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讲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第中华文明的兴盛与转折家的发展
一、中枢机构-----三省六部制
魏晋 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与门下省形成三省,它们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隋朝 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
唐朝 三省六部制完善
1、形成过程
2、三省职责
中书省 起草诏令
门下省 封驳审议
尚书省 执行诏令
①相权三分
②职权分明
③加强皇权
④节制君权
政事堂
【探究】从“历史解释”角度分析隋唐时期宰相制度的特点。
材料 汉代宰相是首长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议决,送进皇宫画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在唐代,凡遇军国大事,照例先由中书省中书舍人(中书省属官)各拟意见,再由宰相(中书省)审核裁定,送经皇帝画敕后,再须送门下省,由给事中(门下省属官)一番复审;若门下省不同意,还得退回重拟。由此必得中书、门下两省共同认可,那道敕书才算合法。
——钱穆《国史新论》
宰相制度到隋唐时期逐步建起三省六部制,这种制度具有哪些特点?
(1)相权三分:中书省制定法令,门下省审核法令,尚书省执行法令。这样可互相制衡,也能分工合作,从而提高了行政效率。
(2)职掌分明: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政令由起草(中书)、审核(门下)至执行(尚书),都经由三省处理。
(3)节制君权:皇帝所颁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弥补君主才干之不足。
7世纪的唐朝,内部组织结构按照当时的标准来看,近于至善,中央政府的一大特色为“三省分工”。这种体系与后世西洋所谓的“互相制衡”截然不同,不论唐太宗如何开明,他的政府无可避免地成为一种专制体制。
——摘编自黄仁宇《中国大历史》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指出唐初内部组织“近于至善”的表现,并分析其局限性。
表现:三省六部制趋于成熟,行政效率提高;
相权一分为三,防止宰相权力过于集中;
宰相共同议政,利于减少决策失误;
中央决策和行政体系日臻完备。
(与秦代九卿相比,皇家事务与国家事务趋向分离)
局限性:
①三相权被分割削弱,其本质是强化君主主制度;
②政令决策执行程序化,造成不同部门之间互相掣肘推诿。
一、中枢机构-----三省六部制
秦
唐
皇帝
汉
——三公九卿
——中外朝
——三省六部制
汉唐以来中枢权力体系的演变特点
①趋势:皇帝通过削弱相权来加强皇权。宰相权力沿着相权的逐步削弱、君权的逐渐强化方向发展演变。
②设置机构,转移相权:新的机构多处于内廷,距离皇帝近,逐渐拥有决策权,牵制、架空以宰相为首的外朝,久而久之逐渐制度化、合法化。
③分散相权:皇在同一机构中,往往设置几个宰相职位;
任用级别较低的官员参与决策,分散相权。
(2021·北京高考·2)下图为唐代告身(官员接受官职的凭证)书写格式示意图。该图说明唐代告身
①由中书省和门下省官员共同草拟
②在皇帝画可同意后交门下省审议
③最终由尚书省的官员签署并颁下
④可体现三省相互牵制又分工配合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现学现做】
二、地方行政制度
(1)行政区划
①隋朝:
②唐代:
③唐中期后:
(2)划分原则:
废郡,实行州、县二级制
根据山川形势把全国划分为10道,后增至15道,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后来,道变成州、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实体。
在战略重地设节度使※。部分节度使拥兵自重,形成藩镇割据※势力。
山川形便。(元代:犬牙交错)
节度使
是掌握边镇武力的官员。节度使的势力在当时又被称为藩镇或方镇。景云二年(711年),睿宗始设节度使,以后逐渐推广,使得边镇的兵力大增,唐王朝丧失了拥重兵居关中以驭天下的军事优势。各地节度使权力很大,因此很快发展成为强大的地方割据势力,成为唐中央统治的离心力量。
概念解析
藩镇割据
唐末五代出现的藩镇割据一方的局面。藩镇是唐中后期设置的军镇,长官节度使总揽军、政、财大权。安史之乱后,部分节度使,拥兵自重,自任官吏,不服政令。节度使或父子相继,或由部下拥立。各地藩镇竞相效法,形成分裂割据的局面。割据局面延续到五代,至宋解除藩镇兵权方告结束。藩镇割据导致战乱频繁,对国家统一、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藩镇割据
唐末五代出现的藩镇割据一方的局面。藩镇是唐中后期设置的军镇,长官节度使总揽军、政、财大权。安史之乱后,部分节度使,拥兵自重,自任官吏,不服政令。节度使或父子相继,或由部下拥立。各地藩镇竞相效法,形成分裂割据的局面。割据局面延续到五代,至宋解除藩镇兵权方告结束。藩镇割据导致战乱频繁,对国家统一、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概念解析
二、地方行政制度
【现学现做】
据学者研究,唐朝“安史之乱”后百余年间的藩镇基本情况如表所示。由此可知,这一时期的藩镇( )。
A.控制了朝廷财政收入 B.彼此之间攻伐不已。
C.注重维护中央的权威 D.延续了唐朝的统治
表“安史之乱”后百余年间唐朝藩镇基本情况表
藩镇类型 数量(个) 官员任免 赋税贡纳 兵额与功能
河朔型 7 藩镇自擅 不上供 拥重兵以自立
中原型 8 朝廷任命 少上供 驻重兵防骄藩
边疆型 17 朝廷任命 少上供 驻重兵守边疆
东南型 9 朝廷任命 上供 驻兵少防盗贼
藩镇割据的认识:
①强化了内轻外重的局面;
②唐朝政府对藩镇存在依赖性;
③藩镇延续了唐朝的统治,形式上维护了统一。
D
三、选官制度
1、科举制
隋文帝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炀帝 设置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唐太宗 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武则天 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材料:科举的创新之处就在不仅为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持续流动的可能,而且将其制度化……它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塑造,客观上激励了个人的奋斗精神。
——薛明扬《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材料 入仕群体中寒门子弟所占比例变化
朝代 东晋 隋 唐 北宋
比例 4.0% 17.2% 24.5% 46.1%
根据材料,分析科举制取代九品中正制的重要作用。
——数据来源于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
①打破了世家大族对选拔人才的垄断,扩大了封建政权的统治基础;
②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为行政效率的提高创造了条件,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
③科举制促进了古代教育的发展,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气;
④有利于打破故有阶层,增强社会活力利于人才流动。
三、选官制度
【史论形成】科举制的作用
角 度 史 实 阐 释
积极影响 社会整合
功能 否定特权制度,具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价值观念,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和转化
推动文化
发展 把读书、考试和做官联系起来,促进了传统儒学文化传承与普及,带动了民间崇尚人文、教育的社会风气
巩固国家
统一 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员的权力集中到中央,适应了“大一统”意识形态的需要,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
推动世界
文明 考试选拔人才的方式在唐朝时就被东亚文化圈的国家所采用,并成为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代被西方国家吸收并改造成为近现代文官考试制度
角 度 史 实 阐 释
消极影响 重才轻品 选拔人才有时过于重视才学标准,忽视品德,造成一些官员道德素质低下
官本位思想 直接促进了中国古代官本位思想的发育;科举制度所孕育的官场文化,至今仍有消极影响
禁锢思想 强化儒家正统地位,培养封建奴仆,禁锢了人们思想发展;抑制了科技进步和新知识、新学科产生和发展
【史论形成】科举制的作用
唐代“公荐”“通榜”“行卷“盛行,最终科举及第的主要多是世家子弟。刘塘在《隐居通议》中说:“唐尤兼采时望,不专词章。宋则糊名考校,一决于文字。”这一变化( )
A.源于科举制度的发展 B.不利于社会阶层流动
C.推动世俗文化的兴起 D.维护了士族门阀制度
补充:
①唐代科举程序尚不完善,“公荐”“通榜”“行卷”盛行,最终科举及第的主要多是世家子弟。
②唐代选官制度多元,科举制地位、选官人数逐渐提升,但恩荫、干谒、斜封官等方式仍占一定比例。
A
【史论形成】科举制的作用
选官方式 盛行朝代 选拔标准 优点 缺点
世卿世禄制 夏商周 血缘 稳固贵族统治 不利于人才选拔
军功爵制度 秦 不利和平统治
察举制 汉朝 东汉时期腐化,推举只看出身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早期才能,品德 后期门第 早期能为国家选拔一定的人才 后期只看门第不能选拔真正的人才
科举制 隋唐到明清 明清时期僵化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深化探究】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军功大小
品德 才能
打破了世卿世禄制,
有利于对外战争
适应了汉朝和平的局势,有利于维护统治
打破门第,选拔有才能的人为官
考试成绩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趋势:
(1)选官标准:由家世门第逐渐发展为才学。
(2)选拔方式:由血缘、推选逐渐发展为公开考试,日益科学化。
(3)选官原则:逐步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公开、公平和客观。
(4)选官基础:日益扩大,官员的素质不断提高。
(5)主要启示:公开公正、德才兼备、考试录用。
2.官员考核与监察
官员考核:
①部门:
②过程:
官员监察
①部门:
②地方:
尚书省吏部
A.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每年要
派员到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考察。
B.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根据考核结果
确定官员的升降。
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
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后由监察区转变为行政区
三、选官制度
【拓展】监察制度
1、隋朝:御史台
2、唐朝:
(1)御史台:在隋朝基础上,在御史台下设三院
台院:纠察百僚,弹劾不法;
殿院:纠察朝会典礼失仪等;
察院:监察地方官吏和尚书省六部。
(2)谏官制度
①沿革:先秦设立;魏晋初具规模;唐朝成熟。
②权力:A言谏之权:谏官可以随宰相入阁议事,参与决策权,同时也可以独立向皇帝进言;B封驳之权:如门下省接到中书省诏书后其要进行复议,若有不同意见,可送回要求重新拟定。
三、选官制度
法律与教化
①背景: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概况:魏明帝设置律博士,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③特点: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
目的是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①唐高宗时,撰成《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②《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③在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1)魏晋南北朝律令的儒家化
(2)唐朝(礼法合一)
《选1》 P47
▲《大唐六典》书影
《大唐六典》、简称《唐六典》,是唐玄宗开元年间官修的行政法典。它记载了唐朝前期官制,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
四、其他制度与社会治理
【补充】唐代的立法成就
成就 ①《武德律》是唐高祖时以《开皇律》为蓝本所制定的法典
②《贞观律》是唐太宗命房玄龄、裴弘献等人根据《武德律》编撰的法典
③《永徽律》是唐高宗命长孙无忌等人根据《武德律》和《贞观律》编撰的法典
评价 ①唐代形成了以“德主刑辅”为核心的立法思想
②唐律不论在体例的科学、内容的丰富还是在技术的完善方面,都超越了前代的水平
③唐律成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体现了中国传统立法的最高成就,为后代修订法律时的楷模和蓝本
(融合选必1)
【补充】《唐律疏议》的历史分析
《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保存完整的法典。唐律总结战国秦汉以来历代的法制成果,臻于完备。唐朝法律分为律、令、格、式四部分,仅唐律得以完整保存。唐律从唐初开始制定,几经修订而成,分为12卷。到唐高宗时再次修订,由长孙无忌等撰写了《律疏》30卷,逐条解释律文,以便各级官吏执行。律文和释文合为《唐律疏议》。这部法典不仅对后世影响至深,成为各朝制定法律的蓝本,而且对亚洲各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融合选必1)
2.户籍与基层管理
(1)户籍:
①隋朝:
输籍定样※、大索貌阅※。隋建立后,命州县官“大索貌阅”,将人口体貌与户籍登记相比较,重新核定户籍。
输籍定样 隋朝制定户等和纳税标准的办法。根据标准定户等上下,从轻制定税额,并将各户应纳税额写成定簿。由于政府所定税额比世家大族对其佃客的剥削为轻,吸收佃客脱离世家大族的荫庇,成为国家编户,从而使政府掌握纳税,加强了政府的经济实力,削弱了豪强地主的力量。
概念解析
大索貌阅 隋朝为清查户口而采取的措施。南北朝以来,由于赋税沉重,广大农民逃避赋役,严重影响了国家徭役、赋税的征收。开皇五年(585),隋文帝下令大索貌阅:根据年龄和体貌特征,检查户籍。如有不实,三长要发配远方。大索貌阅使大量隐匿的户口重新编入户籍,增加了政府控制的编户数量和赋税收入。
概念解析
四、其他制度与社会治理
【补充】《唐律疏议》的历史分析
(融合选必1)
2.户籍与基层管理
(1)户籍:
②唐朝:
(2)基层组织:
(3)基层治理:
刮户。唐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唐朝的邻保制度,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相互监督。
开皇三年,隋文帝下令州县官吏“大索貌阅”,即根据户籍上登记的年龄,来核对个人体貌。隋炀帝大业五年,又一次“貌阅”。通过这两次全国性大规模的检括户口,共检出隐漏人口228万余。隋朝这种举措
A.根源于国家吏治的腐败 B.打击了豪强世族的势力
C.着眼于赋税制度的变革 D.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B
增设村坊:体现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户籍与基层管理
(4)社会救济:
①赈济:
②优抚:
A.隋唐时期,政府既重视官方储备,也大力提倡民间积储。
B.隋文帝置仓积谷,预防荒年,鼓励民间自置义仓。官仓救大灾,义仓防小灾。
从唐朝开始,政府设有收容的专门机构,如养病坊。
▲隋唐大运河及仓储体系
四、其他制度与社会治理
【补充】隋唐时期的军事制度
(一)府兵制,即府兵平时耕种土地,农隙训练,战时从军打仗,其最大特点是“兵农合一”。由隋文帝确立,唐太宗对其进行调整和健全,有利于巩固边防和加强中央集权。
(二)募兵制,即征兵制,是国家以雇佣的形式招募士兵的一种军事制度。唐玄宗建立,减轻了农民的兵役负担,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封建国家得以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军队。
(融合选必1)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土地制度
(一)土地制度——均田制
(1)存在时间:北魏至唐朝前期。
(2)性质:是封建土地国有制
(3)经营方式:个体经营的小农经济。
(4)瓦解:
①至唐朝中叶,土地兼并空前盛行,政府控制的土地日益减少;
②实行租庸调,农民负担加重,纷纷逃亡,或出卖土地投靠地主成为佃客。
(融合选必2)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即田税
以成年男子为基础的徭役和兵役
百 姓
国 家
纳税
维持国家运转
百姓缴纳的赋税给国家提供资金。国家用其养兵卫国、赈灾、修建工程、支付官吏工资等维持国家运转,为百姓创造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百姓与国家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赋役制度
1、租(庸)调制
时限:
魏晋——唐朝前期
①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②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发展历程:
③唐初,将租调制变为租庸调制,租、调之外,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即“庸”(针对21-59岁的成年男子)。
征收基础:
均田制
进步意义:
①政府的赋税收入有所保障;
②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百姓生产积极性提高;
③租庸调制规定了农民负担的上限,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赋役制度
从租庸调法可以看出,唐朝课税的对象一是田,二是户,三是身。“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天下为家,法制均一,虽欲转徙,莫容其奸,故人无摇心,而事有定制。”这说明唐朝
A.人民负担沉重 B.社会群体间流动性增强
C.土地兼并严重 D.封建人身依附关系较强
封建人身依附关系,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农民“丧失”人身自由而依附于封建地主的状况,表现为庄园经济、租佃制,宋代后佃户地位提高,人身依附关系减弱。
二是“编户齐民”依附于国家,主要表现为赋役制度,一般依附程度较深,唐中后期以后逐渐松弛。
D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赋役制度
材料:“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玄宗之末,版籍(户口册)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 cù ] 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没有在户口册登记的人或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北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6建中元年( 780)春正月丁卯朔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赋役制度
2、两税法
①量出为入,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制定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
② 当地人和外来户均编人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租庸调、杂徭全部废除。
③户税依户等纳钱,地税按垦田面积纳米粟,无论是夏税还是秋税,都要征收户税和地税。
④无固定居处的商人,要向所在州县缴纳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
交税要求
实施原因
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中唐时期税制混乱
纳税人口减少
贫富差距拉大
2、两税法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赋役制度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浚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昨日输残税,因窥官库门。缯帛如山积,丝絮似云屯。号为美余物,随月献至尊。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
----《白居易集》卷2《重赋》
2、两税法
(1)阅读上述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两税法利弊的认识。
(2)解析《重赋》的史料价值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赋役制度
利:
①分夏秋两次征税,明确纳税时间。
②扩大纳税主体,扩大了纳税面,确保了封建王朝的税收,解决了唐朝政府的财政危机。
③明确各阶层税率,推进税收公平,两税法是以财产征税,不再以丁户征税,照顾了人民的负担能力,体现了合理负担原则,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弊:
税外加征,税外又出台许多苛杂,人民负担逐渐加重;
配赋不均;两税法按照资产计税,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资产难以估算。
史料价值:古代文学作品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历史的真实,为研究具体的历史提供史料。白居易的《重赋》属于文学史料,对研究唐朝两税法有重要参考价值。但文学作品的描写受到作者所处时代、立场等主观因素影响,不等于史实。文学作品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作为史料时必须经过文献史料、考古史料等其他史料的印证,才能作为历史研究所用。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赋役制度
【拓展深化】两税法的作用与局限
1.作用
(1)两税法统一了税制,简化税收名目,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从制度上避免官吏乱摊派的可能。
(2)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3)扩大了征税面,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
(4)两税法按照各户的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2.局限性
(1)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激化了阶级矛盾。
(2)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税,政府又增加许多苛捐杂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
(2023·天津高考·3)唐朝租庸调制和两税法情况
上表反映了( )
A.减轻部分农民的负担 B.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
C.强化农民的人身依附 D.增加政府的算赋收入
租庸调制 两税法
授田数 税 授田数 税
40 2.0 40 2.0
30 2.0 30 1.5
20 2.0 20 1.0
10 2.0 10 0.5
【现学现做】
素养提升
唐朝赋税制度变革与创新的价值
赋税制度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实行时间
前提条件
目的
征税标准
征收对象
征收次数
征收项目
意义
均田制的实行
魏晋——唐朝前期
唐朝后期
均田制遭到破坏,财政困难
保障政府的财政收入
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人丁为主
土地和财产
受田农民
主户、各户、商人都纳税
不定时
夏、秋两季
田租、户调、杂役、杂税等
户税、地税
创新价值
放松了人身控制
扩大了收税对象
减轻了农民负担
简化了税收名目
五、隋唐时期的经济制度——赋税制度
朝代 赋役制度
秦汉
魏晋-隋
唐 前期
中后期
宋
元
明 明初
正统
后期
清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
田赋、人头税、财产税
徭役:更卒、正卒、戍卒
租调役
租庸调制
两税法
两税法;募役法
租庸调与两税法,“科差”
两税法
金花银
一条鞭法
摊丁入亩
①征收标准:
②赋役形式:
③征收种类:
④征收时间:
人丁为主土地为主
(以两税法为标志)
劳役地租为主实物为主货币为主
(以两税法和一条鞭法为标志)
繁杂简单
(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不定时定时
(以两税法为标志)
⑤人身控制:
强弱(以“庸”标志)
⑥国家重农抑商,对商品征收重税
赋役制度的演变趋势
◎时空坐标
赵匡胤建立北宋,结束五代乱局
唐朝
灭亡
公元581年 公元618年 公元756年 公元907年 公元979年
隋朝
杨坚结束南北朝分裂局面,建立大一统的隋朝
唐朝
五代十国
隋亡,唐高祖李渊建立唐朝
安史之乱
由盛转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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