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含配套习题)-高中政治2025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新课课件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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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保障各类物权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四川省
地区(市) 绵阳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68.44 MB
发布时间 2025-02-12
更新时间 2025-02-12
作者 绵竹市万卷书城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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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 2025版 - 高中政治· 框框练 】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2.1 保障各类物权 16个选择题 选自2024模拟题 ---- 学 生 版 ---- 1.(2024安徽马鞍山高三模拟)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结果,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 ③如果王某不履行债务,赵某对该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优先受偿 ④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质押时,赵某则拥有了机动车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4江西高三模拟)王先生是某村村民,与父母、弟弟居住在一间面积较小的平房里,因结婚需要,经村民会议征得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王先生申请到一块宅基地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先生可以用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然后到城里买房 ②该宅基地使用权是王先生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先生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并在其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④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王先生申请到的宅基地不合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4江苏连云港高三模拟)甲地的原告杨某购买了一台“路通-1004”拖拉机,登记所有人为杨某。后杨某将该拖拉机租赁给乙地的韩某,韩某将案涉拖拉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丙地不知情的被告刘某并完成交付。原告杨某要求被告刘某返还其“路通-1004”拖拉机,刘某拒绝返还,故此成讼。该案例中(  ) A.刘某拒绝返还的行为是错误的 B.杨某无权向韩某请求损害赔偿 C.杨某应该向甲地法院提起诉讼 D.刘某合法取得拖拉机的所有权 4.(2024山东高三模拟)2024年1月,李某从正规渠道购买一部总价7999元的某品牌新款手机,春节期间被同事高某借用几天(微信聊天资料可证明此过程)。高某由于资金紧张就将这部手机以1500元卖给同学贾某,春节上班后李某向高某索要手机无果,双方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此时手机应归贾某 ②高某以远低于市场价出让手机,此事件中贾某不适用善意第三人条款 ③由于手机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故此时李某无权收回 ④李某可找高某交涉,索要无果后可起诉高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2024吉林长春高三模拟)先秦时期的《慎子》记载:“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据此可形成的正确推导过程是:(  ) ①明晰产权—定分止争—社会稳定  ②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法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 ③规范公权—稳定秩序—维护私权 ④坚持诚信—提升修养—社会文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4河北高三二模)李某和赵某是东西邻居。2023年6月,李某在其宅基地翻建房屋时,赵某在李某东墙处挖了一条长10米,宽50厘米的深沟,并在沟中放水。李某报警后,赵某不再挖沟,但拒不填平深沟。李某认为赵某挖沟处位于李某宅基地范围,且危害其房屋安全,故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填平深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行为可能会侵害李某的用益物权 ②本案可以按照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处理 ③宅基地所有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权利 ④本案当事人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4山东菏泽高三二模)为了推动创新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国家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通过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的实施,推动先进设备的生产和应用,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关于该行动方案,下列传导正确的是(  ) ①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降低农业劳动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产量 ②发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提高消费者支付能力→更好满足存量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 ③去除换购回收的旧手机内存储的敏感信息→保护消费者财产权→促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 ④制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倒逼产业提质升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4广东江门高三二模)中药种植户张某在甲村承包30亩山地种植中药,与甲村村委会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人民币,每年从甲村水库取用5000立方米水用于灌溉其承包的山地,有效期为10年。一年后,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由此可见(  ) ①张某取得了30亩山地的所有权 ②张某对承包的山地享有占有的权利 ③欧某享有10亩山地的用益物权 ④仅欧某具备从甲村水库合法取水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2024广西高三三模)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下列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其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使用价值 ③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赵某则拥有了该辆机动车的质权 ④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可依法优先受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2024河北高三模拟)H省在原有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止到2024年3月,96万本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已全部发放到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 ②H省村民享有对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④“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让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都归农民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4河北邢台高三二模)老张育有一子张某,张某因在外地工作且公务繁忙未能在老张身边陪伴照顾。老张为感谢长期陪伴照顾自己的保姆王婶,承诺在自己去世后将房屋留给其居住,并与之签订了书面居住合同,到登记机构进行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得以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关于居住权的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婶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王婶去世后,其子女可继承、转让该房屋的居住权 ③老张的儿子虽是法定继承人也无权要求王婶搬出去 ④居住权的设立符合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2024浙江台州高三模拟)因张三生意周转急需资金,于是张三向李四借款50万元,同时与李四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如果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李四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张三收到50万元,为表诚意将房产证原件交给李四保管。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暂时归李四所有 ②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归张三本人所有 ③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可请求拍卖房屋优先受偿 ④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有权合法占有和处分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24河南驻马店高三模拟)甲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企业创办初期因资金短缺向乙借款25万元。在乙的家人的要求下,甲将自己的小轿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借条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既是债务人,又是质押人,小轿车属于质押财产 ②在该借款合同的存续期间,乙对小轿车享有质权 ③若甲不履行债务,则乙有权将该小轿车直接变卖 ④用益物权是在债权担保过程中产生的他物权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2024湖北武汉高三二模)王某系甲村村民,与甲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约定承包村集体所有的6亩土地。后村民委员会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承包地又出租给外地乙公司经营。交涉无果,王某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承包地归集体所有,承包给谁王某无权干涉 ②王某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给予他合理的补偿 ③村民委员会无权擅自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 ④乙公司可以善意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5.(2024河南新乡高三三模)甘某与张某原是朋友关系。甘某以购房资金不足为由向张某借款25万元,约定了利息,并承诺借款期限为1年,且向张某出具一份借条收执,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抵押协议》,且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后,甘某未按约定向张某还本付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可以占有和使用该房产 ②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也不归张某 ③张某可以直接拍卖该抵押房产,以抵充自己的借款损失 ④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2024山东泰安高三三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指出,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继续保持稳定。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农户对所承包的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承包权是为确保农户权益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③农户若想变更林地的所有权关系需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④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对应的是所承包林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1 保障各类物权 【参考答案】 1.C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而不是机动车,①不选。王某将自己机动车作为质押向赵某借了50万元,故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②正确。赵某对该机动车享有质权,如果王某不履行债务,赵某有权以机动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③正确。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质押时,赵某则拥有了机动车的质押权,而不是所有权,④不选。 2.C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②入选。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有权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③入选。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没有所有权,因此,“用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说法错误,①错误。根据材料信息,王先生符合一户一宅条件,而且经村民会议征得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故申请到的宅基地是合法的,④错误。 3.D 我国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当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或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由材料可知,韩某将案涉拖拉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丙地不知情的被告刘某并完成交付,由此可知,刘某有权拒绝返还拖拉机,A错误。我国法律规定,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材料中“杨某将该拖拉机租赁给乙地的韩某,韩某将案涉拖拉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丙地不知情的被告刘某并完成交付。”说明,杨某有权向韩某请求损害赔偿,B错误。该案中,如果诉讼,应该状告韩某,故应该向乙地的法院起诉,C错误。我国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当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或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材料中“韩某将案涉拖拉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丙地不知情的被告刘某并完成交付”说明,刘某合法取得拖拉机的所有权,D正确。 4.C 由于贾某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获得该手机,故此交易不适用善意取得,①不选,②正确。虽然手机已经交付贾某,但由于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且李某有证据证明是高某借用自己的手机,故李某有权收回,③不选。李某可先采取索要协商的办法,若无果,可起诉高某,④入选。 5.A 该句意为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体现了明晰产权,定分止争有利于社会稳定,①入选。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说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法治建设,从而推动经济发展,②入选。题干没有涉及规范公权,强调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③不选。分定不可争也,强调要明晰产权,而不是坚持诚信,④不选。 6.A 赵某的行为是否会侵害李某的用益物权要根据相关证据判定,①正确。李某和赵某是东西邻居,双方关于宅基地的纠纷属于相邻关系问题,②正确。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③错误。纠纷有多种解决方式,本案当事人双方并不一定要通过协商解决纠纷,④错误。 7.A 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有利于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高机械化水平,有利于降低农业劳动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产量,①正确。发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支付能力,从而刺激消费,更好满足存量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扩大内需,②正确。去除换购回收的旧手机内存储的敏感信息,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而不是财产权,③错误。制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而不是降低企业准入门槛,④错误。 8.C 张某承包30亩山地,取得的是30亩山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①错误。张某承包30亩山地,对承包的山地享有占有的权利;后来,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欧某享有的只是10亩山地的用益物权,②③入选。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欧某也同样具有从甲村水库合法取水的权利,④排除。 9.D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机动车,①错误。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由此可知,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②错误。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赵某获得了该机动车的质权,③正确。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若王某偿还不了借款,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依法优先受偿,④正确。 10.A “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①正确。H省村民享有对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不享有担保物权,②错误。农村发放“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证,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③正确。“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权的分离问题,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农户,④错误。 11.D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老张承诺在自己去世后将房屋留给保姆王婶居住,并与之签订了书面居住合同,王婶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的权利,但没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①错误。 民法典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王婶去世后,其子女不可继承、转让该房屋的居住权,②错误。老张为感谢王婶的照料,生前做出馈赠居住承诺,老张去世后其儿子应秉持诚信原则,恪守承诺。要求王婶搬出去有违公序良俗;且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老张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的产权,但无权要求王婶搬出去,③正确。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设立符合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④正确。 12.C 张三与李四约定,如果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李四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故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归张三本人所有,而不是归李四所有,且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产权的转移需要登记,②正确,①错误。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可请求拍卖房屋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和处分房屋,③正确,④错误。 13.A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甲将自己的小轿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借条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属于质押,甲既是债务人,又是质押人,轿车属于质押财产,①正确。由于甲乙之间形成质押关系,因此在该借款合同的存续期间,乙对轿车享有质权,②正确。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乙可以将小轿车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小轿车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以外的多余部分应该返还给甲。所以乙不能将该小轿车直接变卖,③不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材料中的债权不是用益物权,而是担保物权,④不选。 14.B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由村委会等进行经营、管理,但王某与甲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约定承包村集体所有的6亩土地,所以承包经营权属于王某了,①错误。王某系甲村村民,与甲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约定承包村集体所有的6亩土地。后村民委员会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承包地又出租给外地乙公司经营。交涉无果,王某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村民委员会无权擅自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王某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给予他合理的补偿,②③正确。村民委员会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承包地又出租给外地乙公司经营。乙公司不可以善意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④错误。 15.D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由于该房产是抵押物,债权人不能占有和使用该房产,①错误。在本案中,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仍归甘某所有,②正确。由于该房产是抵押物,不能直接拍卖该房产,③错误。由于甘某以房产作为抵押,所以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④正确。 16.B 依据法律规定,农户对所承包的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①正确。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属于担保物权,承包权属于用益物权,②错误。林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变更,③错误。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属于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6 / 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null 【 2025版 - 高中政治· 框框练 】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2.1 保障各类物权 16个选择题 选自2024模拟题 ---- 教 师 版 ---- 1.(2024安徽马鞍山高三模拟)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结果,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 ③如果王某不履行债务,赵某对该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优先受偿 ④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质押时,赵某则拥有了机动车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C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而不是机动车,①不选。王某将自己机动车作为质押向赵某借了50万元,故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②正确。赵某对该机动车享有质权,如果王某不履行债务,赵某有权以机动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③正确。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质押时,赵某则拥有了机动车的质押权,而不是所有权,④不选。 2.(2024江西高三模拟)王先生是某村村民,与父母、弟弟居住在一间面积较小的平房里,因结婚需要,经村民会议征得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王先生申请到一块宅基地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先生可以用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然后到城里买房 ②该宅基地使用权是王先生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先生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并在其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④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王先生申请到的宅基地不合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C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②入选。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有权利用宅基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③入选。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村民没有所有权,因此,“用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说法错误,①错误。根据材料信息,王先生符合一户一宅条件,而且经村民会议征得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故申请到的宅基地是合法的,④错误。 3.(2024江苏连云港高三模拟)甲地的原告杨某购买了一台“路通-1004”拖拉机,登记所有人为杨某。后杨某将该拖拉机租赁给乙地的韩某,韩某将案涉拖拉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丙地不知情的被告刘某并完成交付。原告杨某要求被告刘某返还其“路通-1004”拖拉机,刘某拒绝返还,故此成讼。该案例中(  ) A.刘某拒绝返还的行为是错误的 B.杨某无权向韩某请求损害赔偿 C.杨某应该向甲地法院提起诉讼 D.刘某合法取得拖拉机的所有权 3.D 我国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当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或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由材料可知,韩某将案涉拖拉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丙地不知情的被告刘某并完成交付,由此可知,刘某有权拒绝返还拖拉机,A错误。我国法律规定,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材料中“杨某将该拖拉机租赁给乙地的韩某,韩某将案涉拖拉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丙地不知情的被告刘某并完成交付。”说明,杨某有权向韩某请求损害赔偿,B错误。该案中,如果诉讼,应该状告韩某,故应该向乙地的法院起诉,C错误。我国法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当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或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材料中“韩某将案涉拖拉机以市场价格卖给丙地不知情的被告刘某并完成交付”说明,刘某合法取得拖拉机的所有权,D正确。 4.(2024山东高三模拟)2024年1月,李某从正规渠道购买一部总价7999元的某品牌新款手机,春节期间被同事高某借用几天(微信聊天资料可证明此过程)。高某由于资金紧张就将这部手机以1500元卖给同学贾某,春节上班后李某向高某索要手机无果,双方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善意取得制度,此时手机应归贾某 ②高某以远低于市场价出让手机,此事件中贾某不适用善意第三人条款 ③由于手机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故此时李某无权收回 ④李某可找高某交涉,索要无果后可起诉高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C 由于贾某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获得该手机,故此交易不适用善意取得,①不选,②正确。虽然手机已经交付贾某,但由于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且李某有证据证明是高某借用自己的手机,故李某有权收回,③不选。李某可先采取索要协商的办法,若无果,可起诉高某,④入选。 5.(2024吉林长春高三模拟)先秦时期的《慎子》记载:“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据此可形成的正确推导过程是:(  ) ①明晰产权—定分止争—社会稳定  ②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法治建设—推动经济发展 ③规范公权—稳定秩序—维护私权 ④坚持诚信—提升修养—社会文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A 该句意为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体现了明晰产权,定分止争有利于社会稳定,①入选。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说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法治建设,从而推动经济发展,②入选。题干没有涉及规范公权,强调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的保护,③不选。分定不可争也,强调要明晰产权,而不是坚持诚信,④不选。 6.(2024河北高三二模)李某和赵某是东西邻居。2023年6月,李某在其宅基地翻建房屋时,赵某在李某东墙处挖了一条长10米,宽50厘米的深沟,并在沟中放水。李某报警后,赵某不再挖沟,但拒不填平深沟。李某认为赵某挖沟处位于李某宅基地范围,且危害其房屋安全,故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填平深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行为可能会侵害李某的用益物权 ②本案可以按照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处理 ③宅基地所有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权利 ④本案当事人双方应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A 赵某的行为是否会侵害李某的用益物权要根据相关证据判定,①正确。李某和赵某是东西邻居,双方关于宅基地的纠纷属于相邻关系问题,②正确。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③错误。纠纷有多种解决方式,本案当事人双方并不一定要通过协商解决纠纷,④错误。 7.(2024山东菏泽高三二模)为了推动创新发展和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国家出台《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通过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的实施,推动先进设备的生产和应用,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关于该行动方案,下列传导正确的是(  ) ①老旧农业机械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降低农业劳动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产量 ②发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提高消费者支付能力→更好满足存量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 ③去除换购回收的旧手机内存储的敏感信息→保护消费者财产权→促进废旧资源循环利用 ④制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倒逼产业提质升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A 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有利于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提高机械化水平,有利于降低农业劳动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产量,①正确。发放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补贴,有利于提高消费者支付能力,从而刺激消费,更好满足存量消费品更新换代需求,扩大内需,②正确。去除换购回收的旧手机内存储的敏感信息,保护消费者隐私权,而不是财产权,③错误。制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而不是降低企业准入门槛,④错误。 8.(2024广东江门高三二模)中药种植户张某在甲村承包30亩山地种植中药,与甲村村委会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张某一次性支付5万元人民币,每年从甲村水库取用5000立方米水用于灌溉其承包的山地,有效期为10年。一年后,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由此可见(  ) ①张某取得了30亩山地的所有权 ②张某对承包的山地享有占有的权利 ③欧某享有10亩山地的用益物权 ④仅欧某具备从甲村水库合法取水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C 张某承包30亩山地,取得的是30亩山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①错误。张某承包30亩山地,对承包的山地享有占有的权利;后来,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欧某享有的只是10亩山地的用益物权,②③入选。张某把其中的10亩山地转包给了其亲戚欧某,欧某也同样具有从甲村水库合法取水的权利,④排除。 9.(2024广西高三三模)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下列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其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使用价值 ③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赵某则拥有了该辆机动车的质权 ④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可依法优先受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D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不是机动车,①错误。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由此可知,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②错误。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赵某获得了该机动车的质权,③正确。材料中指出王某以自己机动车为质押物向赵某借了50万元,若王某偿还不了借款,赵某实际占有王某作为担保物的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依法优先受偿,④正确。 10.(2024河北高三模拟)H省在原有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逐步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止到2024年3月,96万本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已全部发放到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 ②H省村民享有对宅基地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④“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让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都归农民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A “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是物权权利归属的凭证,①正确。H省村民享有对宅基地的用益物权,不享有担保物权,②错误。农村发放“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证,表明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③正确。“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权的分离问题,土地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农户,④错误。 11.(2024河北邢台高三二模)老张育有一子张某,张某因在外地工作且公务繁忙未能在老张身边陪伴照顾。老张为感谢长期陪伴照顾自己的保姆王婶,承诺在自己去世后将房屋留给其居住,并与之签订了书面居住合同,到登记机构进行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得以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关于居住权的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婶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王婶去世后,其子女可继承、转让该房屋的居住权 ③老张的儿子虽是法定继承人也无权要求王婶搬出去 ④居住权的设立符合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D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老张承诺在自己去世后将房屋留给保姆王婶居住,并与之签订了书面居住合同,王婶享有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的权利,但没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①错误。 民法典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王婶去世后,其子女不可继承、转让该房屋的居住权,②错误。老张为感谢王婶的照料,生前做出馈赠居住承诺,老张去世后其儿子应秉持诚信原则,恪守承诺。要求王婶搬出去有违公序良俗;且民法典规定,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老张的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的产权,但无权要求王婶搬出去,③正确。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的全部或者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的设立符合民法的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④正确。 12.(2024浙江台州高三模拟)因张三生意周转急需资金,于是张三向李四借款50万元,同时与李四签订了房屋抵押合同,约定如果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李四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随后张三收到50万元,为表诚意将房产证原件交给李四保管。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已转移,暂时归李四所有 ②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归张三本人所有 ③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可请求拍卖房屋优先受偿 ④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有权合法占有和处分房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C 张三与李四约定,如果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李四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故张三偿还债务之前,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归张三本人所有,而不是归李四所有,且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产权的转移需要登记,②正确,①错误。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张三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时,李四可请求拍卖房屋优先受偿,但无权占有和处分房屋,③正确,④错误。 13.(2024河南驻马店高三模拟)甲大学毕业后自主创业,企业创办初期因资金短缺向乙借款25万元。在乙的家人的要求下,甲将自己的小轿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借条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既是债务人,又是质押人,小轿车属于质押财产 ②在该借款合同的存续期间,乙对小轿车享有质权 ③若甲不履行债务,则乙有权将该小轿车直接变卖 ④用益物权是在债权担保过程中产生的他物权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A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甲将自己的小轿车交给乙作为债权担保并写下了借条,借条明确了具体的还款日期,属于质押,甲既是债务人,又是质押人,轿车属于质押财产,①正确。由于甲乙之间形成质押关系,因此在该借款合同的存续期间,乙对轿车享有质权,②正确。在甲不能履行债务时,乙可以将小轿车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小轿车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以外的多余部分应该返还给甲。所以乙不能将该小轿车直接变卖,③不选。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而材料中的债权不是用益物权,而是担保物权,④不选。 14.(2024湖北武汉高三二模)王某系甲村村民,与甲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约定承包村集体所有的6亩土地。后村民委员会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承包地又出租给外地乙公司经营。交涉无果,王某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承包地归集体所有,承包给谁王某无权干涉 ②王某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给予他合理的补偿 ③村民委员会无权擅自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 ④乙公司可以善意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4.B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属于全体村民所有,由村委会等进行经营、管理,但王某与甲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约定承包村集体所有的6亩土地,所以承包经营权属于王某了,①错误。王某系甲村村民,与甲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约定承包村集体所有的6亩土地。后村民委员会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承包地又出租给外地乙公司经营。交涉无果,王某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村民委员会无权擅自流转农户的土地经营权,王某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给予他合理的补偿,②③正确。村民委员会未经王某同意,擅自将该承包地又出租给外地乙公司经营。乙公司不可以善意取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④错误。 15.(2024河南新乡高三三模)甘某与张某原是朋友关系。甘某以购房资金不足为由向张某借款25万元,约定了利息,并承诺借款期限为1年,且向张某出具一份借条收执,后双方签订了一份《抵押协议》,且办理了房屋抵押登记。借款期限届满后,甘某未按约定向张某还本付息,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后,债权人可以占有和使用该房产 ②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也不归张某 ③张某可以直接拍卖该抵押房产,以抵充自己的借款损失 ④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D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券的担保。由于该房产是抵押物,债权人不能占有和使用该房产,①错误。在本案中,即使甘某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房产所有权仍归甘某所有,②正确。由于该房产是抵押物,不能直接拍卖该房产,③错误。由于甘某以房产作为抵押,所以张某获得该房产的抵押权,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④正确。 16.(2024山东泰安高三三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指出,稳定承包权,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承包期届满时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林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林地继续保持稳定。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农户对所承包的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②承包权是为确保农户权益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③农户若想变更林地的所有权关系需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④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对应的是所承包林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B 依据法律规定,农户对所承包的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①正确。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属于担保物权,承包权属于用益物权,②错误。林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变更,③错误。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属于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1 / 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选择性必修 2 《 法律与生活》 2025版 全书逻辑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教学重点)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保障各类物权 尊重知识产权 订立合同学问大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夫妻地位平等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立足职场有法宝 心中有数上职场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全书学业要求 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思想政治课程标准》规定 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能够结合生活实际,更加全面地认识公民的民事权利与义务;更为具体地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责任,以及与创业和就业相关的法律制度;更为理性地看待生活中的矛盾和纠纷,懂得调解、仲裁、诉讼等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提高主动学法的意愿、自觉用法的能力。 2.1 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 教学重难点 课标要求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通过对财产制度相关内容解读,认识到国家对合法财产的保护,激发人们创造财产热情,进而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中; 【科学精神】通过对现实案例的分析和研究,认识到如何合法保护自身财产,明晰物权的取得方式,增强科学精神; 【法治意识】通过各种案例分析和学生自主探究,明确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法 行使,而当自身权利受到损伤时,要能够合法维权; 【公共参与】国家对合法财产进行保护,因而要通过劳动创造价值,实现自我价值。 教学重点 所有权的取得、共有财产;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的分类 教学难点 区分各项财产权 预习导航 财产权的含义、分类、保护及意义 物权的含义、分类、原则 所有权的含义、类型、取得方式 他物权、用益物权的含义及内容、担保物权 儿子侵占母亲公租房 法院判决赔偿 导入新课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老太作为涉案房屋的合法承租人,有权占有使用案涉房屋。因家庭矛盾,王老太无法使用房屋,且其儿媳在广州市另有用于出租的自有产权住房,故王老太起诉要求儿子、儿媳搬离案涉房屋并支付居住期间的相关费用,合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王老太搬离案涉房屋,另行租住房屋数月,其主张的租金损失符合情理,法院亦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儿子一家已搬离案涉房屋,将房子还给了王老太。     越秀区法院民三庭法官戴鹏介绍,成年子女与家中老人共同居住,本应是成年子女为照顾老人、履行赡养义务的关爱之举,不应沦为有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理直气壮地“啃老”甚至“伤老”的借口与托辞。父母对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子女并不具有抚养义务,倘若因共同居住导致家庭矛盾激化,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老人有权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请求成年子女搬离自己所有或承租房屋、赔偿财产损失,维护自身权益。 导入新课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议学活动一 任务1: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的地位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物权编”,引起了某小区群众的热议。下面是其中的部分观点: 议学活动一 任务2:结合上述群众的热议,谈谈你对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物权编” 的直接作用就是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我要投入更多资金到自己的生意中去,大干一场! 企业老板老王 财产权可不仅仅有“物权”,还包括债权、知识产权等。我的业务主要是关于物权的,有关“物权”的问题可以随时问我哦! “物权编” 是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我要用自己的专利创办一家公司,为科技强国作出更多贡献! 国企高管张总 科研人员小刘 “ 物权编”对“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做出了专门规定,有利于防止公有资产的流失,促进其保值增值!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专职律师赵叔 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财产权 (1)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2)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财产权 (3)财产权的法律保护 ①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赔偿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注意】 (1)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2)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2.财产权 (4)财产权的种类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如:汽车、手机、存折、牲畜… (2)类型 不动产 动产 3.物权 不受干涉:是我的就不是你的 物 权 他物权 (自物权) 用益物权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辨一辨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 √ √ √ √ √ √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物权的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 即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③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注意】: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3.物权 因阿克苏XX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议学活动一 任务3: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所有权 占有:对物实际上的占领和控制。 使用:依照物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收益: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孳(zī)息)。 处分:对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注:处分权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有处分权,如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是可以依法进行处分的。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登记过户。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给小李,由小李居住。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老王将此房出售、抵押、赠与等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买过来 ——开车出行 ——开网约车赚钱 处分——赠送给别人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类型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矿藏、河海;城市土地、森林;国有文物;国有铁路、电力电信设施、油气管道等【国有财产】 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财产】 私人所有:私人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私有财产】 所有权 (依据主体的不同) 4.所有权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款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按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议学活动一 任务4:以上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以上案例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分别属于谁?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案例二是笔记本电脑买卖的案例。笔记本电脑属于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的取得以交付(即转移占有)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知道卖方不是所有权人)与之进行交易,并且支付了与市场价格相符的价款,则同样能够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本案中,陈某从男子口中获悉,男子出卖的是全新的笔记本电脑,且按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最终陈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该笔记本电脑。这一购买行为不属于动产善意取得,陈某不享有该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且该笔记本电脑系赃物,公安机关可以将其作为赃物扣押。 案例一是房屋买卖的案例。房屋属于不动产,产权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该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刘某名下,所以刘某能够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丁某尽管订立合同在先,并且已经拿到钥匙入住该房屋,但并不能对抗刘某的权利。王某“一房二卖”,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他应当向丁某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取得方式 阐 释 不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提醒】(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意图+行为 4.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不知情),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①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 ②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 ,转让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已交付或登记。 ③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例如:甲替乙保管一辆刚买一个星期的价值5000元的自行车(限量款),丙以为是甲所有,跟甲说:我很喜欢你这辆自行车,你能不能卖给我?我出原价。甲为了5000元,将自行车卖给了丙。由于自行车是乙所有,甲无权处分,但是丙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故丙为善意取得。 【注意三者关系】原所有人——转让人——受让人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5.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2)形式 按份共有 共同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方便生活,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议学活动二 任务1: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小汪家享有的财产权利包括:小汪家对在城里购置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对该商品房所在地块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在农村老家的三间房屋享有所有权,对三间房屋所公用的土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在农村老家的两亩承包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县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农村土地,涉及承包地的,按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承包人相应的补偿。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类型 1.他物权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①含义: ①含义: 用益物权 ②类型: 担保物权 ②类型: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3)目的: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基本特征: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使用价值: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如质量、性能、服务。 价值: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如价格、成本、劳动时间。 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比例。如一把斧头可以换二十斤玉米,二十斤玉米就是一把斧头的交换价值。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1)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 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保护期限: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30年并可延长) ③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不是流转土地承包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属于农村的土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2.《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 A.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B.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C.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为70年,期满届满自动续期。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无期限)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国家的土地)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的比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种类 ①抵押权(如房子按揭贷款)②质押权(如汽车抵押给别人) 担保物权 基本内涵 担保物 例子 抵押 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动产或不动产 按揭购房 质押 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典当获得资金 【注意】不动产只能抵押,不能质押 3.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所有权和他物权的比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 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 质权 联系 三者都属民法总则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辨一辨:是否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名称 所有权取得方式 动产 不动产 用益物权 抵押权 质权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所有权归他人所有,不归受益人。 所有权归债务人。 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 易混易错 1.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可以任意创设。 提示: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即物权法定原则。 2.动产所有权只要通过交付的方式就能取得所有权。 提示: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但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虽然属于动产,但由于价值较大,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国家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的私有财产。 提示:国家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非法所得国家不予保护。 4.担保物权是债权人对他人的所有物享有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一种财产权。 提示: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是权利人对商品交换价值进行支配的财产权。用益物权是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权利人仅拥有其使用价值。 本框小结 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财产制度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 权 定分止争 物尽其用 法律 保护 课堂练习 1.(2024高考·全国) 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 B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②③ 直选法选择①④ 【考点】 物权及其基本原则、所有权类型及其取得方式 课堂练习 2.(2023高考·海南)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是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的,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 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要处置就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或者进行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 A 【方法】 排谬法排除②④ 直选法选择①③ 【考点】 担保物权含义及其类型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课堂练习 3.(2022高考·海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赵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老李,其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C 【方法】 逆向选择题选C 【考点】 用益物权含义及其分类 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在一般情况下,该房屋用地不合法。承包地的土地性质属于农用地,而非建设用地,在农用承包地上修建的房屋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当然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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