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①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②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1.明确侵权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了解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民事权益。
2.通过具体案例能区分侵权责任的不同规定并加以熟悉运用,理解法律规定侵权责任规则的意义。
3.重点和难点: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特殊情形;诉讼时效;产生侵权责任的三个要素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理解法律规定的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构建和谐社会,自觉遵守我国的法律制度。
【科学精神】理解侵权责任的三种类型,分析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的区别。
【法治意识】理解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三者之间的关系,形成民事主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自身行为负责、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公共参与】在日常生活中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自身行为负责。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将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为此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探究与分享P32
(2)赔偿损失,承担医疗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赔礼道歉。
(1)小壮父母与学校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小壮是高一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管理不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
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
①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②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③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④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二者只能选其一)
例如: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人格尊严受到侵犯,财产遭受毁损,作品被盗版等等。
例: 李某到某餐厅就餐,在一盘菜肴中吃到一只蟑螂,其因受到惊吓晕倒,经抢救才得以脱险。该餐厅( )
A.构成违约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只承担违约责任
B.构成侵权行为,不构成违约行为,只承担侵权责任
C.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既承担违约责任,又承担侵权责任
D.既构成违约行为,又构成侵权行为,根据李某的请求,或承担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
D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1)停止侵害
目的:这种责任方式能够及时制止侵害,防止侵害后果的扩大。
要求行为人不实施某种侵害。
(2)排除妨碍
这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使他人无法行使或者不能正常行使人身、财产权益,受害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排除妨碍权益实施的障碍。
案例:在高压电线的安全距离内违法建设,妨害他人输电设备之运行及安全等。
(3)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人身、财产权益造成现实威胁,他人有权要求行为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这种现实威胁。
案例:张先生购买了一辆新车,但不久后发现该车存在制造缺陷,可能导致安全隐患。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张先生请求消除危险,要求制造商修复或更换该车。
(4)返还财产
没有法律或者合同根据占有他人财产,就构成无权占有,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权益,行为人应当返还该财产。
(5)恢复原状
这是指行为人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损坏的财产恢复到损坏发生前的状况的一种责任方式。
这是指行为人向受害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以弥补其损失的责任方式。
(6)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方式是实践中适用最为广泛的方式
赔偿的目的是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救济,使受害人能够恢复到其合法权益未受到损害的状态。
(7)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这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行为人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消除对受害人名誉的不利影响,以使其名誉得到恢复的一种责任方式。
案例: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表文章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就应当在该报刊或者网站上发表书面声明,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等情形
(8)赔礼道歉
这是指行为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向受害人道歉,以取得谅解的一种责任方式。
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侵害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情形。
(9)惩罚性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义务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
其目的是通过对义务人施以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并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案例:2024年11月17日,郭某向某经营部购买某品牌白酒2件12瓶,并支付货款11160元。2024年11月23日,郭某再次向某经营部购买某品牌白酒2件12瓶,并支付货款10937元。后经某白酒公司鉴定,表明上述某品牌白酒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郭某起诉某经营部,要求退还购酒款并支付购酒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院判决某经营部退还郭某货款22097元并支付郭某赔偿金220970元。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该财产还在)
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另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归纳总结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注意】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一般诉讼时效:3年
特殊诉讼时效:4年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3.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结合法律知识与生活常识,谈谈你对此案判决的看法。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要点:
吴某行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吴某的行为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支持袁某的请求吗?
探究与分享P33
侵权责任的类型: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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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是中国法律传统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强调在司法实践中不仅要依据法律条文,还要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社会伦理道德、民俗习惯等因素,以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①情:指的是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当事人的情感、动机、过错程度、受害情况等。
②理:指的是道理、伦理道德、社会公德等,是社会上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
③法:指的是法律条文、法律原则和法律精神。
情理法不是独立于法律之外的一种法则,而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一种补充和调节手段。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特殊侵权责任: P34-1
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例如:动物园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20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例如: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温馨提示:
区分开两种动物伤人的情况: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无过错侵权责任(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究竟是驴主人赔偿,还是和狗主人共同赔偿?
提示:①老李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担。
②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饲养的驴因受惊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老李的驴是因为被旁边商店老板的斗牛犬咬伤后才踢坏小车所致,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探究与分享P34
23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P34相关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P34末段
(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2)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3)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知识拓展】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只有法定免责) 合同当事人违约(前提条件)
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法定免责+约定免责)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只能二选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①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
②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课堂小结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承担民事责任已经获得物质补偿的就不能够要求获得精神补偿。( )
【答案】×。提示: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既获得物质补偿又获得精神赔偿。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答案】×。提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3.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行为人必须有主观故意。【答案】×。提示: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4.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
【答案】×。提示: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易错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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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024高考·浙江)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真题训练
(2023年海南卷)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错误;
D
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
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并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错误。
真题训练
(2023年北京卷 )某化工公司发生管道泄漏事故,之后,附近的草莓采摘园主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今年草莓歉收系该公司污染土壤所致,请求赔偿。经查,因当地长期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土壤层下沉,管道底部缺乏支撑出现裂缝,化学原料泄漏,从而污染了周围土壤。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A. 化学原料泄漏是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化工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B.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C. 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D. 本案符合举证责任倒置情形,草莓采摘园主无需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
化学原料泄漏,不属于不可抗力情形,环境污染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化工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A排除。
法律规定,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环境污染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化工公司如能证明歉收并非化学原料泄漏所导致,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C符合题意。
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中,受害人(草莓园主)也需要提交合法权益受损的证据,D排除。
化工公司化学原料泄漏不属于过错推定责任,B排除。
C
真题训练
某日,张先生在接女儿放学回家的路上,女儿被路边突然窜出的一只花斑狗咬伤小腿,张先生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5600元。后经调查得知,这只狗原系附近小区住户孙女士饲养,后因孙女士怀孕,把狗遗弃了。张先生找到孙女士,协商赔偿事宜,孙女士表示其已经将该狗遗弃,拒不赔偿。对此
①张先生如果要起诉,应当在三年内起诉
②张先生无论有无过错,孙女士都要赔偿
③孙女士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进行赔偿
④孙女士不承担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真题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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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真题训练
张女士携带小孩在小区散步,不幸被高空抛下的花盆砸伤头部颅骨。警方虽未能找到肇事方,但实地勘察后,根据花盆抛下的轨迹确定系该居民楼702~1602住户所为。于是,张女士到法院起诉,要求这10户住户赔偿自己所受的经济损失8000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1万元。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有( )
①如702~1602的住户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不论702~1602的住户是否存在着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该案中居民楼702~1602的住户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①③符合题意,④排除。不论是否存在着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责任,而试题反映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②排除。
真题训练
(1) 侵权责任三个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是何种侵权+案情分析
(3)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归纳总结
关于“侵权责任”的常用主观题答题“三步走”
Lavf58.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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