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0年5月,在上海的伍女士计划用1550万元的总价,购入上海市黄浦区一套建筑面积为180.09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但因银行贷款审批延误,无法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付尾款。在支付了745万元后,伍女士被卖方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伍女士败诉,伍女士既要归还房子,也要支付违约金、房屋整修费等总计490多万元给卖方。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称伍女士为“最惨购房者”“惨是真的惨”。
思考:伍女士支付745万的房没了还被判赔500万,给我们什么启示?
思想政治选择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自主学习
第三课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合同履行的关键★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的含义
2、违约责任的实质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4、违约责任的免责★
登山
实现合同的过程就好比登山……
登顶
整装
待发
攀登
合同目标实现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签订
达成、变更或解除
履行义务(行动)
明确条款(内容)
实现合同目标的过程
1、合同履行的含义:
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请问: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义务还是享有权利?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2、合同履行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P29相关链接)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全面履行原则(正确、适当)
(装修时严格使用合同约定的建材品牌;按时按期支付工程费)
2、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2)诚信原则
通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向对方告知、报告有关信息。 例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又如:当事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协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为对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
如:约定期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迟迟不办理,违背协助义务。
保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不当使用。
如: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的隐私;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
2、合同履行的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如:买二手房,协助过户)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3)协作履行原则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双方当事人应互助合作共同完成合同义务。)
注意:三个原则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在同一个案例中可以同时俱有。
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赵某只申请了患精原细胞瘤疾病的赔付5000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属于恶性肿瘤,还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思考:从合同履行的角度评价保险公司的做法?
P28探究与分享
案例分析:(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险公司全面地、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从而使赵某的权益得到很好保障,遵循了了全面履行原则。
(2)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义务。赵某对疾病性质认识错误,没有主张足额重大疾病赔付。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理赔人员积极履行了告知义务,遵循了诚信原则。
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说一说:材料中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
解析:当事人因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交易价格而产生争议,导致双方就合同的履行产生分歧。
P28探究与分享
这说明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3、合同的内容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重要性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2)含义
(3)合同条款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注意:
实现合同的关键——履行合同
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的内容
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
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包括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劳动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思考:有人认为,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合同不能成立和生效。对吗?说明理由。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特别提示:一般条款≠必备条款
注意:
合同必备条款:当事人、标的物、数量。(如:我要买一只烤鸭),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刚出锅的、中等大小的等)。
P29相关链接:
有人认为:“合同一旦订立,就不能变更,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这观点对吗?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原因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要求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注意:法定情形规定也可以变更,如欺诈、胁迫、不可抗力等情形,可以变更合同。
【以案释法】甲公司于2018年1月向乙服装厂订购了一批童装,总价值280万元。约定4个月后交货。2018年2月,甲公司业务员给服装厂厂长打电话要求变动一下童装的部分花色,当时厂长不在,接电话的人告诉甲公司业务员,等厂长回来汇报给厂长,由厂长定夺。接线员草草记下电话内容后就忘了此事。等到4个月后交货时甲公司才发现,童装的花色并未改变,仍和合同规定的一样。双方就此起了纷争。甲公司拒付货款,乙方告上法庭,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问:合同的变更成立吗?为什么?法院应该怎样审理此案?
解析:《民法典》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本案中,甲公司变更花色只是打了一个电话,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且乙服装厂厂长也不知道要更换花色,所以合同变更不成立。
甲公司在收到货时拒绝支付货款的行为,显然是违约行为。服装厂依合同履行了交货义务,无任何过错,自然胜诉。
(2021·浙江卷)2021年1月,按照某公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退休职工孙某花600元购买了年卡。根据店堂告示规定,孙某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3月,该公园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孙某入园方式将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其配合进行人脸激活。孙某认为人脸数据属个人敏感信息不愿变更,因此无法入园,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原方式入园,并由公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公园交通费。该公园认为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变更,孙某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
(1)该公园的说法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答:该公园的说法不成立。孙某根据公园殿堂告示的规定购买了公园年卡,双方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公园变更入园方式未经孙某同意,原合同并未发生变更,
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因积极配合,而公园更改入园方式并非履行义务,公园所称协作履行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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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涵
(核心)
2.原则
3.关键
4.合同的变更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P29
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履行自己的义务。
(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绿色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始终注意保护环境,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明确合同内容——了解合同的一般条款P29
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能变更: 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P29
总结:合同的履行
探究与分享P30:
黄某和旅行社签订了一份旅游合同,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使黄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回来后,黄某提起诉讼,要求旅行社返还费用并赔偿精神损失。
姜某乘坐高铁,霸占了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持有该座位车票的乘客要求他腾出座位。姜某称:“谁规定一定要对号入座?”并拒绝乘客、乘警和列车长的劝告。后乘警对其采取强行驱离措施。姜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曹某从商店购买了一部智能手机,使用几天后发现机身经常出现发热问题,手机还偶尔因过热出现黑屏。曹某找商店协商解决,被商店拒绝后,曹某提起诉讼,要求商店更换手机并赔偿损失。
如果你是法官,应如何看待上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⑴案例一:旅行社没有兑现合同中的承诺,单方违约,旅行社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返还费用,但是精神损失赔偿不在违约责任承担范围,不支持这一诉求。
⑵案例二:姜某霸占本不属于自己的靠窗座位,已经侵犯该座位享有人的权力,该座位也不属于姜某与运输公司的运输合同条款内容,理应让出。所以不支持姜某方诉讼请求。
⑶案例三:曹某与商店构成买卖合同,商店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应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支持曹某的诉讼请求。
1、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的实质: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无免责事由。
提醒: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并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只有在存在有效合同且当事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产生违约责任。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P30相关链接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二者只能选其一)
见P30相关链接2:
“定金罚则”
违约金需要事先约定
定金需要预先给付
Administrator (A) -
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的能力)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P30【相关链接】【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才赔偿】
一般针对质量问题,守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合同约定,不管有无损失)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 定金需要预先给付)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易错易混
违 约 金 定 金
含义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
法律
效力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其他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违约金VS定金
相关链接P30: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二者只能选其一)
出现违约,签订合同时没有商定违约金、又没有交付定金,怎么处理?
→没有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赔偿。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套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甲公司支付定金2万元,货款总额20万元。由于甲公司急需这套设备,故双方对迟延履行特别做约定了违约金1万元。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了2万元定金,但乙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机器,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1万元,为此一起纠纷。甲公司将乙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庭判令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一万元的损失。
甲的诉求会得到满足吗?
〖★以案说法★〗
解析:法律不允一方从另一方的错误行为中获利。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可以并存,但是当定金足以弥补损失时,则不得再请求赔偿损失。
乙双倍返还定金,甲的损失为1万元,2万元的定金足以弥补,则甲不得再请求赔偿损失。
实例分析
(1)违约金与定金罚则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三金关系:定金、违约金、赔偿金
举例:
4x2+5=13万——违约金与定金并用,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5+4=9万【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退回定金,支付违约金)
如果选定金赔偿(双倍):4X2=8万【适用定金罚则——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4万】(双倍定金,不支付违约金)
甲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合同价款30万
知识拓展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
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因为对方违约造成损失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赔偿。
举
例:
甲
乙(交货)
违约
约定违约金1000万
甲实际损失1090万——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在1000万违约金基础上,应增加90万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甲实际损失990万——违约金适当略高于实际损失:这时按违约金1000万赔偿。
甲的实际损失只有90万——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90x1.3=117万
违约金和赔偿金一般不同时使用,根据实际损失,违约金可以增加或者减少
1.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条款等并用。
2.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3.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
(1)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或罚没定金。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收受方)(给付方)
(2)选用违约金条款:返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
4.(甲)在交付定金之后,如(甲)交付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乙)接受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特别提醒
①违约金和定金一般不同时使用,违约金可以增加或者减少: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可增加违约金;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可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赔偿。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我们一般会主张利益最大化。
B
甲、乙签订一份服装买卖合同,乙向甲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且双方约定违约金6万元,后因乙违约,造成甲实际损失1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可以没收定金,并要求乙支付违约金
②甲可以没收定金,并要求乙再赔偿损失6万元
③甲可以返还定金,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并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至11万元
④甲可以返还定金,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后,再赔偿损失11万元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3、违约行为的免责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可以≠应当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注意1:对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如果当事人能够预见却没有预见,或者没有尽最大努力克服或避免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注意2:不可抗力的免责是可以免除,而不是应该免除。如果仍旧有能力履行的,则可以继续要求其履行义务。
⑴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大风吹断路边树木,砸伤小华,而延误送货。
⑵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⑶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⑷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⑸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免责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易混易错】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的含义(实质)
2、违约责任的担责方式
3、违约免责(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
1、合同履行的含义
2、合同履行的原则
3、合同履行的关键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易混易错辨析
1.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的行为。
解析: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X
2.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权利。
解析: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3.当事人应当遵循协助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解析: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X
X
4.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X
解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5. 合同内容由法律约定,必须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析: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X
6.违约责任仅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解析:违约责任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7.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并没收其定金。
解析: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X
X
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履约责任。
X
解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024高考·江苏)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链接高考
(2024,湖北T10)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链接高考
(2021·浙江·高考真题)刘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但这不是双方的约定,单车所属公司不应当退还调度费,排除①。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协作履行原则,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等义务,排除②。
D
真题训练
(2020·浙江·高考真题)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解析:违约免责不是免除义务,A排除。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而只能选择其一适用,B错误。
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这属于履行不能,而不是履行迟延,D排除。
C
真题训练
(2024·山东·高考真题)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
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
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真题训练
【法条链接】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1)
①无效。理由: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赵某与甲公司约定将承包地用于建造仓库,改变了土地用途且违法,所以合同无效。
②能支持。理由: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柏马村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所以法院应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③甲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
(2)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关于土地使用、商标保护、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治意识。
关于“合同履行”试题的答题方法
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各种合同的履行为背景,考查学生对合同履行原则、结果以及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认识,引导学生自觉树立契约精神,维系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促进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
2.解题方法:
(1)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或是否为可撤销合同)。
(2)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协助履行),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3)分析是否存在免责事由。是否符合约定免责或法定免责条件。
(4)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违约事实,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方法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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