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辽宁省本溪市满族自治县县级重点高中协作体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政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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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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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3逻辑与思维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树立科学思维观念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辽宁省
地区(市) 本溪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360 KB
发布时间 2025-04-01
更新时间 2025-04-01
作者 匿名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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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试卷政治 考生注意: 1.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2.答题前,考生务必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将密封线内项目填写清楚。 3.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4.本卷命题范围:选择性必修2;选择性必修3第一单元。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闫某(12周岁)与赵某(11周岁)均系某小学学生。一天,赵某和同班同学排队准备进音乐教室上课期间,由于学生人数众多,学生相互之间拥挤混乱,现场也无教师管理指导,赵某因拥挤在后退的过程中,与正奔跑去自己教室上课的闫某撞在一起,双方共同摔倒,后经专业部门鉴定,闫某11颗牙震荡伴牙冠折,待成年后需进行烤瓷牙修复治疗。就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闫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②赵某和学校都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只要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就要对此承担侵权责任 ④赵某侵犯了闫某的健康权,其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11周岁的赵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排除。 ②:本案中,赵某和同班同学在排队准备进音乐教室上课期间,由于学生人数众多,学生相互之间拥挤混乱,又未有教师在现场管理指导,未能尽到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安全保障和保护义务;同时,赵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一定的自我控制和辨别能力,虽无主观上的故意伤害,但自身具有一定的疏忽,故学校和赵某对其受伤都应承担一定的责任,②正确。 ③:学校如果尽到了自身全部责任,尽到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安全保障和保护义务,能够证明校方没有过错,则不用对学生的受伤承担侵权责任,③排除。 ④:本案中,11周岁的赵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犯了闫某的健康权,应该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 老张是一名进城打拼多年的农民,凭借祖传手艺开了一家店铺。他对店铺接到的一些大额订单不放心,希望合作方能够提供担保;同时,他对自己在农村老家的老房子和承包的土地所拥有的权利也不清楚。结合老张的实际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合作方如果不履行到期债务,老张就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 ②合作方如果用动产设定质押,需要将动产转移给老张占有 ③老张将农村老家老房子卖给他人后,不可以再次申请并获得宅基地 ④老张将农村老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土地所有权随之发生改变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合作方如果不履行到期债务,老张只能就担保物优先受偿,但不能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①错误。 ②: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因此合作方如果用动产设定质押,需要将动产转移给老张占有,②符合题意。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符合题意。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土地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④错误。 故本题选C。 3. 张某与李某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李某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张某的卧室和阳台。张某认为李某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自己住宅,便将李某告到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拆除可视门铃、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下列说法合理的有( ) ①住宅具有私密性,对于维护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至关重要 ②李某安装可视门铃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无须拆除和移位 ③本案适用相邻关系原则,李某应拆除可视门铃以照顾张某利益 ④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法院应支持张某的全部诉求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住宅的私密性是公民隐私权的重要体现,受法律保护。李某安装可视门铃正对张某的卧室和阳台,可能长期监控其私密空间,威胁张某的人格尊严和自由,①符合题意。 ②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本案适用相邻关系原则,李某安装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张某的卧室和阳台,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李某应拆除可视门铃以照顾张某利益,③符合题意,②说法错误。 ④: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但李某的行为没有侵害到张某的财产权,因此法院应支持张某的部分诉求,而不是全部诉求,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4. 李某在接连遭遇丧偶丧女后大病,住院期间当着医院病房王姓病友的面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其子李一。后李一有意对其不管不顾,外孙女赵某时常去医院照顾李某。第二年李某逝世后,李一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赵某不同意并将李一告上法院。本案中( ) 相关链接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①病友见证下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在李某逝世后生效 ②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 ③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④赵某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可代位继承遗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李某在医院所立的口头遗嘱只有王姓病友一位见证人在场,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数,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②符合题意,①错误。 ③: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李一作为李某的儿子,有继承权,但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不分李某的遗产,③错误。 ④:李某的女儿先于李某死亡,赵某虽然不属于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但可以通过代位继承分配李某的遗产,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 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张某因夫妻经营生意需要,向刘某借钱,并出具一张借条:“借条今借刘某(400000.00元)肆拾万元整张某2021年1月16日”,上面有张某的签名。当天,刘某向张某妻子王某的账户转账40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讨,王某辩称虽然刘某向其账户转账40万元,但其对这笔借款不知情,不应该承担偿还责任。刘某无奈,遂将夫妻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的4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有义务还,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是张某个人债务,因为借条上仅有张某的签字,其妻不必承担偿还义务 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此借款转账给王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④如果张某王某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可申请张某或王某的个人财产偿还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并非所有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需结合用途判断,①错误。 ②③: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因夫妻经营生意需要,向刘某借40万元,并且刘某把钱转账到了张某妻子王某的账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因此本案的4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是张某个人债务,③符合题意,②错误。 ④: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因此,本案中如果张某王某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可申请张某或王某的个人财产偿还,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 小苏是某企业的员工,企业在与小苏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绝对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小苏考虑到找份工作不容易,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订了该协议。半年后,张某因身体不能承受加班的压力,拒绝企业的加班要求,企业以小苏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解除与小苏的劳动合同。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企业要求员工加班属于违法行为 ②企业侵犯了小苏的休息权 ③小苏存在违约行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④企业与小苏的劳动合同违背公平的原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企业强制小苏加班,侵犯了小苏的休息权,②正确。 ④:企业变相强迫小苏签订违法劳动法的协议,违背公平的原则,④正确。 ①③: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必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后,企业可以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延长工作时间,①③排除。 故本题选C。 7. 小李大学毕业后入职一企业,并与企业签订了一份期限为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1年后,小李以工资太低为由突然离职,给企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小李离职不违法 ②小李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企业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加小李的违约责任 ④企业可以通过与小李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留住小李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小李在合同期未满以工资太低为由突然离职,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②正确。 ④:企业可以通过与小李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留住小李,④正确。 ①:劳动者可以行使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但行使权利应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①错误。 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 故本题选C。 8. 小刘在一个流动宣传摊位上以13元的价格买了一袋汰渍牌洗衣粉。回到家,小刘端详后才发现,买到手的洗衣粉不是“Tide(汰渍)”牌,而是“Tbe(以白)”牌,错把“b”看成了“d”,小刘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上述卖家的行为( ) ①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②构成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是一种商业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使用自己的标识,并未构成商标侵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卖家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仿冒商标手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误以名牌购买,属于违法行为,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①正确。 ②:卖家通过仿冒商标手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误以名牌购买,对消费者构成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正确。 ③:材料中卖家的行为属于搭便车,不正当竞争,不是商业诋毁,③排除。 ④:卖家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仿冒商标手段,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使消费者误以名牌购买,侵犯了品牌的商标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9.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政策、提供创业平台,为创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帮助他们释放创业热情、启航青春梦想。关于自主创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创业前应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②创办合伙企业,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避免投资风险 ③企业按照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公示相关的信息 ④优化企业登记服务,有利于降低创业主体税费负担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③:创办企业在创业前应了解相关法律,学会风险管理,按照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进行公示,①③正确。 ②:风险客观存在,不可避免,②排除。 ④:优化企业登记服务,不一定降低企业主体税费负担,并且设问主要考查创业主体角度,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0. 受极端降雨天气影响,邻居刘某家的院墙坍塌,砸坏了闫某家三轮车,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闫某便到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求助。涿州法院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后,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刘某当场进行了赔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涿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②诉前调解协议需要经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我国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④法院开展诉前纠纷化解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涿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主动前移服务窗口,通过上门服务、诉前化解,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体现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理念,①④正确。 ②:诉讼调解后,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协议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②排除。 ③:材料没有体现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③排除。 故本题选B。 11.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章某等人利用互联网从他人处非法购买同住信息、房产、婚姻状况等公民个人信息,后将获取到的信息以更高价格向他人出售获利。经过庭审,对被告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对章某等人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②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③章某等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5日内提起上诉 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公权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本案中人民法院对章某等人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①正确。 ②:在刑事案件诉讼审理中,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公诉人即人民检察院承担。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公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0日。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章某等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③排除。 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各个方式都有优缺点。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而不是最好途径,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2. 张某为了孩子上学购买了赵某的学区房,赵某口头承诺张某可在2023年9月使用该房屋的学区名额。张某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发现赵某的儿子正在使用该学区房名额,目前不能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使用,张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张某败诉。可见( )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决定诉讼胜负的是生活事实 ②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并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诉讼 ③在诉讼中,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④口头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①不选。 ②:此案件是民事诉讼,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②不选。 ③在案件审理中,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张某败诉,体现在诉讼中,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③入选。 ④:赵某口头承诺不能成为证据,是因为口头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④入选。 故本题选D。 13. 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后来由于各种因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乡人民政府提供诉讼证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②乙银行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乙银行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④乙银行作为当事人,应对其提起诉讼主张负责举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④:甲乡人民政府虽然是行政机关,但本案中,其与乙工商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而不是行政诉讼,不是由甲乡人民政府提供诉讼证据,①排除。 ②: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银行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②正确。 ③: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甲乡人民政府与乙工商银行是平等民事主体,乙银行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③排除。 ④:本案中甲乡人民政府与乙工商银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乙银行作为当事人,应对其提起诉讼主张负责举证,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4. 常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但必须通过看“热闹”才能看出“门道”,只会看“热闹”,不注意思考也是看不出“门道”的。这说明( ) ①“热闹”与“门道”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②思维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并反作用于实践 ③事物的本质规律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④抽象思维比形象思维更深刻、更具现实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通过看“热闹”才能看出“门道”,只会看“热闹”,不注意思考也是看不出“门道”的,这说明“热闹”与“门道”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①正确。 ②:材料不涉及思维与实践的关系,②不符合题意。 ③:抽象思维以概念、判断和推理等反映认识对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抽象思维的主要特征是基本单元的概念性、运行方式的 推导性和思维表达的严谨性。通过看“热闹”才能看出“门道”,只会看“热闹”,不注意思考也是看不出“门道”的,这说明事物的本质规律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③正确。 ④: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的区分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在实际思维活动中,抽象思维与形象思维虽然各有其功能和作用,但又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抽象思维比形象思维更深刻,但都有现实价值,④错误。 故本题选B。 15. 某校高二某班围绕“学校应不应该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这一话题举办讨论会,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其中,甲同学说:“我赞成禁止手机进课堂的观点,中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可是,手机也是一种学习工具。所以,我也不赞成禁止手机进课堂的观点。”从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来看,下列与甲同学观点所犯错误相同的是( ) ①我早餐不喜欢吃面食,但是我喜欢吃手抓饼 ②高中生活太苦了,三年一晃就要毕业了 ③生活里有诗和远方,也不缺少脚踏实地 ④秋高气爽,天上偶尔飘过一两朵白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②:甲同学先说:“我赞成禁止手机进课堂观点”,随后又说。我也不赞成“禁止手机进课堂的观点”,违反了思维的一致性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我早餐不喜欢吃面食,但是我喜欢吃手抓饼”“高中生活太苦了,三年一晃就要毕业了”,这两句话都违背了矛盾律,①②入选。 ③:“生活里有诗和远方,也不缺少脚踏实地”是唯物辩证法的矛盾,③不选。 ④:“秋高气爽,天上偶尔飘过一两朵白云”,没有违背逻辑思维基本要求,④不选。 故本题选A。 16. 经过反复的试验显示,连花清瘟具有抗新冠病毒及抗炎双重作用。在临床研究方面,相关研究也证实,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连花清瘟治疗两周,能明显提高新冠肺炎患者发热、乏力、咳嗽症状消失率,在减少转重型比例方面显示出良好趋势。这说明( ) A. 经过反复检验的思维才是科学的思维 B. 只要全面运用科学思维就能取得新成就 C. 科学思维能够指导人们达成预期的目标 D. 科学思维方法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品质 【答案】C 【解析】 【详解】C:连花清瘟的临床研究说明科学思维能够指导人们达成预期的目标,C入选。 A:经过反复检验并证明是正确的思维才是科学的思维,A不选。 B:全面运用科学思维有利于取得新成就,B说法过于绝对,不选。 D:材料未体现科学思维方法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品质,D不选。 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涉商品房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事关人民群众的住房权益,事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案件一 某公司与徐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徐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双方同时签订了由该公司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自交付通知书确定的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已实际交付;买受人书面报修后在该3个月维修期内,出卖人仅承担免费维修责任,不承担租金、房屋使用费或影响使用的其他法律责任”。商品房交付时,因存在大量质量问题,如墙面多处裂缝、卫生间地漏下水不畅、地面大量积水、地砖墙砖多处破损、楼顶大面积漏水等,徐某拒绝收房。徐某向法院诉请该公司承担维修责任并支付维修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节选) (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案件二 某房地产公司在某郊区楼盘销售广告中宣传小区提供免费楼巴(指楼盘到各地的专用巴士,看楼的时候属于免费巴士。在小区成型后,成为公交车穿梭各个地区),并详细说明楼巴数量、开行频率、往返地点等。陈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对楼巴作出约定。陈某入住小区后,发现实际提供的楼巴与广告内容不一致,遂起诉请求判令房地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酌情按照购房款0.5%的标准判决房地产公司向陈某支付违约金。 (1)假如你是法官,会如何看待案件一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 (2)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案件二中人民法院判决的看法。 【答案】(1)该公司出具的《补充协议》属于格式条款,在涉案商品房存在大量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上述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减轻了该公司的责任,加重了徐某的责任,限制了徐某的主要权利,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为无效条款,徐某有权拒绝收房;该公司交付存在大量质量问题的房屋,构成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应向徐某承担维修责任,并支付维修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2)该房地产公司关于楼巴的广告内容确定、具体,案涉楼盘位于公共交通不便地区,楼巴广告对业主作出购买决定具有重大影响,应认定构成要约,属于合同内容。该房地产公司没有按照广告内容提供楼巴服务,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商品房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合同有效性、民法的原则、要约、违约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认识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考生可结合材料并联系教材从合同有效性、民法的原则角度组织答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补充协议中的条款明显减轻了开发商的责任,限制了买受人的主要权利→可运用民法的原则、合同知识,从民法的公平性原则、合同的有效性角度分析说明徐某有权拒绝收房。 有效信息②:该公司交付存在大量质量问题的房屋→可运用违约责任知识,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角度分析说明应向徐某承担维修责任,并支付维修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认识类主观题,知识限定不明确,考生可结合材料并联系教材从要约、违约责任角度组织答案。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实际提供的楼巴与广告内容不一致→可运用合同的知识,从要约、违约责任角度分析说明房地产公司向陈某支付违约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全国就业形势异常严峻。2023年应届毕业生人数达到1158万人,还叠加着许多企业裁员、优化清退等,“公务员缩编”也冲上热搜。萍乡市一名21岁市场营销专业的应届女大学生汪某辛苦备战公务员考试两年,却在空前的竞争压力下落榜。她不甘前期的辛苦白费,决定明年再战。考虑到家庭经济负担,她计划一边上班一边备考。在浏览招聘网站信息时,她留意到某大型超市在招聘营业员,工作时间采取轮班制,方便她每日集中安排时间复习备考,于是便投递了简历。在等待数日没有收到面试通知后,汪某主动致电询问缘由,该超市以学历为由拒绝了她的应聘,称该岗位只需要本科以下的学历,且该岗位需要搬运货物,她身材瘦小,不适合该岗位。汪某认为该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她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遂打算与之进行交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守护劳动者”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该超市做法的认识。 (2)请你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几条建议。 【答案】(1)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该超市在招聘信息中并未提出学历的相关要求,而后以此为理由拒绝何某的应聘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②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该超市不应该拒绝合谋的应聘请求。(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2)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被侵权以后可以采取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原卷无答案,此答案仅供参考)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汪某求职案例 考点考查:法律守护劳动者、有效合同、劳动者维权途径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是认识类,需要调用法律守护劳动者的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在浏览招聘网站信息时,她留意到某大型超市在招聘营业员,工作时间采取轮班制,方便她每日集中安排时间复习备考,于是便投递了简历→可联系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关键词②:该超市以学历为由拒绝了她的应聘,称该岗位只需要本科以下的学历,且该岗位需要搬运货物,她身材瘦小,不适合该岗位→可联系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本题属于开放性试题,需要结合劳动者维权途径的知识回答言之有理即可。 1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日晚8点,A校高中一年级林同学下自习上洗手间,上自习铃声响起后,林同学从学校洗手间跑出,由于洗手间区域灯光昏暗,林同学在黑暗中与同班同学陈某撞在一起。晚上9点半,班主任打电话给双方家长,告诉家长林某的眼睛受伤,陈某的头部受伤。后经医院诊断,林某伤情严重,构成7级伤残,出院后仍需要后续治疗;陈某颅内骨折,住院花费10000多元。双方家长向当地法院起诉,认为学生是在学校受伤的,学校要承担全部原因责任,赔偿两人的医药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本案中的证据应由谁提供并谈谈对双方家长主张的看法。 【答案】 根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小林某和陈某一方需要提供被侵权的证据。在开庭受理过程中,学校也需要提供证据为自己减轻或者免于处罚辩护。某高中未采取有效监管和安个教育措施,未科学合理设置夜问照明设施,是导致两人相撞的主要原因。且未及时告知家长送医,故某高中存在重大过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两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预见性,在黑暗没有充分尽到安全注意和自我保护的义务,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应适当减轻某高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学生校内摔伤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二小问属于观点评析类主观题,答题要求一般是先作出判断,再解释合理部分,最后解释不合理部分。需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双方家长向当地法院起诉,认为学生是在学校受伤的,学校要承担全部原因责任,赔偿两人的医药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说明本案中小林某和陈某一方需要提供被侵权的证据。在开庭受理过程中,学校也需要提供证据为自己减轻或者免于处罚辩护。 关键词②:某日晚8点,由于洗手间区域灯光昏暗,林同学在黑暗中与同班同学陈某撞在一起;晚上9点半,班主任打电话给双方家长,告诉家长林某的眼睛受伤,陈某的头部受伤→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的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原则。说明本案中该学校洗手间区域灯光昏暗,未尽到管理责任,且未及时告知家长送医,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观点有其合理性,但不是承担全部责任。 关键词③:A校高中一年级林同学下自习上洗手间,林同学从学校洗手间跑出,由于洗手间区域灯光昏暗,林同学在黑暗中与同班同学陈某撞在一起。后经医院诊断,林某伤情严重,构成7级伤残,出院后仍需要后续治疗;陈某颅内骨折,住院花费10000多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说明本案中两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有一定的预见性,在黑暗没有充分尽到安全注意和自我保护的义务,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所以应适当减轻某高中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9月23日至10月8日,第19届亚洲运动会在杭州举行。会徽名为“潮涌”,其主体图形由扇面、钱塘江、钱江潮头、赛道、互联网符号及太阳图形六个元素组成,扇面造型反映江南人文意蕴,赛道代表体育竞技,互联网符号契合杭州城市特色,太阳图形是亚奥理事会的象征符号。 钱塘江和钱江潮头是会徽的形象核心,绿水青山展示了浙江杭州山水城市的自然特质,江潮奔涌表达了浙江儿女勇立潮头的精神气质,整个会徽形象象征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潮的涌动和发展,也象征亚奥理事会大家庭团结携手,紧密相拥,永远向前,杭州亚运会会徽设计富有时代气息,符合奥林匹克精神,彰显主办城市杭州的人文底蕴和城市特质,具有鲜明的形象识别度和原创性。 结合材料,运用“思维基本形态及其特征”的知识,解读杭州亚运会会徽的设计。 【答案】①形象思维是思维的基本形态之一,是以感性形象为思维的基本单元,抽象和概括事物的形象特征。杭州亚运会会徽的设计是形象思维的体现。②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杭州亚运会会徽的设计通过想象来创作,表达杭州山水城市的自然特质和浙江儿女勇立潮头的精神气质。③形象思维的主要特征是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杭州亚运会会徽的设计展示了江南水乡的韵味,也象征亚奥理事会大家庭团结携手,紧密相拥,永远向前。(其他答案,符合题意,可酌情给分)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杭州亚运会会徽的设计 考点考查:思维基本形态及其特征等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会徽名为“潮涌”,其主体图形由扇面、钱塘江、钱江潮头、赛道、互联网符号及太阳图形六个元素组成,扇面造型反映江南人文意蕴,赛道代表体育竞技,互联网符号契合杭州城市特色,太阳图形是亚奥理事会的象征符号→可联系教材知识形象思维是思维的基本形态之一,是以感性形象为思维的基本单元,抽象和概括事物的形象特征; 关键词②:钱塘江和钱江潮头是会徽的形象核心,绿水青山展示了浙江杭州山水城市的自然特质,江潮奔涌表达了浙江儿女勇立潮头的精神气质→可联系教材知识形象思维在感觉、知觉和表象的基础上,运用联想、想象和幻想等反映认识对象,触及事物的本质和规律; 关键词③:整个会徽形象象征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潮的涌动和发展,也象征亚奥理事会大家庭团结携手,紧密相拥,永远向前→可联系教材知识形象思维的主要特征是基本单元的形象性、运行方式的想象性和思维表达的情感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试卷政治 考生注意: 1.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75分钟。 2.答题前,考生务必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将密封线内项目填写清楚。 3.考生作答时,请将答案答在答题卡上。选择题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非选择题请用直径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各题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题卷、草稿纸上作答无效。 4.本卷命题范围:选择性必修2;选择性必修3第一单元。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闫某(12周岁)与赵某(11周岁)均系某小学的学生。一天,赵某和同班同学排队准备进音乐教室上课期间,由于学生人数众多,学生相互之间拥挤混乱,现场也无教师管理指导,赵某因拥挤在后退的过程中,与正奔跑去自己教室上课的闫某撞在一起,双方共同摔倒,后经专业部门鉴定,闫某11颗牙震荡伴牙冠折,待成年后需进行烤瓷牙修复治疗。就赔偿问题,双方协商未果,闫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②赵某和学校都要对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只要学生在校内受伤,学校就要对此承担侵权责任 ④赵某侵犯了闫某的健康权,其监护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老张是一名进城打拼多年的农民,凭借祖传手艺开了一家店铺。他对店铺接到的一些大额订单不放心,希望合作方能够提供担保;同时,他对自己在农村老家的老房子和承包的土地所拥有的权利也不清楚。结合老张的实际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合作方如果不履行到期债务,老张就取得担保物的所有权 ②合作方如果用动产设定质押,需要将动产转移给老张占有 ③老张将农村老家老房子卖给他人后,不可以再次申请并获得宅基地 ④老张将农村老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土地所有权随之发生改变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3. 张某与李某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李某为随时监测住宅周边,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位置正对张某的卧室和阳台。张某认为李某可通过手机APP操控可视门铃、长期监控自己住宅,便将李某告到法院,请求判令李某拆除可视门铃、赔礼道歉并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下列说法合理的有( ) ①住宅具有私密性,对于维护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至关重要 ②李某安装可视门铃保护了个人的合法权益,无须拆除和移位 ③本案适用相邻关系原则,李某应拆除可视门铃以照顾张某利益 ④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法院应支持张某的全部诉求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4. 李某在接连遭遇丧偶丧女后大病,住院期间当着医院病房王姓病友面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其子李一。后李一有意对其不管不顾,外孙女赵某时常去医院照顾李某。第二年李某逝世后,李一欲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赵某不同意并将李一告上法院。本案中( ) 相关链接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①病友见证下所立口头遗嘱有效,在李某逝世后生效 ②该口头遗嘱无效,应依照法定继承处置李某的遗产 ③李一没有尽扶养义务,不享有财产继承权 ④赵某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可代位继承遗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张某、王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张某因夫妻经营生意需要,向刘某借钱,并出具一张借条:“借条今借刘某(400000.00元)肆拾万元整张某2021年1月16日”,上面有张某的签名。当天,刘某向张某妻子王某的账户转账40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讨,王某辩称虽然刘某向其账户转账40万元,但其对这笔借款不知情,不应该承担偿还责任。刘某无奈,遂将夫妻俩起诉至法院。关于本案的4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有义务还,因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都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是张某个人债务,因为借条上仅有张某的签字,其妻不必承担偿还义务 ③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此借款转账给王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意思表示 ④如果张某王某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可申请张某或王某个人财产偿还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小苏是某企业员工,企业在与小苏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其订立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绝对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小苏考虑到找份工作不容易,在不情愿的情况下签订了该协议。半年后,张某因身体不能承受加班的压力,拒绝企业的加班要求,企业以小苏违反劳动合同为由解除与小苏的劳动合同。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企业要求员工加班属于违法行为 ②企业侵犯了小苏的休息权 ③小苏存在违约行为,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④企业与小苏的劳动合同违背公平的原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小李大学毕业后入职一企业,并与企业签订了一份期限为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1年后,小李以工资太低为由突然离职,给企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者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小李离职不违法 ②小李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企业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加小李的违约责任 ④企业可以通过与小李协商,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留住小李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小刘在一个流动宣传摊位上以13元的价格买了一袋汰渍牌洗衣粉。回到家,小刘端详后才发现,买到手的洗衣粉不是“Tide(汰渍)”牌,而是“Tbe(以白)”牌,错把“b”看成了“d”,小刘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上述卖家的行为( ) ①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②构成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是一种商业诋毁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使用自己的标识,并未构成商标侵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政策、提供创业平台,为创业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帮助他们释放创业热情、启航青春梦想。关于自主创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创业前应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②创办合伙企业,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避免投资风险 ③企业按照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及时公示相关的信息 ④优化企业登记服务,有利于降低创业主体税费负担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受极端降雨天气影响,邻居刘某家的院墙坍塌,砸坏了闫某家三轮车,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闫某便到河北省涿州市人民法院求助。涿州法院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后,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达成一致,刘某当场进行了赔偿。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涿州法院坚持能动司法,体现司法为民的理念 ②诉前调解协议需要经司法确认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我国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④法院开展诉前纠纷化解工作,主动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1. 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章某等人利用互联网从他人处非法购买同住信息、房产、婚姻状况等公民个人信息,后将获取到的信息以更高价格向他人出售获利。经过庭审,对被告人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对章某等人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②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③章某等人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5日内提起上诉 ④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好途径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张某为了孩子上学购买了赵某的学区房,赵某口头承诺张某可在2023年9月使用该房屋的学区名额。张某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发现赵某的儿子正在使用该学区房名额,目前不能作为其他家庭新生入学资格使用,张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张某败诉。可见( )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决定诉讼胜负的是生活事实 ②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并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诉讼 ③在诉讼中,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④口头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3. 甲乡人民政府为建造办公大楼,向该乡乙工商银行贷款300万元,后来由于各种因素,到期未能清偿,于是乙银行以甲乡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乡人民政府提供诉讼证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②乙银行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诉讼 ③乙银行如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④乙银行作为当事人,应对其提起诉讼主张负责举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4. 常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但必须通过看“热闹”才能看出“门道”,只会看“热闹”,不注意思考也是看不出“门道”的。这说明( ) ①“热闹”与“门道”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②思维是在社会实践中产生的并反作用于实践 ③事物的本质规律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 ④抽象思维比形象思维更深刻、更具现实价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某校高二某班围绕“学校应不应该禁止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这一话题举办讨论会,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其中,甲同学说:“我赞成禁止手机进课堂的观点,中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可是,手机也是一种学习工具。所以,我也不赞成禁止手机进课堂的观点。”从逻辑思维的基本要求来看,下列与甲同学观点所犯错误相同的是( ) ①我早餐不喜欢吃面食,但是我喜欢吃手抓饼 ②高中生活太苦了,三年一晃就要毕业了 ③生活里有诗和远方,也不缺少脚踏实地 ④秋高气爽,天上偶尔飘过一两朵白云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6. 经过反复的试验显示,连花清瘟具有抗新冠病毒及抗炎双重作用。在临床研究方面,相关研究也证实,在常规治疗基础上加用连花清瘟治疗两周,能明显提高新冠肺炎患者发热、乏力、咳嗽症状消失率,在减少转重型比例方面显示出良好趋势。这说明( ) A. 经过反复检验的思维才是科学的思维 B. 只要全面运用科学思维就能取得新成就 C. 科学思维能够指导人们达成预期的目标 D. 科学思维方法可以提升我们的思维品质 二、非选择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涉商品房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事关人民群众的住房权益,事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案件一 某公司与徐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徐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双方同时签订了由该公司出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自交付通知书确定的商品房交付之日起,视为该商品房已实际交付;买受人书面报修后在该3个月维修期内,出卖人仅承担免费维修责任,不承担租金、房屋使用费或影响使用的其他法律责任”。商品房交付时,因存在大量质量问题,如墙面多处裂缝、卫生间地漏下水不畅、地面大量积水、地砖墙砖多处破损、楼顶大面积漏水等,徐某拒绝收房。徐某向法院诉请该公司承担维修责任并支付维修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节选) (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案件二 某房地产公司在某郊区楼盘销售广告中宣传小区提供免费楼巴(指楼盘到各地的专用巴士,看楼的时候属于免费巴士。在小区成型后,成为公交车穿梭各个地区),并详细说明楼巴数量、开行频率、往返地点等。陈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未对楼巴作出约定。陈某入住小区后,发现实际提供的楼巴与广告内容不一致,遂起诉请求判令房地产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酌情按照购房款0.5%的标准判决房地产公司向陈某支付违约金。 (1)假如你是法官,会如何看待案件一中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理由。 (2)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案件二中人民法院判决的看法。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全国就业形势异常严峻。2023年应届毕业生人数达到1158万人,还叠加着许多企业裁员、优化清退等,“公务员缩编”也冲上热搜。萍乡市一名21岁市场营销专业的应届女大学生汪某辛苦备战公务员考试两年,却在空前的竞争压力下落榜。她不甘前期的辛苦白费,决定明年再战。考虑到家庭经济负担,她计划一边上班一边备考。在浏览招聘网站信息时,她留意到某大型超市在招聘营业员,工作时间采取轮班制,方便她每日集中安排时间复习备考,于是便投递了简历。在等待数日没有收到面试通知后,汪某主动致电询问缘由,该超市以学历为由拒绝了她的应聘,称该岗位只需要本科以下的学历,且该岗位需要搬运货物,她身材瘦小,不适合该岗位。汪某认为该超市的行为侵犯了她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遂打算与之进行交涉。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守护劳动者”的相关知识,谈谈你对该超市做法的认识。 (2)请你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几条建议。 19.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日晚8点,A校高中一年级林同学下自习上洗手间,上自习铃声响起后,林同学从学校洗手间跑出,由于洗手间区域灯光昏暗,林同学在黑暗中与同班同学陈某撞在一起。晚上9点半,班主任打电话给双方家长,告诉家长林某的眼睛受伤,陈某的头部受伤。后经医院诊断,林某伤情严重,构成7级伤残,出院后仍需要后续治疗;陈某颅内骨折,住院花费10000多元。双方家长向当地法院起诉,认为学生是在学校受伤的,学校要承担全部原因责任,赔偿两人的医药费。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本案中的证据应由谁提供并谈谈对双方家长主张的看法。 20.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9月23日至10月8日,第19届亚洲运动会在杭州举行。会徽名为“潮涌”,其主体图形由扇面、钱塘江、钱江潮头、赛道、互联网符号及太阳图形六个元素组成,扇面造型反映江南人文意蕴,赛道代表体育竞技,互联网符号契合杭州城市特色,太阳图形是亚奥理事会的象征符号。 钱塘江和钱江潮头是会徽的形象核心,绿水青山展示了浙江杭州山水城市的自然特质,江潮奔涌表达了浙江儿女勇立潮头的精神气质,整个会徽形象象征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潮的涌动和发展,也象征亚奥理事会大家庭团结携手,紧密相拥,永远向前,杭州亚运会会徽设计富有时代气息,符合奥林匹克精神,彰显主办城市杭州的人文底蕴和城市特质,具有鲜明的形象识别度和原创性。 结合材料,运用“思维基本形态及其特征”的知识,解读杭州亚运会会徽的设计。 第1页/共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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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辽宁省本溪市满族自治县县级重点高中协作体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政治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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