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程标准及重难点
通过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新成就。
了解自汉至唐选官制度的演变,分析演变特点和影响。掌握并理解三省六部制的演变、内容和影响。(重点)
了解自汉至唐赋税制度的演变,分析演变的特点。(难点)
一、选官制度
先秦时期
秦
魏晋南北朝
汉
隋唐
“王位世袭”
“世卿世禄”
军功爵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察举制
材料1体现了什么选官制度?
材料1 :
汉武帝即位后,他建立了新的选拔官吏的制度,其一为察举制,汉时已有“贤良”、“孝廉”之选,但未形成正式制度。汉武帝始以明文规定凡丞相、列侯、刺史、守、相等推举,经过考核,任以官职。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察举制
以贤良、孝廉为主要名称,由中央及地方官员进行推举,并经过考核,最后任以官职。
九品中正制·背景
请大家阅读书本P38的历史纵横,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总结九品中正制产生的原因
人口流动加剧,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
地方大族操纵选拔权。
曹魏求贤若渴,需要人才。
九品中正制·内容
材料2
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是以九品中正制为考核、品评机制,即在州郡设置中正、小中正,专司品评人才,向朝廷推荐。由于中正官均由本州郡的世家大族、贵族官僚担任,九品中正制遂成为了门阀士族把持选举的工具。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九品中正制·内容
材料2
魏晋南北朝选官体制是以九品中正制为考核、品评机制,即在州郡设置中正、小中正,专司品评人才,向朝廷推荐。由于中正官均由本州郡的世家大族、贵族官僚担任,九品中正制遂成为了门阀士族把持选举的工具。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九品中正制
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种由品行评官评定人才优劣,然后授官的制度,是对察举制的发展。
九品中正制·基本流程
设置中正官,州设大中正官,郡设小中正官。
品评人物,以家世、品行及才能为品评标准,并最终为人物定品。
徒府复核,吏部将复核结果作为选官标准,中正评定的品级为乡品,其官品必须与之相适应。
初创时重视
家世、道德和才能
西晋时期
主要看重家世
选官标准
九品中正制·影响
材料3
中正评定人才,越来越依据士人的家世,父祖为高官者,在选举上占了越来越大的便宜。久而久之,门第者品级就高,门第低者品级就低,朝廷任命中正官时,往往要征求本地出身的高管们的意见,连中正本身的公正性也逐渐丧失。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在实行察举的两汉之际,还有考试这样一个辅助性的环节,到了魏晋时代,居然倒退到全凭中正官作出一个模糊评语的地步。总之,既然不能量化考核,必然没有考核标准,结果就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
——喻大华《帝制往事》
阅读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九品中正制的影响。
九品中正制·影响
积极影响
继承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初期起到选拔人才的作用。
对解决东汉末期察举制滥选的流弊具有积极作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吏治清明
中正官由中央派出,将选举权收归中央,在一定时期内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
消极影响
考核标准主观随意,不利于提升官吏素质。
后期沦为士族门阀统治的工具,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导致阶层固化,不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
演变:
①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②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③唐太宗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④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⑤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科举制·演变
科举制·影响
材料4
此制用意,在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来不断地挑选社会上的优秀分子,使之参与国家的政治。此制的另一优点,在使应试者怀牒自举,公开竞选;可以免去汉代察举制必经地方政权之选择;可以根本消融社会阶级之存在;可以促进全社会文化之向上;可以培植全国人民对政治之兴味而提高其爱国心;可以团结全国各地域于一个中央之统治。
——钱穆《国史大纲》
材料5
“(科举制度)为所有西方国家以考试录用人员的文官考试制度提供了一个遥远的榜样。” ——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
阅读上述两则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科举制的进步之处与局限性。
科举制·影响
科举制打破了世家大族对选拔人才的垄断,扩大了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
科举制度的实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为行政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科举制度促进了古代教育的发展,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气。
科举制对西方现代文官考试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进步之处:
科举制·影响
局限性
3.八股取士等文化专制的行为束缚了人民的思想,且导致了部分士人产生畸形的价值观。
1.后期科举使儒学成为统治者奴化臣民的工具。
2.对儒学的过度推崇限制了科学技术的发展。
选官制度的发展历程
先秦时期
秦
魏晋南北朝
汉
隋唐
“王位世袭”
“世卿世禄”
军功爵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血缘
军功
家世、品行、才能
才学
德才
选官制度的发展趋势
发展趋势
标准
原则
方式
基础
家世品行→才学
地方举荐→中央考试
公平公正公开
日益扩大,素质提高
谢谢!
二、政治制度
中朝
尚书台
尚书省
丞相
司徒
不设
丞相
三省六部制
皇 帝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起草政令)
(执行 政务)
(封驳审议)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宰相
政事堂
中书门下
宰相会议召开的地方叫政事堂,后来改称中书门下提高了行政效率,三省出现一体化趋势。
三、赋税制度
国家
人民
-财政支出:养兵、赈灾、工程、官吏工资···
+财政收入:赋税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即田税
以成年男子为基础的徭役和兵役
以户为基础的财产税,即户税(调)
魏晋:租庸调制
私有土地
人丁
土地
人丁
无主荒地
流民
国有土地
其他流民
北魏孝文帝:均田令
国有土地
人丁
战乱
魏晋:租庸调制
每丁每年要向国家:
1、交纳粟二石,称做租。
2、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做调。
3、服徭役二十天,是为正役,国家若不需要其服役,则每丁可交一定数额绢或者布以代役,这称做庸。
特点:征收对象以人为主
唐:两税法
背景: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政府手里无地可分,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780年,唐德宗采用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
土地平均
税收平均
土地兼并
税收平均
分夏、秋两季征收
唐:两税法
中央定出的总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藩镇割据
户税:按人丁和资产多寡缴纳
地税:按田亩多寡缴纳
特点:征收对象
人丁和财产并重
取消租庸调和杂税、杂役。
影响:
简化了税收名目,扩大了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
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唐:两税法
租庸调→
户税、地税
自耕农→商人、官僚、奴婢
以人丁为主→人丁和财产并重
人丁和财产并重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唐:两税法
魏晋:租庸调制
明:一条鞭法
清:摊丁入亩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选官制度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三省六部制
三公九卿制
魏晋:租庸调制
唐:两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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