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 2
《 法律与生活》
2025版
全书逻辑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学重点)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保障各类物权
尊重知识产权
订立合同学问大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地位平等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立足职场有法宝
心中有数上职场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全书学业要求 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规定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能够结合生活实际,更加全面地认识公民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更为具体地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以及与创业和就业相关的法律制度;更为理性地看待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懂得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提高主动学法的意愿、自觉用法的能力。
6.2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教学重难点
课标要求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法律对夫妻平等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科学精神】夫妻平等不等于均等,明确处理家庭问题也要秉承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培养平等、法治意识,财产需要依法处置,财产问题、子女问题需要商量解决。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做好夫妻平等关系的宣传,给夫妻财产纠纷提供法律帮助。
教学重点 夫妻地位平等
教学难点 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预习导航
夫妻关系的内容?核心?
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夫妻平等的实质?
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夫妻财产的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导入新课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严某是某企业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了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也有不同的观点。
观点二:
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观点一:
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议学活动一
任务1: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旨在强调夫妻在人格上的平等以及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夫妻都是婚姻家庭关系中的主体,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尊重对方的人格独立,不得剥夺对方享有的权利。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且尊重对方的自由。人身自由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包括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案例中严某的主张显然是对妻子的歧视,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体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原则。因此,严某没有权利要求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除非温某出于自愿。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确立: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地位平等
①地位:“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表现: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注意: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1)含义: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非物质利益)
(2)重要体现:夫妻平等的姓名权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重要标志: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提醒】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知识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的姓名权
(2)夫妻人身自由权
(3)夫妻住所选择权
(4)夫妻的生育权
(5)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练一练
张某与李某结婚后住在张某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中,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张某婚前购买的店面房为共同财产。婚后两年,他们共同经营的服装店盈利100万元,并生下双胞胎女儿。在给女儿取名时,李某要求两个女儿分别随两人的姓,结果张某不同意。女儿满周岁时,李某请丈夫雇个保姆照看孩子,自己去经营服装店,张某坚决反对,要求妻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双方为此经常争吵,直至感情破裂,最终协议离婚。
思考:(1) 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2) 从夫妻人身关系的角度看,张某的要求有何过错?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张某要求李某继续在家全职照顾孩子,是在限制、干涉其妻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
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2)从夫妻人身关系的角度看,张某的要求有何过错?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的财产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议学活动二
任务1: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根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经过一定的时间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而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则取消了相关规定,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20年通过的民法典沿用了婚姻法的规则。
1993年的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因此,修正后的婚姻法以及民法典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可见,夫妻财产制度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因此,婚前财产属个人一方所有,除非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权属,否则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1)特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何确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约定财产划分的效力高于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
【特别提醒】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4)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的共同财产)
①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B.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C.知识产权的收益;
D.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E.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②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处理权平等)
1.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夫妻共同财产
(1)共同财产原则上离婚时进行分割。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5)夫妻个人财产
①内容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C.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②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1.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练一练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张某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获利6万元
他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张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张某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8万元的一辆小汽车。
婚内小张为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
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小李为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20万元。
20万归张某,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知识拓展:日常家事代理权
民法典中有关夫妻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一规定不仅平衡了夫妻内部的利益,充分保障了夫妻之间的平等权利,保护了夫妻间的合法财产,同时也对保护交易相对人,维护交易稳定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知识拓展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①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②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属于明确可取得——共同财产
③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属于——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①婚后取得的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②婚后国债利息——个人财产(法定孳息)
③婚后买股票收益——共同财产(投资)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2.夫妻的约定财产制
(1)含义: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3)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知识拓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3.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知识拓展: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练一练
小张是个研究生,数学专业硕士毕业后,他醉心于炒股和其他投资,几年下来,赚了不少钱。有一天,小张在某奢侈品店遇见了一个名叫小李的女子,很快他们结婚。两人未立婚前财产协议。结婚后,小张把自己的原有资产分为三等份,每一份都有约3 000万元。一份赠与了自己的父母;另一份留着继续炒股;最后一份用来买婚房、买汽车。好景不长,小张有次和某位朋友谈起了自己与小李交往的过程,朋友说他被骗了。经过深入了解后,事情确如朋友所说。小张要和小李离婚,可小李不仅提出要婚房、汽车,还要他婚后炒股的盈利约2 000万元。小张不同意。
思考:(1)小张赠与自己父母的3000万元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2)小李能否获得小张的炒股盈利?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小张赠与自己父母的3000万元不存在法律障碍。小张是将自己的原有资产分为三等份,一份赠与了自己的父母,他的原有资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以自己处理。
(2)小李可以获得小张的炒股盈利中的一半。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张的炒股盈利收入属于投资收益,而且两人未立婚前财产协议,因此小李可以获得小张的炒股盈利中的一半。
(1)小张赠与自己父母的3000万元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2)小李能否获得小张的炒股盈利?
易混易错
1.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提示: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根据传统,孩子必须跟爸爸姓。
提示: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传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提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是不可以变更的。
提示:夫妻对财产的约定是可以变更的。
5.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提示: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5.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
本框小结
夫妻关系
确立
内容
核心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含义
重要体现
重要标志
意义
夫妻财产关系
特点
内容
如何确定夫妻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约定财产制
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课堂练习
1.(2024高考·广西) 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
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
A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②④直选法选择①③
【考点】
著作权及其保护、平等的财产关系、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
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
2.(2024高考·山东) 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课堂练习
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
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
B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②③
直选法选择①④
【考点】
他物权分类及其实质、平等的财产关系、担保物权含义及其类型
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3.(2024高考·浙江) 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课堂练习
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
C
【方法】
排异法排除①④
直选法选择②③
【考点】
法定继承、平等的财产关系、民事权利能力、遗产继承和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欢迎各位嘉宾,今天我们的话题和夫妻财产有关。首先我问一下周教授,什么是夫妻财产?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夫妻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吗?夫妻财产准确的说它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然后我们通常说的夫妻财产可能指的就是共同财产。那我们民法典第1062条就是划定了,只要是两个人存在婚姻关系这一段期间,任何所得,包括劳动所得、非劳动所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您刚才说的任何所得,也就是我们俩结了婚之后所有的财产,这就是两个人共同所有。能这么理解吗?有没有例外的?有例外,但是比较少。那就例外规定在民法典第1063条里面,那就是个人财产。我们经常说不要拿什么钱去衡量一个人的人性,但是您看这个案例摆在这儿了,验一如果说发生在你身上,当然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你身上。没有。2亿万. 万一哪天就有了,那是不可能的。2000万也行,2000万也行。所以比如说两亿也好,两千万也好,如果有一天你身边的人枕边人有了这么一个举动,你会怎么样?关键我不分他也不行,由不得他,由不得我。真的由不得。那就只能是自我安慰了。他做这个决策的之前,这个要分的人,有歹意的人还没暴露出来,觉得还挺好。等他一旦要说我们俩离了,为了分一个亿,这个时候他发现,这么一个渣男,我眼瞎晚了。按照现在这个说法,你不分也得分。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特殊的1063条所规定的那个条款之外,恐怕你都得分,不分也得分。所以这个时候他恐怕牙一咬脚一跺,我离他不理解的。但是我觉得这里边有这么个事儿,大家的心态如果放平,换个角度可能就不一样了。我们中国人老讲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里边潜台词就是有一个预期,我成家以后,两口子的收入是放在一块的。现在社会发展了,然后女性的经济收入也上来了,独立了。反过来娶媳妇,儿媳妇儿也可能是穿衣吃饭。但是现实生活中,往往是只有一方发展的更好,另一方多多少少在经济上沾点光。我觉得在这个部分这件事情无可厚非。但是段老师我拦您一句话,我觉得这不太合适。就是你要跟我离婚这事儿没问题,咱们都可以有生活的各种选择,我觉得这个都无可厚非。但是因为我有了钱之后,你为了去图谋一部分钱的私有自属于他自己,然后要跟我离婚。你有没有想过段老师咱说的是两个亿,一个如此极端的数字,比如说不是2亿,它就是200万。结果也碰上那么一个不开眼的,为了100万我跟你离了。你说剩下那100万,那女孩她也生活不了。但是她内心当中那种伤痛,其实我觉得不是钱多少的问题,就是在去面对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有一种无奈。刚才说到露露这个2亿不分不行了,但是我们要详细的去分析一下,在什么期间之内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有人问了,夫妻之间分居了,分居期间的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不算,那不算,你看有观点。不能算都分居了。都不打算过都准备都分离了。就是反映了这个民众的心声。我们国家这个规定,现在就是从结婚登记到离婚或者一方死亡这段期间都是这个夫妻共同财产。然后这个分居,确实比较特殊是吧,这个没有住在一起了。包括那个离婚冷静期。对,我们现在也没有把这些特殊的时期考虑在内。但是刚才周教授解释的这个,就法条来讲是肯定还是要分的。但是关键要真的分居了。这个分居它有多种形式。现在人们把分居,比如说我一套房子进了大门,各住各的房子,他也喊分居,没有夫妻生活算分居。但要真的独立出去,甚至在另外一个城市你生活,你去经营你的事业。这个时候法院在审判的时候,对于这个时候的所得怎么看,还是有判决的余度的。
关于夫妻关系,大家有不同的理解,而民法典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这个平等怎么体现?怎么贯彻?不平等难道违法了吗?我们来解读一下。夫妻关系要平等是吧,民法典中怎么规定的?特别做了规定是吧。民法典主要是强调一下夫妻在这个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平等,宣示了一下这个价值。对,这个是在1055条里面规定的是吧,为什么单独把这条拿出来说呢?有现实的原因,历史的原因。比如说我们宪法里面有男女平等的规定。宪法就规定男女平等了。对,然后现实的历史的,包括我们历史上有男女不平等,大男子主义,那现实中可能大女子主义。在讨论具体案例之前,我就问一个小问题,请四位老师摸着摸着自己胸口良心来回答问题。孙老师你觉得现今社会真的做到男女平等了吗?夫妻平等了吗?你就回答是或者不是,讲实话,没有,你觉得呢?我也觉得没有我觉得。目前还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法律上的平等。实际上这个平等能多大程度上实现,可能要取决于各种现实的因素。咱们客观说,这个社会和制度设计我们有很大的进步。对,但同志仍需努力。因为在职场当中的男女不平等。还是挺明显的。生活中其实也有男女不平等。你看我们做一些婚姻案件,我们经常会听到这种话,家里的每一分钱都是我挣的。他不尊重全职太太,不尊重弱势一方的权利,这种现象非常普遍。
【 2025版 - 高中政治· 框框练 】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16个选择题 选自2024模拟题
---- 学 生 版 ----
1.(2024山东泰安高三模拟)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基金到期,获利1.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④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4广西梧州高三模拟)2020年6月,李某与林某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有存款200万元,并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结婚后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婚后李某以其全部存款进行投资创业,因经营有方,公司资产不断地增长。2022年3月,林某舅舅因病去世,留下遗嘱指定将其名下的房子赠予林某。2023年11月,李某与林某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此时李某公司资产已增值到600万元。忽略其他条件不计,以下关于李某和林某的财产分配方式合理的是( )
①李某婚前购买的房子归李某个人所有 ②林某获得遗赠的房子归林某个人所有
③李某公司资产应平均分配 ④李某婚前存款归李某个人所有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3.(2024广西南宁高三模拟)张某与妻子萌萌要离婚,有财产要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结婚前已付清全款,这套房子要分给萌萌一部分
B.张某与萌萌口头约定婚后投资的收益归各自所有,张某婚后的股票收益不用分给萌萌
C.张某的父亲过世时留给张某一台车,遗嘱表明只给张某一人,这辆车张某不用分给萌萌
D.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20万元,要分一半给萌萌
4.(2024广西河池高三二模)2016年6月,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向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夫妻二人均在借条上签字,后因借款迟迟未偿还,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陈某履行还款责任。被告张某辩称其与陈某目前已经离婚,且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陈某承担,钱应该由陈某来还,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陈某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债权人王某再无权向张某主张还款
③离婚协议中约定违背公序良俗 ④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陈某追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2024江西赣州高三模拟)甲、乙为夫妻,甲想换辆好一点的车,在没有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把自己家庭用的轿车以3万的价格卖给了丙,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乙觉得卖得太贱了,要求甲退还丙3万元车款,把车要回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丙属于善意取得该车,主客观不存在过错 ②汽车的所有权归丙所有,甲无权要回汽车
③汽车是甲乙共同财产,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④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丙没有取得汽车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完成下面小题。
6.(2024福建龙岩高三三模)轿车使用半年后前去H公司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知该车前雾灯存在故障,需要更换。夫妻二人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公司免费更换,但公司认为是甲乙二人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前雾灯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C.甲和乙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
D.H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7.(2024福建龙岩高三三模)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甲不再偿还车贷。最终乙无力偿还车贷,遂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甲得知后要求丙返还轿车。该案中( )
A.丙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有权独自处分该轿车,丙依法取得轿车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构成家事代理,丙取得轿车所有权
8.(2024河南濮阳高三模拟)周某与罗某是夫妻育有一女小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周某名下。2022年2月两人离婚,法院判定该房屋归罗某所有,但二人一直未进行房产转让登记;2023年1月,罗某突发疾病死亡。2024年2月,周某以当时的市价将该房屋卖给唐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小周知道后,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唐某返还房屋。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周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有权处分 ②小周有继承权,唐某要返还房屋给小周
③唐某属于依法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④法院应该判决驳回原告小周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4黑龙江高三三模)张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用存款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生前并未留有遗嘱,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①张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 ②妻子可以继承张某199万元财产
③张丙可以继承张某137万元财产 ④该公寓先经析出才能进入继承程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10.(2024重庆高三模拟)2023年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居住在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住房里,婚后小孩出生办宴席收取礼金5万元,王先生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一年后李父将一套别墅赠与李女士,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别墅只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不接受此项条款而引发家庭矛盾,并在小孩6个月时王先生提出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共同居住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先生提出离婚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③股票投资7万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办宴收取的礼金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4北京西城高三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12.(2024山东枣庄高三三模)赵某与妻子张某因感情破裂离婚,约定将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一年后,张某因经营业务急需资金,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将其中100万元售房款给了前夫赵某。小赵得知此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返还100万元售房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出售该房屋之前,应该征得小赵本人同意 ②房屋归属虽有约定,但小赵并未获得其所有权
③小赵作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有权提起诉讼 ④赵某违约接受100万元房款,法院应判其退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2024河北高三模拟)重庆市民蔡某和王某于2008年3月举办婚礼并于五个月后登记结婚,同年6月,王某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并获得稿酬10万元。次年,二人生育儿子小蔡,蔡某法定继承了一套房产。后因蔡某赌博并欠下巨额债务而导致二人夫妻感情破裂,王某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分割二人财产,并把小蔡判给王某抚养,要求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路小说稿酬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蔡某赌博所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蔡某继承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与教育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4福建三明高三三模)王某父母早亡,于2014年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生下儿子王大和女儿王小。2023年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间王某遭遇车祸,在临终前当着医院护士甲、邻居乙的面留下遗言,将自己婚前存有的20万现金和婚后买的房产都给儿子王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20万元现金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
②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4江西宜春高三二模)刘某某与被继承人杨某某是再婚夫妻。杨某甲,杨某乙是杨某某与前妻的女儿。杨某某生前订立遗,内容为“…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后杨某某去世。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负有配合刘某某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义务
②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
③根据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额
④为保障刘某某的合法的居住权益,杨某乙无权私自买卖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2024山东烟台高三模拟)蔡某和何某书面约定二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为亲友所熟知。婚后,蔡某接受了父母赠与自己的一套房产,何某热衷高消费,收入时常入不敷出,还欠了朋友数万元债务,在未经蔡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儿子姓名“蔡林”更名为“何林”。之后因感情破裂,两人协议离婚,但在签署离婚协议半月后,何某因意外失去劳动能力。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蔡某作为何某的丈夫,对何某所欠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②因夫妻关系平等,何某有权独自将“蔡林”更名为“何林”
③蔡某所受赠房产虽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虽已签订离婚协议,但在取得离婚证前,蔡某仍有照顾何某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 夫妻地位平等
【参考答案】
1.D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婚后完全没有付诸劳动,完全靠市场因素实现增值的,属于个人财产。本案中余某婚前购买的基金到期,获利1.5万元,属于个人财产,①不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父对未成年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法律会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是小雨的继父,因此,余某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②正确。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间共同债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这超出了他们夫妻双方当时的约定,但购买钢琴用于小雨练琴,是二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间共同债务,因此,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③排除。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因此,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④入选。
2.C 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婚后房产证加名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李某在结婚后把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因此,应为夫妻共有财产,①错误。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林某舅舅因病去世,留下遗嘱指定将其名下的房子赠予林某。林某获得的房子属于林某个人所有,②正确。婚前投资的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前李某有存款200万元,婚后李某以其全部存款进行投资创业,可见,这部分属于李某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平均分配,③错误。李某婚前存款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归李某个人所有,④正确。
3.C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故张某的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其个人财产,不用分给萌萌,A排除。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可以约定各自的财产范围,但是需要以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形式,B排除。张某的父亲过世时留给张某一台车,遗嘱表明只给张某一人,因此该车是其个人财产,不用分给萌萌,C正确。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2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人身伤害所获的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用分给萌萌,D排除。
4.B 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向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夫妻二人均在借条上签字,这说明此款项是张某和陈某的共同债务,张某、陈某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①正确。两被告虽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所负债务由陈某一人承担,但该协议属于内部约定,仅对两被告具有拘束力,并不能对抗债权人王某,王某有权要求两被告还款,②错误。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陈某承担,这不违背公序良俗,③错误。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陈某承担,该协议属于张某与陈某的内部约定,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陈某追偿,④正确。
5.A 按照法律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但是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所以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有效,丙属于善意取得该车,主客观不存在过错,①正确,③错误。汽车属于动产,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甲以3万的价格卖给了丙,完成了交付,汽车的所有权归丙所有,甲无权要回汽车,②正确,④错误。
6.A 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意味着甲乙夫妻二人与H公司达成买卖合同,H公司应履行保质交付汽车的义务,但半年后发现该车前雾灯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说明H公司违约,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正确。材料涉及的是违约责任,不是侵权责任,BD不选。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并不是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C错误。
7.A 乙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丙并不知道夫妻之间的纠纷,属于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A正确,B错误。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因此该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乙无权独自处分该轿车,C错误。家事代理权的性质是对共同财产做一般的处理决定,如果丈夫或妻子在处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不动产等做出涉及产权转让或放弃的决定时,则可能构成滥用代理权,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不构成家事代理,D错误。
8.D 周某以当时的市价将该房屋卖给唐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唐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唐某属于依法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属于唐某,法院应该判决驳回原告小周的诉讼请求,③④正确。周某与罗某离婚,法院判定该房屋归罗某所有,依据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罗某才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①错误。小周有继承权,但小周不得要求唐某返还房屋,因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②错误。
9.C 张某在生前未立有遗嘱,故其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①正确。根据材料中所给信息,公寓为张某的私有财产,存款和沿街门面为张某和李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故在继承时应先进行析出,得张某个人财产如下:价值195万元的公寓,沿街门面中价值120万元的份额以及存款96万元,共411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张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张甲逝世,故由其子张丙代位继承。所以张某的财产共由三人(李某、张乙、张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137万元财产,②错误,③正确。公寓属于张某的婚前财产,是张某的个人财产,无须析出就能进入继承程序,④错误。
10.D 材料中指出双方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故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①不选。根据民法典可知,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案中,王先生在孩子6个月时提出的离婚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②不选。王先生婚后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办宴席时收到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④正确。
11.A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陈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
12.A 张某与赵某离婚时约定将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因此,张某出售该房屋之前,应该征得小赵本人同意,①正确。张某与赵某虽约定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但目前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没有过户给小赵,因此小赵并未实际获得其所有权,②正确。小赵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③错误。小赵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张某返还100万元售房款,法院应判张某退还,此案并未涉及赵某接受100万元是否违约的问题,④错误。
13.C 稿酬属于婚前发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蔡某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小蔡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对他有抚养与教育的义务,④正确。
14.C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的20万元现金不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女儿王小2岁,缺乏劳动能力,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但与其遗嘱的内容无关,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则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王某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④正确。
15.B 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有“…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由此可见,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有义务让渡居住使用权益,配合刘某某办理居住权登记;同时,根据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来看,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因此,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额,①③入选。刘某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不是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基于杨某某的遗嘱内容,②排除。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杨某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之后,有权私自买卖该房屋,但是要保障刘某某的居住权,④排除。
16.D 何某热衷高消费,收入时常入不敷出,还欠了朋友数万元债务,所欠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属于何某个人债务,①错误。因夫妻关系平等,但是必须经蔡某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儿子姓名“蔡林”更名为“何林”,不能私自对儿子进行更名,②错误。蔡某和何某书面约定二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为亲友所熟知,所以蔡某所受赠房产虽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虽已签订离婚协议,但在取得离婚证前,取得离婚证才为实际离婚,因此蔡某仍有照顾何某的义务,④正确。
6 / 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2025版 - 高中政治· 框框练 】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16个选择题 选自2024模拟题
---- 教 师 版 ----
1.(2024山东泰安高三模拟)2020年9月,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与叶某约定,两人在5000元范围内的家庭共同支出上有单独决定权,超出该范围需要双方共同决定。2020年12月,余某婚前购买的基金到期,获利1.5万元。2023年10月,因小雨练琴需要,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并付订金3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5万元为婚前财产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余某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
③因叶某越权购买钢琴,余某可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
④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D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婚后完全没有付诸劳动,完全靠市场因素实现增值的,属于个人财产。本案中余某婚前购买的基金到期,获利1.5万元,属于个人财产,①不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父对未成年继子女有抚养义务。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如果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抚养教育关系,那么法律会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余某与叶某登记结婚,叶某女儿小雨时年6岁,与他们共同生活。余某是小雨的继父,因此,余某应承担小雨学习钢琴的合理支出,②正确。买卖合同属于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间共同债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叶某在朱某处订购了一架1万元的钢琴,这超出了他们夫妻双方当时的约定,但购买钢琴用于小雨练琴,是二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间共同债务,因此,余某无权拒绝朱某的余款支付请求,③排除。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因此,若朱某无法提供预定的钢琴,叶某无权要求双倍返还订金,④入选。
2.(2024广西梧州高三模拟)2020年6月,李某与林某登记结婚,婚前李某有存款200万元,并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结婚后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婚后李某以其全部存款进行投资创业,因经营有方,公司资产不断地增长。2022年3月,林某舅舅因病去世,留下遗嘱指定将其名下的房子赠予林某。2023年11月,李某与林某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此时李某公司资产已增值到600万元。忽略其他条件不计,以下关于李某和林某的财产分配方式合理的是( )
①李某婚前购买的房子归李某个人所有 ②林某获得遗赠的房子归林某个人所有
③李某公司资产应平均分配 ④李某婚前存款归李某个人所有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2.C 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婚后房产证加名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李某在结婚后把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因此,应为夫妻共有财产,①错误。下列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林某舅舅因病去世,留下遗嘱指定将其名下的房子赠予林某。林某获得的房子属于林某个人所有,②正确。婚前投资的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前李某有存款200万元,婚后李某以其全部存款进行投资创业,可见,这部分属于李某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平均分配,③错误。李某婚前存款属于李某的婚前财产,归李某个人所有,④正确。
3.(2024广西南宁高三模拟)张某与妻子萌萌要离婚,有财产要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屋,结婚前已付清全款,这套房子要分给萌萌一部分
B.张某与萌萌口头约定婚后投资的收益归各自所有,张某婚后的股票收益不用分给萌萌
C.张某的父亲过世时留给张某一台车,遗嘱表明只给张某一人,这辆车张某不用分给萌萌
D.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20万元,要分一半给萌萌
3.C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故张某的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其个人财产,不用分给萌萌,A排除。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可以约定各自的财产范围,但是需要以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形式,B排除。张某的父亲过世时留给张某一台车,遗嘱表明只给张某一人,因此该车是其个人财产,不用分给萌萌,C正确。张某因交通事故受伤所获得的残疾赔偿金2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因为人身伤害所获的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用分给萌萌,D排除。
4.(2024广西河池高三二模)2016年6月,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向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夫妻二人均在借条上签字,后因借款迟迟未偿还,王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陈某履行还款责任。被告张某辩称其与陈某目前已经离婚,且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陈某承担,钱应该由陈某来还,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陈某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债权人王某再无权向张某主张还款
③离婚协议中约定违背公序良俗 ④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陈某追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B 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向王某借款170000余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夫妻二人均在借条上签字,这说明此款项是张某和陈某的共同债务,张某、陈某应共同承担还款责任,①正确。两被告虽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所负债务由陈某一人承担,但该协议属于内部约定,仅对两被告具有拘束力,并不能对抗债权人王某,王某有权要求两被告还款,②错误。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陈某承担,这不违背公序良俗,③错误。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陈某承担,该协议属于张某与陈某的内部约定,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陈某追偿,④正确。
5.(2024江西赣州高三模拟)甲、乙为夫妻,甲想换辆好一点的车,在没有征得乙同意的情况下,把自己家庭用的轿车以3万的价格卖给了丙,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乙觉得卖得太贱了,要求甲退还丙3万元车款,把车要回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丙属于善意取得该车,主客观不存在过错 ②汽车的所有权归丙所有,甲无权要回汽车
③汽车是甲乙共同财产,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④因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丙没有取得汽车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A 按照法律规定,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但是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所以甲与丙的买卖合同有效,丙属于善意取得该车,主客观不存在过错,①正确,③错误。汽车属于动产,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甲以3万的价格卖给了丙,完成了交付,汽车的所有权归丙所有,甲无权要回汽车,②正确,④错误。
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完成下面小题。
6.(2024福建龙岩高三三模)轿车使用半年后前去H公司维护保养,工作人员告知该车前雾灯存在故障,需要更换。夫妻二人认为此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求公司免费更换,但公司认为是甲乙二人使用不当所致,要求其承担更换费用。经查,该车前雾灯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C.甲和乙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
D.H公司和该车生产商应当连带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6.A 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意味着甲乙夫妻二人与H公司达成买卖合同,H公司应履行保质交付汽车的义务,但半年后发现该车前雾灯不符合产品说明所述质量,说明H公司违约,甲和乙有权请求H公司承担违约责任,A正确。材料涉及的是违约责任,不是侵权责任,BD不选。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并不是只能请求该车生产商承担免费更换责任,C错误。
7.(2024福建龙岩高三三模)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后因夫妻关系不和,甲不再偿还车贷。最终乙无力偿还车贷,遂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甲得知后要求丙返还轿车。该案中( )
A.丙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有权独自处分该轿车,丙依法取得轿车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构成家事代理,丙取得轿车所有权
7.A 乙将该车以正常市场价出售给丙,交付并办理了登记,丙并不知道夫妻之间的纠纷,属于善意取得轿车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A正确,B错误。甲乙夫妻二人在H公司分期贷款购买了一辆高端轿车,登记在乙的名下,甲乙购车后一直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车贷,因此该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乙无权独自处分该轿车,C错误。家事代理权的性质是对共同财产做一般的处理决定,如果丈夫或妻子在处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特别是不动产等做出涉及产权转让或放弃的决定时,则可能构成滥用代理权,乙出售夫妻共有车子不构成家事代理,D错误。
8.(2024河南濮阳高三模拟)周某与罗某是夫妻育有一女小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周某名下。2022年2月两人离婚,法院判定该房屋归罗某所有,但二人一直未进行房产转让登记;2023年1月,罗某突发疾病死亡。2024年2月,周某以当时的市价将该房屋卖给唐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小周知道后,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唐某返还房屋。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周某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有权处分 ②小周有继承权,唐某要返还房屋给小周
③唐某属于依法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④法院应该判决驳回原告小周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D 周某以当时的市价将该房屋卖给唐某,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唐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唐某属于依法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属于唐某,法院应该判决驳回原告小周的诉讼请求,③④正确。周某与罗某离婚,法院判定该房屋归罗某所有,依据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所以罗某才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①错误。小周有继承权,但小周不得要求唐某返还房屋,因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②错误。
9.(2024黑龙江高三三模)张某(父母均已逝世)在与配偶李某结婚前购买了一套价值195万元的公寓,婚后二人又用存款购买了一家价值240万元的沿街门面。二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张甲和女儿张乙),儿子张甲与其配偶在三年前因车祸不幸去世,留有一子张丙。2023年6月,张某因病去世,生前并未留有遗嘱,夫妻账户中仍有192万元存款。关于本案继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①张某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 ②妻子可以继承张某199万元财产
③张丙可以继承张某137万元财产 ④该公寓先经析出才能进入继承程序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9.C 张某在生前未立有遗嘱,故其财产的继承应适用法定继承,①正确。根据材料中所给信息,公寓为张某的私有财产,存款和沿街门面为张某和李某的夫妻共有财产,故在继承时应先进行析出,得张某个人财产如下:价值195万元的公寓,沿街门面中价值120万元的份额以及存款96万元,共411万元。根据民法典规定,由于张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张甲逝世,故由其子张丙代位继承。所以张某的财产共由三人(李某、张乙、张丙)进行法定继承,三人各分到137万元财产,②错误,③正确。公寓属于张某的婚前财产,是张某的个人财产,无须析出就能进入继承程序,④错误。
10.(2024重庆高三模拟)2023年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居住在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住房里,婚后小孩出生办宴席收取礼金5万元,王先生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一年后李父将一套别墅赠与李女士,并在赠与合同中明确别墅只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不接受此项条款而引发家庭矛盾,并在小孩6个月时王先生提出离婚。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①共同居住的住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王先生提出离婚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③股票投资7万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办宴收取的礼金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D 材料中指出双方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全款购买的,故居住的房屋为王先生婚前个人财产,①不选。根据民法典可知,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本案中,王先生在孩子6个月时提出的离婚诉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②不选。王先生婚后股票投资收入7万元,属于婚后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办宴席时收到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归一方所有,④正确。
11.(2024北京西城高三二模)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现在,王某和赵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这两年炒股所用的本金10万元是他的工资奖金,因此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炒股本金10万元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11.A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陈炒股本金10万元,炒股所得的5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
12.(2024山东枣庄高三三模)赵某与妻子张某因感情破裂离婚,约定将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一年后,张某因经营业务急需资金,以2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房屋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将其中100万元售房款给了前夫赵某。小赵得知此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返还100万元售房款。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出售该房屋之前,应该征得小赵本人同意 ②房屋归属虽有约定,但小赵并未获得其所有权
③小赵作为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有权提起诉讼 ④赵某违约接受100万元房款,法院应判其退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A 张某与赵某离婚时约定将二人婚后购买并登记在张某名下的一套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因此,张某出售该房屋之前,应该征得小赵本人同意,①正确。张某与赵某虽约定房产归13岁的儿子小赵所有,但目前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没有过户给小赵,因此小赵并未实际获得其所有权,②正确。小赵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权利能力人,③错误。小赵向法院起诉,要求妈妈张某返还100万元售房款,法院应判张某退还,此案并未涉及赵某接受100万元是否违约的问题,④错误。
13.(2024河北高三模拟)重庆市民蔡某和王某于2008年3月举办婚礼并于五个月后登记结婚,同年6月,王某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并获得稿酬10万元。次年,二人生育儿子小蔡,蔡某法定继承了一套房产。后因蔡某赌博并欠下巨额债务而导致二人夫妻感情破裂,王某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分割二人财产,并把小蔡判给王某抚养,要求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路小说稿酬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蔡某赌博所欠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蔡某继承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与教育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C 稿酬属于婚前发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蔡某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小蔡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对他有抚养与教育的义务,④正确。
14.(2024福建三明高三三模)王某父母早亡,于2014年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生下儿子王大和女儿王小。2023年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间王某遭遇车祸,在临终前当着医院护士甲、邻居乙的面留下遗言,将自己婚前存有的20万现金和婚后买的房产都给儿子王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20万元现金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
②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C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的20万元现金不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女儿王小2岁,缺乏劳动能力,王某要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但与其遗嘱的内容无关,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则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王某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权益,④正确。
15.(2024江西宜春高三二模)刘某某与被继承人杨某某是再婚夫妻。杨某甲,杨某乙是杨某某与前妻的女儿。杨某某生前订立遗,内容为“…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后杨某某去世。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负有配合刘某某办理居住权登记的义务
②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
③根据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额
④为保障刘某某的合法的居住权益,杨某乙无权私自买卖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B 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有“…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刘某某,供其永久居住。”由此可见,杨某乙作为房屋继承人,有义务让渡居住使用权益,配合刘某某办理居住权登记;同时,根据杨某某生前订立的遗嘱内容来看,某某房产产权归女儿杨某乙所有,因此,杨某甲无权分割该房屋的份额,①③入选。刘某某可以取得该房屋的居住权,不是基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基于杨某某的遗嘱内容,②排除。居住权与所有权分离,杨某乙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之后,有权私自买卖该房屋,但是要保障刘某某的居住权,④排除。
16.(2024山东烟台高三模拟)蔡某和何某书面约定二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为亲友所熟知。婚后,蔡某接受了父母赠与自己的一套房产,何某热衷高消费,收入时常入不敷出,还欠了朋友数万元债务,在未经蔡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儿子姓名“蔡林”更名为“何林”。之后因感情破裂,两人协议离婚,但在签署离婚协议半月后,何某因意外失去劳动能力。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蔡某作为何某的丈夫,对何某所欠的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②因夫妻关系平等,何某有权独自将“蔡林”更名为“何林”
③蔡某所受赠房产虽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虽已签订离婚协议,但在取得离婚证前,蔡某仍有照顾何某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D 何某热衷高消费,收入时常入不敷出,还欠了朋友数万元债务,所欠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属于何某个人债务,①错误。因夫妻关系平等,但是必须经蔡某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儿子姓名“蔡林”更名为“何林”,不能私自对儿子进行更名,②错误。蔡某和何某书面约定二人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为亲友所熟知,所以蔡某所受赠房产虽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虽已签订离婚协议,但在取得离婚证前,取得离婚证才为实际离婚,因此蔡某仍有照顾何某的义务,④正确。
2 / 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