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知识导图
知识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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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基本知识)
含义
种类
订立原则
意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超市购物
房屋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1)自愿原则:无论哪种合同,都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注】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
(2)平等协商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实质: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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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字有据更可靠(合同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稍复杂
适用范围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特别提醒:
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②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
③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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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傻冒!合同内容可不是他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
内心意图
外部表示
明示(口头、书面)
默示(行为、沉默)
注意:1、意思表示不等于意思。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
2、意思表示应当体现民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志,故不同于仅仅是客套的情谊表达。
3、意思的表示形式,法律上并无强制性的要求,所以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表示行为,都可以构成意思表示。如刷卡乘车
名词释义
格式条款:
(1)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站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2)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3)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剥夺了对方的合同自由,因此有可能损害对方利益。
注意:格式条款不等于“霸王条款”!
1.饭店:本店谢绝自带酒水,否则按××收取服务费。
2.超市:寄物柜免费使用,不负保管以及赔偿的责任
3.┉┉┉┉
名词释义
考向一 合同的形式
1.(2023·辽宁卷)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探究
强化关键能力
√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1.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要约 含义
要件
约束
承诺 含义
要件
生效
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人;接受→受要约人)
①内容具体确定,如数量/质量/单价等。(≠要约邀请)
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②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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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菜单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不明确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关键是看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是否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易混易错
要约人:甲公司
受要约人:乙公司
要约
“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新要约
“如果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没回复。
新要约
新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显然本案例中受要约人没有作出承诺,合同订立没有完成。
处在反复协商阶段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承诺
难点突破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新要约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包括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劳动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讨价还价
归纳提升
订立合同的阶段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2.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主体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不适格 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内容 内容合法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①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即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违约问题, 但并非不产生任何法律效果,只是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如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可撤销的合同,撤销之前有效,撤销之后无效
②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等 。
注意: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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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主体不合格效力待定合同:
主要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或者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②无权代理人订立效力待定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否则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
③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例如:(1)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
(2)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
(3)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扩展深化
拓展深化:可撤销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
【注】可撤销的合同,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撤销: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变更或可撤销】。
注意: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中的欺诈、胁迫有何不同
都是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
无效合同损害的是国家利益,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当事人利益。
扩展深化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5.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6.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辨识判断
合同的类型(按效力)
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相一致)
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主体不适格
意思表示不真实
内容违法违德
效力待定合同
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
归纳提升
考向二 合同的订立
2.(2022·海南卷)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
学生用书第229页
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1.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许多偏重于用人单位的权利,这样的合同违背了平等自愿原则。( )
劳动合同条款中有许多偏重于用人单位的权利,这样的合同违背了公平原则,而不是平等自愿原则。
2.无人售票公交车到站牌停靠后,打开上客门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
无人售票公交车到站牌停靠后,打开上客门的行为,属于要约,是希望与乘客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合同的订立只要是双方自愿的,都受法律保护。( )
即使双方自愿,如果主体不适格或违法也不受法律保护。
正误判断
矫正易混易错
×
×
×
4.要约邀请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5.订立合同,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
只要合同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不局限于口头、书面形式,也可以是直接的履约行为。
×
×
知识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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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合同的履行)
含义
原则
关键
变更解除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又称正确/适当履行~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明确合同内容(即合同条款≠必备条款)
【拓展延伸】◇合同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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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一 合同履行
1.(2023·北京丰台一模)王某通过A公司经营的旅游APP预定了一间客房,支付方式为“到店支付”,下单后即被扣除全部房款,但后来王某因故并未入住。王某认为应当到店后付款,A公司先行违约,要求取消订单。A公司认为其已经在服务条款中就“到店支付”补充说明“部分酒店住宿可能会预先收取全额预订费用”,不构成违约,拒绝退款。王某认为A公司未尽到该补充说明的提醒义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预扣的房款。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某的诉讼请求。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考向探究
强化关键能力
资料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节选)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①A公司在补充条款中没有进行特别提示和说明,应当承担返还义务 ②本案的判决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平衡双方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③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该判决免除了当事人王某的违约责任 ④A公司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应判决A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违约责任)
内涵
实质
承担方式
免责情形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定金条款/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
③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免除合同义务)
有实际损失
合同约定
(不管有无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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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具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时,当事人在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一。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二选一
核心讲解
注意:订金≠定金
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
注: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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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法定免责: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
①原因:遭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不”同时具备)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②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
③免责程度:
A.可以免责:但“可以≠应当”
B.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责;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C.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义务,更不是解除合同。
④当事人的义务:
A.需要承担举证义务(不可抗力并不必然导致免责);
B.需要承担通知义务。
C.需要采取措施减轻损失。
约定免责与法定免责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知识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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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暴雨、引发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能免责
无效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辨识判断
考向二 违约有责
2.(2023·福建南平三模)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雨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在这一案例中
①作为守约方小雨可以要求商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②根据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商家应履行其约定的义务 ③双方当事人没有订立书面合同,故商家行为不构成违约 ④该商家作为要约人,其口头声称为要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
1.因突发泥石流未能将货物按时送达乙公司,应该免除甲公司履行合同的义务。( )
因不可斥力免除的只是违约者的违约责任,但并不是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只要合同没有解除,在不可抗力的情形消失之后,如果合同还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应该继续履行合同。
2.在合同的履行中,当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 )
正误判断
矫正易混易错
√
×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直接按照合同约定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进行,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
在合同订立时,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当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而不能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
×
知识体系构建
订
约
履
约
诚
信
为
本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的含义、类型
订立合同的原则、意义
要约承诺订合同
订立合同
学问大
立字有据更可靠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书面合同(含义、优点、适用场景)
口头合同(含义、优点、适用范围、缺点)
要约(含义、要求)
承诺(含义、要求、变更)
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履行的原则、关键
合同的变更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免责
回归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