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8年,被告人赖小民利用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得融资、承揽工程、合作经营、调动工作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其中1.04亿余元尚未实际取得,属于犯罪未遂。2009年底至2018年1月,赖小民利用担任原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伙同特定关系人侵吞、套取单位公共资金共计人民币2513万余元。此外,赖小民在与妻子合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与他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并育有子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赖小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重婚罪。赖小民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极深。在22起受贿犯罪事实中有3起受贿犯罪数额分别在2亿元、4亿元、6亿元以上,另有6起受贿犯罪数额均在4000万元以上。同时,赖晓明具有主动向他人索取贿赂和为他人职务调整、提拔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等从重处罚情节。赖小民在犯罪活动中,利用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的职权,违规决定公司重大项目,越级插手具体项目,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赖小民目无法纪,极其贪婪,大部分犯罪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成。虽然赖小民提供下属人员重大犯罪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综合其所犯受贿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国家公职人员为什么需要进行宪法宣誓?
运用你的经验
权力是由人民赋予的,由宪法具体表现出来的。被任命者拥有权力后,宪法宣誓制度可以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其会如何对待责任和职权,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
国家工作人员对宪法宣誓,不单纯是在一个法律文本面前许下诺言,而是将宪法作为引领行动的指南,对党和国家事业、对人民作出庄严承诺,具有超出一般法律文本的政治意涵。宣誓时抚按宪法,更能体现宪法的至高权威和政治地位,更能彰显宪法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维护宪法权威
学习目标
1.树立宪法至上的意识,认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作用,能够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政治认同)
2.知道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理解国家机关的运行原则和根本活动准则、 一切权力属于
人民,认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增强宪法意识。(责任意识)
3.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了解宪法设置国家机构。(法治观念)
设置国家机构
1
规范权力运行
2
课堂小结
3
课堂练习
4
目录
运用你的经验
你知道有哪些国家机关和场所悬挂国徽?
这些国家机关之间是什么关系?
各国家机关分工不同、 职责不同,但根本目标都是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服务。。
国家机构是如何形成的?又是如何行使权力的?
设置国家机构
壹
探究与分享
观看视频,结合你的经验思考:国家机构是怎样产生和运行的?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产生和运行
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人 民
选举代表组成
产生
监督
对其负责
国家权力机关
间接行使国家权力
行政机关
监察机关
审判机关
检察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县,市,省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机构的产生
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第六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
国家机构的运行
特定职权
组成
任期
工作方式
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通过对国家机构的产生和运行的学习,你是怎样理解中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
在我国,凡是全国范畴内的重大问题、方针、政策,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通过前,都要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将那些积极、合理的、能反映问题本质的意见集中起来,形成领导的意见、决策,或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
集中
只讲集中,不讲民主
专制
独裁
民主
只讲民主,不讲集中
无政府
主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人民与国家机构
中央与地方国家机构
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产生。
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运行。
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
课堂笔记
规范权力运行
贰
探究与分享
观看视频,讨论: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 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这是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只有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赖小民利用职权便利,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结合图片,思考我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力?
探究与分享
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法无授权不可为)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法定职责必须为)
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按照法定程序行使)
国家权力的行使不能任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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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小结
肆
设置国家机构
规范权力运行
宪法规定国家机关的产生
如何规范权力的运行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运行
规范权力的运行原因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法无授权不可为
法定职责必须为
权力行使守程序
权力行使不任性
宪法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课堂练习
伍
1.看下图漫画,它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有
①权力如果被滥用,就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②国家必须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③规范国家权力运行可以保障公民权利实现
④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的权力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D
1.看漫画,下列对这一制度认识正确的是
①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家权力授予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
②宪法规范国家权力的运用和行使
③履行宪法赋予的责任,要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懈怠、推诿责任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勇于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④
D
在学习“规范权力运行”这一内容时,小康同学跟大家分享了一个真实的事例。小康爸爸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最近遇到这样一个案件。张某与涂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并撕打,经鉴定,涂某为轻微伤。公安机关拟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7 日的处罚。张某不服,欲为自己申辩。办案人员表示违法事实清楚,拒绝听取张某的申辩。小康的爸爸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纠正了办案人员的做法,认真听取了张某的申辩。
小玲问:“既然已经查明了违法事实,为什么还要听取张某的申辩呢?”
小康说:“听我爸爸说,法律规定,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必须听取被处罚人的陈述和申辩。”
小严问:“那如果不听取呢?”
小康说:“那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违反了法定的程序。”
小马说:“为什么要有这样的程序呢?”
如果你是小康,你会怎么回答?
探究与分享
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凡不按法定程序行使权力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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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学宪法,阿普来解答。大家好,我是法治文化代言人阿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每年的12月4号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大家庭中,宪法是核心,是统帅,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今天我们一起来说说宪法,学学宪法吧,就问我国的国家机构是怎么组成的?宪法的第三章国家机构规定了我国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组成职权及其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其他国家事务决定权,选举或决定其他中央机构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是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法律监督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必须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地方国家机关相应的由各级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各位亲看明白了吗?
请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人习近平。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