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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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保障各类物权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87.87 MB
发布时间 2025-12-26
更新时间 2025-12-26
作者 ⭐是政治老师呀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12-26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5643997.html
价格 1.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保障各类物权”,以《商君书》“定分止争”典故导入,通过探究思考引出财产权意义与法律依据,进而系统讲解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内涵及取得方式,构建层层递进的知识支架。 其亮点在于结合大量案例分析(如房屋登记争议、宅基地纠纷),以法治观念为核心,培养学生权利义务统一意识。采用案例教学与对点训练,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应用,教师可高效开展教学,学生能提升法治实践能力。

内容正文: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www.515ppt.com 1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为可分以为百,由名分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Q1: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作用1:定分止争 Q2:一个人凭借自己的能力捕捉到兔子,法律保护他对兔子的所有权,实质上法律保护的是什么? 作用2: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Q3:法律通过保护财产权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对经济发展起着什么作用? 作用3:鼓励创业创新创富 探究思考: 1、1、法律规定、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 财 产 权 2. 保护财产权的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财 产 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公共财产 禁止任何侵占和破坏 ≠赔偿 物 权 不动产、动产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所有权 (自物权) 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使用价值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移动不损害其价值。如书籍、钢琴、汽车 一般不能处分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物的完整支配 交换价值 所有权 1、含义: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种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文物、河流、矿藏等) 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等) 私人所有:(房子、车子等)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小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 小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小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处置 小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所有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案例分析: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 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该案件中的房屋所有权属于谁? 为什么? 该案件中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刘某。 理由:房屋作为不动产,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登记而取得所有权。 6 所有权 例题:吴某和李某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某名下。 2025年2月1日,“吴某和李某离婚,并且房屋归李某所有”的判决书生效,但是吴某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 3月1日,李某将该房屋出卖给张某,张某基于对判决书的信赖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入住了该房屋。 4月1日,吴某又将该房屋和王某签订了买卖合同,王某在查阅了房屋登记簿确认房屋仍归吴某所有后,支付了50万元价款,并于5月10日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①. 5月10日前,吴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②.2月1日至5月10日,李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③.3月1日至5月10日,张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④.5月10日后,王某是房屋所有权人 注意: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P14下)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②④ 善意取得+法定登记过户,所以④对 满足所有权的特殊情形,所以②对 7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把100万通过银行转帐转给了张三,车子让张三的妻子开出去,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其把车子交于李四,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车子卖给了王五,王五已使用。 ①问: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②问: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谁呢?为什么? 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车子交于王五。 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经典案例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小陈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补充】: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一般情况,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用) 【补充】: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过户手续,法律关系才有效。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的人)。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②动产所有权 应当依照 法律规定交付 所有权也可以分为财产自有和财产共有 共有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如家庭共有、夫妻共有、合伙人共有) 【案例分析】:2023年7月,妻子陶小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大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大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陶小的嫂子认为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归其丈夫陶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与丈夫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4年8月1日,陶小诉至法院。 陶小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有权,理由如上分析 该房子的所有权人是陶大 该房子是陶大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有权分割 对点训练 1、(小本P6-3) 甲将自己的房产作价转让给乙,之后乙又将房屋装让给丙,丙又将房屋转让给丁。上述转让均有合法协议而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现甲、乙、丙、丁四人为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该房屋的所有权( ) A.归甲所有 B.归乙所有 C.归丙所有 D.归丁所有 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取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登记 A 2、 甲有件古董欲转让,与乙书面约定5日后钱货两清;次日,不知情的丙见到该古董,直接支付全款,约定3日后交货;第3日,甲又以高价卖给丁,当场支付30%价款和交付。后来,丙、乙都要求甲交货,并诉至法院。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支持乙要求交付的请求 B.应认定丙取得古董的所有权 C.应支持丙要求交付的请求 D.应认定丁取得古董的所有权 法律规定,动产的所有权取得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付 D 对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完整支配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所有权 (自物权) 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使用 收益 对物的使用价值的利用 一般不能处分 对物的交换价值的利用 在他人所有的财物上享有的权利 定分止争 物尽其用 土 地 用益物权 国家或集体 享有所有权 农村土地 城市土地 (一般)集体享有 其所有权 (一般)国家享有 其所有权 用益物权 农村土地 补充1:法律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补充2: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属于“户”,该权利不能继承。“户”不在,则收回集体再重新分配。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P17相关链接: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可长期占有和使用;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补充3: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被继承\遗赠给该集体的人;宅基地上的房子的所有权可以合法变更等。 提示:(1)张某的住房的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被侵犯。 村委会应向张某赔礼道歉,在适当的位置为张某重新分配宅基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张某的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为张某的原宅基地上已修成公路,张某只能获得相应补偿,而无法再获得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 春节期间,外出打工的张某回乡,却发现自己家的老房子已不复存在,而自己的宅基地的大部分被村公路所占。 张某把村委会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助其恢复对原宅基地的使用权。 (1)张某的哪些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村委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张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案 例 分 析 用益物权 一般为城市土地 建筑用地使用权 1.建筑用地使用权的含义: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2.合法取得: ①房地产开放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②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购房“按揭贷款”,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登记),从而银行享有抵押权。 担保物权 “典当行”,质押的财产主要是动产。 人可以住房子里, 还清贷款后才可拿到完整房产证; 否则申请法拍 质权 ★一般由买房人自己保管产权证书,但会在实体证或电子证上注明为抵押状态; ★部分地区仍存在银行代保管产权证的情况 抵押权 甲、乙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分析如下  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案 例 分 析 (1)含义: (2)类别: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包括抵押权、质(押)权 思考: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转移财产占有(必须登记) 担保物是动产(价值大)或者不动产 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转移财产占有 担保物仅限动产 一般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一般直接变现 均不能占为己用 担保物权 他物权 物 权 总结:物权的原则(P13+补充)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案例】:老王生前立下遗嘱:我死后李保姆可以在我的小区房子里终身居住“。老王儿子在父亲死亡后,将李保姆赶出房屋。李保姆向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她的"终身居住权"。 思考:法院会怎么判? 平等保护原则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一物一权原则 一个特定物只有一个所有权 (但是同一个特定物可以有多个所有权人)。 公示公信原则 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 商品房居住上限为70年,没有终身居住权 本框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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