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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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民事权利有界限,不可滥用权利
案例分析: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你在网购时给过差评吗?你认为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有什么启示?
解析: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案例中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侮辱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启示: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探究与分享P35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特别提醒: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还必须坚持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原则。
在依法行使个人权利的同时,还要尊重他人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要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1、权利的含义: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
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镜头1: 小王同学在写一篇作文时,写道:“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望着窗外一片白茫茫的大雪,我不由自主吟咏出了岑参的著名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镜头2: 张老师在撰写一篇论文时,引用了知网上三篇论文中的观点。他在论文的“参考文献”中,注明了这些观点的出处、作者及发表期刊。
镜头3: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说一说:你认为上述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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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 2 )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不付费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在某些情景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特别提醒:①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否则构成侵权
②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都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同意
合理使用——不支付使用费 法定许可使用——支付使用费
付费
以下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探究与分享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软件是否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若允许则不侵权,不允许则构成侵权。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规网站下载且自己欣赏,属合理使用。如果下载的是盗版歌曲,则构成侵犯著作权。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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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邻关系的含义:
(2)、相邻关系的实质:
(3)、相邻关系的主要类型: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①相邻用水、排水,②相邻通行,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4、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邻居堆放杂物阻碍通行
啊,楼上漏水啦!
楼上捣蒜声音太大影响邻居
邻居晾晒衣服阻碍采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4、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作用)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4).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①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例如: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案例分析】小陆家的西侧是某公司的经营场所,中间隔一条宽15米左右的公共通道。该公司为给其东面展厅的外部环境照明,在展厅围墙边安装了4个照明灯,每晚7时至次日晨5时开启。照明灯高度与小陆家的阳台持平,最近处离居室20米左右,其间没有任何物体遮挡。照明灯开启后,灯光除照亮展厅外,还照射到周围住宅的外墙.上及小陆家的居室内。夜间从阳台上目视照明灯灯光,非常刺眼。小陆家要求该公司停用照明灯,但该公司认为安装使用照明灯是其正常需要,而且该照明灯也有利于周围居民夜间行走,故不同意停用。
上述情形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请你断一断这起邻里纠纷案。
提示: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该公司安装照明灯,夜间开启后照到小陆家的居室内,给小陆家的生活带来不便,违背了民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该公司停止侵害。
【案例分析】 徐某在住宅楼三层的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楼下住户造成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地影响邻居的休息。几户邻居与徐某协商无效后,将他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徐某则认为自己有权在自家阳台养信鸽。
♦徐某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吗?请说明你的判断理由。
提示:徐某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理由是:
①公民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公平原则、绿色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徐某在自家阳台搭建鸽舍,却给邻居带来了严重污染,并严重影响邻居休息,这违背了公平原则,也不符合社会公德的要求。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徐某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没有贯彻这一原则,因此徐某应该立即拆除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意义
处理方法(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本框小结
Lavf57.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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