某甲和刘某乙的见证下,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双方签字画押。此后刘小某一直照顾刘某丙直至去世,并为其妥善办理了丧葬事宜。可在继承刘某丙的遗产时,刘某乙却与侄子刘小某产生了冲突。刘某乙认为,刘某丙无儿无女,他是其亲哥,是刘某丙的法定继承人,应该享有继承权。刘小某则认为,他和刘某丙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其名下财产应由他一人继承。叔侄争执不下,遂诉至法院。
结合上述两例案例,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请说明理由。
【答案】①相邻关系是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郭某因自家空调外机运行时产生噪声致使刘某某生活严重受扰,刘某某据此提起排除妨碍之诉,于法有据。郭某侵犯了刘某某的合法权益,并由此带来相关经济损失,郭某应承担侵权责任,要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②刘某丙与刘小某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有双方签字画押,刘某甲和刘某乙在现场见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刘小某负责刘某丙的治病就医、生养死葬,已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因此,按照约定,遗产应归刘小某所有,刘某乙无权继承。
【来源】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双语高级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相邻侵权纠纷案例与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相邻权、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运用相邻权、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来分析法院的判决。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刘某某(原告)由于不堪楼上邻居郭某(被告)家空调外机噪声困扰,且郭某对于空调维修要求一再推诿,刘某某将郭某告上法庭→可联系处理相邻权的原则;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有效信息②:刘某丙确诊身患癌症,便与两个哥哥、两个侄子商议,最终确定由刘某甲的儿子刘小某对其进行赡养,在其去世后,名下所有财产归刘小某所有。在刘某甲和刘某乙的见证下,刘某丙与刘小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可联系《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23-24高二下·福建泉州科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女士与赵先生结婚后生育一女赵小某。七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两人协议离婚,并约定赵小某由王女士抚养,由赵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
离婚一年后,赵先生并未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其女儿赵小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赵先生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按月向其婚生女儿赵小某支付抚养费。
法院判决生效七年后,赵小某升入了初中,学业加重的同时,其生活费用的负担亦日益加大,赵先生之前给付的抚养费标准已无法满足赵小某的实际成长需求,故赵小某再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赵先生增加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法院经过审理后,在赵先生的能力范围内判决赵小某的抚养费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了500元。
相关材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民法典(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离婚后,赵先生并未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未尽到抚养义务。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义务。孩子的成长和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赵先生之前给付的抚养费标准已无法满足赵小某的实际成长需求,因此,法院判决增加抚养费,保障其实际成长或生活需要。
【来源】福建省泉州科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赵先生未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诉讼案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离婚一年后,赵先生并未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其女儿赵小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赵先生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按月向其婚生女儿赵小某支付抚养费→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典(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关键词②:法院经过审理后,在赵先生的能力范围内判决赵小某的抚养费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了500元→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5.(23-24高二下·四川什邡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有三个子女,长子李甲、次子李乙、女儿李丁。今年以来,丧偶多年的李某重病不起,自觉寿命不长。某日,李某将老友吴某和二儿子李乙叫来立遗嘱,由李某口述,内容为将其一套房屋由李乙继承。李乙写好后将这份遗嘱打印出来,经李某确认内容无误后,在场三人均在遗嘱上逐页签字、注明日期并按下了手印。之后不久李某去世。由于不是父亲亲笔写的遗嘱,女儿李丁不承认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提出这套房屋以及父亲名下的其他财产应由三名子女平分。大儿子李甲则拿出一份没有签名和日期的手写遗嘱,遗嘱写明,在李某丧偶后,多年来都是和李甲共同生活、由李甲照顾,因此指定李甲一人继承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李甲要求按手写遗嘱的内容由自己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
(1)李甲与李乙给出的遗嘱有效吗?为什么?
(2)给出李某遗产合理的继承方案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日期,李甲提供的李某的自书遗嘱不符合上述要求,是无效的,因此李甲要求由自己继承全部遗产的主张不成立。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乙是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李某持有的遗嘱无效。
(2)由于李甲、李乙提供的遗嘱都是无效的,因此李某的遗产应采取法定继承;李某配偶已去世,如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特定情况,则应按李丁的主张由三名子女平分全部遗产;但如能证明李甲在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
【来源】四川省什邡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大儿子李甲则拿出一份没有签名和日期的手写遗嘱→可联系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日期,说明李甲提供的李某的自书遗嘱不符合上述要求,是无效的。
关键词②:李某将老友吴某和二儿子李乙叫来立遗嘱,由李某口述,内容为将其一套房屋由李乙继承→可联系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说明李某持有的遗嘱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遗产分配方式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大儿子李甲则拿出一份没有签名和日期的手写遗嘱;李某将老友吴某和二儿子李乙叫来立遗嘱,由李某口述,内容为将其一套房屋由李乙继承→可联系教材知识遗产分配方式、法定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6.(23-24高二下·山东名校考试联盟·期中)年过四十的刘某系独生子,一直未婚未育,其父母老李、老刘分别于2013年、2015年去世,老李、老刘的父母亦早已过世。刘某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屋,平时由刘某独自居住。2022年2月,刘某突发疾病在家中晕倒,被其表姐小梅、表弟小波发现后,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在刘某住院期间,小梅、小波为刘某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2022年3月,刘某因病情恶化去世。刘某去世后,小梅、小波共同为刘某处理了丧葬事宜。
资料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小梅、小波认为,因刘某没有法定继承人,且未留有遗嘱,二人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有权分得遗产,遂起诉刘某遗产的指定管理人冮北区民政局,请求法院判令其继承刘某的遗产,即刘某生前居住的房屋。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二人诉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会支持。本案中,刘某无法定继承人。根据本案的相关证据,可以认定小梅、小波作为刘某的表姐、表弟,对刘某履行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分得适当遗产。小梅、小波虽对刘某并无法定扶养义务,但二人基于亲情观念,主动负责刘某的生养死葬,弘扬了帮扶困弱、互相扶助、团结友爱的正能量,符合中华民族所倡导的传统美德和良好家风,应当得到肯定,更值得弘扬。
【来源】山东省名校考试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民法弘扬传统美德、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二人诉求并说明理由,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民法弘扬传统美德、薪火相传有继承等有关知识,首先明确法院会支持二人诉求,然后结合案例进行具体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年过四十的刘某系独生子,一直未婚未育,其父母老李、老刘分别于2013年、2015年去世,老李、老刘的父母亦早已过世→可联系法定继承的范围及顺序。以此说明刘某无法定继承人。
关键词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被其表姐小梅、表弟小波发现后,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在刘某住院期间,小梅、小波为刘某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刘某去世后,小梅、小波共同为刘某处理了丧葬事宜→可联系小梅、小波作为刘某的表姐、表弟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分得适当遗产;小梅、小波的行为符合中华民族所倡导的传统美德和良好家风,应当得到肯定,更值得弘扬。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7.(23-24高二下·江苏宿迁·期中)以案说法,以法说理,有助于增强法治意识。
◆7岁的小军偷偷用妈妈的手机注册了某游戏直播平台,并多次向直播平台转账充值购买虚拟币,“打赏”平台主播。小军的行为被其母亲甲发现,甲要求平台返还钱款。
◆乙与李某为上下层邻居关系,乙住在李某楼下。李某每天晚上十点左右跟着网红直播间跳操减肥,声响很大,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因此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晚上十点跳操行为。
◆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由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丙父去世以后,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甲、乙、丙三人的主张能否得到法律支持?请说明理由。
【答案】①①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甲的儿子7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购买行为需要得到其父母的追认,如果父母不追认,平台应该返还。
②乙的主张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邻居的行为侵害了乙的相邻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停止侵权。
③丙的主张不能得到法律支持,因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丙的父亲最后遗嘱是其中一套房产改为丙的妹妹继承,所以丙不能继承其父亲的全部财产。
【来源】江苏省宿迁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打赏”平台主播纠纷、邻里纠纷、遗嘱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7岁的小军偷偷用妈妈的手机注册了某游戏直播平台,并多次向直播平台转账充值购买虚拟币,“打赏”平台主播。小军的行为被其母亲甲发现,甲要求平台返还钱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本案中,甲的主张能得到支持,因为甲的儿子7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购买行为需要得到其父母的追认,如果父母不追认,平台应该返还。
关键词②:乙与李某为上下层邻居关系,乙住在李某楼下。李某每天晚上十点左右跟着网红直播间跳操减肥,声响很大,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因此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晚上十点跳操行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邻居的行为侵害了乙的相邻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停止侵权。
关键词③: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由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丙父去世以后,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丙的父亲最后遗嘱是其中一套房产改为丙的妹妹继承,所以丙不能继承其父亲的全部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8.(23-24高二下·安徽蚌埠皖北私立联考·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李和老伴育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老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中的继承关系。
【答案】(1)从法定继承角度:①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之间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其中,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大儿子和小儿子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大儿子没有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法律规定,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小儿子可以得到适当照顾。②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所以,二儿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老李的遗产。
(2)从遗嘱继承角度: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遗嘱确定遗产的分配,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如果老李的遗嘱有效,则应该按遗嘱继承,二儿媳可以继承老李的所有财产。
【来源】安徽省蚌埠市皖北私立联考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问题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本案中的继承关系,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老李和老伴育有三个儿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大儿子和小儿子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关键词②: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大儿子曾因与老李发生争吵闹上法庭,此后多年没有联系,大儿子没有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小儿子患有残疾至今未婚,每月的残疾人补助金不足以保障其正常生活医疗支出,小儿子可以得到适当照顾。
关键词③:老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李老两口由二儿子家照顾,多年前二儿子病故,老两口一直与二儿媳共同生活,直至老李去世,所以,二儿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老李的遗产。
关键词④: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本案中,老李去世前立下书面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二儿媳,如果老李的遗嘱有效,则应该按遗嘱继承,二儿媳可以继承老李的所有财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9.(23-24高二下·安徽蚌埠皖北私立联考·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校园安全的一大隐患。
材料一 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学生之间,一方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初中生黎某,与同学方某因小事产生矛盾,便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抹黑方某和她的家人,并且公布方某的私人信息,实施“人肉”和网络暴力。
材料二 小学生张某今年10岁,是一名农村留守少年,父母几年前到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平时张某由奶奶照管。由于奶奶疏于管教,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万某花去医药费1768元。于是,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万某的父母将张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药费。
(1)结合材料一,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分析黎某的行为。
(2)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对材料二中的医疗费用问题作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黎某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抹黑方某和她的家人,影响了方某的品德、声望、信誉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损害方某名誉。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黎某在网上公布方某的私人信息并煽动“人肉”和网络暴力,是典型的侵害他人个人信息行为。③黎某应该停止侵害方某人身权利行为,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未成年人张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依法判决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的全部医药费。理由:①《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代其承担民事责任,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万某1768元的赔偿责任。
【来源】安徽省蚌埠市皖北私立联考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校园欺凌案例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解析三大诉讼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分析黎某的行为,可结合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黎某在网上散布虚假消息抹黑方某和她的家人→可联系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关键词②:黎某在网上公布方某的私人信息并煽动“人肉”和网络暴力→可联系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关键词③:黎某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个人信息,损害了方某的名誉权→可联系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本案中,黎某应该停止侵害方某人身权利行为,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要求材料二中的医疗费用问题作判决,可结合解析三大诉讼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可联系身体权和健康权。本案中,未成年人张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依法判决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的全部医药费。
关键词②: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可联系侵害人身权利的责任承担方式。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关键词③: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可联系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代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0.(23-24高二下·湖南长铁一中、地质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男)与吴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共生育二子二女。1961年,双方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王某从A省返回J省工作生活,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载明由于历史等原因,王某一直独身,虽有兄弟姐妹,但由于工作忙、距离远,照顾不便,由居委会按“五保户”待遇负责王某的日常生活、养老至寿终,王某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王某的四个子女在得知王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外地赶回要求继承遗产,与居委会产生争议。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说明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王某的财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处置。
②王某在其弟弟妹妹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合法的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居委会按照协议承担了对王某生养死葬的义务,有享有王某遗赠的权利。
④王某四个子女从来探望、赡养过王某,不应继承王某遗产。
【来源】湖南省长铁一中、地质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赠扶养协议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为“说明王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包括两个小问题,第一小问是王某的遗产如何处理,第二小问承接第一小问,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提供的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四个子女从未探望、赡养过王某。2003年,在王某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王某与居委会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签订后,居委会一直安排专人照顾王某起居和就医陪护、直到王某94岁去世,并为其操办了丧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遗赠抚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本案中,王某的财产应当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由居委会处置。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等相结合。
11.(23-24高二下·湖南邵东创新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和李某为夫妻,二人婚后一直未有子女,但因喜欢孩子,就认了朋友家的小孩小华为干儿子。经过多年相处,王某、李某和小华的感情愈加深厚。王某、李某决定设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小华。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小华是否是法定继承人?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该遗嘱是否合法?
【答案】(1)小华不是法定继承人。小华是王某和李某夫妻认的干儿子,而只有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才称为法定继承。
(2)合法。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小华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基于遗赠关系取得遗产。
【来源】湖南省邵东市创新高级中学有限公司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小华是否是法定继承人的依据。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王某和李某为夫妻,二人婚后一直未有子女,但因喜欢孩子,就认了朋友家的小孩小华为干儿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小华是王某和李某夫妻认的干儿子,而只有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抚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才称为法定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该遗嘱是否合法的依据。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王某、李某决定设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小华→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本案中,小华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基于遗赠关系取得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2.(23-24高二下·陕西富平县蓝光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爷爷是一位九十高龄的老人,有一处四合院,老伴去世得早,几个子女也早已成家立业。多年来,张爷爷与孙子张小帅相伴相依,一起居住在张爷爷的四合院里,张爷爷想把四合院留给孙子张小帅继承,其他财产则由儿女们平均继承。2021年2月,张爷爷到公证处立下遗嘱并进行了公证,遗嘱中明确表明张爷爷去世后,这套四合院由张小帅继承,张小帅知晓后一直未作任何表示。2023年9月,张爷爷去世,此时张小帅正在留学,得知爷爷去世的他悲痛欲绝,连忙赶回来料理爷爷的丧事,然后又匆匆赶回去上课。2024年1月,张小帅回国,他拿出公证后的遗嘱,希望按照老人家的遗愿,继承爷爷留下的这套四合院,但遭到了张爷爷儿女的反对,并因此产生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齐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张小帅能否凭借遗嘱继承张爷爷留下的这套四合院,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能。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张小帅并非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该遗嘱只能认定为遗赠。但张爷爷作出遗赠后,张小帅未在民法典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故该遗赠失去效力,四合院只能由张爷爷的儿女法定继承。
【来源】陕西省富平县蓝光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房产继承中引发的民事纠纷
考点考查:遗产继承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张小帅能否凭借遗嘱继承张爷爷留下的这套四合院,并说明理由。属于理由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案例事实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2021年2月,张爷爷到公证处立下遗嘱并进行了公证,遗嘱中明确表明张爷爷去世后,这套四合院由张小帅继承,张小帅知晓后一直未作任何表示。2023年9月,张爷爷去世。2024年1月,张小帅回国,他拿出公证后的遗嘱,希望按照老人家的遗愿,继承爷爷留下的这套四合院,但遭到了张爷爷儿女的反对,并因此产生纠纷→可说明张小帅不能够凭借遗嘱继承张爷爷留下的这套四合院。法理依据: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本案中张小帅并非张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因此该遗嘱只能认定为遗赠而非遗嘱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齐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说明本案中张爷爷作出遗赠后,张小帅未在民法典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故该遗赠失去效力,四合院只能由张爷爷的儿女法定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解答本题,考生可根据设问要求,运用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加以分析说明。
13.(23-24高二下·河北唐山十县一中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春节期间,结合本市实际,T市决定在全市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小花和小美是该市某小学一年级的同学,除夕夜二人未经家长同意就约定到共同居住的小区广场燃放爆竹,该小区物业保安在现场但并未制止。燃放爆竹巨大的声响惊吓到了同小区赵某的宠物狗,宠物狗将小花和小美咬伤,幸亏路过的大学生及时救起才没有酿成更大的伤害。
T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节选)五、违反本通告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对此事件,有人认为:“两位同学受伤就是赵某家狗造成的,和别人没有关系。”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该观点是片面的。
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宠物狗咬人是受到小花和小美燃放爆竹巨大的声响惊吓到的,所以赵某如果宠物狗有栓绳,有尽到管理责任,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②小花和小美到小区广场燃放爆竹,该小区物业保安在现场但并未制止,小区没有尽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的提示、劝阻等),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小花和小美均是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就到小区广场燃放爆竹,无论父母的故意还是过失而致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受损害,父母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该观点是片面的。
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 河北省唐山市十县一中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燃放爆竹导致狗咬人案件
考点考查: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考点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的知识范围限定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问题指向评析“两位同学受伤就是赵某家狗造成的,和别人没有关系。”属于评析类试题,答题思路是:先作出判断,再解释合理部分,最后解释错误部分。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片面。
论据①:赵某的宠物狗将小花和小美咬伤→可联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宠物狗咬人是受到小花和小美燃放爆竹巨大的声响惊吓到的,所以赵某如果宠物狗有栓绳,有尽到管理责任,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以此证明观点中有合理的部分。
论据②:小花和小美到小区广场燃放爆竹,该小区物业保安在现场但并未制止→可联系小区没有尽到了管理职责(明确的提示、劝阻等),承担侵权责任。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论据③:小花和小美是该市某小学一年级的同学,除夕夜二人未经家长同意就到小区广场燃放爆竹→可联系法律知识:因父母的故意或过失而致被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受损害时,父母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4.(23-24高二下·福建宁德多校联考·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而人也应有尽孝之念,莫等到欲尽孝而亲不在,终留下人生遗憾。有人曾说:“不孝的人是世界上最可恶的人”。
自16岁父亲去世、家道中落后,鲁迅就开始分担家中生活重担,尽量为母亲分忧;终其一生,始终母亲极为孝敬恭顺。在北京工作时,鲁迅把母亲接到北京,让母亲每天能看到他,让老人家住最大的房间,自己则住在一个简陋的小房间里;在生活上,他尽量使母亲过得舒适、安乐一些,每天晚饭后都要到房间与她聊天;每天出去工作时,他会像小时候一样给母亲打招呼说:“阿娘,我出去哉!”回来时也一定会跟母亲说声:“阿娘,我回来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鲁迅是如何赡养母亲的。
【答案】鲁迅把母亲接到北京赡养,体现了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在生活上,鲁迅尽量使母亲过得舒适、安乐一些,每天晚饭后都要到房间与她聊天体现了赡养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福建省宁德市多校联考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鲁迅赡养母亲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简要分析鲁迅是如何赡养母亲的。运用课本原理结合材料回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鲁迅就开始分担家中生活重担,尽量为母亲分忧;终其一生,始终母亲极为孝敬恭顺。在北京工作时,鲁迅把母亲接到北京赡养→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不辞辛苦养育我们长大成人,这份恩情我们一生都难以报答。
有效信息②:在生活上,鲁迅尽量使母亲过得舒适、安乐一些,每天晚饭后都要到房间与她聊天体现了赡养父母→可联系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15.(23-24高二下·黑龙江铁力第一中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在5月15日国际家庭日到来之际,司法机关推送了一起案例,令人反思
王老太在婚前全额付款购买一套房屋,并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与文夫有有一双儿女,文夫去世后,因为生活压力加大,上初中的女儿就主动退学打工谋生,一家人的心思和钱财都用在儿子身上。儿子大学毕业后前往南方做生意,一直忙于生计很少回家,偶而给母亲寄些生活费和药费。整整32年,都是女儿在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年迈的母亲。后来老太太病情加重,儿子才回到家乡,见到母亲最后一面,当拿到母亲遗嘱的那一刻,儿于惊呆了,母亲立下遗嘱,把唯一的住房留给了女儿,剩下10万没有立下任何遗嘱。儿子很是因惑,同样是法定继承人,为什么房子没有我的份,于是诉至法院。
(1)结合材料,请从继承角度来说明,此案中王老太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2)常说,你养我长大,我陪你变老。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此案给我们做儿女的启示。
要求:①主题鲜明,观点正确;②逻辑清嘶,表达准确;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150字左右。
【答案】(1)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而且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从这一点来说,母亲立下遗嘱把唯一的住房留给了女儿,所以女儿是有权利得到母亲房产的。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王老太的儿女都应有相同份额,原则上儿子女儿均分,各得5万。而且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从这一点上来说女儿可以多些份额。③对于父母遗产来说,继承人应当为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2)答案示例: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继承老人遗产多少并不是主要的,最重要的是我们应懂得父母的恩情大如天,他们曾为我们撑起一片天,当他们老了,子女要负起赡养他们的责任,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来源】黑龙江省铁力市第一中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顺序、遗产继承原则、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从继承角度说明此案中王老太的遗产应如何分配,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从法定继承顺序、遗产继承原则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母亲立下遗嘱把唯一的住房留给了女儿→可联系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从这一点来说,母亲立下遗嘱把唯一的住房留给了女儿,所以女儿是有权利得到母亲房产的。
关键词②:剩下10万没有立下任何遗嘱;整整32年,都是女儿在家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年迈的母亲→可联系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王老太的儿女都应有相同份额,原则上儿子女儿均分,各得5万。而且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从这一点上来说女儿可以多些份额。
关键词③:于是诉至法院→可联系对于父母遗产来说,继承人应当为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本题为开放性题,要求明此案给我们做儿女的启示,回答本题可从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角度展开作答,只要能围绕主题,指出法理依据,言之有理即可得分。参考角度: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义务,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
16.(23-24高二下·黑龙江绥化绥棱县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1月1日,“十年磨一剑”的一部行政法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其中专门强调了监护人的责任。“父母者,人之本也。”作为家长,更要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结合材料,运用“育小职责大”的知识,谈谈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答案】
①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③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来源】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考点考查:育小职责大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要求分析说明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要运用教材中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信息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专门强调了监护人的责任→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关键信息②:《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可联系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关键信息③:作为家长,更要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可联系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17.(23-24高二下·广东深圳光明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杜某先系王某平的生母,独自居住在某村。2020年2月19日,杜某先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下肢骨折,因无人送其就医,某村民委员会将杜某先送至某县人民医院救治,出院后某村民委员会又将杜某先送至某老年公寓。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某村民委员会为杜某先垫付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41700元。某村民委员会认为其垫付的费用应由杜某先子女承担,但其子女拒绝支付。某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平支付其垫付的41700元费用。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某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上述案例中法院支持该村民委员会诉讼请求的合理之处。
【答案】人民法院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对父母应承担赡养义务。本案中,该村民委员会对杜某先并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该村民委员会在“空巢”老人无人照管时,及时将杜某先送至医院就医,在杜某先出院后又将其送至某老年公寓照顾,并支付了住院期间和居住在老年公寓期间的相关费用,承担了本应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有权向杜某先子女追索垫付费用。杜某先子女不仅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还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和社会的谴责。
【来源】广东省深圳市光明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赡养老人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指出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该村民委员会的诉求,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类试题,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材料信息入手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该村民委员会认为其垫付的费用应由杜某先的子女承担,但其子女均拒绝支付。该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平等六子女支付其垫付的41700元费用→可联系敬老是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03年4月28日,冯某与张某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一女冯某甲、冯某乙,冯某某、刘某系冯某的父母。2012年3月13日,冯某夫妻共同出资认缴某化妆品有限公司90%的股份。2019年6月22日,冯某通过《股份协议》将婚前认缴某药业有限公司的70%股份和收益归张某所有。该协议经鉴定和公证,合法有效。2021年12月26日,冯某因病去世。
在继承方面,冯某父母冯某某、刘某认为其应该继承冯某一半的财产,于是诉至法院。根据本案事实,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冯某通过《股份协议》将婚前认缴某药业有限公司的70%股份和收益归张某所有。冯某认缴的某化妆品有限公司45%的股份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由冯某妻子、子女和父母5人均分。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阐明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根据冯某的《股份协议》,冯某在某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份和收益归张某所有,合法有效,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冯某的遗产,冯某在某化妆品公司90%的股份,系冯某和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化妆品公司45%的股份系冯某的个人合法财产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②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由于冯某生前没有遗嘱,所以法院判决法定继承,根据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本案中冯某妻子、子女和父母5人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继承遗产的五分之一。
【来源】广东省东莞市万江中学,石龙中学,常平中学三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关于财产继承的案例
考点考查: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为什么作出这样的一审判决,即为什么不能对冯某认缴某药业有限公司70%的股份进行继承、而对冯某认缴某化妆品有限公司90%的股份进行法定继承,为什么冯某妻子、子女和父母5人均分他的遗产。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冯某在《股份协议》中载明:……合法有效。”→可联系夫妻个人财产。
关键词②:冯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认缴某化妆品有限公司90%的股份→可联系夫妻共同财产。
关键词③:“冯某认缴的某化妆品有限公司45%的股份作为遗产进行法定继承”→可联系可继承的个人遗产。
关键词④:张某和冯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子一女、冯某某、刘某系冯某的父母→可联系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23-24高二下·四川内江第二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教育及其支持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2022年1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一年来,北京市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1)结合材料,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
(2)试着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写出两个反映正确家庭教育观念的句子。
【答案】(1)①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和健康。离异后双方当事人不能相互推卸责任,要依法履行好教育和监护子女的义务。
②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2)蒙以养正,圣功也。见贤思齐,见不贤则内自省。重在躬行,寓教于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不敢妄语,待人惟以诚信为尚。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仁者爱人。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子不教,父之过。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等。
【来源】四川省内江市第二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教育促进法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设问的知识范围限定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问题指向“如果你是一名法官,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属于说明类试题,知识限定为“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甚至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联系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
关键词②:“部分家长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可联系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关键词③:“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可联系父母的权利义务:离婚后的父母仍有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本题是开放试题,要求以“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写出两个反映正确家庭教育观念的句子”。需注意试题开放性与知识性的统一。参考角度:弟子规、三字经等。
20.(23-24高二下·浙江浙东北(ZDB)联盟·期中)甲和乙有两个女儿。2020年二老生了一场大病,于是和两个女儿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内容:父母二人在生活和治疗期间,均由两个女儿照顾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两位老人将名下的房产遗赠给两个女儿,二人均分;若两个女儿不赡养父母,则其不得接收此次遗赠。小女儿一家一直与甲、乙同住,并悉心照顾父母,大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但基本不探望。2023年,甲、乙二人在无旁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他们的房产留给小女儿。直到甲去世后,大女儿才得知此事,便与小女儿及乙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遗赠抚养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法院对甲的房产会如何分割?
【答案】(1)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受遗赠人应是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所以父母子女之间不适用遗赠扶养协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种法定关系无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而本案中双方以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作为取得财产的交换条件,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且违背公序良俗。(其中信息任写一点即可给分)所以该遗赠扶养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为无效协议。
(2)①房产为甲乙的共同财产,所以在继承开始时,先要对共同财产进行析产。房产的一半是甲的遗产。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甲、乙二人在无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的口头遗嘱无效。③基于遗赠抚养协议和口头遗嘱均无效,所以甲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乙和两个女儿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但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小女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割甲的遗产时,可适当多分。(四个理论可独立给分)
【来源】浙江省浙东北(ZDB)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遗赠扶养协议;口头遗嘱;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遗赠扶养协议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0年二老生了一场大病,于是和两个女儿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可联系“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说明受遗赠人应是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所以父母子女之间不适用遗赠扶养协议。
关键词②:协议内容:父母二人在生活和治疗期间,均由两个女儿照顾并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两位老人将名下的房产遗赠给两个女儿,二人均分;若两个女儿不赡养父母,则其不得接收此次遗赠→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说明本案中双方以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作为取得财产的交换条件,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且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口头遗嘱;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去世后,便与小女儿及乙产生纠纷→可联系教材知识先要对共同财产进行析产。
关键词②:甲、乙二人在无旁人见证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小女儿一家悉心照顾父母,大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但基本不探望→可联系教材知识口头遗嘱;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1.(23-24高二下·四川凉山州西昌·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李同学收集到如下案例:
王先生有两儿一女,老伴早年去世,王先生退休后就一直跟小儿子一起生活,2016年的时候王先生写了一份遗嘱决定将属于自己的财产在去世后都由小儿子继承,后因各种原因小儿媳妇经常给王先生脸色看,小儿子也对王先生不管不问,2017年底,王先生由女儿接回其家中照顾,王先生感觉女儿对他照顾尤为细心,便在2018年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内容是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子由大儿子继承。
2023年初王先生病重住院女儿全心照顾,可是大儿子很少去探望,小儿子干脆不管王先生死活。在弥留之际,他当着三位护士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将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子都留给自己女儿继承,王先生去世后,儿女在继承财产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而经过法院查明审理,王先生订立的三份遗嘱都有效,兄妹两人也对这三份遗嘱均认可其真实性。
同学们就王先生的财产分配有不同的看法。
小张:王先生的遗产应该由小儿子继承,因为这是第一份遗嘱。
小赵:王先生的遗产应该由女儿继承,因为她一直在照顾王先生。
小刘:王先生的大儿子应该继承房子,女儿应该继承存款,因为这份遗嘱进行了公正。
小何:王先生的女儿不该继承遗产,因为这只是口头遗嘱。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也表达你的观点,并阐述理由。
【答案】王先生的财产应该按照其口头遗嘱为准,归女儿继承。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王先生在弥留之际且神志清楚的情况下,且有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用口头遗嘱的方式变更之前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有效的、最后的遗嘱。 民法典确立了公序良俗的原则,王先生的儿子们未能尽好孝,而女儿却为王先生养老送终,秉持孝道。 (只要能阐述清楚意思、层次清晰,均可得分。)
【来源】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检测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公序良俗的原则、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公序良俗的原则、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16年的时候王先生写了一份遗嘱决定将属于自己的财产在去世后都由小儿子继承,后因各种原因小儿媳妇经常给王先生脸色看,小儿子也对王先生不管不问,2017年底,王先生由女儿接回其家中照顾,王先生感觉女儿对他照顾尤为细心,便在2018年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内容是全部存款归女儿,房子由大儿子继承;2023年初王先生病重住院女儿全心照顾,可是大儿子很少去探望,小儿子干脆不管王先生死活,在弥留之际,他当着三位护士人员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将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子都留给自己女儿继承→可调用法理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说明王先生在弥留之际且神志清楚的情况下,且有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用口头遗嘱的方式变更之前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有效的、最后的遗嘱。
关键词②:小儿媳妇经常给王先生脸色看,小儿子也对王先生不管不问;大儿子很少去探望,小儿子干脆不管王先生死活;王先生由女儿接回其家中照顾,王先生感觉女儿对他照顾尤为细心→可联系民法典确立的公序良俗的原则,说明王先生的儿子们未能尽好孝,而女儿却为王先生养老送终,秉持孝道。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2.(23-24高二下·甘肃兰州第一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2024年3月10日,河北邯郸肥乡一名13岁初中男孩遭同学杀害,其遗体在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案发后,警方确认3名犯罪嫌疑人均不满14周岁,都是被害人的同班同学。4月8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校园欺凌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校园欺凌的形式大致可分为行为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四种。恃强凌弱、索要钱财、拳打脚踢、拉扯头发、扒衣服等行为是“行为欺凌”;歧视、讥讽、评论他人的体貌、起侮辱性外号、嘲笑、谩骂他人等行为是“语言欺凌”;拉帮结派、孤立、排挤他人等行为是“社交欺凌”;借助网络传播他人谣言、人肉搜索、传播他人隐私、丑照等行为是“网络欺凌”。
(1)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欺凌者的行为可能侵犯了被欺凌者的哪些权利,并论证欺凌者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应该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2)结合材料,运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知识,谈谈校园欺凌案件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有什么启示?
【答案】(1)①欺凌者可能侵犯了被欺凌同学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和财产权等权利。②欺凌者应该承担侵权责任。首先,被欺凌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欺凌者主观上存在过错,最后,欺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③欺凌者应承担停止侵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2)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应该呵护孩子健康成长。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实施欺凌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被欺凌者进行赔偿。③父母享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的欺凌行为进行及时地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来源】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初中男孩遭同学杀害事件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都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校园欺凌的形式大致可分为行为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和网络欺凌四种→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欺凌者可能侵犯了被欺凌同学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个人信息受保护权和财产权等权利。
关键词②:校园欺凌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和心理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启示类主观题,需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河北邯郸肥乡一名13岁初中男孩遭同学杀害,其遗体在一处蔬菜大棚内被发现。案发后,警方确认3名犯罪嫌疑人均不满14周岁,都是被害人的同班同学→可联系教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应该呵护孩子健康成长。父母享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的欺凌行为进行及时地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3.(23-24高二下·湖南雅礼教育集团·期中) 据《澎湃新闻》2024年4月6日《老人生前留遗嘱把所有遗产给女儿,11岁孙女起诉要求分割》的报道称:余老伯生前留下遗嘱,将所有遗产都留给女儿。在余老伯去世后,孙女小余将姑姑、叔叔等人诉至法院,要求重新分割遗产,理由是爷爷的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余。2024年3月,余老伯亡故。葬礼上,其女儿出示了父亲的遗嘱。原来,余老伯曾于2018年1月立下自书遗嘱,写明:“本人已年老体衰,在世的时间不会太长了,一个儿子已走在我前头,现在老年生活主要由女儿照顾,因此决定将我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女儿继承。”该遗嘱由余老伯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并由主治医生在场作证。其老伴王阿婆也认可遗嘱的真实性。对此,大儿媳不认可,认为自己的女儿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大儿媳认为,小余年仅11岁,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劳动能力,符合该条法律规定,而余老伯的遗嘱没有为小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其遗嘱应当无效。于是,由小余将姑姑等人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假如你是法官,对小余的财产诉求,你认为该如何分割。
【答案】①小余不能继承遗产。②本案中,余老伯生前立的遗嘱是有效遗嘱。③从继承人资格角度考虑,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余老伯老伴王阿姨,余老伯儿子和女儿,小余不属于第一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④本案并未发生代位继承。本案中不能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综上,驳回小余的诉讼请求。
【来源】湖南省雅礼教育集团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问题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认识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要求分析对小余的财产诉求,你认为该如何分割,考生可结合材料联系教材从薪火相传有继承的角度组织答案。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余老伯曾于2018年1月立下自书遗嘱,写明:“本人已年老体衰,在世的时间不会太长了,一个儿子已走在我前头,现在老年生活主要由女儿照顾,因此决定将我包括房屋在内的所有财产给女儿继承。”该遗嘱由余老伯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并由主治医生在场作证→可联系有效遗嘱;
关键词②: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有两子一女,大儿子英年早逝→可联系从法定继承顺序,说明小余不属于第一继承人;
关键词③:大儿媳不认可,认为自己的女儿作为代位继承人可以依法代位继承余老伯的遗产→可联系代位继承人代替的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地位,而遗产分配时的“必留份制度”一般考虑的是继承人的情况,而非代位继承人的情况,不因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而适用“必留份制度”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组成部分,说明本案并未发生代位继承。
最后,总结小余不能继承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4.(23-24高二下·安徽宿州、示范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王因结婚购买婚房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5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王因身体不好需要住院治疗,要求小王还款并支付医疗费。小王以父母有义务帮助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和支付医疗费,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王生病期间和年老后的生活。对此,老王非常伤心难过,不知该如何是好。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用法理帮老王说服小王。
【答案】①老王和小王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订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借款到期后,小王应当按照约定归还借款;②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是小王是成年人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父母没有义务再帮助扶持他;小王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老王。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小王以还款为由拒绝支付医药费和照料老王生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也不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来源】安徽省宿州市省、市示范高中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父子之间的借款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度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如何用法理帮老王说服小王既还钱又帮助照料老王生病期间和年老后的生活”,需要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从分析说明角度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王在向父亲老王借款的借条中承诺5年后还钱,所以借款到期后,小王应当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可联系“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诚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键词②:小王以父母有义务帮助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和支付医疗费→可联系“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小王是成年人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
关键词③:小王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王生病期间和年老后的生活→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5.(23-24高二下·浙江钱塘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90岁高龄的张爷爷,老伴去世的早,五个儿子都已成家立业,多年来与孙子张小帅一起居住在北京的四合院里,祖孙俩相伴相依,感情很深。2021年,张爷爷到公证处立下遗嘱:自己名下的一套四合院,由孙子张小帅继承。张爷爷还有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以及借给老友赵某的35万元。不久张爷爷过世。一年后,张小帅在四合院内养了很多鸽子,到处乱飞的鸽子和鸽粪给邻居老王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双方在沟通过程中,张小帅认为在家里养鸽子是自己的权利,老王无权干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张小帅和张爷爷的儿子们分别以什么方式获得遗产?指出遗产分别对应的财产权类型。
(2)你认同张小帅的说法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1)张小帅通过遗嘱获得遗产,张爷爷的儿子们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遗产中,四合院属于所有权,中篇小说的发行权属于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借给老友赵某的35万元属于债权。
(2)不同意。相邻关系(或相邻权)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张小帅的养鸽为侵害了邻居的相邻权(或相邻不动产人的合法权利),按照法律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并严重影响了邻居的休息,其定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浙江省钱塘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件
考点考查:继承、财产权、侵权责任、相邻关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试题,要求说明张小帅和张爷爷的儿子们分别以什么方式获得遗产,指出遗产分别对应的财产权类型,需要调动继承,财产权责任等相关知识,结合材料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爷爷到公证处立下遗嘱:自己名下的一套四合院,由孙子张小帅继承→可联系张小帅通过遗嘱获得遗产。
关键词②:张爷爷还有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以及借给老友赵某的35万元→可联系张爷爷的儿子们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遗产。
关键词③:北京的四合院、一部中篇小说的发行权,以及借给老友赵某的35万元→可联系所有权、著作权、债权知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试题,要求说明是否认同张小帅的说法,并概述理由,需要调动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等相关知识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乱飞的鸽子和鸽粪给邻居老王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可联系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侵权责任相关知识,所以不认同张小帅说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6.(23-24高二下·黑龙江齐齐哈尔普高联谊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谁来赡养“空巢”老人
【基本案情】杜某先系王某平的生母,独自居住在某村。2020年2月19日,杜某先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下肢骨折,因无人送其就医,某村民委员会将杜某先送至某县人民医院救治,出院后某村民委员会又将杜某先送至某老年公寓。截止到2021年3月20日,某村民委员会为杜某先垫付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41700元。某村民委员会认为其垫付的费用应由杜某先子女承担。但其子女拒绝支付。某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平支付其垫付的41700元费用。
【裁判结果】人民法院判决支持某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上述案例中法院支持该村民委员会诉讼请求的合理之处。
(2)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此案例对现实生活中“空巢”老人赡养方面的教育价值。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00字左右。
【答案】(1)人民法院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对父母应承担赡养义务。本案中,该村民委员会对杜某先并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该村民委员会在“空巢”老人无人照管时,及时将杜某先送至医院就医,在杜某先出院后又将其送至某老年公寓照顾,并支付了住院期间和居住在老年公寓期间的相关费用,承担了本应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有权向杜某先子女追索垫付费用。杜某先子女不仅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还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和社会的谴责。(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2)【答案示例】人终有一老!当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大量农村年轻人到外地打工、成家立业成为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留下年迈的老人独自在农村居住。“空巢”老人的赡养问题值得社会关注。本案将司法裁判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充分肯定了某村民委员会助人为乐、帮扶村民的善举,既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和守望相助的善良风俗,也充分体现了文明、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助推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年轻人尊老、爱老、亲老,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来源】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普高联谊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某村民委员会诉王某平追索赡养费纠纷案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上述案例中法院支持该村民委员会诉讼请求的合理之处。属于原因类试题,从教材知识和材料信息入手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杜某先系王某平的生母,杜某先在家中不慎摔倒导致下肢骨折。因无人送其就医,该村民委员会将其送至县人民医院救治,出院后该村民委员会又将其送至某老年公寓。在此期间,该村民委员会为杜某先垫付住院期间护理费、伙食费等各类费用共计41700元。该村民委员会认为其垫付的费用应由杜某先的子女承担,但其子女均拒绝支付。该村民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王某平支付其垫付的41700元费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说明该村委会承担了本应由子女承担的赡养义务,有权向杜某先子女追索垫付费用;杜某先子女不仅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而且还拒绝支付相关费用,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和社会的谴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本题是开放试题,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谈谈此案例对现实生活中“空巢”老人赡养方面的教育价值,可结合教材相关内容展开。参考角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子女对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等等。
27.(23-24高二下·四川成都蓉城名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孝”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涵包括家庭伦理和国家政治伦理两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安宁、促进人际关系和代际关系的和谐有积极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人们更加尊重个人独立人格、更趋向于事业认同,家庭本位让位于个人本位,使得“孝”的意识慢慢淡化,甚至出现“弃老”“虐老”等现象。面对这种“孝道式微”,人们产生了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百善孝为先,应当尊古训,常伴父母左右,照顾他们。
有人认为,年轻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必须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付出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势必影响其学业和事业,尽孝方式不应苛求。
有人认为,应当为孝道立法,通过法律手段对“不孝”加以防范和惩罚。
有人认为,不能“法律万能”,“孝”属于道德伦理的范畴,需要从亲情、习惯、风俗、舆论等角度加以培养与约束,不适合运用刚性的法律进行强制规范。
(1)结合材料,运用《家庭与婚姻》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上述观点的认识。
(2)为更好宣扬“孝”文化,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请你为宣扬“孝”文化拟定两条宣传标语。
【答案】(1)①上述观点中看到了“孝”是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但在“孝”的形式和规范的认识上有不合理之处。②按照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③由于科技进步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孝敬父母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能够用法律统一规定尽孝的具体方式,但可以对“孝”提出法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④孝道既需要法律的规范,也需要道德的支撑,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孝老敬老、爱家爱国、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2)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百善孝为先,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孝道传家,福泽无边;行孝在身。
【来源】四川省成都市蓉城名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孝”文化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有人认为,百善孝为先,应当尊古训,常伴父母左右,照顾他们→可联系教材知识看到了“孝”是子女对父母的责任和义务,但在“孝”的形式和规范的认识上有不合理之处;
关键词②:年轻人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必须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付出时间和精力照顾老人势必影响其学业和事业,尽孝方式不应苛求→可联系教材知识按照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必须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要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关键词③:应当为孝道立法,通过法律手段对“不孝”加以防范和惩罚→可联系教材知识敬父母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能够用法律统一规定尽孝的具体方式,但可以对“孝”提出法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关键词④:不能“法律万能”,“孝”属于道德伦理的范畴,需要从亲情、习惯、风俗、舆论等角度加以培养与约束,不适合运用刚性的法律进行强制规范→可联系教材知识既需要法律的规范,也需要道德的支撑,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形成孝老敬老、爱家爱国、向上向善的家庭文明新风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本题为开放性试题,要求为宣扬“孝”文化拟定两条宣传标语,答案具有开放性,学生能够从“孝”的要求、表现、意义等角度拟定宣传标语,朗朗上口即可。
28.(23-24高二下·山东淄博高青县第一中学·期中)中学生明明在父母授意下用99元买了3张动物园的票。周末,一家人前往动物园游玩,在观赏美洲狮时,明明不听动物园工作人员的劝阻,无视铁丝网上禁止投喂的标语,通过网上孔洞将生肉投喂圈养的美洲狮。投喂时右手食指不慎被咬伤。经医院诊断,明明右手食指中节骨折,花去医疗费2万余元。后司法鉴定意见评定其损伤构成十级伤残。明明父母将动物园告上法庭,认为动物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0万余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明明与动物园之间是否形成有效的合同,并说明理由。
(2)指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明明父母全部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
形成有效合同。明明主动购票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明明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3张票99元的价格并未超过他的认知能力,且在父母授意下购票表明父母对其购票行为持赞成态度。
(2)
不支持。动物园的动物引发的侵权责任遵循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动物园尽到了自己的管理职责,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用承担侵权责任。明明父母放任他喂食美洲狮,导致事故发生,未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第一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权利保障于法有据、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回答明明与动物园之间是否形成有效的合同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中学生明明在父母授意下用99元买了3张动物园的票→可联系明明主动购票行为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形成有效合同。明明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3张票99元的价格并未超过他的认知能力,且在父母授意下购票表明父母对其购票行为持赞成态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动物园是否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应赔偿明明各项损失”,需要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明明不听动物园工作人员的劝阻,无视铁丝网上禁止投喂的标语→可联系动物园尽到了管理职责,没有过错,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②:明明通过网上孔洞将生肉投喂圈养的美洲狮,投喂时右手食指不慎被咬伤→可联系明明父母未尽到监护职责,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9.(23-24高二下·山东菏泽·期中)【案件详情】
周家一共三兄妹,周大哥、周二哥及周某,在2018年到2023年间,周二哥、周大哥及妻子李某相继去世,周大哥与妻子李某未生育子女。周大哥生前在银行存有2万元的定期存款,2023年的一天,周某手持一张定期存折去银行取款,银行却拒绝支付该笔存款。原来,周某并非财产的唯一继承人,周二哥虽已经先于周大哥死亡,但周二哥育有三个子女。根据法律规定,这三个子女可以代为继承该笔存款,虽然这三人出具了书面声明,表示自愿放弃该笔存款继承权。但在继承权存在争议的情况之下,银行坚持要求需具备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支取该笔存款。周某遂一纸诉状,将银行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某银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周某支付周大哥生前在被告银行存款本金2万元及利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法官说法】……
假如你是本案的法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作出上述判决结果的理由。
【答案】本案中,周大哥在银行存款,银行为其办理存折,双方储蓄合同法律关系依法成立,银行有存款到期后向其支付存款和利息的义务。周大哥生前的银行财产系其个人合法财产,其死后应由其继承人继承,因周大哥未立遗嘱和遗赠协议,应按照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但周大哥无子女,配偶、父母也先于其死亡。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周某大哥的外祖父母、二弟先于其死亡,三位代位继承人也自愿放弃继承权,由周某继承该笔财产并无问题。
【来源】山东省菏泽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B)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结合材料可以确定为关于继承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对材料进行分析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周大哥生前在银行存有定期存款→可联系双方储蓄合同法律关系依法成立,银行有存款到期后向其支付存款和利息的义务。
关键词②:周大哥生前有存款、周二哥已经先于周大哥死亡、周大哥无子女,配偶、父母也先于其死亡,周二哥三个子女出具了书面声明,表示自愿放弃该笔存款继承权等→可联系周大哥生前的银行财产系其个人合法财产,其死后应由其继承人继承,因周大哥未立遗嘱和遗赠协议,应按照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但周大哥无子女,配偶、父母也先于其死亡。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周某大哥的外祖父母、二弟先于其死亡,三位代位继承人也自愿放弃继承权,由周某继承该笔财产并无问题。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有三个子女,长子李甲、次子李乙、女儿李丁。今年以来,丧偶多年的李某重病不起,自觉寿命不长。某日,李某将老友吴某和二儿子李乙叫来立遗嘱,由李某口述,内容为将其一套房屋由李乙继承。李乙写好后将这份遗嘱打印出来,经李某确认内容无误后,在场三人均在遗嘱上逐页签字、注明日期并按下了手印。之后不久李某去世。由于不是父亲亲笔写的遗嘱,女儿李丁不承认这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提出这套房屋以及父亲名下的其他财产应由三名子女平分。大儿子李甲则拿出一份没有签名和日期的手写遗嘱,遗嘱写明,在李某丧偶后,多年来都是和李甲共同生活、由李甲照顾,因此指定李甲一人继承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李甲要求按手写遗嘱的内容由自己继承全部遗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给出李某遗产合理的继承方案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日期,李甲提供的李某的自书遗嘱不符合上述要求,是无效的,因此李甲要求由自己继承全部遗产的主张不成立。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乙是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李某持有的遗嘱无效。③由于李甲、李乙提供的遗嘱都是无效的,因此李某的遗产应采取法定继承;李某配偶已去世,如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特定情况,则应按李丁的主张由三名子女平分全部遗产;但如能证明李甲在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
【来源】江西省宜春市铜鼓中学等学校2024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调研测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大儿子李甲则拿出一份没有签名和日期的手写遗嘱→可联系教材知识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日期;
关键词②:李某将老友吴某和二儿子李乙叫来立遗嘱,由李某口述,内容为将其一套房屋由李乙继承→可联系教材知识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关键词③:在李某丧偶后,多年来都是和李甲共同生活、由李甲照顾,因此指定李甲一人继承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可联系知识由于李甲、李乙提供的遗嘱都是无效的,因此李某的遗产应采取法定继承;李某配偶已去世,如无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特定情况,则应按李丁的主张由三名子女平分全部遗产;但如能证明李甲在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多分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1.(23-24高二下·山西汾阳中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4月,家住南京的李女士(化姓)去世,留下位于广州路上的一处房屋及存款等遗产。在进行遗产分配时,家人发现李女士生前在不同时间段内订立了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内容也相互冲突。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女士的父母早已过世,家中仅有一个弟弟、一个长期定居国外的妹妹和一个养女,但养女早就离开家庭,30多年来不曾与李女士有过联系,也从未尽过赡养义务。反倒是侄女小晴(化名)自小就和李女士亲近,与李女士一起生活并照料其日常起居,直至李女士去世。2018年,80岁的李女士自书并公证一份遗嘱,将自己名下的一切财产归妹妹所有,养女无权接受任何遗产。2021年4月4日,因为侄女小晴的精心照料,李女士重新打印了遗嘱,决定将名下的房屋赠给侄女小晴,遗嘱的签名处,李女士签了自己的名字并按了手印,见证人两个邻居刘某及耿某也签了名,并标注了年、月、日。3日后,李女士又在多位银行工作人员的在场见证下,口头表示名下的外币存款归其侄女小晴所有。当天下午,李女士去世。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判决理由。
【答案】①判决李女士名下的房屋及外币存款均由其侄女小晴所有。
②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李女士生前就其名下房屋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和一份打印遗嘱。打印遗嘱设立时有两位见证人在场见证,所以该打印遗嘱是合法 有效的,又因为打印遗嘱是李女士所立的最后遗嘱,应以此份遗嘱内容为准。
③ 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口头 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李女士去世当天的上午,在几名银行工作人员见证下,口头表示外币存款由侄女小晴继承,符合口头遗嘱的法律规定,小晴应继承该存款遗产。(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山西省汾阳中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李女士就其遗产处理订立了多份不同形式的遗嘱
考点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18年,80岁的李女士自书并公证一份遗嘱,2021年4月4日,因为侄女小晴的精心照料,李女士重新打印了遗嘱,决定将名下的房屋赠给侄女小晴→可联系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关键词②:3日后,李女士又在多位银行工作人员的在场见证下,口头表示名下的外币存款归其侄女小晴所有→可联系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订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信息相结合。
32.(23-24高二下·浙江北斗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一天,王某在球场打球时踩到小李长期喂养的狗,被狗咬伤。小李见狗被踩就捡起树棍殴打王某,致使王某伤情加重(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于是王某将小李告上法院。小李辨称“是你自己不好,不慎踩到狗才被咬伤,与我无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小李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2)假如小李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指出小李的父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1)小李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属于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王被小李喂养的狗咬伤,且小李没有能够证明损害是小王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同时,小李殴打加重王某伤情,侵犯小王的健康权,更要承担侵权责任。
(2)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小李作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小李父母是小李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来源】浙江省北斗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权利保障于法有据、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王某在球场打球时踩到小李长期喂养的狗,被狗咬伤。小李见狗被踩就捡起树棍殴打王某,致使王某伤情加重。→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作出了一般性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规定: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小王被小李喂养的狗咬伤,且小李没有能够证明损害是小王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同时,小李殴打加重王某伤情,侵犯小王的健康权,更要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李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小李作为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小李父母是小李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义务,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3.(23-24高二下·山东聊城·期中)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已有30余年,婚后有一儿一女,分别是长子甲和次女乙。2020年长子甲和小红结婚后育有一子小甲。次女乙也,嫁到了外地。2021年,他们家的旧房赶上拆迁,置换到4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另外补助了8万元的现金。房子都登记在户主王某的名下。2022年6月,长子甲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儿媳小红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的生活。2023年8月,丈夫王某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一下本案中财产该如何合理分配?
【答案】①可以分配财产的人:妻子李某、次女乙、小甲、小红。②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财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财产为死者遗产。由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分割,丈夫王某留下的4套房和8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王某去世后,妻子李某应先获得其中的2套和4万元,王某的遗产为2套房和4万元。③在余下的2套房和4万元中按照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按照继承人顺序开始继承,在同一继承顺序中有2个及2个以上继承人的,一般情况下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妻子李某、次女乙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小甲由于父亲先于被继承人意外身亡,可以实行代位继承,小红属于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最后,妻子李某的财产是:2.5套房产和5万元;次女乙、小甲和小红分别得0.5套房产和1万元。
【来源】山东省聊城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为《法律与生活》,要求谈一下本案中财产该如何合理分配,考生可以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婚后有长子甲和次女乙;长子甲和小红结婚后育有一子小甲;长子甲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儿媳小红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的生活→可联系可以分配财产的人:妻子李某、次女乙、小甲(代位继承)、小红(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关键词②:王某家的旧房赶上拆迁,置换到4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另外补助了8万元的现金→可联系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财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财产为死者遗产。4套房和8万元系夫妻共同财产,丈夫王某去世后,妻子李某应先获得其中的2套和4万元,王某的遗产为2套房和4万元。
关键词③:王某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可联系由于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分割,妻子李某的财产是:2.5套房产和5万元;次女乙、小甲和小红分别得0.5套房产和1万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4.(23-24高二下·北京房山区·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是一大亮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律师提示设立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是在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开始的。该制度能够保障老年人在没有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时,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协议选定自己中意的监护人,体现老年人自己选定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以实现老年人突然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
案例回放上海85 岁老太周某是国内首例成年监护制度受益者。周老太晚年意识逐渐糊涂,她在自己清醒的时候,和孙女张某签署了意定监护的法律文件,选定孙女为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假如有朝一日昏迷、糊涂、失去意识,她不能把自己交到小儿子手里,因为小儿子脾气秉性不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
【答案】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法律保障。这一法律条款的制定体现了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凸显了对友善、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懈追求,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或提供法律保障;民法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法治建设。
【来源】北京市房山区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要求简述民法典新增“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可以结合材料,调用家庭与婚姻相关知识,分别从现实意义和法治意义两个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老年人突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快捷地由其监护人保护其合法权益→可联系现实意义是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老年人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关键词②:“民法典”中关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设立,就是一大亮点→可联系法律意义是这一法律条款的制定符合民法基本原则,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5.(23-24高二下·河北邢台五岳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1月22日,8周岁的小星拿到了奶奶孙某的手机并下载了某游戏软件,在玩游戏过程中小星多次点击充值处,孙某的手机绑定了社保卡,而该游戏的充值服务无需人脸识别或输入密码,只需依照要求发送验证码就能从社保卡中支付充值款。小星使用孙某的手机为游戏充值共计18次,累计充值花费2.9万余元。2023年3月初,孙某发现自己社保卡中的钱款不翼而飞,并前往银行查询钱款去向,经过银行查询,发现所有钱款都流向了某游戏公司。3月12日,孙某前往派出所报警,经民警调查核实,系小星在玩游戏时点击充值处造成的。孙某及其家人向该游戏公司反映未成年人充值问题,并要求全额退款,但遭拒绝,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该游戏公司答辩称:“充值的金额已全部被消费,造成了游戏公司的损失(经查属实),不同意退款”。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应该如何判决此案。
(2)未成年人容易沉迷于网络游戏。近年来,未成年人因巨额游戏充值引发的纠纷增多。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就减少未成年人因巨额游戏充值引发的纠纷提出三条合理化建议。
【答案】(1)①小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其巨额游戏充值行为与其年龄、理解能力不相适应。②游戏公司在游戏充值扣款时设置的验证门槛过低,导致小星能够在未经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付费成功,因此小星的消费行为无效。③考虑到小星的监护人存在监管责任不到位的情况,需承担部分责任,故游戏公司只需退还部分充值费用。
(2)答案示例:①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政策,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对游戏平台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规范。②游戏平台应当遵循民法基本原则,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理性消费。③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做好预防措施,防止未成年子女进行巨额游戏充值。
【来源】河北省邢台市五岳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未成年人因巨额游戏充值引发的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指向是说明法院应该如何判决此案,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怎么做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8周岁的小星未经家人同意用手机为游戏充值→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时,如果其监护人不追认,应该认定无效。
关键词②:2023年3月初,孙某发现自己社保卡中的钱款不翼而飞→可联系监护人监管责任不到位,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指向是就减少未成年人因巨额游戏充值引发的纠纷提出三条合理化建议,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怎么做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而该游戏的充值服务无需人脸识别或输入密码,只需依照要求发送验证码就能从社保卡中支付充值款→可联系国家制定相关法律,用法律规范游戏平台的责任与义务;也可联系游戏平台要遵循民法基本原则,落实法律法规。
关键词②:从2023年1月22日到2023年3月初,孙某才发现自己社保卡中的钱款不翼而飞→可联系监护人的职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6.(23-24高二下·广西靖西靖西中学·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曲某未婚无子女,2020年曲某与远房侄子曲A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曲A照料曲某日常生活,并且每月给付100元生活费,曲某去世后,曲A主持发丧,承担全部丧葬费用,曲某名下一处房产在曲某去世后归曲A所有。协议签订后,曲A搬进曲某房屋中照料曲某与其一起生活,并预先支付了一年的生活费1200元。此后三年曲A一直与曲某共同生活,并按时给付生活费。2023年曲某去世,曲A为曲某办理全部丧葬事宜。曲某去世一个月后,曲某的弟弟曲B、妹妹曲C主张,因父母早逝,曲某又未婚无子女,所以曲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二人作为曲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曲某的房屋。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本案中的曲B和曲C是否可以继承曲某的财产,并阐明理由。
(2)本案中,在新形势下积极探索以房养老的新型模式。请你以“以房赠送来换得扶助、长寿与善终”为主题写三点经验总结。
【答案】(1)曲某与曲A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真实有效。曲A按照协议约定对曲某进行照顾,并完成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有权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取得曲某房屋的所有权。虽然曲B、曲C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曲某的遗产,但是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曲B和曲C不可以继承协议约定的房产。如果曲某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外尚有其他遗产,曲B和曲C有权通过法定继承取得。
(2)本题是开放性试题,要求围绕“以房赠送来换得扶助、长寿与善终”主题写三点经验总结,可以结合材料中案例的成功做法分析作答,比如签订书面遗赠扶养协议、分步转移所有权、房屋及时过户,保留居住权等。
【来源】广西靖西市靖西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曲某的遗产处理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为判断说明类,要求分析本案中的曲B和曲C是否可以继承曲某的财产,并阐明理由。需要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有关法律依据分析并作出判断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2020年曲某与远房侄子曲A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曲A按照协议约定对曲某进行照顾,并完成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可联系曲A有权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取得曲某房屋的所有权。
关键词②:曲某的弟弟曲B、妹妹曲C主张,因父母早逝,曲某又未婚无子女,所以曲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二人作为曲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曲某的房屋→可联系虽然曲B、曲C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曲某的遗产,但是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曲B和曲C不可以继承协议约定的房产。如果曲某在遗赠扶养协议之外尚有其他遗产,曲B和曲C有权通过法定继承取得。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2)本题为开放类,要求考生以“以房赠送来换得扶助、长寿与善终”为主题写三点经验总结。答案不固定,符合要求,言之有理即可。可从材料中案例的成功做法分析作答,如签订书面遗赠扶养协议、分步转移所有权、房屋及时过户等角度,详解略。
37.(23-24高二下·山西部分名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被继承人王某某与陆某某系夫妻,有一女王某,高某系王某之女。王某某的父母和陆某某均早于王某某死亡。2001年8月15日,A房屋登记为王某某、高某共同共有。2009年4月7日王某某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遗嘱内容明确指出,A房屋所有权中属于王某某的份额归一直照顾他的外甥女周某某一人所有。周某某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了接受遗赠的表示。之后,周某某照料王某某直至其去世。王某某于2020年1月19日死亡。周某某于2020年2月12日即向王某、高某以及其他亲属出示遗嘱公证书,要求继承房产份额。经持续多次协商沟通无果,故周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A房屋中属于被继承人王某某所有的份额归周某某所有。被告王某、高某辩称:不同意周某某的诉讼请求。
【备注】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结合材料,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分析法院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法院判决:A房屋由周某某、高某按份共有,其中周某某享有50%产权份额,高某享有50%产权份额。①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②王某某公证遗嘱明确表示在其死后,A房屋所有权中属于王某某的份额由周某某一人继承。③A房屋登记为王某某、高某共同共有。王某某死后的遗产只有A房屋产权的50%,另50%依然归高某所有,不作为遗产。
【来源】山西省部分名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测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分析法院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法院,需要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可联系教材知识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关键词②:王某某在上海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遗嘱一份等→可联系教材知识公证遗嘱;
关键词③:A房屋登记为王某某、高某共同共有→可联系教材知识遗产继承需要先析产,再继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8.(23-24高二下·河南洛阳·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1.2.(23-24高二下·河南洛阳·期中)确认N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2.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N居委会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你认为法院会支持N居委会的诉讼请求吗?并说明理由。
【答案】会支持。①曹某自愿与N居民委员会签订的由该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接受、处置其遗产内容的协议,应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案涉协议符合法律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②N居民委员会承担了对曹某的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并为其养老送终,应认定为已经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故法院会判决被继承人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N居委会所有。(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河南省洛阳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件
考点考查:遗赠扶养协议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回答法院是否支持N居委会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根据材料中N居委会的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分别依据事实和法律分析作答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无锡市梁溪区扬名街道N社区居委会与曹某及其兄弟姐妹签订协议,……产权移交N居委会。”→可联系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
关键词②:“此后,N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了扶养义务。”→可联系N居民委员会履行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应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39.(23-24高二下·湖北黄冈黄梅县育才高级中学·期中)近年来,校园欺凌成为校园安全的一大隐患。
小学生张某今年10岁,是一名农村留守少年,父母几年前到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平时张某由奶奶照管。由于奶奶疏于管教,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万某花去医药费1768元。于是,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万某的父母将张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药费。
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对医疗费用问题作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判决:未成年人张某打伤万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的全部医药费。理由:①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代其承担民事责任,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对万某的赔偿责任。
【来源】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育才高级中学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赔偿案
考点考查: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解答时,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本案中张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判决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的医药费。
关键词②:万某治病花去了1768多元医药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张某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③: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小学生张某今年10岁,平时张某都由爷爷奶奶照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由于未成年人张某的行为对万某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且为此给万某造成1768多元医药费损失,所以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0.(23-24高二下·湖北孝感重点高中教科研协作体·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凌大爷、凌二爷(凌先生之父)和凌老太系姐弟关系。凌大爷自幼智力残疾,经鉴定智力仅相当于8岁儿童,在其父母去世后,由凌二爷接至家中照顾12年之久。凌二爷去世后,2018年2月凌老太向法院申请宣告凌大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当年5月法院判决后,凌老太作为监护人随即将凌大爷接走送至养老院,并与凌大爷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凌大爷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凌老太。合同签订当日,房屋就被过户至凌老太名下。2022年凌大爷去世后,其侄子凌先生才知道房屋赠与和过户事宜,认为凌老太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凌老太诉至法庭。
相关资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结合材料,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的知识,分析凌老太与凌大爷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处理这起财产纠纷,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凌老太与凌大爷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无效。②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③本案涉合同标的物为房产,价值较高,凌大爷的智力仅相当于8岁儿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赠与合同行为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因此,凌大爷签订案涉合同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2)①房屋赠与合同无效,房屋作为凌大爷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凌二爷、凌老太继承。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凌二爷将凌大爷接至家中照顾12年之久,可适当多分遗产,由其子凌先生代位继承;凌老太将凌大爷送至养老院,尽的抚养义务较少,可以少分。
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合作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团结和睦和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来源】湖北省孝感市重点高中教科研协作体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凌老太与凌大爷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案
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订立合同学问大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凌大爷自幼智力残疾,经鉴定智力仅相当于8岁儿童,2018年2月凌老太向法院申请宣告凌大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当年5月法院判决后,凌老太作为监护人随即将凌大爷接走送至养老院,并与凌大爷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凌大爷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凌老太。→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本案涉合同标的物为房产,价值较高,凌大爷的智力仅相当于8岁儿童,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赠与合同行为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态不相适应。因此,凌大爷签订案涉合同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题,需调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凌大爷自幼智力残疾,经鉴定智力仅相当于8岁儿童,凌老太作为监护人随即将凌大爷接走送至养老院,并与凌大爷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凌大爷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凌老太。→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房屋赠与合同无效,房屋作为凌大爷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凌二爷、凌老太继承。
关键词②:在其父母去世后,由凌二爷接至家中照顾12年之久。凌二爷去世后,凌老太作为监护人随即将凌大爷接走送至养老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凌二爷将凌大爷接至家中照顾12年之久,可适当多分遗产,由其子凌先生代位继承;凌老太将凌大爷送至养老院,尽的抚养义务较少,可以少分。
关键词③:2022年凌大爷去世后,其侄子凌先生才知道房屋赠与和过户事宜,认为凌老太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将凌老太诉至法庭。→可联系教材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合作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团结和睦和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1.(23-24高二下·河南杞县新世纪高中·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牛是某校高二年级学生,2023年12月31日在学校组织的元旦晚会演出候场时,他的大提琴因同班同学小李和小张(二人均为16岁)在打闹玩耍时碰倒摔坏。后小牛父母修理大提琴共花费人民币一万余元,小牛向小李和小张提出索赔诉求,协商未果。小牛父母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本案例中承担法律责任的民事主体及相应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小李和小张因主观存在过错(过失),造成小牛的财产损害事实,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构成共同侵权,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②小李和小张均为16岁,属于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故小李和小张的父母分别应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来源】河南省杞县新世纪高中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卷
【分析】背景素材:学生打闹侵权事件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小牛的大提琴因同班同学小李和小张(二人均为16岁)在打闹玩耍时碰倒摔坏。→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李和小张因主观存在过错(过失),造成小牛的财产损害事实,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构成共同侵权。关
键词②:小李和小张二人均为16岁。→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小李和小张均为16岁,属于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42.(23-24高二下·山西长治·期中)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民法典》注重家庭、家风、家教,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明确纳入法律条款。
2024年春节期间,中学生小王在父母陪同下用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一台电脑,父母与小王协商,共同制定了“眼睛与屏幕距离30厘米以上、每次使用不超过45分钟、每天游戏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等家庭成员共同遵守的电子设备使用规则。小王在父母的支持下,利用电脑学习了自己感兴趣的AI技术等课程,也养成了良好的电子设备使用习惯。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案例中民事主体的权利及《民法典》重视家庭建设的意义。
【答案】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本案例中,中学生小王的父母有权对小王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②《民法典》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明确纳入法律条款,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领域中的导向,也是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的价值追求,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有利于促进家庭成员共同建设和睦家庭,为促进家庭关系和谐提供法律保障。(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山西省长治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4月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育小职责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设问要求是分析案例中民事主体的权利及《民法典》重视家庭建设的意义,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育小职责大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中学生小王在父母陪同下用自己的压岁钱购买了一台电脑,父母与小王协商,共同制定了家庭成员共同遵守的电子设备使用规则→可联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中学生小王的父母有权对小王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关键词②:《民法典》将“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明确纳入法律条款→可联系《民法典》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有利于促进家庭成员共同建设和睦家庭,为促进家庭关系和谐提供法律保障。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43.(23-24高二下·山东临沂·期中)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特别是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接触和使用互联网。据统计,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互联网在拓展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亟待通过立法加以制度性解决。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本着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2023年9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中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为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1)家庭是未成年人保护的第一道防线。请简要分析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及法律依据。
(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除了家庭,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协同社会各方面形成“共治合力”。结合材料,请以“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共治空间”为主题撰写一篇短评。
要求:①围绕主题,观点明确:②论证充分,逻辑清晰:③学科术语使用规范:④总字数在250字左右。
【答案】(1)民法典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子女是服务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因此,在网络环境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应该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防止孩子沉迷网络,同时主义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等,要教育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带来的影响,提高未成年子女的辨别能力。(本题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2)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司法部、国家网信办积极落实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征求中央有关单位、部分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和专家的意见,凝聚社会共识,坚持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了国家、企业、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各方面主体在网络保护中的责任,科学合理地配置了权力与责任,各负其责,提高了立法质量,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原题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山东省临沂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学科素养水平监测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关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考点考查:育小职责大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网络环境下未成年人父母应尽的责任及法律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互联网在拓展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不强、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被滥采滥用、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亟待通过立法加以制度性解决→可联系民法规定父母有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父母应该引导孩子,履行好相应的义务,保护孩子的各方面合法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本题为开放性试题,未成年人保护问题,除了家庭,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协同社会各方面形成“共治合力”,以“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共治空间”为主题撰写一篇短评,可以从国家人大科学立法、学校加强教育引导等角度进行分析。
44.(23-24高二下·内蒙古名校联盟·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单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已生病去世,女儿嫁到外地,与单某基本不联系。单某生前与儿媳及孙子、孙女共同生活。单某在经公证的自书遗嘱上表示:“自住的501号房产由儿媳和孙子、孙女继承,5万元现金由女儿继承。这是我的真实意愿表达。”单某还拥有价值3400万元的股票没有写入遗嘱。也没有交代怎么处理。儿媳以单某的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多年来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为由,认为单某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单某的女儿以儿媳是外人为由,认为儿媳没有继承权,房产及现金应由自己和单某的孙子、孙女继承。
(1)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简要分析材料中体现了哪些继承方式。
(2)结合材料,简要说明尽到赡养义务的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意义。
【答案】(1)①单某经公证的合法自书遗嘱。②依法继承的法定继承(与单某共同生活的儿媳和已出嫁的女儿)。③不是继承人的孙子、孙女获得的财产属于赠与。
(2)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让老人安度晚年。有利于弘扬尊老、爱老、养老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充分发挥家庭供养的社会职能,保证失去子女的老人晚年生活有所依靠。
【来源】内蒙古名校联盟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继承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体现类主观题,运用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单某在经公证的自书遗嘱上的表示→可联系自书遗嘱。
关键词②:单某还拥有价值3400万元的股票没有写入遗嘱。也没有交代怎么处理。儿媳以单某的女儿已经出嫁并且多年来一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为由,认为单某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单某的女儿以儿媳是外人为由,认为儿媳没有继承权→可联系依法继承的法定继承(与单某共同生活的儿媳和已出嫁的女儿)。
关键词③:单某的女儿认为房产及现金应由自己和单某的孙子、孙女继承→可联系不是继承人的孙子、孙女获得的财产属于赠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为意义类,找不同客体,分别对谁有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单某育有一子一女,长子已生病去世,女儿嫁到外地,与单某基本不联系。单某生前与儿媳及孙子、孙女共同生活。尽到赡养义务的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联系对老人的意义、对家庭的意义、对社会的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45.(23-24高二下·新疆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鸿德实验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老益是个企业家,年轻的时候一场车祸,妻子孩子都丧命黄泉,而老益的父亲早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悲痛之余老益开始做生意,在商场里闯荡几十年后做出了一番事业,但是因为患有癌症不幸撒手人寰,因为死前老益没有立遗嘱,和老益感情很好的大哥站出来,召集两个弟弟和老母亲商量把老益财产分四份,他们几个继承人一人一份。
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老益的大哥做法合法吗?
【答案】老益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我国法律对法定继承的顺序是这样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能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本案中,因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中只有老益的母亲还健在,所以老益的财产应当全部由老母亲继承。(此题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来源】新疆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鸿德实验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的能力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继承顺序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妻子孩子都丧命黄泉,而老益的父亲早在他小时候就去世了;和老益感情很好的大哥站出来,召集两个弟弟和老母亲商量把老益财产分四份,他们几个继承人一人一份→可联系法定继承顺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6.(23-24高二下·河南南阳·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哥和张弟均为某县甲村村民。2021年10月,张哥和张弟在同村长辈的见证下签订赡养协议,约定张哥照顾父亲,张弟照顾母亲,均负责为其养老送终,且哥弟俩每月支付父母各300元。2022年2月张父过世后,张弟找张哥协商轮流照看母亲,张哥以“根据协议,我的赡养义务已经完成,母亲归你赡养”为由拒绝,也不再支付母亲赡养费。2023年3月,张母将张哥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2022年2月以来的赡养费共计3900元。法院最后判决张哥一次性向张母支付赡养费3900元,并自2023年3月起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至母亲终老。一审判决后,张哥表示服从判决。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价张哥“根据协议,我的赡养义务已经完成,母亲归你赡养”的说法。
【答案】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本案中,张哥和张弟两兄弟事先就父母赡养问题签订有赡养协议,但该协议仅属于赡养人内部间的约定,实质上减免了对父母其中一方的赡养义务,属无效约定,因此张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所有赡养义务人主张给付赡养费。张哥依据赡养协议不照看母亲、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说法是错误的,张哥必须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给付足额赡养费。
【来源】河南省南阳市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模拟考试政治试卷
【分析】背景素材:赡养纠纷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需调用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正误判断:张哥说法是错误的。
关键词①:张哥和张弟在同村长辈的见证下签订赡养协议,约定张哥照顾父亲,张弟照顾母亲,均负责为其养老送终,且哥弟俩每月支付父母各300元。张父过世后,张弟找张哥协商轮流照看母亲,张哥以“根据协议,我的赡养义务已经完成,母亲归你赡养”为由拒绝,也不再支付母亲赡养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本案中,张哥和张弟两兄弟事先就父母赡养问题签订有赡养协议,但该协议仅属于赡养人内部间的约定,实质上减免了对父母其中一方的赡养义务,属无效约定,因此张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所有赡养义务人主张给付赡养费。张哥依据赡养协议不照看母亲、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说法是错误的,张哥必须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给付足额赡养费。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47.(23-24高二下·湖北鄂东南级示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联盟学校·期中)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故意推人入坑、用脚绊倒他人、用手捂人眼睛,现实中,熊孩子的“恶作剧”不乏其例。广州市某校虽一再通过各种方式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却依然未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案情回顾】
思思与小杰(12周岁)系就读于该中学初一年级的同班同学。2023年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起身离开,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后倒地不起。事故发生后,摔倒的思思第一时间被同学和值班巡逻的老师送去了学校医务室并通知了家长。之后数日内,思思前往多家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先后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
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审判结果】
审理法院最终依法判定学校无责,小杰父母向思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
根据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述法院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杰拉开思思的凳子,致其坐空摔倒后受伤,侵害了思思的健康权;小杰主观上有过错,其拉凳子的行为与思思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杰作为初一12岁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推定。校方常态化开展了安全教育,事发后也及时通知家长并把思思送去就医,尽到了管理和教育的职责,因此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湖北省鄂东南省级示范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联盟学校2023-2024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联考政治试题
【分析】背景素材:熊孩子的“恶作剧”案例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注意作答主体为法院,需要调用侵权责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思思与小杰(12周岁)系就读于该中学初一年级的同班同学→可联系教材知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关键词②:2023年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起身离开,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后倒地不起→可联系教材知识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键词③:事故发生后,摔倒的思思第一时间被同学和值班巡逻的老师送去了学校医务室并通知了家长→可联系教材知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适用过错推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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