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解析:安徽省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高中部)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政治试题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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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密★启用前
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试题
政 治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2.回答选择题时,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正确填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不得使用修正液、修正带。
3.答题卡不要折叠、损坏,不得在答题卡上涂写与考试无关的信息;考试结束,只上交答题卡。
第Ⅰ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认真审题,仔细筛选出答案并将答案填入答题卡中。
1. 微信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然而,当被踢成员感到“伤自尊”时,能要赔偿吗?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徐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贾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受到了侵害
②贾某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的名誉权
③贾某的行为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
④贾某的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2. 孙某在二手交易平台将已使用3年的笔记本电脑标注为“全新未拆封”出售给吴某。下列行为与孙某行为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相一致的是( )
A. 某旅游公司以“特价促销”名义吸引游客,实际强制游客额外支付景点门票
B. 刘某在菜市场卖鱼时,故意调换电子秤程序使称重结果虚高
C. 王某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探望长期患病的祖父母
D. 某企业招聘时要求应聘者提供“不婚不育”承诺书
3. 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演员,他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上对外出售。殷某遂将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某文化公司等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其声音权益被侵犯。而某科技公司认为,其平台中的声音产品有合法来源,来自被告某软件公司。某软件公司称它使用的声音来源于被告某文化公司。某文化公司则认为它与原告有过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其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文化公司享有殷某录制品的著作权,因此未构成侵权
②某软件公司未经殷某许可AI化其声音,侵犯殷某人格权益
③某科技公司未经殷某许可销售其AI化声音,侵犯殷某著作权
④新业态新技术应划定应用边界,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技术向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4. 甲将一辆大型客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价款,但乙一直将车停于甲的停车场内,且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将该辆客车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三人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以上信息,对本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有( )
①甲乙未办理该车的过户登记,该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
②甲丙办理了该车的抵押登记,丙对该车有收益和处分权
③乙虽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④丙基于该辆客车的交换价值而获得了担保物的抵押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5. 王某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番石榴,果园收入颇为理想。2024年初,王某从李某手中买下一辆新能源汽车,以资金周转为由提出先付5万,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余款10万元。王某拿到李某交付车后,开车前往城里,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来扩大果园的经营规模。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A. 王某取得该片山地的担保物权
B. 王某付清余款后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
C. 签订贷款合约后银行拥有王某房子的质押权
D. 若王某无法还贷,银行可对房子主张优先受偿权
6. 甲看中了乙公司的产品并打算购买,乙公司明确告知了甲该产品的销售价格。2024年7月2日,甲告知乙公司,其将于2024年7月15日之前回复是否决定购买产品。后来,甲经过研究,认为乙公司的产品符合自己的要求,便将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和其他待发文件放在了一起,但尚未决定是否发出。2024年7月13日,甲的秘书照常将甲的待发文件发出,其中包括甲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因有了更好的产品选择,甲发现承诺文件被发走后立即告知秘书撤回。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撤回通知先于承诺到达,则购买合同不成立
B. 乙公司明确告知甲产品的销售价格,对甲发出了要约
C. 由于秘书失误,承诺即使到达,合同也不成立
D. 甲写好承诺文件时,甲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成立
7. 某旅游开发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就该村城内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签订了50年期的经营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旅游开发公司得知经营范围内的河沟两侧被划定为城市蓝线,认为该蓝线可能影响经营所需的基础设施建造,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赔偿损失。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的经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蓝线政策必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③某旅游开发公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④某旅游开发公司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8. 原告姚某与被告贾某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书》,约定贾某将一辆二手汽车转让给姚某,姚某支付购车款后,贾某将车辆交付给姚某。后姚某发现贾某故意调动该车里程表,车辆实际公里数与表显公里数相差较多。为此,姚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贾某之间买卖合同,并要求贾某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在本案中( )
①贾某将调动了车辆里程表的车卖给姚某,没有遵循诚信原则
②车辆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③依据过错推定原则,贾某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④赔偿损失是贾某应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姚某的救济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9. 王某和赵某是门挨着门的邻居,赵某将原本向内开的门改成了向外开,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家人通行,且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王某觉得“邻居门框更高就等于高人一等”,多次找赵某协商更换房门无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②王某有权要求赵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③赵某的举动侵犯了王某的不动产所有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赵某有更换自己家房门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0. 王某与李某因合伙纠纷发生争议,李某伙同他人至王某所在的小区内,散布王某“欠钱不还”“品行恶劣”“欠钱跑路”等不实言论,甚至摄录王某父亲的遗像,并将摄录的十余条视频发布至短视频平台,恶意营造王某欠钱躲债的假象,对王某及其家人进行造谣诽谤、侮辱、谩骂。王某遂诉至人民法院。由材料可知( )
①李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王某及其家人的名誉权
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需承担责任
③李某散布关于王某的不实言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
④李某恶意营造王某欠钱躲债假象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人身自由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王某早年丧夫,独自抚养独子李某成人。后王某患疾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随后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张某负责王某生养死葬及一切费用,王某去世后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张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王某离世,但李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继承该房产。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 由于李某是王某独生子女,应当继承部分遗产
B. 若李某是王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C.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
D. 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
12. 刘某在公共休闲广场无证经营儿童电动玩具车项目,且未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徐某向刘某支付10元后,便和5岁儿子徐小某驾驶电动玩具车在广场玩耍。玩耍的过程中,徐某为避让正常行走的赵某,不慎撞到杨某,导致杨某摔倒受伤。事后,由于各方对于责任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杨某诉至法院。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徐某的行为导致杨某身体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徐小某侵犯了杨某的身份权,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③刘某无证经营且未做好防护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徐某为避让赵某撞到杨某,赵某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3. 老王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幢四层小楼,分给妻子卢女士和儿子小王各两层,前提是卢女士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即表示放弃继承,则该财产由小王继承;同样小王将来要赡养卢女士,如不赡养,则不得继承属于她的那两层房子。老王去世2年后,卢女士想要再婚,小王拿出遗嘱把卢女士告上了人民法院,要求其放弃房屋继承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老王有权自主支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屋,其遗嘱合法有效
B. 小王的诉求正当,卢女士如果再婚应该放弃继承两层房屋
C. 老王遗嘱所附义务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该部分遗嘱无效
D. 老王生前所立遗嘱无效,卢女士和小王都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14. 王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名下有房屋1套(市场价200万元)、存款80万元。2025年,李某在怀孕期间因时常遭到王某及其母刘老太贬低,于是双方在约定将房屋折现并平分财产后达成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刘老太应得到75万元
②王某留有价值140万元的遗产
③李某可以多分王某的遗产
④因李某怀孕,双方协议离婚无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5. 2010年2月崔某与高某(男)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出轨叶某,并于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向叶某共转账73万元。同期,叶某向高某回转17万元,实际收取56万元。崔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叶某返还崔某的夫妻共同财产73万元。叶某辩称,高某转给其的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高某认可叶某的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某私自赠与行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②高、叶二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叶某应当返还高某转的73万元
③由于高某认可,叶某已消费的款项可以不还
④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6. 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
①李某可以拒绝偿还丈夫由于赌钱欠下的债务
②李某30岁,他的未婚妻在婚前未如实告知患有重疾,李某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③李某68岁,在小区溜狗时忘记拴狗绳,狗咬伤了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故意激惹了狗,所以李某可以免除责任
④李某80岁,身体不太好的他决定立下口头遗嘱,他请了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该遗嘱有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第Ⅱ卷
二、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两位进城务工人员组成组合演唱《春天里》并因此幸运地登上了央视春晚舞台,很多观众被该组合演唱的歌曲所感动。春晚后,随着该组合人气的不断飙升,他们商业演出的价格也一路飙升到3万~5万元每场。就在他们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歌曲《春天里》的著作权人汪某以知识产权侵权的名义,明确表示该组合今后不能再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随后,该组合即停唱了《春天里》,并表示应该尊重版权,希望能当面向汪某道歉。
请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该组合停唱《春天里》的原因。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董某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董某租赁王某的挂车,租期1年,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租金每月2万元。其后,董某又与某货运公司签订合同,将前述挂车租给该公司,租期为2023年1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租金每月4万元。合同签订当天,货运公司支付董某3个月租金。后货运公司因计划调整从2023年4月开始停运,不再向董某支付租金。董某在支付王某6万元租金后,停止支付租金。王某因此要求董某承担违约责任。董某主张货运公司未向自己支付后续租金构成不可抗力,自己的违约责任应当免除。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董某的转租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董某是否有权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广州男子连某,惯偷。他将盗窃目标锁定为梁先生的别墅。别墅里有看家护院大狼狗,经过一番思索,决定智取。
晚上九点多,确定别墅里面没人后,连某将一块掺有毒物的骨头丢进别墅的院子里,把大狼狗毒倒后,翻过围墙,进入到别墅客厅翻箱倒柜偷盗。大狼狗原本奄奄一息,听到客厅动静后被惊醒,看到连某立刻朝他扑了过去。连某被大狼狗咬住大腿,鲜血淋漓,为逃命,连某顾不上疼痛,拿起桌面上的花瓶砸向大狼狗。被激怒的大狼狗异常凶猛,再次扑向连某后展开疯狂撕咬,将连某咬得浑身是伤。
深夜12点多,梁先生回家后,发现连某被自家的狗咬伤,他急忙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救护车,遗憾的是,连某没能抢救过来。男子家属悲痛万分,认为连某盗窃纵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梁先生饲养的大狼狗性情凶猛,缺乏管束,咬死连某理应做出赔偿。协商无果后,将别墅主人告上法庭,要求别墅主人赔偿其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60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分析,梁先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男与陈女结婚数年,张男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并声明只归张男一人所有。张男将该套房屋出租,获得一笔租金。夫妻之间因经济问题矛盾不断,陈女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该房屋与所得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陈女提起诉讼,其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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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2024—2025学年高二下学期第一次月考试题
政 治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总分:100分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2.回答选择题时,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正确填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不得使用修正液、修正带。
3.答题卡不要折叠、损坏,不得在答题卡上涂写与考试无关的信息;考试结束,只上交答题卡。
第Ⅰ卷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认真审题,仔细筛选出答案并将答案填入答题卡中。
1. 微信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然而,当被踢成员感到“伤自尊”时,能要赔偿吗?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徐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贾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受到了侵害
②贾某的行为侵犯了徐某的名誉权
③贾某的行为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
④贾某的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②: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没有侵害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①②排除。
③: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③符合题意。
④:微信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 孙某在二手交易平台将已使用3年的笔记本电脑标注为“全新未拆封”出售给吴某。下列行为与孙某行为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相一致的是( )
A. 某旅游公司以“特价促销”名义吸引游客,实际强制游客额外支付景点门票
B. 刘某在菜市场卖鱼时,故意调换电子秤程序使称重结果虚高
C. 王某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探望长期患病的祖父母
D. 某企业招聘时要求应聘者提供“不婚不育”承诺书
【答案】B
【解析】
【详解】孙某在二手交易平台将已使用3年的笔记本电脑标注为“全新未拆封”出售给吴某,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A:强制支付门票违背自愿原则(强迫交易),属于“霸王条款”,与题干原则不一致,A排除。
B:调换电子秤虚增重量,是通过欺诈手段牟利,直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与题干行为本质一致,B符合题意。
C:拒绝探望祖父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家庭成员间互助义务),C与题干无关。
D:要求“不婚不育”承诺,违背平等原则,属于《劳动法》禁止行为,D排除。
故本题选B。
3. 原告殷某是一名配音演员,他意外发现自己的声音被AI化后,在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平台上对外出售。殷某遂将某科技公司、某软件公司、某文化公司等被告起诉到北京互联网法院,主张其声音权益被侵犯。而某科技公司认为,其平台中的声音产品有合法来源,来自被告某软件公司。某软件公司称它使用的声音来源于被告某文化公司。某文化公司则认为它与原告有过合作,约定经原告录制形成的作品著作权归其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文化公司享有殷某录制品的著作权,因此未构成侵权
②某软件公司未经殷某许可AI化其声音,侵犯殷某人格权益
③某科技公司未经殷某许可销售其AI化声音,侵犯殷某著作权
④新业态新技术应划定应用边界,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技术向善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声音权益包含人格权益等多方面,即便著作权有约定,某文化公司也不能随意将殷某声音AI化并让其在平台上被出售,所以某文化公司构成侵权,①错误。
②:某软件公司未经殷某许可将其声音AI化,声音是个人人格特征的重要体现,这种行为侵犯了殷某的人格权益,②正确。
③:某科技公司未经殷某许可销售其AI化声音,这里主要侵犯的不是著作权,而是殷某的声音权益(其中包含人格权益等),③错误。
④:在当前新业态新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AI技术应用于声音方面,如果不划定应用边界,就容易出现侵犯他人人格权益等问题。所以新业态新技术应划定应用边界,兼顾保护人格权益与技术向善,④正确。
故本题选D。
4. 甲将一辆大型客车出售给乙,乙支付了全部价款,但乙一直将车停于甲的停车场内,且双方未办理过户登记,后甲将该辆客车抵押给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三人产生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综合以上信息,对本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有( )
①甲乙未办理该车的过户登记,该车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
②甲丙办理了该车的抵押登记,丙对该车有收益和处分权
③乙虽取得了该车的所有权,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丙
④丙基于该辆客车的交换价值而获得了担保物的抵押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规定,机动车等动产物权的变动以交付为生效要件,登记仅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条件。甲将车交付给乙后(乙支付全款并实际控制车辆,即使停放于甲的停车场),所有权已转移至乙,未办理过户登记不影响乙取得所有权,①错误。
②:抵押权的核心是优先受偿权,而非对抵押物的收益和处分权。丙作为抵押权人,仅享有在债务未履行时优先受偿的权利,不能直接处分或收益,②错误。
③:乙虽取得所有权,但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第225条,其所有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丙(丙基于甲作为登记所有权人设立抵押权的行为),③正确。
④:抵押权以抵押物的交换价值为担保,丙的抵押权正是基于客车的交换价值设立,④正确。
故本题选D。
5. 王某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番石榴,果园收入颇为理想。2024年初,王某从李某手中买下一辆新能源汽车,以资金周转为由提出先付5万,双方约定一个月内付清余款10万元。王某拿到李某交付的车后,开车前往城里,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用来扩大果园的经营规模。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A. 王某取得该片山地的担保物权
B. 王某付清余款后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
C. 签订贷款合约后银行拥有王某房子的质押权
D. 若王某无法还贷,银行可对房子主张优先受偿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王某承包山地种植番石榴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A不选。
B: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李某将新能源汽车交付王某后,王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付清余款后才能获得汽车的所有权,B错误。
C:房屋属于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银行拥有抵押权,C错误。
D: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果王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有权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D正确。
故本题选D。
6. 甲看中了乙公司的产品并打算购买,乙公司明确告知了甲该产品的销售价格。2024年7月2日,甲告知乙公司,其将于2024年7月15日之前回复是否决定购买产品。后来,甲经过研究,认为乙公司的产品符合自己的要求,便将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和其他待发文件放在了一起,但尚未决定是否发出。2024年7月13日,甲的秘书照常将甲的待发文件发出,其中包括甲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因有了更好的产品选择,甲发现承诺文件被发走后立即告知秘书撤回。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若撤回通知先于承诺到达,则购买合同不成立
B. 乙公司明确告知甲产品销售价格,对甲发出了要约
C. 由于秘书失误,承诺即使到达,合同也不成立
D. 甲写好承诺文件时,甲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成立
【答案】A
【解析】
【详解】A:根据合同的定立原则,如果承诺到达则合同成立,因此若撤回通知先于承诺到达,则购买合同不成立,A入选。
B:甲看中了乙公司的产品并打算购买,乙公司明确告知了甲该产品的销售价格,这是对甲公司咨询的回复,并不是要约,充其量属于要约邀请,B不选。
C:2024年7月13日,甲的秘书照常将甲的待发文件发出,其中包括甲写好给乙公司的承诺文件,这并非秘书的失误,如果承诺到达,则合同成立,C不选。
D: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甲写好承诺,但如果没有到达,乙没有收到则合同不成立,D不选。
故本题选A。
7. 某旅游开发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就该村城内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签订了50年期的经营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旅游开发公司得知经营范围内的河沟两侧被划定为城市蓝线,认为该蓝线可能影响经营所需的基础设施建造,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赔偿损失。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的经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蓝线政策必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③某旅游开发公司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④某旅游开发公司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某旅游开发公司与某村民委员会就该村城内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签订了50年期的经营协议”,该经营协议属于生效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
②:因合作选址在缔约前已包括水域,故城市蓝线划定不属于缔约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旅游开发公司亦可在履行相应行政手续审批后进行相应开发活动,因此蓝线政策不必然导致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②错误。
③:城市蓝线划定不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旅游开发公司不能依据相关规定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其要求解除协议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
④: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城市蓝线的划定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旅游开发公司不能因蓝线划定而免责,④错误。
故本题选B。
8. 原告姚某与被告贾某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书》,约定贾某将一辆二手汽车转让给姚某,姚某支付购车款后,贾某将车辆交付给姚某。后姚某发现贾某故意调动该车里程表,车辆实际公里数与表显公里数相差较多。为此,姚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与贾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贾某退还购车款并赔偿损失。在本案中( )
①贾某将调动了车辆里程表的车卖给姚某,没有遵循诚信原则
②车辆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具有法律效力
③依据过错推定原则,贾某应当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④赔偿损失是贾某应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姚某的救济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贾某故意调动车辆里程表,将车卖给姚某,没有遵循诚信原则,①正确。
②:因贾某的欺诈行为,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因此,车辆转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②排除。
③:本案不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③排除。
④: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赔偿损失是贾某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方式,是贾某应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姚某的救济,④正确。
故本题选B。
9. 王某和赵某是门挨着门的邻居,赵某将原本向内开的门改成了向外开,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家人通行,且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王某觉得“邻居门框更高就等于高人一等”,多次找赵某协商更换房门无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②王某有权要求赵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③赵某的举动侵犯了王某的不动产所有权,应承担相应责任
④赵某有更换自己家房门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④:王某和赵某属于相邻关系,因此,王某有权要求赵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赵某更换自己家房门,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②④正确。
①:门框更高并不等于高人一等,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并没有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①错误。
③:不动产所有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所有权,赵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相邻权,并没有侵占王某的不动产所有权,③错误。
故本题选C。
10. 王某与李某因合伙纠纷发生争议,李某伙同他人至王某所在的小区内,散布王某“欠钱不还”“品行恶劣”“欠钱跑路”等不实言论,甚至摄录王某父亲的遗像,并将摄录的十余条视频发布至短视频平台,恶意营造王某欠钱躲债的假象,对王某及其家人进行造谣诽谤、侮辱、谩骂。王某遂诉至人民法院。由材料可知( )
①李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王某及其家人的名誉权
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需承担责任
③李某散布关于王某的不实言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
④李某恶意营造王某欠钱躲债假象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人身自由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李某散布关于王某的不实言论、摄录王某父亲的遗像并发布至短视频平台的行为严重侵犯了王某及其家人的名誉权,①符合题意。
②:公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李某的行为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边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符合题意。
③:李某因合伙纠纷散布关于王某的不实言论,这主要涉及的是名誉权,而非个人信息权,③错误。
④:李某恶意营造王某欠钱躲债的假象,主要是对王某名誉的损害,并未限制王某的人身自由,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1. 王某早年丧夫,独自抚养独子李某成人。后王某患疾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随后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协议书》,约定张某负责王某生养死葬及一切费用,王某去世后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张某。张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王某离世,但李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继承该房产。张某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A. 由于李某是王某独生子女,应当继承部分遗产
B. 若李某是王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C. 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
D. 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详解】A:王某早年丧夫,李某是王某独子,王某患疾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李某虽是法定继承人,但因其未尽赡养义务且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无权继承房产,A错误。
B: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因此李某不能继承该房屋的全部产权,B错误。
C: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但张某不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C错误。
D: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12. 刘某在公共休闲广场无证经营儿童电动玩具车项目,且未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徐某向刘某支付10元后,便和5岁儿子徐小某驾驶电动玩具车在广场玩耍。玩耍的过程中,徐某为避让正常行走的赵某,不慎撞到杨某,导致杨某摔倒受伤。事后,由于各方对于责任承担无法达成一致,杨某诉至法院。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徐某的行为导致杨某身体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徐小某侵犯了杨某的身份权,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③刘某无证经营且未做好防护措施,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徐某为避让赵某撞到杨某,赵某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徐某的行为与杨某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徐某的行为导致杨某身体受伤,所以徐某应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徐小某是在与父亲徐某驾驶电动玩具车过程中,因徐某的行为导致杨某受伤,侵犯杨某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②错误。
③: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刘某在公共休闲广场无证经营儿童电动玩具车项目,且未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刘某对杨某受伤这一损害结果存在过错,所以刘某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
④:徐某为避让赵某撞到杨某,赵某的正常行走行为与杨某受伤之间不存在的因果关系,所以赵某不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3. 老王生前亲笔写下一份遗嘱,将其单独所有的一幢四层小楼,分给妻子卢女士和儿子小王各两层,前提是卢女士不得再婚,如果再婚即表示放弃继承,则该财产由小王继承;同样小王将来要赡养卢女士,如不赡养,则不得继承属于她的那两层房子。老王去世2年后,卢女士想要再婚,小王拿出遗嘱把卢女士告上了人民法院,要求其放弃房屋继承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老王有权自主支配个人单独所有的房屋,其遗嘱合法有效
B. 小王的诉求正当,卢女士如果再婚应该放弃继承两层房屋
C. 老王遗嘱所附义务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该部分遗嘱无效
D. 老王生前所立遗嘱无效,卢女士和小王都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
【答案】C
【解析】
【详解】ABC:民事主体行使民事合法权益时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老王以不得再婚为条件约束卢女士的婚姻自由,损害了卢女士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条款,其所附的条件应当认定为无效,C正确,AB错误。
D:部分条件无效并不等于该遗嘱全部无效,其他有效部分,仍应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处理,D错误。
故本题选C。
14. 王某与李某是一对夫妻,双方名下有房屋1套(市场价200万元)、存款80万元。2025年,李某在怀孕期间因时常遭到王某及其母刘老太的贬低,于是双方在约定将房屋折现并平分财产后达成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刘老太应得到75万元
②王某留有价值140万元的遗产
③李某可以多分王某的遗产
④因李某怀孕,双方协议离婚无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②:夫妻双方名下房屋价值200万元、存款80万元,共280万元,双方约定平分财产后离婚,那属于王某的财产份额为140万元,在离婚冷静期内王某去世,这140万元属于其遗产,②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某在怀孕期间且之前时常遭到贬低等情况,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③正确。
①: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是对死者近亲属补偿,刘老太作为王某的母亲可以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但不能将其算入遗产分配份额中去计算她应得的财产数额,①不选。
④:怀孕期间夫妻双方是可以协议离婚的,④不选。
故本题选C。
15. 2010年2月崔某与高某(男)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出轨叶某,并于2019年3月至2023年9月向叶某共转账73万元。同期,叶某向高某回转17万元,实际收取56万元。崔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叶某返还崔某的夫妻共同财产73万元。叶某辩称,高某转给其的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高某认可叶某的主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高某私自赠与行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②高、叶二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叶某应当返还高某转的73万元
③由于高某认可,叶某已消费的款项可以不还
④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大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本案中,高某未经一方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多次转给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叶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①正确。
②:高某与叶某的行为确实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但叶某应当返还的是实际收取的56万元,而不是全部的73万元,因为叶某已经向高某回转了17万元,②排除。
③:高某的认可并不能免除叶某返还的义务,高、叶二人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因此,叶某应当返还实际收取的56万元,无论是否已经消费,③排除。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这是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6. 民法典是关乎每个人的“民事权利宣言书”,贯穿每个人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下列符合《民法典》的案例是( )
①李某可以拒绝偿还丈夫由于赌钱欠下的债务
②李某30岁,他的未婚妻在婚前未如实告知患有重疾,李某婚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③李某68岁,在小区溜狗时忘记拴狗绳,狗咬伤了小刚,监控显示调皮的小刚故意激惹了狗,所以李某可以免除责任
④李某80岁,身体不太好的他决定立下口头遗嘱,他请了两位朋友来做见证人,该遗嘱有效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有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债务是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偿还,据此李某可以拒绝偿还丈夫由于赌钱欠下的债务,①符合题意;
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另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符合题意;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虽然小刚故意激惹了狗,但是溜狗时忘记拴狗绳,李某并不可以免除责任,③不符合题意;
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④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A。
第Ⅱ卷
二、材料分析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两位进城务工人员组成组合演唱《春天里》并因此幸运地登上了央视春晚舞台,很多观众被该组合演唱的歌曲所感动。春晚后,随着该组合人气的不断飙升,他们商业演出的价格也一路飙升到3万~5万元每场。就在他们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歌曲《春天里》的著作权人汪某以知识产权侵权的名义,明确表示该组合今后不能再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随后,该组合即停唱了《春天里》,并表示应该尊重版权,希望能当面向汪某道歉。
请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该组合停唱《春天里》的原因。
【答案】①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②《春天里》的词、曲作者是汪某,汪某对其享有著作权,其中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在汪某同意的前提下,该组合可以翻唱《春天里》并进行商业演出,因为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在汪某不允许的情况下,该组合翻唱《春天里》并进行商业演出则是违法行为,所以他们要停唱《春天里》。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内容是该组合停唱《春天里》的原因,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为什么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歌曲《春天里》的著作权人汪某以知识产权侵权的名义,明确表示该组合今后不能再以任何形式演唱《春天里》→可运用著作权的知识,从该组合未经汪某同意翻唱《春天里》并进行商业演出可能会构成侵权的角度分析原因。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8.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董某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董某租赁王某的挂车,租期1年,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租金每月2万元。其后,董某又与某货运公司签订合同,将前述挂车租给该公司,租期为2023年1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租金每月4万元。合同签订当天,货运公司支付董某3个月租金。后货运公司因计划调整从2023年4月开始停运,不再向董某支付租金。董某在支付王某6万元租金后,停止支付租金。王某因此要求董某承担违约责任。董某主张货运公司未向自己支付后续租金构成不可抗力,自己的违约责任应当免除。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董某的转租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董某是否有权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
【答案】董某转租行为构成违约,因为董某与王某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合同未约定董某可以将车辆转租。董某无权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除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货运公司未向董某支付后续租金的事实不构成不可抗力。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合同有效情形、违约与违约责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合同有效情形;违约与违约责任的有关知识,从合同有效情形;违约与违约责任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董某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董某租赁王某的挂车,租期1年,自2023年1月1日开始,租金每月2万元。其后,董某又与某货运公司签订合同,将前述挂车租给该公司,租期为2023年1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租金每月4万元。合同签订当天,货运公司支付董某3个月租金。后货运公司因计划调整从2023年4月开始停运,不再向董某支付租金。董某在支付王某6万元租金后,停止支付租金→可联系教材知识合同有效情形以及合同的履行原则分析说明董某的转租行为构成违约。
关键词②:董某主张货运公司未向自己支付后续租金构成不可抗力,自己的违约责任应当免除→可联系教材知识不可抗力的知识分析说明货运公司未向董某支付后续租金的事实不构成不可抗力。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广州男子连某,惯偷。他将盗窃目标锁定为梁先生的别墅。别墅里有看家护院大狼狗,经过一番思索,决定智取。
晚上九点多,确定别墅里面没人后,连某将一块掺有毒物的骨头丢进别墅的院子里,把大狼狗毒倒后,翻过围墙,进入到别墅客厅翻箱倒柜偷盗。大狼狗原本奄奄一息,听到客厅动静后被惊醒,看到连某立刻朝他扑了过去。连某被大狼狗咬住大腿,鲜血淋漓,为逃命,连某顾不上疼痛,拿起桌面上的花瓶砸向大狼狗。被激怒的大狼狗异常凶猛,再次扑向连某后展开疯狂撕咬,将连某咬得浑身是伤。
深夜12点多,梁先生回家后,发现连某被自家的狗咬伤,他急忙拨打报警电话和120救护车,遗憾的是,连某没能抢救过来。男子家属悲痛万分,认为连某盗窃纵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梁先生饲养的大狼狗性情凶猛,缺乏管束,咬死连某理应做出赔偿。协商无果后,将别墅主人告上法庭,要求别墅主人赔偿其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60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分析,梁先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答案】①梁先生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③连某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对盗窃的风险和后果有准确的判断。在案发前,连某明知道别墅院子内有大狼狗,却还执意闯入盗窃,导致自己被大狼狗咬死,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失,应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④案发后,梁先生回到家的第一时间,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其已尽到安全救助的义务。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连某与梁先生的赔偿纠纷
考点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知识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从连某角度分析:连某明知道别墅院子内有大狼狗,却还执意闯入盗窃,导致自己被大狼狗咬死→可联系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说明连某作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对盗窃的风险和后果有准确的判断,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失,应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关键词②:从梁先生角度分析:案发后,梁先生回到家的第一时间,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可联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说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梁先生在本案中不存在过错,而且已尽到安全救助的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男与陈女结婚数年,张男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并声明只归张男一人所有。张男将该套房屋出租,获得一笔租金。夫妻之间因经济问题矛盾不断,陈女欲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该房屋与所得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若陈女提起诉讼,其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答案】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②在本案中,张男与陈女属于法定夫妻关系,张男父亲遗嘱中确定将该房屋只留给儿子,则该房屋属于张男个人财产,人民法院不会支持陈女主张。③而房屋租金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支持陈女这一部分主张。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张男与陈女的纠纷
考点考查:珍惜婚姻关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陈女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说明依据。运用夫妻地位平等中平等的财产关系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 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张男与陈女结婚数年,张男父亲去世前留下遗嘱,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留给儿子,并声明只归张男一人所有;陈女主张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调用法理依据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说明人民法院不会支持陈女该主张。
有效信息②:张男将该套房屋出租,获得一笔租金;陈女主张房屋所得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调用法理依据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说明本案中,人民法院会支持陈女这一部分主张。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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