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共7编,1260条
总则
物权
合同
人格权
婚姻家庭
继承
侵
权
责
任
法律与生活
选择性必修 2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要求:浏览课本P32—34,找出下列问题并作出标识
1.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2.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3. 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4. 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5. 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6.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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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思考:视频中的刘某某为什么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呢?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01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以案说法
(1)①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在学生管理上存在疏漏,故学校也许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2)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违约责任 ≠ 侵权责任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合同约定
人身权和财产权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案例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 例如存在安全隐含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仍然存在】(看是否符合善意取得制度) 一般是用于财产所有权 如拿了别人的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 如将他人的手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案例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用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如将他人的手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另:精神损害赔偿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主要适用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者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即在赔偿了实际损失之后,再加罚一定数额或者一定倍数的赔偿金。
【注意】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遭受侵害的形式 承担的法律责任
损害他人身体健康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
损害他人财物
【相关链接】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
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
责任构成要件和
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只能二选一)
【拓展延伸】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以案说法
不能。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2020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4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3、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法院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2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以案说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补充了解)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其他情形
【案情回顾】
2011年11月3日,施某向某银行贷款1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11年11月3日起至2012年11月3日止。某银行于2021年8月30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某偿还借款本息。
【裁判结果】
经一审、二审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某银行的主张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某银行未提供证据证实在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内(2012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3日)向施某催收过借款,施某提出时效抗辩,不再承担还款责任。遂驳回了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示】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快到期时,可以采取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保留催讨债务的各种证据、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提起诉讼等方式,使诉讼时效中断,以保障自身的权利。
法律谚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02
【名词点击】 情理法
情理法是中国法律传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强调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依据法律条文,还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社会伦理道德、民俗习惯等因素,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①情:指的是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的情感、动机、过错程度、受害情况等。
②理:指的是道理、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等,是社会上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③法:指的是法律条文、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
情理法不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一种法则,而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种补充和调节手段。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侵权责任的类型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2)构成要件: (背)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①损害事实。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主观过错。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③因果关系。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谁主张,谁举证)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例: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 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利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D
牛刀小试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以案说法
吴某劝阻方某在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方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1)结合徽州宴老板娘遛狗事件,谈谈该行为人是否要承担的侵权责任?
(2)法律对于饲养动物伤人有什么规定?
(3)生活中很多案例很难举证责任人是否有过错,当事人是否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思考:
3、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需要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动物园承担)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所有人或管理者承担)
高空坠物/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免责事由:
行为人证明自己无过错。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这么多点怎么记--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24
牛刀小试
某小区的楼道处贴有警示和温馨提示标语严禁业主停放电动车,该小区的业主王某忽视警示和标语,将电动车停在楼道口,后该电动车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居住在一楼的71岁老人谢某在逃生过程中受伤,治疗多日后不幸去世。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谢某及其家属自行承担责任
B. 只有业主王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C. 只有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 业主王某和物业公司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
25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以案说法
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本案中,老李的驴受惊是因为被斗牛犬咬伤所致,不论驴与斗牛犬的主人有无过错,都构成了共同侵权。饲养的动物致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承担责任,故老李与商店老板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3、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
生产者产品责任(生产者承担)
环境污染责任(污染者承担)
免责事由:
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这么多点怎么记--口诀:就是记这些主体
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诸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诸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比较项 特点 举例
过错
责任 一般过错
由受害人负责举证侵权人的过错 人格受辱、财产毁损等
过错推定
责任
由侵权人负责举证无过错 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使患者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无过错
责任 无过错
责任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拓展】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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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刀小试
某美发店向顾客张某推荐一款知名洗发水,张某对该品牌产品价格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员解释说是店庆优惠活动。张某使用后,出现脱发的不良反应,经质监部门认定此洗发水为假冒产品。张某向美发店索赔。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美发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冒,不应承担责任
B. 假冒产品的生产厂家应承担责任
C. 美发店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D. 张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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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目的及意义
(1)目的:
(2)意义: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①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③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的
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课堂小结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典例巩固
1.退休干部老朱在革命战争年代荣获多枚勋章,数十年来悉心保护,视若珍宝。某私人博物馆负责人赵某将这些勋章借去展览,期间不慎丢失。赵某认为勋章本身价值不高,仅同意赔偿几百元。老朱将赵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老朱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②老朱的财产权受到损害
③老朱的荣誉权受到损害
④赵某保管不善,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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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巩固
2.在巴黎奥运会乒乓球女单决赛后,贺某某恶意编造信息,在微博平台发表诋毁运动员和教练员的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关系
②贺某某侵犯了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名誉权和隐私权
③贺某某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④贺某某的行为若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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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巩固
3.A小区有数只无人领养的流浪猫,但经常有不同的人对这些流浪猫进行投喂。某日,陈先生带着3岁的儿子乘电梯,儿子被窜入电梯的流浪猫抓伤,陈先生为儿子就医花费了上千元,并因此耽误了几天工作。下列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物业存在管理问题,陈先生可向物业索赔
②因猫没有领养人,陈先生可向投喂者索赔
③因无法确定事故责任,陈先生只能自担损失
④因未能尽到照看义务,陈先生须承担主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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