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夫妻地位平等(教学课件)-2024-2025学年高二政治《法律与生活》同步教学课件(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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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夫妻地位平等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珍惜婚姻关系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5.06 MB
发布时间 2025-02-19
更新时间 2025-02-19
作者 mixm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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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1)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平等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夫妻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 平等的人身关系 议题一 3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1)平等的人身关系表现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1. 平等的人身关系——人格独立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夫妻平等的姓名权 ①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也可选择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 人身自由权 ③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知识拓展】: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5 【特别提醒】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补充拓展】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包括哪些: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 观点一: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观点二: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提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案件中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做“全职太太”。 探究与分享 8 议题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9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⑴变化:更加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 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财产形成、种类、数量越来越多,为了保障个人合法权益,明确财产归属,才做出的修改。 ⑵影响:明确夫妻财产关系的归属,有助于减少夫妻因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探究与分享 10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辨析】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财产关系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4)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约定财产制 法定财产制 11 日常家事代理权(P55相关链接)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同所有房屋的处理。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代理的事物限于家庭日常事务,诸如一家的食物、衣着等用品的购买,保健、娱乐、医疗,子女的教养,家具及日常用品的购置,保姆、家庭教师的聘用,亲友的馈赠,报纸杂志的订阅皆包含在内。对于这类事物,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2、夫妻财产——共同财产: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住房补贴、公积金、养老保险、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13 3、夫妻财产——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个人特有财产,通常是指该财产的取得往往没有夫妻另一方的劳动参与或者与夫妻一方的人身不可分的财产。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注意: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外,其他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婚前存款,婚后的利息。自然增值:未投入时间、智力、金钱、劳动) 14 【小试牛刀】甲(男,23周岁)和乙(女,20周岁)听从双方父母的建议结婚登记。甲比较擅长理财,甲用婚前的10万元于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乙婚前承包果园于婚后结出果子卖出2万元,婚前收藏的玉石于婚后升值了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乙双方的父母违背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 ②甲乙的结婚登记符合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的原则 ③甲用10万元个人财产投资股市获得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果子卖出的2万元和玉石增值的10万元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拓展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D 通常认为,孳息是指因物或权利而生的收益。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称为天然孳息,又称自然孳息,如鸡下的蛋,动物产的仔,植物结出的果实、羊毛等都属于天然孳息。依据法律的规定产生的收益称之为法定孳息,如购买国债的收益、借贷产生的利息等。 自然增值:是指该增值的发生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一方或双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物资、劳动、努力等无关。比如,夫妻一方个人婚前所有的房屋、古董、字画、珠宝、黄金等,婚姻存续期间因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增值。 与自然增值相对的还有一种增值,如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期间主动增值的发生是由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对财产所付出的劳动、投资、管理所致,这种就不属于自然增值,而属于主动增值。 例如,男方在婚前有50万存款,婚后一直存在银行,存了10年,有了5万利息,那么离婚时这本金与利息均为男方所有。如果在婚后男方将这50万进行投资,收益了5万元,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要分割。 【补充拓展】 ◇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共同财产。 1.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共同财产; 2.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稿费,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的→共同财产; 3.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婚姻期间不能明确是否可取得)→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 1.结婚前个人房产,结婚后进行拆迁所得的补偿款→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2.结婚前个人房产,结婚后出租所得→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婚前个人存款: 1.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利息、股息)、自然增值(个人房产升值)→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 2.结婚前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投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知识拓展:关于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17 4、夫妻财产——约定财产制: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③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口头约定,事后无争议,也有效) 18 【相关链接】: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19 总结:“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学习与婚姻相关的法律能让我们了解婚姻中的底线和禁区。婚姻是一门包罗万象、关涉人生幸福的大学问,需要我们用心去追寻与探索。 5、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20 财产来源 财产归属 婚后,小张用婚前个人积蓄20万元购买股票,卖出后获利6万元 小李用婚后其父赠与其夫妻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 婚后,小张和妻子小李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180万的房子,仅以小张的名字登记。 婚姻期间由于小张工作突出,公司奖给其的一辆价值28万元的一辆新能源汽车。 丈夫小张为妻子小李购买的价值2万元的钻戒和3000元化妆品。 妻子小李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当事人医疗赔偿6万元 妻子小李为丈夫小张购买的一套高档西服2000元。 小张向小李婚前书面承诺,婚后如果提出离婚,就一次性支付“分手费”30万元。 小李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婚后升值了50万元,并通过出租获得5万元房租。 20万归小张, 6万为共有 夫妻共有 夫妻共有 小李所有 小张所有 小李所有 夫妻共有 钻戒共有, 化妆品归小李 课堂训练 房租共有, 房产及升值归小李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的内容 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双方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自由 做法 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共同债务 课堂小结 (2024湖北,9,3分)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2024山东,14,3分)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24 (2024浙江6月,22,3分)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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