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女儿能继承遗产吗?
如何对待被继承的债务呢?
第五课 在和睦的家庭中成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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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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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注意: (1)赃物、赃款≠遗产
(2)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2)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2)继承制度的意义
1、继承(1)含义
继承
4
3
2
1
被继承人:死者
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 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3)继承关系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思考: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
案例:王大叔去世后,留下套房产,他的四个子女把这套房产变卖后,把售房款平分了,仍然在世的母亲把他们告上法庭,认为子女们把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也分掉了。四个子女很不理解父亲去世我们继续赡养母亲,母亲怎么还要遗产呢?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遗产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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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的认定
继承权认定
P46相关链接1
CFO
CEO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案例:
张三是独生子,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死亡,现在张三的父亲死亡,张三父母名下的房子怎么分?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首先来析产,张三父母名下的房产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母亲的个人财产,另一部分作为父亲的遗产由张三和母亲各继承一半,因此,张三享有该房产四分之一的份额,母亲享有四分之三的份额。待将来母亲死后,母亲的遗产由张三一人继承,房产份额就全部属于张三。(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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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老王贷款购买了一辆价值50万元的货车搞运输,还没来得及偿清贷款,就不幸因车祸去世了,他的儿子依法继承了这辆货车,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来,银行找到老王的儿子,告诉他必须偿还老王留下的债务30万元。老王的儿子很不解:父亲的债务,为什么让自己来还?
思考:
(1)老王的儿子能不能只继承财产不偿还债务?
(2)如果老王欠的债务有70万,该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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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注意:如果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一套价值五十万的房产和六十多万元的债务。 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完。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还清了全部债务。p45
案例
分析
Q:结合课本知识分析:
1、材料的中继承人、被继承人分别是谁?
2、你如何看待小潘的行为?
3、对于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和未偿还的债务,法律如何规定的?
探究与分享 P45
(1)思考:材料中谁是继承人,谁是被继承人,谁享有继承权。
小潘的父亲是被继承人,小潘是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3)思考:小潘的父亲在去世前,留下五十万的遗产,还欠六十多万的债务,该如何继承?
小潘不仅继承遗产,还需要偿还债务。未偿还的债务,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超出的不负清偿责任,自愿的除外。
合
作
探
究
2、你如何看待小潘的行为?
小潘的经过辛勤劳动,终于还清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债务,是讲诚信的表现,体现了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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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父亲去世后,甲作为唯一继承人,继承了其父的一处房产及30万元存款,该房产市价100万元。但其父生前欠生意伙伴乙150万元,尚未偿还。乙在甲的父亲去世后,找到甲,要求甲偿还150万元。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甲非借款人,无义务偿还其父的债务②甲必须偿还其父130万元的欠款
③甲继承遗产,应清偿其父的所有债务④甲可以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①:甲继承了其父的遗产,即使非借款人,也需要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偿还其父的债务,①错误。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甲继承的遗产共计130万,其父债务是150万,所以甲必须偿还其父130万元的欠款,②正确。③: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甲继承的遗产共计130万,其父债务是150万,甲只需清偿130万,而不是清偿其父的所有债务,③错误。④: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甲可以全部清偿其父的债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①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意: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6)继承权的取得 P46末段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不得恢复)
继承权的丧失:P46相关链接2
2、法定继承
(1)条件: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P47第一段)
特点: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P47第一段)
(2)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外情况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
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和范围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不包括前妻前夫。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注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王某与赵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回家途中发生车祸,王某当场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以下可以参与继承其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
①王某的父母
②赵某
③王某的兄弟姐妹
④赵某与前夫所生之子
A.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注意: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3)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P47相关链接
思考:分遗产时,怎么分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能否由被继承人的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继承呢?
法定继承有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主要发生在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况)
知识补充: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 遗嘱继承)
丁某和沈某育有一子一女,夫妻共同财产有120万元,沈某去世后,丁某立下遗嘱载明“将本人名下的一切财产赠与孙子小丁所有”。若丁某过世,小丁可以依法继承( )
A.60万 B.80万元 C.90万 D.120万
【解析】B:丁某和沈某有夫妻共同财产120万,故沈某去世后,其个人财产60万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丁某及其一子一女继承,因此丁某可以继承沈某20万元,其个人财产为80万元。故按照丁某的遗嘱,孙子小丁可以继承80万元,B入选。ACD: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若丁某过世,小丁可以依法继承80万元,ACD错误。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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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杭州姑娘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在杭州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小丽想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吗?小丽最终能够分得多少遗产?
小丽父亲150
小丽母亲 150
小丽母亲50、小丽 50、小丽奶奶 50
小丽 75、 小丽外祖母 75
小丽:50+25+75=150万
小丽奶奶:50万
小丽外祖母:75+25=100万
300万父母共有财产
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祖母和外祖母在世)
小丽25、 小丽外祖母25
3、继承的要求与意义
⑴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⑵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知识讲解
知识讲解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2024·浙江卷)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 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选B。
2.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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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重意愿!你了解遗嘱吗?什么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有哪些形式?
生前立好遗嘱,未雨绸缪!
(1)含义:遗嘱是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1、遗嘱
【注意】
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
3、遗嘱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
即: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
(3)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的有效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4)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注意】:49页相关链接也要看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思考:遗嘱可不可变更?如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2)遗嘱的种类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法律效力
可否将一部分个人合法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某个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继承是无偿法律行为
Q: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吗?
×
(1)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注意事项】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
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80岁的丧偶老人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现在张某子女都要求继承张某遗产,并与王某对簿公堂。对于张某的遗产,下列处理合法的是( )
A.两个子女可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B.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
C.两个子女和王某共同平均分配 D.王某通过优先继承权获得房产和存款
AC:依题意知,张某的两个子女在张某生前没有照顾过她,也很少去看望她。因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子女因未履行赡养义务无权继承遗产,AC错误。BD:张某在去世前两年留下公证遗嘱,将个人房产及存款赠给常年照料她的保姆王某。因此,王某通过遗赠获得房产和存款,而不是通过继承获得房产和存款,B正确,D错误。故本题选B。
B
(2)遗赠扶养协议: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思考:除了遗赠和遗嘱继承外,还可以选择什么方式处理遗产?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3.立遗嘱的意义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被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 效 遗 嘱的情形
知识讲解
知识讲解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扶养协议
适合谁用 所有成年人(年轻人也能提前指定) 通常是老人找照顾者
对方图什么 纯帮忙,没物质回报(除非你自愿给) 图你死后的财产(合同约定必须给)
触发条件 丧失行为能力才生效 活着时就要照顾你
知识拓展:比较成年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
练一练
①张奶奶怕中风后没人管,提前指定人,该签( )。
②李爷爷独居,和邻居约定“你照顾我,我死后房子归你”,该签: ( )。
比较: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都通过遗嘱形式实现
遗赠 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国家、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注: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探究与分享P48
提示:黄乙是法定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黄丙是受遗赠人,属于遗赠。黄乙分得房屋,黄丙分得存款。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探究与分享P48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
【易混易错】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
( )
按照法律规定,公证遗嘱优先于其他遗嘱。( )
通过立遗嘱处理个人遗产只有一种方式就是遗产继承。( )
遗嘱/遗赠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先立的遗嘱为准( )
遗赠是有偿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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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
1.(2023年江苏卷6)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排除。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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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
继承制度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责任
继承的正确做法与意义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意义
遗嘱类型及效力
遗赠
遗嘱
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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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vf59.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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