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2024-2025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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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知识体系 继承的含义 继承权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遗嘱类型: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和公证遗嘱 遗嘱继承的意义 义务:赡养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内涵/优点/缺陷 侵权行为: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义务:抚养、教育、监护职责 权利:教育和保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要求:平等原则、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继承权的丧失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1 必备问题 1.父母对子女的义务与权力 2.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与要求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责任: 4.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的关系 5。法定继承的含义、顺序、原则(课本47页相关链接);遗嘱继承的含义、效力 6.遗赠的含义、补充规定:为缺乏劳动..;遗赠抚养协议的含义、遗嘱类型与效力(怎么算有效) 核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一)育小职责大 义务 (1) 抚养义务 (2) 教育义务 (3) 监护职责★ 权利 【注意】★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②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③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①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②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 【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近亲属承担:(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监护、抚养) 3 拓展深化 ◇父母需要对成年子女承担义务吗?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1)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2)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4 情景探究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并要求学校承担此次事件全部责任。 你认为家长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家长的理由无法成立。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为其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受到损害的,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学校如果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自证。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核心点一 家和万事兴 (二)敬老是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 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家庭侵权行为的 法律责任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目的: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含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义(优点):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缺点: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 6 情景探究 1993年4月,原告徐某及其丈夫与次子余某因矛盾激化,在村干部的见证下,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签订协议的当日,余某便收拾了自己的物品,带着新婚妻子离开了父母,此后再未尽人子的义务。   2020年初,徐某丈夫身体状况出现问题,动了两次大手术,住院数次。期间,其余4个兄弟去请余某,希望他能去看望父亲,并以此缓和父子关系。但余某均以协议为由,拒绝探望父亲。   2020年12月,徐某在料理完丈夫后事后,便一纸诉状将余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每年支付赡养费3000元及承担五分之一医药费。 协议都签了,也没分得财产余某需不需要支付赡养费? 尊重和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因父母经济能力较好或子女经济困难、其他子女进行了赡养而予以免除。且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作为子女仍需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D 1.(2023·全国·二模)甲已经年过五旬,资产丰厚但一直未婚,因多年职场打拼累出了一身疾病。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甲开始担心自己在突然患病或者老去之后无人照顾,因而在与亲弟弟乙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写了一份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决定由乙担任自己的监护人,照料自己的后半生。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签订协议后,将由乙代理甲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B.甲不能选择乙为监护人,乙本就对甲有扶养义务 C.甲也可以与同事协商,书面确定其为监护人 D.签订该协议使甲的晚年生活有稳定的物质保障 C 核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认识继承 含义 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关系 要求 (先析产,后继承) 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权的取得 方式 (1)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2)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不继承遗产不承担债务) (补:继承权的丧失P46下) 10 情景探究 老许、老何于 2021 年签订《商品购销合同》,约定老何向老许购买货物。合同签订后,老许按约发货,但老何仅支付部分货款后就不再支付。无奈之下,老许将老何诉至东丽法院要求其支付剩余货款。 不料,诉讼中老何死亡。经查,老何的法定继承人仅有老何的儿子何某甲和女儿何某乙且并未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法院遂依法追加何某甲、何某乙为共同被告。老许诉请何某甲、何某乙在继承老何遗产的范围内对欠付自己的款项承担给付责任。 假如你是负责此案的法官,你会支持老许的诉求嘛,为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本案中,何某甲、何某乙为何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并未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故何某甲、何某乙应当在继承何某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案涉债务的清偿责任。 核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二)法定继承有顺序 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根据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范围和 顺序 遗产分配原则 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注意:维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 核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三)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 含义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形式 意义 (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注意: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14 核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三)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含义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抚养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 15 情景探究 案例一: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1)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2)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嘱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 案例二:谢某生有两子一女,置房五间。2018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22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提示: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前后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归小儿子继承。 被继承人苏某于2018年3月29日死亡,其配偶、父母均先于其亡,其生前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苏某之姐苏某某于1993年7月2日报死亡,苏某无其他兄弟姐妹。原告苏某甲系苏某某的养女,苏某某无其他子女。被告李某系苏某的堂姐之子,被告李某某系李某之子。苏某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 某房屋于2002年7月2日登记为苏某、李某某共同共有财产,当事人均确认系争房屋的市场价值为400万元。李某处保管有苏某的梅花牌手表1块及钻戒1枚。 原告苏某甲提出诉讼请求:苏某的上述遗产由苏某甲代位继承 被告李某某、李某辩称:苏某去世前十余年间,其日常生活照料、住院期间的看望照顾、去世后的丧葬事宜均由李某负责并处女故苏某的遗产应由李某继承。 补充: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1.析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房屋由苏某和李某某共同共有,各享有1/2产权份额,苏某死亡后,系争房屋中属于苏某的1/2产权份额属于其遗产,李某处保管有苏某的梅花牌手表1块及钻戒1枚也属于苏某的遗产。 2.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苏某生前未立遗嘱也未立遗赠扶养协议,故遗产应由其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苏某甲有权作为苏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代位继承)。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丈夫王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已有 30 余年,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分别是长子甲和次女乙。2020年长子甲和小红结婚后育有一子小甲。次女乙也嫁到了外地。 2021年,他们家的旧房赶上拆迁,置换到4套面积相同的回迁房,另外补助了8万元的现金,房子都登记在户主王某名下。2022年6月,长子甲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儿媳小红尽心尽力照顾公婆的生活。2023年8月,丈夫王某因突发疾病医治无效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谈一下本案中产该如何合理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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