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 第二、三单元学案-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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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内容正文:
选必二第二、三单元 复习学案
一、体系构建
二、重点知识填空
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 、 未成年子女,不得 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 、 。
监护
职责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近亲属承担:(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权利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 和 。
二、敬老是义务
赡养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 的义务。要求子女经济上 父母、生活上 父母、
精神上 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 ,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
监护制度
(1)含义:具有 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 确定自己的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 或者 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 职责。
(2)优点: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 。
(4)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 的人担任监护人。
家庭
侵权行为
(1)表现: 、虐待或者遗弃
(2)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1、 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 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关系
①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②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一种财产权)
要求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 , 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 才是遗产。
②继承权认定——民法典强调继承权 平等、 平等。
债务清偿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 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
形式
①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
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顺序
①第一顺序: 、子女、父母;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
②第二顺序: 、祖父母、
遗产
分配
原则
①维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求
继承人应当本着 、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不能仲裁解决)
意义
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 。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含义
遗嘱人 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 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种类
遗嘱有自书遗嘱、 、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 和 六种。
法律效力
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法律效力 于法定继承。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须有 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处理遗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
含义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获得继承权。
要求
在 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超出范围则为遗赠)
效力
其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含义
自然人可以与 的组织、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 的义务,享有 的权利。
目的
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共同点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6课 珍惜婚姻关系
课标要求: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一、珍惜婚姻
结婚
内涵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基本原则
① :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其他原则: ,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要求
①要求: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 (身份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②态度: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
条件
①男女双方 ;(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②男女双方达到 (男— 周岁,女— 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③符合 制(重婚,婚姻无效);
④直系血亲或者 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无效婚姻)。
程序
①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 。进行 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②结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 、登记三个环节。
③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同居关系处理,不是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特别提醒:有效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1)合法婚姻即有效婚姻,要具备结婚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不得违反民法典关于禁止男女双方结婚的两种情况的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结婚登记。
(2)无效婚姻违反婚姻原则和条件,常见的无效婚姻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未达到法定婚龄。
(3)可撤销婚姻的条文内容
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②一方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离婚要慎重
离婚
离婚自由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限制
①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妇女权利的保护——除非妇女主动提出)
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协议;
②申请离婚登记后 (冷静期)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③当事人从 之时起,夫妻关系解除。
裁判离婚(诉讼离婚)--- 或协商不成
①基本程序: →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判决离婚
②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之时,夫妻关系解除。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 。
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
确立
登记结婚
内容
包括夫妻 和
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
表现
夫妻在生活中平等 、平等 、 家庭和社会责任
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人身关系
含义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
平等表现
重要体现: (人格平等)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姓名权)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重要标志: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财产关系
含义
夫妻之间基于物质利益关系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内容
主要涉及夫妻 和夫妻一方的
处理
夫妻双方可以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的,按照 处理(法定财产制)
原则
夫妻对 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定财产
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 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 的收益;
④ 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个人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 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约定
财产
含义:夫妻可以在 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形式:约定应当采用 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财产关系
债务清偿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 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 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 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 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关系财产的关键
第7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课标要求: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
一、法律守护劳动者
法律保障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②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
国家保障
①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②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重要意义
①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②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劳动者
含义
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要求
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劳动法
对象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原则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A.地位: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B.意义: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C.内涵: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保护弱者原则)。
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A.内涵: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B.要求: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特殊劳动
保护原则
A.体现:对劳动者的权利进行倾斜保护。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女职工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B.意义: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二、劳动也要签合同
劳动合同
含义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形式
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作用
①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②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障各自权益;③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要求
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内容
①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②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原则
合法:是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平: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平等自愿: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诚实,恪守信用。
劳动合同
效力
⑴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有效劳动合同)才产生法律效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⑵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①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违背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背合法、公平原则)
C.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合法原则)
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
1、 明明白白工作
劳动者
权利
①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②休息休假的权利;③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④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⑤其他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①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清清楚楚维权
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
解决办法
和解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
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仲裁
①含义: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的裁决活动。
②条件: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③地位: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时间:从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其他
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补偿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注意:并不是说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就不能再起诉(劳动者可以起诉,用人单位只可以申请撤销),而是指“终局裁决”作出即生效。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8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考点一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一、迈出创业第一步
选择经营主体
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等。
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①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组织结构简单、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 。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严格、股东以认缴出资或认购股份承担 。
创业之路,法律相伴。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准备相应的文件
创办企业应当符合 ,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
办理企业登记
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 。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企业发生变更、终止,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依法及时公示
国家实行企业信息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注: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分
全部资本要划分为等额股份
全部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一股一票原则
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票和股金
可发行、买卖股票
股金不能随意转让
股东承担的责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依据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要求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 。
不正当竞争
“ ”
(“搭便车”)
①表现: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 或者 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
竞争行为
、不当 、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妨碍或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考点二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为什么
必要性
①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
“ ”状态,消费者处于 ,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重要性
①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②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 ;
③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是什么
安全
消费权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 ,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 的宣传。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 ,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自主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
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怎么做
国家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营者
①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依法、 经营;
②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
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①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 ;
②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③可以向有关 投诉;
④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二、依法纳税是义务
原因
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 ,取之于民, 。
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③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 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我国的主要税种
增值税
①含义:以 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②征税对象: 。即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期间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③最大特点和作用:减少 ,有利于减轻企业 。(营改增)
企业
所得税
①含义: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 所得和 征收的一种税。
②适用范围:除 与 外,其他企业统一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
所得税
①含义:针对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②改革: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 。不仅 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 ,而且采用 的方式。
③作用:个人所得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 的有效手段。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公民的 和法治观念。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费用;父母的赡养费用;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
综合征收: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三、必备知识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利有哪些?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目的、要求?
3.法定继承的条件、顺序?
4.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
5.结婚的法定条件?
6.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
7.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8.夫妻的个人财产有哪些?
9.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0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11.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12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
13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
14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
15.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16.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
17.经营者应保护消费者哪些合法权益?
18.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四、试题训练
一、单选题
1.戴某独自育有一子庞小某,戴某因身患多种疾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照顾,便求助庞小某,庞小某不理不顾,还表示不愿意负担母亲戴某日后的治疗费用。后来,戴某与蔡某依法签订(协议书),约定由蔡某作为扶养人,负责照顾戴某日后生活起居,支付医疗费及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之后,将其名下房屋赠与蔡某,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蔡某处理完戴某的丧葬事宜,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庞小某拒绝协助蔡某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事宜,该案中( )
①蔡某可以通过仲裁方式来解决与庞小某之间的遗产纠纷
②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书)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③蔡某对戴某生前尽了扶养义务,可以继承戴某名下房屋
④蔡某取得戴某遗赠的房屋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王大爷的大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甲一直与王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王大爷继子乙虽然与其没有抚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王大爷还有一个丧失劳动力的养子丙。不久前王大爷病故,留下100万元的存款。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
②丙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
③100万元应由王大爷老伴和甲、丙共同继承
④乙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老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16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赵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开设一公司,次年公司盈利28万元。2020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王小某。2022年初,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所购的公寓、赵某获父母所赠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应该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④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张大爷老伴去世多年,是阿尔茨海默症患者,育有二男一女,但因工作原因与张大爷在不同城市生活,平时张大爷由邻居王先生照顾,张大爷在患病前指定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只有通过书面形式意定监护签订协议才能确保法律效力
②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大爷的财产
③遗赠抚养协议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王先生应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④张大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协议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5.2024年3月,马某(8周岁)刷短视频时,看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便根据指示加入某QQ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游戏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马某转账进行账号解封。马某用自己的压岁钱先后转账5笔共计4300元,事后发现被骗,马某父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的是债权关系,客体是转账款4300元
②马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账行为无效
③马某父亲具有保护马某财产权益的监护职责
④QQ聊天、转账记录作为电子数据证据至关重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1923年,芮老太与朱老伯结婚,婚后生有两子朱大、朱二。1974年朱老伯去世后,两个儿子对其母亲态度恶劣粗暴,朱大把床铺扔出不让住,朱二将母亲赶出家门。后芮老太被陈老伯收留并于1989年二人登记结婚,当时陈老伯有一13岁的儿子小陈。婚后,芮老太与陈老伯共同建造和购买房产两套。陈老伯去世后,小陈为芮老太养老送终。芮老太去世后,没有其他更多遗产。朱大、朱二就这两套房产的继承问题与小陈产生纠纷,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此案中( )
①对于芮老太的遗产法院可以判决朱大朱二没有继承份额
②两套房屋作为芮老太遗产小陈可以以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③芮老太生前可以立遗嘱规定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小陈继承
④双方也可以就该纠纷在达成仲裁协议的基础上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大学毕业后的王小甲打算自主创业,因缺少资金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王要求其还款。王小甲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王的生活。老王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关于本案,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借条具有合同的性质,王小甲拒绝还款违背了全面履行的原则
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老王应当帮扶经济上有困难的王小甲
③若调解协议达成后王小甲拒不履行,老王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④即使王小甲不尽赡养义务,将来在继承遗产时也不会丧失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81岁的残疾人徐某独自生活,一生未婚未育,是村里的“五保户”,身边除住在同村的远房表侄严某外,没有其他亲人。严某时常探望并照料徐某的日常起居。后来,徐某意外落水溺亡,严某为徐某料理了后事并自行承担了1.8万元丧葬费。丧事办完不久,严某从村委会得知,当地残联曾为徐某投保过人身意外伤害险,尚有5万元赔偿金。严某申请理赔,遭到保险公司拒绝,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该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严某对徐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理应继承徐某的遗产
②保险公司和严某是合同当事人,故保险公司理应对严某理赔
③严某弘扬了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司法裁判应褒奖其仁爱之举
④本案中可以参与徐某遗产分配的主体分别是该村村委会和严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某公司女职工李某请产假128天,公司同意。之后,李某又依据当地政府有关延长产假的最新规定向公司申请延长产假30天,公司未同意。128天后,李某未返岗,公司以李某连续旷工为由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侵犯了李某休息休假和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②该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③若李某直接向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有权依法驳回
④李某如果选择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十五日内可以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高某为M公司的员工。2024年6月17日,高某以医院出具的诊断结论为‘忧郁症、建议休息的诊断书向公司申请休三个月病假。公司基于信任同意了高某的申请并向其支付了病假期间工资。四个月后,公司调查发现高某提供的是虚假诊断书,在征救会意见后解除了与高某的劳动合同。高某不服,最终诉至法院,要求M公司支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 )
①劳动者有休息休假权利,M公司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M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高某的合法权益
③高某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影响公司正常的管理秩序
④M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理且合法,无须支付赔偿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2024年“双十一”购物节期间,快递员小马派件时因下雨路滑不幸摔伤,住院治疗花费数万元医疗费。快递公司以小马上班不到半个月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未认定小马工伤并拒绝赔偿。出院后小马积极寻求法律帮助。下列排序正确的是( )
①与律师签订代理合同,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②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医疗记录和费用清单等证据
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
④通过自媒体扩大事件影响,利于维权
⑤到基层法院递交起诉状,等待立案审理
A.①→⑤→④→② B.②→③→①→⑤ C.④→①→③→⑤ D.③→⑤→①→②
12.李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担任会计一职,工作地点为H市。半年后,公司通知李某工作地点调整为S市,李某表示因家庭原因不接受新的区域安排。公司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李某于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②在仲裁与诉讼之间,李某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③李某若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上诉
④劳动合同是李某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M公司和S公司是同行关系,M公司未经允许非法进入S公司施工现场拍摄视频,在视频中捏造事实诋毁S公司,并将该视频向同行业目标客户散布,给S公司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S公司将M公司诉至向人民法院,并提供了M公司拍摄的视频作为证据。本案中( )
①M公司进行商业诋毁,已构成不正当竞争
②M公司涉嫌侵犯S公司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③视频作为生活事实是法院判决的关键依据
④若M公司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近期,四川的罗某就扫码点餐一事,一纸诉状将一家火锅店告上法庭。起因是该店服务员告知其必须关注火锅店的微信公众号才能点餐,否则无法提供服务。罗某提出用纸质菜单点餐,却被服务员拒绝,而点餐关注的微信公众号,需要获取其“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信息”,并且只能允许不能拒绝。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火锅店违反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②火锅店变相强制获取罗某个人信息,构成对其姓名权的侵犯
③罗某选择扫码点餐说明同意将部分个人信息权益让渡商家
④罗某提出用纸质菜单点餐遭拒,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小王与某销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第二个月时,小王在工作中不慎摔成骨折,后被认定为工伤。春节前夕,公司通知在家休养的小王限期返岗。此时小王仍未完全康复,便向公司申请续假并提交了医院证明,不料却遭到拒绝。之后该公司以小王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书面通知小王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王可以在调解、仲裁、诉讼中任选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②经劳动仲裁后,若销售公司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上诉
③如果进入诉讼程序,小王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权
④小王可以在产生争议一年内书面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主观题
16.扫码点餐,想说爱你不容易
石女士前往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因该餐饮公司未提供手动点餐服务,导致石女士只能通过扫码的方式进行点餐。在这一过程中,石女士发现,按照该餐饮公司设置的扫码点餐流程,必须先关注该餐饮公司的微信公众号,并授权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后,才能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石女士被迫授权完成点餐并结账。随后,因餐饮公司所上菜品不新鲜,并且上错菜,石女士在大众点评给这家店打出了0.5星的差评,并如实进行了评价。在评价发布的第二天,石女士接到餐饮公司的电话,要求其修改评价。石女士明确拒绝后,餐饮公司仍不断进行短信骚扰,石女士将餐饮公司告上法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请分析餐饮公司、石女士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
(2)指出在餐饮公司短信骚扰、强制获取消费者信息的诉讼纠纷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并说明理由。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范某与吉某原系夫妻关系,于1989年育有一子范小某,二人于2000年9月离婚。范小某自2006年即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亦无生活来源。范某于2002年9月购买房屋一套并于2011年5月与刘某再婚。范某患有癌症多年,2022年6月,范某订立自书遗嘱一份,载明:“我所有的房产及家里的一切财产,待我百年后,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2022年11月,范某去世。后范小某与刘某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案涉房屋。诉讼中,范小某辩称,其有权继承案涉房屋的部分份额。该地基层人民法院经审理结合案涉房屋价值和双方实际生活情况,酌定由刘某给付范小某房屋折价款。遂判决:案涉房屋由刘某继承,刘某给付范小某房屋折价款8.5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并阐释法院判决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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