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做是5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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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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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遗嘱继承有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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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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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于2024年2月25日因病去世,享年79岁。宗庆后先生,是在中国商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商业巨擘
宗庆后先生在2012年至2023年间多次荣登中国及全球富豪榜前列,个人净资产曾一度高达100亿美元,并于2023年位列《2023胡润全球富豪榜》第121位。
巨额遗产该如何继承?
导入新课
本节课我们将通过学习5.2薪火相传有继承,共同探讨这个问题。
思考:继承关系中真的会有继承父辈“蚂蚁花呗”的债务情况吗?能不能选择只继承财产不继承债务呢?
导入新课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注意: (1)赃物、赃款(非法所得)≠遗产
(2)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1、继承的含义
2、继承制度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3.继承关系
据悉,宗庆后先生留下的遗产规模庞大,包括娃哈哈集团的股权、房产、艺术品等各类资产。根据初步估算,其遗产总值可能高达数百亿资产。
据悉,宗庆后的妻子为施幼珍,独生女儿宗馥莉,宗馥莉已经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包括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位,宗庆后先生的离世后,如何合理、有效地将财富传递给下一代,成为众多网友关注的焦点。
施幼珍
宗馥莉
宗庆后
巨额遗产
由谁继承?
情境分析
过渡:据悉,宗庆后先生留下的遗产规模庞大,包括娃哈哈集团的股权、房产、艺术品等各类资产。根据初步估算,其遗产总值可能高达数百亿资产。据悉,宗庆后的妻子为施幼珍,独生女儿宗馥莉,宗馥莉已经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包括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位,宗庆后先生的离世后,如何合理、有效地将财富传递给下一代,成为众多网友关注的焦点。(这个是他们的图片,那么这一份巨额遗产由谁继承呢?接下来,请同学们结合材料和课本知识,小组讨论,回答问题)
(1)遗产的认定
问题(1)若宗庆后先生的公司股权等为婚后财产,宗馥莉能继承全部遗产吗?
CFO
CEO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4.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问题(2)在宗馥莉正式接过父亲的职位时,有人提出疑问:女继承人时代来了?其实在法律上,女儿也属于法定继承人,因为继承遵循什么原则?
(2)继承权认定
P46相关链接1
CFO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4.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知识讲解
如果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例如:小王的父亲去世后留给小王20万的遗产,但是欠李叔10万的债务未偿还,小王应该“替父还债”吗?如果欠李叔的是30万的债务未还清,小王应该全部还清吗?
用20万还清10万债务
用20万还20万债务,剩余10自愿偿还。
继承权的取得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
(P46第四段)
6.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7、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不包括前妻前夫。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法定继承有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知识补充:代位继承
(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爷爷
爸爸
儿子
大伯
爸爸
侄子
图(一)
图(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8.继承权的丧失
P46相关链接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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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继承的做法和意义
(1)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所以,在继承中,我们要遵守法律,除此之外,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024·浙江卷)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典例示范
B
[解析] 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选B。
强化练习
丁某和沈某育有一子一女,夫妻共同财产有120万元,沈某去世后,丁某立下遗嘱载明“将本人名下的一切财产赠与孙子小丁所有”。若丁某过世,小丁可以依法继承( )
A.60万
B.80万元
C.90万
D.120万
B
遗嘱继承有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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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以案说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⑴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赠与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赠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
(2)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
与法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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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嘱的含义
(1)含义:遗嘱是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笔记】
①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在指定继承。
③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④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⑤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1.遗嘱
(2)种类: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②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设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效。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注意: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1)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
注意:1.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2.遗赠不属于继承。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3.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赠扶养协议: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3.立遗嘱的意义
思考:除了遗赠和遗嘱继承外,还可以选择什么方式处理遗产?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法律效力: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扶养协议
适合谁用 所有成年人(年轻人也能提前指定) 通常是老人找照顾者
对方图什么 纯帮忙,没物质回报(除非你自愿给) 图你死后的财产(合同约定必须给)
触发条件 丧失行为能力才生效 活着时就要照顾你
知识拓展:比较成年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
练一练
①张奶奶怕中风后没人管,提前指定人,该签( )。
②李爷爷独居,和邻居约定“你照顾我,我死后房子归你”,该签: ( )。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扶养协议
知识框架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1.继承:含义、继承制度的意义、遗产的认定、原则、继承遗产和清偿债务
2.取得继承权的依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1.遗嘱的含义
3.遗嘱的形式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3.继承的做法和意义
4.立遗嘱的意义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3.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2)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被继承人宽恕不丧失)
4.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特别提醒: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1.遗嘱
(1)意义: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2)形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这4个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和公证遗嘱。
2.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注意: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
3.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遗赠不属于继承。
4.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思维导图
(抄本子上,可自行补充)
1.李某去世后,李某的弟弟甲和李某年幼的养女乙对属于李某的4间房屋提出了继承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这4间房屋应( )
A.全部由甲继承
B.甲、乙各继承两间
C.全部由乙继承
D.甲继承一间,乙继承三间
C
【解析】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养女乙健在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4间房屋应全部由乙继承,甲无权继承,C正确,ABD错误。
【对应训练】
2.(2023年江苏卷6)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对应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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