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
权利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亲属权、配偶权、监护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
具体来说就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思想政治选择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自主学习
第二课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含义、意义、法律规定)
2、财产权(含义、分类)
3、物权(含义、分类、基本原则)
4、所有权(含义、分类、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共有财产)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含义、类型)
2、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3、担保物权(含义、类型)
3
Q: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案例
分析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私人财产
议题1.定分止争——所有权
当今生活中是怎样避免权利追逐乱现象,实现社会稳定的?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
野地里的兔子是无主的野兔,所有权不确定,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
(2)法律保护财产权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1、财产制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注意】补偿:不带有惩罚性 赔偿:带有惩罚性
2、财产权
(1)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2)财产权种类
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提示】除此之外,
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房子
存折
树木
书籍
床
汽车
Q: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业,哪些属于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说一说
物权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房子、树木。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存折、书籍、沙发、床、汽车、股票、有价债券等)
01
不动产
02
动产
物
3、物权
排他:不受干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1)物权的含义:
(P13三段)
(2)物权的分类:
(P13三段)
包括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是我的就不是你的)
9
动 产 不 动 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
√
√
√
√
√
√
对点训练
3、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3)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
(P13三段末)
②平等保护原则:
(P14一段)
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任何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即使公示有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补充)
③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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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因出国照顾病人,将房屋委托给邻居钱某照管。而钱某却将房子租给李某,并将租金据为己有,后来钱某以19万元的价格将赵某的房子卖给李某,因钱某无房产证,所以没有办理相关过户手续。4年后,赵某从国外回来,将钱某和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钱某退还李某的19万元,并将4年房租交还赵某。
材料涉及了哪种权利?简要分析赵某起诉邻居钱某的所涉及的法律知识?
探究活动:
①民法典规定,权利人可以凭对物的所有权获得收益。故法院判决钱某退还李某的19万元,并将4年房租交还赵某。②房屋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变更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材料中房屋产权属于赵某,钱某私自变卖赵某的房屋给李某,但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最终李某不能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③民法保障受害人的民事权利,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钱某的行为实际上是侵权行为,理应返还房屋。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4、所有权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含义: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以发挥其价值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最终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有物的所有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人相分离
13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4、所有权
(2)所有权分类按主体不同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如:森林、矿山、河流
如:农村土地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文物、森林、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国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
房子、车子、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
① 国家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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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思考:是不是所有的不动产所有权的获得都必须进行登记呢?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相关链接】: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例如: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思考: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注意】动产所有权需登记而发生效力的特殊情形: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不得对抗第三人
拓展延伸——善意取得制度
1、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财产有偿(合理价格)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买方)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法律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毒品、麻醉品)、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
善意取得的条件:(补充)
1.出让人无权处分; (非所有权人)
2.受让人在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不知情)
3.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格; (不是无偿的,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4.对动产或不动产已经完成交付或登记。(完成交付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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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特别提醒:
【案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丙就属于善意取得。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材料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2)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答: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探究与分享
例:哥哥的笔记本电脑平时给弟弟使用,有一天弟弟把哥哥的电脑以合理的价格卖了……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问: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探究:
丁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刘某
王某
过户登记
后出售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2021.浙江高考卷)
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思考:本案中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没有。
法理依据:依据《民法典》,茶具属于动产,需要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例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案例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思考:所有权可以多人享有吗?
【案例分析】
2019年7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认为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归其丈夫陶某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与丈夫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0年8月1日,陶某诉至法院。
陶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有权。
房产登记在哥哥陶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陶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陶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陶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自物权)
(4)共有财产 P15一段
含义:
举例: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全国·高考真题)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答案】B【详解】①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
③: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
④: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议题二
物尽其用——他物权
27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
探究与分享
P15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①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1、他物权 P16一段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类型: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等。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他物权
②类型
①含义
②类型
(3)目的: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2、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②如何维护: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③经营权的流转:
“三权分置”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P16相关链接1)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三权分置”
土地所有权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集体所有
农民所有
农民自己经营,可以流转
例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即“三权分置”
注意: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2、用益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P16末段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①地位: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
③保护期限: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民没有所有权。
思考:宅基地所有权不是农民的,如果地被政府征收了,那农民怎么办?
【特别提示】相关链接
《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注意:
①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
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2. 用益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3)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P17一段
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归纳: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
33
3、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1)含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类型:包括抵押权、质押权、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典当获取资金)
名 词点 击
动产或者不动产
不转移占有
仅限动产
转移占有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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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不需要登记。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但必须与质押人协商处理,如质押人不同意,不能自行变卖,可以向法院起诉。
(4)主要区别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注意】:区分抵押权和质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注意】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
不得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留置权: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
例如:不给汽车修理费不让开走汽车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
例如:按揭购房
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例如:典当获取资金
拓展区分:抵押、质押、留置权
不转移财产占有
转移财产占有
《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据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后,债权人享有担保物权
③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权,对应农村土地的使用价值
④通过招标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后,承包人拥有对土地的处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A
【答案】A【详解】①: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①正确。
②: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后,债权人享有担保物权,②正确。
③: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农村土地的交换价值,③错误。
④: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说承包人拥有对土地的处分权,④错误。故本题选A。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主体 所用权人 所用权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
权利内容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完全物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限制物权)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限制物权)
期限 无期限的权利 有一定的存续期限(有限物权)
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法保障公民合法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实现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
比较所有权VS他物权
拓展延伸
“是否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名称 所有权取得方式
动产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用益物权 所有权归他人所有,不归受益人。
抵押权 所有权归债务人。
质押权 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
【议一议】
课 堂 练 习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易混易错辨析
1.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解析: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X
2.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解析: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财产权包括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解析: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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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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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5.用益物权是对个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解析: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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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7.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开发商享有。
解析: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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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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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课堂小结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实质和意义
1.农民甲翻修房屋,多盖了两间,占用了邻居乙的宅基地,乙诉请法院保护。甲的行为侵犯了乙对宅基地的( )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承包经营权
【解析】 本案中甲侵害了乙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B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在村集体,A错误;本案不涉及承包土地,不涉及宅基地的抵押,故C、D排除。
B
【课堂练习】
李某和张某共同承包了本村集体所有的鱼塘10年,按协议李某出承包费80%,张某出承包费20%,承包鱼塘的收益按比例分享。对鱼塘承包权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是一种他物权 ②是一种担保物权
③其作用在于物尽其用 ④其作用在于定分止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也包括土地承包权,①入选。担保物权与物的价值有关,用益物权与物的使用价值有关,②应排除。物尽其用侧重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是用益物权的特点,③入选。所有权的作用是定分止争,④不选。
B
【课堂练习】
(2023·海南·高考真题)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①③: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①③符合题意。
②: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是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的,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②说法错误。
④: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要处置就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或者进行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④说法错误。
【直击高考】
(2022·海南·高考真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C
【解析】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赵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A不符合题意。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B不符合题意。
C: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该房屋用地不合法。承包地的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在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当然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C符合题意。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老李,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D不符合题意。
【直击高考】
(2021.浙江高考卷)夏冬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冬了解到,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
结合本案,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请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1)没有。法理依据:依据《民法典》,茶具属于动产,需要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冬占有,故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2)本案中的茶具买卖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是有效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场没有依约将茶具交付给夏冬,违反了合同义务,致对方受损,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1)本题要求回答夏冬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解答本题,考生可依据教材所学,从茶具属于动产,对其拥有所有权必须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而根据材料“本市一辆快递运输车因驾驶员疲劳驾驶侧翻,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且已被损坏”,可知该茶具的所有权并未交付,因此,夏冬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2)本题要求说明本案中商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根据材料“服务员发现夏冬要的款式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冬协商后约定:夏冬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冬。夏冬付款并留下寄件信息后离开”,可知双方已达成买卖合同,并且该合同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而商场并未按合同约定将茶具交付夏冬,属于商场违约,所以,在没有免责情形的情况下,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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